警察身心亮紅燈!4月沒過完6警自殺「最年輕僅25歲」 警政署說話了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25日午間傳出員警自戕,局下忠孝西路派出所一名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而這已是4個月來第6起警察自戕案。警政署25日下午發布公告,表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並召開專家會議。而警政署長責請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在臉書痛斥6名同事,,後於租屋處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4月10日,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鐘姓警員,11日未按時交班,警方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竟發現他在前一天晚間墜入河中,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4月25日中午,台北市忠孝西路派出所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警界憾事層出不窮,反映近年警察超長工時、工作量暴增、動輒遭放大鏡檢視等常態性高壓,造成基層員警身心健康出現嚴重問題。警政署25日發布公告,表示已要求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提升辨識高關懷人員之敏感度,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也鼓勵同仁善加運用。警政署在公告中提到,為了強化員警身心健康照護及自殺防治作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建立多元諮商管道。期使同仁在遭遇挫折或壓力時,能夠自我覺察並尋求資源協助,以更健康的方式來面對及解決問題。警政署說明,為了讓員警能在不受標籤疑慮下求助專業人員,紓解其心理壓力及情緒困擾,近年各警察機關均已遴聘心理師或身心科醫師提供「身心健康諮詢」及「委外預約諮商」服務,還有「委外預約諮商服務」,不用再透過關老師轉介,可以自行向各機關合作的諮商機構預約。另外,為落實保密機制,個案姓名係以代號取代, 晤談資料由心理師或諮商機構留存(不提供機關),相關服務流程及內容亦均予保密作法,希望能提升同仁信賴感及使用意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自殺女警遭警大「未審先退學」另有隱情? 警大內部爆料「督訓會議」粗暴退學內部
台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2023年在警大就讀研究所期間,因涉及偷竊遭到勒令退學,3月31日舉槍自戕,引起社會譁然。不過她始終否認偷竊一事,並為捍衛清白,自費聘請律師與警大進行訴訟,未料在行政救濟期間傳出憾事;媒體日前接獲警大內部人士爆料,在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的前提下,即強行對梁女執行退學處分。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月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舉槍自戕身亡,事後傳出她因被警大勒令退學而耿耿於懷。警察大學4月1日證實,梁女因在校期間違法校規,2023年12月25日遭校方依規定勒令退學,但梁女依救濟程序向警大提出訴願,目前仍在依法審議中。據了解,梁姓女警2023年12月25日遭校方勒令退學後,於2024年1月2日提起申訴,申訴結果同月8日遭退回。2月5日梁員再提請行政訴願,2月22日訴願書及答辯書函報內政部審議中。而這段時間內,梁員仍堅持完成警大該學期的所有報告,參加期末考試並獲得高分通過。梁姓女警自戕的消息傳開後,申訴書也遭到曝光,內容提及她與一名男同學屬於交心摯友,當時以嬉鬧心態,於凌晨使用對方的手機轉帳1870元(「你八七膩」台語諧音)到自己的戶頭,再刪除轉帳紀錄;不過梁員事後也分別兩次,將錢轉回對方帳戶,而她也曾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第三者」錄音,期間不斷被誘導問話,最後再遭檢舉,未料仍遭退學處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中時新聞日前接獲警大內部人士爆料,在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的前提下,即強行執行退學處分。知情人士透露,處理本案的隊職人員為研究生中隊隊職官;梁姓女警於事發後,坦承確實有將他人財物轉到自身帳戶,而其舉也因此遭認定為竊盜,警大則依校規第13條《竊取他人財物》,予以勒令退學。該名人士同時指出,針對懲處梁姓女警的退學處分,警大確實依程序召開訓育委員會,並由副校長召集相關委員及教師、學生代表開會。