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超商報電話被偷記 正妹遭設局「壁咚強吻」嚇壞…噁男下場出爐
台南市1名郭姓男子在超商消費時,無意間聽見店員詢問正妹電話,不料他竟暗中記下女方的手機號碼,並於事後撥打電話,未接通便掛斷;正妹誤以為郭男是友人,隨後回撥電話,並和對方相約見面,誰知竟遭到2度強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郭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男於民國112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在臺南市東區某統一超商內,聽聞超商店員詢問被害人電話時,將之記下,隨後撥打電話,未待女方接聽即掛斷,致當事人誤以為友人而回撥,並因郭男告以「你下來看看就知道我是誰」等語,而相約在臺南市東區某處見面。被害人於凌晨3時21分許前往查看時,詎郭男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違反女方意願,無視推阻及拒絕,對其施以強制力,強摟、強吻,見被害人掙脫後,復循後追逐至女方住處樓梯間,接續將她壓制於牆,強摟及強吻嘴巴,以此方式強制猥褻,經對方一再告以「我根本不認識你,請你離開」等語,始自行離開現場。台南地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並不認識,不思尊重告訴人身體自主權,深夜見其孤身可欺,竟違反意願強制猥褻,致告訴人身心受創,實屬可議,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調解,被害人嗣於調解程序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之意見,兼衡被告於審理中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男大生女廁偷窺 辯想做「變性手術」:要看私密處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潛入台積電女廁,拿手機反射螢幕偷窺2名女子,被發現後當場遭逮。盧男辯稱,他因為想變性才想看女生私密處,法院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9日晚間6點多,盧男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隔間後埋伏,等一名女子如廁,她看到盧男拿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方式窺視。同天晚間7點多,盧男又故技重施,他繼續在廁所等,等另名女子如廁,他又用相同手法窺視,當場被陳女發現,踢開他的手機,通知公司保全人員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盧男提出入學證明、錄取名單、研習證明,還有在校表現優異證明、公司應徵面試錄取紀錄等,想證明他無犯意。盧男辯稱,他之前在其他公廁也看了幾次,「我不是故意要偷看,我是想動變性手術,想知道手術完會怎麼樣,我有上網查,之前也有跟醫生拿過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為看圖片沒有真實性。」台南地院認為,盧男無故利用手機螢幕窺視他人如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實屬不當,他犯後矢口否認,也沒跟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依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2罪,各判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悲劇案結!台南3歲女童遭撞身亡 肇事司機判緩刑5年理由曝光
台南市發生的一起悲慘車禍案終於告一段落,2023年5月8日1名3歲余姓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穿越馬路時,遭到杜姓女子開車撞擊,導致女童當場死亡,母親重傷,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肇事的杜女被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杜女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仍可上訴。據悉,2023年5月8日上午9時許,杜女駕著車行經北區忠義路北向車道,於成功路口左轉時,不幸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余童和其母親,車禍導致余童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余母則身受重傷住院。這起悲劇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尤其是關於行人路權的議題更加凸顯,余童父親余志祥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對行人安全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台南地院在判決中指出,杜女事後坦承當時只注意對向來車,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道才釀禍,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法官鑒於其犯後度良好,並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得到家屬的諒解,且杜女並沒有前科,符合緩刑的要件。法官最終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杜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其需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至於余母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因余母已經撤回告訴,因此法院不予受理。
