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加重沒在怕!無照駕駛罰2萬4 新北市逾6千人是累犯
罰不怕!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6日公布,2024年1月至3月無照駕駛違規案件共1萬1997件,其中有將近8成、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累犯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雖然整體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新制自2023年6月30日起開始實施,汽機車駕駛若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將會加重罰則,每次違規皆處2萬4000元罰鍰,若是在酒駕吊(扣)銷駕照期間駕車,除原有罰鍰外,另再加罰1萬2000元,等於1次無照違規最高將處3萬6000元罰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制實施加重處罰後,今年1至3月新北市共有1萬1997件無照駕駛違規,雖然較去年同期的1萬4701件,約減少18%,對於遏止違規略有成效,但是在總數當中,有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大統計,這些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裁決處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指出,新北市今年1至3月各類型交通違規案件平均每月30萬件以上,雖然無照駕駛違規占比僅約1.2%,但除了超過6000人是5年內的累犯外,更有1260人是在酒駕遭吊(扣)銷駕照期間依然違規駕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呼籲,民眾若因名下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結清,導致無法考領駕照者,可先至各處罰機關或執行分署辦理分期付款,符合相關考領規定後,即可考領取得合格駕照,以避免因無照駕駛遭罰,並且維護所有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禁止商品縮水「變相漲價」 南韓新規定8月上路…最重罰1000萬
每當原物料上漲,許多廠商選擇不漲價,但會將商品內容物縮水,也就是所謂的「變相漲價」。不過,韓國明文規定禁止這樣的手法,食品供應商如果縮小產品尺寸,必須告知消費者,否則會面臨最高1000萬韓元(約23.8萬新台幣)的罰款。據《路透社》報導,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FTC)指出,有一些廠商在保持價格不變的情況下,減少產品分量的做法,被認定為不公平交易,將受到處罰。多數加工食品製造商、衛生紙、洗髮精和洗滌劑等家庭用品,假如要以縮小內容物的方式變相漲價,必須在外包裝明確標示,且連續公告3個月。該規定將在8月正式上路,首次違規者會被處500萬韓元(約12萬新台幣)的罰款,再犯者就會被處1000萬韓元的罰款。南韓政府規定,違規者將會罰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聯邦貿易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這項措施主要防止企業在沒有充分告知的情況下,減少產品的尺寸、標準、重量或數量,導致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承受大幅的價格上漲。儘管有跡象顯示物價壓力有所緩解,但過去幾年面對通貨膨脹,許多家庭仍在努力應對購買力下降的問題,緊縮通膨已成為世界各地消費者和政府頭痛的問題。據悉,食物價格和生活成本飆升是上個月議會選舉前的重要議題,政府已採取各種措施來避免漲價,包括削減食品進口關稅,以及向企業施加壓力,以限制價格上漲。
流程冗長立院要修法 涉兒少性剝削24小時內封網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政府封網流程冗長,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衛福部建議增列第8條之1,如遇到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為限制接取,獲立委支持通過。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為「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另為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灶,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眾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
上海1372家餐飲「無證拍黃瓜」遭鉅額索賠 專家揭真相
奧客無極限!中國上海去年職業索賠投訴量高達24.6萬件,將近8000人年投訴量超過10件,甚至有民眾在1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為由,向1372家餐飲店提出高額索賠,相當離譜。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本月28日聯合舉辦了第2期「提振消費維護權益」大講堂,探討「職業索賠現象對消費信心與營商環境的影響」。近年來,職業索賠案件的數量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上海市職業類索賠類投訴數量高達24.6萬件,其中年投訴量超過10件的投訴者有近8000人,且這一現象呈現出團夥化、鏈條化的趨勢,主要集中在表面和規性問題上,並從日常消費領域蔓延。職業索賠案件的數量不斷上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綜合陸媒報導,有民眾1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為由提出高額索賠,共有1372家餐飲店遭殃。過去有一些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重罰「無證拍黃瓜」,如廣州市黃埔區一家火鍋店因販賣「拍黃瓜」涼菜,被行政處罰1萬元(人民幣,下同),合肥有餐館因無資質在外送平台上販售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之所以如此囂張,專家指出,正是監管部門對「無證拍黃瓜」的重罰,餐飲店遇到索賠要求後,害怕被投訴舉報也被重罰,才會主動賠錢了事。假如市場監管部門對「無證拍黃瓜」只是責令補辦手續或小額處罰,瘋狂的職業索賠或許就不會這麼瘋狂。報導指出,要消除這一現象,最重要的是提升營商環境,在對待「無證拍黃瓜」這類問題時,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堅決避免「小過重罰」傷害經營者,誤導社會公眾,助長職業索賠者的滋生。
