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虐打6歲兒至橫紋肌溶解!丟熱水「退瘀」害溺斃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台中市豐原區徐姓男子2023年6月間,多次用衣架虐打6歲兒子,因怕傷痕被人發現,把兒子丟進裝滿熱水的塑膠箱「退淤」,自己則跑出去講電話,害兒子因橫紋肌溶解全身無力,溺斃在水箱中。國民法官1日判決出爐,認定犯嫌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加上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6年,可上訴。審判書指出,男童出生於2017年,但徐男自兒子出生起便不曾照料扶養,而是交由男童祖母扶養,直至2022年底,男童5歲時才由徐男接回撫養,一同住在徐男丁姓女友的租屋處。2023年農曆年後,徐男認定兒子不服管教,開始多次以凹折衣架抽打男童背部與臀部,毆打男童後還不准他到幼兒園上課與老師接觸,以防自己虐童行為曝光。2023年5月29日至6月1日期間,徐男再次以衣架、電線抽打兒子,除造成男童頭部、顏面、四肢等多處挫擦傷與瘀傷外,還造成男童背部大面積瘀傷及下背部皮下廣泛出血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徐男唯恐虐童行為暴露,從5月29日起便託辭替男童請假,為了快速「退瘀」,還將渾身是傷的兒子放在大塑膠箱中,以蓮蓬頭注入熱水後便離去,導致暈眩無力的男童在箱中溺水窒息。徐男雖在約15分鐘後返回,將男童抱到客廳急救,並由丁姓女友報請消防人員到場救護,但男童仍因搶救無效,在2023年6月1日晚間9時死亡。檢方在2023年6月6日對男童進行解剖,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傷痕,認為男童父親徐男涉嫌重大,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全案起訴移審台中地方法院,並交由國民法官審判。國民法官審理後,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加上累犯,重判徐姓男子16年有期徒刑。
疑有熱痙攣病史...6歲男童趴睡猝死 5/7解剖追真相
台中市東區4月30日驚傳家庭悲劇!林姓復健師上午欲叫醒年僅6歲的兒子起床,發現他趴睡,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通報119送醫,經醫護全力搶救仍宣告不治;鄰居指出,林童疑有熱痙攣病史,平時與姊姊、父母同住,發生憾事令人不捨。檢警4月30日下午相驗,均未發現外傷,將在下周解剖,釐清死因。4月30日上午6時47分,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獲報,東區旱溪西路有1名6歲林姓男童失去生命徵象,立即派遣救護車到場,發現林童已沒有呼吸心跳,採緊急救治措施後,送往中國附醫搶救。院方指出,林童到院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經搶救後無效,4月30日上午7時35分宣布死亡,檢視身上並無明顯傷口,已依規定通報家暴中心。警方鑑識人員也到場勘驗,林父指稱,上午到房間欲叫醒兒子,發現他趴睡,經翻身查看已沒有呼吸心跳,不知道兒子為何會突然死亡;鄰居獲知也驚訝表示,林父在家經營民俗復健館,平時上午與晚間開業,昨天上午沒營業,街坊都覺得很奇怪,沒想到會發生憾事。鄰居指出,林姓復健師與妻子感情非常好,育有一對子女,夫妻對小孩也都疼愛有加,不可能有凌虐情事,由於林童有疑似熱痙攣病史,有可能是發病當下未發現,釀成悲劇。社會局表示,家防中心接獲通報,派遣社工前往醫院關心。初步了解,林童身上沒有外傷,過去沒有通報紀錄,確切死因有待檢警調查釐清。警方昨天下午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初步檢視林童全身,並未發現明顯新舊傷痕,將在下周解剖,釐清確切死因。
台版柬埔寨囚61人 他遭拘禁施暴37天怒求償!法院判賠77萬元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各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名莊姓被害人遭拘禁37天,過程中遭多次施暴,提出民事告訴求償77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傅女等8人應連帶賠償77萬餘元。詐團高層幹部傅榆藺、陳樺韋等人自前年9月起,上網刊登高價承租金融帳戶與求職訊息,待被害人上鉤立即將其囚禁,並以蒙眼、綑綁、電擊下體,餵食含安眠藥或FM2的泡麵等方式凌虐,強逼當帳戶人頭。檢警循線前往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救人,發現2人不堪凌虐身亡、1人被虐後逃跑時墜樓死亡,3人均被棄屍。檢警查出,本案詐團以股票名嘴為幌子,吸引投資者下載APP,並綁定人頭帳戶,將詐騙所得以虛擬貨幣洗錢,一個月內就有246人被騙,詐騙金額3億9667萬多元,另以高薪徵才名義誘騙61人當人頭帳戶,卻予以囚禁凌虐。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一審判處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各判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名莊姓男子提出民事告訴,主張他自2022年9月28日起遭傅女等人控制,至11月3日止共遭拘禁37天,求償薪資損失及精神慰撫金77萬元。士林地院審酌,被告犯私刑拘禁及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等共同侵權行為,侵害莊男身體、健康、自由,造成身心嚴重受創,應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及薪資損失共77萬1142元;可上訴。
