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員警竟秀證件幫女友卡車位 內湖分局回應了
台中市公益路20日發生停車卡位糾紛,內湖警分局陳姓警員疑似為了幫女友出頭,當街掏出服務證施壓,要求卡停車位的另名民眾離開,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內湖警分局則表示,陳員休假期間疑有言行不週部分,將由督察組續查及依規定處理。據了解,陳員20日休假,並到台中找女友和女友家人吃飯,一行人在公益路等候1輛白色轎車移出停車格準備停車時,看見另輛休旅車準備插進來,雙方因而爆發口角衝突。「我就是警察,怎樣,請你離開!」休旅車駕駛見狀要報警處理,車上的陳員卻突然下車,並亮出服務證表明自己的身分,畫面曝光後在路上引發熱議,警方調查後證實陳員為內湖警分局警員,內湖警分局也做出回應。內湖警分局表示,查證該陳姓員警稱,當時休假因女友家人通知有停車糾紛已報警,並請他前往協助了解。出示服務證部分,則是因到場後對方質疑女友家人不是要叫警察,女友家人稱旁邊這位就是警察;陳員為避免對方認為自己是假警察,才被動拿出證件說明自己為休假中警察。至於質疑施壓部分,陳員稱自己只是詢問狀況,而後見對方有所質疑,便請對方聯繫當地派出所處理。內湖分局強調,有關陳員休假期間疑有言行不周部分,將秉持毋枉毋縱立場續查及依規處理。
縱容廠商1/警局監視系統案吵到口乾 柯文哲主政放任弊情悶燒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入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的北市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案,陳員遭到法院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年曾大批藍綠在議會聯手污錢,且日前又聲稱「早知合約怪怪的」,但有議員跳出來指控,過去柯文哲口頭都答允「要處理」,實際無所作為,現在急著甩鍋卸責,其實就是縱容弊案的始作俑者。本刊進一步取得台北市議會數次質詢紀錄,內容直指柯八年任內有多次能與廠商協議「啟動接管機制」的機會,一旦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應作為而無作為,導致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指出,他長期關注北市警局監系統傳輸費預算案,當年前市長郝龍斌簽下「光纖到府」25年合約就是不合理,但也因為事已成定局,因此決定給廠商營運機會及建置傳輸設備的時間,四年後他發現承攬廠商實無作為。當年為此還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事,隨後他即接到廠商寄送存證信函「要他不要亂講話」,甚至遭放話威脅「寧可花1000萬去做公關,都不願意讓議會砍100萬」,廠商行徑如此囂張,他堅持十年監督此事,就是圖那一口氣,不能縱容無理廠商。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右)與台智光簽下長達25年「光纖到府」服務案,至今北市府仍拿不到半毛權利金,遭認為當時有圖利財團之嫌。(圖/報系資料照)該案主約其實是「光纖到府」服務市民,附約則為市府監視器傳輸費,而合約明訂廠商年營業額15億以上才開始收取0.5%約750萬元的權利金;廠商還聲稱主約搭配附約很容易就到達營業額15億元上繳權利金門檻,然而至今這項標準仍然達不到,原先預估市府25年可以拿到3.94億權利金可能是一場空。「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林世宗當時即主張柯市府應以合約中第18條「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無償取回傳輸設備所有權,只要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回應,廠商「僅是財務高估,與承諾無關」,認為廠商並無不法情事,無法以此為由協議接管,但依權已請政風處理,據了解也無後續。此外,當年北市府宣稱要在四年內成為全國第一個光纖智慧城市,目標為80%的家戶覆蓋率,市府不用出半毛錢,以釋出市有公共設施提供廠商佈建光纖網路,及採購未來通訊服務作為對價的方式來招商,但簽約四年後,覆蓋率僅完成60%,柯市府資訊局也檢驗合格;廠商還訂出108年達成光纖16%出租目標,並預估台北市潛在光纖用戶約16萬戶迴路,但用戶卻未達1%,當時林世宗再次主張既然廠商做不到,且距離目標差距極大,市府就應依約啟動接管機制,但是柯市府回函僅表示「會督促廠商盡快完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右一)表示,當年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左一)的便當會,特別告訴柯「光纖到府」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上廉政委員會調查。