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鄰日抽40根菸「被毒害」 法官親赴現場聞味道打臉
台中市陳姓男子指控謝姓鄰居,於2021年5月的9天內「日抽40根菸」,製造大量二手菸並飄進其住處「毒害」他,據此提告謝鄰求償10萬元、要求禁止謝鄰在其住處半徑100公尺內居住及暫留。二審法院日前維持一審法官「現場勘驗」後見解,駁回陳男訴求。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謝鄰在其租屋處隔壁房屋騎樓,或於其租屋處內以打開前門或後門方式,在住處周界2公尺或半公尺以內距離,每天抽40支以上菸、製造大量濃烈二手菸,從而讓煙霧飄進他住處,致其生命、身體健康、居住安寧人格權受侵害。陳男控訴,雙方曾於2021年1月間因二手菸問題於台中地院和解,並獲對方5000元賠償,但謝鄰違反調解條件,故向法院提出告訴,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謝鄰強制執行因違反調解條件的30萬元怠金裁處;要求謝鄰需在判決確定後30天內搬離,並限制謝鄰居住、租賃或暫留在他住家100公尺範圍內。但負有舉證責任的陳男,僅提供1段2021年5月17日拍攝的3分鐘影片,且影片中男子抽菸地點非「菸害防制條例」規範之全面禁菸場所,謝鄰亦非同法管制吸菸之未成年對象,故無公權力可強制管制。另承攬法官為釐清案情,親自到現場勘驗並請謝鄰於房屋門前抽菸,確認陳男門口處雖可聞到菸味,但進入其屋內並開啟窗戶約2到3分鐘,均未聞到菸味,自難採信二手菸毒害說法,駁回陳男訴請。陳男不服上訴後,謝鄰除駁斥日吸40多根菸,指出陳男住處有氣密窗、騎樓與房屋有水泥牆間隔,菸味不應飄進其住處,也反控陳男違法偷拍。法官最後依一審法官勘驗、陳男舉證不足,駁回陳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驚世女師大玩師生戀!揪國中女上摩鐵還「種草莓」 離譜對話曝光
24歲楊姓國中女老師與校內女學生甲女(化名)發展師生戀,2人不僅對話鹹濕,還多次在摩鐵、楊女車上及住處等地發生親密行為,楊女甚至用手指對其施行性行為,就連會考當天凌晨,楊女還開車載甲女直奔摩鐵溫存。女學生父親發現女兒頸部有「種草莓」吻痕,追問後得知上情,憤而對楊女提告。判決書指出,楊女於民國112年間擔任臺中市某國中之老師,其明知校內學生甲女於112年5月至8月間僅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卻與甲女於通訊軟體LINE上相互聯繫時,頻有曖昧言詞,並於112年5月20日凌晨1時23分許載她到摩鐵開房間,以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頸部造成吻痕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6月14日中午12時許,楊女搭載甲女至其位於台中市清水區住處,於同日中午12時許至下午4時許,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5日晚間8時許,甲女自行搭乘計程車前往楊女住處,於同日晚間8時至8時30分許,楊女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8日上午10時59分許,楊女搭載甲女至摩鐵,飲用酒類後,自同日上午10時59分至中午12時23分許,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甲女之頸部造成吻痕,以手撫摸甲女胸部,並以手指插入甲女性器之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1次。楊女否認和甲女發生關係,辯稱2人僅有親吻、擁抱等行為。檢方查出,楊女曾傳訊給甲女稱「真的每次摸到都很濕」、「自從跟你打砲之後我沒有跟別人打過了!」、「好啦你也記得山(刪)紀錄」、「這些對話」、「太危險」、「等一下換我me too」等語,顯見被告確實曾撫摸甲女身體、胸部、下體,並將手指放進甲女之陰道內。台中地院審酌,被告在甲女就讀之國中擔任女老師,本應遵守師生分際,明知甲女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思慮尚欠成熟,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仍未能克制己身情慾衝動,對甲女為猥褻及性交行為,使甲女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受有不良影響,所為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院長不適任2/法官、書記官網內互打 許宗力避風頭漁翁得利
