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19歲青年吸毒酒駕撞死13歲男孩 還醉醺醺返回現場干擾施救
近日,英國一名19歲的青年酒駕撞倒了一名13歲男孩後肇事逃逸,但他離開現場後不僅沒有躲起來,反而醉醺醺地回到現場,阻止現場人員對男孩施救。男孩送醫3天後宣告不治,而這名青年最終遭判刑6年9個月,並且吊銷駕照8年4個月。據《BBC》報導,2月29日傍晚,13歲男孩凱蘭希普斯利(Kaylan Hippsley)在英國南威爾斯的朗達卡嫩塔夫(Rhondda Cynon Taf)市,被19歲的哈雷懷特曼(Harley Whiteman)駕駛的汽車撞倒,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前曾吸食古柯鹼並喝得爛醉,他在車禍發生後駕車逃離,並在事後返回現場,干擾在場醫護人員對希普斯利施救,而該名男孩在3天後死亡。本起事件在4月30日開庭,根據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懷特曼開著他的福特嘉年華,在一條限速20英里的市鎮道路上,以時速40至60英里歪歪扭扭的超速蛇行,當他試圖閃避一輛反向行駛的雪鐵龍時,將站在路邊一家便利商店前的希普斯利撞飛到12公尺外的馬路上。事故發生後,懷特曼並未停車,繼續高速行駛過事發現場。當時懷特曼的長相已被一名目擊者認出,並在他試圖拿出手機對懷特曼拍照時揚長而去。事後,懷特曼駕車返回家中,在放下兩名車上乘客後又重新返回車禍現場。當時一名實習護士正在為希普斯利進行心肺復甦,懷特曼竟然試圖打斷她,「為什麼你們不離開他並且停止這樣做!」還焦躁不安的對一名認出他的男子大吼大叫:「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沒有車!我甚至不會開車!」當警察到場,要求懷特曼接受酒測並提供呼吸與血液樣本時,遭到懷特曼強硬拒絕。但他事後告訴一名緩刑調查人員,他在車禍發生前吸食了古柯鹼且喝了四品脫(約2.3公升)的啤酒。據了解,希普斯利的父親在2018年過世,之後他便與祖母兩人一同居住,祖孫倆相依為命。希普斯利的姐姐奧莉維亞(Olivia)告訴法庭,弟弟的死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莫大的恐懼。「今天無法伸張真正的正義,」她說,「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擔心有一天我們必須在街上與殺害凱蘭的兇手擦肩而過。」奧莉維亞還在法庭上陳述:「我今年19歲,大部分週末都是和我的祖母一起度過的,因為我不敢放她自己獨處。我們的父親於2018年不幸去世,現在我必須獨自面對悲傷並承擔一切……我希望能開始工作,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我一直感到焦慮和沮喪……我無法經過他被喪命的地方,我不能去醫院,我害怕告訴行駛中的汽車,我甚至都不敢坐車。」希普斯利的祖母凱(Kay)補充說,由於過度悲傷,她始終無法返回家中,目前與一位親戚住在一起。「你不僅從我身邊奪走了我的孫子凱蘭,還毀了很多人的生活。」她告訴懷特曼:「我永遠無法從這件事中恢復過來,我內心無法原諒你。」懷特曼的辯護律師詹姆斯哈特森(James Hartson)承認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後的表現「令人震驚」,但他表示這「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因為他的當事人事後無法解釋自己在碰撞現場的行為,並且「感到震驚、迷失和恐慌」。哈特森表示,隨後的報告發現懷特曼再犯的風險很低,而且「他的悔恨似乎是真誠的」。法官傑里米詹金斯(Jeremy Jenkins)則當庭表示,懷特曼「公然無視交通規則」,導致希普斯利死亡,而他隨後的行為「令人憎惡且無情」,因此無法採取任何其他的處罰方式。事後,懷特曼被判處在少年犯管教所接受6年9個月監禁,還被取消駕駛資格8年4個月,並且需要通過格外嚴苛的測試才能重新獲得駕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才被爆是劈腿慣犯…沈建宏突喊「想相親找伴」遭酸 本人回擊:X子