房舍管理權人注意!中市學生移工宿舍需加裝住警器 違者最重罰3萬元
台中市消防局統計,全市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計54萬1588戶,但學生及外籍移工租屋卻未達一定面積規模,則不須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確保宿舍安全,台中市政府於今年4月修正通過《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新增房舍管理權人應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者將開罰。消防局指出,今年2月在豐原區1棟住家兼工廠發生暗夜大火,全家7人在睡夢中先被「火災火災,發生火災」狂叫聲給驚醒,發現濃煙竄出,全員緊急逃生報警,躲過死劫;2023年迄今,中市共有262起住宅火災因家中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因此及早警覺、應變逃生,顯見住警器的重要性。消防局說,去年稽查1075處寄宿舍,包括619宿外籍移工宿舍、456宿學生宿舍,發現有些無管委會的老公寓隔成「小資套房」及違建招租,因場所為供睡眠休息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恐造成人員嚴重死傷。為彌補法規不足,《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房舍管理權人應加裝住警器,若發生火警,可盡早提醒住戶避難逃生。消防局表示,為維護學生、外籍移工等在外租屋居住安全,強制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此類場所若檢查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消防局將依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11條之規定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台中市政府於今年4月修正公布《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學生校外租賃處所、外籍移工住宿地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第1款規定之場所,管理權人應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22日在議會支持下三讀通過,自治條例後續將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桃園2歲女童淚訴「老師打我頭」 教育局重罰12萬
桃園八德某間私立幼兒園昨(26)日晚間,遭家長在臉書社團指控,2歲女兒放學回家向家長告狀,遭到老師毆打頭部,老師甚至還2度發糖果想要轉移焦點,家長想向校方調閱監視器保留影片卻遭拒,桃園市教育局表示,針對此事還在釐清調查中。據了解,有幼兒園家長在臉書發文控訴,孩童遭到老師不當對待,家長表示在監視器畫面中,老師無差別毆打3名小朋友的頭部,現場還有另一名老師在場,但他卻無動於衷並未阻止此惡行,家長想備份影片卻遭到幼兒園拒絕,因此才在臉書發文,想和其他家長聯繫。幼兒園說明,針對家長控訴的文章並無任何隱瞞,該名老師已離職,也遭到罰款,家長若想讓小孩離開幼兒園,也願意退費承擔責任,幼兒園對於此事深感抱歉,並表示會再加強內部的管理。
台中再傳虐童事件!教保員以指甲挫傷幼童胸口 監視器還見大力拉扯、摔打幼童
台中再傳虐童案!台中北屯區25日傳出一名幼幼班學童遭教保員以指甲挫傷胸口,家長到園觀看監視器後,氣憤發現另一名教保員對多名幼生大力拉扯,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園稽查,並啟動調查。教育局表示,如調查後確認教保人員違法,一定嚴懲重罰。據媒體報導,台中北屯一所私立幼兒園爆出疑似虐童案件,家長控訴,不僅有幼童胸口遭幼保員以指甲劃傷,還有孩子被教保員大力拉扯、摔打;由於該校在當地相當知名,消息曝光後讓不少家長相當震驚。台中市政府25日傍晚接獲校安通報後,立即到園稽查,要求該幼兒園保存監視影像,將進一步釐清事件經過與原因。教育局証實,監視器畫面中有拍到一名教保員,疑似對多名幼童有大力拉扯動作,教育局已啟動調查。該所幼兒園26日發出道歉聲明,表示25日有班級在師生互動中,讓孩子不慎受傷,校方已於第一時間通知該生家長,並通報教育局完整事件經過。26日也通知該班家長到校觀看影片並討論,相關影片也已經送達教育局,校方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全力配合教育局規定辦理,目前該班老師已調離現職。教育局表示,已依程序召開審查小組受理此案,並由國教署人才庫委員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送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若行為人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體罰、不當管教或不當對待等情事,依其情節輕重裁罰6千至6萬元或者6萬至60萬元,並審議是否管制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教保機構也要負連帶責任,裁罰6千至6萬元,並限期改善。教育局強調,絕不容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幼生不當對待之行為,教育局會持續透過各種會議及訪視稽查宣導正向管教之重要性,以確保幼生安全受教環境,也會持續督導各園應以溫暖、正向之態度實施教保服務,建立與幼兒信賴關係。教育局再度表示,本市教保服務零體罰原則,教保服務機構或教保服務人員違法體罰絕對予以嚴懲與重罰,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切勿以身試法。
「和牛EMPEROR」登記負責人涉1800億賭案 他早已逃出境
