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捲入大姑夫婦詐欺風暴 北檢將分案調查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嫌洗錢詐騙案遭收押禁見,綠營質疑徐也捲入其中。台灣基進黨高雄、台南黨部執行長楊佩樺、吳依潔認為,徐自爆曾幫家人墊付100萬元,但金流不明,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巧芯涉嫌詐欺、圖利、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徐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接受調查。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案鬧得沸沸揚揚,讓徐成為綠營箭靶。徐巧芯自爆婆婆拿房子扺押借了近2000萬給大姑夫妻,最後利息還不出來,她幫忙墊100萬元,卻被綠營質疑金流去向,財產申報上也沒有債權,遭質疑財產申報不實。徐則表示沒有要求婆婆還款、或付利息。徐巧芯澄清說,每年都有244萬的贈與家屬的額度,這100萬是贈與給婆婆,用來償還銀行貸款的利息,婆媳並非借貸關係,婆婆不是她的債務人。台灣基進黨認為,徐巧芯為了自清第一時間就說與對方沒聯繫,也沒涉詐騙洗錢案任何環節,但她的說法疑點不少,因此整理相關資料後,2024年4月17日到北檢、監察院告發徐巧芯涉嫌《刑法》詐欺罪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
癌末男遭棄養「表妹照顧到臨終」 兄姊提告追討700萬遺產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生前因為確診口腔癌末期,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出院後的他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葉姓表妹也十分盡責,讓吳男得以善終。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表示會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未料在吳男過世之後,葉女拿取吳男的存款被吳男的兄姊發現,吳男的兄姊就對葉女提出訴訟,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吳男過世之後,原本棄吳男不顧的兄姊注意到吳男的銀行帳戶被提領一空,後續得知是葉女提領後,直接對葉女提出告訴,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同時還要葉女歸還吳男生前贈與的項鍊、金牌等物。葉女在法院上表示,吳男患病後,自己將其帶來宜蘭照顧,吳男為了方便治療與給予費用,便將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不動產權狀等物交給葉女,並贈予項鍊、金牌,叮囑其協助幫忙處理醫療與身後事。後續葉女也在吳男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甚至到最後的喪葬費用進行墊付,金額至少超過500萬元。而且,吳男的友人也在法院上表示,吳男生前患病時,其哥哥、姊姊曾分走吳男的錢,吳男出院後也曾因為不知何去何從,向該名友人哭訴。該名友人也表示,自己曾去宜蘭探望吳男,曾看到吳男與葉女母親相談甚歡,但對於兄姊不願意照顧他仍心存芥蒂。吳男友人也在法院上提到,吳男曾向葉女母親表示,會留一筆錢給其養老,以及留一筆錢給給葉女的子女生活教育費,雖然第一時間就遭葉女母親拒絕,但最後吳男還是將錢交付給葉女。最後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在世時曾受到葉女的照顧,當時帳戶中被葉女提領的161萬元,以及金牌、項鍊的贈與,均屬於人之常情,法院採信葉女的說法。但後續的524多萬元的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代墊的費用,但由於葉女並沒有辦法拿出有效的單據支持其說法,且吳男生前雖然有同意要留下一筆費用給葉女母親與葉女的子女,但吳男並未說要給予多少、何時給,且葉女的說法也無其他相關證據。