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男遭棄養「表妹照顧到臨終」 兄姊提告追討700萬遺產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生前因為確診口腔癌末期,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出院後的他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葉姓表妹也十分盡責,讓吳男得以善終。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表示會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未料在吳男過世之後,葉女拿取吳男的存款被吳男的兄姊發現,吳男的兄姊就對葉女提出訴訟,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吳男過世之後,原本棄吳男不顧的兄姊注意到吳男的銀行帳戶被提領一空,後續得知是葉女提領後,直接對葉女提出告訴,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同時還要葉女歸還吳男生前贈與的項鍊、金牌等物。葉女在法院上表示,吳男患病後,自己將其帶來宜蘭照顧,吳男為了方便治療與給予費用,便將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不動產權狀等物交給葉女,並贈予項鍊、金牌,叮囑其協助幫忙處理醫療與身後事。後續葉女也在吳男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甚至到最後的喪葬費用進行墊付,金額至少超過500萬元。而且,吳男的友人也在法院上表示,吳男生前患病時,其哥哥、姊姊曾分走吳男的錢,吳男出院後也曾因為不知何去何從,向該名友人哭訴。該名友人也表示,自己曾去宜蘭探望吳男,曾看到吳男與葉女母親相談甚歡,但對於兄姊不願意照顧他仍心存芥蒂。吳男友人也在法院上提到,吳男曾向葉女母親表示,會留一筆錢給其養老,以及留一筆錢給給葉女的子女生活教育費,雖然第一時間就遭葉女母親拒絕,但最後吳男還是將錢交付給葉女。最後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在世時曾受到葉女的照顧,當時帳戶中被葉女提領的161萬元,以及金牌、項鍊的贈與,均屬於人之常情,法院採信葉女的說法。但後續的524多萬元的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代墊的費用,但由於葉女並沒有辦法拿出有效的單據支持其說法,且吳男生前雖然有同意要留下一筆費用給葉女母親與葉女的子女,但吳男並未說要給予多少、何時給,且葉女的說法也無其他相關證據。因此,法院最後判決葉女應歸還524萬2200元給吳男的兄姊等4人,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陳塘偉律師表示,就本案件而言,雖然吳男生前曾向友人、葉女母親與葉女表示要贈與金錢,但實際上該種方式與法定的遺囑要件不合法,並不屬於有效遺囑。如果吳男有意打算將自己的遺產贈與葉女與葉女母親,且不願意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的話,因為親屬在法律上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便吳男留下有效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最適當的做法,就是吳男應在生前完成財產的轉移,或是透過保險、信託等金融工具來達成目的。
「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怒告誦經師 判賠36000元
紀姓誦經師2023年在「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急找人遞補而延誤法事,喪家怒砍喪葬費用7萬多元,葬儀社提告轉向紀求償,台中簡易庭判賠7萬多元。紀上訴並辯稱他誦經只賺1200元,葬儀社找人遞補花1500元,僅損失300元,要求他全扛不符比例;台中地院改判賠償3萬6000元,不得上訴。葬儀社張姓業者的員工,2023年1月2日以LINE群組向紀姓誦經師下單,約定承攬1場「頭七法會」誦經,並確認時、地,但1月6日晚間9時30分法會開始了,紀竟未到場,葬儀社怕開天窗而倉促找他人遞補,但法會已延誤1個小時,事後紀以LINE訊息向葬儀社道歉。但張姓業者提告求償,並指控,葬儀社治喪原收費27萬1420元,但因喪家指責,被扣款7萬1420元,要求紀賠償葬儀社損失費用及名譽損失共20萬元。台中簡易法庭通知開庭,紀未到場、也未具狀,法官認定,視同自認對造主張,因張未舉證名譽受損及情節重大情事,而認定該請求無理由,判賠7萬1420元。紀上訴並抗辯,他與葬儀社約定誦經報酬1200元,葬儀社另找人到場誦經花了1500元,最多只損失300元,不能要求他填補全部損失。葬儀社員工出庭作證,葬儀社行業若出現喪家無法接受的錯誤,雙方協商收費有時會去尾數,但還是要看實際損失及喪家感受,此案家屬抱怨頭七誦經很重要,原本怒拒付款,經協商後付款2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喪家感受應是對辦喪事的整體滿意度,無法排除尚有其他不滿意之處,難以認定全因誦經延誤所致,認定賠償金額以總收費的10%至15%,與遭扣款7萬1420元半數的平均值為適當,判賠3萬6000元,全案確定。