男星沈建宏之前消失在螢光幕,被發現在傳統市場擺攤賣雞腿,引發外界關注,沒想到人紅是非多,隨即遭到前女友Bella踢爆是劈腿慣犯,「背地裏是個道德淪喪的渣男」。對此他公開道歉,近日感嘆想買房,但卻少一個伴,引來大批網友砲轟。前女友Bella上個月指控沈建宏「背地裡是個道德淪喪的渣男」,在交往時隱瞞非單身的實情,導致2人起爭執,但她選擇原諒,卻發現他交往時,和其他女生有不正當關係,質問對方得到「另一半不在身邊的時候,但又想要解決的話只能找人啊,沒有感情花錢的就不算劈腿」的答案。雖然沈建宏說會悔改,可是依然一犯再犯。沈建宏針對前女友的指控認錯道歉。(圖/翻攝自沈建宏臉書)事隔約半個月,沈建宏昨(30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透露最近想買房,但沒有另一半一起成家,身邊又沒有適合的對象,忍不住思考自己是否到了該相親的年紀。沈建宏想買房,但缺一個伴。(圖/翻攝自沈建宏threads)貼文一出,引來不少網友狂酸:「活該劈腿,自己住就可以了,找一個伴被你糟蹋?」、「這是帳號被盜嗎?怎麼有臉PO這個文?」、「先管好下面別害人,或者去找跟你一樣差勁的X子」、「傻眼,那你要醜話先說前頭,自己做不到專一」、「你還是算了吧!沒有女生會想跟你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沈建宏回嗆網友。(圖/翻攝自沈建宏threads)針對網友留言,沈建宏也不甘示弱,一一回覆反擊,他強調沒有被盜帳號,ˋ是本人發文,「我的臉一直都在」,更相信還是會找到對的人,表示會管好自己,「至於找誰是每個人的自由,沒必要去人身攻擊。我要如何知道妳是否是個X子?」
攻擊「封口費案」證人!川普違反禁言令遭罰29萬元 法官警告:再犯判監禁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16年大選前夕,涉嫌支付成人片女星「風暴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約新台幣397萬元)的封口費,以換取遮掩2人的婚外情,遭到紐約曼哈頓大陪審團起訴,成為美國史上首例被控刑事罪的總統。然而,「封口費案」尚在審理之際,川普卻又因多次違反「禁言令」,遭到法官開罰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綜合外媒報導,負責審理封口費案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莫城(Juan Merchan)於當地時間30日裁定,由於川普涉及違反9項「禁言令」規定,故判處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罰款,原因為川普多次公開攻擊與此案有關的證人、陪審員及法庭人員及其親屬,被認定藐視法庭。法官更警告,若川普執意違反禁言令,恐免不了牢獄之災,「法院不會容忍其『繼續故意違反』該命令的行為,如果有必要且在適當情況下,法院將判處監禁做為懲戒」,並要求川普需於30日下午前,下架其在社群平台及競選網站上,發布的9則違規貼文。對此,川普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辯稱,這些言論是對「政治攻擊」的回應,川普沒有故意違反禁言令,並強調該判決已經侵犯到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電子簽章法》三讀7重點一次看 會計師籲數發部加大宣傳力道
數位部發言人李懷仁表示,立法院會已於30日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跨境貿易也可用電子簽章簽契約,盼擴大電子簽章普及與運用。回顧立法過程,行政院院會2月29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內容重點有七:首先,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只要符合此法規定,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可因電子形式而撇清其法律效力。第二,此法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第三,為區別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強度,此法也明定只要具備經政府許可憑證機構所簽發憑證的數位簽章,就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第四,為兼顧數位化需求與數位包容,此法也明定應在採用電子形式之前,需保留合理期間和方式給相對人回應機會,並告知相對人只要未回應,就屬推定同意採用電子形式。第五,在安全條件相當前提下,增列主管機關許可外國憑證機構前的考量指引,以利國際互惠與國際標準的技術對接合作。第六,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定期調查行政院各部會及民間憑證機構對於電子簽章的核定、簽發與應用,例如金管會對於各行庫的應用等,並需要定期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也需每年公布。