因此,法院最後判決葉女應歸還524萬2200元給吳男的兄姊等4人,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陳塘偉律師表示,就本案件而言,雖然吳男生前曾向友人、葉女母親與葉女表示要贈與金錢,但實際上該種方式與法定的遺囑要件不合法,並不屬於有效遺囑。如果吳男有意打算將自己的遺產贈與葉女與葉女母親,且不願意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的話,因為親屬在法律上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便吳男留下有效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最適當的做法,就是吳男應在生前完成財產的轉移,或是透過保險、信託等金融工具來達成目的。
爸媽贊助頭期款「200萬全是現金」!他怕被查金流 網曝解方:先別急著買房
現代許多年輕人買房都要透過爸媽出資繳頭期款。近日有一名網友就表示,爸媽最近打算贊助他200萬頭期款買房,但因為老一輩沒有把錢存進銀行的習慣,他擔心到時候會被查金流,因此好奇應該先把錢存到銀行再幫他付頭期款,還是直接將錢匯到他的戶頭付就好?對此,有網友認為,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因此先別急著買房,慢慢把錢存進銀行就好。原PO昨(8日)在Dcard以「爸媽資助頭期款,但是是現金」為題發文指出,最近考慮買房,爸媽說會資助他頭期款買房,大概200萬左右,但是父母平常沒有把錢存在銀行的習慣,「有聽說買房時銀行會查頭期款的金流,想請問爸媽如果要資助我頭期款,他們把錢存到銀行,再幫我付頭期款,這樣對銀行來說是合理的嗎?還是他們直接把錢存到我的銀行帳戶,對銀行來說才是比較正常的?」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建議,「對銀行來說就不正常,你先拿去放銀行3至6個月再買」、「銀行這部分我不清楚,或是有考慮預售嗎?你能慢慢存進銀行,前期也只有工程款要慢慢繳,工程款每一期也才幾萬塊而已」、「200萬不是太大的數字,先存入父母的帳戶再贈與給你」、「不急的話可以用每年贈與」、「直接拿著現金去,不用想太多,就說你們有兼職晚上在夜市擺攤」、「他們存進自己的,到時候直接匯到履保就好。」也有地政士事務所提醒,「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建議包裝成爸媽是現金收入(要提示證明),款項由父母先存入父母的帳號,再由父母的帳號匯給你,接受的銀行會比較多。」原PO則回應,「瞭解,我爸單純就是務農,好像就一直是現金收入,想請問要證明爸媽是現金收入呢?」事務所解釋,務農現金收入很正常,看有無農保、種植機械、農地等。事實上,贈與稅只要贈與人1年沒有贈與超過244萬就無贈與稅的問題,因此如果原PO父母只有資助他200萬,可直接將資金贈與給原PO繳頭期款,並不會被課稅。
名車業務拐人妻3/賣3車爽收700萬業績 他鎖定「貴婦姐姐」當肥羊狠宰
德國某豪華汽車在台總代理商旗下的黃姓業務,遭控藉著接待客戶花花(化名)時介入其家庭,不僅每周約會長達3年,還被直擊與花花在汽車旅館獨處80分鐘,而在這期間還陸續賣給花花3台豪車,總價超過700萬元,也讓花花家人質疑黃姓業務把她當肥羊宰,花花家人則希望汽車公司能給出交代。據了解,花花在2020年1月前往該代理商濱江展示中心買車時認識黃姓業務,當時她身懷六甲,前往該公司挑選夫家贈與她的懷孕禮物,黃姓業務則藉著接待之名大獻殷勤,甚至以送隔熱紙、腳踏墊為由在花花住處附近不斷出現,2人每周都會約會一次,在黃姓業務的車上一聊就是一小時。而黃姓業務知道花花「夫家有錢、娘家雄厚」後更加諂媚,稱呼也從原本的「某某太太」變成「姐姐」,當時花花的丈夫在異國工作,因疫情無法回國,2人也就越發肆無忌憚,花花最終在2021年9月提出離婚,並帶著孩子搬離住處,即使花花丈夫回國試圖挽回婚姻都無法讓破鏡重圓。「姓黃的是真的喜歡她嗎,是喜歡她簽約的姿態和付錢的樣子吧。」知情人士阿國(化名)透露,黃姓業務原先業績平平,在認識花花後卻屢開大單,花花的上一台車是在2012年購入,2020年才因弄璋之喜而換,並從黃姓業務手中以320萬元購入豪華跑旅車,原本一台車能開8年的花花也就此開始「換車如流水」。花花在認識黃姓業務後買車如流水,3年連換3車,為他創造超過700萬元的業績。