當兵還有家長群組? 網傳家長向長官討「寶貝新兵訓練照」掀起熱議
雖然兒行千里母擔憂,但是孩子大了,父母該放手時就要放手。財經作家陳重銘近日在臉書分享一張Line對話截圖,竟是部隊「家長群組」中,家長向部隊索要「新兵訓練」的照片。陳重銘諷刺表示:「現在當兵,長官還會拉家長群組!服務真周到。」照片曝光,意外在網路爆紅,更有網友笑稱:「是不是還要每位新兵配一位新聞官,然後結訓還要出個人受訓專輯給家長,唉。」陳重銘2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現在當兵,長官還會拉家長群組,「服務」十分周到。從他PO出的一張Line對話截圖中可看見,一名家長詢問「請問會有子弟在新兵訓練中心的相片可供下載嗎」,接著又有家長表示「如果有孩子們訓練相片可供下載,我也想看看」,似乎是因為有人起頭,其他家長也開始傳了「+1」 的貼圖,紛紛迫不及待想看看孩子們在軍中訓練的狀況。陳重銘表示,自己在海軍服役的時候,敢拿相機進去拍照的,可能會被判「洩漏軍機」,「兵會當不完」,還感慨「現在真的不一樣了」。他向家長們喊話:「家長們,孩子是當兵,不是戰鬥營。放過長官吧,難道要一邊訓練一邊拍照?請長官勤教嚴管,才有戰鬥力!」有網友解釋,自從陸軍士官洪仲丘在軍中遭遇霸凌虐死事件後,部隊內部管理已經人性化很多,才會有現在看到的狀況。但也有很多網友表示:「我看到了什麼奇觀?」、「以為幼兒園群組」、「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笑。台灣的處境,士兵應該要是精銳。」。還有人表示:「離開20多年的軍中有很大的程度是因為越來越像幼教老師。」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剴剴之死/保母妹妹否認犯行!反咬「是姐姐施虐」 姐妹情決裂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劉姓保母竟與妹妹後續被依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並且裁定羈押禁見3月。據了解,劉姓保母的妹妹開庭時將罪行全推到姐姐身上,而劉姓保母只認罪綑綁和打腳底板的部分。檢方表示,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檢方指出,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檢方提到,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根據媒體報導,劉姓保母在開庭時向法官道歉,翻供說自己只有綑綁和打腳底板,其他行為都沒有,希望別羈押她。劉姓保母的妹妹則將罪行推到姐姐身上,稱自己看到男童被綁起來有去幫忙拆開,並沒有施虐,姐姐還要她別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電影頻道/白癡公主拍鬼片被凌虐滿身傷 想露乳溝被打槍驚遇「色鬼」住進家
百萬Youtuber白癡公主首次挑戰大銀幕,就在恐怖片《鬼天廈》挑戰滿心想報復的冤屈女鬼,生前是風塵女子還慘遭凌虐,角色難度相當高。她接受時報周刊CTWANT專訪時爆笑表示,當初導演找她聊時,她還滿頭問號,想說自己身材稱不上養眼,甚至還主動自薦:「胸部需要墊大一點嗎?我可以露乳溝!」當場被打槍,甚至還遇到真正的「色鬼」跟回家,讓她嚇得花容失色。白癡公主演出的角色生前是風塵女子還慘遭凌虐,難度相當高。(圖/侯世駿攝)身材纖瘦的白癡公主曾主動表示可以「墊胸露溝」但遭到導演拒絕。(圖/侯世駿攝)她在片中有高難度被凌虐戲碼,先是遭田士廣飾演的老闆毒打,接著又被以詭異姿勢塞進冰箱,她透露開拍前就先上肢體課,但她天生筋骨就硬,一般人彎腰手能摸到地,她頂多只能碰到大腿接近膝蓋處,上課時有進步,但現在又恢復原狀,「我的肌肉量不足,筋骨又很硬,訓練真的非常痛苦。」電影裡有一幕,她被摔下床,開拍前訓練就叮嚀她,記得要用全身肉最多的地方撐住自己,但她天生就瘦又吃不胖,依舊摔得滿身傷,受訪時還大方秀出自己的「受難照」,「你看,關節啊、屁股啊都是瘀青。」白癡公主拍《鬼天廈》關節、屁股都是瘀青。(圖/侯世駿攝)天生筋骨硬梆梆的白癡公主,現場示範彎腰動作,雙手距離地面還有一段距離。(圖/侯世駿攝)她是超人氣YouTuber,訂閱人數多達158萬,業配、廣告邀約不斷,這次來挑戰當演員,被問到會不會覺得很辛苦?她半開玩笑喊:「會啊!覺得錢真的好難賺,一直翻班,時間又要花好久,但我從小就有明星夢,這次可以演女鬼還要被凌虐其實很有趣。」為了投入角色,還特地頻道停更2個月,下足苦功。不過她也說,演女鬼雖然過癮,但她自認跟小薰之間的姐妹情,演得還是不夠好,苦笑:「那部分我有檢討我自己,想說怎麼那麼不自然。」那麼替自己的演技首秀打幾分?她笑回:「大概70分吧!」認為還有很多進步空間。白癡公主希望拍戲能帶給她更多的經驗,讓她未來的創作更有價值。(圖/侯世駿攝)她自己沒有靈異體質,拍鬼片拍攝時也沒有遇到神秘事件,但她透露家人有特殊感應,姊姊就曾跟她說,家裡沒在使用的側臥有「色鬼」在,要她在家記得穿衣服,不要穿太清涼,「我那時候聽到就想說,這是我家耶,你自己要來!我就光著身子沒穿衣服,拿著艾草棒在房間淨化,後來聽說(鬼)是走了啦。」近來youtube點閱數雪崩式下滑,不少youtuber都另謀出路,透過高人氣積極發展副業或轉往演藝圈、主持發展,被問到會不會演出興趣,之後就轉行當演員?白癡公主一改幽默口吻,透露自己對演戲的確有興趣,她也很希望未來能挑戰搞笑角色,但不會因為點閱數下滑就想著轉行,真誠表示:「不會因為點閱下降,就要另謀出路耶!而是希望我的創作跟內容,能夠替觀眾帶來更多價值。」《鬼天廈》現正上映中。白癡公主在《鬼天廈》中遭凌虐塞進冰箱棄屍。(圖/華映提供)
