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淫狼性侵14歲少女害懷孕!法官重判50年還要「宮刑」 這原因恐難以實現
美國首次出現將罪犯閹割的判決,路易斯安那州一名54歲男子多次性侵14歲少女,導致其懷孕,法官判處他50年徒刑,並必須接受「宮刑」物理閹割、而非化學閹割。54歲男子沙利文日前出庭坦言多次性侵一名14歲少女導致她懷孕生產,法官判處他50年徒刑,並必須接受「宮刑」物理閹割。(圖/翻攝自WAFB9)根據《哥倫比廣播公司新聞》(CBS)等美媒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路易斯安那州利文斯頓(Livingston)的一名年輕女子向當地警方報案,稱自己在14歲時遭當時52歲的沙利文(GlennSullivan Sr.)多次性侵並懷孕,經DNA檢測,證實沙利文就是嫌犯。除此之外,沙利文還暴力威脅女子及女子家人,意圖阻止她說出真相,不過沙利文在17日坦承當年性侵這名女子,並對4項二級性侵罪認罪。按照路易斯安那州2008年的一項法律規定,犯下某些強姦罪的男子,可能被判處化學閹割,但也可以選擇物理閹割,而沙利文選擇了後者,據悉這與他和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議有關。根據法官戴克斯(William Dykes)表示,沙利文被判50年刑期,外加物理閹割,另外,助理地區檢察官卡西奧(Brad Cascio)表示,先前曾有過化學閹割的案子,但這是首次盼下物理閹割的懲罰,「針對青少年的性犯罪是起訴案件類型當中最嚴重的罪行,打算利用立法機構給予我們的一切工具,包括物理閹割,為我們社區的孩子們伸張正義」。不過根據該州法律也指出,物理閹割必須在犯人出獄前一周內才可以執行,也就是沙利文若服滿50年徒刑,他在104歲出獄前一周才會被進行閹割,因此這個美國罕見的物理閹割判決可能不會真的實現。54歲男子沙利文日前出庭坦言多次性侵一名14歲少女導致她懷孕生產,法官判處他50年徒刑,並必須接受「宮刑」物理閹割。(圖/翻攝自X)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高雄男復合不成砍女友30刀 辯「我很愛她」遭法官重判
高雄市苓雅區去年發生砍人案,33歲余姓男子不滿23歲吳姓女友提分手,持刀跑到對方上班的超商猛砍對方30多刀後逃逸,吳女身受重傷幸好送醫撿回一命,余男落網後辯稱「我很愛她」。案經審理,法官日前依《殺人未遂罪》重判余男8年徒刑。判決書指出,被砍傷的吳女在超商擔任店員,去年9月13日凌晨上班時,余男突然持刀闖入朝她猛砍,她受傷掙扎爬出,但余男殺紅了眼,追上來將吳女壓在地上繼續揮刀,後來吳女呼救聲驚動隔壁保全,保全拿著高爾夫球桿前來救援,余男則是慌張逃逸。警消獲報到場,吳女滿身血倒地奄奄一息,當場沒有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緊急將她送醫,所幸治療後救回一命。檢、警調查,余男和吳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在去年5月間分手後,余男仍持續糾纏,吳女不堪其擾,6月間聲請保護令獲准,限制余男不能對吳女騷擾、不能靠近她的住處和工作場所,且須遠離吳女100公尺,但余男連2次違反保護令遭逮。案發當天9月13日,吳女凌晨在超商值班時余男突然出現,看到吳女拿出手機報警後,余男大怒揮刀狂砍,行兇後徒步逃逸,警方經過15小時搜查,於當晚6時45分在左營區一間速食餐廳內逮到余男。余男落網一再強調「我很愛她」,檢察官後續依《殺人未遂》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余男坦承有傷害吳女,但沒有要殺害她的犯意,法官根據相關事證,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江蘇3歲發育遲緩兒夭折 生父趁回妻回娘家「親手悶死他」
2024年1月,中國江蘇徐州一名發育遲緩的3歲男童歡歡(化名),被無業遊民的生父趁母親因家暴逃回娘家打離婚官司時,將他帶回老家殺害。如今男童的母親將消息曝光,要親手替兒子討個公道,消息傳出,引起輿論震驚。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歡歡的生母夏女士2018年經友人介紹,認識了同年紀的青年劉某,兩人並未經過太長時間的交往就結婚了。後來,夏女士在2020年3月,生下了兒子歡歡。一開始,夫妻倆都欣喜於歡歡的到來,但隨著歡歡日漸長大,他們開始意識到孩子肢體語言不如同齡兒童,而歡歡一歲做了檢查,診斷出有發育遲緩的跡象,而且是全方位發育落後、發育遲緩,讓父親劉某開始對歡歡有了怨言,嫌他丟人。為了治療孩子,夏女士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附近租了房子,堅持替歡歡進行治療,歡歡三歲時已經學會走路了,偶爾也會喊「媽媽」,但是很難交流,「和孩子交流他是聽不懂的,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他,一直堅持給他康復,每天帶他出去,希望有一天我的歡歡和正常的孩子一樣。」夏女士表示。不過,同樣因為歡歡的發育遲緩,丈夫家一直不喜歡這個孩子,想要放棄他。