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去年因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子,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他另涉傷害罪部分判刑1年2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去年6月30日楊男到早餐店因看到與他母親有爭執的范姓女子與他人交談,心生不滿,他先徒手揮拳搥打她,再持菜刀揮砍她致其受傷,此部分傷害罪楊男遭判刑1年2月確定。去年9月26日楊男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潘姓女店員阻止他坐在店門口抽菸,竟闖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女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一審及二審依重傷未遂等罪將楊男判刑5年,檢方上訴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即對潘女摳挖雙眼、壓制在地、勒頸及朝鼻、頭部位揮拳,致潘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腦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等嚴重傷害且未與潘女和解,犯後態度並非良好。檢方主張,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對楊男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只是對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以及量刑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以及原判決已經說明之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再為有無殺人故意事實之爭論,均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判決駁回定讞。
雙11購物節即將到來,每到年末就是超商店員崩潰的日子,一名超商女店員在IG上看到限動後,忍不住有感而發,「這種情況真的很崩潰,但也不能說什麼,畢竟是工作...」,沒想到截圖放上Dcard分享,引起不少網友共鳴,紛紛淚喊「我懂!」一名女網友在「Dcard」上分享2張截圖畫面,並發文表示,「我也是店員,看到這兩則限動真的只能說,辛苦了!!!」只見有賣家拍下超商櫃台堆滿包裹的畫面以及店員忙碌的身影,而後面竟然還有十幾箱的貨物在排隊等待,限動下方更透露無奈心聲,「我在超商待了2個小時,我的貨還沒逼逼完,又一個來寄貨的,店員要哭了……」原PO表示,因為也曾有過類似經驗,所以她相當有感觸,「我自己待的店,有客人一次寄50個,而且每箱都重的要命,店裏只有我一人,這種情況真的很崩潰,但也不能說什麼,畢竟是工作…」原PO更感慨,若是畫面中的慘況發生在她身上,那她應該會崩潰到想哭。貼文曝光後,釣出一堆苦主互相討拍,「跟你分享,我前天大夜遇到一個客人一次寄200件,差點連客人都一起裝箱」、「我還遇過晚班來三次總數大概1000件,直接塞爆座位區,差點邊刷邊哭,直接用到12點多才下班」、「鼻要再縮ㄌ(不要再說了),雙十一要來惹,我已經開始厭世,我真的謝...」、「不用雙11,平時就這樣,每日大概600件,少的話400件」、「我懂,每次看到那種廂型車停在店門口就開始頭痛...」
屏東楊姓男子去年不滿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竟惱羞成怒暴打女店員還殘忍挖眼睛,引發社會震撼,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刑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宣判,維持5年刑度,還可上訴。
屏東楊姓男子去年不滿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竟惱羞成怒暴打女店員、還殘忍挖眼睛,引發社會震撼,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刑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宣判,維持5年刑度,還可上訴。超商業者痛批,楊男對女店員暴打、挖眼,根本想致人於死,女店員不到30歲、正值青春年華,在超商工作數年,待人親切且做事認真,沒想到只是提醒戴好口罩就慘遭不幸,希望重判。一審屏東地院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就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應予責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能力輕微降低情形,依重傷害等罪判楊男5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遭駁回,維持原判。綽號「空寶」的50歲楊男疑有精神方面疾病,2021年9月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女店員提醒他戴口罩,竟闖入收銀區把潘姓女店員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經高雄長庚醫院緊急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火速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村民指出,楊男游手好閒,經常欺負沒反抗能力的弱勢族群,是地方上頭痛人物,先前在早餐店拿刀割傷7旬老婦脖子,被送醫強制治療,但短短1個半月又放出來,搞得村民人心惶惶。他還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發怒狠挖小狗雙眼並咬死小狗。