剴剴之死/惡保母姊妹起訴後都押了 囚車直送看守所
臺北地檢署偵辦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案件,2024年4月18日偵查終結,北檢對在押的兩姊妹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接審後,裁定劉姓保母姊妹繼續羈押禁見。北檢認定劉姓保母姊妹觸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等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台北地院立即公開抽籤分案,依抽籤的結果,承審的受命法官為配屬刑13庭「瑞股」洪甯雅法官。強制處分的部分為刑14庭「博股」蕭淳尹法官。由於本案屬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相關證據及具體求刑,檢察官將於審理程序中提出。至於陳姓女社工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北檢正另案偵辦中。
剴剴之死/男童遭「塞水桶餵廚餘」慘死 惡保母姊妹雙雙收押禁見
台北1歲男童剴剴(化名)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致死,手段兇殘冷血,引發社會大眾怒火。台北地檢署今(18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2人,在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3月。台北地檢署起訴,劉姓惡保母姊妹領有保母證照,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剴剴,竟從202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以捆綁、塞水桶、赤裸躺地上、抓頭撞牆、一天只吃半紙杯泥狀食物等慘無人性方式凌虐致死。劉姓保母姊妹遭起訴。(圖/報系資料照)回顧整起案件,劉姓保母姊妹在台北市文山區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將其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眼睛,使用行李帶綁附在椅腳邊,還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剴剴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之綑綁固定塞回水桶內。不只如此,剴剴還被罰長時間裸體罰站在陽台、屋內等角落,甚至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X掰」等言詞,心生害怕畏懼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另外還被推去撞牆,全身上下有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更可惡的是,劉姓保母重複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內容物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均未加熱),用來餵食剴剴,使得他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直到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但保母仍沒帶他就醫,而是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不顧。隔天凌晨0時許,劉姓保母察覺剴剴無意識,才打電話叫救護車,但到院前已不幸身亡。醫師觀察發現,剴剴身上有疑似非意外造成的傷害,懷疑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啟動兒虐通報,才揭露這起事件。《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北檢調閱陳姓女社工訪視SOP 出養過程有無疏失是重點
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8日起訴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的劉姓惡保母姊妹,負責本案的陳姓女社工則未一併起訴。據指出,由於陳姓女社工是否涉及過失殺人、偽造文書等罪,需先釐清她有無善盡訪視責任,相關資料還在調閱中,因此陳女的部分無法一併偵結。據了解,檢察官針對剴剴出養過程、陳姓女社工訪視SOP等程序、須深入了解是否符合法令,才能確認陳姓女社工有無涉及刑責,如檢方調查後,認定有刑責,可能還會牽涉到兒福聯盟的責任以及賠償問題,因此需要調查清楚。台北市劉姓保母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剴剴,稍有不順動輒打罵,致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終因營養不良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皆被羈押和起訴。由於兒福聯盟聲稱陳姓女社工曾訪視3次均未發現異狀,台北地檢署懷疑報告與實際情況有落差,將負責男童案的陳姓女社工列為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被告,警方將她上銬時還引發爭議,陳姓女社工罪責仍由北檢偵辦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剴剴之死/北檢詳列惡保母罪狀 塞水桶、頭撞牆、冬天赤裸⋯慘不忍睹
