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前科犯成本價轉賣「二級毒品」 落網遭判「10年4個月徒刑」
毒品前科犯戴姓男子於2022年7月16日晚間,在新竹市轉賣2公克市價5000元的安非他命給孫姓友人,但戴男實際收到款項不足市價並無賺取價差,主張未構成販毒行為,新竹地院合議庭依認定,凡客觀有償轉讓毒品行為,無論是否獲利都構成販毒行為,最終判戴男被判處10年4月徒刑。判決指出,戴男以5000元販賣安非他命給孫男,當場收取3000元,同天晚上再收取孫男於網銀轉帳的餘款1185元,警方逮獲戴男後,戴男狡辯自己是基於朋友情誼,賠錢以成本價轉售給孫男,頂多算是幫助孫男施用,矢口否認販毒行為。法院說明,根據最高法院判例見解,表示毒品雖是另外向上游毒販取得,但調貨行為仍然屬於販毒行為,不論是否獲利,都已構成販毒,因此戴男說詞並不能採信,法官指出戴男與孫男確實有毒品交易行為,法官表示,戴男販賣第二級毒品牟利助長毒品蔓延,無視政府制定法律杜絕毒品禁令,間接危害社會治安,法官最終依販賣二級毒品,沒收戴男此次販毒所得共4185元,並判處戴男10年4月徒刑。《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陳沂現身喊「恭喜雞排妹前科確定」 不怕對方繼續提告「勿濫用司法資源」
陳沂今(22日)錄影《百變智多星》,提到3年前和雞排妹鄭家純在直播時大戰,對方以「色卡密碼」公布陳沂手機號碼遭陳沂提告,雞排妹被以違反《個資法》起訴,今最高法院判雞排妹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陳沂表示自己第一時間得消息,就先恭喜雞排妹前科確定,並立即發文,「因為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想要跟我一起,歡慶這個歷史性的時刻」。陳沂對於雞排妹將再提出新證據、另外提告一事,感到不以為意,並說:「希望雞排妹不要再濫用社會資源,我們的司法資源非常少,就是因為有這樣濫訴的朋友。」陳沂對於雞排妹將再提出新證據、另外提告一事,感到不以為意。(圖/許方正攝)陳沂直言:「我們的司法資源非常的少,檢察官、法官都很辛苦,就是因為有這樣子濫訴的朋友,才會導致很多真正需要司法資源的人,沒辦法用到這些資源。」至於28日將會宣判求償100萬元的民事部分,陳沂說:「我們絕對確定一定會贏,只是金額賠償的多寡而已,我想比起民事的賠償部分,我們更開心雞排妹現在是個前科犯。」還直接喊話雞排妹可改名「前科太太」,還建議對方可用此稱號開設開YT,影片開頭就可說:「嗨!你今天過得好嗎?我是前科太太。」雞排妹2021年與陳沂在深夜直播大戰,雞排妹因公布陳沂手機號碼遭到對方以違反《個資法》起訴,最高法院一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4月,今二審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台南連鎖賣場見「洗髮精大盜」出沒 轉手獲利百萬警搜出百瓶贓物
台南市一家連鎖賣場在日前遭不肖人士行竊,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案是由一名43歲的鄭姓男子所犯,其長期至賣場遊蕩並藉機竊走大量洗髮用品,隨後再把商品放到網路平台上販售,並以此手法獲利達250萬元,而警方已在昨(2)日將鄭男逮捕到案,同時當場搜出多達343樣的各式洗髮用品,訊後也將犯嫌依法移送偵辦。台南市警一分局指出,東門派出所係於1月29日時接獲轄區連鎖賣場報案,指稱店員在進行貨物盤點時,驚覺洗髮精以及香氛豆等商品的數量嚴重短缺,懷疑是遭不肖人士鎖定行竊,遂連忙報警處理;而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由陳宗鑫所長指揮員警追查與蒐證。