黎仿軒喊沒錢卻聘「王牌律師」 消基會曝「達1門檻」協助寶林受害者打團訟
寶林茶室信義A13店中毒案釀成2死5住院,卻爆出2張保單都失效,且創辦人黎仿軒面對賠償與債主討債都表示沒錢或負債中,但其聘請的律師劉上銘不僅是王牌律師,收費也相當可觀。外界因此質疑黎仿軒裝窮,隱匿財產。據《東森新聞》報導,劉上銘律師擁有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法學碩士、台大管理學院碩士學位,處理過花旗銀行華僑銀行併購案、力霸集團掏空案,以及心靈海集團富少飆車撞死人案。據傳他進行到檢察官起訴的價碼就要20萬,高出一般行情1倍。因此黎仿軒面對賠償、討債的「我沒錢」說法恐難讓受害家屬和外界接受。而針對可能的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若受害者和死者家屬達到20人團訟門檻,消基會將會提供協助。吳榮達表示,達到門檻後,消基會將試算相關喪葬費、醫療費及未來醫療費、親屬養育費、傷者因病不能工作;死者配偶、子女、父母每人100萬至200萬精神賠償,並用3倍懲罰性賠償金額求償,金額可能超過1億元。吳榮達也坦承,黎仿軒的資金問題「是個很大問題」,被害人和家屬可能拿不到賠償金,未來若啟動團訟除向黎求償,也會向廚師或店長求償,同時依過去判例,將出租場地給寶林茶室的遠東百貨列入考慮求償對象。
台中清寒婦養2子女「夫癌逝缺喪葬費」 暖警義助度難關
台中東勢1名羅姓婦人家境清寒,四處打零工一肩扛起家計、房貸養2名子女,日前丈夫癌逝,喪葬費成問題,東勢警方知悉後伸援手,幫助羅婦向區公所申請急難紓困救助,並發動民間慈善團體援助,幫助羅婦一家子度過難關。據了解,羅婦生活困窘,一個人四處打零工獨力支撐家計、扶養2名子女,近日丈夫罹癌去世,喪葬費用讓她束手無策。警方得知對羅婦困境後深感同情,東興派出所所長劉國富及警員莊錫龍主動出面尋求各界社福資源資助,14日協助羅女向新社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紓困,經審核後,核發緊急生活補助及子女生活津貼。員警同時通報民間慈善團體加入援助行列,「新社愛心會」16日前往羅婦家中關懷慰問,同時核發慰問金、愛心物資等。羅婦對員警致謝,也感謝各單位幫助,解了一家子燃眉之急。
高雄芒果園女嬰屍 狠心情侶殯儀館認屍被問「怎這麼狠」?
高雄林園區清水岩一處芒果園附近昨(13日)發現一具女嬰屍體,屍體被放在黑色塑膠袋中,身上的臍帶都還在。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循線追查,鎖定一對謝姓與許姓情侶請他們到案說明。據了解,19歲許女是女嬰的生母,兩人供稱,女嬰出生後即為「死胎」,在不知所措下決定棄置果園;今(14)日上午檢方針對女嬰遺體進行相驗,被問及「怎這麼狠」,這對年輕情侶則是全程不發一語。19歲許女產下女嬰,向警方供稱是死胎,便與男友將其裝袋,棄置果園。(圖/三立新聞網)這對年輕爸媽稍早戴著口罩並以外套遮臉,在員警陪同下抵達殯儀館認屍,兩人被追問「為什麼這麼狠心把小孩丟了?」、「女嬰生前就沒有呼吸嗎?」,全程低頭、不發一語。「小孩被裝在塑膠袋,遺棄在果園,小孩的身形還完整」,據《三立新聞網》引述殯葬業者簡子瓊說法,她心疼這條來不及長大的小生命並表示,若是家人沒辦法處理喪葬費用,將全權處理。殯葬業者心疼女嬰來不及長大,願意包辦喪葬費。(圖/三立新聞網)據了解,謝、許兩人是情侶關係,目前就讀某科大,同為建教生,並在高雄市區租屋同居,12日晚間在住處產下女嬰,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才會將女嬰裝進黑色塑膠袋,棄置在林園果園中。兩人一度向警方供稱不知道懷孕,但後續又坦承知道懷孕,不敢讓家人知道,更沒料到這麼快就生了。回顧案情,一名果園管理員昨(13日)上午9時許在巡視果園時,赫然發現不明黑色塑膠袋,由於前一天巡視時,並沒有塑膠袋,因此上前查看;怎料到走進一看,居然發現袋中竟有女嬰,且身上的臍帶都還在,不過人已明顯死亡,嚇得趕緊報警。高雄市林園區某果園發現「袋裝嬰屍」,警方帶回一對年輕情侶。(圖/三立新聞網)警方獲報後趕緊前往調查,確認是一名剛出生女嬰的屍體。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12日晚間近9時,監視器拍下一輛雙載機車行經清水岩路,而後,該輛機車就在女嬰屍被發現地點停留了10分鐘;警方根據車號以車追人,查出車主為21歲謝姓男子,當時就是他載著年僅19歲的許姓女友,將裝在塑膠袋中的女嬰,棄置在果園。兩人聲稱,女嬰產下「就沒有呼吸心跳」,發現後嚇得不知所措,情急下才會把屍體裝到塑膠袋中選擇到偏僻的林園丟棄,不過檢警對此說法存疑,不排除是為規避刑責的說詞;全案細節釐清中,待檢方複驗女嬰遺體後,才能查明死亡時間和原因。
