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台灣醫界心臟內科巨頭陳識中收賄上千萬 高院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前新北聯醫心臟內科主任陳識中,一度被視為醫療界的翹楚,卻因貪污收賄等罪行而蒙上污名,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做出裁定,指出陳識中在採購案中收受賄款,已違法不容置疑,並認為其行為嚴重影響國家醫療資源的分配,更涉及國計民生,高院最終裁定應執行陳識中的徒刑為6年。陳識中過去在台北縣立醫院擔任心臟內科主任期間,負責籌措成立心導管中心相關業務,並在採購案中擔任審查招標文件的複審人員,其審查結果直接影響了投標廠商的參與資格,根據調查,陳識中在2009至2010年間,涉嫌在多起採購案中收受賄款。陳識中被控收取多筆賄款,包括「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採購案」5萬元、「心電圖分析系統採購案」15萬400元、「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採購案」36萬2857元、「心血管照護中心租賃採購案」1155萬4400元,陳識中甚至將其中200萬元賄款匯入當時女友(現在的配偶)的帳戶,企圖掩飾不法所得。一審法院根據《洗錢防制法》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陳識中12年徒刑,經過上訴後,二審法院將刑期減至1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最終,最高法院在2012年間確認「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收賄案的2年徒刑判決,並將其他4案發回高院重新審理。在更一審中,法院考慮到陳識中曾提供全部犯罪所得並自首,以及對調查的合作態度,並且其具有醫學專業知識在公立醫院任職期間所做的貢獻,且至今仍積極參與偏鄉義診,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悔過和回饋社會的行為;此外,法院也考慮到陳識中的家庭情況,包括父親中風和二哥生病等問題,因此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控鄰日抽40根菸「被毒害」 法官親赴現場聞味道打臉
台中市陳姓男子指控謝姓鄰居,於2021年5月的9天內「日抽40根菸」,製造大量二手菸並飄進其住處「毒害」他,據此提告謝鄰求償10萬元、要求禁止謝鄰在其住處半徑100公尺內居住及暫留。二審法院日前維持一審法官「現場勘驗」後見解,駁回陳男訴求。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謝鄰在其租屋處隔壁房屋騎樓,或於其租屋處內以打開前門或後門方式,在住處周界2公尺或半公尺以內距離,每天抽40支以上菸、製造大量濃烈二手菸,從而讓煙霧飄進他住處,致其生命、身體健康、居住安寧人格權受侵害。陳男控訴,雙方曾於2021年1月間因二手菸問題於台中地院和解,並獲對方5000元賠償,但謝鄰違反調解條件,故向法院提出告訴,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謝鄰強制執行因違反調解條件的30萬元怠金裁處;要求謝鄰需在判決確定後30天內搬離,並限制謝鄰居住、租賃或暫留在他住家100公尺範圍內。但負有舉證責任的陳男,僅提供1段2021年5月17日拍攝的3分鐘影片,且影片中男子抽菸地點非「菸害防制條例」規範之全面禁菸場所,謝鄰亦非同法管制吸菸之未成年對象,故無公權力可強制管制。另承攬法官為釐清案情,親自到現場勘驗並請謝鄰於房屋門前抽菸,確認陳男門口處雖可聞到菸味,但進入其屋內並開啟窗戶約2到3分鐘,均未聞到菸味,自難採信二手菸毒害說法,駁回陳男訴請。陳男不服上訴後,謝鄰除駁斥日吸40多根菸,指出陳男住處有氣密窗、騎樓與房屋有水泥牆間隔,菸味不應飄進其住處,也反控陳男違法偷拍。法官最後依一審法官勘驗、陳男舉證不足,駁回陳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高雄男警傳訊「只想玩女警」 性騷會議漏洞百出遭法官駁回
高雄一名方姓女警2019年間多次遭到同派出所男警騷擾,男警傳簡訊「我只想玩女警」、「會不會只看到胸」等訊息給她,甚至邀約前往汽車旅館,方女不堪其擾提出性騷擾申訴,但被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方女氣憤要求提告撤銷決議,後續一審原判決撤銷,市府社會局對此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法院維持原判決,判社會局敗訴。高雄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表示,經調查,男警在2019年利用LINE及共同服勤期間對方女性騷擾,男警曾傳「反正躺下來差不會很多」、「我只想玩女警」和「我會不會一直只看到胸」等騷擾訊息給方女,上述行為屬於《工作平等法》所稱之性騷擾,但會議決議後,卻認定涉及行騷擾防治法的事項「不成立」,方女對判決結果不服要求撤銷該決議。