(圖/報系資料照)林世宗回顧說,他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的便當會上,就告訴柯該案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啟動市府廉政委員會調查,得到口頭應允,後續卻無實際作為,僅得到柯認為「該廠商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的回應。而簽約七年後,廠商在合約承諾北市用戶要達市佔率四成(約36萬戶),但光纖到府服務推出多年,用戶數卻未達千人,與原先預估有極大落差,林世宗又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但市府推稱,當年廠商內簽時表示「不以賺錢為目的,以服務市民為優先」,合約上最後也沒有明訂任何處罰機制,以至於市府無法依約啟動接管。林世宗說,他還曾跟資訊局索資想了解台智光的客戶數,但資訊局回,這是「營業秘密」恕無法提供。林世宗認為,很多事都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針對該案,柯文哲擔任八年市長理應責無旁貸,他多年來都是向市府主張應「啟動接管」,是最簡單的一條路,接管就不會發生解約會造成的監視器空窗期,甚至須給付鉅額違約金,畢竟市民安全與市民血汗錢都是民代所需把關,因此,林也質疑,「既然柯文哲也覺得廠商不合理,為什麼可以作為卻選擇不作為?」現在卻經常模糊焦點,又說議會聯合貪污,但其實柯市府最無卸責之由。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台中看守所管理員「怕毒駕出事」曠職後自首 檢裁定無保請回
台中看守所40歲陳姓管理員2月17日告知主管「不敢來上班」後曠職,19日被主管詢問時竟自爆是擔心吸毒車禍、出現異狀而翹班。陳員被所方帶至派出所自首後,員警在其住處搜出吸食用玻璃球,但未找到毒品;檢方則裁定無保請回。看守所表示,陳員已任職10年並表現普通,戒護科科長在陳員17日曠職、18日輪休後,於19日找陳員談話並得知吸毒情事。所方隨即啟動通報機制,由政風室介入調查自願自首的陳員,全案依規定陳移法辦並函送懲戒。據悉,陳員去年即因被懷疑與藥頭接觸,遭彰化警方盯上,後獲得緩起訴處分。目前陳員雖正常上班,但調離與收容人有關的工作內容。
通緝犯拒捕傷警...法官「這理由」判無罪 律師批:玩文字遊戲
洪姓通緝犯被警方盤查、逮捕時多次反抗掙脫,導致員警受傷,被檢方依妨害公務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洪男只是單純抗拒強制逮捕,並沒攻擊員警,不符犯罪構成要件,判處無罪。律師羅瑞昌痛批法官玩文字遊戲,限縮解釋妨害公務罪的「強暴行為」,與社會對法律的認知有差距。判決指出,去年7月19日晚間,洪男在台南市與他人發生糾紛,被到場處理的員警盤查時,為逃避逮捕企圖駕車逃離現場;陳姓員警試圖將他從車內拉出制伏時,洪男為免遭到逮捕,過程中多次反抗試圖掙脫,導致陳員鼻梁淺撕裂傷及雙手、雙膝、左大腿等多處挫擦傷,事後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審訊中,洪男辯稱,他沒有開車衝撞員警的意思或行為,且已當場被員警制伏,如何構成妨害公務?陳員也證稱,洪男應該不是要打他,只是要掙扎、想掙脫,不願被他們抓下來,最後打到他的臉、鼻子。法官勘驗密錄器及在場員警證詞,還原案發當時的狀況後,認定洪男在員警強制逮捕的過程中,單純抗拒強制逮捕作為,沒有對員警作出任何積極攻擊行為,也沒有出現強暴行為,並不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判處無罪。不過,羅瑞昌認為,法官勘驗密錄器時,也發現洪男承認通緝身分後,在逮捕過程中有「持續反抗」、「與員警激烈拉扯」等行為,進而造成員警受傷,如果這不算「強暴行為」,什麼才算?羅瑞昌強調,法官將妨害公務罪的強暴行為,限縮解釋為「積極攻擊」,有玩文字遊戲之嫌。
高雄警包庇詐團弟!涉洩漏個資遭「當庭逮捕」下場慘 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先前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蒐證後於29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經漏夜偵訊認定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檢察官於民國112年間緝獲詐欺集團之幣商車手,經溯源擴大偵辦後,發現有高雄市員警涉入其中,遂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經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29日上午,親自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含高雄市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帶回陳姓員警等8名相關人等,由莊珂惠、黃薇潔、程慧晶檢察官共同協助偵訊,經漏夜偵訊後,認陳姓員警等4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予以當庭逮捕,於今(30)日7時許,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高雄市林園派出所警員陳彥瑋的胞弟為詐團成員,以買賣虛擬貨幣為名施行詐騙。