只因為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子,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6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綽號「空寶」、50歲疑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楊男,2021年9月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闖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姓女店員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楊男在村內游手好閒、是地方頭痛人物,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發怒狠挖小狗雙眼並咬死小狗,當地人從此以「咬狗」稱呼他。先前在早餐店拿刀割傷七旬老婦脖子,被送醫強制治療,但短短1個半月又放出來,搞得村民人心惶惶。村民說,楊男仗著壯碩身材,欺負的都是沒反抗能力的弱勢族群。楊男母親當時無奈表示,兒子先前遭強制送醫後,在醫院治療都很好,但一回到家就認為自己沒病,不願按時吃藥,加上兒子年紀大,根本管不住,有次缺錢買菸又要不到錢,竟也對她飽以老拳。超商業者痛批,楊男擊頭、挖眼的攻擊方式,根本想致人於死,不到30歲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店員,在超商工作數年,待人親切且做事認真,沒想到只是提醒戴好口罩就慘遭不幸。一審屏東地院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就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所為不該應予責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能力輕微降低情形,依重傷害等罪判楊男5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遭駁回,維持原判。
台南市2名員警曹瑞傑、凃明誠22日在追捕通緝犯時,慘遭對方持刀攻擊,2人不幸身亡。警方起初鎖定通緝犯為陳偉捷,他在晚間投案表明不是他犯案,犯下此案的嫌犯是明德外役監的逃犯林信吾,他在逃亡期間還持槍搶了一家超商,得手7000多元。殺警案的嫌犯在22日晚間11點多持槍搶了新營一家超商,得手7000多元後,之後騎黑色機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嫌犯把車丟在新營區延平路旁,警方將機車帶回採證,比對嫌犯穿的黑衣和犯下殺警嫌犯相似,拿的槍也像警用槍枝,發現他就是犯下殺警案的嫌犯林信吾。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超商女店員表示,林男進到超商後先說要買菸,之後便掏出手槍說「錢拿出來」,她雖然覺得林男拿的是假槍,還是把7000多元交給他。40多歲的林男最終在23日凌晨於新竹和欣客運車站遭逮捕,警方在現場還查獲警用槍枝和18顆子彈。林男搶完槍商後棄車改搭計程車到高雄,之後在搭客運轉往新竹,而他也是明德外役監逃犯,他在2020年犯下強盜和竊盜罪,至於他是如何逃脫的待警方釐清。
屏東高樹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屏東地院一審依傷害、重傷害未遂兩罪,判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判決一出不僅引發社會譁然,屏東地檢署收到判決書後也認為,實屬過輕,且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28日決定提起上訴。屏檢指出,楊男曾持刀揮砍一老嫗頸部、腹部及胸部等部位,應具有殺人犯意非僅止於傷害,當時楊男在早餐店內先徒手毆打老嫗身體,接著持菜刀揮砍,直到店家出面攔阻,才始倖免於難,考量他行凶用的菜刀、重量、體積及使用方式,及揮砍對方身體部位,應以殺人犯意甚明。另超商女店員於工作中僅因勸導楊男不要在店門口抽菸,即無端遭手指摳挖雙眼,並毆打頭部,手段殘忍、令人髮指,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且案發迄今仍未與潘女達成和解,仍以精神病症抗辯,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有心生悔悟之情。因此檢察官認為,一審合併執行5年有期徒刑,實屬過輕,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且不符合量刑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檢察官與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難以認同原審判決結果,依法提起上訴,請求將原判決撤銷,另為妥適合法判決。