法院說明, 一審法官發現,該次會議記載漏洞百出,不只紀錄上主席從女性變男性,就連委員和主席的發言內容、討論意見和表決過程等資訊,都草率帶過未詳實紀錄,程序明顯存在瑕疵,因此判決撤銷。法院表示,高市府社會局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會議記錄看不出開會內容,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也沒有投票表決紀錄與詢問其他委員的意見,無從得知是否有獲得過半委員同意,就決議性騷擾事件不成立,違反性騷擾防治會設置要點,判定程序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電競冠軍網紅Toyz要入獄了!販賣大麻煙彈 遭判刑4年2月定讞
香港籍知名網紅劉偉健(Toyz),曾是電競界的傳奇人物,是「英雄聯盟」世界冠軍,卻在2021年被捲入一場販毒風波中,因涉嫌販賣大麻煙彈而被起訴,一、二審均被判刑4年2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劉男未在偵查犯罪職權公務員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之前,向該等公務員坦承犯行,與自首要件不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檢警的調查顯示,Toyz自2020年11月起便與被告楊、賴等人聯繫,向上游方姓及江姓男子以高達60萬元的價格購入了500顆大麻煙彈,Toyz隨後指示賴嫌尋找合作販毒下線,並在2021年2月和7月期間透過多人合作,販賣大麻煙彈。警方於2021年8月接獲線報後,以購毒者身份進行偽裝交易,當場將相關嫌犯逮捕,扣押大量毒品作為證據,在偵查過程中,Toyz坦承犯行並供出毒源,最後獲得150萬元的保釋金。Toyz雖然在一審時主張有「貢獻台灣」的具體事證,並獲得公益團體頒贈感謝狀,希望合議庭審酌,給予緩刑,但遭駁回,檢察官認為,Toyz作為公眾人物,言行應符合法度,以免給年輕粉絲帶來不良示範,而販毒行為實屬不該;然而,Toyz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並供出毒源,請求法官依法酌減其刑。Toyz再次上訴至最高法院,強調是在檢警發現販毒行為前坦承犯行,應可減刑,法官認定其並未符合自首要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Toyz須入獄服刑4年2個月。《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中山大學職員鑽漏洞變賣偽造生日禮券狠撈144萬 二審判刑曝光
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楊姓男子,擔任保管生日禮券的職責,卻以不道德的方式,將這些禮券以折扣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網友,甚至企圖以偽造假禮券掩飾其犯罪行為,一審法院依法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上訴,法院考慮到其承認部分罪行並與學校達成和解,最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法院指出,中山大學自2017年起每年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生日禮券,用於教職員工的生日賀金發放,楊男因為賭博問題導致負債,於2020年擔任業務後,發現校方未對禮券進行有效管理,因而開始利用這個漏洞進行非法活動。楊男在2020年6月20日從保險箱取走230張面額1000元禮券後,以打9折價格在網路上販售給他人;同年11月,將保險箱內1084張禮券取出,又偽造了900張禮券放回保險箱,並將真正的禮券藏在家中。校方在清點禮券時,發現禮券的不尋常情況,於是展開調查,最終揭露楊男的犯罪行為,在審訊期間,楊男矢口否認自己的犯行,聲稱是因為學校保險箱不安全才將禮券帶回家。檢方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楊男利用職務之便,共侵吞1448張禮券,價值共計144萬8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物罪》、《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名起訴楊男;一審時,高雄地院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提起上訴後,與中山大學達成和解,並賠償90萬元,法官考量楊男坦承部分犯行且經過審理程序及科刑宣告後,認為其有悔改之意且無再犯之虞,二審時改判楊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期間受到保護管束;此外,偽造的900張禮券也被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陸孕婦遭夫推下「34米懸崖」奇蹟生還! 5年後重返泰國淚謝恩人
