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促《工輔法》三讀通過 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最重可罰500萬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以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本次修法加重工廠負責人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條款,最高裁罰金額提高100倍至500萬元,促使工廠落實危險物品之申報義務,俾利主管機關適時稽查管理,避免發生環境污染、工安事故。鑒於去年9月22日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火案,造成重大傷亡,突顯業者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危險物品或對危險物品數量、配置圖說等申報不實情事,為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經濟部研議多項精進作法,包括強化源頭管制、修正相關子法、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經濟部與環境部持續優化化學雲勾稽搜尋功能,並以彰濱產業園區作為示範場域,篩選出彰濱產業園區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145家名單,查報有65家廠商須補申報,執行成效良好。為擴大全國應用,經濟部已督導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及地方政府等主管機關查報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名單,並於6月底前完成抽查,以確保工廠皆已完成申報作業。至於化學雲自動勾稽程式之開發,規劃將於今年7月底前完成,以利主管機關隨時產出疑似未申報危險物品資訊之工廠名單。經濟部指出,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增加動態申報機制,要求工廠負責人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修正「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全面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1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新台幣7200萬元,以增加對第三人之保障。該二部子法已於今年4月24日發布,並將於6月1日施行。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五章罰則部分規定,將違反現行第31條第7款、第8款有關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新增為第28條之14,修正重點,提高罰鍰額度,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現行罰鍰額度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修法後罰鍰額度提高為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俾利主管機關依個案違法情節行使裁罰權限;裁處罰鍰與限期改善併行,現行規定需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始能裁罰,管制效果不足,修法後可直接處罰並同時命改善或申報,加強促使工廠依法申報之效果。經濟部表示,考量本法修正公布後,尚有子法修法及地方政府宣導等配套待規劃,需要適當作業期間,故修正第39條規定,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之。
脫口「老天有眼花蓮地震」擋住國民黨要硬幹國會改革 柯建銘道歉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6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時,脫口而出「老天有眼發生大地震」,讓原先國民黨要硬幹的國會改革審查停下來,還直呼「老天要救台灣的民主了」。對此,國民黨團也痛批,賴清德能夠接受柯建銘這種冷血的政治語言嗎?難道在花蓮鄉親傷口上灑鹽,就是民進黨的台灣價值?柯建銘稍晚則道歉,倘若大家認為自己的發言內容引起誤解或不舒服,「本人在這裡鄭重表示道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稍早在臉書發出新聞稿「柯建銘在災民傷口灑鹽,立即公開道歉」稱,今日民進黨團柯建銘總召在立法院表示「花蓮地震」是老天有眼,不顧災民感受,這樣的言論嚴重缺乏人文關懷,對災民及其家屬造成難以忍受的傷害,「這種冷血的政治語言,請問身為民進黨主席的準總統賴清德,能夠接受這樣的言論?地震發生一個多月,重建工作仍在進行,在花蓮鄉親傷口上灑鹽,這就是民進黨的台灣價值?」國民黨團續稱,作為公眾人物,本當謹言慎行,尤其是執政黨的大黨鞭柯建銘,卻講出毫無同理心與尊重的話,冒犯災民及其家屬,「台灣已經在民進黨主政之下有太多的政治對抗及撕裂言論,這樣的言語極度不適當,要求柯建銘及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公開為此言論向花蓮鄉親及台灣民眾道歉。」國民黨團也強調,政治是一時,但做人是永久,「別再撕裂族群,別當家還鬧事,這是國民黨團給執政黨的最後忠告。」對此,柯建銘今中午接受媒體聯訪時也回應爭議,他聲稱早上在委員會的發言引起一些風波,只是要表明,0403花蓮大地震是國人的傷痛,黨團也馬上捐了新台幣100萬元。他今天要表達的是,倘若大家認為自己發言內容,引起誤解或不舒服,「本人在這裡鄭重表示道歉。」