歡歡住在徐州市的時候,丈夫家也從未出過錢給歡歡治療。歡歡的奶奶還曾當面告訴夏女士「不要在孩子身上花錢康復了。」歡歡的爸爸劉某,則是個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白天睡在家裡面不去工作,晚上就去網咖上網打遊戲,平日就靠借錢維生,向夏女士的親戚朋友借了很多錢,卻從來沒有還過。夏女士稱自己被逼得沒辦法了,「他躺在家裡睡覺,我就說我出去上班,你帶著孩子,我出去掙點錢,把我朋友錢還了。」此外,劉某還有家暴的傾向,平時稍有不順心,就把夏女士打的遍體鱗傷,「我問他為什麼打我,他說他心情不好,說就是看我不舒服、不爽、說就是要揍你。」夏女士表示:「我帶著孩子也沒有還手的能力,他1米8,我1米6,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我只能任他打。」劉某不僅嫌棄歡歡,在家裡對妻子夏女士也是動輒打罵。(圖/翻攝大皖新聞)2024年1月下旬,夏女士再次被劉某家暴後趕出家門,「那天他在家裡,不讓我帶走孩子,我只能做出這種選擇,只能逃離他。起訴離婚,然後才能爭取到孩子撫養費。」然而,在夏女士回到娘家準備離婚訴訟的同時,劉某也把孩子帶回了老家。沒幾天的31號晚上,劉某家人開車趕到了夏女士娘家,劉某跪在地上說孩子沒氣了,夏女士當下的反應,就是懷疑孩子是不是被劉某殺害了,後來法醫鑑定報告也證明了這一點,歡歡屍檢的結果,符合「被他人捂致口鼻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徵。媒體走訪歡歡生父劉某位於徐州市銅山區房村鎮下洪村的老家,下洪村一名村幹部講述,劉某確實是該村村民,殺害3歲兒子一事也基本屬實,但是幹部並不清楚事發原因,只知道劉某的妻子正在鬧離婚,而被害男孩發育不良,「那小孩有多種殘疾,半年前村里給小孩辦理了殘疾證。」該村幹部還透露,劉某本身也是被領養的養子,殺子事件發生後,劉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帶走。目前,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不少關注,歡歡的母親夏女士表示,自己站出來把事件曝光,是希望引起輿論的關注,能讓官方重判孩子的父親死刑。夏女士含淚控訴,自己不單單是要為兒子討回公道,如果僅僅是因為孩子發育遲緩就殺死孩子,然後還不被判處死刑,那麼未來,恐怕會有更多家有遲緩兒的家長進行效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SBL假球案柯旻豪求交保 當庭爆料爆2球員「聯手台啤操控比賽」
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15人遭踢爆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柯旻豪是唯一遭羈押球員。16日士林地院開庭,柯僅認下注簽賭,否認打假球,為求交保還加碼爆料吳季穎、翁嘉鴻2人「聯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為什麼只有他遭羈押,受命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交保,之後讓柯還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柯旻豪向法官陳述,自己沒打假球,強調吳季穎先前供述是對他的污衊,他解釋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4月23日賽事「真的沒操控比賽」,自己在場上努力打球得分,連教練也誇他是戰術執行最成功的;至於吳曾匯10萬至其戶頭,是因為吳提款卡壞掉,所以到便利商店時,他才領10萬,其中2萬是吳欠的、1萬吳給分紅,至於7萬就還吳。辯護律師當庭聲請傳喚其他涉案球員吳季穎、周暐辰、陳品銓、顏聞佐、黃鉉閔、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吳祐任、邱忠博、李其恩等人,同時請法院函詢裕隆公司與柯簽訂的聘任合約。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傳喚。因羈押期屆滿,法官開延押庭訊問柯,案發後有無與周暐辰、黃鉉閔討論過。柯表示只記得周有問要不要刪掉手機內與吳季穎的賭博聊天,但他沒有給意見,周隨即自行刪除聊天紀錄。法官再問柯本人是否刪除手機聊天紀錄,柯則辯稱自己的iPhone 8機型老舊,記憶體不足,所以本來就有刪除訊息的習慣,且與吳季穎聊天都是用WhatsApp,而刪除的紀錄也被數位鑑識還原,強調不是涉打假球後才刪除對話。柯向法官表示願拿50萬具保,表示5個月來已知道不能再觸碰法律,願接受任何限制,但真的想回家,想家人、老婆,也保證絕對不會串供、接觸其他被告,否則願意被重判。柯辯護律師說,幾次開庭,柯與其他被告供述一致,大家都沒操縱比賽,也沒有跟其他共同正犯勾串之必要,被告也承認簽賭,但簽賭與操控比賽是兩件事,相關證據在偵查中保全完備,案情明朗,交保對司法權不會構成妨礙,認為無繼續羈押之必要。