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8日起訴指出,劉姓惡保母姊妹領有保母證照,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劉姓幼童(剴剴),竟從202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以捆綁、塞水桶、赤裸躺地上、抓頭撞牆、一天只吃半紙杯泥狀食物等慘無人性方式凌虐致死。起訴書詳列劉姓保母惡行如下:兒福聯盟對剴剴死亡鞠躬致歉,也挽不回剴剴生命。(圖/方萬民攝)(一)凌虐妨害自由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臺北市文山區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劉童(剴剴)四肢、頭部,劉童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劉童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劉童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之劉童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童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之綑綁固定塞回水桶內。保母姐妹還長時間罰劉童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命劉童長時間裸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落、長時間罰站至睡著等方式,妨害劉童自由。還以腳踹、毆打劉童,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劉童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二)傷害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住所,見劉童走路慢,就從後面推劉童去撞牆,致劉童頭部撞及地面或牆壁。還以指甲刮劉童右頸部,害劉童受有脖子撕裂傷及全身(含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三)其他凌虐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凌虐劉童後,不但沒帶他就醫治療,還重複使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內容物為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均未加熱),用以餵食劉童。甚至不願幫劉童穿衣服,即讓劉童長期裸體(含冬天),而無任何衣物蔽體。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量約半個紙杯之冷凍泥狀絞碎物給劉童,致劉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劉童長期遭凌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但劉姓保母仍未立即將劉童送醫,僅將其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且未對劉童為任何照護。隔天凌晨0時許,劉姓保母發現劉童無意識,始囑其夫撥打119報請救護送醫。劉童送至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前,仍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北檢偵結剴剴案 惡保母姐妹起訴
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等案件,2024年4月18日偵查終結,北檢依《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等罪嫌提起公訴。由於本案屬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相關證據及具體求刑,檢察官將於審理程序中提出。至於陳姓女社工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北檢正另案偵辦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版柬埔寨」案團滅 奪3命「藍道4惡」下場曝光