警方表示,經過多日的調查後,發現一名43歲的鄭姓男子涉有重嫌,便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昨(2)日前往犯嫌位於白河區的住處查緝,當場將鄭男逮捕到案,並查獲大批洗髮精、潤髮乳、香氛豆等商品多達343件,初估市價約有9萬5592元,全案在訊後依竊盜罪嫌將鄭姓犯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經查,鄭男本已是一名竊盜前科犯,其犯案範圍其實相當廣闊且時間不短,對於作案手法甚是熟稔,透過路線絕不經過櫃檯的方法,達到在光天化日之下取走貨架上商品卻無人知曉的目的,因此警方也仍正全力追查是否有其他商家遭害。據悉,鄭男在行竊得手各式商品後,便會拿到知名購物平台「蝦皮」上販售,藉此種無本生意型態在2個月內營業額就有40萬,警方一查金流後更發現前後已進帳多達250萬元,也讓警方直呼難怪鄭嫌會從偷1至2件商品到越偷越多,原來是胃口已被養大,同時也要藉此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碰法網。
遭超哥痛毆首發聲揭始末 Toyz「回應6爭議」嗆:沒有文化的流氓
網紅Toyz本月20日批評超哥的日本料理店「醋飯超難吃」,遭到對方痛毆一頓,導致頭破血流,事後提告傷害、殺人未遂等罪。事隔2天,他首度在臉書發聲,還原事件始末,狠嗆超哥的行為顯示,始終是個沒有文化的流氓、溫室長大的阿斗,放話若時間再到回一次,「你的醋飯夠難吃」。Toyz今(22日)在臉書做出事件完整說明,提到當天晚上7點53分入坐,已經過了入場時間,詢問可否內用,店員表示可以,即使他堅持自己付款,店家仍不斷招待,用餐過程中發表的言論,好的部分像是「魚肉好吃沒有腥味、蝦子不錯、湯好喝、茶碗蒸還可以、來這邊可以點湯&生魚片&茶碗蒸」,爛的部分是「醋飯0分、貝類有沙、廉價海膽本來就很難好吃、鰻魚梅納反應不夠、蟹肉不新鮮」。到了8點42分,超哥和眾多友人抵達,對方希望他講評食物,他便如實回答:「魚肉新鮮好吃,醋飯濕爛,零分,超難吃」,希望他自己也去裝一碗試試,結果超哥開始跳針、起情緒,到了9點3分衝突爆發,現場氣氛降至冰點,為了避免影響餐廳其他客人用餐,而且現場有小朋友,於是提早離開。沒想到,抵達門外和超哥道別後,超哥情緒失控,和幾名友人開始對他圍毆間,時間將近10分鐘,過程中充斥各種威脅話語,包括我要把你殺了、打死他、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從今以後你就是死路一條等,直到警方抵達還補了幾腳,他全程沒有還手,只有採取護頭動作。Toyz列出6點解釋:1.關於過程首先從到店用餐開始說吧,我能夠理解"超"可能不會歡迎我來用餐,所以在進店時就已經先問過店內人員是否可以內用,店長同意後才入內,另外店長也告知"老闆",店長示意老闆一定要招待我,拒絕讓我付款,過程有褒有貶,雖有個人恩怨,但全程乃真實個人評論。直到"超"帶同友人抵達現場,當然我這位不速之客亦無理拒絕他這位不速之客入內打擾用餐,對話從"超"要求我"評一下",我給出了直白的回應後開始火藥味直線上升,對話斷斷續續的持續了十幾分鐘,直到我也不想跟"超"對話後提出離開,對方更多的友人抵達門口時,我內心認為終究需要跟"超"道別或結束話題,最終在對話過程中"超"情緒失控就有了後續大家所看到的畫面,那也只是過程的一小部分,過程中有使用硬物,幾乎全程往頭部攻擊。2. 關於心態重點回應網友們的幾個問題2.1 為什麼要去"超"的店自媒體本就為了流量出發,有人可能認為我是惡意抹黑,但偏偏我內心並沒有這個想法也沒這麼做,公眾人物及店家本就可受公評。2.2 為什麼帶小孩子去小孩子安安是一位幾乎每次巡店都會到場的小粉絲,喜歡跟我互動,帶她來一方面想回饋她們母女,免得每次都要北上南下的來找我,同時也可以避免餐點真的難以下嚥時,可以把直播內容轉換到跟小孩子互動。2.3 都當著面了不能客氣點嗎?我當下以為"超"是真的想知道他的餐點那裡出問題也告訴我他們接受所有的評論,才這麼直白,是我太笨沒想到他根本沒想聽這些。2.4 去之前有沒有想過被打沒有,如果有,壓根不可能帶小孩子,何不多帶幾個拳擊朋友?2.5 為什麼不還手?小孩在場、人太多、還手搞不好其他人也擦槍走火。