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罹難司機獨扛5口之家「千元罰款繳不出」 花蓮執行署捐款送暖:4月全面暫緩執行
403花蓮強震震撼全台,造成17人罹難。其中吳姓聯結車司機在行經蘇花公路時,不幸遭落石擊中罹難。吳姓司機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之小額案件義務人,尚有台幣1千餘元的罰鍰預定需在4月中繳納。不過執行署花蓮分署得知吳姓司機是家中長子,同時也是一家5口的經濟支柱,罹難後家中經濟陷入困頓,主動在署內發起捐款活動,17日前往吳姓司機家中慰問,並致贈慰問金36000元,盼能助家屬度過眼前難關。45歲的吳姓司機為家中長子,是一家五口的經濟支柱,未婚的他與母親同住於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吳姓司機平日都在花蓮工作,放假時會回玉里探望家人,上班期間也不時會打電話給媽媽報平安,是村里公認的孝子。事件發生後,吳姓司機罹難,全家都難過得無法接受噩耗,吳姓司機的母親更是整日以淚洗面。由於家中生活開銷主要仰賴吳姓司機1人的收入勉力維生,因此吳姓司機罹難後,家中經濟頓時陷入困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18日發布消息,表示今年2月底曾受理吳姓駕駛1件新台幣1千餘元之罰鍰案件,原通知吳姓司機於2024年4月中繳納,但吳姓司機4月3日便因強震不幸罹難。花蓮分署在得知吳員家中處境後,立即由愛心社於分署內發起捐助活動,4月17日由分署長王金豐率領行政執行官及愛心社社長,前往吳母住所表達關心及慰問,同時致贈慰問金3萬6,000元,盼能協助家屬渡過眼下難關,減輕生活負擔。吳母在感受到分署同仁的熱心協助,亦表達感謝之意。花蓮分署表示,「公義與關懷」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核心價值,該分署雖為執法機關,除依法強制執行,維護國家債權外,對於弱勢民眾的關懷也從不停歇。強震過後,除依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於4月底前全面暫緩執行外,亦會針對轄區弱勢個案透過現金或物資等方式伸予援手,亦或轉介相關機關或團體尋求協助,以傳遞執行機關的溫暖與關懷。
明知巷子小還硬要鑽釀車禍 咆嘯運將嗆「叫警察來」喜吞至少6000元罰單
新北市三重區15日發生擦撞車禍,48歲張姓計程車司機於仁愛街右轉分子尾街時,明知道道路狹小、難以通行仍執意通過,並與23歲林姓重機騎士發生擦撞,張男更大聲咆嘯怒嗆「叫警察來」,警方到場後對依法舉罰張男,將處開出6000至3萬6000元罰鍰,而2人車禍後未盡速將車子移至路邊致妨礙他車通行也因而吞下罰單。根據當時的畫面,張男眼見林男從分子尾街出來,他卻硬要開車進入,雙方互不禮讓而發生擦撞,導致計程車前保險桿車漆些微脫落、普重機車前擋板輕微刮傷。張男大按喇叭後下車情緒依然高張,先是怒嗆「你現在是怎樣」,林男告知他「這條路不適合汽車通行」,他則回應「誰說的,不高興叫警察來」,三重員警獲報後則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計程車駕駛明知路幅狹小無法通過,仍執意向前行駛,意圖使機車讓道致碰撞肇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規定舉發,將處新臺幣6000至3萬6000元罰鍰。此外,由於雙方發生輕微車損事故,雙方車輛尚能行駛,未儘速移至路邊致妨礙他車通行,肇事雙方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2項規定舉發,將處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
「嚴重超速」新制上路9個月 新北取締近4千件!4大超速熱點出爐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降低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自修法後迄今年3月31日止,共取締嚴重超速違規3944件,其中以4大路段最多。新北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嚴重超速」已由規定速限60公里降為40公里,並提高罰鍰為6000至3萬6000元,同時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且一般超速違規點數記1至2點、嚴重超速則記3點,更將面臨吊銷駕照處罰,影響甚鉅。