(圖/翻攝該公司官網)而該輛豪華跑旅車買約一年,花花便開始抱怨車輛太大、不好上路,2021年將車賣掉,花120萬元再購入另台新車,但該輛新車同樣不得寵愛,2022年再度被賣掉,花花三度斥資280萬元買入一台休旅車,而新車的買賣和二手車的交易當然都是交由黃姓業務處理,光是新車的業績就超過700萬元,提成和二手車的差價更讓黃賺的荷包滿滿。黃姓業務藉花花丈夫在國外工作時趁虛而入,2人時常相約聊天談心,花花因此提出離婚,與丈夫對簿公堂。(圖/讀者提供)「業務看到有錢的太太就這樣巴上去,哪個老公還敢讓老婆去這邊買車啊。」阿國提到,花花坦承離婚是為了要與黃姓業務進一步來往,黃姓業務則堅稱兩人只是「正常往來」,並稱如再有聯繫就讓公司開除他,之後又被抓到兩人直奔摩鐵,害得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四分五裂,希望公司能給出交代。該汽車品牌代理商表示,此事涉及黃姓業務私人行為及私德,公司不做回應,是否予以懲處將交由濱江展示中心決定。濱江展示中心則表示,經過內部調查,黃姓業務與女客戶僅正常工作往來,進出汽車旅館是因該名女客戶想讓其丈夫誤會才會提出此要求,而兩人僅在房內吃便當,並無逾矩行為。
台北17歲少年砸2千萬買房 父母1行為證明「花自己錢」:免徵贈與稅
台北一名17歲少年今年砸2000萬在新北市買房,卻不用被課徵贈與稅,主要是少年的父母做了一件事,證明其購屋是「花自己的錢」而非贈與,十分聰明。少年父親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出示少年存摺影本,證明支付不動產的資金來源,是少年自2013至2023年10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台北國稅局查證,少年銀行帳戶在買房時,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確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所以不必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說明,少年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如果用好用滿,從7歲開始,10年下來到17歲,就可以免稅贈與4000萬元。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未成年人購置財產,若能證明支付款項確為未成年人所有,免徵課贈與稅;假如無法證明,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應課徵贈與稅。另外,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價款屬購買人所有者,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同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此,未成年人在購置房屋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定要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房子要留給兒子還是靈魂伴侶? 劉韋德:採這二招可互相兼顧
最近收到一封民眾的法律諮詢,信中說她和前夫離婚後,一人獨自扶養兒子多年,後來遇到現在的伴侶,他的文學才華深深吸引她,兩人算是靈魂伴侶,但礙於兒子的因素,所以兩人一直沒有辦結婚。她名下有一間在台北市大安區40多坪的房子,是她父親留下來的,她說自己基於傳統觀念,這間房子將來是要留給兒子,但房子目前是由她和伴侶一起住,最近她經診斷後確定是乳癌第三期,她說自己不怕死亡,但她擔心伴侶在她走後沒有地方住,因此她最近考慮和這位伴侶結婚,算是給對方一個法律上的保障。這位女士擔心伴侶將來的居住問題,是出於真愛,原本無可厚非,但這樣的安排是否妥當,需要她仔細考量。我告訴她,若她的心願是要讓這位伴侶可以在她走後繼續住在房子裡直到終老,而房子產權要完整留給兒子,那就要慎重考慮結婚的事情,因若兩人結婚,兒子和伴侶都是法定繼承人,伴侶的居住問題雖然不會有問題,但若伴侶也過世了,那麼他的家人就會再繼承這間房子,到時房子的產權會變得很複雜,很有可能最後連兒子都無法住在這裡。