3. 關於法律首先我認為我沒有任何資格談論法律面的事情,只知道律師提告了「莎」人未遂、組織犯罪以及傷害。我只想說我作為「獨」品的負面教材,自己以身試法讓大眾知道了觸犯「獨」品條例的後果。至於"超"也同時用自身作為暴力的負面教材,以身試法讓大家放大檢視觸犯暴力刑法的後果,至於結果會是怎麼樣我不得而知。4. 關於身體狀況傷勢及診斷證明如附圖頭部:腦震盪、挫傷及撕裂傷、縫十一針臉部、雙側手部、右側小腿、胸部、腹壁、背部挫傷及擦傷5. 關於超派黑道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文化的黑道,不過"超"這次的行為告訴大家,始終是個沒有文化的流氓、溫室長大的阿斗、滿口仁義道德的偽君子、一個毫無情商智商的富二代,仗著有權有勢有錢想打就打,畢竟醫護人員跟警衛都敢動手了,也許是家庭背景給了他的底氣,也許是現場的小弟讓他掛不住面子,他自己內心才會知道了。6. 關於美食公道伯美食公道伯本就只是一個節目名稱,有人說我公道有人說我不公道同樣可受公評,這節目也停拍很久了,後續只有拍自媒體開的餐廳。原因如下:6.1 不想拍到平價的餐廳有種硬挑感6.2 高價的餐廳也拍得77886.3 說好吃被說是業配,不好吃說我公審,吃力不討好6.4 自媒體至少有管道可以為自己發聲最後Toyz總結,有人覺得他嘴賤,被打到頭破血流剛好,反酸:「同理可證,館長被開槍剛好,Me too事件的女性被性騷擾剛好」,認為按照超哥的邏輯,和他意見分歧的人,施用暴力即可,還用對方的語錄回嗆:「時間如果再倒回一次,你的醋飯夠難吃」。Toyz表示,作為一個前科犯,他也沒什麼資格說教,希望大家以後在給予餐廳Google評論時要三思,以免遭遇血光之災,也提醒以後接觸超哥以及其家族相關產業時,盡可能不要提出負面評價,「畢竟再來一次他還是會打」,後續他會將當天完整影片全數放到YouTube供查證,同時也因占用媒體資源和時間道歉,「最後,對不起安安,對不起」。
李善均疑染毒輕生 韓警嗆不同情酸媒體才是兇手
南韓影帝李善均今年10月深陷染毒疑雲,豈料27日被發現在座車內輕生身亡,如今引發李善均生前為涉毒案接受警方調查時,到底有沒有收到公平待遇也成了焦點,南韓警方被質疑辦案時犯下「兩大致命疏失」,包括將案情洩漏給特定媒體,此外,有媒體爆料,其實李善均早就抱怨警方似乎更偏袒八大女幹部的說法,甚至調查人員明知勒索的兩名女性之間的對話曾遭變造,卻仍相當不以為意。不過,一名警察卻匿名發文,表示不會同情李善均的死亡。曾勒索李善均5千萬元韓幣的A女現身仁川地方法院。(圖/翻攝自SPORTS TODAY)南韓電視台MBC報導,李善均生前曾向警方遞交意見書,其中就提到李善均曾表示調查人員似乎更偏向八大女幹部的證詞,「調查人員多次對外提供A女(八大女幹部)的證詞,而且好幾次提到她的時候,都不帶姓氏、只叫名字兩個字,感覺在偏袒她,這讓我很擔心」。李善均生前曾被兩名女性,包含上述的八大女幹部以及一名29歲女性,勒索了共3.5億元韓幣,約907萬元新台幣,調查人員也向李善均詢問這兩人之間往來的訊息內容,雖然李善均表示,「內容已經被變造過,我不知道來龍去脈,也無法相信」,未料調查人員竟回應,「我知道啊,但女幹部的證詞看起來很可信」。另外,南韓警察廳一名職員27日透過職場網路論壇Blind的匿名身分發文,標題強調「我不會同情李善均的死」,回應外界將李善均的死推給警方執法過當說法表達不滿,該名員警表示,「難道你們就行得正、坐得直嗎?警方只是依照毒品前科犯、聲色場所女室長A某(金某)具有可信度的供詞,要求嫌疑人李善均接受傳喚進行調查。根據供詞和證據,(將嫌疑人)視為調查對象、立案展開調查,並非只是針對李善均等名人,無論嫌疑人是誰,警方都會這麼做」。該名警察強調,「以國家的角度來看,如今在這個時間點宣布全面與毒品展開戰爭,光是涉及『毒』一個字就有可能被視為調查對象、嚴正應對!這哪有只限於李善均」?針對外界質疑警方是否當初將案情洩漏給特定媒體的部分,該名警察解釋,光是警方內部調查內容被外洩,就有可能被各方施壓,因此「就算想要外洩內情,也沒辦法外洩」。