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驚見翻車意外!駕駛一度受困車內 酒測值高達1.25當場送辦
金門地區於12日再度發生一起酒駕引發的交通意外,1名年逾40歲蔡姓男子於上午駕駛著1輛白色休旅車行經金湖鎮瓊徑路往小徑方向時,不慎與前車發生擦撞,導致車輛翻覆於路旁,造成駕駛受傷受困於車內,警消接獲報案後立即出動各式救護人員及消防車前往救援,所幸駕駛仍具有清醒意識無大礙,隨後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金門縣消防局指出,車禍事件發生於上午8時30分許,當時蔡男駕駛休旅車行經金湖鎮時,不慎撞上前車導致翻車,造成駕駛受困車內,並波及一旁路燈,消防局迅速響應報案,派出各式消防車、救護車等10人前往現場救援。在救援過程中,消防人員發現車內有1名男性受困於駕駛座,因安全氣囊已經爆開,車輛亦已側躺於車道上,經過專業處置後,成功將受困者安全救出,救護人員於現場先緊急給予受困民眾進行頸圈及長背板等固定,隨後送往金門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事後警方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後,發現蔡男的酒測值竟高達1.25,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金門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調查,以釐清事故責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再次呼籲民眾,強調「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建議在聚餐喝酒時,儘量選擇「酒後代駕服務」或「指定駕駛」,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因酒駕而造成悲劇發生。
以「維護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由 中國海警宣布廈金海域「常態化執法巡查」
中國一艘漁船14日在金門海域非法捕魚,遭我國海巡查緝時,該艘漁船因為拒檢、逃逸,結果導致船隻翻覆,2名船員溺斃身亡。而中國方面先是強硬駁斥我國堅持的「越界」,之後又傳出,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廈金海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以此來維護漁民生命安全。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中國海警局於18日發布新聞稿,內容中表示,中國海警局新聞發言人甘羽表示,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廈金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進一步維護相關海域作業秩序,維護漁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對於先前海巡所表示的「越界捕魚」一事,中國國台辦於17日發表聲明,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月17日表示,2月14日發生的台灣方面粗暴驅離大陸漁船致兩名漁民遇難惡性事件,引起大陸各界強烈憤慨,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朱鳳蓮表示,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岸漁民自古以來在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大陸方面對台灣同胞充滿善意,但對台方無視大陸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行徑也決不容忍。台方應盡快放船放人,做好善後工作,查明事實真相並嚴肅處置相關責任人,給遇難者家屬和兩岸同胞一個交代。大陸方面保留進一步措施的權利,一切後果由台方承擔。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14日下午1點45分,海巡署金馬澎分署CP-1051艇執行春節防堵金門復國墩海域中國籍漁船越界作業重點勤務期間,於金門北碇島東方1.1浬(禁止水域內0.86浬)發現1艘中國籍「無船名」快艇越界,遂立即執行驅離作業,中國漁船一度蛇行逃逸期間不慎翻覆,4名中國籍船員落海被海巡救起,其中2人生還,另2人緊急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大陸漁船連日越界遭驅趕4落水2溺斃 海巡署回應「首例傷亡」
