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惡保母姊妹起訴後都押了 囚車直送看守所
臺北地檢署偵辦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案件,2024年4月18日偵查終結,北檢對在押的兩姊妹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接審後,裁定劉姓保母姊妹繼續羈押禁見。北檢認定劉姓保母姊妹觸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等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台北地院立即公開抽籤分案,依抽籤的結果,承審的受命法官為配屬刑13庭「瑞股」洪甯雅法官。強制處分的部分為刑14庭「博股」蕭淳尹法官。由於本案屬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相關證據及具體求刑,檢察官將於審理程序中提出。至於陳姓女社工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北檢正另案偵辦中。
剴剴之死/誰承審惡保母姊妹? 北院刑13庭洪甯雅是受命法官
台北地檢署起訴虐死1歲幼童剴剴的劉姓惡保母姊妹,台北地院於同日2024年4月18日公開抽籤,抽籤結果:受命法官是洪甯雅,強制處分的部分為蕭淳尹法官。北院表示,經分案庭長主持抽籤,結果承審的受命法官為配屬刑13庭「瑞股」洪甯雅法官。強制處分的部分為刑14庭「博股」蕭淳尹法官。台北市劉姓保母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剴剴,稍有不順動輒打罵,致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終因營養不良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皆被羈押和起訴。負責本案的陳姓女社工則未一併起訴,據了解,由於陳姓女社工是否涉及過失殺人、偽造文書等罪,需要釐清有無善盡訪視責任,相關資料還在調閱中,因此陳女無法一併偵結。
SBL假球案柯旻豪求交保 當庭爆料爆2球員「聯手台啤操控比賽」
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15人遭踢爆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柯旻豪是唯一遭羈押球員。16日士林地院開庭,柯僅認下注簽賭,否認打假球,為求交保還加碼爆料吳季穎、翁嘉鴻2人「聯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為什麼只有他遭羈押,受命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交保,之後讓柯還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柯旻豪向法官陳述,自己沒打假球,強調吳季穎先前供述是對他的污衊,他解釋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4月23日賽事「真的沒操控比賽」,自己在場上努力打球得分,連教練也誇他是戰術執行最成功的;至於吳曾匯10萬至其戶頭,是因為吳提款卡壞掉,所以到便利商店時,他才領10萬,其中2萬是吳欠的、1萬吳給分紅,至於7萬就還吳。辯護律師當庭聲請傳喚其他涉案球員吳季穎、周暐辰、陳品銓、顏聞佐、黃鉉閔、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吳祐任、邱忠博、李其恩等人,同時請法院函詢裕隆公司與柯簽訂的聘任合約。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傳喚。因羈押期屆滿,法官開延押庭訊問柯,案發後有無與周暐辰、黃鉉閔討論過。柯表示只記得周有問要不要刪掉手機內與吳季穎的賭博聊天,但他沒有給意見,周隨即自行刪除聊天紀錄。法官再問柯本人是否刪除手機聊天紀錄,柯則辯稱自己的iPhone 8機型老舊,記憶體不足,所以本來就有刪除訊息的習慣,且與吳季穎聊天都是用WhatsApp,而刪除的紀錄也被數位鑑識還原,強調不是涉打假球後才刪除對話。柯向法官表示願拿50萬具保,表示5個月來已知道不能再觸碰法律,願接受任何限制,但真的想回家,想家人、老婆,也保證絕對不會串供、接觸其他被告,否則願意被重判。柯辯護律師說,幾次開庭,柯與其他被告供述一致,大家都沒操縱比賽,也沒有跟其他共同正犯勾串之必要,被告也承認簽賭,但簽賭與操控比賽是兩件事,相關證據在偵查中保全完備,案情明朗,交保對司法權不會構成妨礙,認為無繼續羈押之必要。邱獻民檢察官表示,在訊問時,周暐宸連是否要刪除手機涉賭訊息都要問過柯旻豪,代表本假球案中柯處於主導角色,且共犯翁嘉鴻通緝尚未到案,原串證理由仍在,請法院審酌運彩條例第21條第2項併科罰2000萬之罰金刑,羈押理由也持續,建請續押。主任檢察官葉耀群補充表示,被告辯稱手機老舊需刪除對話,但扣案手機WhatsApp對話紀錄僅34則、Wechat33則,而其手機有26萬7600則圖像檔、音訊2萬9249則、視訊7971則,為何刪除檔案較少的對話,而不刪除容易拖延手機速度的圖像等,足認被告辯詞難以採信。柯旻豪對此不滿表示:「吳季穎、翁嘉鴻有聯手對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吳爲什麼不用被押,而我卻要羈押?」更表示,刪除對話是周暐宸自己的決定,與自己無關。法官聽取檢察官、辯護人及柯旻豪意見後,表示合議庭作出裁定會通知。
士林法官墜樓身亡 司法院長籲「多戶外活動」:別整天綁辦公室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本月12日凌晨墜樓,享年38歲,外界質疑是因為工作壓力大,讓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宣稱「減輕法官負擔」的話格外諷刺,還有人要求他下台。今(15日)許宗力前往士院慰問,呼籲基層同仁「多戶外活動,沒必要整天綁辦公室」,怎料一席話再度引發爭議。面對被喊話下台負責,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下午表示,會研究一下,看如何來傾聽法官的心聲,也呼籲基層注意身心健康,多從事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這番話讓基層在法官論壇發言:「我如果是漩渦鳴人,應該可以在參與戶外活動的同時,還在辦公室裡寫判決,法官學院什麼時候要開設忍術課程?」該文提到,大院長所說的,大家都知道,是因為工作負荷量大到,只能讓人全神貫注在案件上,無暇注意身心健康,無法從事戶外活動,一大早進辦公室,深夜才能踏出辦公室返家,這是基層的工作及生活常態,痛批是搞不清楚狀況,還是不想解決問題,想甩鍋給同仁。最後砲轟,司法首長的義務是幫同仁解決問題,改善工作環境,及合理化案件負荷,而不是在同仁為此付出生命時,告訴同仁「是你沒有注意身心健康,沒有從事戶外工作,自己愛綁在辦公室」,認為這種毫無人性的話,一點都沒有同理與溫暖。據了解,墜樓的李姓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姓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林法官墜樓不治 大學同學淚曝「學霸經歷」:怎麼有這種事