對於外界不滿警方「未審先判」,將李善均定義為吸毒犯,該名警察也不滿外界將一切過錯推給警方,認為媒體報導與大眾過於激烈的好奇心才是將李善均推向死亡的元兇。該名警察還質疑,「在李善均『設有染毒嫌疑』的狀態下,定調李善均『吸毒了』的,到底是警方?還是媒體?亦或是你們這些人?比任何人都想知道真相的,不就你們這些人嗎」。這名警察最後在文末也表示,無論是警方或是媒體,在促成李善均輕生身亡的事件上無法迴避應該擔負的責任,「我也認為,李善均真的很可憐,不應該為了這種事犧牲性命。但是,如果行得正、坐得直,就應該要忍耐到最後一刻。希望故人一路好走,不過我並不會同情」。根據報導,由於加入該論壇必須透過公司內的電子郵件確認身分,因此推估該名發文者為現職警察。CTWANT提醒您:輕生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生命線請撥1995;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張老師專線:1980
推動《動保法》修訂 許淑華:毛孩是應珍惜的家人
立委參選人、台北市議員許淑華22日表示,最近又發生令人痛心的虐貓事件,她從7年前就開始參與推動《動保法》修訂,今年又提出改革方案,要求提高虐殺動物的刑責、賦與動保機關權限、設立動保前科搜索平台;她也宣示,未來會推動官方通報窗口,除方便民眾檢舉,同時要確保審核機制與人力,在拯救毛小孩的生命時,也避免浮濫檢舉。許淑華指出,日前一位趙姓毒品犯利用毒品控制女友,並唆使女友去領養浪貓,隨後將浪貓虐待致死,還嫁禍給女友。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她會持續關切此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但事件發生後,她除了難過,更思考能多做些什麼?她說,七年前「大橘子事件」後,她參與了後續《動保法》的修訂,提高了相關罰則;今年四月的「茶茶事件」後,她進一步提出了三點改革方針。許淑華表示,第一點,再度提高虐待殺害動物的刑責。依目前《動保法》第25條規定:針對虐待、殺害動物等行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她認為這樣的罰則不足以嚇阻犯罪,因為目前最重本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能易科罰金,等於讓虐待動物的惡徒有機會能用錢來逃避牢獄懲罰,繼續在社會上為非作歹。許淑華認為,應該調高相應刑責,將虐待動物致死亡、傷殘等罪行,最重本刑調高為五年以上,最輕本刑提高為一年以上,斷絕易科罰金的機會,防止犯人有機會用錢來規避牢獄處罰;並配合強制沒收毛孩、交由主管機關安置救護等配套措施,確保毛孩後續的生活。「第二點,賦予動保機關即時救援受虐動物的權限。」許淑華認為,過去動保機關礙於權限,想救援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未來她將努力推動制度性改革:動保處在收到虐殺通報案件後,必須於第一時間橫向將資訊轉達給警察局及社會局,比照家暴事件辦理,也授權警方有權前往通報位置進行緊急處置,扣留虐殺嫌疑人進行後續偵辦;同時也要商議提高動保機關的行政權限與研議增補警方人力,避免行政機關與警方人力不足的問題。許淑華提出第三點,針對虐待傷害動物前科犯,應將透過建立動保前科檢索平台,減少其再犯的管道。未來她將推動:針對曾虐殺、傷害動物判決有罪的前科犯,建立動保前科犯檢索平台。無論是官方合法的領養管道,或是合法購買的場所、施打晶片的動物醫院等,都應該能即時確認對方是否為虐殺動物的前科犯,若發現是,就必須依法先行終止領養或購買等程序,並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同時,也要建立官方通報窗口,方便民眾檢舉,但同時要確保審核機制與人力,避免浮濫檢舉,傷及一般民眾權益。「這些年,無論是大橘子事件或是茶茶事件,我們雖然一再的強化制度,但虐殺事件仍不時發生。」許淑華說,她沉痛的思考:是不是我們往往低估了極端人士的惡行,因而在制度面往往不夠完善?如果我們做得更完善一點,是不是就能多挽救一些毛孩的生命?因此,經過她這十多年來在動保領域奔波、努力後,彙整想法,提出了三點改革方針。許淑華說,「家人何其珍貴?毛孩更是我們應當珍惜的家人。」她表示,希望我們能一起努力,讓毛孩有更安全的生活環境,他們帶給我們快樂與溫暖,我們也回饋他們一個充滿愛的台灣。