但參加該會議的委員指出,當時會議召開,在場多數委員一致考量在雙方借貸及墊付的情形下,另審酌當事人並未主張提告,也同意不追究,符合警大校規第13條「情節顯可憫恕者,得減輕處分」,不至於嚴重到須承受退學處分。「會議過程卻有人強勢主導!」知情人士強調,有人在會議上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即強行執行退學處分,包括梁女事發後雖曾提出申訴,卻遭警大火速駁回,導致梁員陷入完全無可救濟的困境。警界人士表示,基層警員能考上中央警察大學是莫大榮耀,卻因涉犯小錯而遭退學,依照警大規定被退學就再也無法以其他方式入學,代表梁姓女警未來在警界永無升官之路,還必須背負著偷竊罪名,承受外界異樣眼光,因此讓梁女身心崩潰。警界人士感慨,警大作為治安幹部搖籃,處理攸關學生的重大權益剝奪,過程卻粗暴又不依照程序。在案件發生後,梁姓女警的研究生同學們議論紛紛,隊部甚至多次下達封口令,校方對外也三緘其口,至今仍未對外說明案件始末,顯然有所隱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4個月5起員警輕生!彰化員警上班離奇失蹤4日 陳屍新北住家旁溪中
國內警界再傳憾事!彰化縣和美伸港分駐所26歲鐘姓警員,上班時無故失蹤4天,被發現已墜河身亡多日。事實上,這已是台灣警界2024年發生的第5起輕生憾事,讓人想問,台灣警界到底怎麼了?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4月10日,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鐘姓警員,11日未按時交班,警方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竟發現他在前一天晚間墜入河中,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監察院在2024年1月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我國近10年共計52名警察自殺,近4年自殺警察則有22名,平均每年就有5名以上員警發生輕生事故。而除了自殺死亡案件外,近3年來有35件警察自殺防治通報,包括員警自殺企圖14件及自殺意念21件。此外,目前全國警察機關112年清查列冊,經醫師診斷罹患憂鬱症、思覺失調症、躁鬱症、情緒障礙、身心性失眠症、重鬱症等之「罹患精神疾病員警」有94名;「心理適應困難而有異常徵候員警」計53名。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在這份報告中指出,警察是身心危勞的高風險族群,基層員警因輪值特性,日夜顛倒,作息不定,加以專案勤務及績效壓力大、停止休息的突發狀況多,不可忽視警察人員因工作環境不佳,長期累積所形成的自殺危險因子。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更在調查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員警不斷傳出輕生的同時,期間卻僅有5例曾列冊輔導或提供諮商資源,且事發前均未察覺員警異常或採取防止措施,足矣顯現警察心輔機制對於高風險對象,識別能力的不足。另據《警察人員自殺防治手冊》推估,全國約1萬名警察受到情緒困擾,其中6千人產生自殺傾向,但防治經費及服務覆蓋率卻嚴重不足,每年接受心理諮商者僅300到600人。監察委員強調,警政署並未重視警察人員心理健康的需求,已違精神衛生法及自殺防治法規定,須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的合理性,注意工作壓力、長期失眠等風險因子對警察人員健康的影攀,督導各警察機關改善內部管理及勤務編排不周之處,以落實員警心理健康的保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 學生會長發言竟遭關麥!今赴教育部抗議
國立臺北大學台北校區的男一舍、女一舍住宿生2週前被校方通知要搬遷宿舍,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今(8日)邀請范雲、陳培瑜2位教育文化委員會立法委員,以及臺灣學生聯合會翁歆媃理事長於教育部前提出抗議。北大臺北校區學生會會長陳庭楚率先表示,原預計用於整修2棟宿舍的預算遭無預警停止執行,此事件未與學生代表討論,便於會議上以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的方式帶過,他在會議上發言詢問,卻遭一旁的校友總會理事長林錫埼關閉麥克風制止發言。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學生代表向主席李承嘉校長反應後,遭無情回覆「這不是你的麥克風,這是學校的麥克風。」此一回應明顯是在放任校友打壓學生表意權,同時表示校長根本不在乎學生的意見。陳庭楚呼籲,校方應重啟與學生的公開討論機制。三峽校區學生代表徐鉉捷則表示,不只是這次事件的不尊重,校長常常於各級會議上面打壓學生的聲音、指責學生沒禮貌、說學生曲解法規。