正當司法界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倒、一度失去心跳等事震驚不已,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24年4月20日深夜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過勞死,讓司法界憾事再添一樁。不過蕭一弘還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引起正反兩極不同意見,有法官指出,本案重點應該是司法院如何改善工作環境,現在竟要評比法官仇恨值,似已模糊焦點。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質疑,認為蕭一弘的問卷調查很怪,容易讓人做文章認為書記官過勞死是因為法官太討厭!還有法官表示,法官群體對抗外界汙衊與司法高層壓榨時很遜,但網內互打卻很強,不如票選「最喜歡/最討厭的司法高層作為」,還有法官指出,蕭一弘應該建議法官學院開溝通課程,增加司法人員交流,而不是列出有仇恨值的命題進行民調。也有人感謝她重視書記官的工作環境,但也擔心問卷會加深司法人員的心結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在臉書社團調查「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引發爭議。(圖/翻攝靠北書記官)蕭一弘在社群媒體回應指出:有人說原本要求司法院高層要謝罪負責的行政責任,可以藉由(此事)推給個別法官來開脫。她表示「這點我不清楚,因為我本意就"沒有要誰負起責任"」,也無法預料「是不是因為這樣,助長誰"推卸、轉嫁"了行政責任給誰?」她說非常感謝一點,就是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組成一個多元社會。至於當初為何願意公開自己的全名,她表示要邀請書記官同仁填表單,「我不可能讓大家糊里糊塗填單,我願意對我的調查負責」,她強調她的價值觀很清楚,主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交派工作給部屬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或者快要下班了,卻突然交辦緊急事項,也是很不貼心,但很諷刺的是,因為我這樣的個人行為,導致我配偶在假日接到主管的電話,吃不下午餐。對書記官提出上述民調的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和台中教育大學碩士,專長研究法官工作壓力和滿意度,還出了書。媒體曾報導她在花蓮地院服務期間曾因懷孕小產,2006年底請了5個月假到美國娘家安胎,2007年2月底在美國生產,請假到同年5月。至於她手上的案子,都交由庭長和其他法官代理,蕭一弘擔任檢察官的先生也請假到美國陪產。當時花蓮地院決議讓蕭一弘停分案半個月,她主張一個月,還提出再申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法官李昭然墜樓後,前往士林地院慰問。(圖/報系資料照)有司法界人士透露,當時也在花蓮地院服務的法官張嘉芬同樣懷孕了,想在2007年3月6日請假待產前多結一些案子,不眠不休加班,避免增加同事負擔、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已懷孕9個月的張嘉芬,竟在同年3月5日開完庭後,腹痛如絞,送醫急救、不幸胎死腹中,同事都為她感到不忍,張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她的父親是前高階警官張世平。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僅對法官之死發表公開信,還要法官多戶外運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至於書記官疑似過勞死,以及法官蕭一弘對書記官民調等情形則未表示意見,不少法官懷疑他是選擇緘默避風頭,因此都在冷眼旁觀後續發展。
妻深夜不回家 男房仲「賓士溫馨接送情」真相綠炸…悲情夫崩潰提告
台中1名謝姓人夫婚後發現林姓妻子屢屢深夜不歸,為挽回關係多次嘗試和女方溝通,然而林女卻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還經常搭劉姓男同事的車一起上下班、出遊,認為雙方關係不單純,經質問妻子坦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氣得他一狀將2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50萬元。根據判決書,謝男主張,他與林女於民國110年5月20日結婚迄今,然而自妻子在公司認識劉男後,即屢屢深夜不歸,他為挽回婚姻關係,不斷努力與女方溝通,林女卻表示「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等語,仍經常搭乘劉男的賓士車一同上下班、出遊、逛超市,甚至深夜跑到對方經營的餐廳幽會。謝男指控,自己質問妻子後,林女自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劉男則透過中間人稱「我知道我有錯啦,我現在講什麼都不對」、「他在上班都說她有婚姻的,這我也知道」等語,足認其確實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卻仍發展不正當之婚外情,破壞原告家庭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要求2人連帶賠償150萬元。被告辯稱,謝男之婚姻在女方認識劉男前,早已因個性不合存有重大破綻,被告2人固為同事,下班後會有互動,然無任何逾越普通朋友關係之親密舉動,原告提出之對話係因劉男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為避免誤會,已於談判期間一再否認有與謝妻過夜,惟因對方提出賠償要求,加上中間人在場,迫於壓力才道歉。台中地院查出,林女和劉男曾於非上班時間之夜晚獨處牽手同行,並於看診時臉頰靠近、嘻笑打鬧,甚至凌晨12時、1時許仍共同在外,類似親密互動非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往來所應有,已逾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之程度,考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判處2人應賠償謝男30萬元;可上訴。