台中市頂級「和牛EMPEROR」燒肉店被爆使用過期食材,台中檢方日前已列「他」字案偵辦,並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社長坂本姓男子經台中地檢署訊後,以80萬元金額交保。據了解,該店登記的負責人是坂本的胞兄,不過他早在過期肉風波爆發前已出境台灣,至於出境理由是否與案情有關,仍有待檢調調查釐清。台中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台中市衛生局發現使用過期食材,其中包含和牛、豆瓣醬、味增等。(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台中地檢署24日會同台中市衛生局到「和牛EMPEROR」進行搜索,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並傳訊日籍社長坂本姓男子、久保姓店長、山添姓料理長等人。檢方表示,經漏夜訊問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日籍社長坂本、店長久保及料理長山添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 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 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坂本兄弟檔共同開設和牛EMPEROR,哥哥掛名為負責人,實際上由弟弟經營店面。不過坂本兄2022年12月時在七期商辦大樓內,提供網路不特定日本賭客進行下注,經警方清查發現,1年總下注金額超過日幣8000億元(約新台幣1800億元),坂本兄底下更有40多名幹部、員工,當時是以函送方式偵辦,不料,前案尚未偵結,和牛EMPEROR又爆出食安風波。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是單價近4000元的頂級餐廳,遭離職員工爆料使用過期食材,台中市衛生局日前共查獲牛肉、冷麵等8種食材、12品項逾期,已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台中檢方與衛生局聯繫了解後,已列「他」字案偵辦,朝向是否違反《食安法》涉及公共危害、過期食材是否有「改標」偽造文書等方向偵辦。昨日檢調帶回「實際負責人」35歲坂本弟,而非「登記負責人」坂本兄,據悉,坂本兄3月間就已出境,離台原因不明,是否與案情有關,有待後續釐清。
爆囤破百公斤過期肉!台中御帝和牛燒肉店「臉書全清空」掛永久停業
又有頂級和牛燒肉店爆出使用過期肉!位於台中勤美商圈的頂級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遭檢舉,非法儲存逾期肉品及竄改有效日期,台中市食安處獲報後前往稽查,發現店內存放破百斤的過期和牛,而宋姓負責人也已被檢方帶回偵訊。捲入食安風暴,「御帝和牛燒肉」官方粉專遭惡評灌爆後,火速刪光貼文及大頭貼。主打由日本師傅坐鎮,採用日本鹿兒島、神戶及北海道等3地直送的極上和牛,台中頂級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雙人套餐要價4千元起,怎料才開幕不到1年竟遭踢爆使用過期肉品,食安處攜手檢警上門稽查,不僅查獲超過100公斤的過期和牛,甚至發現業者竄改食材的有效期限,已立即封存逾期品項。事實上,先前另一家台中頂級和牛燒肉「和牛EMPEROR」也被爆出使用過期牛肉、冷麵、醬料等食材,遭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台中地檢署昨(24日)針對2燒肉店進行搜索,除了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外,涉事的「和牛EMPEROR」坂本姓日籍負責人、「御帝和牛燒肉」宋姓負責人及相關員工等共8人,已被檢方傳訊到案說明。事件爆發後,大量網友灌爆「御帝和牛燒肉」的臉書官方粉專,而粉專疑似不堪惡評困擾,不但緊急關閉留言功能,後來更直接將貼文、資訊全部刪光,就連大頭貼也被移除呈現一片空白,而御帝和牛在Google Map上也被標註為永久停業。
台中又爆食安問題!檢調搜索2間「和牛燒肉店」帶回8人偵訊
食安問題延燒!中市頂級「和牛EMPEROR」燒肉店被爆使用過期食材,台中檢方日前已列「他」字案偵辦。另家位於勤美商圈的A5「御帝和牛」燒肉店也遭檢舉,檢方今天指揮警調、會同台中市衛生局搜索兩店家,並帶回兩公司坂本、宋姓負責人及相關員工等8人到案偵訊,依販賣妨害衛生物品、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中。「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是單價近4000元的頂級餐廳,遭離職員工爆料使用過期食材,台中市衛生局日前共查獲牛肉、冷麵等8種食材、12品項逾期,已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台中檢方與衛生局聯繫了解後,已列「他」字案偵辦,朝向是否違反《食安法》涉及公共危害、過期食材是否有「改標」偽造文書等方向偵辦。1家位於勤美商圈頂級A5「御帝和牛」燒肉店16日也遭舉發,涉嫌儲存逾期肉品且竄改有效日期。檢方今天指揮警調,並會同台中市衛生局到兩店家搜索,初步查獲逾期品項已封存。台中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指揮警調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會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搜索兩店家,並傳訊兩公司坂本、宋姓負責人及相關員工等8人到案,目前以《刑法》販賣妨害衛生物品、詐欺、偽造文書罪偵辦中。
台中再爆食安!勤美商圈燒肉店「囤百公斤過期肉」 檢調介入偵辦
又傳食安事件。台中市西區某燒肉餐廳今(24日)傳出囤積上百公斤過期和牛遭調查。對此,台中市政府證實衛生局食安處已前往稽查,檢調也已偵辦中。食安處表示,本月16日接獲檢舉指該間位於勤美商圈的燒肉餐廳涉嫌儲存逾期、竄改有效日期,稽查後初步查獲逾期品項並立即封存。檢調則對涉嫌刑事部分展開偵辦。台中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日前才爆出使用過期食材,遭勒令停業及重罰114萬,未料再發生類似事件。
金管會重罰新光金控增資拖延、新壽資本不足 兩董座皆減薪一年
金管會23日就新光人壽增資計畫未達資本適足率法定標準公布裁罰,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董事長魏寶生調降薪酬30%等,並對母公司新光金控予以糾正處分,董座陳淮舟亦裁罰減薪50%,兩人皆為期一年。另依據裁罰書內容,金管會認為新光金控部分董事、獨董建議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卻遭拖延等須予以導正,這部分主要大股東吳東進一派提出應儘快現增之主張。對此,新光金控晚間發布重訊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進行處理與改善。不過,魏寶生個人則痛心地發出近千字聲明「對專業人士無情打壓」,還提出五問「金管會有那位人士能做得更好?」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在112年6月底為184.38%,及112年底的176.37%,為「資本不足」,未達法定標準的200%;金管會表示,已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要求新壽提出改善計畫,惟其所提計畫,仍未完備且無具體增資時程,亦無法使112年底及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而做出此裁罰案。