最後,刪除原法中「行政機關得公告排除本法之適用」部分,以利提升智慧政府對電子文件、電子簽章的應用,自電子簽章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含展延至少須於3年內落日。對此,資深會計師直言,近年不法人士藉由身分管理鬆散的網路平台,恣意詐騙網路使用者,就是詐騙數字大幅攀升的重大主因。藉由電子簽章具有的防偽技術特性,有望讓原本隱藏在螢幕背後的惡意人士現形,應可有效打擊詐騙。會計師補充,此次修法已要求行政機構若要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必須提高到法律位階,不能夠再以公告的方式排除。此外,新法也融入了「數位包容」概念,提供民眾的選擇彈性,讓民眾有「不使用」電子簽章的選項。會計師直言,民眾對於新的數位應用初期磨合期恐怕至少一年起跳,政府要加強宣傳力道,善用數發部大量經費推廣政策,以循序漸進方法推動,才是正辦。數發部長唐鳳表示,規範一出有助於處理外界關注的詐騙問題,像是最常出現的一頁式網頁、投資詐騙廣告,靠數位簽章認證,以及跨平台聯防兩道防線,就能從源頭管理有效減少再犯率。數發部官員強調,國內資通訊及網路技術發達,電子簽章應用場景多元,修法將有助於大眾依應用需求,選用不同法律效力強度的電子簽章,增進電子簽章普及運用,讓電子簽章充分發揮提升效率、減少成本、確保交易安全及減少環境負擔等優勢。
高雄男遇攔檢狂打悲情牌 酒測值0.56「2度酒駕」當場GG
高雄1名40歲蔡姓男子27日凌晨2點,酒駕行經華泰路段上驟停不前,遭到員警注意並攔查臨檢,蔡男渾身酒氣,經酒測蔡男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6毫克,後續警方調查時竟發現蔡男是累犯,去年才因酒駕遭到法辦,警方隨即將他當場逮捕移送法辦。據了解,蔡男當時與好友結束聚餐,因貪圖方便直接駕車返家,行經鼓山區華泰路途中,因車輛故障而驟停路中,恰巧遇到員警臨檢慘遭揭發,警方調查時發現,蔡男去年1月初酒駕在三民區才遭移送法辦,家人再三告誡他不可再犯後,本以為他記起慘痛教訓,未料時隔一年竟2度酒駕上路。警方說明,上前盤查蔡男車輛時,車上瀰漫著濃厚酒味,他更在聽聞警方要酒測後,驚慌失措謊稱稍早已叫代駕,並出示手機供員警查看,未料警方一看訊息當場戳破蔡男謊言,蔡男見事跡敗露,轉而求情員警高抬貴手,更提及曾有酒駕的悲慘經驗,稱「一次的痛就夠了!」,見警方不為所動,無奈只好配合酒測。警方表示,蔡男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5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員警當場將他逮捕送辦,且蔡男駕駛的轎車是友人的,警方當場將車輛卸牌並移置保管,也因他是酒駕累犯,將面臨加重的懲處。
失聯移工趴趴走 許銘春:勞動部將修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將失聯移工問題上升至國安層面,引起各界討論。據移民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二月止,失聯移工人數高達8萬5229人。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5日)於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就業服務法上路逾30年,針對就業促進、歧視禁止、外國勞動力權益保障等面向進行全面檢視」專案報告,強調將修法進行補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對於失聯移工問題未來將進行修法,勞動部已擬具就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盼能更有效嚇阻非法容留、僱用、非法媒介外籍人士等,未來修法完成後,非法僱用,由每案裁罰改為依涉案人數每人最高罰75萬元;同時,針對非法媒介者罰則3倍,改為依涉案人數,每人最高罰150萬元,同時也將加重處罰。修法草案也預計加強對移工人身安全的保障,針對雇主、及仲介公司保管移工證件將嚴令禁止,同時針對曾經對外國人有人身侵害行為並經法院判決有罪之雇主,由現行的2年不得聘雇外國人,延長年限至5年,若再犯更是永久禁止聘雇。
中山大學職員鑽漏洞變賣偽造生日禮券狠撈144萬 二審判刑曝光