最貪局長陳凱凌關押監獄內自殘 獄友即時發現送醫縫3針
台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收受現金、性招待,二審遭判刑6年5個月,目前遭關押在台南監獄;原先預計11日開庭,但他在獄中拿了易開罐罐頭瓶蓋自殘,被關在一起的受刑人發現緊急通報送醫。據了解,陳凱凌的胸口被縫三針,沒有生命危險,目前已被送回監獄。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8年,他與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並推翻他一審全部認罪的態度,改口主張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外,其餘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等均有爭執,否認犯罪,他繳回廠商招待18萬多元求輕判,台南高分院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根據檢調表示,陳凱凌從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市府經發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的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而先前他曾在桃捷公司擔任總經理,進而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廠商,黃男2020年初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找上陳凱凌幫忙。事實上,陳凱凌明知工業區開發案下游分包工程,均由承包廠商自行決定締約廠商,他無權干預、也未曾向相關得標廠商提出轉包工程的請求,但陳凱凌宣稱,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及西市場周邊街廓整建工程等標案,他也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商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黃男,黃男因此陷於錯誤,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而陳凱凌共計取得黃男燁交付之180萬元現金,及為陳凱凌支付之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總計14萬2200元。檢方還查出陳嫌收受業者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約近200萬元,並以購屋和建商合詐貸得款項,據了解,陳凱凌購買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某大樓時,與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共同涉嫌浮報房價交易400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296萬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嫌。針對陳凱凌接受性招待的次數以及金流,檢方查出他在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疫情期間,雖酒店均未營業,但仍要求廠商找有女陪侍的飲宴招待,並發現他涉用賄款4萬9千元買情趣娃娃。陳凱凌一審被判刑8年,台南高分院今年1月31日上午宣判,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目前他關在台南監獄並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判決確定又翻盤!男撞死人判有罪確定...事後鑑定卻無責 提再審獲准
判決確定又翻盤!徐姓男子開車右轉時,與騎機車直行的王姓男子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但因認罪賠償達成和解,被簡易判決處刑4月、緩刑2年確定。不料,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徐男提告代位求償,經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2度認定徐男無過失,他也據此聲請再審獲准。2022年4月間徐男駕自小貨車沿台南市西港區中山路外側車道向北行駛,行經一處無交通號誌路口右轉彎時,與同方向直行的王姓機車騎士碰撞,王男跌落路旁溝渠後,因頭部受傷送醫救治後仍不治。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徐男,因徐男主動報案並坦承犯行,還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付全部和解金額,獲家屬原諒請求給予緩刑,台南地院以簡易判處4月,並諭知緩刑2年,徐男及檢方都沒上訴,全案確定。不過,特別補償基金於金錢補償被害人家屬後,對徐男提起代位求償民事訴訟,並於訴訟程序中,聲請鑑定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沒想到,案經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覆議委員會的鑑定及覆議意見,全都認為死者王男騎機車右側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為肇事原因,徐男無肇責;徐男據此主張,他對此件車禍事故無須負任何過失責任,應受無罪判決,經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後,獲台南地院裁准。律師羅瑞昌認為,類似再審案件頗為罕見,通常車禍事故致人死亡時,法官、檢察官都會依職權送請事故鑑定,此案係因採取簡易判決程序,因此在審理過程中,未能發現徐男並無肇事原因,如今法官依《刑事訴訟法》中「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裁定准予再審,不僅於法有據,也合情合理。
