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憂立法權無限膨脹 林志潔指調漲電價應回歸行政權
國會早前通過決議凍漲電價,但行政院及經濟部則表示必須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引發在野黨不滿。週五院會中,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合作並以58票相對多數優勢,通過「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此舉引發綠營人士提出抗議,抨擊藍、白黨團合謀強行讓電業法49條在院會用表決的方式,沒收討論,是讓「國會香港化」。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國會通過《電業法》二讀,要求爾後電價漲調,都須經立院同意才能實施,恐侵害行政權。林志潔表示,凍漲電價最後可能圖利用電大戶,等於讓全民補貼電費給財團。從二月以來,藍白在立院合作,表決無往不利,主訴不外極盡膨脹擴張立法權之能事,再來就是以立法去侵擾其他職權的行使,意圖掣肘行政作為。「如果連電價審議委員會如此專業的審議機構都可能被實質廢除,未來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心關鍵技術審議委員會所做的各種審議決策,都可能被立法院改成自己來審議」林志潔表示,政府機關部會若做出錯誤決策,有立法院的監督,如今立法委員要把所有權力收攬己用。倘若缺電缺水,核心關鍵技術被敵對勢力拿走,國家的重要資產為外國所大量取得,立法委員的失職甚至濫權,要如何負責?林志潔說明,讓立法者專心議決真正重要且具普遍性的法規,將技術與專業的交給行政,其實並不會減損國會的權力,反而能有助於重建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在半總統制或總統制下,行政權已經有其自己的民主正當性來源,有權做政策的制定。林志潔提及,目前立法院的亂象令人遺憾,未來可想而知,藍白立委將持續騷擾立法院外的其他權力機關,除了行政院,還包括監察院、司法院、考試院,各機關在作為上將步履艱困,有違憲疑慮的釋憲案將大增,各種嗜血求聲量、與敵對勢力相互唱和的提案將大量充斥,而有益國計民生,保護台灣的議案則將被大量封殺。
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 陳菊:廢死需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1日下午在副主委蔡崇義、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陪同下,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高哲夫處長(Filip Grzegorzewski),雙方在會談中就死刑存廢、移工、人權教育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陳菊表示,期則未來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被社會理解。陳菊表示,台灣在4月23日曾就死刑釋憲案也進行公開的言詞辯論,人權會受邀以鑑定機關身分,由高涌誠代表出席憲法法庭,從國際人權公約觀點分析,提供鑑定意見,表達廢除死刑的立場。人權會依據中程策略計畫,成立推動逐步廢除死刑小組,並參考歐洲國家廢除死刑的經驗,進行社會溝通、推動關心照顧被害者等制度等。陳菊提及,廢除死刑在台灣具有高度爭議,根據調查,民意80%支持死刑,在國會與整個社會氛圍,廢除死刑的立場也遭受很大的輿論壓力,需要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人權會基於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將持續與NGO團體、大專院校合作,展開社會對話,修復犯罪創傷,保護被害人正義。高哲夫表示,人權是歐盟的DNA,在歐盟印太合作戰略中人權是關鍵的一環,台灣是歐盟的重要夥伴,期待台歐盟雙邊能就人權議題持續深化交流。他說,期待透過歐盟的經驗分享,協助台灣達到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陳菊表示,台灣近幾年來,在許多人權領域上都有很重大的進步,期盼人權會未來能夠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在社會能被充分瞭解,展開進一步的對話。也期盼未來能夠有機會前往歐洲回饋分享台灣的人權經驗,共同為世界人權之進步做出貢獻。
院長不適任1/許宗力心中只有死刑? 憲法法庭編制大、基層苦哈哈
士林地方法院風評能力俱佳的法官李昭然日前墜樓身亡,就在2024年4月19日李昭然頭七當天,又發生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在辦公室兩度昏倒、一度沒心跳,苗栗還有一位年輕優秀陳姓書記官疑似過勞死,讓社會大眾心中起了大問號:司法究竟怎麼了?眼見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籌備多時的死刑大辯論上場,不少法官指出,許宗力對死刑存廢問題,似乎比基層死活更感興趣,難怪司法界憾事連續不斷。有法官透露,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本該多替基層爭取人力,心中似乎只有死刑等釋憲案件,一再擴編憲法法庭人力,憲法法庭只有15位大法官,助理竟多達31人,書記官和書記則合計27人(書記官18人、書記9人),另外還有4位研究法官,其中一位李姓研究法官回任法官好幾年不用辦案,讓法界為之側目。至於許宗力7年前上台成立的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竟安插7個小編專門做司法大內宣!憲法法庭組織龐大,15位大法官竟配置62名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指出,憲法法庭配置的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共高達62人,都算在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內,難怪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基層要求補充人力的呼聲雙手一攤,表示行政院給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已到上限,沒辦法再找人,原來司法院人事處長協助許宗力,把許多可以辦案的人力,調到憲法法庭和司法院服務,難怪基層補不到人。