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病毒猖獗!醫師女兒中獎住院5天 他收「帳單」超欣慰:感謝健保
近期大病毒流行,讓家中有幼童的家長相當頭痛。泌尿科醫師呂謹亨就在臉書分享女兒最近感冒住院的事,讓他非常心疼,後來收到帳單時卻意外欣慰。呂謹亨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最近腺病毒大流行,讓女兒出現發燒、眼睛紅、咳嗽及流鼻涕的症狀出現。他跟老婆一彤陪著女兒住院治療5天,「看到女兒小手手插著點滴,真是心疼QQ」。呂謹亨貼出住院收據,發現繳款金額只要50元。(圖/翻攝泌尿科呂謹亨醫師/臉書粉專)最後退燒出院,而他跟老婆收到帳單時,2人都驚呆了,「你猜猜看多少錢?答案揭曉:50元!!!雖然有員工眷屬優惠,但最主要是3歲以下兒童住院、門診,免部分負擔!」讓他不禁直呼「感謝政府、健保,這項照顧兒童的政策 確實是令人十分有感!」至於為何是3歲以下兒童有醫療補助,因為政府在91年3月1日起為了讓3歲以下兒童能得到適切健康照顧,因此開辦「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補助對象為出生日起至年滿3歲之兒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及第47條規定,門診及住院部分負擔費用。最後呂謹亨補充,3歲以下的小朋友生病到醫院或診所去看醫生,甚至於住院,就只要付掛號費,門診或住院的部分負擔由政府補助。
公告了!陸生納健保明年2月上路 預計2000多人受惠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日前提出陸生納健保證件,政院23日公布,開放學籍已完成6個月,且完成註冊的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明年2月1日上路。衛福部今完成公告程序,只要符合居留滿6個月,許可證上有「陸生就學」,即可適用。衛福部長薛瑞元23日表示,陸生納保將分2階段,為了先讓陸生「進來」,第1階段需有6個月等待期限制。至於第2階段,則需修《健保法》,廢除此限制,目前正研議修法中。《健保法》的修法不會只針對陸生納保,包含費率6%上限等重要議題,也會一併處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23日提醒,廢除等待期爭議大,不論是陸生、外籍生,都可能會透過入學方式,抱病來台使用健保資源。另外,這些學生的家庭未在台灣納稅,卻享有健保資源,國人也會在意公平性問題,修法前必須召集相關團體、專家學者進行討論。新制上路後,預計將有2000多名陸生受惠,因人數不多、利用率低,對健保財務影響不大。社保司長劉玉娟24日指出,實施的時候會看資格,只要居留超過6個月,確定來台的入出境許可證上面有「陸生就學」,就認定符合資格。2月上路後,如有的人來台未滿6個月,就要繼續等待。至於2月符合資格者有多少,衛福部尚無資料。根據今日公告內容,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發給事由為「陸生就學」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
犯保協會出保證書擔保假扣押 一路相伴即時關懷罹難家屬
屏東科學園區昨(22)日晚間發生嚴重工安意外,工廠大火導致爆炸意外,造成6人罹難、超過百餘人輕重傷慘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屏東分會(下稱犯保屏東分會)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一路相伴即時關懷」小組,擔任犯保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並指示,盡速聲請假扣押程序,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避免廠商脫產。犯保總會指出,目前工廠起火原因尚不明確,須待檢察機關後續偵查,後續也將涉及刑事責任追訴、保全程序及民事求償問題,犯保屏東分會為保障家屬法律權益,也將安排律師提供法律諮詢與訴訟程序上的協助。為避免本事件工廠脫產,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示犯保屏東分會即時協助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而假扣押擔保金部分,犯保協會也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規定,經審查後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以協助家屬儘速完成保全程序。罹難消防員賴俊儒英籍妻子現身靈堂,難掩喪夫之痛。(圖/黃威彬攝)本次受傷被害人傷勢以燒燙傷為主,依新修正施行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第1項重大傷病項目之情形,也列為犯保保護服務對象,犯保屏東分會後續將提供醫療及照護等相關協助。而傷勢較輕者也已陸續出院,犯保屏東分會也留下分會聯繫方式與權益資訊資料,方便家屬後續如有需要協助時,可以即時與分會聯繫。由於本次事故造成超過百人傷亡,犯保屏東分會在第一時間獲悉案件後,隨即動員專任人員及保護志工分組前往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及寶建醫院等醫院三間主要醫院,並結合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家屬現場關懷服務,在陪同的過程中傾聽家屬的需求,提供情緒支持,適時告知權益資訊。本案家屬後續尚有諸多事務必須處理,包含後事辦理、法律訴訟及創傷復原等問題,生活重建更是條漫漫長路,犯保屏東分會也將秉持的一路相伴的服務核心,持續關懷家屬的身心狀況,並傾聽家屬需求,若經家屬同意,也將安排心理師陪伴及傾聽,提供諮商服務,後續將視家屬需求提供多元服務,減輕心理壓力,並持續陪伴及關懷。