沒想到,陳員竟涉嫌包庇詐團成員,提供避免為警查緝之方式,又違法查詢他人個資洩漏給詐團成員。事實上,陳員早在多年前就曾違規查詢他人個資,當時因涉案情節輕微,獲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林園警分局強調,對員警涉犯違法案件,秉持絕不護短、絕不庇縱態度,將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以維警察形象,若員警涉犯違法案件且遭羈押獲准,知法犯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影響警譽重大,立即予以2大過免職,絕不寬待,以維護警紀。對此,高雄市警局也表示,針對陳姓員警涉案情節嚴重,影響警譽重大,本局立即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核予從重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其直屬主管(所長)改調非主管職務,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檢方則呼籲,民眾投資任何虛擬貨幣,應在具有公信力之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切莫隨意輕信他人說詞,下載任何投資群組所推薦之APP;亦應避免以現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詐騙之風險。又本件查獲之集團成員均僅20餘歲,短期內雖騙取不法所得,但鋌而走險被查獲後,勢將面臨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責,且亦將被追討相關不法所得,並面臨民事求償,訴訟纏身,絕非一本萬利,一旦誤入歧途,只會後悔終身。
空中隱患2/同一家!曾爆弊案害2警被訴 又打擦邊球再得14億標案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正如火如荼興建中,預計2026年正式完工,如今卻爆出機場公司砸下14.4億元,購買不符合招標規定的托運行李安檢儀器設備系統,得標的英商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Rapiscan Systems Ltd.)則早在2019年就爆出採購弊案,時任航警局2線3星林姓安檢隊長、航空保安科陳姓警務正涉嫌放水讓該公司劣等X光機進駐,圖利金額超過7000萬元,如今該公司再度得標也在航空界引發熱議。據了解,第三航廈啟用後將以北美和東南亞航線為重心,桃機編列16.5億元預算購買「第三航站區安檢儀器設備及行李自動托盤回收系統」,規定托運行李的電腦斷層掃描儀,應獲得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和歐洲民航會議(ECAC)爆炸物探測系统認證,最終卻是快速掃描公司以通過TSA「貨機」認證的儀器奪得標案。這已非該公司首起爭議案件,早在2019年非洲豬瘟襲台、加強國境安檢之際,航警局爆就發桃園機場X光機採購弊案,2線3星林姓安檢隊長、航空保安科陳姓警務正,涉嫌放水讓時快速掃描公司的劣等X光機進駐。2019年正值非洲豬瘟侵台之際,內政部採購X光機全面檢查入境手提行李,航警局警官卻疑似趁機圖利廠商。(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當時快速掃描公司由光智公司代理,而光智在2019年決標5件航警局標案,先後輸出逾20台電腦斷層掃描儀進駐桃機,總得標金額高達3億元,林、陳2位警官涉嫌洩漏底價,且從中收取1%回扣、約300多萬元。桃園地檢署2021年9月獲報後,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站及桃園室調查處追查,查出陳員明知蔡姓廠商提供的儀器功能不符合契約所訂「爆裂物偵檢標準」,卻由蔡提供4塊壓克力仿製的爆裂物、偽造原廠證明書,5台不合標準的儀器因此通過驗收,蔡也因此獲利7462萬餘元。