基層法官、書記官面對如潮水湧進的眾多案件,只能坐困愁城,但憲法法庭和司法院卻擁有相當誇張龐大編制,等於變相掏空基層辦案人力,基層過勞死、加班苦哈哈也就不足為奇。此外,司法院長許宗力和總統蔡英文力推的國民法官制度,當成民進黨的司改政績,耗費了龐大司法資源和人力,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只有108件,審結件數更是少得可憐、僅16件,可是宣傳預算卻是編好編滿。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023年10月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司法院在2021年到2024年分別編列7000萬元、6400萬元、1400萬元、1400萬元,合計高達1億6200萬元。國民法官制度第1年審結16案,司法院編列4年宣傳費高達1.6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國民法官制度花了納稅人1億6200萬元,結果一年只結16件案子,對其他司法預算產生排擠校應。尤有甚者,許宗力似乎忘記他手中擁有的龐大司法資源來自於納稅人血汗錢,相較律師界承辦國民法官案需自理財源和人力,當然無法與司法院抗衡,許宗力卻在2023年9月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上,以輕蔑態度質疑律師界,「辯方在國民法官案件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引起律師界強烈反彈。更諷刺的是,許宗力領導的大法官會議曾在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行政機關重視公務員的健康權,規定在3年內修法,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權益,不料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認為修法內容換湯不換藥,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現在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苗栗地院接連出事,大法官會議夸言的健康權,司法院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去要求行政機關。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指死刑存廢與否是另一題 法務部重申:死刑不違憲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死囚律師團主張死刑違憲,但法務部持不同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重申,大法官會對所有死刑判決都是「合憲」,他也認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遠超支持者,因此,是否廢死是另一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司法院秘書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昨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蔡清祥強調,死刑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蔡清祥說,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非常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媒體追問,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但有大法官質疑難道只能跟民意妥協?對此,蔡清祥回應,這是個人觀點,他尊重大法官的意見,至於廢死與否是另一問題,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
12位大法官升堂死刑大辯論 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被指挺廢死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由於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因此15位大法官剩下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12位大法官審理死刑釋憲案。國民黨立院黨團4月19日對此召開記者會,公布9位大法官挺廢死名單,扣除需要迴避的蔡烱燉、尤伯祥,目前還有許宗力、許志雄、黃昭元、謝銘洋、陳忠五、黃瑞明、詹森林等7位大法官支持廢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呼籲大法官拿出良心,別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民進黨團尊重憲法法庭的審理,廢死應有民意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方能步入下個階段。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全國超過7成5的民眾反廢死,執政黨目前未給國人答案,國人看到華山性侵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等,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不會被判死刑,可預見未來還會有多少重大刑案發生。另外,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總統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還有37名死囚待執行 法界籲執政黨需正視「反廢死」議題