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從去年6月30日修法截至上月31日為止,共計取締嚴重超速3944件,並分析出4大嚴重超速熱點,分別為淡水區淡金路187號前、汐止區台5線17.52K、板橋區大漢橋以及新莊區中正路捷運輔大站前。其中1輛BMW轎車今年3月10日深夜11時許,以時速173公里行經五股區台64線快速道路10.4公里處,超速93公里,是今年度至今取締的最高時速。新北交大指出,新北市轄內共有262處固定式測照點位,運用119組主機輪動調整,並有9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另搭配45組移動式測照設備,機動編排勤務於易超速肇事及違規路段執法。警方呼籲,設置測速執法設備主要用意不是取締,而是提醒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勿心存僥倖逞一時之快。
社區警衛介紹買房 他省仲介費想給紅包!內行揭驚人行情:很值得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用最便宜、最好打到骨折的價格買到房子,賣方則希望能保有高額利潤,在這一來一往之間充滿繁瑣細節,房屋仲介產業因應而生。不過,1名網友近日透過社區警衛介紹,以約1000萬元價格買到心儀的物件,對方說若順利成交,希望拿個紅包討吉利,「請問現在紅包行情價位多少?」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透過警衛杯杯介紹買房!若成交,他說要紅包討吉利!那請問現在紅包行情價位多少?(那個房子約1000萬成交)」。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行情2萬!以後住進去警衛伯伯會特別照顧你們家。著2萬花的值得」、「省了20萬仲介費,大方一點吧」。另外,有人透露「2萬-3萬6吧,你們省仲介費,警衛拿到也開心,之後什麼忙都願意幫,很值得」、「我覺得至少要1%,省了仲介費就差很大了,1%給他當紅包很合理」、「首先,一定會包紅包,這雖然沒有法規,但這個是人情世故。金額,會包個三萬六到八萬左右~因為你省下的不只是仲介費」。不過,也有網友直言「沒執業資格就連介紹都不能,一堆不尊重專業還自以為省錢沾沾自喜的技囧,如果連國家要求最低的底線都不能達到,那醫學院為何要開辦,人人都可以執刀,反正切開再縫起來就好」、「管理員並無不動產經紀人或不動產營業員執照,如果私下協助住戶帶看甚至仲介房屋成交,從中收取佣金,恐遊走於法律邊緣。」
「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怒告誦經師 判賠36000元
紀姓誦經師2023年在「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急找人遞補而延誤法事,喪家怒砍喪葬費用7萬多元,葬儀社提告轉向紀求償,台中簡易庭判賠7萬多元。紀上訴並辯稱他誦經只賺1200元,葬儀社找人遞補花1500元,僅損失300元,要求他全扛不符比例;台中地院改判賠償3萬6000元,不得上訴。葬儀社張姓業者的員工,2023年1月2日以LINE群組向紀姓誦經師下單,約定承攬1場「頭七法會」誦經,並確認時、地,但1月6日晚間9時30分法會開始了,紀竟未到場,葬儀社怕開天窗而倉促找他人遞補,但法會已延誤1個小時,事後紀以LINE訊息向葬儀社道歉。但張姓業者提告求償,並指控,葬儀社治喪原收費27萬1420元,但因喪家指責,被扣款7萬1420元,要求紀賠償葬儀社損失費用及名譽損失共20萬元。台中簡易法庭通知開庭,紀未到場、也未具狀,法官認定,視同自認對造主張,因張未舉證名譽受損及情節重大情事,而認定該請求無理由,判賠7萬1420元。紀上訴並抗辯,他與葬儀社約定誦經報酬1200元,葬儀社另找人到場誦經花了1500元,最多只損失300元,不能要求他填補全部損失。葬儀社員工出庭作證,葬儀社行業若出現喪家無法接受的錯誤,雙方協商收費有時會去尾數,但還是要看實際損失及喪家感受,此案家屬抱怨頭七誦經很重要,原本怒拒付款,經協商後付款2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喪家感受應是對辦喪事的整體滿意度,無法排除尚有其他不滿意之處,難以認定全因誦經延誤所致,認定賠償金額以總收費的10%至15%,與遭扣款7萬1420元半數的平均值為適當,判賠3萬6000元,全案確定。
7旬男逆向從台78快速道路到國道3號 網友直呼:這是愚人節玩笑?
