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戰將」洩密還疑收黑錢 林明佐被控6重罪羈押禁見…刑事局開鍘停職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隊長任內,包庇博奕集團並洩密,甚至疑似收受不法黑錢,台中地院今(3日)裁定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的林明佐羈押禁見。刑事局證實已依法將林明佐停職。台中市刑大日前接獲情資,鎖定國內最大網路博奕網站集團,卻延宕多時未展開調查,台中地檢署懷疑警方相關人員有涉案嫌疑,其中三線二星、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隊隊長高升刑事局擔任警政監的林明佐,因疑似勾串博奕集團、包庇不法遭到調查。中檢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明佐住處,另副大隊長陳聖偉、科針隊長施明志以證人身份說明;經約談搜索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並共有6項罪行,且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員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確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收受物件。刑事局長周幼偉則證實,已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即刻將林明佐停職。林明佐畢業自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第60期,並有政大國際事務與策略研究所碩士學位。他獲台北市刑警大隊長賞識後,從刑事局調任台北市刑警大隊並任隊長,期間屢有功績,後來更被譽為「刑事戰將」,未料林明佐竟涉嫌洩密、疑似收黑錢,從英雄變階下囚。
第3度酒駕…富商撞死空少賠家屬千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
富商向詠強有2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死性不改,2022年11月酒後無照駕駛,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酒測值達每公升0.58毫克。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最後判刑6年8月。據了解,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下午先喝了半瓶紅酒,隨後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準備返回新店住處,晚上8點52分開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由於當時下雨視線昏暗,期間遇上新加坡籍美國聯空航空空少違規闖越馬路,當時車速已超過該路段的50公里限速,撞上該名空少,送醫宣告不治。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向詠強認罪並賠償家屬800萬簽下和解書,另外給付產險公司200萬元強制險求償,為此案已付出1000萬元,淡家屬仍透過代理人傳達希望他入監的立場。向詠強坦言,自己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但他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也盡最大的能力賠償,希望能盡量彌補往生者家屬的傷痛,還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日子,更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本來負債累累,現在又負債更多了。審判長宣判,向詠強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案發後留在現場且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62條減刑事由,且坦承犯行,並已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量刑後,判處6年8月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余天女婿淪詐騙車手遭逮 關看守所近3天沒人認出
資深藝人、前立委余天女婿陳鑒(Gary)驚爆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詐騙集團「收水房」角色,3日被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收押,據了解,陳鑒被羈押在北所孝三舍禁見房,飲食作息正常,亦配合所方管理,同房還有2名非同案共犯室友,而所方人員是直到新聞曝光後才知道他是余天的女婿,但選擇不公開新收編號。回顧此案,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與受害人合作在與詐騙集團交易的地點設下埋伏,成功逮捕了交易的車手,被捕的車手則供認了負責回收贓款的人和地點,警方也前往約定地點,意外抓到了陳鑒,並在他的身上起獲200多萬元的鉅款,立即將人依現行犯逮捕。陳鑒後被依涉犯刑法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詐欺取財罪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關押在台北看守所。而所方人員是直到新聞曝光後,才知道他是余天的女婿,但選擇不公開新收編號。此外,該醜聞曝光後,不少網友都覺得陳「鑒」好難唸,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資料顯示,「鑒」字注音為「ㄐㄧㄢˋ」,有明察、審察之意,或是借鏡、可以作為警戒或教訓的事,如今看來則十分諷刺。