新北市國中生遭割頸命案,被害人父母發表聲明「反對廢死」,讓反廢死成為此次總統選舉的焦點,但執政黨卻迴避此議題,多數法界人士認為,新總統上任後應正視多數人民反廢死的心聲,解決37死囚待執行問題,如果讓死囚在獄中飽受身心折磨到死,也是違反人權的酷刑。去年底新北市發生國三男學生遭狠刺頸部死亡,受害人家屬透過新北市教育局公開一封信,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反對廢死,以及要求政府全面檢視現行校園安全與學生輔導制度漏洞等4項呼籲,反廢死的議題也在本次總統大選延燒。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表示,這些該執行死刑卻沒有執行,他們的被害人,都是無辜的台灣民眾,一旦民進黨的廢死主張實現後,受影響的也是台灣民眾,更何況超過8成以上的台灣民眾,反對廢死。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認為,政府現階段要就執行死刑,不然就修法終生監禁,但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當時被問到廢死轉頭就走,民進黨政府也迴避多數民眾反對廢死的訴求。事實上,原本等待槍決的死囚有38人,但死囚黃富康去年10月17日病死獄中,目前死囚還有37人,蔡英文政府執政近8年,連黃富康在內已有5位死囚死在獄中,比執行槍決2人還多,政府遭批評擺爛不執行死刑,成為另一種侵害人權的酷刑。多數法界人士認為,台灣仍有死刑制度,法官須依法審判,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另司法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今年10月底任滿8年將卸任,未來新總統提名任用大法官,不要再「唯一顏色」,應客觀公正,未來才能妥適審結死刑釋憲案,維護台灣的法律制度。
司法內戰2/冤獄補償20年賠7.6億 蘇炳坤入獄900天:我的人生廢掉了
「我的人生廢掉了!」「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我失去的青春」,首位獲總統特赦、又經再審獲判無罪確定的冤獄苦主蘇炳坤,曾遭重判15年徒刑、被司法關押近900天,一度成為「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重刑犯,好不容易洗刷清白卻已垂垂老矣,從當初36歲事業有成的家具店老闆,變成72歲打工的老人家,雖然政府給他445萬5000元補償金,可是被冤案纏身32年的他,美好的人生早已遠離。政府1959年制定《冤獄賠償法》,希望人民遭司法誤判、自由被拘束時,能獲得適當賠償平復冤屈。法條規定,原則上冤獄每天賠償3000到5000元。2010年初,大法官第670號釋憲案出爐,宣告《冤獄賠償法》違憲,認為當事人就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補償。司法院和立法院根據釋憲意旨,2011年聯手修法通過《刑事補償法》,2023年12月5日再進一步修法,規定不論當事人責任輕重,冤獄每日最少補償3000元,而且連外國人也能請求。空軍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槍決冤死,江母王彩蓮(右)手捧兒子遺照頻頻拭淚。(圖/報系資料照)可是修法就能真正平復冤獄被害人及家屬的苦痛嗎?1986年3月間,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銀樓老闆遭砍傷並遭搶走金飾。疑犯郭中雄被捕後,在警方刑求下誣指前僱主、傢俱店老闆蘇炳坤是共犯。蘇歷經警方刑求仍不屈喊冤,經時任檢察官林恩山起訴後,一審判決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改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司法認定蘇是搶劫重刑犯。諷刺的是,新竹檢警幾乎都知道蘇炳坤是冤枉的,檢方特別指示警方不要逮捕執行,10年後,蘇炳坤才因到長庚醫院看病,遭桃園警方逮捕入獄,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堅持司法應還他清白,歷經4次非常上訴、4次聲請再審都遭駁回,終於在2018年8月8日獲高院再審庭判決無罪,宣判時審判長周盈文對蘇表示:「你的委屈苦難會換來進一步的司法改革,我們會從你案件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落實人權保障。」更悲慘的冤獄,則是發生在1996年9月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的謝姓女童,在營區廁所內遭姦殺,事後上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最終槍決冤死,全案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江家也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餘元賠償金,但至今仍查無真兇,江國慶也沒有機會活著喊冤,江國慶的父親2010年因病離世,來不及看兒子洗刷冤屈。白髮蒼蒼、年逾古稀的江國慶母親領取了1億多元補償,又有甚麼用。司法院和監察院統計,近20年來冤獄賠償件數1976件,金額高達7.6億元,其中2002年至2010年間,全國冤獄案件1073件,賠償金額4億959萬餘元,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刑事補償事件案件數903件,補償金額3億5292萬餘元。