去年發生在屏東的「超商女店員挖眼案」,法院在今(14日)判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兇嫌5年徒刑,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也成為各界討論的焦點。日前就有一名媽媽控訴遭到精障女持雨傘攻擊,造成她手臂流血、左眼旁腫痛,但不論是報警或提告,員警和檢察官都希望她「大事化小」,讓媽媽感到極為不滿。這名媽媽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今年清明連假期間帶女兒去診所,卻莫名遭到精障人士攻擊,她表示由於當時下雨,因此見到一名女子在診所騎樓撐傘時,以為對方剛進騎樓而未收傘,於是閃身進診所,但疑似就是這動作引起對方不滿。持傘女子先是進診所對她叫囂,隨後又追出診所外向她發動攻擊,期間「傘骨差點刺中我的眼睛」,直到診所人員聽到她喊救命出來阻止後,雨傘女才停手。媽媽陳述遭到攻擊的經過。(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員警獲報到場後,雨傘女立即指控媽媽撞她罵她,一副自己才是受害者的樣子。媽媽後來做筆錄時才從員警口中得知雨傘女是「重點關注對象」,並暗示對方領有身心殘障手冊,告也沒用。媽媽經過一番天人交戰後認為,她左眼旁被傘骨擊中腫痛、手被刺破流血、手臂被打到瘀青都是小事,但「但每個人都因為她有手冊不提告,甚至覺得用暴力解決也沒怎樣,那萬一她下次拿刀、打的是小孩呢?大家還記得可憐的小燈泡嗎?」但本著「驗傷提告,讓法院判強制就醫」想法的媽媽,卻立刻被檢察官潑冷水,檢察官先是說「和解比較快拿到賠償」,聽到媽媽表示提告的初衷是要對方強制就醫而不是拿錢,就嚴肅反問「那妳要什麼」、「那是衛生局的責任,妳找錯對象」,過程中還對她說「加害者很可憐」、「去找立委」,甚至要陳述遭攻擊時感受的媽媽「不要揣測加害者裝病」。這令媽媽心冷地說,被打的人要放下一切,而打人的有手冊,「國家免費幫她請律師,我卻都請不起律師,開庭時加害者和律師甚至都不甩沒去」,強調難道只有生病的人可憐,被生病的人打的人就不可憐嗎?並自怨自艾的說道:「我躲總可以了吧!但是請政府告訴一般人『該怎麼躲』,留一條生路給一般人好嗎?」
去年9月間,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超商震驚社會的「挖眼案」,其中牽涉潘姓女店員遭挖眼及早餐店范姓婦人被持刀砍傷案,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的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且已進行29次相關心理諮商,屏縣府表示將持續輔導。去年挖眼案發生後,引起一片輿論譁然,高樹新南村民群情激憤,甚至組團到縣府衛生局外陳情,籲請別再讓楊男回到村落;得知判決結果後,地方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5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高樹鄉新南村當地村民指,挖眼案發生後不久,被害人潘姓女店員出院就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感到害怕的傷心地。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楊姓嫌犯去年9月間因不滿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楊男犯下挖眼案前,同年6月也曾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范姓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人才保住性命,沒想到楊嫌經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到社區又犯下挖眼案,引起社會恐慌及討論。屏東地檢署偵辦此案時,對楊男兩次犯行個別進行精神鑑定,專業醫師均判定楊男雖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能力受到影響,但在兩次犯罪當下,仍可自我辨識行為違法,並不符合刑法19條所列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要件,不構成刑法上可免刑或減輕其刑的要件。
一名超商女店員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抱怨,一對男女日前牽著狗狗進店寄件,結果在店內多處留下狗狗大小便,事後竟然裝沒事離開,「最後我一個人在店裡用衛生紙擦了半個小時多才清理乾淨」。帶狗進超商隨地拉屎,女奧客還不清理。(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女店員po出監視器畫面顯示,3月18日清晨5時許,一對男女牽著狗狗進到店內,原本乾淨的地板隨即出現糞便。女店員表示,當時自己在櫃檯被對方擋住視線,根本不知道地板上出現狗屎,等到對方離開時才看到噁心的情況。女店員抨擊,對方事後又進店買了水,又跟她要了衛生紙,她以為對方是要清理地板,想不到女子竟然是清理完自己鞋子後就離去。女店員也表示,自己一個人上大夜班,也害怕真叫對方進店清理而發生危險。