醫開不實處方箋詐領史蒂諾斯 2年獲利2000萬!5人遭檢調約談
在北市經營診所的陳姓醫師涉嫌長期開具不實處方箋,詐領大量第四級管制藥品安眠藥史蒂諾斯,並轉賣牟利,2年不法獲利約新台幣2000萬元,涉犯毒品罪、醫師法、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台北地檢署2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診所及陳男等人住處,並約談陳男及診所員工5人到案。警調獲報,具有醫師資格的陳姓男子,在台北市經營診所,自2019年起至2021年,涉嫌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兒女,以及另位具有醫師資格的郭姓男子,開具不實處方箋,與某家藥局配合領取第四級管制藥品安眠藥史蒂諾斯(Stilnox),轉賣給民眾牟利。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醫師法》28條、《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移請檢警調查,警調查出,陳男等人每個月開具的不實處方箋數量約為數百張,2年來不法所得高達2000萬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可以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工地鬧事!中和工人不滿「手指遭夾」 竟「持槍恐嚇」遭警狠逮
新北市中和區49歲劉姓工人疑似因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夾傷30歲潘姓工人的手指,潘男一時不爽便於劉男起衝突,甚至聯絡28歲賴姓友人前來協助,沒想到血氣方剛的賴男一到場便直接掏出瓦斯BB槍於現場叫囂,其他工人見狀連忙上前拉開,隨後便各自逃之夭夭,警方獲報後火速於短短3小時內就將一行人狠逮歸案,全案後續也將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劉男疑似在進行工程時不慎夾傷潘男的手指,沒想到2人卻因此開始爆發糾紛,潘男一時氣憤便直接聯繫賴男,請他協助到場支援,決心想與夾傷他的劉男一較高下,拼輸贏。沒想到血氣方剛的賴男才剛到場,就直接掏出3把瓦斯BB槍,胡亂在現場肆意叫囂,甚至不斷威脅劉男,讓一旁的工人們傻爆眼,連忙上前試圖阻止其猖狂舉動,並急忙協助報警,賴男一行人遭阻後,便興致缺缺的悻悻然離去。警方獲報後,連忙循線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掌握賴男身分後,便火速在短短三小時內於賴男住處查獲瓦斯槍3把,並聯繫其他犯嫌到案說明,全案後續將依刑法妨害秩序、恐嚇公眾危安罪移請新北地檢偵辦。
北投皇池溫泉情侶裸泡被偷拍外流!偷拍狼還沒抓到 業者「宣布重大改變」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起爆發多起偷拍案,目前士林地檢署全力偵辦中,而案件曝光後,生意大受影響,對此,業者突然宣布,「5月1日至9月30日」取消24小時營業,針對業者作法,網友留言哀嚎「嗚嗚懷念24小時」,但也有人回「恐怖啊,現在這裡都不敢去了」。北投皇池溫泉御膳爆出多起偷拍案,影片源頭正是偷拍網站「創意私房」。(圖/翻攝自皇池溫泉御膳館臉書)業者在4月30日悄悄於臉書發布公告,5月1日至9月30日取消24小時營業制,「皇池一館」開放時間改為早上5點到凌晨12點;「皇池二館」為下午1點到晚上10點;「皇池三館」則是從早上7點開放到凌晨12點。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在底下紛紛留言,「影片事件後,身邊朋友都不敢再去,我也是」、「恐怖啊,現在這裡都不敢去了」、「很想泡湯,但是害怕在網路上發現自己泡湯的影片」。此外,也有網友詢問,「不知道隱私問題處理好了沒」,對於網友質疑,皇池也回應「謝謝關心,目前環境都有加強警戒,請安心泡湯」。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皇池溫泉御膳館」近期屢屢爆出偷拍事件,從3月爆出情侶「恩愛」被偷拍外流後,截至目前為止已有4男6女受害,至少17部影片遭瘋傳,更傳出還有12部不雅影片未曝光,而外流的源頭被指出就是有「台版N號房」之稱的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目前查獲至少3人涉嫌在網路上進行散布猥褻影像,但偷拍者仍未被抓到。士林地檢署婦幼專組偵辦後,發現「皇池偷拍案」影片來源是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其網站亦涉有侵害他人之隱私及性私密影像等情事,為深入查明,檢察官遂另行主動簽分偵辦,並指揮刑事警察局第九大隊協助積極調查中。《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皇池溫泉御膳館」將調整營業時間,取消24小時泡湯。(圖/翻攝自皇池溫泉御膳館臉書)
《無雙》電影翻版!美術繪畫專業偽造高仿真5百元假鈔 警察也驚嘆