台南小年夜命案 老闆打死員工「3樓高橋拋屍滅證」 家屬淚求目擊者
台南市左鎮區8日小年夜發生殺人棄屍案,與林姓兇嫌有勞資糾紛的謝姓男子,當晚前往談判卻遭亂棒打死,遺體直到16日才被發現。林嫌則在律師陪同下於19日投案;家屬今(25日)上網發文徵求目擊者及行車紀錄器。據悉,謝男因薪資、工作分成與養雞場老闆林嫌有認知差異,和對方出現勞資糾紛;未料謝男小年夜赴約談判時遭林嫌持木棒打死,遺體及騎乘前往的機車還被從3樓高的橋上拋下。家屬10日報案協尋,16日收到警方「在溪底找到」人、車通知;但謝男因距離死亡已過8天,且遺體被從高處丟下,被發現時臉部已面目全非、黏在一起。林嫌則在2名律師陪同下於19日自行投案。謝男家屬今天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你把我爸殺了》,痛斥林嫌妻子在員警找上門時,還以大掃除為由「拔除監視器企圖滅證」,且父親遺體被找到時,嫌犯還謊稱「自己跌落橋下」,但因手法拙劣、疑點重重,才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家屬指控,從來沒有想過人心竟能如此險惡,質疑林嫌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下重手把父親脖子打到骨折,希望2月7日到8日有經過左鎮光和里的民眾能提供行車紀錄器。林嫌投案當天即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全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為2百元施暴害妻早產…女兒出生慘罹智能障礙 失智翁求撫養遭打臉
台南一名老翁因腦梗塞導致意識混亂、下肢體乏力行動不便,身體活動功能需協助,同時為中度失智身心障礙者及具低收入戶三款身分,生活無法自理,於111年3月18日起由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迄今,安置費用每月2.2萬元,社會局要求女兒負起扶養義務。不過,女兒揭開辛酸童年,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根據判決書,老翁女兒主張,父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即感情不睦,爸爸於母親懷孕期間,僅因200元發生口角而對其動粗,導致早產並遺有身心障礙之後遺症,且自己出生後,爸爸僅於母親坐月子期間探視過一次,隨後即不聞不問,從未照料過半次,且他平時不務正業,從未負擔分毫撫育費用。女兒指控,爸爸後因案入獄,而未曾探視、關心或扶養自己,父母於民國95年12月29日離婚後,即由母親單獨行使負擔權利義務,其工作賺取生活費將她一手帶大,自己自那時開始,即與父親斷絕一切聯繫,對方在她的成長過程完全缺席,2人也無任何感情,幾乎無任何互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酌,老翁於女兒尚未成年時,對於孩子負有扶養義務,他卻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現命子女負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聲請人主張應免除其對於相對人之扶養義務,自屬有據。從而,聲請人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應予准許。
院長去留1/總統換人司法院長未來受矚目 許宗力下台與否成憲政問題
總統大選過後,法政界熱烈討論剩下100多天的內閣應否總辭問題,不少法界人士則認為,司法院長應否隨之請辭,也是政壇和司法界應該正視的問題,主要原因是並任大法官的司法院長,同時兼任實質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負責審理違憲、總統及副總統彈劾及政黨解散案件,同時掌有全國審判機關的行政權,可說是集審判機關大權於一身,在正副總統換人、國會全面改選後,有必要仔細檢視司法院長的去留問題。法界人士透露,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院長職務並無任期保障,特別在總統改選後,面對新民意,五院院長都應循憲政慣例請辭,讓新任總統享有充分的司法人事權。實際上,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就曾請辭。即便是4年後總統大選前夕還不確定馬英九能否連任,當時的司法院長賴浩敏面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質疑時,也說:「過去慣例好像是五院都要辭,我會沿襲慣例」,顯示許宗力沒有不請辭的自由。舊台南地院由司法院管理、成立司法博物館,讓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動氣。(圖/報系資料照)撇開憲政慣例,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不喜歡」許宗力,在司法界已是公開的秘密,至於原因,通說的版本是與舊台南地院的產權、以及司法改革成效不彰有關,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希望舊台南地院能設立城市博物館,由台南市政府來管理,這與司法院規劃將有102年歷史的舊台南地院改建為司法博物館的方向不一致,雙方意見南轅北轍,最後終於在2016年11月8日司法博物館竣工啟用典禮擦出火花。據了解,2016年11月8日當天,先行致詞的許宗力,自誇舊台南地院成為司法博物館後,可以拉近與人民的距離,扮演法治教育的尖兵。不過輪到賴清德致詞時,則當著許宗力的面炮轟司法信任度低落,司法改革成效不佳,辜負人民的期許。賴強調,他早在國代任內,就主張司法預算獨立,因為司法獨立是人民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只可惜20年過去了,司法預算增加2倍之多,但是司法的信任度卻只剩下約10%!賴致詞完不久即離席,甚至沒有參與剪綵,現場司法人員一陣錯愕。