國3古坑交流道南下車道1日驚見1輛轎車逆向行駛,警方趕抵現場時轎車已經停靠在路肩,駕駛是年僅76歲的老翁,令人震驚的是,駕駛竟然從台78線逆向往東行,再上國3南下車道逆向北上,幸好未造成事故,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對其進行罰款處罰,罰金範圍為6000至3萬6000元。據悉,一段行車紀錄器的影片被貼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引起廣泛關注,影片中,1輛轎車逆向行駛,其他車輛見狀不得不緊急閃避,貼文者更是戲稱這是上帝給他的1個愚人節玩笑。古坑分隊長蔡源璋表示,警方在1 日12點40分獲報告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經過調查得知,老翁因為不熟悉路況,導致逆向行駛,先是從台78線逆向行駛,然後在古坑交流道接入國3南下車道逆向北上,造成其他用路人的驚恐。蔡源璋呼籲,若民眾不慎逆向進入國道,應該冷靜應對,立即將車輛停靠在路肩,撥打「110」或「1968」通報,並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警方到場,以確保自身和其他車輛的安全。
特斯拉「時速20km」上國道 警到場傻了!龜速男「抱氣球狂吸」喊:車子沒電了
國道1號南向92公里新竹竹北路段今(28日)凌晨驚見一輛「龜速」特斯拉,一名30歲范姓男駕駛疑似精神萎靡,竟在國道上以「時速20公里」的速度慢慢開,國道警方獲報後到場了解,一看才發現原來該車輛已經被吊扣車牌,除了依法開罰外,范男也被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據了解,范男於今天凌晨4時許駕駛特斯拉行駛在國道1號上,但范男不僅以「時速20公里」龜速慢行在車道中線,甚至一度突然停車阻礙交通,民眾看不下去檢舉反映,國道警隨即駕駛巡邏車趕抵現場查看,發現范男抱著一顆氣球自顧自地吸食氣體,警方敲窗出聲喝止,范男還一臉恍惚辯稱「車子沒電了」,員警進一步追查得知,該車輛日前因違規超速已被吊扣車牌。警方表示,對范男實施酒測後,並未發現酒駕情事,但該車慢速駕駛、無故停車已影響行車安全,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6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另外,針對未懸掛車牌上路,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以新台幣3千6百元至1萬8百元罰鍰,並將違規車輛查扣沒收,至於駕駛范男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不過范男吸食的氣球是否為笑氣或其他氣體,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三寶女蛇行鬼切樣樣來!外籍騎士怒飆「f*ck」 網友狂讚「好療癒」
台中市近日有名女騎士行經北區漢口路時,連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還一路蛇行,1名重機騎士原想趁停紅燈時提醒她,結果1名外籍男騎士直接騎到女騎士右側,大聲用英文罵「f*ck」,還動手推了她一把,女騎士差點因此摔倒,但卻不認為自己有錯,還不斷狡辯。影片被人上傳臉書後,網友都大讚「好療癒」。該事件發生在台中市北區漢口路,1名騎士在IG貼出騎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可看見女子連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還一路蛇行,騎士原本想趁停等紅燈時提醒她,沒想到1名外籍男騎士直接騎到女騎士右側,大聲怒罵「f*ck」,還動手推了女子一把,女子差點因此跌倒。女騎士連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還一路蛇行。(圖/IG zheyi936)隨後,騎士勸「騎車扭來扭去超危險的」,女騎士卻不認為自己有錯,還不斷狡辯說「哪有扭來扭去」,外籍男聽不下去,再狂罵她一番,並以中文說「妳知道我在說什麼對不對,這樣騎車很危險!」該則影片被人轉貼到臉書後,立即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大讚「好紓壓」、「好療癒」。對此,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畫面中的地點靠近北區漢口路近文昌東一街路段,但影片並未註明時間,且違規車牌已遭遮掩,故無法據此逕行舉發,該名女騎士較為明確之違規為「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如有蛇行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另外,「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而站立於機車上、在路上蛇行、競駛、競技、逼車、驟然煞車、車道中暫停而迫使他車讓道等行駛行為,均屬危險駕車,一旦被錄影拍照檢舉,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照並吊扣車牌6個月。
轎車單行道上「沒關車門逆向」A到來車 受害駕駛傻眼:超狂三寶
高雄市三民區有民眾2月22日開車行經果菜市場,卻見對向一輛轎車於單行道上逆向逼近,而且左後車門沒關,即便受害駕猛按喇叭提醒,車頭仍遭對方A到,事後驚呼根本「超狂三寶」。警方檢視行車紀錄器影像,透露肇事者依法最高可罰3萬7800元、吊銷駕照並扣牌6個月。根據「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曝光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可見,一輛轎車當天上午9時多從停車格駛出,不顧地上明示「單行道」字樣逆向逼近,就連車門也沒關上,硬生生A過對向車輛的車頭,即便受害駕事前猛按喇叭提醒,但都無濟於事。後來該名受害駕駛,也將行車紀錄器影像發到網上,直呼「超狂三寶」,並指對方下車就說是被撞到,但遭受害駕駛火速撇清,應是對方逆向外加車門沒關才會肇事,三寶才又趕緊致歉「抱歉,沒注意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民族派出所表示,事發地點位於三民區果菜市場道路,但未接獲民眾報案,查看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轎車駕駛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透露,駕駛還未關閉車門危險駕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吊銷肇事者駕照並吊扣車牌6個月。