台中檢警2023年破獲「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凌虐釀3死案,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與同夥洪俊杰、王昱傑、林晏齊,找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替其調查個資,甚至偽造法院假交保單給境外機房「黑吃黑」,被依法起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半年多,17日宣判,4人依偽造公文書、詐欺、私行拘禁等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至1年2個月。判決指出,「藍道」杜承哲在同夥(傅榆藺等人)落網後,他卻另起爐灶,由洪俊杰負責在台北文山區經營水房,洪再召募林晏齊加入詐團,並透過收購人頭帳戶與境外詐欺機房合作,持續以「投資詐騙」技倆行騙32人,詐得不法金額2233萬9316元。王昱傑、林晏齊則是驗車手,負責第一層帳戶轉至第二層帳戶,再由後端詐團成員將第二層帳戶贓款換成虛擬貨幣,最後洪俊杰從後端詐團對帳、取回虛擬貨幣,依照協議報酬比例打至境外機房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製作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期間,時任寧夏所長葉育忻收取藍道賄絡,包括現金200萬元、價值220萬元賓士車1輛及價值約109萬4044元之泰達幣33504顆,做為洩漏個資、打詐專案情資的對價,更製作不實「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供「藍道」等同夥向境外詐欺機房黑吃黑。然而,律師陳士綱利用身為主持律師地位,將偵查內容洩漏給藍道,讓其得以事先勾串本案共犯、證人及逃避檢警追緝,且在「台版柬埔寨案」2022年11月被檢警查獲後,火速成立建設公司籌備處,將詐團匯入其虛擬貨幣錢包內的鉅額詐騙款項,泰達幣247123.81顆,轉匯至該建設公司籌備處帳戶內而為洗錢犯罪牟取暴利。士林地院17日宣判,杜承哲依共犯私刑拘禁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有期徒刑1年2月;洪俊杰犯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此2罪名可易科罰金)、又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王昱傑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林晏齊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士林地院另表示,杜承哲、葉育忻、陳士綱等人涉違反貪汙、洗錢等罪,將另行審結。
男童遭毆打、壓頭嗆水、逼吃腐壞食物凌虐7年 無良安親班老闆今日發監坐牢
連鎖安親班女老闆林漢凌和2名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聯手,凌虐一名男童長達7年。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並指使劉、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點心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法院2024年2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林女今早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2名女老師先前均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年底,多名家長聯合控訴林漢凌所開設的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虐待。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她們故意會將男童頭部強壓進裝水的水桶他嗆水,還逼男童吃發霉點心、喝腐壞結塊牛奶,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誘導男童吃下,甚至在冬天逼男童脫光,用冷水沖灑他身體,還常要求男童去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限制他不准尿尿、喝水等,倘若男童犯錯,便會用「愛的小手」將他打至遍體鱗傷。男童母親雖發現兒子經常受傷,多次詢問負責人林女,但林女都會編理由搪塞過去,事後再變本加厲傷害男童,導致男童後來即使遭受虐待,也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男童9歲時拜託媽媽把他轉到其他安親班,虐待才告一段落。後來,男童看到媒體報導林女的補習班有其他幼童遭虐待,想到自己先前7年的遭遇,身心爆發異狀,父母帶男童就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才說出自己的悲慘遭遇。法院審理時,男童證稱林女跟2名女老師都曾抓住他的腳踝一直旋轉,甩到男童跟地面平行時,再突然放手把他扔出去,還因此摔斷男童左手大拇指。至於其他恐怖的凌虐方式,男童也都一一告訴法官。法庭上,2名女老師承認曾傷害男童,但林漢凌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是男童及離職後挾怨報復的其他老師編造不實指控。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姓、金姓女老師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僅林女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女表示願意賠償男童及父母20萬元,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破局,二審改判林女2年4月徒刑,林女不滿再提上訴,2024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執行通知書,17日上午林女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