然校方在先前新聞稿中回應「宿舍的部分是100%自籌的,財務來源不足」,此回應顯然不符合國立大學校院全數以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經費興建或購置宿舍管理原則中提到僅有「興建和購置」的要件,校方說法與本次的修繕費用毫無關聯,曲解法規的明顯是校方。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徐鉉捷也以先前圖書館學術資料庫、三期宿舍預定地改建射箭場的例子,呼籲校方應該要重視學生意見、停止打壓學生發言的權利,並重視學生權益。三峽校區學生會法務顧問黃聖恩表示,高達1.5億總預算的案子當初是拆成兩案由校務基金委員會決議通過,結果竟然可以以校長一紙公文的方式就停止執行,不但沒有找學生討論,甚至不尊重校務基金委員會的其他委員。黃聖恩直言,此舉已經違反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要求「和學生生活有關的事務應該與學生溝通」的規定,也悖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針對大學內部控制與大學自治、自律的規範要求,針對此一部分,必要時會協助學生會檢具相關資料依法向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訴願會提起行政救濟。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同時,黃聖恩也提到,監察院112年的報告就已經指出,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執行上已經造成各大學新舊宿舍走向兩極化的情況,呼籲教育部應著手調查本案的具體情況,究竟是臺北大學便宜行事要省略行政成本,還是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的申請條件過度嚴格,讓各校想動也動不了。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也到場聲援,她認為學校在會議上發表歧視進修學士班學生、認為宿舍不是學生必要需求和矮化學生代表的言論,根本就是將宿舍當作對學生的恩賜,並將進修部學生當成次等學生。臺學聯要針對這種言論提出質疑,這就是臺北大學校方所謂尊重學生的態度嗎?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立委范雲則直呼傻眼,痛批臺北大學校方此舉簡直就是惡房東,校長甚至放任校友總會理事長關閉學生麥克風,根本不了解大學法的精神。她質疑,大學法第33條明確規定與學生生活、學業有關的議題應該找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一同討論,出席的學生代表沒有麥克風合理嗎?陳培瑜強調,住宿是最基本的權利,校方用校舍較為老舊的藉口要求學生搬遷,卻反手將校舍出租給其他學校的學生,難道其他學校的學生的安全不應該被重視嗎?他呼籲,當學校以財務健全為理由租給其他學生,那教育部應該出面盤點所有國立大學宿舍使用與分配的狀況是否恰當;若國立大學都在面對這樣的問題,那麼教育部應該積極處理所有大學空間使用與資源分配狀況。至於臺北大學,他也呼籲校方應該重視學生意見,而非以不民主的方式強行通過,將學生意見置若罔聞。最後,北大台北校區學生會再次與兩位立委及臺灣學生聯合會共同呼籲「退回獨裁決議,重啟學生溝通」、「大學擺爛不執行,宿舍運動推不動」,要求國立臺北大學校方及教育部重視宿舍及學生權益相關問題。此外,本會也要特別感謝柯志恩委員辦公室、張雅玲委員辦公室、葛如鈞委員辦公室皆派員到場了解,以及黃國昌委員辦公室的關心。
反對微罪不檢舉不記點 路權團體3月17日街頭抗爭:人命不應被拿來與民怨度量
行政院上週通過道交條例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引發民間強烈反彈。「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TVZA」等民團今(1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修正草案戕害用路人生命,將在3月17日於全台進行快閃街頭運動、3月23日於立院門口遊行,要求政府停止大開路權倒車。交通部長王國材1月31日表示「生命價值與民怨是兩難」,2月20日「預告」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行政院3月7日通過10項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掀起民間譁然。台灣2023年有54萬人因交通傷亡,其中有3023人死亡,依比例約50人有1人會遇到交通事故,且死傷數字均高於人口有1.25億的日本,顯示台灣有修正考照、回訓、道路設計,以及加重處罰的必要。但政府只用不到3個月時間就大開違規之門,讓不分行人、乘客和駕駛等用路人陷於叢林法則的危險之中,TVZA就怒轟人命不應被拿來與民怨度量。陳姓代課老師6日下課騎車返家撞上違停小貨車,頭部重創慘死。