2019年,一對中國籍的夫婦,前往泰國烏汶府的帕登(Pha Taem)國家公園旅遊。當時欠下巨額債務的余姓丈夫,為了詐領保險金,竟狠心將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妻子推下34公尺深的懸崖。王姓女子雖然被當地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救起,卻因為身受重傷、全身多處骨折,不得不將孩子引產,自己也在床上幾乎癱瘓了3年。近日,她憑藉著莫大毅力認真復健,終於能夠正常行動,於是回到帕登國家公園拜訪當年救助她的工作人員,並含淚向他們表示謝意。而王女的故事,後來也被改編成中國懸疑電影《消失的她》,在全球斬獲4.92億(約160億)票房。2019年,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中國籍女子,在與丈夫同遊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時,被丈夫親手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萬幸的是,王女墜崖後雖身受重傷,卻因為帕登國家公園工作人員發現及時,緊急施救並將她迅速轉移下山,才能撿回一命。王姓女子被推下懸崖後,多處嚴重骨折,全身扭曲變形,若非國家公園工作人員搶救及時,生死難料。(圖/翻攝微博)王女獲救後,俞姓丈夫一度威脅她,若敢說出真相就殺人滅口,王女為了保護自己與腹中胎兒,只好絕口不提。但當地警方調查後發現,王姓女子在泰國經商數年,身家頗豐,而俞姓丈夫早在案發前,還為妻子買好鉅額保險,且受益人就是他自己,因此朝謀財害命方向偵辦,事件也因此曝光。這起事件2020年2月20日在泰國法院開庭,2020年3月24日一審結果出爐,余姓男子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余姓男子當庭提出上訴,2021年5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王女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泰國皇家法院2023年三審認定俞姓丈夫蓄意殺人未遂,最終判處33年又4個月徒刑。而王女也在判決後指出,會透過公證訴請離婚。案發當時,王女全身有17處嚴重、甚至粉碎性骨折,經多次手術打了100多根鋼釘,渾身上下也布滿可怖的疤痕,並被醫生告知有可能終生癱瘓。雖然當時保住了胎兒,但因為日後治療中多項用藥令胎兒發育異常,最終在懷孕5個半月時引產。後來,王女始終沒有放棄,經過持續的治療與手術,以及漫長又痛苦的復健,她總算在2023年3月恢復了行動能力。如今的她回到中國,成為一位影片創作者,不時發布影片用自己復健重生的經歷激勵他人。而她也在2024年重新回到帕登國家公園,與當初救下她的工作人員一一致謝。王女見到救命恩人後止不住淚水,抱著對方痛哭表達謝意,而工作人員看見她如今平安無事也備感欣慰。這一幕被帕登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拍下,放上官方粉絲團,引起泰國網友巨大迴響,而帕登國家公園也強調,國家公園管理人員一向將遊客的安全視為首要任務,並提供最新的救生設備與定期人員培訓,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隨時保障每一位遊客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王姓女子的遭遇,被中國製片商改編成懸疑電影《消失的她》,2023年在中國上映,並獲得超過35億人民幣(約台幣157億)的驚人票房,也曾在台灣Netflix平台穩坐多期榜單冠軍寶座。
賣公司帳戶給詐騙集團「賺7500元」就被抓 台中男下場慘了
台中丁姓男子2022年加入以「貝哥」為首詐騙集團,提供公司帳戶給詐團使用並導致一名顏姓女子遭騙30萬元;丁男還協助領錢、轉成虛擬貨幣洗錢,獲利7500元。丁男遭查獲逮捕後,一審被判1年2個月、賠償顏女10萬元;二審考量其如數賠償,改判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丁男加入詐騙集團後提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詐團成員2022年1月起在臉書張貼投資股票文章,受害者顏女與暱稱「許佳佳」的人聯繫後,被告知可獲得飆股資訊,接著再向「李志傑」、「廖經理」聯繫,又被告知有黃金避險計畫。顏女誤信詐團並匯款30萬元後,丁男收到已2度轉帳的30萬元,並在當天下午臨櫃取出100萬元交給詐團成員,再依指示匯入其電子錢包的虛擬幣,轉至指定的電子錢包協助洗錢,製造金流斷點。丁男雖獲得7500元報酬,但也因此遭檢警查獲、起訴詐欺罪,丁男一審時坦承不諱並以10萬元與顏女達成和解,遭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2個月。丁男不滿刑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丁男與被害人10萬元和解,並已如數給付完畢,認定他已盡力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與原審時情狀不同,該犯後態度自應為其刑度有利考量,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年。可上訴。