我告訴她,要解決這個困擾其實不難。因為法律上,遺贈和繼承並不互相排斥,所以她可以將房子和其他財產留給兒子繼承,但是將房子的使用權先用遺贈方式留給伴侶,等到伴侶也過世之後,再由兒子將房子收回。台灣遺囑協會是一個由專業律師發起的公益團體,於今年四月起將陸續舉辦公益講座,四月份題目為「如何預立一份有幸福的遺囑」,除了教大家如何預立有效遺囑外,更教大家如何在遺囑中「道謝、道歉、道愛、道別」,讓遺囑不只是冷冰冰的遺產交代,而是一份未來給家人最溫柔的情書,歡迎報名。報名請按我(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但要注意的是,若要贈與房子的所有權給伴侶,法律上必須要用遺囑才可以,因為這種行為稱為遺贈,而遺贈必以遺囑為之,否則沒有法律效力。她在我的建議下,很快地就完成遺囑,從她的遺囑中,我看見了她對家人還有伴侶的愛,雖然這兩份愛讓她有點辛苦,但這份遺囑,卻是她未來給這兩個男人最溫柔的一封情書。祝福她在人生最後一段路上走的安心,走的無憾。
「所羅門」寶藏贈與「魯夫和娜美」 網友熱議二代取名超歡樂
受惠於輝達GTC大會的點名,工業機器人廠商所羅門(2359)已經連漲9天,累積漲幅超過八成,28日漲勢稍緩,收在73.1元、漲0.41%,不過有網友發現,所羅門創辦人陳健三26日申報股權轉讓,受讓人中居然出現日本超人氣漫畫《ONE PIECE~航海王~》主角「魯夫」與「娜美」為名的公司,引發網友熱議「有錢人的娛樂就是這麼樸實無華」。所羅門在1974年2月成立,目前由第二代陳政隆擔任董事長。而所羅門近期公布一筆股權轉讓申報,是由所羅門創辦人陳健三所申報,將572張所羅門股票贈與3位受讓人,其中300張贈與給娜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另200張贈與魯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娜美和魯夫都是《ONE PIECE~航海王~》的角色,讓網友大笑「好中二」、「為什麼沒有喬巴投資公司」、 「喬巴因為不是自然人無法開戶」,還有人說這是 「索羅門」;也有網友提到,越來越多資產持有者是過去熱衷看動漫的孩子長大了,所以公司名稱會走創意路線。 網友表示,魯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為陳政璉,就是老董陳健三的兒子,娜美投資代表人黃廣媄則是陳政璉的配偶。
跟小三借101萬出獄裝死不還 他扯:她要給我的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多次跟小三借錢,之後因涉案入獄,後來又因為要付妻子生活費,一共跟小三借101萬元,但他出獄後卻裝死不還錢,法院因部分款項沒單據,判男子還53萬元。判決書指出,蔡男跟小三在2015年分手,但他在隔年入獄前,以開設檳榔攤需資金和生活費為由,向小三借64.9萬元,在入獄服刑期間,又因為缺花費及要給妻子生活費,再借24.1萬,蔡男一共借了100萬元都沒還,所以小三對他提告。對此,蔡男認部分借款,辯稱其餘是要小三給他的,彼此沒借貸關係,希望法官能駁回訴訟。據了解,小三曾說,「那個時候簿子裡面24萬多領到一毛都不剩」「薪水都被你領走」等話。蔡男回,「好像不到20萬吧」、「我用那麼兇喔」、「你都還記得喔,我都忘光了」「後面我努力賺好不好」等敷衍話語。蔡男在獄中說,「現在是下午時段,妳在幹嘛呢?忙著約會?」、「如果妳有空班,不如趁這休息與年輕的小鮮肉或成熟熟男約會放鬆,享受這美好的時光吧!」,法院表示,蔡男服刑期間2人仍交往,小三可能是念及舊情,幫忙代購獄中用品,難認有贈與之意。法官認為,小三只有秀存摺明細及手寫借款試算表內容,不能證明是蔡男領的,小三也無法證明部分款項是借給他,最後判男子賠償53萬元。可上訴。
成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僅3成存活逾5年」 半數骨髓移殖後復發