現任15位大法官,將有7人在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圖/翻攝司法院官網)一般認為,就算許宗力不主動請辭司法院長,遭替換也是遲早的事,但問題卡在許「請辭或被請辭」後,應否保留他的大法官身分?關於這個問題,法界的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認為許宗力是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長,如果院長職位沒了,大法官職務也跟著沒了。因此上一次政黨輪替後,蔡英文當選總統,雖然當時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和蘇永欽的大法官任期還有兩年,最後仍雙雙請辭,並未保留大法官職務,以免有戀棧之譏。另一派則認為,司法院長是司法行政職務,隨時可以換人做,但大法官是解釋憲法的法官,應受8年任期保障。所以許只須辭院長、不用辭大法官,這樣才能維持司法獨立。不過這個說法有個問題,因為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並任而非兼任,也就是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身分,是附於政治性任命的院長職位之上,當院長沒了,大法官也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將附焉!」至於未來賴清德和許宗力會作何決定,就看兩人的憲法意識與政治智慧。
沙堆冤魂!女嬰遺體沉沙堆案發畫面曝光 法院判2萬元交保
台南市安南區的一處公園沙堆,成悲劇的葬場一具女嬰的遺體被人埋藏其中,警方迅速追查,將女嬰生母翁姓女子及其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至案發現場,檢方對翁女提出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多項罪名,並決定對翁女進行聲押,但台南地院卻於昨(12日)晚間裁定以2萬元交保。此案源於民眾報案,指稱在安南區一公園砂石堆發現女嬰頭部,隨後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發現疑似翁女涉嫌重罪,警方於10日前往翁女租屋處將其及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回,並將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調查。據初步了解,31歲的翁女和21歲的吳男平時從事勞力工作,經濟狀況並不寬裕,翁女聲稱吳男並不知道其曾生下女嬰,而翁女則在產下女嬰後不久,便將女嬰埋葬在公園的沙堆中,至於女嬰的死因以及詳細案情,則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法院裁定指出,翁女被控犯下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罪行,情節相當嚴重,法院考量她生產後不到2個月,駁回檢方對翁女的羈押聲請,裁定為新台幣2萬元交保,但限制了其的住居,而同居男友吳男則獲准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
台南公園沙堆竟有「女嬰頭顱」 母「這理由」2萬交保
一名孩童在台南安南區某公園沙地發現嬰兒頭顱,警方挖出1具女嬰遺體,經調查發現翁姓生母和男友涉重嫌,10日將其逮捕,翁女坦承犯行,吳男稱不知情,警方移送2人,分別以2萬和3萬元交保。據了解,8日有小孩在安南區某兒童公園沙地玩,疑似發現一顆嬰兒頭顱,媽媽看到後嚇壞報警。警方到場沙地挖出一具女嬰屍體,成立傳案小組調查,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調閱百支監視器發現,31歲翁女深夜抱不明物品走到公園,逗留許久,行跡可疑。警方10日到翁女租屋處,將翁女跟其21歲男友拘提到案,現場也發現剪刀和手機等證物。警方指出,翁女沒確定女嬰斷氣沒就把她埋了。據悉,2人都是建築工,翁女辯稱,她不知道女嬰死活,也沒能力養,才會把女嬰的臍帶剪斷,將她帶到公園棄屍,吳男都不知情。吳男說,他不知道女友生女嬰。台南地院12日開聲押庭,翁女涉嫌殺嬰、棄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翁女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等,但她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以2萬元交保。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議長邱莉莉等10名被告都這樣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5日上午集中審理開庭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出席。合議庭詢問有關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時,10人也都全部否認;邱莉莉更強調,所為只是尋求政黨合作,並沒有期約賄選。此案明天上午9點30分將再開庭。審判長鄭雅文問邱莉莉,針對於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指她2022年9月27日下午5點25分打給被告郭再欽時,曾在電話中表示,「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有把郭推倒,算我漏氣」,有沒有意見;邱莉莉則答詢說,她沒有變賣財產。鄭雅文再問郭再欽,檢方指控他曾分別於2022年9月28日下午7點33分、10月1日下午4點29分打電話給邱莉莉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次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我們就1票1票來用」;「市議員3年前花3000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有什麼意見。