賣淫女拒親嘴遭毆 她失手刺死嫖客…法院認「防衛過當」判刑4年
大陸一名失足婦女在拒絕男子「親嘴」要求後,被持續毆打,後在鄰居勸說下,男方離開出租屋,之後踢了女子一腳並揚言要「弄死」她,女子一氣之下持水果刀將他刺死,事後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一判決,判決認為該女子屬於防衛過當,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和討論。《瀟湘晨報》報導,41歲的蒙某是廣西人,案發前租住在重慶沙坪壩區。據她供述,2023年10月20日14時許,她在某巷子等業務,一名男子路過並問價。雙方談好後,她帶男子到出租房,2人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因她不同意男子提出的親嘴等要求,男子動手扇她耳光和用拳頭打她的頭,持續了3、4分鐘。蒙某稱,有鄰居敲門並勸說後,男子走出了出租屋,但隨後又衝進屋說要弄死她,並一腳將她踢倒在地,於是她抓起旁邊的水果刀,在男子衝過來打她時,從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隨後,男子將刀拔出,還想捅她,但馬上就沒了力氣,後來就不動了。庭審中,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蒙某刑事責任。同時,蒙某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對此,蒙某認罪認罰,並表示會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庭審中,蒙某辯護人認為,其防衛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即使認定防衛過當,因她在事發後積極補救等,也可免予刑事處罰。法院認為,案發時,蒙某的人身權利受到了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為制止該不法侵害,保衛自己人身權利,她以水果刀捅刺反擊鄭某,具有防衛性質,但不構成特殊防衛。同時,不法侵害尚未達到嚴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在此情況之下,蒙某選擇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鄭某要害部位,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據此,今年3月13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74歲女房東日租套房「針孔偷拍」 試圖以罹患「紅斑性狼瘡」從輕量刑
陳姓男子和友人於2023年4月2日透過訂房網站在台中的日租處套房租房,入住後竟發現房內藏有隱藏式攝影鏡頭,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是74歲蕭姓老婦房東,陳男和友人得知後將蕭女告上法院。案件經過上訴,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蕭女拘役40天,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陳男與友人在去年4月透過訂房網站與蕭姓房東聯繫租屋,未料在入住後,陳男竟發現房間內安裝了多個針孔攝影機,包含充電頭密錄器、掛勾密錄器等等,驚覺自己和友人的隱私被偷拍於是立即報警處理。蕭女辯解,她在去年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安裝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和浴室「掛勾」,因擔憂租客破壞床具和吸毒,為了蒐證的心態才安裝的,蕭女還向法官求情,因她年事已高並罹患紅斑性狼瘡,表達了調解的意願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表示,一審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蕭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但蕭女不服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蕭女因賠償金額太大而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上訴無理由,將蕭女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疑似有家暴歷史!持刀殺害25歲妻 中國男子遭判死刑緩期執行