近來發現金融機構截留多起高仿真的新臺幣500元偽鈔,疑似來源相同,該批偽鈔之安全特徵精心加工,仿真程度高,易使民眾混淆,為維護金融秩序,中央銀行發行局遂行文協請刑事警察局偵七大隊調查偵辧。專案小組查出,假鈔來自田姓男子,田男坦承為了幫朋友度過難關,所以自行研究繪製假鈔。台北地檢署調查後,1日依妨害國幣罪起訴田男。據了解,臺北地檢署知股檢察官於偵辦毒品案時,從查扣購毒贓款中發現500元偽鈔數張,亦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七大隊偵辦,經專案小組比對中央銀行發行局提供偽鈔序號與扣案之偽鈔序號發現相符,歷經數月鍥而不捨循線追查及行動蒐證,掌握田姓主嫌本身具有美術繪畫專長,藏匿於新北市三芝區製作偽鈔,並且曾經交付300餘張500元偽鈔給毒品犯嫌。案經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三隊)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於112年8月15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執行查緝,查獲田姓主嫌到案,現場並查扣印表機2台、曝光機1台、雷射雕刻機1台、裁切機1台、驗鈔機1台、網版印刷材料、各式油墨及偽鈔用紙一批、手機、電腦等證物,警詢後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及刑法偽造貨幣等罪嫌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並經法院裁定羈押。警方呼籲,目前查獲的358張偽鈔編號有BN396505YC、EK358311YC、GN320601WC、DL641614UC、HP496975YB、ER545876ZB、ER545816ZB、HS296834ZB、BP356827VC、FM818033WC、DQ931724YC等券號,田嫌疑似竄改鈔票號碼數字倒數第2碼來混淆,如:DQ9317?4YC、FM8180?3WC、BP3568?7VC、BN3965?5YC、HS2968?4ZB、ER5458?6ZB、DL6416?4UC、GN3206?1WC、EK3583?1YC,該批偽鈔幾可亂真,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小心辨識,如拿到假鈔,千萬不能默默花掉,應該儘速向警察報案或是交給銀行處裡。
明知原料含蘇丹紅…保欣負責人照常進口 偵訊辯「客戶不在意」遭起訴
蘇丹紅風暴延燒,新北市追查發現,「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慶士明知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含有工業色素「蘇丹3號」,卻仍販售給下游廠商,還稱「客戶不在意」,完全沒有悔意,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法起訴並建請從仲量刑。檢警調查,劉慶士在2023年10月間,以保欣公司名義向中國訂購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並於同年12月將3000公斤辣椒粉分裝120包,賣給下游廠商,結果送驗後發現含有蘇丹色素3號,因此通知保欣公司並退貨。然而,劉慶士得知此事後,在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仍繼續販售該批辣椒粉給下游業者,共賣出上萬公斤,後來蘇丹紅風暴擴大,業者才紛紛退貨。劉慶士在偵訊時辯稱,客戶不在意辣椒粉是否含有蘇丹色素3號,新北地檢署認為,從這可以看到毫無悔意,偵查終結後,依《刑法》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食品等罪嫌,起訴劉慶士與保欣公司,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衛生局4月初接獲優奇公司自主通報其生產的黑胡椒細粉(有效日期:2026.5.22)疑似檢出蘇丹色素,立刻啟動相關調查,同時追查優奇販售給新北市4家下游共27公斤,其中2家為食品販賣業、2家為個人自用,已退回成品3公斤,持續配合回收中。
高雄國小校長「校外浴廁偷拍未成年」 陳其邁:解聘永不錄用
高雄鳳山某國小張姓校長日前遭檢舉在校外浴廁內涉嫌偷拍,受害者為1女童及1成年人,檢警26日兵分多路,對其住所及校長辦公室進行搜索,隨後發現偷拍影像及相關事證,遭高雄地檢署聲押獲准。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也立即將其停職調查。高雄市長陳其邁則指出,教育局第一時間接獲通知以後,隨即在校園進行反針孔監測,所幸未發現任何異狀。高雄地檢署指出,該單位本月10日獲報轄內51歲張姓男子,疑涉有在浴廁內偷拍特定對象私密影像之情事,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黃嬿如指揮偵辦,並於4月26日至張男住居所及所任職某國小執行搜索,隨後查扣到相關偷拍事證,因此拘提張姓被告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以及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嫌重大,在偵查過程校長坦然承認,但有滅證之事實及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性,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也已收押。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嚴正譴責觸法行為,目前已立即撤換張姓校長,並由檢調單位羈押偵辦中,若校長經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或褫奪公權,教育局會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予以解聘。陳其邁則指出,案發處是在校外的一個某處所,不過教育局第一時間接獲通知後,隨即在檢察官的協同辦理下,在校園進行反針孔監測,所幸並沒有發現任何異狀,此外也同步在其他學校安排同樣檢查,來保護學童的安全。陳其邁強調,該名校長惡性重大,已逾越校長應該有的行為準則,所以立即給予解聘永不錄用,後續會先指派督學來代理校長,8月就會選任新的校長就任。至於被問及「市府會不會考慮公布這位校長的個資等訊息?」陳其邁則表示,因為牽涉到兒少保護對象的隱私問題,因此新聞、整個相關案情的公布要由檢察官作統一說明。