健保新制明年上路 民眾自負額上限調高「單次最多5萬」
目前有消息指出,全民健保將於2024年開始調漲民眾自行負擔費用的「最高金額上限」,屆時同一疾病自負額上限的費用將從原本的4.8萬提升至5萬元,而全年累計住院自負額上限也從8萬提升至8.4萬元。根據衛福部預告的「一百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從其內容來看,最大的變化就是「因同一疾病每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新臺幣5萬元」、「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新臺幣8萬4000元。」除此之外,上述自負額上限的適用範圍,以保險對象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規定所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為限,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不予給付之項目。而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指出,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陳真慧表示,衛福部每年會依主計總處所提供的的平均國民所得,進行全民健保單一疾病與住院自負額上限來調整。而調整主要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2條規定來處理。該條規定表示「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住院費用之最高金額,每次住院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6%;無論是否同一疾病,每年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之10%。」陳真慧也表示,衛福部預告的「一百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將會有60日公告期,之後會蒐集意見後於11月13日公告正文,並於2024年1月1日正式上路。
政院急推健保補助!最快明年上路 將檢視是否還有遺漏族群
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提出長者排富補助健保費後,行政院昨天急開會討論,衛福部宣布將針對「第六類投保對象」全額補助每月826元健保費,最快明年上路。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進一步說明,第六類投保對象中最多70萬人受惠,將檢視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補助是否還有遺漏者。衛福部長薛瑞元昨天傍晚宣布,針對健保第六類投保對象,意即無工作、低所得、未獲其他補助的65歲以上老人,現行每個月826元健保費改由中央負擔,最快明年上路;目前第六類投保對象約109萬人,實際受惠人數仍待確認。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被保險人共計分為6類,其中第6類為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及其眷屬,或是無職業之地區人口及其眷屬。石崇良說明,目前國內65歲以上健保投保對象共412萬人,其中約半數已獲得中央地方政府相關健保費補助,但各地方補助標準並未一致。石崇良指出,國內65歲以上第六類投保對象約109萬人,其中沒有依附者、獨立投保者約占7成,大約70萬人,將進一步檢視,受到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現有補助之外,是否還有遺漏者,需要進一步評估,如果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後續如何將服務輸送到有需要的民眾。在兩位總統參選人提出老人排富健保費補助後,行政院急找衛福部開會討論,被外界認為是「跟進」。石崇良今天出席長庚醫院活動受訪表示,高齡人口逐年增加,去年已佔17%,預估2050年達到高峰,基於資源有限,各項預算需要斟酌使用。石崇良強調,健保的基本精神是所得高的人多負擔一些給需要的民眾,這是社會保險互助的概念,通常不會區分不同年齡層給予保費優免,主要還是「量能付費」、「照顧弱勢」這兩個原則,目前65歲以上民眾已有部份族群獲得補助。
未落實蛋類清潔!忠貞市場越南法國麵包名店422人中毒 業者理賠事宜出爐