(圖/翻攝畫面)TVZA理事長陳愷寧表示,該10項違規不檢舉不記點,對守法駕駛不公、侵害弱勢用路人權益,也將使違規行為常態化,且該10項都會造成嚴重死傷事故。例如違停連續4年造成7000件交通事故,近期也有台北市士林區陳姓國小老師6日騎車自撞卸貨的併排違停小貨車身亡;新竹縣湖口日前發生救護車因道路兩側被違停,導致救護車在醫院旁卻無法順利抵達事件,都顯示違停絕非「微罪」。另外界以為檢舉會害職業駕駛遭吊照失去生計,陳愷寧指出去年吊扣數不升反減,下降1萬多件;吊銷數也減少500件。另造成吊銷、吊照原因多是超速40公里等重大違規,檢舉反而是相對少數。新竹縣救護車遭違停擋住去路。(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陳愷寧強調,交通改革勢必有陣痛期,但交通部仍無視多個民間團體的堅決反對,一意孤行送交法院,「對話無效,只能走上街頭」。宣布將在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高雄、台南、雲林等各縣市展開街頭行動,號召3月17日上午10點在各地快閃;3月23日在立院門口舉辦集會遊行,期盼立委擋下不合理法案。TVZA也提出改善道路工程、配套措施規劃、駕訓教育改革、加強交通執法、退回修法草案等5大訴求。「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副召集人巫愷政也批評交通部,「這些因違規慘死路上的生命比違規人的錢包重要?每年路上多少人因這些微罪傷亡」?「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指出,違規記點是淘汰不適任駕駛的重要一環,「誰能保證違規微罪不會釀禍、不會出人命,王國材你醉了嗎」?「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也感歎,連檢舉行政救濟手段都無法幫忙,身障者未來會更常因違停無法搭公車、停車位遭冒用,導致出門更加困難。
嘉義市工時制度疑違法 消防局長挨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28日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嘉義市消防局長蘇耀星,原因是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侵害消防員工作薪資權益,涉嫌違反刑法129條之2規定。市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讓相關情況可以被全面、客觀了解。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指控嘉義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休息4小時是「假休息、真備勤」,嘉義市消防局長知情而不作為,侵害消防員工資權益,提告以訴求司法懲戒局長涉及行政怠惰。消權促進會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85號已解釋消防工時制度問題,嘉市消防局今年1月起依據消防署公告「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變更勤休制度,但3月起規定1天需工作24小時只能請領20小時薪水,4小時是休息時間不算工時,卻仍要備勤。促進會又指出,消防員向消防署反映問題,卻變成消防署與消防局相互卸責、互踢皮球,中央地方不同步,因而提告捍衛權益。明年1月16日將退休的蘇耀星表示,因應中央降低工時、地方人力不足及兼顧消防員的使命是守護民眾安全,一切依法行政,做適當人力調配。嘉市消防局表示,針對提告感到遺憾,但尊重同仁行政救濟需求,該局依據消防署頒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服勤日至少有2小時以上休息,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且可外出;定期每2個月檢討、調整勤務,力求消防人員權益保障與市民安全。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軍情局少校藏17件公文未還!他不滿遭記過 二審結果出爐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陳姓少校新聞官,沒有將17件機密公文歸檔,反而藏在座位地板下,遭記過1次處分,陳提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屬軍情局內部管理,不得提行政訴訟,裁定駁回,陳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可以提行政訴訟救濟,裁定原裁定廢棄,應由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裁判。