大陸籍漁船昨(14)日越界捕魚遭金門海巡隊驅離,拒檢逃逸過程中翻覆造成4人落海,其中2人溺斃。對此,海巡署表示,過去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海巡署出動驅趕,僅曾爆發衝突,並未造成傷亡事件,此次2死是首例。海巡署金馬澎分署CP-1051艇,昨日下午1時45分時執行春節防堵金門復國墩海域大陸籍漁船越界作業重點勤務期間,於金門北碇島東方1.1浬(禁止水域內0.86浬)發現1艘陸籍「無船名」快艇越界,遂立即執行驅離作業,大陸漁船一度蛇行逃逸期間不慎翻覆,4名大陸籍船員落海被海巡救起,其中2人生還,另2人緊急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對於2名大陸籍船員溺斃一事,海巡署表示,過去出動驅趕大陸籍越界捕魚,僅曾爆發衝突,未曾造成傷亡事件,此次是首例。經查,去年9月間新竹外海曾有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海巡接獲通報後立刻出動驅趕,執法過程當中,對方竟然還加速衝撞海巡艦艇,造成設備損壞,海巡隊員立刻登船抓人強勢執法;同樣去年11月間,金門沿海查獲大陸籍1船5人越界作業,海巡出動將涉案人、船押返料羅港留置調查。
陸籍漁船開工日越界捕撈 拒檢蛇行「翻覆釀2死」
開工日悲劇。1艘中國籍快艇今(14日)下午越界進入金門縣北碇東0.5浬海域捕撈,並在遭我海巡追緝過程中翻覆,造成船上4人2死2傷。全案將報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與調查。海巡署表示,第九海巡隊下午1點4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無船名」的陸籍快艇越界灑網捕魚,且該艇在驅離作業中蛇行拒檢,隨後翻覆造成4人落海,其中2人救起後生還,另2人送往署立金門醫院搶救後仍不治。生還2人目前在金門海巡隊接受偵訊,全案將報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調查。
金門男駕車迴轉碰撞自行車 印尼籍女子慘卡車底左腳骨折鮮血直流
金門縣金城鎮伯玉路一段今(24)日發生驚險車禍,現場1輛小客車在該處迴轉時,疑似因未注意周遭來車而不慎與行經的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1名印尼籍女子當場卡入車底,左腳也因此骨折而鮮血直流,隨後被救護車送往部立金門醫院救治,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待交通鑑定後釐清。經查,該輛小客車駕駛為1名許姓男子,他在今(24)日上午11時15分許駕駛車輛行駛在伯玉路一段2-2號前方道路上,未料其在從伯玉路起步要迴轉至榜林圓環方向時,卻不慎與騎乘自行車的印尼籍女看護發生碰撞,導致女騎士當場倒地且受困於小客車車底。警消表示,在獲報到場時只見1名女子倒臥在地,且左腳卡在車底鮮血直流,遂連忙合力將女子救出,經初步檢傷後發現其受有左腳骨折,身體多處擦挫傷等傷勢,並在進行簡單的傷口處置後,隨即被救護車送往部立金門醫院救治;另經酒測後,雙方酒測值均為0,目前已排除酒駕肇事可能,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待交通鑑定後釐清。金城警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規定,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呼籲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或路段欲迴轉時,應確實遵守「慢、看、停」原則,務必注意禮讓並減速慢行,以避免事故發生。
使用者付費觀念未普及 金門交通埋一隱憂
為改善市區停車窘境並提升停車場周轉率,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籃球場及市場旁、以及台灣銀行前停車格,自今年元旦起收費。不過「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似乎在地區上仍未普及,市區收費停車格使用率僅3至4成,相較以往「免費」停車一位難求之情況有著天壤之別;「沒人抓」的想法讓開車上街購物的民眾貪圖方便違規亂停,使得原就狹窄的市區街道兩側都停滿車輛窒礙難行,對於未來發展之「金湖亮點計畫」,交通問題將是一大隱憂。據了解,目前金湖市區及周邊共有799格公有停車格,其中已啟動收費的山外車站、林森路、籃球場及舊市場路邊、以及台灣銀行前廣場共232格停車格,使用率最高僅達43%,顯示「使用者付費」觀念仍未普及;需久停的民眾轉而擠破頭把車停往鎮公所後方及金門醫院的免費停車場,使得原本停車空間就不足的醫院附近車輛暴增,看診民眾到處找不到地方停車也怨聲四起。縣府因辦理「年貨大街」已在山外溪橋附近設置2處臨時停車空間,也規畫在武德新莊另闢大型停車場,但大部分民眾都貪圖方便,臨時購物就在大街上兩側違規亂停車,塞爆整個金湖市區。金湖鎮民代表蔡建偉表示,解決停車亂象的根源還是得灌輸民眾「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善加利用既有的市區付費停車格,再輔以警察加強巡檢取締定能有效改善。未來若發展「金湖亮點計畫」成功引來更多觀光人潮,車流量勢必再暴增,現有市區停車空間可「升級」為立體停車場,不僅增加停車空間,也更方便民眾使用,不必再為上街買個東西把車停得老遠如此不便。