受刑人爭「在監投票」失敗 憲法法庭駁回釋憲案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要參與2024年的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行政訴訟,被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終局裁定沒有侵害他憲法上的權利,15日裁定不受理,暫時處分的聲請駁回,在監投票確定不實施。另9名受刑人提出類似的行政爭訟中的裁定暫時狀態處分,將受大法官見解的影響。本案不受理裁定,15位大法官中僅尤伯祥1人不同意,主張應受理本案。黃昭元大法官提出協同意見書,他說,本裁定公告日到投票日已不到1個月,在如此短的期間內,縱令准許本件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難以實際執行,且徒然引發政治爭議。黃昭元指出,如果駁回林的暫時處分聲請,卻受理裁判憲法審查聲請,也難免受猜疑,況且日後行政法院的本案訴訟的裁判確定後,如對林男不利,林仍有再次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的機會,到時在無選舉時間壓力的情形下,憲法法庭反而有更充裕的時間審理並為判決。尤伯祥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受刑人選舉的選舉權尋求司法救濟的努力,已遭確定終局裁定挫敗,可見除非憲法法庭受理林的聲請,並在判決中指出林請求國家排除其選舉權所受系統性侵害,否則其選舉權勢必在選舉乃至日後其他選舉一再被剝奪,他主張應受理林的聲請案。林男因案入獄服刑,2019年底把戶籍遷入桃園市龜山區的台北監獄,設籍到明年1月13日投票日將逾4年。他主張未在北監設投票所,讓他難以行使投票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在訴訟確定前,應先在北監設投票所或以其他適當方法,讓他投票,但經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暫准林男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造成的重大損害,遠大於不准他的聲請,廢棄原裁定,駁回聲請定讞。林因此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局裁定,就憲法選舉權的保障意旨,立法者據以形成選舉制度的憲法關聯的見解,及所為公、私益衡量的決定,難說有侵害林男受憲法保障的選舉權與平等權而違憲,昨日裁定不受理他的聲請,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駁回。
醫師可以登廣告了! 大法官宣告《醫療法》設限違憲
醫師刊登廣告是否違法?困擾全國醫師數十年,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審結行政法院法官聲請釋憲案,判決《醫療法》禁止醫師刊登廣告違憲,且相關條文立即失效。不過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強調,大法官並非指醫師廣告從此海闊天空,如廣告違反《醫療法》其他規定,還是會受到限制及處罰。憲法法庭指出,《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形同禁止醫師做醫療廣告,違反憲法第11條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因此對《醫療法》上述規定,宣告部分違憲,且立即生效。本案衛福部主張,醫療業務具有公益性,攸關民眾生命、身體及健康,與一般商業行為不同,為維護國民健康,才立法設限,相關法律限制符合比例原則等憲法意旨。不過大法官認為,根據《醫療法》的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其實當初設限是為了避免管理困難,其次才是避免不當廣告影響國民健康。但醫療廣告由醫師或醫療機構刊登,對民眾來說並無差異。其次,醫療行為複雜又專業,大法官認為由醫師提供適當訊息,有助於病患的就醫選擇,為落實病患自主權,立法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未必有利於維護國民健康。因此認定《醫療法》第84條違反憲法的言論自由和比例原則,判決上述法條部分違憲。本案為醫美診所黃姓醫師在臉書po文,對毛髮生長和治療打廣告,遭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違法,裁罰5萬元,黃醫師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遂打行政官司,承審法官認為有違憲爭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幽靈人口」釋憲案結果出爐 法務部:2024選舉檢調將嚴查
憲法法庭28日針對幽靈人口案判決,認為《刑法》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及以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行為罪合憲,法務部今回應,憲法法庭判決彰顯司法正義,將持續要求檢調單位徹查選舉幽靈人口,確保選舉公平性。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今天的判決結果,為查緝選舉幽靈人口奠定合憲性之穩固基礎,對於遏止選舉舞弊妨害選舉結果,極具重要性。依司法實務見解,刑法第146條第2項以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移戶籍並因而取得投票權者始足該當。因此行為人有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本是個案判斷問題,與法規範之合憲性與否無涉。法務部指出,幽靈人口對於選舉結果之影響,在競爭激烈之小選區選舉益形嚴重,因小選區當選與否往往僅在數票之差距,給予有心人士操縱空間,僅淺淺數票,即有影響選舉結果之可能。法務部因應2024年大選,所函頒「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已要求檢察機關因應選區之特性,嚴防此類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之情形,必要時,可跨區情資交換及查賄區域策略聯防,積極防杜虛設戶籍人口影響選舉結果之公正性。法務部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各查察機關嚴查包括幽靈人口在內所有妨害選舉不法犯行,秉持「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執法決心,積極辦理妨害選舉之查察及宣導工作,達成端正選風及選賢與能之任務,以維護國家民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