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特種情報通信室陳姓少校新聞官,遭軍方認定從2015年起未將已奉核之17件機密公文辦理歸檔,藏匿於座位地板下方,違反保密規定,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處分記過1次懲罰,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情局的處分是嚴明官兵互動分際、維繫部隊紀律所為懲罰權行使,性質屬內部管理措施,陳不得逕就該記過1次之懲罰單獨提起行政救濟,其提起本件撤銷訴訟,不備訴訟要件,且其情形無從補正,裁定駁回,陳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軍方記過處分屬影響陳的權利之具體措施,且非顯然輕微之干預,自應准予陳就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予以救濟,以落實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原裁定認軍人不得就記過懲罰提起行政救濟,以抗告人之訴不備訴訟要件,從程序上駁回,容有違誤,將原裁定廢棄,由原審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更為適法之裁判。
旅遊YTR爆「違法招私團」收天價團費 觀光局開罰了!小象喊冤這樣說
旅遊YouTuber「小象愛出門」經常在頻道上分享美食與旅行經驗,受到不少粉絲喜愛,先前才剛爆出疑似酒駕的她,如今又被網友踢爆「違法招募旅行團」,遭到觀光局查證屬實並開罰。針對私自攬客出國,小象也做出回應了。一名網友在Dcard曬出「觀光局來函」截圖,內容顯示有民眾投訴部落客「小象愛出門」在網路刊登招攬旅遊訊息,疑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一案,經查違規情事屬實,觀光局將依法裁罰。原PO透露,當時小象在開天價團的時候,就已經被提醒「個人不可以任意開團接客」,不過她卻無視台灣觀光法規,「她就一直用她在美國開了旅行社來當藉口,觀光局已經認定這是違法的行為了。」對此,小象今(18日)深夜也在IG發文回應,針對被檢舉「在台招攬」遭觀光局開罰一事,目前正在行政救濟中,「美國旅行社那邊會等訴訟結果出來後再做後續決定,相信司法能夠給我一個清白」,待判決出爐,會再向大眾說明。
失意英雄1/連抓大批槍毒破海關紀錄 他竟遭調職打入冷宮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連破大案,分別於4、5月抓到109把走私槍枝和710公斤K他命,關務署一時間風頭無兩,當天擔任夜勤主任的稽核蔡俊華更被列為首功,經行政院表揚並獲頒一等關徽獎座,但其他原屬於蔡俊華的功獎卻被「做掉」,他在當年9月更遭調職冷凍,從此不能再站在查核第一線,蔡俊華如今已提出訴訟,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我知道海關的水很深,但我一直在崗位上兢兢業業,沒想到有一天搶功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7月12日上午,記者與蔡俊華約在蔡家見面,而在蔡家整面書牆中,蔡俊華的一等關徽獎座尤其耀眼,述說著國家對他的感謝與肯定,而曾經的榮譽如今卻成為他心中最大傷痛。 可疑貨櫃先後經歷3次X光檢驗,最終找到藏在工業機器中的槍枝。(圖/讀者提供、報系資料照,CTWANT合成)蔡俊華表示,他在海關服務近30年,2018年間擔任第九職等稽核,而當年4月,他除了白天的查緝工作外,晚間還得幫摔斷腿的股長輪值夜勤主任,而在4月27日晚間楊姓關員呈上一張可疑艙單,他一看就發現有問題。「那是兩台注塑機,正常情況下都是用公司行號申請報關,這次卻是以個人名義進來。」蔡俊華回憶,以他的經驗法則立刻便判斷此貨艙必有蹊蹺,而該船預定於29日進入基隆港,他則帶著查緝團隊在港邊守株待兔。 蔡俊華說,該貨艙先後經過3次檢測,第一次是整個貨櫃照X光,因貨品繁雜而未發現異樣,第二次則是單一貨品檢查,確認貨櫃中裝著的是工業用注塑機,第三次則拿最小的X光機來照,果然發現異樣,而他曾擔任憲兵,一眼就發現機器中夾藏M16步槍,立刻要求把機器拆開檢驗。注塑機被大解八塊後,海關人員果然發現109把制式長短槍和逾1萬2000發子彈,海關則通知檢警追查貨主,最終鎖定竹聯幫弘仁會板橋分會長廖緯蒼,而此批武器火力強大,幾可匹配國軍一個連隊,市價高達5000萬元,號稱當時國內近10年來最大宗走私槍械案,更是關務署查獲走私槍枝案件史上數量最高紀錄。不法分子在注塑機中夾藏109把制式長短槍和逾1萬2000發子彈,倘若進入台灣恐將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基隆關副關務長張世棟表示,在槍枝和毒品案件中蔡俊華都擔任夜勤主任,屬於「被動接受」關員呈上的可疑艙單,海關也肯定他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槍枝案予以一大功獎勵,毒品案則有20多人提報敘獎,但因功獎分配,予以當時篩選艙單和查看X光的2位科員小功,其他同仁則是在考績上註記優異表現,其他同仁則對此獎勵沒有異議。