郭再欽也當庭否認是要賄選,還指這是第3屆正副議長選舉,與第4屆選舉無關;邱莉莉表示,「3000」、「上億」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與這次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毫無關係。邱莉莉、林志展與郭再欽更一再強調,此次正副議長選舉,並沒有行求賄選、恐嚇等罪的謀意與犯行,都是尋求合法的政黨合作。至於同案被告前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無黨市議員黃麗招等人,也都表示沒有賄選情事;黃麗招還指出,因為之前聽說郭信良與李文俊鬧翻了,因此她才跟郭再欽說可以試著與李文俊尋求政黨合作,她投議長票都是情義相挺,「我被檢方收押,覺得很冤枉」。不動產開發商、南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也強調,他並不認識邱莉莉與林志展,他是郭信良的好朋友,根本不會叫國民黨議員方一峰把議長選票投給方自己,他不曾也沒有資格去管正副議長選舉,「他們玩政治的,我不懂,也不關我的事。」
台南色老闆藉口教女員工操作機台 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下場曝
台南1名彩券行老闆阿義(化名),日前藉口教導女店員小華(化名)操作電腦機台時,竟色心大起,趁機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小華氣炸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義與小華為雇傭關係,某日上班時間,阿義以教導操作電腦機台為由藉機接近小華,趁其沒戒心不注意之下伸右手拍打對方臀部,還食髓知味摟上小華腰肢,小華覺得不舒服報警提告。案經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性騷擾過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老闆阿義的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小華精神痛苦,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雖尚未和解但無前科,因此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陳水扁出庭幫女兒打贏2官司 貪汙案卻無法出庭保外就醫爭議再起
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因各種病痛獲准保外就醫,不只可以投票還趴趴走錄電台節目,不過如今卻爆出,他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卻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官司,甚至可以在庭上答辯長達20分鐘,幫陳幸妤打贏了2次官司,律師出身的他依舊寶刀未老。陳水扁過去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畢業,擁有律師資格,雖然因貪汙案被廢止律師證書,不過民事案件可不必由律師當代理人,因此他可以代替當事人出庭,今(15)日《鏡週刊》就報導,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遭一名周姓女子控告醫療疏失,雙方協商失敗後周女提告陳幸妤,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陳水扁因此代替女兒出面調解與開庭。在2023年7月與10月,陳水扁以陳幸妤代理人身分出庭,當場讓不少人嚇到,引起不少民眾側目,而他也在庭上為女兒答辯,口才條理分明,過去的陳律師重現,也連續打贏兩場官司,甚至在最後一庭時,答辯了近20分鐘,相當厲害。陳幸妤在刑事部分已獲台南地檢署不起訴,醫療鑑定則認定陳幸妤在替周姓女子植牙時並無疏失,隨後開庭加上陳水扁出庭答辯,台南地院於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不需要賠償對方,周女因此上訴到台南高分院,預計今年2月開庭,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以代理人身分出庭,也引發關注。但陳水扁保外就醫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如今為了女兒重出江湖。
年輕通緝男趁開票夜溜回台南訪友 隨身帶槍上酒店被警逮個正著
台南1名22歲的王姓男子因涉詐欺、毒品等案被通緝而四處逃亡,但他自認昨(13)日為大選投開票日警方應該相當忙碌,遂趁機偷溜回台南找老友敘舊,並在今(14)日凌晨隨身帶槍上酒店,不過卻在開始狂歡前就被值勤員警逮個正著,王男當場被逮捕歸案並移送法辦。經查,該名王姓男子原居住於台南市安定區一帶,且從2023年8月間就因觸犯2起詐欺案、2起毒品案與違反藥事法等5案件,就此展開他的逃亡生活,並陸續遭到高雄地院、台南地院、台南地檢署、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王男在被發布通緝令後隨即離開台南,並轉往高雄地區四處逃竄與躲藏,就在昨(13)日適逢總統大選投開票日時,他心想警方人力應該都投入於選務現場而無心逮人,遂在晚間返回台南地區找朋友敘舊,更在今(14)日凌晨時欲前往酒店尋樂,未料竟還沒開始狂歡就被警方逮個正著。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指出,所內員警楊淯鈞、黃宇澤於今(14)日凌晨4時許外出巡邏,在經過該間酒店時一眼認出王姓男子身影,遂立即停車上前盤查,且當場查獲王男身上藏有1把制式手槍及子彈3發,同時隨即將其逮捕歸案,並帶回所內調查了解槍彈來源。警方表示,王男被帶返所內時供稱「槍彈是其過世的友人寄放」,不過警方對於此說詞仍保有疑問,在訊後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王男移送法辦,至於另5起通緝案件部分,也分別解送相關地院、地檢歸案,同時也將深入追查槍枝、彈藥及毒品的可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