金門2小客車路口猛衝撞 車體全變形2人受傷送醫
金門縣金湖鎮一處路口昨(5)日發生對撞車禍,1輛沿士校路直行的小客車行駛至太湖路口時,高速撞上另輛欲左轉的小客車,造成2車車體均嚴重變形毀損,駕駛則分別因頭部、胸部、腳部等處受有傷勢,雙雙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經查,本起車禍事故發生於昨(5)日下午3時48分許,當時為1輛由19歲雲姓男子駕駛的藍色小客車,以及由60歲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2車在行經至太湖路口時不慎發生碰撞,導致藍車撞上道路一旁的電線杆,造成其車體嚴重變形毀損,而黑車則是車身打橫跨越在車道中央,其右前方車頭同樣嚴重毀損且輪胎也完全錯位,同時也造成雙方駕駛均受傷送醫。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由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在太湖路口要左轉,而由雲姓男子所駕駛的藍色小客,卻高速從士校路往金門國中方向直行而來,疑似是為了搶在號誌轉為紅燈前通過而加速,才會直接撞上正在左轉的黑色小客車,導致雙方車輛在路口處紛紛往金湖國中方向失控,也因為撞擊力道猛烈,2車皆在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趕抵時,雙方駕駛均受有多處傷勢,張姓女子為頭部、胸部、右腳受傷,而雲姓男子為胸部受傷,經過初步檢傷和傷口處置後,2人均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經酒測後,張女酒測值為0,而雲男則因胸部傷勢無法施行吹氣酒測,將由金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熟悉通行路權及遵守法規」為車輛安全駕駛五大守則之一,路權是用路人使用道路之遊戲規則,它排除了用路人動線間的大部分衝突,並化解潛在的碰撞危機,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要來自「不知」與「不遵守」路權,而了解路權且嚴格遵守是行車安全的最大保證。另外,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4款規定:「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因此,民眾在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黃燈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小心通過,如來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金門休旅車自撞路樹車頭全毀 車內夫婦均受重傷1人昏迷急救中
金門縣金湖鎮今(10)日下午驚傳嚴重自撞車禍,1輛休旅車行駛到一半突偏離車道,隨後不慎撞上一旁路樹,從逼近全毀的車頭可知撞擊力道相當猛烈,更造成李姓男駕駛胸部挫傷,坐於副駕駛座的翁女則是頭部受創昏迷,警消獲報到場後,緊急將2人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急救,至於詳細事故原因尚待警方釐清。 據悉,事故地點位於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司法大道路口一帶,今(10)日下午1時許,李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載著太太外出,原先正沿環島北路往金城方向行駛,未料在行經至事故路口時,車料卻突然向右偏移出車道,隨後撞上一旁的路樹;除了現場車道上散落著車體碎片外,從逼近全毀的車頭、爆開的安全氣囊,就可以想像撞擊力道之猛烈。金門1輛休旅車原先正沿環島北路往金城方向行駛,不料車輛卻突然失控偏移車道,隨後猛力撞擊上一旁路樹,造成車頭全毀。(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到場後,先行將受傷的夫婦從車內救出,經初步檢傷發現,李姓駕駛胸部受有創傷,隨即送往醫院接受手術治療;至於副駕的太太翁女,則是頭部嚴重受創當場陷入昏迷,緊急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目前仍在搶救中;另有關於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尚待警方調查後釐清。