「無卡分期」詐騙多名大學生 嫌犯竟有「國小籃球營」陽光教練
中部出現上百位大學生遭到歹徒「無卡分期」詐騙,不只沒有收到物品,甚至還要繳分期的金額,如今發現當中一名嫌犯竟然還是國小籃球營隊的陽光主辦人,也兼職當教練,但他過去就有詐騙前科,這也讓家長質疑,為何前科犯可以擔任國小的籃球教練。中部國小籃球教練竟是詐騙嫌疑犯之一,甚至還早有前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三立新聞》報導,「無卡分期」詐騙多名大學生的嫌犯之一,被找出有一名周姓國小籃球教練,他主辦籃球營隊也教小朋友籃球,但如今爆出是詐欺嫌疑犯之一,就有家長受訪透露早就覺得他很怪。周姓教練主辦小朋友籃球課後營,但卻被發現不只有詐騙前科,還是這次無卡分期嫌犯之一,這也讓家長質疑為何詐欺慣犯可以擔任國小的籃球教練。有家長就表示「上了幾次他的假日籃球營就發現怪怪的,因為他(周教練)只出現一兩次,上課品質不好,還會跟家長問說要不要投資。」另外有家長表示,這名教練的籃球營曾聲稱學校球場無法租借,因此營隊取消需要退費,但卻又用各種話術來拖延退費時間,讓他覺得有異,因此有向校方反應。中部有多所國小都曾租借場地給他,台中教育局主任秘書郭明洲就表示,「督促學校在遴選社團以及營隊的指導老師的時候,到系統去查詢,確認無不得進用的情形。」,也已緊急通知各國中小終止社團營隊課程,另外因涉犯無卡分期詐欺案,警方證實周姓教練11月2日已遭收押。
毒犯自投羅網!遇警熱情打招呼 竟又藏毒當場被捕直呼「好尷尬」
高雄三民區28歲許姓男子,前日深夜在建國二路一家超商前,正好撞見熟識的員警執勤巡邏,便熱情的上前打招呼,因許男曾因毒品被該楊姓員警逮捕,楊警見他便關心有無再吸毒,許男連忙否認並提供包包供檢視,未料陽警竟於包內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人贓俱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三民一分局長明街派出所楊警於29日深夜11點,至建國二路巡邏時,遇見有毒品前科犯的許男手舞足蹈上前打招呼,過程中許男向楊警表示已找到工作且沒再吸毒了,竟還主動提供包讓楊警查看。當楊警從包中拿出「蠟筆小新」紙筒時,許男臉色突然大變,且直呼「這不是我的」,此舉讓警方起疑心,仔細檢查後內容物竟是毒品吸食器,而後又於包內藥罐中搜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許男慌忙否認都不是他的,但仍遭楊警當場逮捕到案,許男也直喊「好尷尬」。警方依許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逮捕,詢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楊警表示,第一次逮捕許男時,還購買食物給他,因他身無分文沒錢買,許男當下也保證會好好工作後歸還恩情,未料如經再次相遇竟是同樣原因,對此表示相當無奈。警方呼籲,施用毒品只會使人沉淪其中無法自拔,吸食毒品更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切勿因好奇而施用毒品,以免悔恨終身。
詐進校園2/大學生「乾淨好審核」!無卡分期騙術再起 破解方法曝光