至於蔡俊華在連破大案中被調走,張世棟則表示,他當時在稽查組已任職3年,而海關在人事調度上有防弊規定,會看機關業務需求調整,這才將他調至機動稽核組,而該組工作也具查緝機能,絕無將他冷凍,也尊重他尋求行政救濟,目前他的訴求已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如今在等待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失意英雄2/石板建材夾層海關史上最巨毒品 他狂破大案竟連一支嘉獎都無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連破大案,先是在當年4月抓獲109把走私槍枝,寫下海關史上最大槍火走私記錄,同年5月又從石板中「挖」出710公斤K他命,而兩次查緝都是由稽核蔡俊華代理夜勤主任時帶隊破獲,是公認的最大功臣,但他破獲毒品案卻「只得到獎金」而未獲任何功獎,他如今則提出告訴,希望法律還他公道。據了解,基隆關2018年4月在代理夜勤主任蔡俊華的查緝下,破獲109把長短槍和1萬2000發子彈大案, 而海關一時間軍心振奮、氣勢如虹,同年5月23日,蔡俊華再度代理夜勤主任,他又驚覺入關貨品有異。蔡俊華發現進口石板有異,層層破壞檢測後果然在其中發現710公斤K他命,市價達數億元。(圖/讀者提供)當天有間公司進口石板,貨櫃已進入查驗區,而石板是建築常用材料,廣泛應用於裝潢與各種家具上,正常公司都是20、30貨櫃大量進口以壓低預算,但該公司每次都只進一貨櫃且不裝滿,蔡俊華第一時間發現不對,立刻前往查看。蔡俊華於當日深夜11時許致電向羅姓組長報告,取得破壞性查緝同意後調集人手破壞貨物,而這批石板採層層疊放,最上面的石板都毫無異樣,直至破壞到最底層,查緝人員才發現下方的石板被黏住並挖空,石板中央則夾藏大量粉末,經檢驗後確認為710公斤K他命。 而這批毒品的市價高達數億元,調查局航基站等單位隨後在林口逮捕接貨的高男,並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在大陸廣東省東莞市及吉林省先後逮捕周姓主嫌等5人,此案再破海關查緝毒品的最大數字,也成為兩岸共打示範案例,關鍵功臣蔡俊華更是備受表彰的英雄人物。內政部在當年6月6日,第三次行政院治安會報上表揚偵破跨境走私槍械案件有功人員,當天共有8人受獎,蔡俊華是關務署唯一代表,堪稱當之無愧的基隆關之光,蔡俊華在掌聲和鎂光燈中風光無限、備受肯定,但到了論功行賞環節卻讓他大跌眼鏡,只能訴諸司法討回公道。不肖分子在石板中裝進K他命毒品,還有部分毒品偽裝成茶葉。(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基隆關副關務長張世棟表示,在槍枝和毒品案件中蔡俊華都擔任夜勤主任,屬於「被動接受」關員呈上的可疑艙單,海關也肯定他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槍枝案予以一大功獎勵,毒品案則有20多人提報敘獎,但因功獎分配,予以當時篩選艙單和查看X光的2位科員小功,其他同仁則是在考績上註記優異表現,其他同仁則對此獎勵沒有異議。至於蔡俊華在連破大案中被調走,張世棟則表示,他當時在稽查組已任職3年,而海關在人事調度上有防弊規定,會看機關業務需求調整,這才將他調至機動稽核組,而該組工作也具查緝機能,絕無將他冷凍,也尊重他尋求行政救濟,目前他的訴求已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如今在等待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失意英雄3/查槍查毒功獎竟被「做掉」 老海關苦笑:不想大家抓太認真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連破大案,分別抓到109把槍枝和710公斤K他命,寫下海關史上最大走私紀錄,但連續在兩案擔任夜勤主任的稽核蔡俊華卻未得到2大功最高榮譽,甚至在毒品案中連一支嘉獎都沒分到,老海關則認為他表現太過恐已「功高震主」,「做掉」其功獎是想殺雞儆猴,「避免大家以後抓得太認真」。據了解,在2018年4、5月,基隆關連續破獲大型毒品和槍枝案,而打完輝煌的戰役後,關務署開始針對有功人員敘獎,蔡俊華在槍枝案擔任夜勤主任,被關務署列為首功,關務署除將他呈報2大功獎勵外,也認為同查此案的楊姓和何姓關員也有功勞,應各獲一次2大功專案獎勵。海關利用X光機檢驗,3次掃描才在注塑機中發現大量槍枝,成功阻止武器走私進入台灣。(圖/報系資料照)「我自己就是首功,怎麼會介意同仁共享榮譽,但銓敘部那邊卻用一紙公文駁回我的努力。」蔡俊華憤憤表示,銓敘部認為功獎重複計算,要求只有2人可記2大功,關務署則在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後,讓楊姓和何姓關員各記2大功,他則只得到1大功,K他命案更是連一支嘉獎都沒有。蔡俊華提到,楊姓關員的記獎理由,是關務署認為他在3000多張艙單中,精準抓出此單有問題,何姓關員則是帶隊翻查貨櫃,並從複雜儀檢圖中鎖定槍彈藏放位置,其辛勞不言而喻,但關務署其實早已有大數據用貨物種類、重量和進口國家等去排查可疑艙單,那張單子是經數據排查而「跳出來」,並非楊員自行發現,何員更是直到從頭到尾都聽他指揮,難以接受兩人的功獎最終竟超過他。 更讓蔡俊華氣憤的是,他屢建大功非但沒有遭到拔擢,還於同年9月被平調到海務課,主要工作內容是負責海務課業務,並督導儀檢一二課,從此遠離查緝第一線,他這才驚覺自己遭到冷凍,決定提告以捍衛自身權益。