檢調偵辦後,陳、林2員和蔡姓廠商逾2022年遭到起訴,最終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桃園地院認為陳被控圖利涉案證據不足判處無罪;林收受廠商10萬元部分經查為借貸,依洩密罪判處3月徒刑;蔡行賄部分也證據不足,依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桃園機場客運量去年超過3000萬人次,第三航廈建成後有望服務4500萬人次旅客,航空界呼籲桃機公司審慎購買安全系統,提供旅客最大保障。(圖/CTWANT資料照)如今快速掃描公司又爆出魚目混珠,以僅通過TSA貨機安全標準的系統來運作托運行李檢查,航空界則議論紛紛,希望桃機公司審慎考慮以給旅客們的最大保障。桃機表示,機場公司辦理「第三航站區安檢儀器設備及行李自動托盤回收系統」採購案,係依據政府採購法採最有利標評選決標,得標廠商為英商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所提服務建議書已載明系統符合美國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SA)和歐洲民航會議(European Civil Aviation Conference, ECAC)雙重認證,安全皆符合國際標準,且該設備於法國戴高樂機場、卡達哈馬德國際機場等地已有運作實績。快速掃描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則表示,其提供2019年1月30日的TSA認證測試通過證明文件,是依據2010年1月20日發布的「爆裂物自動偵檢電子行李檢查計畫(EBSP)要求」來核發,為托運行李之認證書,而該公司所採用之安檢儀器已於法國巴黎奧莉與戴高樂集場,及卡達哈馬德機場大型機場導入使用,並無上述所提之疑慮。
人剛死禮儀社就來了 3員疑勾結業者賣個資新北警自清調查
新北市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和樹林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2名員警,疑似勾結殯葬業者透露死亡民眾個資,每月並收取數萬元的對價費賺取外快,也導致當地出現「人剛死葬儀社就來」怪談,新北市警察局獲報後展開自清調查,將涉案員調離現職、依法偵辦。據了解,涉案的許姓員警曾任職市警局勤指中心,檢廉上周前往搜索,許員一度否認收賄,直到被檢方聲請羈押才「翻供」,本周又再二度搜索,將同樣任職市警局勤指中心的邱姓警員與樹林警分局勤指中心陳姓警員帶回偵辦。據悉,3員利用職務之便與殯葬業者長期合作,合作時間恐超過2年,他們利用職務之便,將死亡民眾個資洩漏給業者,也導致當地民眾發現家中一有人過世,葬儀社便會立刻出現,是否有其他員警涉案則還在調查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政風室日前接獲檢舉後主動偵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及本局政風室、樹林分局督察組於12月27日搜索陳姓及邱姓警員住家,陳員經檢察官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邱員5萬交保,2人調離現職,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則待偵審結果後再行議處。對於少數員警未能廉潔自持,做出違法而有損警譽的行為,新北市警局表示,自始自終均秉持絕不姑息,依法嚴正查辦的立場,以捍衛辛勤正直,戮力從公的絕大多數警察的尊嚴榮譽。
父欠債留言「不拖累你們」後失聯 孝子報警深夜急尋8小時死神手中救人
新北市三重區70多歲蘇姓老翁近日因積欠債務而壓力龐大,他1日凌晨留下「不想拖累家人」等訊息後失聯,其兒子心急如焚,立刻向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求助,警方不敢大意,憑藉手機定位找人,最終於尋找8小時後順利發現蘇翁,成功在死神手中搶人,蘇男則連連致謝,感謝警方幫忙避免意外發生。據了解,蘇姓老翁在外欠下大筆債務,其心情更因此鬱鬱寡歡,家人多次寬慰都無法紓解,而他於上月30日下午傳送訊息給兒子,留下「不拖累你們」等詞後就失聯,蘇男多次聯絡都未獲回音,於1日凌晨連忙到派出所求助。警員陳廷綱了解狀況後直覺有異,立刻申請緊急協尋電話定位,也立即調閱監視器沿路搜尋老翁的行蹤,最後在五股區的道路上失去蹤跡,陳員因而與同事洪侑呈、鄭存善等3人組成尋人小組,前往監視畫面最後出現行蹤的地方沿路追尋。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員警鍥而不捨的努力下,最後在林口區一處偏僻的路旁發現蘇翁車輛,而老翁當時已幾乎失去意識,員警則立刻將老翁抱到安全處所安放。為了避免老翁失溫,陳員更脫下了自己的警用外套蓋在老翁身上,並在救護人員到場前不斷安撫老翁以維持患者意識,最終順利協助就醫,成功從死神手中搶人。三重警分局長張國哲表示,打擊犯罪是警察的天職,而拯救生命則是更重要的使命,三重警絕不放棄任何拯救性命的機會,除了肯定員警認真積極,爭取黃金時間與死神拼搏的的態度外,也呼籲民眾要珍惜生命,一切困難都會有轉機,不要輕易放棄自己,放棄人生。