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簡稱ALL)在我國2021年男性與女性癌症死亡排行中排名第十名,是一種高致命性、低存活率的血癌,發病初期症狀不典型,但病程發展卻非常快速,短短數週就可能造成生命威脅。其好發於兒童患者,但相較於癌童有高達85%以上的治癒率,成人患者因治療難度較高,復發風險高達7成。「成人患者想要穩定控制疾病的關鍵之一就在於異體幹細胞移植(俗稱骨髓移殖),但移植後若發生復發,五年存活率可能只剩下7%,五十歲以上的患者更是驟減至3%」。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理事長暨花蓮慈濟醫院幹細胞與精準醫療研發中心主任李啟誠指出:「今日已有多種藥物可讓患者在無經濟負擔的狀況下使用,舉例而言,異體幹細胞移植前,可先使用免疫治療藥物殲滅癌細胞,達到微量殘留病灶陰性,也就是『把癌細胞殲滅到連先進的精密儀器都檢測不到』,提升移植的預後成效、延長存活與疾病控制時間;倘若不幸復發,除了化學治療之外,已有許多不同藥品可以選擇,醫療團隊仍可為患者搶時間救命。」「我平日身體狀況良好,每天爬山、登高600階,但去年卻突然變得容易疲倦、氣喘吁吁,且腰部、腹部的不適感越來越嚴重,爾後輾轉到了現任職於基隆長庚血液腫瘤科醫師蘇柏旭的門診,經血液及骨髓檢查後確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且帶有高惡性度的費城染色體突變。當時完全沒有料想到,看似老化、疲勞的症狀,竟然是急性血癌引起,甚至在完成化療後不到半年,就被醫師告知復發,需要接續進行更高強度的化療以及異體幹細胞移植」。六旬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病友黃女士憶起罹癌期間的心路歷程分享:「考量到自己復發風險較高;且身邊親友的幹細胞都不適合捐贈,每一次的移植都要碰運氣、花時間等待善心人士的捐贈與配對,所以我接受了蘇醫師的建議,在移植前先透過藥物,達成微量殘留病灶陰性的目標,降低未來復發的機率。很開心在完成全部治療,並在隔離病房長居兩個月後,我成功在今年農曆年前出院了,終於能夠與一路陪伴我的媳婦、兒子,一起在家中團圓過好年。」「每年台灣約有300例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新發個案,兒童發病率高於成人。然而,成人無論是否具有費城染色體等基因突變,其治療難度都相對較大、容易發生復發。患者發病後,淋巴系統與骨髓會製造出過量且不成熟的淋巴細胞,這些多而無用的淋巴細胞會壓迫正常血球、淋巴細胞的生成空間,進而衝擊身體機能」。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秘書長暨臺大內科部血液腫瘤科醫師黃泰中說明:「發病後的惡化速度可能非常快速,曾有一臨床個案,明明幾天前才做完健康檢查確認血球指標正常,沒想到就診時卻已有發病跡象!」提醒民眾,若莫名出現一週以上的蒼白無力、感染發燒、瘀青、出血不止、骨骼疼痛或是淋巴結腫脹等症狀,務必及時到醫療院所進行血液與骨髓檢查,以掌握黃金治療時間。黃泰中秘書長接續說明,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絕非不治之症,目前治療分為三大階段,第一階段為誘導期,以高劑量化療為主,並視基因突變與否加入標靶藥物,把癌細胞殲滅至5%以下、達成完全緩解為目標;第二階段為鞏固期,以殺死剩餘的癌細胞為目標;第三階段則是藉由低劑量藥物避免復發。屬於高風險復發、難治或復發型的患者,則建議進行異體幹細胞移植,較有機會長期穩定控制疾病。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多數患者在第一線治療後就可以達到完全緩解,但有半數可能在三年內發生復發。因此,在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治療中,治療目標不僅僅是達到傳統的完全緩解,更建議達成微量殘留病灶陰性,以降低復發風險、延長存活時間。「只要有費城染色體等基因變異就建議異體幹細胞移植,此外,若是發生復發、或是屬於高風險族群,也有移植的必要性!」,林口長庚血液科主任郭明宗說明:「儘管異體幹細胞移植很重要,但是對於醫師、患者而言,都是一個充滿挑戰且長期的『大工程』。移植前,要先透過高劑量化療殲滅癌細胞,才可接續植入異體幹細胞;植入後,也需住進隔離病房避免感染。為了不讓辛苦白費,醫師往往會在移植前盡可能的協助患者達成微量殘留病灶陰性,爭取更長的存活時間、更穩定的疾病控制。郭明宗主任指出,今日已有多種治療方式,且健保有條件的給付相關療程,有機會在不同疾病階段,幫助各種需求的患者,盡可能地爭取更穩定的控制疾病、降低復發風險。舉例而言,在進行異體幹細胞移植前,除了高劑量的化療以外,也可以在藉由免疫治療藥物,爭取較高的機率達成微量殘留病灶陰性的目標,有望提升移植後的成效。若仍治療反應不佳或是發生復發,也無須過於恐慌,臨床上除了化學治療之外,已有許多不同藥品可以接續使用。鼓勵患者,若在療程期間有任何疑慮或想法,可與主治醫師討論,切莫因為恐懼而放棄治療。