桃園市中壢忠貞市場名店「阿箴越南法國麵包」爆發食品中毒案,據悉,3日經桃園市衛生局查核,發現業者未落實麵包內的蛋類製品清潔,因而導致民眾出現食物中毒症狀。衛生局截至6日統計,已有422人通報症狀,且仍有16人住院治療中,經調查後,衛生局依法處業者54萬元罰緩。業者理賠事宜,則將由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公司協助。日前,許多民眾食用桃園市中壢龍岡忠貞市場名店「阿箴越南法國麵包」的食品後,集體出現食物中毒症狀,市政府衛生局截至6日統計,已有422人通報症狀,且仍有16人分別在桃園市、新北市8家醫院住院治療中。衛生局說明,經統計通報422人,針對症狀者問卷調查243人,統計共229人吃下該攤法國麵包後,出現身體寒顫、發燒、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部分民眾更檢出沙門氏菌。桃園市中壢忠貞市場名店「阿箴越南法國麵包」爆發食品中毒案。(圖/Google Maps)衛生局指出,經對有症狀民眾行問卷調查、現場稽查報告、部分有症狀民眾檢出沙門氏菌,做流行病學綜合分析後,研判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及衛生福利部裁罰標準,經過計算攤商資力及本案影響人數後,依法處業者54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會全面稽查市內攤商食品安全,並同時啟動東南亞即時食品(冷食)稽查專案。此外3日經衛生局查核此攤商的製備材料後,發現麵包內含有「滷鴨蛋」及「蛋黃醬」,而食材製備的冰箱溫度不足,在家製作完的蛋黃醬也以常溫送至攤位,才會導致食材不新鮮,疑似在8月2日、3日,製作蛋黃醬前,未落實雞蛋清潔。至於理賠事宜,因業者有投保產品責任險,所以會委由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公司協助理賠事宜,中央健保署也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執行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有關消費者與業者溝通賠償事宜。桃園市政府法務局5日也要求業者應即刻聯繫受影響之消費者,以瞭解後續治療、恢復進度,及醫療費用的補償方案。市政府也呼籲消費者,可撥打1950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
健保署「違規查處室」近日遭解編 石崇良證實:盼回歸常態
健保資源有限,每年仍有醫療機構以不正當理由虛報費用,過去健保署統計,每年因醫療院所不實申報、詐領健保的金額達1億多元。健保署日前於5月24日公告上路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增訂A了10萬以上才需移送檢調的門檻。據了解,由於預期業務量將減少,健保署的任務編制單位「違規查處室」近日已遭解編,將所有人員歸建。《三立新聞網》報導,配合刑責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的修訂,健保署近日也將原本專門查A健保違規的單位「違規查處室」解編,健保署已沒有「違規查處室」,衛福部健保署署長石崇良也表示,確實近期健保署為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的調整,已將「違規查處室」人員做調整。石崇良表示,這次組織內部調整,確實和增訂10萬以上才需移送檢調的門檻,預料業務將減少有關;過去每一案都要移送檢調,要送檢調就要做很多的行政調查,每一次都是幾十頁的移送書,來來回回檢方也會要求補充資料,甚至還要出庭,但最終的結果多數都是緩起訴,並沒有好的行政效益在。這次調整盼將移送檢調行為明確化,案法規設計健保署負責行政處分,刑法的部分就是檢方的責任,還是回歸行政處分,該處分的還是加強處理,不要每個案件都拖了很久才給予應有的處分。目前所有人員也已規建原本單位,但此舉卻也讓部分違規查處人員感到灰心。對此,石崇良強調,「違規查處室」本來不是健保署的正式編制,是一個臨時任務編組,人員也都來自原來的各處室,是從各組室拉出來的。石崇良表示,會將「違規查處室」任務解編的另一大原因,則是近期健保醫管、醫審的業務增加很多,為了加速新藥審查的速度,也要投入人力。因此有必要讓原本已經人力不足的單位,拉出來所成立的「違規查處室」人員,回歸到本來醫審、醫管的專業。而不是為了一個任務編組成立一個單位,石崇良強調,要回歸到組織常態的運作才是正規,他也強調所有人員調整後職等都是相同的,沒有人員因而權益受損。「違規查處室」若解編,那原來的違規查處該如何進行?石崇良表示,相關違規查處的業務本來在各組室就有在做。以健保署企劃組來說,就有法制科的編制,相關的組成人員具備法制專業,才不會逾越法律常理和法規要求。
健保署說「住院無日數限制」引爭議 遭批「白色恐怖」沒肩膀沒LP