去年一名男大生洗腦同學無卡分期買哀鳳手機,再交由他變賣,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千元,當時登上新聞版面引發熱議,近來無卡分期詐騙又出現還大舉入侵校園。受害學生A男(化名)指控詐欺前科犯林男勾結手機行設局,以投資哀鳳手機和電腦誘騙學生簽下無卡分期契約,結果非但沒拿到手機和電腦還背了一身債,除了逢甲還有嶺東、靜宜等學校也傳出有學生受害,目前警方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中。逢甲大學生出面控訴,詐騙主嫌林男勾結特定手機行,將黑手伸進逢甲大學進行「無卡分期」老鼠會詐騙,以「簽約立刻拿5千佣金、不用支付分期款,賣掉手機電腦後還有分潤」為話術騙學生,之後林男再丟出「揪下線」誘餌,介紹費1人3000元,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近600個學生「入坑」遭騙。其實,無卡分期詐騙去年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一名翁姓男大生以「一起賺錢」話術洗腦同學,申辦無卡分期買iPhone手機,再將手機交由他轉售,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000元佣金,他聲稱會幫忙繳分期款,但只繳兩三期就搞消失,被害人被資融公司催繳方知受騙,該起無卡分期詐騙案受害人數約80人,財損近600萬元。受害學生們已通報學校且組自救會串聯,但願意站出來的只有少數,警方已組專案小組偵辦中。(圖/本刊攝影組)本刊調查,銀行發放信用卡通常以「還款能力」及「其他銀行授信額度」做為評等關鍵,像是學生、主婦、自由接案者等有穩定還款能力的族群,卻常因沒有穩定收入證明無法申辦信用卡,因此「無卡分期」應運而生。無卡分期概念類似過去的「賒銷」,買方先把貨物帶走,並按照買賣雙方的同意,定期支付分期的款項。 無卡分期非現金借貸也非信用卡分期,在還款結束前,商品的所有權仍在賣家手上,若消費者未能及時還款並存在消費糾紛,業者可能要求消費者支付一定利息並收取一定比率的違約金。另外,無卡分期所融資的對象是第三方融資公司,不受金管會管轄與保障,若有糾紛只能求助警方或是消保會。至於該如何破解不肖業者話術?只要看到以下說法,就是詐騙無誤,例如「會幫忙代繳每月分期款」,實則藉名購買商品;「未滿20歲不會通知家長」,但依法規定未滿20歲非成年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免責條款,不需繳納無卡分期費用」,但其實此舉不具法律效力,民眾簽訂契約仍須注意內容。被學生指控是詐騙主嫌的林男低調回應表示,一切都在司法程序中,至於他與手機行的關係等問題則不願加以說明。
男大生高鐵撩妹撩到陌生婦人 她提告法院判關他5個月
近年撩妹影片受到歡迎,就連總統蔡英文都曾被網紅波特王狂撩,但就有一名男大生有樣學樣,拍起隨機搭訕路人的短影音上傳到抖音,卻在搭上一名高鐵婦人後吃到鐵板,他問對方「喜歡靠窗還是靠走道?」,並在對方回答前表示「我喜歡靠著妳」,並緊靠婦人將這段影片放上網路,結果遭到該名婦人提告,一度不認罪認為並沒有性騷擾對方,如今台北地院認為他違反個資法判處要關5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讓他還沒畢業就成為前科犯。搭乘高鐵的婦人遭男大生性騷,最終提告並向世新大學申訴,如今影片被下架還要關五個月並罰一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提供)就讀世新大學傳播科系的一名黃姓男大生,靠著拍隨機搭訕影片,在社群網站上有高觀看人數,享受當網紅的感覺,但卻在一次高鐵搭訕婦人影片後被對方提告,他在高鐵上向一名柯姓婦人問「喜歡靠窗還是靠走道?」,婦人還沒反應過來,他就回「我喜歡靠著妳」,讓這名婦人相當傻眼,同日晚間黃男將畫面配上性交配音,並放上IG、抖音等社群平台,還自豪提供給媒體報導。這讓這名婦人的親友與同事看見後,向她詢問讓她氣炸,先向世新大學申訴並報警提告,世新大學召開性評會認為男大生性騷擾成立,要求男大生將這段高鐵影片下架。而黃姓男子做筆錄時不認錯,認為自己只是幽默影片,並非真的性騷。這讓檢方認為其態度惡劣,並以違反個資法起訴,請求法官予以重懲。法官認為對方是初犯,犯後態度也良好,應酌減其刑,不過認為對方就讀相關傳播科系,並屬於影音創作者,能在尊重他人資訊自決權、隱私權及名譽之前提下,兼顧幽默趣味之年輕創作者亦有不少,並無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之特殊事由。最後黃男在審理時認罪,但賠償金額與婦人未能達成共識,無法獲取其原諒,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宋雲飛是詐欺慣犯+慣老闆? 民眾黨回應了