嫌犯藉口上廁所逃跑「爬窗墜4樓慘死」 派出所賠480萬…2警疏失下場曝光
警方看管犯人應該盡責,不應該怠忽職守,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中國貴州有一名嫌犯因涉嫌放火被帶去審問,沒想到員警違反規定,將嫌犯帶到自己辦公室吃晚飯,飯後嫌犯提出要上廁所,結果從洗手間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位於貴州黔西南州興仁市,4日警方受理男子涉嫌放火一案,20日立為刑事案件,將人帶到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訊問,晚上6點58分左右,王姓員警違法辦案規定,打電話通知楊姓輔警帶男子上樓吃飯,吃飽後在辦公室等待報批的拘留文書。期間男子在8點58分提出要上廁所,怎料王姓員警又未嚴格執行辦案規定,只安排楊姓輔警看守,怎料對方沒有認真履行責任,只在門口玩手機等候,男子便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一個不小心墜樓,經搶救仍宣告不治。嫌犯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卻不慎墜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判決書載明,王姓員警案發前1個多月被任命為副隊長,25歲的楊姓輔警在2022年5月被聘為輔警,案發後2人到達現場,並一直在現場等待。後來,警局與嫌犯家屬達成協議,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11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考慮該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2人的現實表現,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因此,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不當,依法予以調整。今年2月6日做出一審判決,王姓員警和楊姓輔警均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桃園男化名「紅豆姐」借錢 騙走88萬下場慘了
桃園一名男子6年前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受害人A男,接著以「紅豆姐」等化名,謊稱自己沒錢吃飯,用各種理由向對方借錢,總共騙得88萬多元,後來因為避不見面,事情才東窗事發。法院審理後,相關懲罰也曝光了。根據判決書記載,男子2018年6月20日在手機遊戲認識A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用化名從同年7月17日開始,找各種藉口借錢,包括「沒錢吃飯」、「家人過世需要喪葬費」及「家人住院」等。A男不疑有他,先是在捷運站出口交付3000元,後來陸續轉帳626000元、256280元到指定帳戶,另外還以網路訂餐方式,支付20次餐點費用,總共7584元,直到對方後來避不見面,而且未償還借款,這才恍然大悟受騙上當,氣得報警提告。法院調查發現,男子在2013年曾因涉犯詐欺取財案件被判刑,並在2017年1月執行完畢,怎料隔年再度犯案,為累犯,可見沒有學到教訓。法官指出,男子先後詐騙A男之詐欺得利、詐欺取財行為,屬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且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主觀上亦是出於單一詐欺之犯意,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考量男子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至今仍未和A男達成和解,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遭判國賠758萬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派出所長2020年3月追緝酒駕車輛,因對方衝撞警車,曾男射擊5槍,2槍打到楊姓女乘客,送醫不治,家人提國賠告訴。桃園地院審理,認為當時開槍逾越必要程度,判桃園市政府、警方須賠償758萬餘元,可上訴。楊女家屬提告,指曾男2020年3月27日晚上駕車巡邏時,追緝載著楊女等人的吳姓男子,吳男雖2度衝撞警車,但第3次已沒有衝撞意圖,曾男卻對車輛開5槍,其中2發擊中楊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家屬提告國賠。