健保署昨日發新聞稿表示,由於經常接獲民眾意見信箱反映,醫院告知全民健康保險有28或30天住院日數限制之規定,造成需長期住院保險對象,經常發生需轉院再住院之情形,因此特別澄清全民健保並未有住院日數限制之規定,保險對象的住院日數係由診治醫師視保險對象病情治療需要,依據臨床專業判斷決定,並且自109年刪除住院日數30天的品質指標。健保署表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規定,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或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同法第47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如附表)。又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2條規定,保險對象經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而拒不出院者,相關費用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過去健保署為了撙節醫療資源,曾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4條授權訂定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2條規定,將「急性病床住院案件住院日數超過三十日比率」列入醫療品質資訊公開之一。健保署為提供民眾更完善之照護,避免外界誤解健保有住院日數限制之規定,健保署已於109年2月6日刪除該項指標。健保署此文一發,立刻引起許多醫界人士反彈,醫療臉書粉絲頁《糖尿病筆記》就發文批評,「以前白色恐佈時期,只要講「疑似大逆不道的話」,就可能被默默舉發然後送火燒島做思想改造。所以人人內心有一把尺,告訴自己不能跨過那條線,跨過了可能就有問題。現在的健保署也是在幹一樣的事。健保沒有沒有明文規範住院能住幾天。但是只要住院天數一久,健保就開始加強核刪,用各種理由讓你拿不到這筆住院給付,甚至還要放大核刪,倒賠健保署。」《糖尿病筆記》表示,醫療人員內心都有一把尺,告訴自己不能讓病人住院太久,住太久就可能有問題。這種作法,讓健保署可以對外誇誇而談說健保署沒有住院日數限制,就跟白色恐怖時期中華民國號稱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有異曲同工之處!專精於血液透析的王介立醫師也分享《糖尿病筆記》這篇文章,並寫「說個笑話:健保局表示都有給付」,胸腔重症醫師蘇一峰同樣PO文表示,「健保署又再裝好人,黑鍋卻要醫院和醫師來揹,全國每一家醫院都知道,幾十年來健保署就是會加強核刪長期住院的病人!現在推的一乾二淨,真的是沒有肩膀沒LP,這就是健保署的一貫手法!」許多網友也分享甘苦談,有人說當年媽媽跌倒癱瘓就成為人球,將近一年半的時間跑N家台北醫院,幸好後來遇到陽明跟榮總的好醫師,最後在這兩間轉來轉去,後來才終於康復出院。也有網友想出奇招,要大家先繳錢給醫院住院,最後再拿收據去向健保局申請!
健保資料庫利用案原則上合憲 3年內須建定獨立監督機制
攸關全台灣2300萬人健保資料隱私權的憲法訴訟案,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審結,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規定,病歷、醫療、基因、健康檢查等敏感性個資,經去識別化後,可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構基於醫療、衛生等目的使用,並未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不過憲法法庭也規定,現行監督機制不足、有違憲之虞,要求相關機關須在3年內修法或立法建立獨立監督機制,保障個人資訊隱私權。憲法法庭也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條、第80條對於健保資料庫的儲存、處理、傳輸和對外提供的主體、目的、範圍、方式,都沒有明確規定。此外,健保資料庫提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構作為原始目的外使用,也欠缺民眾得請求停止利用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本案由憲法法庭在4月26日進行言詞辯論,歷經一次延長宣判後,今天正式宣布判決結果。人權團體、法界和醫界透過各種管道發聲,希望獲得憲法法庭青睞,做出最有利己方的判決。本案緣起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認為,衛福部健保署未經全民同意釋出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等資料給學者做研究,部份人民希望能退出竟遭拒絕,形同強制全民無條件貢獻健保資料供目的外利用,因此而聲請釋憲。
安全準備金明年恐剩0.73個月 健保費率調升壓力大
據了解,因通膨壓力籠罩,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案遲遲未上路,加上健保署公布明年平均眷口數下修,衝擊健保收入約19億元,預估明年安全準備金僅剩0.73個月,健保費率面臨調升壓力。據悉,因通膨率居高不下,政院高層擔心調漲健保部分負擔,民眾負擔加重,加上年底將舉行地方選舉,決定暫緩上路,將觀望到年底左右。受到少子化影響,平均眷口數一路下滑,從十年前0.7人逐年下修到明年的0.57人。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平均眷口數下降,雇主負擔將減少,預計健保一年會少19億元收入,影響健保安全準備金。據健保財務收支預估,今年底安全準備金預估僅0.99個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安全準備金以一至三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但健保費率調為5.17%後,仍入不敷出,連五年赤字,去年財務短短絀176億元。若不考慮明年平均眷口數下修財務影響,且以「健保費率維持5.17%」及「總額成長率2.728%」推算,明安全準備金將跌破一個月,僅剩0.73個月,遠低健保最低法定支出原則。原本5月中將上路的部分負擔新制,一年預計可為健保增加約40億元收入,且今年底安全準備金可維持1.34個月水準,因碰上疫情高原期而暫緩實施。衛福部長薛瑞元28日表示,部分負擔調整案上路日未定,近期不會上路,預估將延至年底或明年初,也會觀察物價,不希望讓民眾負擔太大。