柯建銘聲稱,本會期重中之重的國會改革在各黨團都有提版本,但因為民進黨團版本比較晚付委,因此他希望併案審查、好好討論,當他看到吳宗憲排案後也不斷致電給吳宗憲,建議先開公聽會,但吳宗憲非常糾葛和焦慮,所以請他去找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然而傅後來乾脆就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還洋洋得意到處誇耀,這就是事情的原委。柯建銘也表示,吳宗憲原本排訂4月3日上午進行專案報告後,下午就要進行逐條審查,結果當天早上就發生大地震,因此他便致電吳宗憲,認為有所不妥,接著當天下午傅崐萁第一次接電話,柯建銘也建議「花蓮發生這麼重大的事情,你理當回去吧」,盼傅崐萁之後好好開公聽會、好好審查,對方也同意了。柯建銘解釋,他今天早上之所以講這段話,是因為國民黨在國會改革修法過程一路強壓,4月15日根本不給逐條討論,就讓國民黨團版本出委員會,把民進黨團版本丟包。今天早上又沒收委員會,只要國民黨不同意民進黨團的版本就提散會動議。他還表示國民黨團的政治目的是為了5月17日在院會表決國民黨團版修正草案,非常惡質。柯建銘也呼籲國民黨團不該毀憲亂政、沒收民主,造成國會香港化,更聲稱國民黨在發動網軍攻擊他,他也喊話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要清楚抹黑、政治操作是沒有用的,但若自己的發言造成誤解,他願意道歉。
擔憂立法權無限膨脹 林志潔指調漲電價應回歸行政權
國會早前通過決議凍漲電價,但行政院及經濟部則表示必須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引發在野黨不滿。週五院會中,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合作並以58票相對多數優勢,通過「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此舉引發綠營人士提出抗議,抨擊藍、白黨團合謀強行讓電業法49條在院會用表決的方式,沒收討論,是讓「國會香港化」。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國會通過《電業法》二讀,要求爾後電價漲調,都須經立院同意才能實施,恐侵害行政權。林志潔表示,凍漲電價最後可能圖利用電大戶,等於讓全民補貼電費給財團。從二月以來,藍白在立院合作,表決無往不利,主訴不外極盡膨脹擴張立法權之能事,再來就是以立法去侵擾其他職權的行使,意圖掣肘行政作為。「如果連電價審議委員會如此專業的審議機構都可能被實質廢除,未來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心關鍵技術審議委員會所做的各種審議決策,都可能被立法院改成自己來審議」林志潔表示,政府機關部會若做出錯誤決策,有立法院的監督,如今立法委員要把所有權力收攬己用。倘若缺電缺水,核心關鍵技術被敵對勢力拿走,國家的重要資產為外國所大量取得,立法委員的失職甚至濫權,要如何負責?林志潔說明,讓立法者專心議決真正重要且具普遍性的法規,將技術與專業的交給行政,其實並不會減損國會的權力,反而能有助於重建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在半總統制或總統制下,行政權已經有其自己的民主正當性來源,有權做政策的制定。林志潔提及,目前立法院的亂象令人遺憾,未來可想而知,藍白立委將持續騷擾立法院外的其他權力機關,除了行政院,還包括監察院、司法院、考試院,各機關在作為上將步履艱困,有違憲疑慮的釋憲案將大增,各種嗜血求聲量、與敵對勢力相互唱和的提案將大量充斥,而有益國計民生,保護台灣的議案則將被大量封殺。
綠批藍白聯手逕付二讀「國會香港化」 國民黨團提2點回應
立法院週五針對將電價調漲需送立院同意的「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最終藍、白聯手,以58票相對多數優勢,成功闖關。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4日表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認為電價可調整,但是藍、白黨團卻合謀強行讓電業法49條在院會用表決的方式,沒收討論,直接表決「台灣的民主何在?」國會早前通過決議凍漲電價,但行政院及經濟部則表示必須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引發在野黨不滿。在週五院會中,國民黨團提出變更議程,將已審查的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其中攸關「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明定未來電價審議委員會有任何決議,須送立院同意,否則不能實施在藍白議員聯手合作下,允以通過。吳思瑤表示,電價是非常專業的議題,其中環保團體、民間團體站出來,呼籲進行台灣電價合理化的改革,支持微調電費的政策。但是,藍、白黨團卻聯手讓電業法49條,不經委員會討論,快速坐直達車逕付二讀,沒收討論權利。柯建銘指出,電費凍漲是價值模糊予轉移,倘若不漲電價,最後還是要由國家補貼,這是社會公平性的問題。面對如今「朝小野大」之現況,他表示,藍、白毀憲亂政,無所不用其極,沒收憲法、沒收行政權,將立法權無限擴權,「由此可看出台灣民主化正面臨極大挑戰與危機,國會香港化之餘就是台灣香港化。」面對綠營相關指控,國民黨團發布新聞稿指出,第一、過去8年民進黨一黨獨大沒有處理的問題,國民黨團如今當然要加速,不要再讓民進黨惡意杯葛。針對福國利民的法案,如能儘早完成立法,對民眾的生活都有明顯而立即的幫助及影響,國民黨團當然分秒必爭。第二、針對國家的重大體制變革,必須經朝野理性討論,也都會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如:中小企業條例、健保點數、兒少性剝削等相關議題,會在相關委員會充分討論,同時呼籲民進黨不要惡意杯葛,讓立法院朝野黨團就能夠在委員會好好討論。
反制經濟部不甩電價凍漲 藍今拚電業法修正逕付二讀
