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戰將」洩密還疑收黑錢 林明佐被控6重罪羈押禁見…刑事局開鍘停職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隊長任內,包庇博奕集團並洩密,甚至疑似收受不法黑錢,台中地院今(3日)裁定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的林明佐羈押禁見。刑事局證實已依法將林明佐停職。台中市刑大日前接獲情資,鎖定國內最大網路博奕網站集團,卻延宕多時未展開調查,台中地檢署懷疑警方相關人員有涉案嫌疑,其中三線二星、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隊隊長高升刑事局擔任警政監的林明佐,因疑似勾串博奕集團、包庇不法遭到調查。中檢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明佐住處,另副大隊長陳聖偉、科針隊長施明志以證人身份說明;經約談搜索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並共有6項罪行,且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員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確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收受物件。刑事局長周幼偉則證實,已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即刻將林明佐停職。林明佐畢業自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第60期,並有政大國際事務與策略研究所碩士學位。他獲台北市刑警大隊長賞識後,從刑事局調任台北市刑警大隊並任隊長,期間屢有功績,後來更被譽為「刑事戰將」,未料林明佐竟涉嫌洩密、疑似收黑錢,從英雄變階下囚。
第3度酒駕…富商撞死空少賠家屬千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
富商向詠強有2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死性不改,2022年11月酒後無照駕駛,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酒測值達每公升0.58毫克。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最後判刑6年8月。據了解,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下午先喝了半瓶紅酒,隨後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準備返回新店住處,晚上8點52分開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由於當時下雨視線昏暗,期間遇上新加坡籍美國聯空航空空少違規闖越馬路,當時車速已超過該路段的50公里限速,撞上該名空少,送醫宣告不治。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向詠強認罪並賠償家屬800萬簽下和解書,另外給付產險公司200萬元強制險求償,為此案已付出1000萬元,淡家屬仍透過代理人傳達希望他入監的立場。向詠強坦言,自己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但他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也盡最大的能力賠償,希望能盡量彌補往生者家屬的傷痛,還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日子,更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本來負債累累,現在又負債更多了。審判長宣判,向詠強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案發後留在現場且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62條減刑事由,且坦承犯行,並已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量刑後,判處6年8月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醫開不實處方箋詐領史蒂諾斯 2年獲利2000萬!5人遭檢調約談
在北市經營診所的陳姓醫師涉嫌長期開具不實處方箋,詐領大量第四級管制藥品安眠藥史蒂諾斯,並轉賣牟利,2年不法獲利約新台幣2000萬元,涉犯毒品罪、醫師法、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台北地檢署2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診所及陳男等人住處,並約談陳男及診所員工5人到案。警調獲報,具有醫師資格的陳姓男子,在台北市經營診所,自2019年起至2021年,涉嫌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兒女,以及另位具有醫師資格的郭姓男子,開具不實處方箋,與某家藥局配合領取第四級管制藥品安眠藥史蒂諾斯(Stilnox),轉賣給民眾牟利。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醫師法》28條、《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移請檢警調查,警調查出,陳男等人每個月開具的不實處方箋數量約為數百張,2年來不法所得高達2000萬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可以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原料含蘇丹紅…保欣負責人照常進口 偵訊辯「客戶不在意」遭起訴
蘇丹紅風暴延燒,新北市追查發現,「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慶士明知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含有工業色素「蘇丹3號」,卻仍販售給下游廠商,還稱「客戶不在意」,完全沒有悔意,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法起訴並建請從仲量刑。檢警調查,劉慶士在2023年10月間,以保欣公司名義向中國訂購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並於同年12月將3000公斤辣椒粉分裝120包,賣給下游廠商,結果送驗後發現含有蘇丹色素3號,因此通知保欣公司並退貨。然而,劉慶士得知此事後,在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仍繼續販售該批辣椒粉給下游業者,共賣出上萬公斤,後來蘇丹紅風暴擴大,業者才紛紛退貨。劉慶士在偵訊時辯稱,客戶不在意辣椒粉是否含有蘇丹色素3號,新北地檢署認為,從這可以看到毫無悔意,偵查終結後,依《刑法》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食品等罪嫌,起訴劉慶士與保欣公司,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衛生局4月初接獲優奇公司自主通報其生產的黑胡椒細粉(有效日期:2026.5.22)疑似檢出蘇丹色素,立刻啟動相關調查,同時追查優奇販售給新北市4家下游共27公斤,其中2家為食品販賣業、2家為個人自用,已退回成品3公斤,持續配合回收中。
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酒駕遭扣牌!男自製壓克力車牌上路 遭警鷹眼識破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北投區大度路執行路檢勤務,攔停一輛機車,卻意外發現其事所騎的機車車牌怪怪的,仔細一敲果然發現原本應該是鐵製的車牌,竟發出塑膠的撞擊聲,當場戳破騎士騎乘偽造車牌上路一事。全案訊後除依《道交管理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罪將騎士送辦。初步了解,50多歲的黃姓騎士日前騎乘機車行經北投大度路時,卻被保大員警發現其所懸掛之車牌為壓克力材質,黃姓騎士將兩塊壓克力板中間夾上車牌紙張,以此作為車牌上路,乍看之下甚至看不出差別,直到員警伸手敲擊車牌,才發現黃男所懸掛之車牌根本就是假的。據了解,黃男約莫在2年前因酒駕被逮,因此機車車牌被扣,但黃男因工作上需要,仍須依靠機車代步,只好冒險掛上假車牌上路,只是仍遭警方識破,當場被依《道交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便成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另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汽機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