幫疑似綠帽同事查妻行車軌跡 女警賠10萬不夠又被求償80萬元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警備隊陳姓警員懷疑李姓妻子外遇,於是借用黃姓女同事帳號查詢李女、李弟等4人的行車紀錄器,李女發現後憤而提告,黃員以10萬元與李女和解,卻又遭李弟控訴侵害隱私權並提告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黃員需賠償5萬,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陳員懷疑李女與彭姓友人有不正當來往,2019年到2021年間借用黃員帳號查詢李女、李弟與其他2人,共3台車的車輛行駛軌跡多次,想藉此抓到妻子的出軌證據,而2人於2021年11月調解離婚,而李女發現自己的隱私遭侵害後憤而提告。陳員在應訊時坦承犯行,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衡量黃女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她平日表現尚佳,是因對陳男的情誼而有判斷不足之處,最終各判陳男2月徒刑,付賠30萬元;黃女則被判6月徒刑,另須支付公庫10萬元,均可緩刑。而黃員與李女以10萬元達成和解,但李弟認為自己與姐姐共用同車,私自查詢行為連帶侵害他的隱私,為此提出80萬元求償,法院判斷李姓姊弟確實共用同一輛轎車,黃女行為也連帶造成李男資訊隱私權受損,判她須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信吾殘殺2警55刀任曝曬等死 法官痛批罪大惡極判死刑
台南2員警凃明誠、曹瑞傑去年8月底追查竊盜案時,遭凶嫌林信吾瘋狂砍殺殘忍殺害,引起全國悲憤,檢方起訴林信吾並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今天審結,合議庭認為林信吾惡行重大、罪無可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法院開庭審理時,林信吾雖當庭認罪並向兩警家屬道歉「對不起、很後悔做了這件事,自己罪有應得」;凃明誠二姊激動大喊「閉嘴,不接受」,要求法官判林死刑。2022年8月22日,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一起竊車案嫌犯時,循線在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第1公墓發現失竊機車,率先下車的凃明誠,竟遭凶嫌林信吾持刀割喉,身中17刀並搶走1把警槍與12顆子彈;當時仍在車上的曹瑞傑開警車衝撞林嫌,遭對方開6槍後下車與林嫌搏鬥,也慘遭林嫌不斷砍殺共38刀 ,2名員警重傷殉職。支援的陳姓警員察覺出事趕抵現場時,親眼看見滿身是血的凃員勉強從警用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但隨即不支倒地。陳員的隨身密錄器,錄得凃員臨死前發出討水的悲鳴,卻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言語。至於身中38刀的曹員,也因傷勢過重,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但他在凃員陷入昏迷時,為營救同袍,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至路邊求救的陳員,返回對凃員施救。檢方認為,2員警死前承受至深至鉅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更無法以筆墨形容。2名被害人只是認真執行職務的員警,卻無故遭受凶嫌暴行,但凡親見其皮開肉綻的遺軀,或勘驗不忍卒睹的現場影音,將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為情節最為重大的罪行。法官支持檢方見解,認為林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
警界內鬼所長洩漏消息助紂為虐 市警局加重懲處記過2次
新北市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日前突遭翁姓男子與友人圍包鬧事,三重員警後續展開調查赫然發現此案件竟與二重派出所長陳子杰有關,翁男滋事前還特別做功課,詢問所長陳子杰處理「有沒有難度」,未料陳子杰竟通風報信,事後還離譜問「要不要幫忙送宵夜」,市警局認為其作為嚴重影響警譽情節,最終加重懲處記過2次。全案起源於4日凌晨3時,翁男與妻子酒後於路邊大聲叫囂引響附近居民作息,三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前往現場協助,未料翁男情緒激動竟還動手襲警,員警見此脫序行為立即使用武力壓制將其帶回局裡管束,翁男因此而心生怨氣,透過友人陳男向二重派出所所長陳子杰探詢當天對他進行管束的警員姓名。