已婚男生前偷轉帳給前妻48萬 特定數字配節日「有悖公序良俗」法院判還錢
中國一名男子因病離世後,妻子發現丈夫在兩人婚姻期間還一直向前妻轉帳,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男子前妻返還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丈夫私下轉帳的錢款。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張女與丈夫吳某2011年登記結婚。在丈夫因病去世後,張女士意外發現,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吳某在張女不知情的狀況下,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帳戶向前妻王女多次進行轉帳,其中還包括生日紅包、七夕紅包等。張女一怒之下將前妻王女告上法院,要求返還轉帳總額人民幣11萬元(約台幣48.5萬元)。張女認為,丈夫並非為了日常生活需要,事前未取得她同意,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是侵犯了她的財產權。該行為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也侵害了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權利,要求法院確認此行為無效,並要求王女返還錢款。王女則辯稱自己多年來與吳某一直存在生意關係。自己從事菸草製品零售,吳某經常幫朋友買點香菸。她與吳某的經濟往來存在合理正當原因,主要為代為售煙、兒子撫養費、生日紅包、七夕紅包、辛苦費,同時吳某還向她多次借款。受理此案的上海金山法院表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有,且對共有財產有平等處理權。因此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而吳姓男子在與張女的婚姻期間,仍向王女贈與具有示愛涵義的特定金額「520」、「527.77」、「5227.27」等,並在生日、情人節等特定節日時王某進行轉帳,備註生日快樂、織女七夕快樂牛郎愛你等字句,有悖公序良俗,且侵犯了張女士的財產權益,因此該贈與行為無效。上海金山法院最終判決,吳某向王女具有特定含義的贈與行為無效,統計此類贈與行為的金額後,判王女應返還張女人民幣1萬餘元(約新台幣4.4萬元)。
尪「豪砸1700萬」追嫩妹主播⋯房還登記她名下 正宮出手一招全收回
大陸一名胡姓人夫竟背著李姓正宮轉帳近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56萬元),給金姓主播和金女母親買房。李姓正宮發現後,怒將金姓主播和金女母親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贈與行為無效,判金姓主播和金女母親必須將錢返還。根據陸媒《北京日報》報導,李姓正宮日前發現胡姓丈夫名下銀行帳戶有一筆數百萬人民幣款項的轉出,經查收款人竟是胡姓丈夫常用短影音平台的一名年輕金姓主播;在她追問之下,丈夫坦承,與金女已發展為男女朋友,且為了討好對方,總共匯了近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56萬元)給金女以及金女的母親,讓金女買房子、裝潢,而購入的房子登記人為金女。李姓正宮聽完震怒,不敢相信丈夫竟擅自處分了巨額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把金女和金女母親告上法院,要求她們返還全部款項。法庭上金女辯稱,自己是抱著發展結婚對象的目的與胡男交往,並不知道胡男已婚,不存在插足他人婚姻的故意,而且自己作為主播收入頗豐,與母親收受贈款也是為了考驗胡男對她的感情而並非圖財,因此不應當返還款項。不過胡男除了承認自身的過錯外,還證稱金女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婚姻狀況。法官審理後認為,胡男未經配偶李女同意,擅自將巨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異性,構成無權處分,且其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贈與錢款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贈與行為無效。法官指出,金女雖主張對胡男的婚姻狀況不知情,但結合二人之間的顯著年齡差距、實際交往時間僅幾個月、金女在交往前即收受百萬元贈款並用於消費等事實,難以認定金女盡到了審慎的注意義務,不符合男女正常交往的情形,因此法院對金女的抗辯意見不予採信,判金女和其母親全額返還收受的贈款。