5億高中生告白女生遭拒秀地契嘆「我這麼優秀」 好友作證「他從沒說過喜歡同性」
5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檢方認為夏男和賴生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今(22)日再次開庭,釐清2人有無結婚真意,檢方傳喚賴生好友林姓同學出庭作證,林男表示,賴生曾對班上女同學告白遭拒,當時他秀出手機中的地契照片,感嘆「我這麼優秀她怎麼不喜歡我?」林男指出賴生從沒說過喜歡同性或要同性結婚。據了解,與賴生交好的高中同學林男,目前就讀大一,2人在高二、高三同班感情要好,某次下課林男「無聊好玩」,用手拍打賴生的屁股,讓賴生「很不爽」、「叫我不要再拍他」,甚至林男有次用手拍了賴生的頭,賴生氣炸跑去向導師反應,導師告知林生,賴生不喜歡別人碰他身體。林男表示,賴生不喜歡同性肢體接觸,不是同性戀,只對異性有興趣。賴生曾告訴過他喜歡班上某名女同學,向她告白遭拒,感嘆「我這麼優秀,她怎麼不喜歡我」,還秀出手機照片讓他看自己有多少坪的土地和地契,到去年3月畢業旅行時,自己覺得女生還是不喜歡他,但是賴生對他還是沒有放棄,感覺想找她但是不敢。檢察官詰問後當庭表示,從林男的證詞可知,賴生不僅喜歡女生,且對於異性的肢體碰觸感到厭惡。本案定5月3日辯論終結。
5億高中生再開庭!傳賴生好友「釐清性向」 夏男第6度穿同件POLO衫現身
5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檢方認定賴生與夏男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上次傳喚賴生的母親、學校導師、輔導老師,都證稱賴生喜歡女生,但夏男仍否認犯案,檢方今(22)日傳喚賴生在學校最要好的男同學出庭,釐清使否為假結婚。特別的是,夏男從去年至今5度出庭都穿著同1件藍色條紋POLO衫,今天仍穿著同件POLO上衣現身法庭。夏男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上月18日開庭時,傳喚賴母、賴生施姓導師、翁姓輔導老師出庭作證,賴母、2名老師都指證賴生是喜歡女生的,還曾因感情因素行為脫序,而有輔導紀錄。其中,賴生的施姓班導師指出,賴生從高二開始就喜歡班上1名女同學,曾向對方告白遭拒,高三時又告白1次,女同學明確拒絕後,賴男開始有偷拍行為,遭到女同學制止;另外賴生雖然有交好的男同學,但也曾向她反應不喜歡對方「打屁股」嬉鬧,更從未聽賴生說過喜歡男生或同性婚姻等相關情事,強調「賴生喜歡女生」。班導也回憶,賴生祖父過世後曾詢問是否需要協助,當時賴生還提到都已經安排好,上大學後要騎機車環島,完全沒有透露任何輕生念頭,「當時聽到他墜樓非常震驚!」因上次開庭時,賴生導師表示,賴生在校時跟班上1名男同學特別要好,檢察官遂請求22日傳該名男同學出庭作證,釐清是否為假結婚。此外,去年5月22日檢方首度傳喚夏男出庭,他身穿件水藍色條紋POLO衫,之後接連5次開庭,無論天氣如何,夏男都穿著同件上衣,搭配深色褲子,而今日上午出庭,夏男又穿著同件水藍色條紋POLO衫,引起媒體好奇追問,但他始終保持沉默。
接連痛失司法人才!法官發動最愛、最恨法官投票 台中地院表示尊重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也疑因過勞病故,引發司法界譁然,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日深夜,就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病逝,並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台中地院表示,尊重蕭法官個人想法與陳述;1名書記官就質疑,這樣的問卷恐怕只會加深司法人員間的「對立」跟「心結」。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小編指出,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私訊,某法院書記官,疑似配屬工作壓力過大的法官,過度勞累,發作蕁麻疹、三次發燒住院,敗血症併肝腎衰竭過世,過世時,小孩出生才八個月。蕭法官希望能喚醒其他法官對書記官工作環境的重視,提供google表單,鼓勵大家踴躍填寫,統計到5月20日午夜12時。小編表示,蕭法官會把統計數字,提供給司法院,要求司法院慎重面對。粉專也會公佈統計結果。李法官的悲劇,我們都萬般不捨,但是書記官遭到職場不法侵害的聲音,明明不惶多讓,卻始終被埋沒、被掩蓋,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樂於協助書記官,讓我們一起把書記官的聲音,傳出去。台中地院表示,尊重蕭法官個人想法與陳述,針對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其妻子目前在台中地院任職法官助理,因面對喪夫之痛,無法對外回應。1名書記官就指出,死了一個法官重如泰山,死了一個書記官輕如鴻毛,院檢的基層不只是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法警、錄事,沒死的只是過勞而已,死了叫過勞死。還有書記官指出「這份表單,恐怕讓書記官被有心人拿來當劍使,更成為司法行政體系脫免責任的工具」。有法官私下表示,不論法官、書記官都是司法從業人員,應該重新檢視現行制度,商討如何減輕司法從業人員的壓力,透過網路問卷方式,只會加深司法人員間的對立與心結,根本無法解決沈痾的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74歲女房東日租套房「針孔偷拍」 試圖以罹患「紅斑性狼瘡」從輕量刑