而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關務署有權決定功獎,法官更認為蔡男身為公務人員,應有報獎可能會被依法刷掉的心理準備,法院認為關務署重新審查的程序無瑕疵,區別蔡男3人貢獻度也明確具體,一審判決蔡俊華敗訴。「我自己受委屈可以想辦法討回公道,但沒想到有同仁也因為我遭到牽連。」蔡俊華含淚表示,此事件在基隆關傳得沸沸揚揚,有人認為他是蓄意搶功,也有人事人員認為他的確蒙受不白之冤,試圖為他爭取權益,最終卻遭調離人事單位,他也是此時才驚覺自己恐遭針對,他目前正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海關與刑事局在2018年共同合作破獲大型槍枝走私案,時任內政部長葉俊榮還特地前往表彰有功人員。(圖/報系資料照)「可能是想殺雞儆猴吧,讓大家看看抓毒抓槍的大英雄最後是何下場?」不願具名的海關人員苦笑表示,海關的水「一直都很深」,除了跟外面的私梟鬥智鬥勇外,還得防範通外鬼的內神,而每一起走私案背後都藏有大量利益,恐是想藉此壓制積極查緝之風,避免同仁「太認真」反而造而「困擾」。基隆關副關務長張世棟表示,在槍枝和毒品案件中蔡俊華都擔任夜勤主任,屬於「被動接受」關員呈上的可疑艙單,海關也肯定他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槍枝案予以一大功獎勵,毒品案則有20多人提報敘獎,但因功獎分配,予以當時篩選艙單和查看X光的2位科員小功,其他同仁則是在考績上註記優異表現,其他同仁則對此獎勵沒有異議。至於蔡俊華在連破大案中被調走,張世棟則表示,他當時在稽查組已任職3年,而海關在人事調度上有防弊規定,會看機關業務需求調整,這才將他調至機動稽核組,而該組工作也具查緝機能,絕無將他冷凍,也尊重他尋求行政救濟,目前他的訴求已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如今在等待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板橋私幼餵藥案9教師不起訴…廢設立許可處分將撤銷 家長盼找出真相
新北幼兒園案3大爭點釋疑新北地檢署昨偵結板橋私幼餵藥案,9名教師均不起訴,新北市教育局日前已完成行政調查報告,今(13)日將對外說明。據了解,因無證據證明教師有不當對待幼生,廢止該園設立許可的行政處分及6萬元罰鍰部分將撤銷,教育局將協助提出行政救濟;未依規定通報裁罰3萬元、違反停辦規定裁罰6萬元處分則不變。該私幼總公司聲明,感謝辦案單位花了超過50天查明真相與細節,會藉由這次教訓,完善各項體制,讓大家看到我們的努力與改進。不過,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聲稱她代家長發布不當體罰等三大聲明,表示該案仍有爭議,會聲請再議查明真相。教育局表示,市府與家長、幼童在同一陣線,充分理解家長的心情,以孩子的健康為最大考量,相信科學驗證並尊重司法機關綜合相關事證認定結果,期待讓校園回歸以孩子為中心的教育初衷,親師互信,還給幼教界純淨的教學環境。此案案發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曾指責,該幼兒園老師居心叵測;不過日前侯已公開道歉,表示是情急之下的發言,會虛心檢討,未來發言會更加謹慎。板橋區餵毒幼兒園受害者聯盟粉專臉書昨則換上全黑大頭照;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轉述家長說法,幼兒園園長和老師不起訴,新北市府卻早早就勒令幼兒園停業,自己的小孩本來可以好好讀到畢業,卻被迫半途轉學,市府行政疏失應要負起責任。另有家長說,既然不是老師餵藥,藥物來源究竟是什麼?還是希望能找出真相。新北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鄭宇恩說,遺憾此次事件新北市府錯失最佳檢驗時間,也因市府行政效率不佳,造成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結果,讓這起案件無法獲得應有的公平正義。
板橋餵藥案「36童未檢出巴比妥」 幼教總會:不要動不動把老師打入地獄
新北地檢署29日公布板橋幼兒園36名幼童毛髮採檢結果,全數未檢出苯巴比妥等47種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不過全案仍有涉及體罰部分還在調查中,尚未偵結。該幼兒園總公司昨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感嘆承受商譽受損的龐大代價,對於惡意抹黑栽贓的特定人士,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理事長廖文秀昨表示,該事情喚醒大家,幼教老師的重要性,親師關係要互相尊重和體諒,「不要把老師動不動就打入地獄」,幼教老師實在是太心酸、太委屈,現在證明是烏龍事件,那些謾罵和造謠,最沒有肩膀的教育部是不是應該出來道歉,還給老師們尊嚴?台北市學前及國中小教育協會理事長陳婉貞批評,部分政治人物及媒體刻意將「餵藥」解讀成「餵毒」相當不可取,已嚴重打擊幼教業,希望相關人士公開道歉,不要「昨天山盟海誓,今天都當沒事」。