邱獻民檢察官表示,在訊問時,周暐宸連是否要刪除手機涉賭訊息都要問過柯旻豪,代表本假球案中柯處於主導角色,且共犯翁嘉鴻通緝尚未到案,原串證理由仍在,請法院審酌運彩條例第21條第2項併科罰2000萬之罰金刑,羈押理由也持續,建請續押。主任檢察官葉耀群補充表示,被告辯稱手機老舊需刪除對話,但扣案手機WhatsApp對話紀錄僅34則、Wechat33則,而其手機有26萬7600則圖像檔、音訊2萬9249則、視訊7971則,為何刪除檔案較少的對話,而不刪除容易拖延手機速度的圖像等,足認被告辯詞難以採信。柯旻豪對此不滿表示:「吳季穎、翁嘉鴻有聯手對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吳爲什麼不用被押,而我卻要羈押?」更表示,刪除對話是周暐宸自己的決定,與自己無關。法官聽取檢察官、辯護人及柯旻豪意見後,表示合議庭作出裁定會通知。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抓不到?「創意私房」主機架設在美 主嫌「老馬」陸籍男藏身香港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從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各界撻伐,士林地檢署偵辦皇池溫泉會館偷拍案,發現創意私房內也有被害人遭偷拍影片,決定另案主動簽分偵辦,10日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偵辦,警方將針對不法進行網路分析,並調閱涉案人員資料比對追查中。警方調查,創意私房的主機架設在美國,幕後主嫌是一名綽號「老馬」的大陸籍男子。「老馬」2012年在美國註冊網域、架設創意私房,專門販售偷拍性交、成年男子對未成年女子性交或猥褻等影片,據傳共有20萬多部影像,會員將近5000人,累積瀏覽37萬餘人次,初估不法獲利約新台幣3000萬元。檢警在2021年曾查獲創意私房在台的多名代理商、管理員,其中包括林姓國小老師、前屏東縣員警等涉案人,相關涉案人遭判刑2到6年不等,其中還有1名被告因偷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過程遭重判17年,但「老馬」卻一直逍遙法外,據傳目前藏身在香港,要將他緝獲恐不容易,論壇仍持續經營至今。士檢去年偵辦創意私房將少女個資外洩,讓男會員威脅、恫嚇而拍攝獲取性影像,查獲20多歲周姓男子在2019年利用少女拍攝指定姿勢的性影像,隔2年又傳訊恫嚇要散布影片給同學,藉以獲取更多性影像,少女終難忍折磨向警方報案。士林地院依以詐術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2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檢警以往在偵辦詐騙、賭博、色情等不法網站時,都會向法院聲請網域扣押裁定,或用屏蔽的方式阻止民眾繼續連上網站,不過,歹徒通常會改網址重新上架,讓警方抓不勝抓。國民黨立委葛如鈞10日秀出創意私房的金流,從2021年11月起直到現在,業者收入超過89萬美元,換算將近新台幣3000萬元,甚至到9日都還有人繼續消費。葛表示,創意私房業者持續將數位貨幣轉換成現實世界流通貨幣,並呼籲政府盡速凍結業者的電子錢包。
朱學恒判刑有4大理由 北院:無悔意、應嚴懲
名嘴朱學恆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台北地方法院2024年3月29日審結,法官考量鍾沛君於偵審指訴一致,參酌證人證述及鍾陳述被害經過的情緒反應,以及對鍾所生影響,加上稽核卷內通訊與行程紀錄等書證、語音與對話錄音等物證,還有朱以簡訊及切結書所為審判外自白後,認為朱學恒確實接續以強暴方式強制猥褻鍾沛君,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應予嚴懲,因此重判朱有期徒刑1年2月,還可上訴。北院指出,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晚因酒醉斷片並無記憶,他雖曾在審判外自白,但為遭到誤導的虛偽自白,而且以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不過北院調查後,認定4大理由可證明鍾沛君遭朱學恒強制猥褻:1.勾稽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及被告於案發返家後旋即傳訊予被害人,顯示被告雖有飲酒仍意識清楚,且依被告偵查中供述,亦見被告並非全無記憶,故被告辯稱因酒醉斷片不復記憶云云,應無可採。2.又依被告偵查中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內容,及通訊紀錄與對話錄音,均徵被告係自行書寫簡訊及切結書自白有違反被害人意願之舉,證人陳菁徽並無傳遞足以影響被告之紙條,且與被害人指訴相符,故被告辯稱審判外自白係遭誤導、為虛偽自白云云,亦不能採信。3.依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行程記錄及現場照片等書證,與被告偵查中供述,被告有充足時間及空間對被害人為強制猥褻行為,因此,被告辯稱無足夠時間、空間,亦無可採。4.