1億嫰模2/匯錢送車又買房 嫩模控富商要求簽5年性愛合約遭拒後變臉
旅美台裔富商俞宗明(Alan Yu,在台名為施宗明)指控,28歲C姓女模以結婚為前提與他交往,詐騙他超過新台幣1億元。C女向CTWANT澄清說,俞男主動追求她,還趁她泥醉時性侵,且隱瞞已婚的事實,事情曝露後就開始大手筆花錢,並且開出5年1億元新台幣的「性愛合約」,但仍為她所拒,沒想到最後竟然指控她詐欺。C女說,她與俞宗明自去年五月後開始頻繁聯絡,但她為了多賺一點錢,除了在公司擔任業務外,也在下班後兼職外拍模特兒與展場Show Girl,有時俞男到台灣的期間,她會因工作因素無法隨時見面。當時俞男就問她,不去工作會損失多少薪水,差額都由他來負擔。後來,俞又嫌她開的豐田汽車不夠好,買了一輛BMW送她;到了九月,因為C女認為俞男說謊,兩人經常吵架,俞為了安撫她,又以生日禮物為名買了一輛保時捷給她。俞宗明與C女拍攝第一支宣傳影片後,透過行銷公司與她接觸,再邀她前往美國協助公司參展,兩人的關係也進一步加深。(圖/翻攝自LollicupStore YouTube頻道)C女說,自從她在八月發現俞宗明騙她後,之後兩人見面最後常以吵架收場,對方都會提出「不要再聯絡」,只是沒多久又會後悔而表示歉意,而道歉的方式就是送錢、送東西。C女說,去年8月俞宗明就有問她「人一輩子要多少錢才夠」,她隨口回說「大概一億吧」,對方再問「那你有一億會怎麼用」,她就回說「數目超過我的想像,我想不了那麼多,可能買房子吧」,對方聽了就說「那你現在就可以去買了」,立刻答應要贊助購屋款,再加先後匯款一億給C女,為了規避200萬的贈與上限,甚至叫公司會計準備好借貸契約。C女說,她過去也不乏追求者送禮物,只是從來沒有這麼大的金額,但讓她一再又與俞宗明糾纏的原因是「他追求得很努力,也很體貼,像我說我不喜歡胖子,他竟然真的在二、三個月裡減了二十幾公斤。」C女說,俞男身為大老闆,為討好她,會親自送花、布置驚喜場景,讓她覺得「他真的是太喜歡我,才會這樣子。」C女說,雖然她每次因為心軟,而想再給俞男一次機會,但無法擺脫酒後被硬上的陰影,有一次被俞撫摸,她甚至嚇到感到反胃,當場跑去廁所吐。此舉讓俞男大為不滿,抱怨她每次跟他見面都穿太多包得跟粽子一樣,他提出要給C女一億元,做她的老闆兼男朋友,期限是5年,條件是要常穿性感內衣、展現女人魅力,還說如果C女心中仍有陰影無法跟他做愛的話,可以多喝點酒,或是可以吃安眠藥。去年七月左右,她與俞宗明多次在台灣見面,俞嫌她的車子太差,就豪氣地送了一輛BMW給她。(圖/讀者提供)「他匯給我的錢,全部都在我的名下,雖然有一部分拿去投資股票跟債券,但並沒有花掉,也從來沒有轉到別的地方,如果我有心要詐騙,會是這樣嗎?」C女說,她曾向俞表示,要歸還這些現金,兩人以後不要再聯絡,俞則表示,「我不缺這一點錢,(這數目)對你們來說很多,但對我來說只是一點點,我不需要妳還我錢,我只要妳陪我久一點。」但俞男不久後又傳訊抱怨,C女為什麼不跟他做愛,如果不簽五年協議,會叫自己的妻子告C女,並揚言到公司跟住家找她,「你的損失會更大」。王偉承律師表示,所謂的「性愛契約」就算簽了,因為違反善良風俗可能會無效,法院不會認同其拘束性。不過,如果有心人認真要簽的話,可能會規避相關的用字,讓法院比較看不出來有錢及性關係的對價。俞宗明(施宗明)所委任的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對此案回應,一切等候司法的結果。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居在婆家附近 人妻憂搬去「恐為祭祀6點起床」:公婆是虔誠信徒