台北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今(12日)凌晨驚傳墜樓,死者是士林地院刑事庭李姓法官,享年38歲,震驚外界。大學同學得知消息後,難過在臉書發文,透露這名法官相當優秀,無法接受發生憾事,引來大批網友哀悼。據悉,李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詳細死因有待進調查釐清。士林地院表示,李法官昨晚在法官宿舍墜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院長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前往醫院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士林地院也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而李法官的大學同學「巴毛律師」陳宇安聞訊後,也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感嘆,昨天才發生同道因公殉職,今天看到大學同學墜樓過世的新聞,「記得他非常非常非常優秀,以前在圖書館讀書時,都覺得他超級強,考試我都寫不出來,他還提早交卷然後拿超高分,老師上課都愛點他回答問題。我好難過…怎麼會有這種事」。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留言:「不知什麼坎跨不過去?」、「他真的很認真」、「太善良的人⋯在這環境不容易」、「現在的職場不適合個性溫和的人」、「怎麼會這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士林地院前庭長拒簽評議簿 自律委員會決議「促其注意」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陳姓前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還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不付處置」,遭司法院要求重新審議。據了解,士院自律委員會日前開會,推翻原決議,改認定有疏失,且指當時應公告判決結果卻未公告,要求「促其注意」。對此,士院表示,本案法官自律事項,業經本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及充分討論,如做成決議,亦將循規定陳報司法院,尚不便對外公開。司法院則指出,司法行政廳尚未收到士院呈報公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對本案、及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等問題提出質詢,批評這樣的事情怎麼會讓人民相信司法,當時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回應「對司法要有信心」,引發鬨堂大笑,林淑芬認為這樣的回應不負責任。此外,前司法官、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也曾到士林地院按鈴控告,引發各界關注。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曾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使本案受到各界關注。
士林地院民庭評議爭議延燒 司法院發回要求重查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在2023年10月間評議一起案件時爆發爭議,時任民一庭陳姓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不過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爭議。據了解,司法院對此見解並不認同,已要求士院重新審議。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現在司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士院重查,未來有無翻案可能,司法界都相當關心。
408號太魯閣號列車悲劇釀49死!台鐵局高層3人違失 懲戒判決出爐
408號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撞上工程車,造成列車翻覆,嚴重事故導致司機員2名、乘客47人身亡,逾200人受傷,台鐵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兼台鐵代理局長、台鐵局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3人被監察院認定有違失遭彈劾,懲戒法院今(16日)宣判,張、陳二人各遭降1級改敘,祁文中則被記過1次。懲戒法院指出,2019年4月26日開工後,交通部、台鐵勞安處等多次稽查與督導,指出工區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存在不足,但承包商仍未改善,台鐵、監造、專案管理廠商未盡到應有職責,未督促改善,也未建立妥善的稽核制度,且多名K51標施工人員未受安全講習。懲戒法院認定祁、張、陳3人未能督導下屬告知工地人員台鐵緊急聯絡電話,也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計畫」督導承包商將緊急聯絡電話製成卡片,漠視安全文化,致使事故發生。懲戒法庭第一審第三庭成員包括審判長張祺祥、陪席法官葉麗霞、受命法官周占春,合議庭考慮到承包商違法利用連假施工,及車輛滑落鐵軌施救不當等主因,判張政源、陳仲俊2人降1級改敘,祁文中代理時間短情節較輕,遭記過1次,可上訴。
土城當鋪槍擊案主嫌林京履 3年前檳榔攤毆女被判刑