電價調漲「醫療機構雪上加霜」 恐年增逾20億電費
經濟部日前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針對用電大戶調漲電價。醫界人士指出,醫療業屬於高用電對象,漲幅15%以上,粗估全國2萬多家醫療機構,包含400多家醫院、20家醫學中心,1年增加電費將超過20億,這對於整體醫療機構經營無非是雪上加霜,也是非常沉重的打擊。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常務理事、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這幾年醫療機構經營上,從前2年一例一休到周40工時、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醫療作業人事成本已大幅增加。洪子仁表示,此次若將醫療機構電價列在調漲範圍內,尤其醫療業屬於高用電對象,漲幅15%以上,粗估全國2萬多家醫療機構,包含400多家醫院、20家醫學中心,1年增加電費將超過20億,這對於整體醫療機構經營無非是雪上加霜,也是非常沉重的打擊。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常務理事、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與來賓交換意見。(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醫療機構10年前就開始推動綠能環保等節電作為,洪子仁說,眾所皆知醫療機構本身是24小時不斷電場所,包含手術室、ICU等都必須保持24小時不能斷電,同時必須保有備援系統,以確保病患手術安全及醫療品質,在此次疫情期間,各大醫院為保持防疫感控要求必須加大電力在空調及24小時不斷電系統上的投入,要節省電力有相當極限,醫療機構本身屬於民生基礎設施場所,漲價可能造成醫療品質疑慮,呼籲經濟部慎重考量。洪子仁表示,醫療機構配合防疫政策投入高額防疫費用,諸如開設疫病門診、設立篩檢與疫苗接種站、醫療營運降載加開專責病房及分流收治確診患者外,醫護人力投入防疫第一線,醫院配合調度防疫物資如N95口罩衛耗材成本等經營成本大幅增加同受疫情嚴峻衝擊。因防疫作為、院內感染管制,醫療成本支出攀升,醫院面臨不利疫情所生因素,卻受限於《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高度醫療服務費用監理,難以將成本外部化,僅能獨力承受損失與生存壓力,持續打擊醫療防疫體系韌性。他強調,醫療機構本身屬於24小時運作場域,包含院內貴重醫療設備,如MRI、CT、PET需長年維持低溫不斷電狀態,維持醫療埸域舒適空調及照明設備穩定並符合感控原則,就此次而言若電費調漲將造成全國醫療機構增加支出高達20億以上,無非是沉重打擊。大家都說疫情期間醫院是防疫的第一守,但在電價調漲的過程中卻遺忘了醫院,這是所有醫療機構非常遺憾的一件事。
繳了20年健保費…突喊「孩子不是我的」要求退費 女子遭健保署提告下場出爐
要求返還「老公與前妻小孩」的健保費,竟遭到健保署提告。一名將老公與其前妻孩子納入名下、繳交健保費長達20年的唐姓女子,突然以「小孩不是我的」為由,要求健保署歸還她過去20年繳納的健保費,卻遭到健保署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據悉,唐女和與前妻育有1子的江姓男子於2001年結婚後,因未辦理收養手續,導致養子不符〈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眷屬,但唐女卻將養子以「眷屬名義依附投保」在她名下,並繳交健保費達20年。但唐女去年突然向衛福部表示孩子不是她的,要求退還「溢繳」的健保費,因此引發這場偽造文書之爭。健保署認為,唐女明知養子非親生,卻以「自己小孩名義」依附投保,因而認為唐女「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除拒絕歸還保費外,還對唐女提起偽造文書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衛福部健保署有「實質審查權」,認為唐女投保時即能依法調閱資料,並待確認無誤後核保,然健保署未核實即核保,認定與偽造文書構成要件不符,對唐女不起訴。而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投保健保被保險人之眷屬,必須為: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二、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三、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健保資料大戰2/商機無限的全民就醫資料 往生就不需要保護?