4月調整電價,藍白在立法院會聯手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但經濟部仍決議依電價審議結果執行,而行政院昨日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追加1000億元填補台電虧損,台電因此估計,今年虧損有望縮小到100億元左右。不過,國民黨團為反制電價調漲,已提案修正《電業法》49條,將於今日力拚逕付二讀。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受到百年大疫、烏俄戰爭與地緣政治影響,國際燃料價格大幅上漲,導致台電發電成本大增,加上兼負照顧民生、穩定物價、支持弱勢等國家政策任務,進而導致嚴重虧損。行政院會昨通過追加預算1000億填補台電虧損,並強調,因去年度總決算產生的歲計賸餘須待今年7月審計部審定後始得運用,因此追加預算案籌編時,先行編列舉債債務,待預算執行時,再以審計部審定後的歲計賸餘支應。台電副總王振勇說,按照今年初步預算,若沒有補助、電價調漲,台電估計將虧損2100多億元,經過4月電價調整11%,將增加630億元,再加上1000億補貼,且考慮今年燃料價格回跌,預估虧損可縮小到100億左右。為反制中央不配合立法院決議凍漲電價,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揚言,凍結經濟部員工薪資以外預算,同時已提案擬具《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電價審議委員會所做成之決議,應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實施,該法案今日預計將從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針對國民黨團為凍漲電價力拚《電業法》今逕付二讀,經濟部長王美花2日在立法院反對,她認為,「這不是一個好的方式」,在國際上非常少見。她指出,電價審議完,交由國會同意會有兩問題,一是時間會銜接不了,二是有可能審議會說A方案 ,立法院改成B方案,審議機制會「變奇怪」。
政院通過草案 調升議員聘用助理、村里長發年終
為從制度面減少議員詐領助理費等相關費用問題,行政院會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同時亦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並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後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補助條例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至今,民生物價已累積一定程度的漲幅,而基本工資也已有因應之調幅,為健全地方縣市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並加強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同時顧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之需要,本次修法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期盼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的機會。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此次修法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並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另配合總額調整並增加議員聘用助理彈性,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陳建仁指出,由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為民服務,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本次修法也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慰勉其辛勞。此外,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多數面臨服務轄區範圍廣闊、交通不便等問題,本次修法也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行政院此次的修法版本中,為彰顯議員助理補助費係補助性質,刪除條文中「公費」之用語;調增議員每月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修正議員以補助費聘用助理人數之上下限,並刪除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之上限規定;修正由議會編列預算補助議員支應助理之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費用及上限;增訂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於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草案則酌增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的為民服務費,並免檢據核銷,以簡化審核程序,避免相關爭議。