陳姓男子和友人於2023年4月2日透過訂房網站在台中的日租處套房租房,入住後竟發現房內藏有隱藏式攝影鏡頭,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是74歲蕭姓老婦房東,陳男和友人得知後將蕭女告上法院。案件經過上訴,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蕭女拘役40天,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陳男與友人在去年4月透過訂房網站與蕭姓房東聯繫租屋,未料在入住後,陳男竟發現房間內安裝了多個針孔攝影機,包含充電頭密錄器、掛勾密錄器等等,驚覺自己和友人的隱私被偷拍於是立即報警處理。蕭女辯解,她在去年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安裝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和浴室「掛勾」,因擔憂租客破壞床具和吸毒,為了蒐證的心態才安裝的,蕭女還向法官求情,因她年事已高並罹患紅斑性狼瘡,表達了調解的意願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表示,一審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蕭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但蕭女不服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蕭女因賠償金額太大而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上訴無理由,將蕭女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媽回娘家!爸竟帶「大學女同學」回家 兒垃圾桶翻到「用過的套」怒冰起來
台中一名人夫在外交女友,不願負擔家用,把妻子氣到搬回娘家,怎料到居然趁這段時間將外面的女友帶回家。其兒子看不下去,將對話翻拍,以及將使用過保險套冷凍保存,供媽媽當證據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2005年1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豈料丈夫居然在外結交女友,除負擔繳納房貸,其餘均不願負擔,之後還趁她暫回娘家住時把大學女同學帶回家住一晚,並且完全不避諱地告訴兒子這件事。人妻表示,兒子趁丈夫洗澡時翻拍訊息,發現丈夫居然和小三互稱老公老婆、傳訊「愛你」,不僅如此還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她得知後,請兒子先拍照存證,再把使用過的保險套冷凍保存當成證據。人妻控訴,丈夫公然攜同女友回家姦宿,行為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住所房間配置僅有二房,顯然並無適當之客房可供他人借住,然人夫竟允婚姻外之女性至其住所過夜,且還共處一室過夜,並有互傾愛意及互表關懷之對話內容,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且屬情節重大,因此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書記官疑過勞死!「3度住院」肝腎衰竭亡 留8個月大嬰兒⋯遺孀曝心聲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12日凌晨在宿舍墜樓身亡,引發司法界極大震撼,也讓司法人員的工作量備受關注。粉專《靠北書記官》揭露,某法院書記官疑似配屬工作壓力過大的法官,過度勞累,3次發燒住院,最終敗血症併肝腎衰竭過世,留下8個月大的孩子。有法官因此發起填寫「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盼司法院慎重面對。臉書粉專《靠北書記官》20日貼出投稿表示,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私訊,某法院書記官疑似配屬工作壓力過大的法官,過度勞累,發作蕁麻疹、3次發燒住院,敗血症併肝腎衰竭過世,過世時,小孩出生才8個月。粉專指出,法官蕭一弘希望能喚醒其他法官對書記官工作環境的重視,因此提供Google表單,鼓勵大家踴躍填寫,統計到5月20日午夜12時,會把統計數字提供給司法院,要求司法院慎重面對,而粉專也會公布統計結果。粉專直言,「李法官的悲劇,我們都萬般不捨,但是書記官遭到職場不法侵害的聲音,明明不惶多讓,卻始終被埋沒、被掩蓋,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樂於協助書記官,讓我們一起把書記官的聲音,傳出去。」有同僚留言,「陳書座住院的時候,我還有去醫院探望他,我印象中,當時陳書座要請長假修養身體,他的主管還有『勸慰』他再幫忙一下,很缺人手呢,然後人就二度病倒,然後人就死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遺孀透露,因某法官的書記官威脅要離職,主管因此「徵詢」老公與對方對調,而老公在與該名法官共事期間,不斷被要求在假日加班。一名法官則私下表示,經詢問同僚朋友,得知該名法官是有前例的,也曾把一名書記官逼到生病。