台灣健保資料庫具有時序性,紀錄同一人不同時期生病、復原、再生病、恢復健康的醫療紀錄,不像其他國家是斷斷續續的,比如美國到不同醫院就醫,向不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資料不連貫,而台灣是少數可以連結所有的醫療資訊,如果能將健保資料庫運用商轉,外界認為未來商機無限,可是政府未取得民眾同意下,能否釋出作為商業用途引發爭議。至於往生者的健保資訊應否受到保護,一樣受到關注。立法院法制局曾研究指出,健保資料庫價值極大,可以發展新的醫學、藥學技術,但在蒐集、利用的同時,也應兼顧資訊安全及保護民眾隱私。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9條、第80條規定,健保署辦理保險業務,因此進行保險給付核算或審查時,有權蒐集民眾的健康保險資料,但是如將健保資料作為學術研究、醫療或供產業利用時,法律並未授權,因此屬於目的外使用,已超出當初《全民健保法》授權資料蒐集的原始目的。不過醫學界認為,衛福部2016年起直接管理健保資料庫,所有數據均不得攜出衛福部建置的電腦室,使用者不得複製光碟片,只能拿到最後統計圖表結果等報告,因此經過嚴密程序去識別化的個資,已顧及民眾隱私權,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的個資。不過在科技發展大數據的應用下,還是可能透過大數據的技術得以結合不同資料庫中的去識別化資料,進而辨識出資料主體,因此,如要使被蒐集資料者安心、社會信賴,應讓個資的蒐集、利用過程透明化,並建立監督機制和回饋方式,且應以專法規範健保資料庫去識別化的處理標準。至於已去識別化個資,則應以法律明文禁止回復識別性及公開資料。除了一般民眾健保資料的研究使用權和退出權發生爭議,往生者的健保資料能否開放商轉利用,也受到矚目。(圖/報系資料照)另外,往生者的健保資料應否保護,目前《個資法》並無規範,因此能否在去識別化後,將健保資料庫中的350萬筆往生者就醫資料,提供學界和商業使用,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這樣的使用方式是否符合當初創設健保目的?如果往生者的健保資料不受保護,那麼兩年多前過世的前總統李登輝、及不久前過世的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他們的健保資料去識別化後,就能提供給學界和商業使用,而不須顧及李登輝和彭明敏在世時的意願,以及他們家屬和後代子孫的情感,這樣是否適當,恐怕法界和國會還應有更多的討論和規範。人性尊嚴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所在,全民健康保險的立法精神是本於社會正義,讓人民受到醫療照顧,如果不顧人民感受,把健保個資用來作為達成特定目的之手段,形同把人民的身分作為單純的物化處理,人民看病時,還得擔心他的就醫紀錄是否會被拿來作其他用途,這樣是否牴觸全民健保主張的社會正義,以及憲法保障的人性尊嚴,或許值得憲法法庭仔細討論一番。民眾楊小姐表示,如果健保資料去識別化後,不會回復勾稽她的身分,在這個前提下,她願意讓健保資料提供醫療和公共衛生使用,但台灣的資安問題令人擔憂,一定要在資安無虞下,她才願意提供。另一位民眾王小姐則不贊成自己健保資料供其他人使用,她表示,政府嘴巴上常說民眾個人資料會去識別化,但最後個資還不是被流出去,如醫學界和公衛界認為有調查必要,應該自己去醫院調查,政府不該不顧人民意願,就粗暴使用民眾的健保資料。
財報公開!這間藥品申報2.25億「盈餘0元」 內幕曝光