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楊姓男子,擔任保管生日禮券的職責,卻以不道德的方式,將這些禮券以折扣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網友,甚至企圖以偽造假禮券掩飾其犯罪行為,一審法院依法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上訴,法院考慮到其承認部分罪行並與學校達成和解,最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法院指出,中山大學自2017年起每年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生日禮券,用於教職員工的生日賀金發放,楊男因為賭博問題導致負債,於2020年擔任業務後,發現校方未對禮券進行有效管理,因而開始利用這個漏洞進行非法活動。楊男在2020年6月20日從保險箱取走230張面額1000元禮券後,以打9折價格在網路上販售給他人;同年11月,將保險箱內1084張禮券取出,又偽造了900張禮券放回保險箱,並將真正的禮券藏在家中。校方在清點禮券時,發現禮券的不尋常情況,於是展開調查,最終揭露楊男的犯罪行為,在審訊期間,楊男矢口否認自己的犯行,聲稱是因為學校保險箱不安全才將禮券帶回家。檢方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楊男利用職務之便,共侵吞1448張禮券,價值共計144萬8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物罪》、《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名起訴楊男;一審時,高雄地院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提起上訴後,與中山大學達成和解,並賠償90萬元,法官考量楊男坦承部分犯行且經過審理程序及科刑宣告後,認為其有悔改之意且無再犯之虞,二審時改判楊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期間受到保護管束;此外,偽造的900張禮券也被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警醒執政者不應重蹈歷史覆轍 政院核定「519白色恐怖記憶日」
行政院上週已正式核定每年5月19日為「白色恐怖記憶日」,將紀念台灣在威權統治下受到國家暴力侵害人權的歷史,「只紀念不放假」,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18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該記憶日旨在喚醒民眾對於國家暴力時期的記憶,並警醒執政者不應重蹈覆轍。林子倫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在會中指出,台灣的228歷史事件,不僅留下刻骨銘心的傷痛,更是民眾共同經歷的痛苦回憶,他說,台灣從1949年5月19日頒布戒嚴令到1992年解除戒嚴,這段期間台灣在威權體制下受到極大的迫害,是民主發展過程中最為痛苦的時刻,因此,陳建仁認為,如果沒有一個記憶日、紀念日,台灣人民忘記這段歷史,未能深入反思和記憶,將是政府推動轉型工程上面功虧一簣的大缺憾。陳建仁表示,總統蔡英文指示政府應考慮民間倡議制定紀念日和記憶日的建議,行政院也於上週正式核定每年5月19日為「白色恐怖記憶日」,希望這段白色恐怖歷史能成為台灣社會共同銘記的集體記憶,並希望大家以同理心深刻體認受難者的痛苦遭遇,提醒執政者不該再犯相同的錯誤。陳建仁也承諾,未來政府將與民間攜手合作,共同邁向轉型正義的新階段,並請文化部會同相關機關,規劃並實施教育和文化推廣活動,以回應民間對形塑公共記憶、反省威權歷史,並促進社會凝聚共識的期待,共同努力建設一個更加團結的台灣社會。
第一次坐國際線不知道「這常識」 他從泰國搭機返台多噴18700元
一名網友透露,自己第一次獨自搭機從泰國返台,因為不知道起飛前60分鐘就會關閉櫃台,因此到了機場卻來不及報到,只好等下一班飛機臨櫃改票,多花了18700元才回家。文章曝光後眾人紛紛搖頭,直呼「飛國際線提前3小時報到是常識」。一名網友在Dcard表示,表示近日從泰國飛回台灣時,由於不曉得起飛前60分鐘就會關閉櫃檯,只提早1個多小時到機場,又自己找了15至20分鐘才去問地勤,結果該航班早已關櫃。原PO求助服務台,得到需等待下一班開櫃才能改票的答案。更崩潰的是,原PO事後順利改票,但改票後的票價要1萬7000元,加上NO SHOW(未如期搭乘原訂航班)罰款1700元,票價比當初他當初來回票總價還貴,讓他大吃一驚以為自己被坑了。原PO事後抵台,上網求教,「如果是你們,會怎麼飛回台灣?有什麼最佳的解決方式嗎?是附近再住一晚,買隔天便宜機票(大概5000至6000元),還是直接改票飛回來?」網友搖頭回應:「買票上面都會寫要提前2至3小時到,信件確認信也會寫,只能說活該」、「花錢買教訓囉!第一次出國不是更應該做足功課嗎」、「我以為飛國際2.5至3小時前到是常識」。也有人建議,「我會選擇多住一晚搭隔天便宜機票,泰國交通算便利,住宿也便宜。」、「如果已經在上班了隔天沒辦法再請假的話我就是改票飛回來了,如果可以請假就買隔天便宜機票飛回來」。還有有不少網友給予安慰:「用錢解決,學到一次教訓,沒有發生什麼不可挽回的事情,也還算不錯不是嗎?至少你獨立自主在人生地不熟的泰國,解決了問題,以後你肯定不會再犯了。」、「給你惜惜,人總是在錯誤中成長,實際體驗總是比看別人的錯誤深刻。」