未料陳子杰竟絲毫不顧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不能私下接觸交往的規定,向陳男透漏警員為三重所長黃心廉且其為人和善「好處理」、「沒有背景」等資訊,造成翁男決心挾怨報復率領20餘人到三重派出所鬧事,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涉案14人到案說明,事後依《妨害公務罪》等移送法辦,且向地檢署聲請翁男兒子收押禁見裁准。據了解,此次叫囂滋擾事件,內部進行調查時發現三重所長黃心廉,於事發後1小時22分才報告分局長官,且報告內容偏誤不實嚴重違反報告紀律,且在處置過程未當機立斷、強勢執法,致生非議,導致民眾引發負面觀感,最終懲處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三重警分局調查後發現陳子杰先前曾任三重派出所長,因內部管理不當被「降職」事後又因表現未轉好,因此2度降職到現今二重派出所擔任所長,疑似用看好戲心態才向滋事者提供情報,任由事故發生,事後還詢問滋事者「要不要幫忙送宵夜」,此不當接觸、知情不報行為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及報告紀律,最終併予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市警局審理時認為,陳子杰身為警界幹部卻毫無警察團隊意識,嚴重毀損警譽情節,最終加重懲處記過二次,並以人地不宜,調整瑞芳分局非主管職務,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且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及執勤官員,未能盡到督屬同步核有疏失,分別核予申誡1次及2次處分,另責由督察單位後續追查陳員是否有涉及其他不法。
查毒黑吃黑!北市警冰糖包掉包毒品 士林分局火速記2大過免職
北市士林分局爆出警備隊一名陳姓員警,其去年在偵辦毒品案件時,涉嫌將冰糖包與扣案的愷他命掉包,新北地檢署也在30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北市警局督察室與士林分局對分局與其住處進行搜索,除陳員外也帶回2名涉案的張姓與李姓男子。全案後續朝貪汙治罪條例偵辦,陳員與其共犯聲押禁見獲准,對此士林分局也對陳員做出懲處,記出2大過免職。檢警調查發現,陳姓員警涉嫌與張姓、李姓男子2人黑吃黑,吞掉扣留的毒品愷他命。由張、李2人出面與賣家聯絡出面交易,隨後再由陳姓員警出面將毒品查扣,之後再趁機將摻有少量愷他命的冰糖包與原始愷他命掉包,將數百克愷他命侵占己有,隨後刪除賣家手機訊息以此湮滅毒品交易證據。據了解,31歲的陳姓員警為警專105年特考班,畢業後於士林分局服務,任職期間曾2度留職停薪,一次為進修,一次為競選里長,隨後於競選失利後重回警職,且其疑似在外面欠下大筆債務。新北地檢署訊問後,認定陳姓員警與張姓共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對2人聲押禁見獲准,另涉案的李姓男子則諭知交保3萬元後請回。對此,士林分局也回應指出,本案陳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甚鉅,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之規定,報請警察局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斷然淘汰。士林分局強調,分局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全力配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深入查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獨/士林員警黑吃黑遭收押 張姓共犯竟是檢警自己人
曾參選里長的台北市士林警分局31歲陳姓警員,涉嫌去年12月間偵辦毒品案時掉包物證,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兵分6路前往士林警分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並拘提陳、張、李3嫌,不料檢警查出,張姓共犯竟是前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員張晉維,先前在基隆服務就涉及毒品掉包等黑吃黑案件被捕,遭重判5年6月徒刑。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張兩嫌涉案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李姓嫌犯則由檢方予以3萬元交保候傳。