該幼兒園總公司昨透過律師發出聲明,雖樂見媒體報導「事件是場烏龍」,但身為具多年公信力的教育品牌,必須捍衛品牌商譽,對於惡意抹黑栽贓的特定人士,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不過在承擔莫須有的汙衊罪名後,僅得到輕描淡寫用「烏龍」二字做為事件收尾,感嘆承受商譽受損的龐大代價。該幼兒園總公司強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一直以來的辦學理念,最在意的是幼生的健康與安全,未來面對幼童衛生與安全更會戰戰兢兢,並以此次事件惕勵自我。新北教育局昨也回應,本月8日廢止該園設立許可及裁罰15萬,主要是因台北榮總毒物部的血液中苯巴比妥質譜儀分析方法在15日才建立,6月上旬並無醫院可提供質譜儀進一步複檢,而當時有8名幼兒在園驗出藥物反應,認為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保護學童為最高標準裁處。最終司法調查結果出來,該園若有疑義可提行政救濟措施。
再戰大法官1/數千員警拚巡官卡關 行政訴訟失利瞄準憲法法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改制為「憲法法庭」)2018年做出釋字760號解釋,認為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人員,其中大約7千餘位無警察大學學歷者,無法升遷當巡官或相當職務,導致系統性不利的差別待遇,牴觸憲法平等權原則,宣告違憲,不過目前仍有2千餘位警員候補、無法升遷,為此,當初代表員警聲請釋憲成功的律師吳弘鵬再次提請行政訴訟,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近日將告上憲法法庭、再度挑戰大法官!據了解,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公布後,內政部當年7月間通過「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增設「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希望讓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警察特考人員於2021年前在警察大學完成調訓,補齊升遷資格,至於當初委由吳弘鵬律師聲請釋憲的員警,則優先調訓,後來也升為巡官,不過根據吳弘鵬統計,內政部增開的「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受訓完畢員警,至今僅有數百人升遷巡官等職務。吳弘鵬律師替基層員警打官司,希望幫助他們跨越「官警鴻溝」、順利升上警官。(圖/趙世勳攝)為此,吳弘鵬律師再接再厲,接受未能升遷的39位資深員警委託,提起行政救濟,希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給他們公道。這些員警主張,根據大法官釋字760號解釋,他們已到警大受完相關訓練,因此有權向警政署請求派為巡官等相當職務,他們質疑警政署聲稱員額有限,卻又保障警大四年制學士班畢業生優先派任,明顯有差別待遇。他們從事警職多年,理應優先於毫無執法經驗的警大畢業生,警政署「訓而不用」、怠於行政,嚴重影響他們權益,因此訴請派任他們為巡官或相當職務。警大四年制畢業生優先派任巡官,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警政署表示警大本來就是培育基層幹部的搖籃。(圖/王永泰攝)警政署則主張,《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巡官等相關職務以上,應經警大畢業或訓練合格,但因員額有限,因此結業學員需要擇優任用,不是都能派任巡官等職務。警大培育基層警察幹部,警專培育基層警察人員,因此警政署並非獨厚警大四年制畢業生,而且警大招生人數從2019年起逐漸下修,為維持基層員警升職管道,並兼顧警佐班第四類人員權益,已每月盤點缺額擇優升遷任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警政署見解,基層員警遂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北高行判決,認為大法官釋字760號釋憲理由書指出,巡官等相關員額有限,只有部分考試及格人員才能派任巡官,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仍應安排他們到警大完成必要訓練,並在訓練及格後,取得巡官等相關職務的任用資格。最高行政法院強調,目前這些警大受訓完成的員警,已取得任用巡官資格,警政署的作法已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至於該如何擇優派任,仍應由警政署本於職權及適才適所考量,並不是說受訓完畢就一定能派為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