弘仁會中和組長「鯨魚」林京履涉嫌唆使少年,在光天化日下到新北市土城區當鋪掃射51槍被起訴,如今又被起底2020年時受人指使,教唆未成年少年持棍棒打人,被新北地方法院判7月徒刑。判決指出,綽號「可樂」的李振昌與新北市中和區新生街的檳榔攤林姓老闆為友人,林姓老闆和前員工陳姓女子有金錢糾紛,陳女2020年7月某日到檳榔攤和林姓老闆理論後,一氣之下砸毀檳榔攤內物品。李振昌得知此事後主動替林姓老闆出氣,找來當時跟隨他的小弟林京履與吳家新等人策畫報復陳女,眾人找來一群未成年少年於同年7月30日手持棍棒等跑到陳女住所埋伏,卻等不到陳女出門,便在陳女家門口放鞭炮並打電話恐嚇她,要她到檳榔攤。陳女心生畏懼,依照指示到檳榔攤之後,卻被李振昌、林京履、吳家新等人指使埋伏的未成年少年持辣椒水噴灑後,持棍棒等痛毆。據了解,當時林京履效忠於竹聯幫育仁會,還只是李振昌的小弟而已,李則是中和當地一個小混混,後來林京履轉投靠竹聯幫弘仁會,又涉及轟動一時的土城槍擊案,才有名聲傳出。事後林京履、吳家新被供出,不滿李振昌要他們扛下所有責任,最後也供出李振昌才是主要涉案人。由於3人均坦承犯行,案件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受命法官認為,李振昌等3人邀集少年犯行,造成公眾或他人危害、恐懼不安,所為實屬不該,考量3人坦承犯行,與陳女達成和解賠償,依妨害秩序罪處李8月徒刑,林與吳則處7月徒刑。
台南議長賄選案 「金牌大律師」陣容超堅強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10日再開準備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仍否認檢方起訴犯行。因本案被告辯護律師陣容龐大,合議庭受命法官林岳葳花了不少時間安排證人詰問及言詞辯論程序庭期,下周起正式進入審理,預定明年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再指定宣判日期。據了解,邱莉莉等被告紛紛砸重金禮聘「金牌大律師」打官司,包括台北地檢署前檢察長周章欽、高雄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石猛、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熊家興及吳岳輝等人,陣容超級堅強,備受法界期待未來精彩的檢辯大對決。鑑於10名被告因相互傳喚出庭作證,加上20多名律師分別來自台南、台北、高雄等地,為方便律師出庭,法官事前還特別提供每位律師勾選能出庭的時間,但因實在找不到大家可共同出庭的時間,法官昨天逐一確認每位被告證人的詰問庭期,及辯護律師能否到庭;如有傳訊但未申請詰問的律師,則可同意不到庭,事後閱卷再表示意見。法官預定從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9日,連續7周密集安排每周一個半天庭期進行證人詰問後,明年2月5、6日再安排2次言詞辯論程序。
助北韓轉賣4萬噸無煙煤! 律師江國華遭懲戒停職10月
曾改判蘇建和3死囚無罪而聞名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4萬噸無煙煤轉賣越南台商,被判刑1年,緩刑5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依照《律師法》規定,認定江國華因案被判有罪確定,有懲戒必要,決議江國華停止職務10月。依法,江若不服,可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現年70歲的江國華,為司法官21期結業,曾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他曾擔任高院再審蘇建和3死囚案的合議庭受命法官,首度逆轉改判3人無罪,並當庭釋放,而名噪一時。身兼律崗、黑航律控公司實際負責人的江國華與兒子江衡,被控2017年租用大陸貨輪至北韓南浦港載運價值3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4萬多噸至越南錦普港外海,佯稱越南煤販售台商,並偽造航行日誌、交易發票等,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曾諭知江國華以100萬元交保,並對江衡聲請羈押禁見。北檢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江國華父子及台商3人。2020年,高院依2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江國華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萬元確定。江國華目前仍具有律師資格,依《律師法》規定,律師涉犯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罪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得命其停止職務。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江國華涉及刑事犯罪,有罪確定,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有懲戒之必要,決議將江國華停止執行職務10月。
士林地院庭長遭控判決書拒簽名 疑涉職場霸凌、威脅書記官
本刊接獲讀者投訴,指士林地方法院民一庭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還多次要求陪席法官自請調庭、離開民一庭,在士林地院引發爭議,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揭露此事,認為民一庭長所為已經違法,希望司法院盡速處理並回應。指控士院民一庭庭長違法的同庭法官表示,該庭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這位法官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這位法官表示, 士林地院院長多次在院內工作會報指出,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務必在宣判當天公告判決主文,否則就會依相關規定處理,因此本案受命法官確認庭長拒絕簽名後,為免延遲交付判決原本,因此把判決資料交付書記官,不料庭長竟告知書記官「不准公告判決主文」,後來還要求書記官轉告承審法官,先將主文電腦系統撤下,如書記官敢公告主文,就要加以懲處,導致判決公告遲延公布,已涉嫌違反《刑法》強制、恐嚇、妨害公務等罪。這位法官透露,庭長曾聲稱要請院長出面處理,但陪席法官認為此為審判事務,不宜要求院長介入,後來庭長面見院長,院長則告知庭長應循制度辦理,庭長才在判決書簽名,但已導致書記官被迫延遲公告主文。此後,庭長多次利用機會要求陪席法官自請調庭,遭陪席法官拒絕,工作上就常受到庭長刁難。這位法官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