過馬路遭轎車擦撞!國中生怒嗆「你眼瞎啊?」 駕駛下場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張姓國中生,昨(1)日上午7時許在斑馬線上突遭轎車擦撞,導致他右腳擦挫傷,懷疑是因陳姓駕駛車內用手機看直播才會肇事,氣得當場在路口大罵,「你眼瞎啊?」事後陳男酒測值為零,並被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將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根據「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曝光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得知,事發地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一處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張姓國中生正與同學步行上學,行經此地突遭一部灰色轎車擦撞,忍不住怒罵「你他X的眼瞎啊」,且因看見陳姓駕駛疑似在用手機看直播,誤以為是車禍發生原因,2人就在馬路中間爭執不休。據了解,張姓國中生右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並已返家休息。陳男解釋,當天開車載孩子去學校上課,途中因對孩子交代事情,一時恍神才會擦撞行人,並非張男所述在用手機看直播。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禮讓行人通行,才能維護交通安全,至於陳男酒測值為零,但因未依規定停讓行人致人受傷,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處以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台中女童上學過馬路遭休旅車撞飛 女駕駛未禮讓將被吊扣駕照1年
台中潭子區潘姓女童今於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42歲賴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撞飛倒地,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賴女駕照也將被吊扣1年。大雅警分局今起同步於轄內校園周邊擴大「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以維護學童上、放學交通及人身安全。針對潭子女童遭休旅車撞倒事故,大雅警分局指出,賴女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另賴女也將被吊扣駕照1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大雅警分局表示,大雅警分局112年度執行「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取締總計553件,在強力執法下,行人事故顯著降低,為維護學童上、下課安全。此次針對大門緊臨主要幹道學校,於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執法,籲請市民開車、騎車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放慢速度,確認行人穿越道無行人通行,有行人時務必停讓保持3公尺以上之距離,以確保學童安全。大雅警分局強調,將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加強定點守望攔檢並輔以架設攝影機全程蒐證;此外,亦針對轄區易肇事路口(段)邀請路權單位進行會勘,透過改善號誌、標線等硬體設施來提升行人安全。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呼籲用路人,通過路口時,應注意紅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於綠燈時注意左右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儘速通過行人穿越道;此外,更切記勿邊走邊滑手機,集中注意力避免危險發生;提升執法量能之目的,是為促使汽、機車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行人及車輛駕駛互相尊重,共同打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
搭機留意這3件事! 空姐:「別用廁所衛生紙」揭噁心內幕
即將迎接暑假旅遊旺季,但美國有名空姐就分享到,在搭機前要注意的3件事,其中包括不要穿短褲、轉機至少要預留3小時,最後則是不要使用機上廁所內的的衛生紙,空姐解釋是因為只要仔細檢查衛生紙,就常會發現上面有水漬,其有可能是男性乘客的尿液。美國空姐Cher Killough於近日在抖音上分享,在搭機時要注意的3件事。首先是自己絕對不會穿短褲上機,除是因為飛機上的空調較強外,再來就是若遇到緊急狀況時必須疏散,乘客到時要從滑梯留下,穿短褲的話則會讓屁股灼傷。再來是在轉機時,至少要預留3小時,她解釋是因為班機很可能會延誤,且從2024年開始班機延誤的狀況頗常見,若轉機預留的時間少於3小時,就很有可能趕不上飛機。最後她則說自己絕對不會使用機上的衛生紙,原因是只要仔細檢查衛生紙,就會發現上面會有一點一點的水漬,但其實那有可能是男性乘客的尿液,因為多數男性在正常環境下都無法瞄準馬桶,更何況是在3萬6000英尺的高空遇到亂流的特殊狀況下,因此她建議女乘客自己攜帶面紙最安心。
