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大伯介紹工作…秘書阿姨提「交換條件」 妹子猶豫遭嗆:不貢獻薪水就分手
情侶間相處,若不同的價值觀無法磨合,很難想像可以長久走下去。一名女網友抱怨,男友給了她大伯公司的行政職缺,八九不離十可以順利應徵上,但卻有交換條件,必須每個月給秘書1萬元,因而覺得不合理。原PO在《Dcard》論壇提到,和男友原本是遠距離戀愛,考量到彼此的未來,她去年辭掉工作,搬到對方的城市,後來經由男友大伯公司的行政職缺介紹工作,先是和秘書阿姨聯絡,對方告知要去人力公司網站製作履歷,再到公司面試,等於要做「過場」動作,不要內定太明顯。然而,秘書阿姨要求原PO通過試用期後,會收到人力銀行給的獎金,必須給她1萬元,而剛入職的半年,每個月要固定從薪水匯1萬元過去。她覺得無法接受,便和男友討論,卻得到「在那邊很常態」的回答,加上秘書阿姨在公司地位很高,孝敬幾萬塊沒什麼,幫忙介紹工作等於貢獻一點傭金。秘書阿姨要求原PO剛入職的半年,每個月都必須匯1萬元給她。(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原PO依舊覺得猶豫,認為自己可以找其他工作,男友反而非常不滿,堅稱她看不起大伯的公司,還嗆聲:「想讓妳在我們家人的公司享福,妳竟然不信任我」,她擔心再這樣吵下去2人會因此分手,也好奇這樣到底正不正常,畢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神秘常態。原PO補充,這份工作薪水不多但也不少,是一般小公司,正常上下班,說不上爽缺或屎缺,但她有偷偷找其他工作面試,想多了解其他公司的環境條件。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奉勸:「怪,趕緊找其他工作不用看他們家臉色」、「沒聽說過要孝敬老闆秘書的…快逃」、「逃,給錢半年一回事,未來還要看他們臉色工作,如果離職搞不好他們還會在相關產業講你的不是…妳男友以上對下的態度也很不對吧」、「別傻了,選擇接受就是以後固定看他們臉色」。
4旬男中年失業淪車手恐在牢裡過新年 提領35萬待超商喝飲料被活逮
台北市一名劉姓女賣家日前遭到不肖分子詐騙,警方獲報調查後發現該詐團行騙多位民眾,且以相同的手法得手50多萬元,而在經過追查後,便隨即於1月30日時,由台中市警方在超商逮到一名甫提領完35萬元的中年男車手,訊後將其依法移送偵辦外,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也已獲准。中市警二分局指出,該案係由一名住於台北市大安區的劉姓女子通報,其指出日前在網路上販賣物品時,遭到詐團以假網站顯示的「7-11賣貨便賣場未認證」、「7-11賣貨便未簽署三大保證」等話術行騙,且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亦有多名民眾疑似受到同集團詐騙,損失金額總計達50萬元。警方表示,在接獲民眾報案展開追查後,便發現一名林姓男子涉有重嫌,甚至還遠從桃園南下台中領取贓款,遂在鎖定詐團指示車手提領時機後,立即由中市育才派出所員警陳冠仲、劉建男、李聿桓等人,持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前往北區一間超商中埋伏查緝,並當場逮獲該名林姓車手。經查,這名現已47歲的林姓男子家住桃園,其被警方活逮後曾供稱,自己原先是以打零工維生,未料近期卻突然失業,才經由其他友人介紹從事車手工作,然而其為了能夠抽取傭金賺錢,就算明知違法仍自願成為詐團車手,如今恐將要在牢裡迎接農曆新年。警方說明,當天逮捕林姓車手時,其正剛從中市ATM提領出多達35萬元的贓款,而轄區員警則係趁著犯嫌在超商喝飲料休息之時,隨即上前將其拘捕使他來不及抵抗而乖乖就範,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且經聲請羈押已獲台中地院准予。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眾,網路資訊十分發達且個資不易保密,網路及銀行客服不會主動要求操作ATM或網路銀行,切勿受騙上當,若發現遭詐騙,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並至警察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