2023年5月15日,中國江蘇徐姓男子在上海持刀殺害25歲的伍姓妻子,最後被依法起訴。而在歷經一年多的訴訟後,法院於19日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徐男死刑,緩期2年執行。為此,伍姓女子的家屬感到憤憤不平,已經揚言準備上訴。據了解,死刑緩期執行又稱死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刑法,與一般緩刑不同的是,死緩的期間,被告是需要入獄服刑的,期間,如果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 即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可以減為有期徒刑。而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15日下午,徐男找到伍姓妻子在外的暫居處,由於伍女拒絕開門讓徐男入內,情緒激動的徐男,先是在門口隔空與伍女對罵,後續又持磚塊砸破玻璃進入室內,最後竟拿刀械捅刺伍女頸部、腹部等處數刀致其死亡。後續,徐男便報警主動投案。伍女的母親表示,事發地點就是自己與先生在上海的住所,女兒於2022年3月與徐某分居後,就帶著4歲的兒子前往該處居住,在事發前一兩天,女兒還因為兒子生病的事情,與徐男發生衝突。而事發當下,伍女的母親、伍女的小孩也在家裡面,並且全程目睹整個案發過程。伍女的父親表示,徐男與女兒結婚後,多次家暴女兒,女兒早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為了孩子一直隱忍。女兒曾在2022年9月向老家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被法院駁回。徐男的母親受訪時表示,表示兒子不是做壞事的人,平常「人挺好的」。兒子結婚之後,她不清楚兒子夫妻倆的事,也不清楚兒子有沒有打過媳婦。徐母也提到,兒子殺害伍某青當天給她打電話,要她幫忙帶孩子,她當時想讓兒子把伍某青和小孩一起接回家。面對家暴與故意殺人的指控,徐男開庭時就直接否認,更表示自己攜帶刀械前往伍女暫居處,並非是企圖殺人,而是希望以刀械的方式威脅伍女與小孩跟自己走。後續徐男也表示,自己曾有輕生的念頭,但是在姊姊的勸戒下,徐男才報警自首。後續法院認為,徐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於徐男具有自首情節,因此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但伍女的家屬則拒絕與徐男和解,更要求法院判處徐男死刑,因此面對法院的判決,目前已確定會提出上訴。
連鎖按摩店人氣「指壓達人」竟是性侵狼師 曾性侵國中生遭判刑
台北大安區一間連鎖按摩店毛姓店長,在宣傳片中被封為「指壓達人」,更是店內人氣王,不過他被人報料,過去曾對國三生性交和猥褻,一審被判5年,可上訴。投訴人還質疑,毛姓店長在客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從事按摩工作,到底算不算是一種詐騙?據《三立新聞》報導,大安區一間連鎖按摩店的毛姓店長,兼任武術教練,在店內頗受歡迎。店家宣傳片上,還封他為「指壓達人」。然而媒體卻接獲爆料,稱毛姓店長過去曾是一名教師,還曾經性侵自己的學生。投訴人還質疑:「在客人不知道的情況下,他是一個性侵犯這件事情,算不算是一種詐騙?」根據判決書,毛姓男子曾對國三生性交和猥褻,法官認為嚴重違背師道倫常,痛批毛姓男子無悔意,後續依未成年性交猥褻罪,一審遭判刑5年,可上訴。媒體實際前往店家求證時,遭控毛姓店長不在店內,求證按摩店總公司也未獲回應。對於有性侵前科的人是否能從事按摩工作,敬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余韋德表示:「具有性侵案前科紀錄的人能夠從事的工作性質均散落在不同法條,例如不能從事工作師、老師、保母等,至於是否能夠從事按摩業,目前看起來沒有明文的規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父不耐3歲兒戒尿布竟綁住「小弟弟」至腫脹瘀傷 法官堅持送他去坐牢
高雄一名莊姓男子身背多項犯罪前科,出獄後獨自扶養3歲稚兒,疑似因幫兒子戒尿布時不耐煩,竟拿細繩捆綁兒子「小弟弟」,導致幼兒生殖器瘀傷腫脹,所幸被幼兒園老師及時發現,未釀成重大傷害。經高雄地院審理,一、二審痛批莊男「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莊男與妻子婚後誕下一子,期間妻子因遭到莊男家暴,2人後來分居並離婚,莊男自2020年1月出獄後獨自照料3歲兒子,沒想到疑似為了幫兒子戒尿布,莊男竟以線繩綑綁生殖器,導致腫脹及瘀傷等傷害,直到幼稚園老師幫孩子更換尿布時才發現異狀,趕緊通報市府家防中心,由社工和督導等人送醫驗傷,同時報請警方處理。法院審理時,莊男辯稱兒子的傷勢不是他造成的,案發當下友人「輝哥」曾到他家恐嚇要求幫忙調取安非他命,他只好離家約20分鐘,期間兒子與友人獨處,他返家發現兒子的陰莖稍微紅腫,後來他有拿相片給兒子看,兒子說是友人弄的。但在偵訊過程中又改口,說是孩子自己抓的,前後說詞明顯有出入。男童母親出庭時更曾透露,曾聽莊男提及「2包尿布用完,就不會幫兒子買尿布」,懷疑莊男嫌換尿布太麻煩,才作出離譜行為。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都指出,根據莊男前妻與社工等人的證詞可知,莊男在本案發生前曾對兒子施暴,且無事證可認案發期間有人進入莊男的住處,故認定是他持不明線繩綑綁兒子的陰莖。一、二審痛批莊男身為人父,本應悉心照護兒子長大,卻造成兒子的陰莖瘀傷並腫脹,其手段殘暴且及其危險,犯後更矢口否認犯行,決定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月薪27萬總監遭公司開除 理由竟是「1年遲到98次」結局大逆轉