最壞身教!放手讓國小兒控制機車油門 警將開罰桃園爸將可吊扣駕照3個月
桃園市一名父親日前騎車載著就讀國小的兒子外出,卻在行經南平路時突然放手,讓兒子控制機車油門,此畫面被拍下放上網路後引發熱烈討論,警方審視影片後確認該名父親已多項違規,其中無照駕駛部分最重更可處2萬4000元以下罰鍰,還可吊扣駕照3個月。根據網路上的畫面,該名幼童與父親同乘一台機車,而幼童身量尚小,站在機車前方置物區,看來約是國小左右的年紀,父子兩行經南平路附近時,父親卻突然放手,讓孩子以右手轉動控制機車油門。此段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痛斥該名父親漠視交通法規,更拿其他用路人與孩子的安全來開玩笑,桃園警方審視影片後也認定違規,將依法開罰。警方表示,該名機車騎士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規定,包括無照駕駛可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允許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其車輛則吊扣駕照3個月,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可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以危險方式駕車)處新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小心!國道測速照相器偽裝成變電箱 警方認了:是真的測照
國道1號南下246.6 公里、位在雲林縣斗南路段的1個長方形鐵箱,最近被網友瘋傳是「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器」,引起熱議。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於1日證實,該處確實是「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也依規定在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明顯設置告示牌,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有網友在經過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時,拍下在匝道匯入國道與國道之間分隔島上的長方形鐵箱,並表示「朋友,要注意啊,這支是測速照相器~~」,由於外型與一般測速照相桿形狀不同,神似變電箱的外觀也讓網友笑稱「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器」。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於1日表示,國1斗南路段近期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為積極防制事故以維護本轄行車安全,特別在易肇事路段,以移動式雷達測速儀器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方式,機動編排執勤員警在國道1號南向246.6公里處執法。而該路段的測照方式非使用「固定桿測速照相設備」,而是採用「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另工務單位亦於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也就是國道1號南向245.7公里處,明顯設置「警52」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3項之規定。警方表示,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至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新鮮人「月薪38K」!獨子各包「6千元」給爸媽很不孝? 網喊:包好多
出社會後第一次包紅包給爸媽,金額落在哪個區間會比較合適呢?一名男網友發文表示,由於他是獨生子,所以爸媽過去包給他的紅包都很大包,最少都是1萬2000元起跳,因此他提問,如果現在各包6000元給父母,會不會很不孝?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男網友昨(29日)在Dcard上,以「剛畢業包6000給爸媽會太少嗎」為標題發文,提到他因為是獨生子,所以爸媽過去給的紅包都很大包,最少都是1萬2000元起跳,且若父母合包,還會給到3萬6000元。但原PO坦承,自己畢業後,現在一個月薪水是3萬8,「想了想,可能最多包給父母就是各6000…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很不孝QAQ。當然也是可以包破萬給父母,只是我的生活就會有點吃緊就是了。以前當學生都好期待過年可以拿紅包,沒想到有今天這麼煩惱過年的時刻。」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去參加綜藝大熱門或是等銀行活動」、「6000元超多,我畢業5年了,最高就是3600元,爸媽有時候還會包回來給我」、「包好多喔!我一個月6萬多,但我去年只包了3600元,然後收到7200元 」、「工作20年固定3600元。」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金額多寡是其次,心意最重要,「我覺得可以包給父母就很棒了欸,如果是我就會覺得我的小孩長大了,反而覺得很欣慰」、「心意最重要,包得很大包但生活會吃緊其實不必要,父母也不會希望因為紅包錢讓你有壓力」、「量力而為,沒有所謂多寡」、「我覺得可以包給父母就很棒了欸~如果是我就會覺得我的小孩長大ㄌ,反而覺得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