藍委修法保障健保點值 薛瑞元喊沒錢拒買單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日就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蘇清泉等人提出的「全民健保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審查,根據修正草案內容,要求健保點值保障1點0.95元或1點1元兩版本。對此,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距離5月19日交接僅剩10幾天,現階段安排審查「有點尷尬」,目前安全準備金約有1300億,補點值需要705億、1155億,這樣會導致明年底安全準備金不足一個月,因此,今年底恐怕就要調漲保費。王育敏所提的版本為保障點值1點0.95元,蘇清泉版本則是保障1點1元,根據健保署試算,前者需要705億,後者需要1155億。對此,薛瑞元指出,目前手上並無足夠的資源來支持修正草案,所以,今天排審該法案「老實說有點尷尬」,尤其距離新內閣上任交接僅剩10餘天,財源不夠也不可能同意,但他也強調,他不是反對該案,而是自己做不到。薛瑞元也表示,若修正案通過,目前安全準備金約有1300億,若修正案通過,假設每月支出700多億,將導致明年底安全準備金不足一個月,不足的部分需要從總額外用公務預算撥補,但這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必須在前年度就進行,如果編列不足或是根本沒有編列,就必須從安全準備金中補足,但這也代表很快就會不夠用。薛瑞元說,該案目前各界協商仍未取得共識,所以必須審慎評估,否則恐怕會引起民眾反彈,他也說,若既有財源要支應,安全準備金明年會一次用完,所以今年底可能就要調漲保費,而且恐怕還會超過《健保法》的規定上限6%。
坦言「無法執行」 衛福部:保障點值 年底就得漲健保費
近11年總額、平均點值狀況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健保法》修正草案,對於藍委所提補點值「1點0.95元」與「1點1元」兩版本,衛福部坦言「無法執行」,估算將新增705億、1155億支出,若由政府編列預算,將排擠其他部門支出,若由健保財源支應,今年底健保費率就須提高至6%以上,超過《健保法》所定費率上限,影響甚鉅。薛瑞元:非一個條文能完全處理國民黨團、立委王育敏、立委蘇清泉提出《健保法》修正案,黨團、王育敏版本為保障點值1點0.95元,蘇清泉版本則是保障1點1元。衛福部長薛瑞元直言,這不是修正一個條文就能夠完全處理,後果將引起《健保法》各條文間的衝突,須從長計議。衛福部書面報告指出,立委提案內容未具體指明資金來源,違反《財政紀律法》,且保障點值與現行總額制度牴觸,無法執行。若由政府額外編列預算支應,保障每點0.95元或1點1元,將分別增加約705億、1155億元支出,且未來每年編列,費用也會隨總額增加而成長,排擠教育、文化、經濟、國防、交通等預算。衛福部進一步強調,若不編列額外預算,由健保財源支應,安全準備將在明年一次用罄,5.17%的費率將不足支應,今年底就須調漲健保費率,且會超過《健保法》所定的6%費率上限。形同按量計酬 涉制度重大改變衛福部認為,點值保障尚未取得共識,將引起社會反彈,建議審慎評估,應維持現行條文。主計總處也指出,修《健保法》保障點值,形同將總額制改為按服務量計酬,涉及制度重大改變,宜有完整配套,以免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認為,世衛組織(WHO)已呼籲政府增加對健康的投資,世衛大會(WHA)5月27日舉行,對於爭取加入WHO的台灣來說,更應將人民生命健康價值擺在首位,若要實現準總統賴清德「健康台灣」理想,就應藉由總額制度的改革,提高醫療機構的韌性。衛福部不應只是回應「無法執行」,而應提出可行方案,送請立法院討論。公衛學者分析 應調整支付點數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鄭守夏分析,總額上限制對保險人是好事,利於管控費用,但對醫療服務提供者不利。醫界為了競爭,通常不會拒絕上門的病人,醫療服務過多,點值就下降。若維持論量計酬,又要保障點值,超出的預算由政府補足,在醫界競爭之下,會導致醫療服務過度利用,健保得花更多錢。簡單來說,沒有總額限制,會造成醫療服務快速成長,「我們付得起嗎?這是很務實的問題」。「錢永遠不夠,全世界都一樣,重點是錢要花在哪裡」?鄭守夏直言,醫界沒有願景,只提健保要加錢,但未想到什麼才是對台灣好。他認同政府花太少錢會造成醫院經營困難,醫界被過度壓抑,還得靠「美停事業(美食街、停車場)」提高收入,只是多給錢,要怎麼花最好?答案應是調整支付點數。鄭守夏說,一些緊急、複雜、醫院不願意收治、擔心救不活而挨告的病人,往往都會被推往台大、榮總等醫院。對於這些疾病類別,支付點數應優先提高,不僅對醫師公平,重症病人也免淪人球,政府投資健康,應不是保障所有的點值,而應把錢花在難治的、攸關生命的支付項目。
勞動節若要真的快樂 張啓楷:修法提高勞工權益
立法委員張啓楷在1日勞動節指出,民進黨聲稱跟勞工朋友站在一起,總統蔡英文在2017年甚至表示,「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但以攸關勞工權益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例,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行政院會卻遲至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民進黨執政了8年,全國的勞工快樂嗎?」張啓楷呼籲,盡快修法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張啟楷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全世界39個主要國家,受僱者的平均年總工時,2022年的前5名分別是哥倫比亞2381小時、墨西哥2335小時、新加坡2293小時、哥斯大黎加2242小時、智利2026小時,台灣排名第6,平均年總工時為2008小時。張啓楷指出,民進黨執政了8年,看到上述官方公布的數據,再對照蔡英文所說,「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以及台灣在2023年的實質薪資負成長,怪不得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前要說,當初聽了蔡英文的話,可能覺得很感動,後來一想,「真的很想吐」。張啓楷甚至質疑,勞工根本不是蔡英文心中最軟的一塊,而是最好騙的一塊。