武財神生日! 這4生肖要注意快補財庫
每年的農曆3月15日是武財神生日,正好是今年國曆日期的4月23日星期二,由於武財神負責正財,這天非常適合求財,對此,清水孟國際塔羅小孟老師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有4生肖需補財庫,並曝光補財庫2招。為了祈求財神保佑,讓財源廣進,清水孟國際塔羅小孟老師指出,生肖屬「豬、龍、鼠、狗」需補財庫,可到各大財神廟補財庫,或至超商捐款即可補福德,有福有財。第一名:豬屬豬要注意身心因疾病而承受苦處,可能是自身原本舊疾再犯,也可能是被他人所傳染的感冒,或是沒有照顧好自己狀況引起等等。提醒健康仍是最重要的,但往往在身體好的時候,就忘了疼痛時所帶來的苦。第二名:龍小孟老師指出,屬龍者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細節,「不超速、不開快車,日常使用物品要隨時檢修,才能躲過厄運」,另外要注意感冒生病,容易花錢看醫生導致破財,建議多穿紅色衣服能破此厄運。第三名:鼠老鼠是一位大辣辣的人,生活中也相當隨性,容易一心多用不夠細心,造成物品受到損壞,也會有突發事件造成必額外支出,例如手機壞了、車子耗損、電腦、3C用品耗損或是接到罰單等狀況。第四名:狗生肖屬狗者當心購物容易花光積蓄,或買到不好物品。若從事創業的人也要小心謹慎,容易遇見奧客,或小人暗算,而工作上盡責狀況下也會碰到老鼠屎,可能是幫不上忙,或幫倒忙的豬隊友,也可能是無法理性溝通的奧客,甚至是愛聊他人八卦閒話的是非人等等,務必小心。CTWANT提醒您: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4月23日將迎來財神生日,小孟老師在臉書發文點名4生肖需補財庫。(圖/翻攝自臉書)
員工跟老闆夫開房遭抓包 立切結書又違約下場慘
台南一名詹姓女子開代書事務所,而她發現老公跟陳姓女員工有一腿,多次相約到汽旅開房間,而詹女要小三簽切結書,如果違反約定,要賠償400萬,但2人還是藕斷絲連,詹女怒告陳女,最後法院判賠400萬。判決書指出,薛男跟詹女結婚30年,陳女在詹女開的代書事務所任職,明知薛男的人夫身分,還跟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感情分際,履履進出汽車旅館,侵害詹女配偶權,而陳女在2020年7月簽切結書,表達抱歉及悔過之意,承諾絕不再犯,如果再有往來願意賠400萬。據悉,雙方本來調解成立,但2021年3月,陳女又被發現跟薛男去了3次汽車旅館,陳女說,她跟薛男去台南市的汽旅3次,違反了當初詹女撤告要她做的承諾,日後保證不會再聯絡,「本人虛心接受並願意賠償新台幣400萬元整,恐口無憑,特立此切結書。」陳女辯稱,是薛男主動打給她,她都沒聯絡薛男,看到手機的未顯示號碼來電,接起來才知道是薛男,她馬上掛斷,希望法院將違約金減到20萬元。法院認為,從2份切結書內容可見,陳女承認跟薛男開房間,也願意賠400萬,所以詹女索賠400萬有理由,應予准許,判陳女要賠償400萬元。可上訴。
基隆某高中爆性騷…主任噁喊「把妳抱來親3下」 女學生怒控校方包庇吃案
又爆校園性騷案!基隆某高中一名女學生控訴,遭到學校男主任言語性騷擾,且受害女學生不只自己一人,怎料她鼓起勇氣向校方舉報後,學校不但沒積極處理,甚至向她們施壓企圖吃案。對此,校方也發出5點聲明回應,一切按照性平案件調查處理流程進行中,不過該篇聲明隨即又被下架。該名女學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2022年11月3日上午在課堂間,授課主任突走下講台半蹲在她的座位旁聊天,不但問了一堆私人問題,還不斷朝她靠近,「他趁我不注意,視線沒有看向他的時候靠近我,用他的頭碰我的頭!甚至嘴巴都快碰到我的臉」,距離近到她都可以感受到對方的呼吸,讓她當下感到相當噁心不舒服。女學生透露,自己並非唯一遭到騷擾的人,她曾親耳聽到班上女學生因考試滿分,主任竟脫口「妳好棒哦,我要把妳抱起來親三下」,事發當天她立即向班導師反應此事,沒想到導師卻安撫,「老師可能不是故意的啦~妳再給老師一次機會,如果下次再犯妳就躲開,這樣老師就知道你不喜歡了」,此事便不了了之。女學生指出,她鼓起勇氣向校方檢舉,但學校自今年3月召開性平會後就再也沒下文,質疑校方並未按照正常程序處理,違法包庇該名主任,事後她在網路上曝光此事後,導師甚至在班級群組裡貼出《誹謗罪》的罪責,似乎有意以法規嚇阻,要她們「噤聲」。