一名結婚8年的人妻透露,最近蓋在公公贈與土地的新居落成,這讓原本不與婆家人同住的她有了搬家的打算,但因公婆是很虔誠的信徒,整個家族每逢農曆初一、十五或特定節日,就要早上6點起床準備祭祀事宜,讓她為此非常苦惱,「請問我該怎麼說服公婆接受,他們的媳婦不想拿香也不想準備拜拜呢?」人妻在PTT發文表示,從不拿香拜拜的她,之前因與丈夫住的地方較遠,才能躲過男方家族定期舉行的祭祀事宜。她說婆家是很傳統的務農家庭,公婆又是虔誠的信徒,家族初一、十五或特定節日都要拜拜,妯娌們就要在清晨6點前往菜市場購買食材、製作祭祀料理、洗碗,連襟們也會負責接送、燒金紙、端菜,整個活動直到下午吃完飯才結束。最近由於婆家附近的新居落成,土地則是公公婚後贈與、房子登記丈夫名下,家用和房貸、育兒支出是夫妻倆均分。這讓原本不與婆家人同住的人妻,有了搬家的打算,但她也說,一旦下定決心,「預計未來三十年都要配合婆家拜拜,結婚初期幾年就因為受不了繁複頻繁準備拜拜而不住婆家,現在隨著新居落成變成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如此兩難的局面,也讓人妻非常苦惱,「請問我該怎麼說服公婆接受,他們的媳婦不想拿香也不想準備拜拜呢?」她也透露,要是配合公婆的拜拜活動,至少得撐二十年,所幸丈夫得知此事後雖認為,她享受好處卻又計較付出,但也擔心她和公婆、妯娌們起衝突,因此決定暫時不搬回婆家,「既然我已不是傳統媳婦,為什麼先生跟婆家不能接受我不燒香也不準備拜拜?」
夫妻離婚…要求平分2兒「114萬壓歲錢」 法院判決結果超合理
每到了過年,小孩子最期待的就是領紅包,而爸媽通常會幫忙存下來。不過要是離婚,這筆錢該怎麼辦呢?中國重慶有一對夫妻,離婚後要求分2個兒子的26萬多人民幣(約114萬新台幣)壓歲錢,雙方對簿公堂,結果也曝光了。蔡某和王某2006年在朋友婚禮上認識,隨後墜入愛河,隔年正式登記結婚,並分別在2012年和2014年生下2個兒子,起初家庭生活幸福美滿,但時間久了,雙方在孩子教育等問題上出現分歧,且愈來愈明顯,感情也逐漸出現裂痕。夫妻倆在2020年因教育方式和觀念不同,再度發生爭執,之後王某便帶2個孩子離開,和爸媽一起生活,王某和蔡某曾在同年的4月和7月起訴離婚,但均被法院駁回。分居400多天後,蔡某再次起訴離婚,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及2個孩子名下的銀行存款,共計26萬人民幣。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蔡某離婚的請求予以支持,夫妻共同財產由2人平均分割,但駁回2個孩子名下存款的請求。因為該筆存款是長輩基於親屬關係,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和王某作為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法官解釋,離婚案件分割的財產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壓歲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法律依據,故駁回該項訴訟請求,判決曝光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大噴1.1億求娶28歲嫩模!「波霸奶茶杯」富商遭拒怒告詐欺
樂立杯(Lollicup)及Karat的創辦人兼執行長施宗明一手打造餐飲包裝材料進口王國,躍身美股上億大亨,由於早期他靠著波霸奶茶發跡,因此又被封為「波霸奶茶杯大亨」,不過現年62歲的施宗明,最近卻遇上桃花劫,提告28歲嫩模詐欺1.1億元。據《鏡週刊》報導,施宗明去年找來嫩模C女代言波霸奶茶杯,沒想到卻迷戀上對方,他不顧自己已有家室,對C女展開熱烈追求,隨後2人也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期間他砸下1.1億元供C女購買名車、豪宅、珠寶、精品包等奢侈品,還匯款上百萬元至女方在美國投資股票的帳戶,但C女獲得鉅款後卻不斷以「生理期、不想當小三」為由刻意疏遠拒絕互動,施男自覺遭到愛情詐騙,憤而在台、美2國相繼提告。對此,C女的委任律師表示,當初男方以銀彈攻勢展開追求,但女方並未答應交往,施男追求未果才惡意提告,且施男曾犯下傷害女方的事,自覺有愧才以金錢及禮物彌補,不過事隔久遠已不打算提告,因此主張1.1億餘元是施男「無條件贈與」並非詐欺。日前高等法院裁准假扣押,C女的保時捷休旅車、珠寶及名牌包等精品全被沒收,名下現金5千餘萬元也遭凍結,目前警方正在追查其餘逾5千萬的資金流向,不排除還有其他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