有網友在匿名論壇Dcard指控民眾黨組織部主任宋雲飛是慣老闆,甚至還是詐欺前科犯,今(7)日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回應,司法上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目前黨內並無解任的想法。外界傳出宋雲飛先前是柯黑,如今卻是民眾黨組織部主任,還有可能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表示,從黑轉粉並非唯一例子,這是一個誤解、接受到認同的過程,而柯文哲也不會在意他過去的言論,重點是現在態度,面臨選戰有沒有認真做事才是重要的。對於網友指控宋雲飛有詐欺前科,李頂立回應,民眾黨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很單純,司法上怎麼樣就是怎麼樣,至於慣老闆部份,現在民眾黨老闆就是柯文哲,而宋雲飛則是組織部主任。面對外界輿論,黨部是否考慮解任?李頂立也說,在人事上的遴選和聘用都有一定程序,目前黨內沒有這樣的考量。論壇上網友爆料指出,原本不希望傷到民眾黨的形象,所以一直都是走體制內的管道投訴宋雲飛,沒想到宋雲飛卻高升組織部主任,所以決定在網路上全盤揭發他過去的惡行惡狀,包含「學歷欄寫輔大歷史系畢業但受訪報導寫的卻是大學被退學轉而經商」、「幫員工保勞保時以多報少意圖省下雇主提撥額,被法院判詐欺得利罪」、「調解判賠之後反告員工」、「經營巨城奇幻島探索樂園,遊具檢驗不合格導致父母和小孩受傷,新竹市政府要求提報檢驗文件,卻未限期改善,被市政府裁罰」等。
「百元隨便摸」未成年少女日賺3700元 前科犯老闆被判5年
謊稱大學生「泰國小姐」100元隨便摸,台北市西門店的「33卡拉OK」在疫情期間找了年僅13歲至17歲的4名未成年少女坐檯,鼓勵客人摸奶、任意喇舌給小費,更有少女一天就賺了3700元。而台北地檢署根據《兒少性剝削房利條例》,將老闆駱男和介紹少女應徵的經紀人邱男起訴。駱男原本在西門店開設主打泰國小姐100元隨便摸的卡拉OK,但因疫情肆虐,政府下令停業有陪侍行為的特殊行業,他為了招攬生意,便透過關係或經紀人,雇用未成年少女陪酒、伴唱。警方接獲檢舉上門查緝,便發現店內有4名未成年少女,甚至其中2名少女在與男客恣意接吻、摸屁股,將駱男移送法辦後,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庭審時,駱男矢口否認雇用女陪侍一說,更稱店面只是一般KTV,和客人玩鬧的2名少女是客人自己帶來的,而另外2名是由經紀人介紹,也並不知情少女未成年,他還表示,他沒有支付薪水,也沒有告訴少女賺小費這件事。不過4名未成年少女均作證說,駱男會在有客人訂包廂時聯繫她們並支付車資,且少女們在上班時便告知了真實年齡,駱男仍交代要謊報,甚至提醒遇到警察臨檢要從後門出去。對此,法官認定駱男鼓勵未成年少女接受猥褻行為,且犯後無悔悟之心,再考量到他10年前就曾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5年2個月,另有其他前科,判決他應執行5年,併科罰金8萬元。而在法院審理期間,警方又從當時查扣的資料中發現仍有2名未成年少女,更從1名少女口中追查出經紀人邱男,因此再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駱男、邱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