據了解,新北檢這次查獲的毒品黑吃黑共犯張晉維,2017年至2021年間在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派出所任職,張因績效壓力與同事和車手掛勾,私吞100多萬元贓款,賴姓上游2021年2月驚覺有詐,相約張、黃談判,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不法情事東窗事發。事後周姓員警疑似向派出所長自首,表示曾與張等人計謀過3次毒品黑吃黑。張等3名警員被捕後,皆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認定張惡性重大,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求處有期徒刑13年,基隆地院2021年底判處張5年6月徒刑,不料張的前案未了,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現在竟又和北市陳姓員警重施故技被捕,罪加一等,檢警正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至於本案新北檢偵辦北市士林分局陳姓員警、前基隆員警張晉維及李姓嫌犯案情部分,檢方查出陳等人假意聯絡愷他命賣家攜帶愷他命到場交易,由陳現身利用警察身分進行查緝,再伺機於現場將事先備妥摻有少量愷他命之冰糖包、以及原始愷他命調包,以「黑吃黑」方式將數百公克原始愷他命侵占入己。陳員並刪除賣家手機訊息而湮滅毒品交易證據。檢察官昨天深夜至今天凌晨訊問完畢3名被告後,認被告陳、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產罪」,陳員另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李姓共犯則諭知交保3萬元。
員警曾選里長涉毒品調包 新北檢搜索士林分局聲押2嫌
曾參選里長的台北市士林警分局31歲陳姓警員,疑似在去年12月間偵辦毒品案時掉包物證,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昨(30)日中午兵分6路前往士林警分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昨天晚間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陳員和張姓共犯涉嫌重大,皆聲押禁見,李姓嫌犯則予以3萬元交保候傳。昨晚警政署政風室結束詢問,陳員被帶進新北地檢複訊,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涉案,以及心中感想時,他不發一語,帶著帽子快步走進偵查大樓,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中。陳員是105年特考班,曾兩度留職停薪,一次去進修,另一次參選士林區的里長,落選後復職後任職警備隊,近來負責分局拘留所勤務。陳姓員警去年12月時疑似與毒蟲間有協議並從事不法,政風單位接獲檢舉後,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昨天中午前往警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查扣隨身碟等證物,並將陳與另兩名被告共3人拘提到案說明。據了解,陳一開始在警備隊任職,也曾到文林所服務,疑因不習慣派出所的生態與作息,數月前又調回警備隊。陳員前陣子疑似因為投資失利、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太穩定,但近期已趨於正常。不少同事得知他涉及毒品調包都相當驚訝。
士林警疑掉包毒品證物 貪汙罪移送新北檢
台北市士林警分局31歲陳姓警員,疑似在去年12月間偵辦毒品案時掉包物證,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昨(30)日中午兵分六路前往士林警分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稍早他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帶著帽子快步走進偵查大樓。檢警調查,他去年12月時疑似與毒蟲間有協議並從事不法,政風單位接獲檢舉後,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昨日中午前往警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查扣隨身碟等證物,並將陳與另兩名被告共三人拘提到案說明。陳員105年特考班,曾休職參選過里長,復職後任職警備隊,近來負責拘留所勤務。稍早政風室結束詢問,將人移送至新北地檢署,他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帶著帽子在警方戒護下步入偵查大樓,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