此外,被害人於案發時雖無呼救反應,然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被害人身上,指摘被害人指證不實。北院審酌朱學恒對鍾沛君所為強制猥褻行為,所用之強暴手段,嚴重侵害鍾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參酌因鍾與朱的職業特性,及朱與鍾間因工作相識之關係,於案發後仍有諸多共同錄製節目之工作邀約,朱於偵、審中仍利用經營之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係他人指使之政治打手,朱遭政治迫害等情,致鍾於提出告訴後,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鍾無法輕易抹滅之心理傷害。法官參酌朱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嚴懲,並審酌朱前無犯罪紀錄之品行、朱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刑1年2月。朱學恒被控2022年8月6日晚間,邀鍾沛君到餐廳餐敘,趁友人先離開包廂、兩人獨處時,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靠牆強吻,鍾女被嚇到,回神後轉頭挪開嘴唇,朱見她呆坐在地,竟又起身壓住鍾,不顧鍾死命掙脫,二度強吻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
朱學恒慘了!北院重判1年2月 法官:強制猥褻鍾沛君成立
名嘴朱學恆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台北地院2024年3月29日審結,認為朱學恒強制猥褻鍾沛君成立,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還可上訴。朱學恒被控2022年8月6日晚間,邀鍾沛君到餐廳餐敘,趁友人先離開包廂、兩人獨處時,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靠牆強吻,鍾女被嚇到,回神後轉頭挪開嘴唇,朱見她呆坐在地,竟又起身壓住鍾,不顧鍾死命掙脫,二度強吻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朱學恒面對指控,一度發文道歉宣布無限期停止活動。鍾沛君痛批朱學恒事後無悔意,毫不避諱出席相同通告,一再挑戰自己底線,甚至還在同台時當面談論他最不該討論的性騷擾事件,因此不再忍耐了。朱學恒曾到北檢告發自己涉及性騷擾,引發議論,不過他只檢附鍾的臉書內容當事證,並未主動向檢方承認有無踰矩的行為,因此檢方不認為朱是「自首」或「投案」。鍾沛君痛批朱學恒事後無悔意,毫不避諱出席相同通告,一再挑戰自己底線,甚至還在同台時當面談論他最不該討論的性騷擾事件,因此不再忍耐了。
快訊/朱學恒涉強制猥褻鍾沛君 一審重判1年2月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日前指控,資深媒體人朱學恒在一場飯局中對她毛手毛腳,甚至無預警抱她、強吻。朱學恒隨後發文道歉,並去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判決結果今(29日)出爐,台北地院判朱學恒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鍾沛君指控,餐會上,H夫婦前腳才走,坐在她對面的朱學恒立刻站起身,繞過餐桌,毫無預警的抱住她強吻,甚至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還沒等她反應過來,朱學恒又再次走回來,肆無忌憚地又親了她。事後朱學恒在律師前立切結書,「於2022年八月六日晚間九點四十分至十點於聚餐期間,因飲酒行為失控,未經同意,違背鍾沛君之意願及信任主動摟抱及親吻當事人鍾沛君,並於事後離開該處,未於當時致歉及表達錯誤之意,其行為惡性嚴重,應遭受到相關譴責及一切處罰。」鍾沛君憤怒表示,然而隔天他們收到的親筆切結書硬是少了「主動摟抱及親吻當事人鍾沛君」,律師傳訊要求朱學恒補齊內容,但朱學恒卻睜眼說瞎話回覆「切結書乃依照昨日版本未有刪減,煩請告知何處疏漏」。鍾沛君痛斥,「朱學恒刻意刪減的13字正是最關鍵也是讓我最噁心的部分,想要逃避責任?反悔認錯太快?」隨後朱學恒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並貼出刑事告發狀。檢視內容,「對於近日媒體披露北市議員鍾沛君與本人於2022年8月6日晚間9點40分至10點餐敘時,所發生如2023年6月8日鍾議員於facebook所披露之事件,本人身為公眾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本人願主動面對司法調查,祈藉由鈞署之偵查,早日還原事實,平息社會紛爭,及對受害人做出適當之補償,故依法提起對自己之告發。」如今一審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9日)判朱學恒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版柬埔寨被害人求償破億! 