對此,涉事校方發出5點聲明回應,第一、此兩案件在學務處知悉後,於24小時內已進行通報,並經性平會受理調查,目前進行調查結果報告撰寫階段,一切按照性平案件調查處理流程進行中,並無「延宕與吃案」情事;第二、本案移送學校教評會審議,教評會曾就本案提案討論是否停聘,就目前師生無授課教學關係不會有面對面情形,也無成績評量方面權利不對等的影響,因此,決議不予以停聘;第三、校安通報後,被行為人學生即由輔導教師持續個案關懷中;第四、後續將針對學生說明性平法相關規範,增強學生性平教育,也鼓勵學生若有相關法規或對調查程序有疑問,可直接向學務處承辦窗口諮詢;第五、強化學生法治觀念,性平案均屬密件,除了一般的正義感,程序正義也很重要。不過該篇澄清文發布不久後,就被無預警刪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攻擊詆毀柯文哲」不忍了!民眾黨開除486先生黨籍 吳靜怡停權1年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1日召開第3屆中評會第19次會議,分別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除名、吳靜怡停權一年處分。民眾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中評會一致認定上述2黨員違紀事實明確,通過處分。民眾黨表示,陳延昶先前以虛妄不實且惡意人身攻擊的言詞,攻擊黨主席柯文哲,遭黨員檢舉,2023年9月7日民眾黨召開中評會,決議陳延昶違反黨紀,將陳延昶停權2年。然而,2023年10月與11月,陳延昶仍以惡意不堪的言論詆毀柯文哲與民眾黨,已屬再犯,中評會於今年3月12日通知陳延昶書面陳述意見,未獲回應。民眾黨表示,陳延昶受停權2年裁決確定後,仍持續公開在臉書上批判民眾黨候選人,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規定加重處分,予以除名。另外,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群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與民眾黨員,中評會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中評會認定其有意詆毀民眾黨名譽、獲取個人聲量之行為,經決議停權1年。若再犯,將從重量處。民眾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中評會將依規定對相關人等進行處分程序,提供裁決理由書,當事人可在裁決理由書送達翌日起算30日內,依上述《裁決準則》48條,向中評會提出申覆。
承認「無100%逐批查驗」問題蘇丹紅 薛瑞元道歉:指令不夠明確
蘇丹紅辣椒粉所引起的食安危機越鬧越大,就連胡椒粉、咖哩粉都中招,而立委黃國昌今(10)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質疑衛福部對外曾聲稱,蘇丹紅早在去年12月11日就採取100%逐批查驗,今年1、2月卻仍陸續有不同廠商輸入。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就承認疏失,坦言可能由於指令不夠明確讓基層同仁誤會,導致當時僅逐批查驗了農藥而非蘇丹紅,「這是我們的錯」。立委黃國昌今日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對衛福部長薛瑞元、食藥署署長吳秀梅等人進行質詢,黃國昌指出,根據衛福部對外新聞稿及立法院的多次報告,從去年12月11日起,就已針對蘇丹紅進行100%逐批查驗,合格才能輸入,但今年1、2月都還有不同廠商違法輸入,讓問題產品流入市場,「這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難道逐批查驗是假的嗎?」薛瑞元先是回應,「我在這裡要先道歉,可能是我們的指令不夠明確」,並表示中央下達100%逐批查驗的指令後,在海關的食藥署基層同仁或許以為要100%查驗的是農藥,而蘇丹紅並沒有100%,才會遺漏掉2批進口的問題產品,「是衛福部高層這邊指令不夠明確…所以這是我們的錯。」對此,黃國昌除了讚許薛瑞元有風度,更直言「做錯就糾正錯、道歉,這是一個政務官該有的基本風範」、「部長有擔當,出來幫署長(吳秀梅)擋子彈,而且你(薛瑞元)的說明是對的。」另外,黃國昌提到,關於蘇丹紅粉的違法進口,衛福部曾稱,因「連續5批逐批查驗檢驗符合規定,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查驗方式改採加強抽批查驗」。吳秀梅則表示,邊境檢驗如執行「100%逐批查驗」,當連續5批合格時,就會降級。而薛瑞元也說到,蘇丹紅案確實不能用「常規」來看待,現今已明確列出9種不應出現在食品中的添加物,並適用《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10條第2項,在查驗上不應該降級。黃國昌亦呼籲衛福部查明應好好查明,絕對不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