金門大學生活動結束返家3車連環撞! 未保持安全距離釀3傷
金門縣伯玉路4段發生了一起,3輛機車連環追撞事故,昨日傍晚5時17分許,一同參與活動金門大學學生,騎著機車返家,卻因未能保持安全距離,導致3輛機車連環相撞,所幸所有人都意識清醒,送醫急救後,並無大礙,事故責任歸屬警方正在調查釐清中。據了解,事件發生昨(9)日傍晚5時17分左右,金大生活動散會後,8輛機車一同返家,18歲女騎士羅女騎著機車行駛在金湖鎮伯玉路4段,前方分別是18歲胡姓男子和19歲何姓女子2位騎士,到達17351號路燈桿前時,羅女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上前方的2輛機車,導致其手腳擦挫傷,隨後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治療。警方獲報後快速趕抵現場,立即排除事故現場並進行交通疏導,根據初步酒測結果為0,駕駛皆無酒駕跡象,事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的處罰,可處罰款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詳細事故的責任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警方呼籲,民眾保持安全距離是車輛安全駕駛的重要守則之一,騎車上路應時刻保持專注,預防潛在的危險,適時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關注前方車輛的動態,以確保行車安全。
金門16歲少年無照上路「闖大禍」 失控追撞害6旬女騎士身亡
金門大橋今(3)日上午驚傳首例死亡車禍,1名未成年的16歲少年竟無照駕車,行經金門大橋時疑似車速過快,導致車輛失控追撞1名66歲洪姓機車騎士,洪女遭撞後噴飛倒地,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警方表示初步排除酒駕肇事,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仍要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肇事的少年目前年僅16歲,尚未持有駕照的他所駕駛之車輛為母親所有;他在今(3)日清早7時許從烈嶼往湖下方向行駛,其疑似因父母離異又輟學中,遂自行至小金門工作,卻在返家路途高速行駛於金門大橋,導致車輛不慎失控撞上前方洪姓女騎士,女騎士受到猛烈撞擊後當場噴飛,機車嚴重毀損零件也飛散四處。警方表示,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66歲的洪姓婦人已倒在一旁的行人專用道上,救護人員緊急將其送往金門醫院急救,不幸最後仍宣告不治身亡;而現場汽機車均嚴重毀損,零件與物品全散落一地,推測當時撞擊力道相當猛烈;經警方對肇事男子實施酒測,目前排除酒後肇事可能,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7旬阿嬤穿越斑馬線遭計程車撞飛 司機吊扣駕照1年下場慘
金門地區今日上午發生一起行人地獄事故,陳姓婦人步行穿越馬路時,被洪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撞飛,當場倒地不起,一同過馬路的外2名民眾嚇得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救護人員立馬將陳婦移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今日上午7時16分接獲民眾報案,昇恆昌購物廣場前路段附近發生交通事故,50歲洪男駕駛計程車沿金湖鎮太湖路二段,由新市圓環往金湖國中方向行駛,行經此處時不慎衝向正穿越斑馬線的3位民眾,其中73歲陳婦當場被撞飛,一度騰空厚重重摔下,造成頭部及手腳擦挫傷。另2位民眾下的當場楞在原地,警方獲報後至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並對洪男檢驗酒測,測值為0,訊後將依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法吊扣駕照1年。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金湖警分局警方呼籲,用路人,車輛行經路口前,應先在停止線前減速,注意往來人車,遇有行人穿越馬路時,務必暫停並與行人保持3米以上距離,確保用路安全。
金門7旬翁騎車直直撞上貨車尾 倒地撞頭送醫搶救