民事求償 S姊、茶董等判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釀成61人受虐其中3人死亡,主要的首腦「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指揮操縱犯罪組織,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被害人也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今(25)日士林法院民庭審結兩件,判傅等人應該賠償兩名被害人共10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法院已收逾34起求償案,傅女等人將面對破億元賠償。S姐淚灑法庭,表示很想交保去看女兒。(圖/報系資料照)檢警前年11月在詐團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兩處據點,共救出58名被害人,但有3人不堪凌虐身亡,均遭棄屍;本案另有267人被騙失財,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342萬餘元,而傅榆藺、陳樺韋指揮手下囚虐61人,對3人死亡置若罔聞。一審士院刑庭去年11月宣判,指傅、陳等29名被告分別犯下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組織犯罪、加重強盜罪等,總共多達4724罪,一審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傅女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許多被害人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民事求償,士院民事庭目前已收逾34案(包括今宣判2案),求償金額達1億1897萬443元,目前仍有兩案尚未分案。另外,檢方第二波起訴到案的「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控犯下2811罪,士院刑庭定5月21日宣判,除此之外,杜男還被查出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時任派出所長葉育忻,藉此打探檢警偵查訊息部分,尚由士院審理中。
民進黨前立委要入獄! 王淑慧當議員時詐領300萬判5年定讞
前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轉戰新北市議員當選後,被控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共300萬餘元,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王女上訴後,高等法院減刑改判為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王女要入獄服刑。67歲的王淑慧曾任立委,還連任多屆新北市議員,擔任立委期間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查獲其9年間涉嫌詐領300萬多元助理費。檢方調查發現,2011年間,王淑慧聘林姓男子當公費助理,但只打算給部分助理費,林男知情也同意,隨後就拿著聘書向新北市議會詐領款項。另外,王淑慧的助理林女,雖然確實擔任助理工作,但擔心影響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與王淑慧合謀,利用他人名義掛名助理詐領補助;2014年起,王淑慧未聘用其姪女及外甥女當助理,卻拿她們當人頭詐領款項。新北地檢署依涉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王女,考量她認罪、繳回不法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新北地院審理期間,王淑慧翻供、不認罪,法官重判她9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王女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事證明確,她擔任新北市議員期間,詐取之公費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補助費分別為41萬5234元、201萬6851元、57萬2592元,共計300萬4677元。高院痛批王女擔任第1至3屆新北市議員,明知議會撥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應全額給付予實際聘用之助理,竟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而為本案犯行,判刑5年,王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