金管會表示,核處限制新光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並要求新光人壽於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以及令公司調降董事長魏寶生113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一年。同時,新光金控核有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光人壽健全經營之責,進而影響金控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健全,致有礙金控公司健全經營之虞,且董事長陳淮舟有未善盡董事長職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核處予以糾正,調降董事長113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依據裁罰案內容,新光人壽去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後,金管會依規定要求新壽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新壽所報改善計畫有關現金增資新臺幣70億元無具體增資時程,經金管會多次去函要求補正具體時程未果,且該公司112年底僅完成15億元增資,致112年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金管會於113年1月22日函請該公司提具完整、具體且可確保該公司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新壽2月22日函報之改善計畫,雖有提出現金增資7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債券80億元,惟執行後仍無法使其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其他改善措施包括提升收益、降低避險成本及撙節費用等欠缺量化評估依據,具高度不確定性,且無明確執行時程,亦難認依所提計畫確實執行能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董事長應充分瞭解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惟渠身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卻僅將金管會相關函示、到會溝通情形於董事會中說明,並未於董事會中表達應積極尋求新光金控現金增資,且承諾113年增資70億元中之55億元亦未有具體時程,即於113年2月17日董事會通過無法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前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之113年改善計畫,顯見董事長未能善盡董事長職責,不利公司健全經營及保戶權益維護。在新光金控部分,依據裁罰內容,金管會表示自112年董事長陳淮舟上任後,即已多次向其告知金管會立場,即依金控法,金控公司具有維持子公司穩健經營之義務,尤其在銀行、保險、證券子公司等重要子公司受到主管機關要求增資之處分時,應立即協助子公司取得資金或對子公司挹注資金,否則子公司之財務狀況將持續惡化,亦會導致金控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受到影響;而當金控公司本身無充裕資金時,即應採積極作為募集資金後再挹注予子公司。由於新光人壽112年6月底、12月底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112年已促請新光金控對新光人壽增資,113年1月23日及113年2月15日發函要求新光金控應依金控法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內容應包括對新光人壽現金增資及資金來源之規劃。新光金控於113年2月22日函報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包括由各子公司盈餘上繳新臺幣70億元轉增資新光人壽、新光人壽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80億元,執行後資本適足率約為169%,另餘31個百分點之缺口,則以財務及業務改善面提升計畫為之,內容有欠具體,欠缺量化評估依據,且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金管會指出,新光金控董事長應充分知悉對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卻未善盡董事長職責,未採取積極有效作為,督導金控公司落實執行維護健全經營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措施。對部分董事或獨立董事於董事會建議公司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董事長仍主張並主導通過以委託財顧公司進行評估之方式為之,拖延增資時程,且迄今亦未採取更積極之有效作為,以督導新光金控提出可確保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定標準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有立即導正之必要。金管會強調,由於均未見新光金控其有積極回應或作為,故對董事長予以處分,並於文到2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光人壽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龜山溪水受汙染!化學公司涉嫌偷排「強鹼」省1.4億 無良業者下場曝
桃園市環保局2023年接獲檢舉,揭發龜山區塔寮坑溪水遭受汙染,稽查人員檢測後驚見溪水含有強鹼,循線調查後,懷疑裕民化學公司涉嫌排放含有強鹼之廢水,遂於2023年8月與環保署、桃園市調處合作突檢,發現該公司未領有汙水排放許可,且違反停工令仍偷排廢水,桃檢最近已依法起訴吳姓負責人夫婦及另1名男子,並要求法院追徵其犯罪所得高達1.4億元。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採集廢水回去做調查。(圖/翻攝畫面)2023年8月,桃園市環保局聯合環保署和調處進行突檢,查獲裕民化學公司未領有汙水排放許可,並且未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違法排放廢水至塔寮坑溪,被裁罰238萬6800元,並被勒令停工。然而,裕民化學公司負責人吳姓夫婦在接到停工通知後,仍然違規作業,直到2023年12月再度被環保局查獲,發現公司仍未遵守停工處分,隨即將吳姓夫婦及另1名61歲張姓男子等3人移送檢調單位。桃園地檢署對吳姓負責人夫婦和張男提起公訴,表示裕民化學公司的違法行為從2005年1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對周邊環境長期造成嚴重影響,影響水體和土地的永續利用,應該受到重罰,要求法院追徵其犯罪所得1億4059萬3294元。檢方進一步指出,裕民公司及相關人員的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考慮到吳負責人等人事後坦承犯行,檢方建議在審判時給予適當的刑罰或條件緩刑。