針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即將在5月2日排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張啓楷表示,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當時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民進黨不願意排入議程,等到2024年三黨席次不過半,行政院會才在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質疑民進黨政府真的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嗎?張啓楷指出,過去企業員工加薪100元,只能抵免130%稅額,民眾黨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把抵免額拉高到200%,企業若是為24歲以下青年或45歲以上壯世代員工加薪,抵免額為220%,加薪65歲以上的員工更是提高到250%,如此才能提高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張啓楷說,每年到了5月1日勞動節,大家都在喊「勞動節快樂」,但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不能只是嘴巴說說,而是必須拿出實際行動,如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經預計在明天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呼籲,一定要盡快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
《電子簽章法》三讀7重點一次看 會計師籲數發部加大宣傳力道
數位部發言人李懷仁表示,立法院會已於30日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跨境貿易也可用電子簽章簽契約,盼擴大電子簽章普及與運用。回顧立法過程,行政院院會2月29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內容重點有七:首先,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只要符合此法規定,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可因電子形式而撇清其法律效力。第二,此法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第三,為區別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強度,此法也明定只要具備經政府許可憑證機構所簽發憑證的數位簽章,就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第四,為兼顧數位化需求與數位包容,此法也明定應在採用電子形式之前,需保留合理期間和方式給相對人回應機會,並告知相對人只要未回應,就屬推定同意採用電子形式。第五,在安全條件相當前提下,增列主管機關許可外國憑證機構前的考量指引,以利國際互惠與國際標準的技術對接合作。第六,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定期調查行政院各部會及民間憑證機構對於電子簽章的核定、簽發與應用,例如金管會對於各行庫的應用等,並需要定期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也需每年公布。最後,刪除原法中「行政機關得公告排除本法之適用」部分,以利提升智慧政府對電子文件、電子簽章的應用,自電子簽章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含展延至少須於3年內落日。對此,資深會計師直言,近年不法人士藉由身分管理鬆散的網路平台,恣意詐騙網路使用者,就是詐騙數字大幅攀升的重大主因。藉由電子簽章具有的防偽技術特性,有望讓原本隱藏在螢幕背後的惡意人士現形,應可有效打擊詐騙。會計師補充,此次修法已要求行政機構若要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必須提高到法律位階,不能夠再以公告的方式排除。此外,新法也融入了「數位包容」概念,提供民眾的選擇彈性,讓民眾有「不使用」電子簽章的選項。會計師直言,民眾對於新的數位應用初期磨合期恐怕至少一年起跳,政府要加強宣傳力道,善用數發部大量經費推廣政策,以循序漸進方法推動,才是正辦。數發部長唐鳳表示,規範一出有助於處理外界關注的詐騙問題,像是最常出現的一頁式網頁、投資詐騙廣告,靠數位簽章認證,以及跨平台聯防兩道防線,就能從源頭管理有效減少再犯率。數發部官員強調,國內資通訊及網路技術發達,電子簽章應用場景多元,修法將有助於大眾依應用需求,選用不同法律效力強度的電子簽章,增進電子簽章普及運用,讓電子簽章充分發揮提升效率、減少成本、確保交易安全及減少環境負擔等優勢。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立法院通過調查監察院長 陳菊:憲政機關應相互尊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9日通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建請監察院將監委高涌誠送監院紀律委員會;同時通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案,建請監院調查監察院長陳菊。陳菊聲明表示,憲政機關之間應彼此相互尊重,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臨時提案表示遺憾與憂心。監察院聲明表示,立法院29日審查徐巧芯委員等17人所提「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竟以表決方式通過2個臨時提案,要求將監察院長陳菊、監委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監院表示遺憾與憂心。監院指出,此一動作忽略了院際之間彼此相互尊重、不顧權力分立,立法院明顯介入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違反了《憲法增修條文》第7 條「監察委員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的相關規定,也破壞了權力分立的衡平性。