30歲員警約女護理師見2次面就性侵 他被依強制性交罪送辦
彰化縣一名黃姓警員涉嫌性侵一名女護理師,黃男涉嫌透過交友網站,約出這名女網友,兩人僅僅約出來見面兩次,男警就違反女網友意願,涉嫌在車上和家中強吻、撫摸女網友,最後甚至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女方覺得發展太快,但黃警認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被害人事後在Dcard發文抒發心情,黃男得知後,竟到她工作地點騷擾要求刪文。女護理師不甘被傷害具狀提告,警方受理偵辦後,已將黃警依強制性交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黃姓警員(右)2020年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圖/翻攝自彰化縣警局網站)從彰化縣警局網站可見,站在右方的黃姓警員2020年從田中分局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不過據《記者爆料網》指出,30歲的黃姓警員今年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擔任護理師的被害人,同月17日隨即約她在雲林縣虎尾鎮咖啡廳見面、聊天;3天後再約被害人於台中市見面,晚間用餐後在西區草悟道散步聊天,黃男對被害人做出摟肩、親吻等親密行為;被害人告知才第二次見面,覺得太快了,但黃男表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了」!黃員載被人到高鐵台中站搭車期間,甚至在車上對她強吻、抓揉胸部及意圖撫摸其下體,並把被害人載到自己位於彰化市的住處,違反她的意願,在房間對她性侵得逞,結束後,黃男開車載被害人前往高鐵雲林站搭車。據了解,被害人事後感到很害怕、無助,向友人透露此時還語氣發抖,友人要她趕快去報案,被害人並在Dcard 貼文提醒使用交友軟體要小心,沒想到黃男得知後竟到被害人工作地點,要求她刪文。被害女網友不甘受辱,檢具相關資料向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案,才讓這件爆光。據了解,黃姓警員為警察專科學校第31期畢業,當警察9年共待過5個分局,還曾當過分局偵查隊的偵查佐,長官給予評價是「個性散漫、工作能力欠佳,平時上班心不在焉,情緒起伏大,與同事相處差,經常於勤務中把玩手機,毫無警戒,幹部多次告誡仍未改善,經常於勤務中與外人通話」,去年4月調至彰化縣員林警分局交通分隊至今。針對這起警員涉嫌性侵女護理師案,彰化警方證實接獲報案,警方偵訊後,認為男警涉案程度重大,偵訊後將其以涉嫌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依法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高雄國小校長「校外浴廁偷拍」!不雅影像竟放辦公室
由於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日前遭檢舉在校外浴廁內涉嫌偷拍,受害者為1女童及1成年人,檢警26日也兵分多路,對其住所及校長辦公室進行搜索,隨後成功發現偷拍影像及相關事證,目前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也立即將其停職調查。高雄地檢署指出,該單位本月10日獲報轄內51歲張姓男子,疑涉有在浴廁內偷拍特定對象私密影像之情事,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黃嬿如指揮偵辦,並於4月26日至張男住居所及所任職某國小執行搜索,隨後查扣到相關偷拍事證,因此拘提張姓被告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以及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事實及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性,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7日經法院裁准。高雄地院也補充,因被告本件犯行之性質對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影響甚巨,就司法追訴之國家公益及社會安全法益與被告人身自由之權益加以權衡後,認為對被告執行羈押堪稱相當,符合憲法之比例原則及羈押相當性原則,而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故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故自27日起對被告執行羈押2月。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嚴正譴責觸法行為,目前已立即撤換張姓校長,並由檢調單位羈押偵辦中,若校長經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或褫奪公權,教育局會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予以解聘。此外,也會積極配合檢調偵辦,如確有不法情事,絕不寬貸。而教育局也按規定馬上派任督學先代理該校校長職務,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為第一優先,目前學校都維持正常教學及校務運作。
國中兒在商場展間馬桶大號…店家怒了 老爸:他才幾歲懂什麼