衛福部健保署公佈107年申報金額超過2億元的醫事機構財報,其中擁有3間分店的「政昇藥局」也榜上有名,申報金額高達2.25億元,但盈餘卻是0元。有同業質疑政昇藥局申報的合法性,也有藥師透露其中內幕,認為應是「送藥服務」導致藥局沒有盈餘。(圖/衛福部)(圖/衛福部)據《ETtoday》報導,107年起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領取健保費用超過新台幣2億元的醫療院所需公開醫院財報,首次有診所、藥局等基層單位上榜。這次共有217個單位申報超過2億元,其中有19間醫學中心、81間區域醫院、112間地區醫院、4間診所以及藥局中唯一上榜的政昇藥局。據政昇藥局官網資料,總公司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另外在新北市三重區、桃園市中壢區也有分店。有消息指政昇藥局「集中申報」,將三重、中壢的處方箋全數集中到台北申報,才會導致金額直飆破2億元。有藥師解釋,藥局可以「送藥到府」,大多是慢性處方籤,政昇藥局可能因為送藥成本太高才會導致沒有盈餘,例如台北市送藥到烏來的深山,就會造成較高的送藥成本。(圖/Google Map)不過也有藥師認為,以藥費加調劑費計算,每張處方籤平均1千元,要申報20萬張才能超過2億元,算下來每個月需要1萬至1.5萬張。他指出,以前曾有「A藥局開單,B藥局申報」的違反規定行為,懷疑政昇藥局可能也有此種集中申報情事,呼籲健保署應深入了解。
黑箱三倍券4/防疫皇帝大!刷健保卡領取恐洩個資 執政者裝聾
行政院日前公布將於七月起發放「三倍券」,但從「領券」到「使用」辦法,問題層出不窮、屢遭質疑,在實體商店使用三倍券是否可以找零的問題,同樣讓民眾無所適從,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透露,有夜市業者私下告訴她,「若有客人拿面額五百元的三倍券來買六十元雞排,我絕對會找零。」她質疑,民眾如果把業者找的錢存起來,將折損振興效益。不僅國民黨立委有意見,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也對這項措施反彈;綠委許智傑更在行政院宣布「三倍券」隔天就表示「罵聲很多」,「要民眾先出一千元『買』三千元,還要被限制使用項目,當然會不滿。」許智傑坦言,三倍券的設計是排除「替代性消費」,避免民眾用以購買柴、米、油、鹽等民生必需品,才能發揮刺激經濟的效果,因此使用限制是必要的,「但我還是支持直接發三千元面額的三倍券,才能減少民怨。」三倍券尚未發放,中南部已傳出有業者願提供「現金換券」管道。一位中部立委透露,雖然政府禁止用三倍券換現金,但許多民眾認為現金比三倍券好用,起碼使用管道更多元;地方也盛傳有金主願意私下讓民眾用三倍券兌換現金,目前行情大約折價500元,也就是用3,000元的三倍券,可換2,500元現金。一名便當店老闆表示,每賣一個便當才賺20至30元,但如果「收券」,立刻就能賺500元,投資報酬率超高。另一位夜市攤販則說,若有民眾拿三倍券來消費,請他找零,他就會順道問對方是否願意「換現金」,與顧客「共創雙贏」。至於三倍券發放的程序,也引起外界不少質疑,「台灣人權促進會」在行政院決策前就警告,憑健保卡在四大超商領購三倍券有違法之虞;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健保卡僅能用於醫療行為,以及提供健保的醫療機構、健保署與其他政府機構從事相關合作時使用,而三倍券並不符合任何醫療目的,和任何醫療服務無關,政府卻帶頭違反相關規定,讓民眾曝露在資安風險下。不過,蔡壁如的提醒,卻引來標榜「團結對抗疫情」的民眾攻擊,還以健保卡可用來繳稅、辦手機門號、銀行開戶及超商取貨為例,質疑為什麼不能領三倍券。一位民眾黨幕僚私下表示,繳稅可解釋成政府機構合作事項,至於辦門號、開戶都要求「雙證件」,並非以健保卡為主,而且包括超商取件在內,都只是「出示」健保卡,而非插入讀卡機「讀取」健保卡內個資,相關網路貼文「完全是抹黑,以斷章取義的方式醜化民眾黨。」該幕僚更指出,類似言論若對象是執政團隊,早就遭檢舉是「假消息」,甚至被檢警約談,不過,如同哪些產業適用三倍券的爭議,誰在散布假消息,在「防疫皇帝大」的氛圍下,都是執政者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