準時上班是身為員工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如果多次遲到,可能會影響到考績。中國北京有一名工程師,每天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公司沒有明確規定上班時間,也沒對他「遲到」行為做提醒,後來卻以1年內遲到98次為由開除,氣得他告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40多歲的王男是一名資深工程師,2021年5月起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團隊技術總監,簽訂3年的合約、月薪6萬多(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7萬。上班期間,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工時均超過8小時。到了2022年底,公司要求解約,雙方為了離職賠償金協商未果時,王男突然收到「解除勞動契約通知書」,理由是他在2022年1至11月間遲到98次,違反公司紀律。王男憤而提起勞動仲裁,要公司支付賠償金、未休特休工資和加班費,仲裁支持除了加班費外的請求,之後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公司主張《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工作時間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1年內遲到超過60次,取消年終獎金或解雇,而公司實際執行的工作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沒有義務和經歷告知員工違規,但不代表放棄處罰員工的權利,而王男的行為已嚴重違法公司紀律。王男指控,公司沒明確規定上班時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王男辯稱他自到職起每天都有打卡,雙方合約規定標準工時,但沒有具體的上下班時間,他每月實際工作時間都超出公司所說的朝九晚六,公司也從未對他「遲到」行為進行告知,更沒有以遲到曠工為由扣罰薪水或獎金。此外,身為團隊負責人,他發現其他員工的打卡和薪水,同樣沒有因遲到扣罰薪水或解約。法院認為,公司未舉證有告知王男明確的上班時間,而在其多次晚於早上9點時,具有管理責任的公司,卻從未盡告知義務,此外王男每天工作時間和出勤狀態,明顯有別於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特殊性,因此公司在雙方協商離職方案時,以王男遲到98次為由開除,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應構成違法。最後判公司支付王男賠償金166512元、未休特休薪水15179.3元。不過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休假日主管來電要求加班 女員工怒發文「我休息」慘被炒魷魚
一般人若在放假時接到主管電話,要求加班,內心肯定相當不滿。中國重慶一名劉女士就碰到,公司主管要求她去見客戶,氣得她在朋友圈發文抱怨:「周末休息不上班,誰也不要找我」,沒想到因此遭到解雇,她覺得不公平提告,法院審理結果出爐了。根據《央視網》報導,劉女士一間教育培訓公司的員工,某天周五晚上突然接到公司主管電話,要求她馬上見客戶,但她認為之前已經和客戶談好,沒必要花費放假時間來處理工作,當下她有點不開心,隨即在朋友圈發文:「各位學校的合作夥伴,如果安排在周六周日的培訓,不用給我打電話了,我休息,謝謝」。劉女士在朋友圈發文洩憤。(圖/翻攝自央視網)豈料,劉女士發了朋友圈,2天後接到公司主管電話,告知下周不用來上班,因為她在朋友圈的言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影響團隊氛圍、損害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因此解除和她的契約。劉女士發文後2天,遭到公司炒魷魚。(圖/翻攝自央視網)劉女士和公司溝通後,要求按合約進行賠償,但公司拒絕,經過勞動仲裁調節無效,劉女士便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士的行為雖然不妥,但無法看出對公司造成嚴重影響,並未達到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按照合約相關規定,法院最後判公司須支付劉女士賠償金,一共4萬9千餘元民幣,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但公司遲遲未履行支付義務,劉女士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