金門縣72歲李姓老翁今日騎機車時,疑似沒有注意到路邊準備載運路樹的貨車,竟猛力撞上貨車的後車斗,人車瞬間倒地,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機車車頭幾乎撞毀,而李翁倒地時頭部也受到重創、鮮血直流,被緊急送醫搶救當中。由於杜蘇芮颱風日前侵襲金門,造成多處路樹倒塌,相關單位這幾天出動不少人力和貨車清運倒木、樹枝,以及清理善後道路環境,全力恢復縣容。不料,今日上午10時許,李翁騎機車行經金湖鎮伯玉路三段時,因不明原因竟直接撞上前方暫停在路邊清運路樹的貨車,李翁當場倒地不起,地上滿是血跡,而機車還一度插進車斗底下,導致車頭幾乎全毀,見如此怵目驚心的畫面,嚇得一旁清理路樹的工人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趕抵現場後,緊急將頭部重創的李翁送往金門醫院急救,並對37歲陳姓貨車司機進行酒測,初步排除酒駕行為,至於李翁因傷勢過於嚴重,將委由醫院抽血檢測,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也提醒,行車應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及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以確保安全,如果未依規定保持距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處600元到1200元不等的罰鍰。
汽車撞金門小徑圓環「當場起火」 駕駛一度受困險喪命
金門縣金湖鎮小徑圓環今(10)日晚間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輛黑賓士撞到圓環後卡在護欄上,車頭瞬間起火燃燒,駕駛一度受困車內,幸虧警消獲報後疾馳搶救協助駕駛脫困送醫,至於是否為酒駕釀禍及肇事原因,目前仍由警方調查中。消防局指出,勤指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金湖鎮小徑圓環發生火燒車意外,立即出動各式救援車輛6輛,消防人員13名,由現場指揮官第二大隊副大隊長董紀瑋帶隊前往搶救。警消表示,救援人員於22時19分趕達現場時發現,一輛黑色自小客車發生車禍,車頭還卡在圓環護欄上並起火燃燒,駕駛受困車內情況一度危急,幸虧警消緊急協助快速脫困後,由救護車送往金門醫院醫治,至於肇事的車輛在火勢撲滅後已由吊車吊離,現場恢復交通。肇事車輛車頭還卡在圓環護欄上並起火燃燒,駕駛受困車內情況一度危急。(圖/民眾提供) 肇事的車輛在火勢撲滅後已由吊車吊離,現場恢復交通。(圖/民眾提供)
春節有望復航小三通? 王必勝將視察金門這樣說
金廈小三通自新冠疫情以來中斷,但隨著我國邊境解封,不少台商都期待復航,國民黨團也呼籲應在春節前恢復小三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將在下周二(13)前往金門視察,是否代表春節前復航有望?他表示「為了恢復在做準備」,但目前都還在評估階段,會在適當時機復航。小三通自2020年因為疫情中斷後,對於經常往來兩岸的台商造成極大不便,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太三今年10月曾表示,農曆春節是小三通復航很好的時間點。如今距離農曆春節僅剩1個多月,王必勝將在13日前往金門醫院、金門縣水頭港視察,不禁引人猜測,小三通復航是否不遠了?王必勝今天晚間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由於最近中國疫情比較升高,假設未來小三通要開,需要先看一下離島防疫量能、如何中轉,因為量能比較小,要先規劃好,所以要實地去看,同時也和金門縣政府商量一下。王必勝說,因為小三通是從廈門到金門,再轉飛機回台,假設旅客在中途有症狀,需要留在金門篩檢,如果確診則需要居家照護,這些人應該在金門沒有住所,雖然有防疫旅館但數量不多,需要實際到現場看,「這些都要先想好,不要到時候手忙腳亂」。至於小三通是否有望在春節前復航,他急忙表示「我不知道,這超出我能夠決定的」,並強調目前是為了恢復在做準備,都還在評估階段,開放時間點是多面向評估、不是只有防疫,會在適當時機恢復;陸委會也會詢問指揮中心的防疫意見,所以想說去實地看一下,會比較清楚該做什麼準備。
金門前副縣長過斑馬線遭機車撞上 頭部重創緊急後送治療
金門縣郭姓女子昨日晚間騎機車撞向路旁2位行人,導致林男頭部受傷、章女右手肘擦傷,郭女則臉部及手腳擦錯傷,警方到場後發現,林男為已退休的前副縣長林德恭,3人在受傷後已即時送往金門醫院救治,林男則因頭部受傷,緊急於昨日晚間11點後送台灣治療,肇事原因有待警方調查。據了解,郭女昨日晚間8點多,騎機車沿金湖鎮市港路往新市圓環直行時,竟未煞車,直直撞向正在過斑馬線的林男及章女,導致林男頭部受傷、章女右手肘擦傷等,郭女自己也有臉部及手腳擦挫傷,警方到場後,先是對郭女進行酒測,初步排除酒駕意外後,緊急將傷者送往金門醫院就醫。車禍現場機車倒臥一旁,共3人受傷,現已排除酒駕,肇事原因有待釐清。(圖/翻攝畫面)事發突然,好在有位金防部女兵返回部隊時遇上車禍現場,見義勇為的下車指揮交通並協助報警處理。在傷者林男送醫後,發現其為退休的前金門副縣長林德恭,如今因腦部受傷嚴重,晚間11點時已緊急轉往台灣本島醫治。警方呼籲,駕駛人應注意前方道路,於路口時減速慢行,禮讓行人,保護他人及自身安危,並提醒,若未禮讓行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