真令人傻眼!近日一位人夫表示,他帶國中兒子逛商場,逛到衛浴區展間,兒子直接在馬桶上廁所大號,店家要他買下來,人夫不解,「兒子才幾歲而已能懂什麼。」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帶國中的兒子去逛商場,逛到衛浴區展間的時候我兒子看到馬桶就去使用了,沒想到店家竟然要我負責買下來,請問你們有明確表示展示用馬桶不能使用嗎?兒子才幾歲而已能懂什麼?」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怎麼使用?小便了還是大便了?沒說清楚來這說有聽沒有懂」、「國中耶,還幾歲?一定是學你吼,身教啊身教」、「書讀到腦後,乾脆一點,重新投胎,有什麼父母教出什麼後輩」、「都國中了還不教他犯錯要負責,不然你是要等他犯刑法才要教嗎」。也有人說,「你都說是展區了。我問你,你家裡廁所會當成展區,讓人使用貴府馬桶嗎?看到馬桶就使用,那你看到路邊的水龍頭,是不是就要脫光沐浴一番呢?你教育真的思維與三觀,頗具創新。讓人不得不想要讚嘆!最後就是,你小孩千萬不要放出來害人就好」,也有人說是反串文,「不休息一下嗎,硬是要想梗來發,不累嗎。」
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酒駕遭扣牌!男自製壓克力車牌上路 遭警鷹眼識破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北投區大度路執行路檢勤務,攔停一輛機車,卻意外發現其事所騎的機車車牌怪怪的,仔細一敲果然發現原本應該是鐵製的車牌,竟發出塑膠的撞擊聲,當場戳破騎士騎乘偽造車牌上路一事。全案訊後除依《道交管理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罪將騎士送辦。初步了解,50多歲的黃姓騎士日前騎乘機車行經北投大度路時,卻被保大員警發現其所懸掛之車牌為壓克力材質,黃姓騎士將兩塊壓克力板中間夾上車牌紙張,以此作為車牌上路,乍看之下甚至看不出差別,直到員警伸手敲擊車牌,才發現黃男所懸掛之車牌根本就是假的。據了解,黃男約莫在2年前因酒駕被逮,因此機車車牌被扣,但黃男因工作上需要,仍須依靠機車代步,只好冒險掛上假車牌上路,只是仍遭警方識破,當場被依《道交條例》開罰3600元外,並依《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便成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另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汽機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基泰大直坍塌案偵結 北檢起訴建築師、基泰、福益員工等5人
基泰建設「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案,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29日偵結,本案經北檢2023年9月9日主動分案,並由江貞諭主任檢察官、黃聖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偵辦,經執行2次搜索、傳喚,認定被告涉及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嫌、不實勘驗、及損鄰事件偽造文書等罪嫌,將監造建築師王德生、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營造商福益營造工地主任張博翔、基泰規劃部專員姜若彥、及福益公司劉姓技師等人提起公訴。北檢指出,本案擔任工地主任之張博翔,及擔任監工人之邱丞鴻,枉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之要求,僅為求私利,對於基泰大直建案工程之進行,出現種種未按圖施作之情況,且為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枉顧監測系統所發出之警訊。因其2人違背建築術成規之行為,再加上劉、王兩人於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 使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終致發生本案房屋倒塌。北檢痛批被告等人疏失造成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之憾事,且邱丞鴻、 張博翔於偵查中又飾詞矯辯,推卸責任;王德生就其未據實踐行損鄰事件勘驗一情,亦含混其詞,均未坦承犯行,其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法院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之刑,以示警惕。另被告姜若彥及劉男雖涉犯偽造文書罪嫌,然2人事後均坦承犯行,故請量處適當之刑。基泰建設「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晚間因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總計影響197戶、367人,由於當地住戶因基泰動工造成大門扭曲、牆壁龜裂、漏水等諸多問題,早自半年多前就向北市府陳情,北市都發局2023年7月6日回覆「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本局不予列管」,引發議論。檢廉2023年9月12日向基泰建設調閱起造及監測資料等建案資料,懷疑建案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與福益營造工地主任張博翔,自2023年4月起至9月初多次未至工地實地勘察,明知工地已有下陷情形,且鄰屋發生龜裂、漏水,卻在文件上勾選「鄰損與施工無關」。另王、邱2人明知工地監測數據超過警戒值已達停工標準,卻變造不實資料讓監測數據,在形式上未超過警戒值,矇混北市府繼續施工,涉嫌《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