「年收250萬追不到便利商店女店員!」一名男網友透露,朋友在科技業上班,年收入高達200多萬元,近日看上某位超商女店員,為了讓對方留下印象,一口氣買了數百杯咖啡,且早晚都到店裡報到,不料當他一開口約女店員外出,卻立即被拒絕,讓他相當納悶,「有沒有年收這麼高,卻連小七店員都追不到的八卦?」原PO日前在PTT發文,「朋友在科技業上班,環島跑到我的縣市,吃飯時說他公司前陣子調薪,年薪差不多破250萬了。聽了真是令人羨慕,還以為他是來炫耀幹,問他現在不是正忙,怎會突然跑出來玩?他嘆了口氣說,他租屋附近巷口小七最近來個女店員,是他的菜,他就用那個什麼open app趁優惠時買了幾百杯拿鐵,然後每天早晚去領一杯」。文章提到,原PO友人連續到超商報到1個多月,成功讓女店員留下深刻印象,他心想時機差不多成熟了,「剛好趁某次買咖啡聊天,約女生去看某個展,結果被拒絕。朋友覺得很難過,就跟公司請了幾天假,騎重機去環島散心。有沒有年收這麼高,卻連小七店員都追不到的八卦?」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紛紛留言「你今天是高加索白人,0收入,妹還倒貼」、「一定長肥宅樣」、「一定不帥」、「白癡才會以為年輕女生可以用錢砸」、「夜店老白男還被通緝的話,第一天就上床」、「因為他騎重機不是開賓士」、「年輕女生要的不是錢,是那些虛華的感覺」、「一定是肥宅」。
屏東縣政府列管在案的楊姓精神病患,去年9月間因不滿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台,痛毆柔弱的潘女,甚至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及重傷等罪起訴楊男,並於今日移審屏東地方法院。屏東高樹患有精神疾病的楊姓男子,去年9月間因為不滿被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防疫,竟然衝進櫃台痛毆對方,並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並診斷出頭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一度面臨失明危機。事後警方調查,才發現這不是楊男第一次失控傷人,同年6月間也曾因糾紛持菜刀砍傷1名阿嬤,一樣遭到強制就醫。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及重傷等罪起訴楊男。(圖/報系資料照)事後,當地村民集體至屏東縣政府抗議,要求將楊男這不定時炸彈強制送醫,以免造成社區不安。屏東地檢署偵辦期間,以楊男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全案日前偵結,檢察官認為楊男分別涉嫌殺人未遂及重傷罪提起公訴。
日前接連發生超商店員提醒顧客戴口罩,卻遭挖眼甚至刺死事件,今(7)日中午12時許,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某超商1名男子因結帳時插隊,遭女店員制止並提醒要排隊,未料該男子竟突然暴怒出手毆打店員,海山警分局獲報,派員火速到場逮捕該名男子,目前已帶回派出所偵訊。
屏東縣高樹鄉今年9月底發生超商女店員遭到50歲男子挖眼事件,受害女店員視網膜剝離、傷勢嚴重,點燃社會大眾怒火,所幸經過高雄長庚醫院救治後,受害潘姓女店員恢復狀況良好,今(25日)她到醫院回診,醫師羅盛典透露潘女恢復良好,視力沒有受到影響,不過眼窩仍會抽痛,也睡不安穩。潘姓女店員今日與母親一同到高雄長庚回診,碰巧今天是感恩節,潘女也感謝醫療團隊照顧,高雄長庚耳鼻喉科醫師羅盛典則說「最感謝媽媽一直辛苦的照護著妳!」並於社群平台秀出與母女倆合照,從照片中可見,潘女現留著一頭俐落短髮,氣色看來相當不錯。羅盛典表示,潘小姐的傷口照顧得不錯,預期恢復期約3個月,目前恢復狀況在預期中,視力也沒有受到影響,預計1個月後還會再回診,不過她目前睡眠狀況仍然不安穩,眼窩傷口仍會隱隱作痛,羅盛典也說,關於潘女心理健康部分,目前有精神科醫師及屏東縣政府協助治療。眼科醫師羅盛典PO出與潘姓女店員合照。(圖/翻攝自羅盛典醫師臉書)
桃園龜山近日發生超商店員提醒顧客戴口罩,結果被持刀刺死的案件,沒想到南韓也傳出類似事件。一名超商女店員要求顧客戴上口罩,結果被男子賞巴掌,而且力氣大到將她整個人打倒在地,影片在網路瘋傳,引發一番議論。根據《韓聯社》報導,推特用戶「@ehdns_0604」21日下午5時42分發文表示:「我實在受不了,因為我真的很生氣,友人要顧客戴口罩,結果被賞巴掌」。45秒影片中,一名年輕女店員指著自己的口罩,似乎是要求顧客戴上口罩,當她將顧客買的物品都放進塑膠袋中時,對方突然伸出左手,朝她的右臉打了下去。女店員被打嚇得跌倒在地,但顧客完全不以為意,拿著買好的東西,就從容不迫地離開。事情發生的具體地點和時間尚不清楚, 但確定是在21日下午左右發布的。影片曝光至今已超過99萬次觀看,並有2.8萬則轉發,在網路上掀起熱烈迴響。女店員被打倒在地。(圖/翻攝自ehdns_0604推特)網友紛紛留言痛批:「我要氣瘋了,快點報警」、「我真的很驚訝,希望他受到懲罰」、「我覺得他需要冷靜」、「民事和刑事訴訟似乎是必要的,希望後續一切順利」、「超瘋狂」、「看到我整個人發抖,你的友人還好嗎?我好難過,不要心慈手軟,一定要提告」。另外,該名網友也指出,原本上傳的時候擔心肖像權問題,因此遮住顧客的長相,不過她已經獲得女店員同意,不用上遮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