遙控器引爭執!台中逆子暴怒持刀刺母致死 檢警申請羈押獲准
台中市一起人倫悲劇於10日晚間發生,36歲的許姓男子,與母親一同在家中觀賞電視時,因遙控器操作問題發生口角,許男一怒之下竟持刀刺向母親,造成其胸口與腹部各有2處刀傷,送醫搶救後不治身亡,而許男與父親因奪刀受傷,2人也一同被送往醫院治療。據了解,悲劇發生在10日晚間10時許,許男與68歲的母親在家觀賞電視時,因母親不清楚遙控器操作而引起爭執,爭執過程中,許男突然拿起水果刀刺向母親,造成嚴重傷害。聽到動靜後許父趕來查看,發現妻子受傷臥倒在血泊之中,立即上前奪下刀子,警消人員趕抵後,發現許母已無生命跡象,而許父頭部及手部也奪刀受傷,許男則是右手受刀傷,3人被緊急送醫救治,最終許母仍因傷重,而宣告不治。警方將許男列為殺人現行犯逮捕,並送往醫院治療,許男坦承犯行但未多說,11日晚間,檢方對許男進行複訊後,依其《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向法院聲請羈押,10日清晨台中地院裁准羈押。
人妻控丈夫外遇!怒告求償80萬 靠「手機基地台」告倒小三
一名人妻指控小三明知丈夫已婚,去仍與丈夫發生婚外情,因此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小三對此事矢口否認,不過法官認為,她與男子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高度重疊,其中有7天還是在醫院附近,加上院方的探視紀錄有出現男子的名字,最終認定她與對方有超友誼的行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並判她應賠人妻4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一名人妻指控自己與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與小三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疑似產下一名子女,丈夫還在醫院陪產。而她直到小三的阿姨告訴她才知曉此事,後續還發現2人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懷疑他們有同居的嫌疑,因此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80萬。不過事後小三辯稱,她與人夫只是普通朋友,並無任何違反分際之舉止。即使兩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也不能憑此妄自揣測他們曾共同旅遊、同居、陪產等事情,一切都是猜想,毫無根據與可信度。另外有關陪產一事,是因為生產無親友陪伴,情急之下才會請求人夫陪同。但台中地院法官調閱小三和人夫的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資料,進行比對後發現,2人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有大量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的情況,足跡遍及台中、雲林、南投、彰化、新竹、桃園等地,顯然並不是巧合,也足以推認2人晚上有於同一處同居、白日有共同出遊之事實。不僅如此,法官指出,小三和人夫在2023年2月間有長達7天的時間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在同一個地方,恰好這段時間小香正在附近的醫院待產。而在院方的紀錄上也記載當時的「家屬」及「留宿陪伴人」名單中確實有人夫的名字。最終法官認定她與人夫的確有「超友誼」的行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並判她應賠人妻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喜愛動物的粉絲們請集合!LINE社群搜尋:毛孩公社這裡有獨家動物新聞、良醫推薦、好物分享,還能讓毛爸毛媽交流心得、踢爆無良商家…不管你愛的是有毛沒毛,加入我們→https://reurl.cc/G4856Z
「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怒告誦經師 判賠36000元