監院聲明,有關黃國昌等立法委員提案,陳菊是否於去年12月30日赴高雄舊城教會違法為特定候選人輔選一事;監察院表示,陳菊已多次聲明澄清,當天並無在教會碰到特定候選人,到教會是拜訪老朋友,並不是參加選舉活動。個別立法委員若有質疑,可以個人名義向監察院進行訴求,監院自會依法定程序處理,「逕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調查,實有違權力分立之常態。」對於羅智強等立法委員提案,高涌誠在曲棍球案、卡管案、論文案及近期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因調查此案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均有政治介入的疑慮。監察院表示,高涌誠及林郁容曾以新聞稿對外說明,羅益世案該事件已逾35年,調查結果無法追究個人責任,僅在還原歷史的原貌,所以在民眾陳情的情況下調查此案。立法院提案將高委員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是否戕害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與人民權益,令人擔憂。
年砸近5億 林右昌諾發村里長1.5月年終
內政部長林右昌29日宣布,將對全國村里長加發1.5個月年終,相當於新台幣7.5萬元,預計全台22縣市每年將有6,608位村里長受惠,小計每年經費共計4億9560萬元。內政部專委、發言人林昆鋒表示,現行制度中,村里長只能領每月5萬元的「里長事務費」,並無年度慰問金,但內政部已研擬《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送5月2日星期四行政院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後,下一步將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再據以實施。目標確實希望朝著未來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1.5個月,約7萬5000元來調整。根據了解,2024年3月時,國民黨立委盧縣一、鄭天財等人便曾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當時除聚焦增加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外,尚有主張村里長得比照鄉鎮市民代表,請領春節慰問金,亦即俗稱的年終獎金。當時林右昌受訪回應,內政部會審慎以對,蒐集地方意見後再提出可能的方向。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早於2023年7月起,便透過行政院會呼籲,既然都是民選職位,其他民意代表有年終慰問金,地方村里長也應當比照辦理,當時也曾一度引發話題,也獲行政院長陳建仁承諾研議。對此,新北市里長聯誼會總會長許承煬表示感謝,畢竟里長真的期待已久;中和區里長聯誼會長謝森儒則呼籲,每個月里長事務費調高,才是因應萬物期長時代的解決之道。然而,新北市議員王威元則質疑,此筆經費財源何來,在沒有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情況下,是否又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的喊價式政策?此外,最重要的是立法期程為何,目前也還沒有具體方向。王威元直言,林右昌即將卸任內政部長,卻在新北市非正式場合公布訊息,明顯是為個人政治利益考量。中央應該要說清楚,而不是放任看守部長到處作秀開個人政治支票。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藍提「NCC委員按政黨席次分配提名」 綠營批:開民主倒車
國民黨團所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倡議將NCC委員之提名程序改制為「行政院與政黨按專長領域各推薦7名」,其中政黨依其在國會所占席次比例分配名額。另外,要求行政院組成之提名審查委員會,由各黨團依其在立法院按席次比例推薦十一名學者組成。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洪孟楷、翁曉玲日前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於5月1日送往司法委員會聯席交通委員會排審。洪孟楷表示,現今多位委員都提出組織法的修法版本,其中包括應當以政黨比例成立委員會進行專業審查。他指出,NCC委員提名應採政黨與行政院共同推薦方式,並透過政黨依所占立法院席次比例所組成之提名審查會進行審查。如此才能有依照最新民意展現來決定適合客觀超然的NCC委員人選,更符合閱聽大眾對於NCC的期待。洪孟楷進一步指出,NCC因為國人的不信任而造成民意的低落,現在在新內閣團隊上任,唯有改變提名作業,把政治意識形態拿掉,提出真正合適人選,才能讓國人對NCC恢復信任。首要作為,就是由新任閣揆提出名單,這才是責任政治的展現。該修正草案內容提及,限制NCC委員只能連任一次,委員名單由行政院及政黨按專長領域各推薦7名,其中政黨應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分配名額。並要求行政院組成之提名審查委員會,由各政黨(團)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十一名學者、專家組成。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NCC是獨立機關,掌理媒體政策,人事任命要專業優先,超越黨派、去政治化,無奈國民黨企圖要用政治利益綁架獨立機關,讓政黨色彩進入NCC。她認為,國民黨提出要以立院政黨席次比例來分派NCC委員提名,是反民主改革、反媒體改革,開民主倒車,強調「獨立機關就應該回歸獨立行使的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