全聯未履行併購大潤發承諾 公平會重罰了
全聯福利中心在2022年7月併購大潤發,消息一出,在業界砸下震撼彈,如今公平交易委員會則指出全聯公司未履行公司申報與大潤發結合時,公平會所要求的「禁止最惠客戶政策」,違反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於4月17日第1696次委員會議決議,全聯公司於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及申請調漲價格時,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於促銷檔期以其他競爭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未履行全聯公司申報與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結合時公平會所作成公結字第111001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1項「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及第6項「參與結合事業於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構成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前述結合案件決定書有關「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係指「全聯公司不得以其他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之條件」,此為公平會不禁止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決定之重要核心,且全聯公司於結合申報時亦承諾不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並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始不禁止該結合案。然而全聯公司於結合後,雖已刪除供銷合約中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但全聯公司在執行上仍係直接鎖定其他通路之一定折數作為調價條件,並以保證折數、訪價若有不符應等比例降價,甚至部分有約定違約金,及於促銷檔期透過訪價及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予供貨廠商,等同要求上游供貨廠商承擔下游通路間競爭之成本與風險。公平會進一步指出,課予全聯公司「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並非禁止全聯公司採取「低價」策略,而是因為當全聯公司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似乎可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銷售,但實質上卻係在保障全聯公司自身商品毛利率之前提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並產生「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公司」之壓力,進而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反而不利於通路市場競爭,消費者也難在眾多通路享受更優惠的價格。例如當其他通路售價低於全聯公司,供貨廠商為避免全聯公司跟價並要求補價差時,供貨廠商可能請求其他通路配合調高商品售價,或以「提高其他通路進價」、「減少支援其他通路促銷優惠」來因應全聯公司最惠客戶政策,凡此皆已實質限制市場依供需條件調整價格之功能。 公平會最後表示,結合決定書負擔第1項及第6項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是經全聯公司評估可行性後所提出之結合申報承諾,亦為公平會所課負擔,全聯公司卻未履行,因此處以罰鍰2,000萬元。公平會也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決定書所附之相關負擔履行情形,業者如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全聯表示,所有供應商皆是全聯的重要夥伴,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並提供消費者物超所值的商品,優惠活動是基於雙方共識下執行。一直以來, 全聯秉持「平抑物價」、「讓利予消費者」的理念販售大宗民生物資, 每每配合政府政策減輕物價飛漲的影響,並力挺農漁民支持認購農漁畜產品,往後全聯仍會繼續與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盡力滿足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之需求。
新北242家企業違法「開罰破千萬」 嘉里大榮、國光客運上榜…原因曝光
新北市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等法規的雇主名單,總共有242家業者,以未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他還有超時工作、職場性騷擾等,開罰超過1180萬元。勞工局公布的雇主名單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各有28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總共74家;而違反性工法部分,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多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國光汽車客運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且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加上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重罰43萬元。此外,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