紀姓誦經師2023年在「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急找人遞補而延誤法事,喪家怒砍喪葬費用7萬多元,葬儀社提告轉向紀求償,台中簡易庭判賠7萬多元。紀上訴並辯稱他誦經只賺1200元,葬儀社找人遞補花1500元,僅損失300元,要求他全扛不符比例;台中地院改判賠償3萬6000元,不得上訴。葬儀社張姓業者的員工,2023年1月2日以LINE群組向紀姓誦經師下單,約定承攬1場「頭七法會」誦經,並確認時、地,但1月6日晚間9時30分法會開始了,紀竟未到場,葬儀社怕開天窗而倉促找他人遞補,但法會已延誤1個小時,事後紀以LINE訊息向葬儀社道歉。但張姓業者提告求償,並指控,葬儀社治喪原收費27萬1420元,但因喪家指責,被扣款7萬1420元,要求紀賠償葬儀社損失費用及名譽損失共20萬元。台中簡易法庭通知開庭,紀未到場、也未具狀,法官認定,視同自認對造主張,因張未舉證名譽受損及情節重大情事,而認定該請求無理由,判賠7萬1420元。紀上訴並抗辯,他與葬儀社約定誦經報酬1200元,葬儀社另找人到場誦經花了1500元,最多只損失300元,不能要求他填補全部損失。葬儀社員工出庭作證,葬儀社行業若出現喪家無法接受的錯誤,雙方協商收費有時會去尾數,但還是要看實際損失及喪家感受,此案家屬抱怨頭七誦經很重要,原本怒拒付款,經協商後付款2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喪家感受應是對辦喪事的整體滿意度,無法排除尚有其他不滿意之處,難以認定全因誦經延誤所致,認定賠償金額以總收費的10%至15%,與遭扣款7萬1420元半數的平均值為適當,判賠3萬6000元,全案確定。
山區鐵皮屋變製毒場!台中男煉毒遭化學溶劑灼傷 竟搜出453公斤毒品
台中東勢山區一座鐵皮屋竟成製毒場,1名姓高的33歲男子在此秘密煉製俗稱「喵喵」的毒品,2023年檢警查獲高等3人,並在現場驚見高男全身多處慘遭化學溶劑灼傷、皮膚潰爛的情況,案件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法官最近裁定將查扣的毒品銷燬,以避免外洩危及公共安全。33歲高男透過一家化工原料行的63歲高姓負責人,從大陸進口原料煉製毒品,事後高男等人以農夫的身份偽裝,將製毒場藏匿在山區鐵皮屋中,甚至在屋前堆放肥料佯裝成農用倉庫,掩蓋製毒廠真面目,讓附近居民難以發現。據調查了解,高男等同夥使用 「4-甲基苯丙酮」及溴水等原料,製造出俗稱「喵喵」的第三級毒品「2-溴-4甲基苯丙酮」,檢警專案小組在2023年8月直搗毒窟,過程中多位員警遭到毒品氣味刺激,眼睛淚流不止。最終仍成功逮捕逮捕高男、高負責人及何姓少年等3人,並於現場查扣2卡車製毒器具、先驅原料160公斤、半成品及成品293公斤等毒品,總共高達453公斤,更令人震驚的是,警方發覺高男自身竟遭受到化學灼傷,且傷口已嚴重潰爛。訊後高男等人承認犯行,檢警於2023年10月偵結,依《製造毒品罪》起訴高姓2人,何男則送往少年法庭,案件目前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近日法官考量到查扣物品的危險性和可能的喪失毀損,已經裁定對這些物品進行銷燬處理。法官指出,查扣的毒品數量龐大,而且存放方式簡單,一旦破裂可能造成外洩,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銷燬這些物品不僅兼顧公共安全,也未侵犯被告的權益。
板模工扛家計養岳母…妻出軌上司拍裸照嗨玩「情趣三合一」 綠帽尪崩潰
台中1名王姓2寶爸平時從事板模工作,每月賺6萬多元除了供給家用,還要供養80歲的岳母,然而在電子公司上班的妻子不需負擔家用,還出軌黃姓上司,不僅自拍裸照傳給小王,還利用接送小孩的空檔或請假在多處偷情,2人甚至討論購買「吸舔震動三合一」情趣用品,讓人夫得知後當場崩潰,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王男主張,原告與配偶於民國99年4月1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被告為妻子任職公司之直屬上司,其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竟用LINE訊息互相示愛,並利用下班後或接送小孩上課時間互相邀約見面,除了在車上激戰,還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破壞原告婚姻生活圓滿,要求賠償51萬元。黃男辯稱,自己與王妻於工作上互動熱絡,雖於通訊軟體LINE訊息用字較為親暱,然只是聊天誇大、戲謔之詼諧用語,並無涉及性交、性暗示,更無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或其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之不正常來往或親密行為,且王妻決意與原告重修舊好,其所提出之自白書明顯有所偏頗,難以採信。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黃男與王妻以男女朋友互稱,女方不僅多次傳送裸照給被告,還曾傳訊「今天的我身體香嗎」、「中午好想要抱抱親親你」、「我可以問很弱很弱的一句話…今天晚上可以陪我嗎?」等語,2人甚至討論購買「吸舔震動三合一」情趣用品,顯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法官審酌,被告與王妻間不當之交往行為,致原告對美滿婚姻期待破碎,並造成精神上之苦痛,考量原告為高職畢業,從事板模工作、月收入約6萬5000元,並與妻子共同照顧2名未成年女兒及高齡80歲之岳母,且僅以原告收入維持生計,被告任職於電子公司、每月薪資約4萬5800元,及兩造之財產狀況等情狀,判處黃男應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