警方則說,當時曾男看到吳男駕車形跡可疑,以廣播器令其停車受檢,該車倒車數次衝撞巡邏車,為避免自己及其他往來公眾受危害,使用配槍射擊輪胎,並未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法院認為,曾男積極執行職務,其出發點固無不當,但未考量車輛已加速駛離,使用槍械已難達成逮捕目的,而對車輛連續擊發5槍,逾越必要程度,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楊女喪命,不符合要逮捕吳男的比例原則。法院根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認為喪葬費須賠償最高30萬元,另有醫療費5萬餘元給父親,250萬元慰撫金給予子女。至於扶養費部分,家屬請求八德警分局給付雙親分別87萬餘元、99萬餘元,2名小孩128萬餘元、147萬餘元,法院也認為合理。桃園市法務局表示,待桃園市警察局及八德警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後續處置作為。刑事部分,該案在2021年時桃園地檢署也認為不符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尚在審理中,目前曾男在八德警分局擔任派出所長職務。
癱瘓妻病逝…「盆栽爺爺」淚謝網友10萬安葬費 自責嘆:希望妻投胎好人家
現年82歲的「盆栽爺爺」張信雄已在萬華南機場夜市賣盆栽10多年,而他賣盆栽的目的就是為了照顧癱瘓的妻子。年事已高的他全年無休,不過近日張信雄妻子卻傳出病逝消息,但是他因為經濟困頓原本只打算辦聯合公祭,但是卻有網友們得知後就籌得10萬元喪葬費,且擇日為張信雄妻子舉行告別式。對此,張信雄非常感謝網友能妻子走完最後一哩路,未來他也會繼續賣花謀生。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在萬華南機場夜市附近賣盆栽10幾年的爺爺張信雄原本在彰化務農,直到30歲時才北上賣水果,同時也結識小自己15的妻子。2人因為年齡差距大,因此張信雄對妻子更是疼愛有加,不過妻子不幸在30歲時失足意外,導致下半身終身癱瘓,僅能靠輪椅代步,張信雄也一肩擔起全家人的生計。為了能更方便照顧妻子,張信雄改去撿回收,但是隨著年紀增長,愈來愈不能搬重物,因此他才會在10幾年前開始賣盆栽;張信雄與妻子共有3名兒子,但其中2人正在監獄中服刑,張信雄才不得不往返三峽補貨賣盆栽維生。根據報導,張信雄透露妻子在2023年底時因褥瘡傷口感染入院治療,還為此住在加護病房30多天,就連農曆春節都是在醫院度過,後來妻子因為傷口嚴重感染,仍在經過多次搶救後宣告不治,並於2月20日病逝。面對喪葬費用,張信雄因為積蓄不足,原本決定辦聯合公祭即可,但是網友們得知後就自發性募了10萬元的喪葬費,讓張信雄及親友們可以好好陪妻子走完最後一程,而他也非常感謝網友給他的幫忙。張信雄坦言,賣盆栽生意這10幾年來都沒有起色,多虧前陣子有網友善心公布「盆栽爺爺」的消息,就有來自各縣市的民眾到場購買支持,讓他也稍微改善了生活品質,就連妻子住院期間也得到不少網友的關心及捐款。回想起過去,張信雄也非常自責自己沒有讓妻子過上好生活,他唯一能做的只有照顧對方到老;不過他也希望妻子未來能投胎到好人家,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張信雄最後說,妻子早在臨終前就叮囑他要好好過生活,所以他將會在告別式過後繼續賣盆栽、努力養活自己,同時他也不忘感謝各界的幫忙,讓他有繼續向前的動力。
糖尿病兒「包尿布」進看守所2天就病逝 母控「送藥被拒、管理不當」獲國賠270萬
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在前年因竊盜被通緝,後送進了基隆看守所服刑,沒想到才不過2天,他就因血糖失控送醫不治,而李母也指控所方未依照規定看護,又拒收她送去的藥物才害死兒子,請求國家賠償。基隆地院經過審理,認為所方未監控血糖數值,在管理上有疏失,判賠新台幣近270萬元,所方則已提起上訴,希望能釐清事實。判決書指出,李男因犯加重竊盜罪遭到法院判刑3月確定,因遲遲未自動到案,基隆地檢署便發布通緝令,而警方也在民國111年5月14日將其逮捕送案,並於同日關入基隆看守所服刑。不料,才經過2天,李男就因血糖失控,引發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等併發症死亡。對此,李母主張,兒子本身就是重度糖尿病患,必須仰賴口服藥物及胰島素種病情,但基隆看守所不僅沒有在他入監時調查健康狀況,又拒收她送到看看手所的藥物,才會讓兒子就這樣離開人世;而李母也依照國家賠償法,針對包括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撫慰金,要求所方賠償新台幣719萬7686元。基隆看守所抗辯稱,李男入監當天適逢假日,經過檢方發交看守所執行時,所方人員有注意他的健身狀況,確定他雖身穿尿布、不良於行,並無其他異狀,測量血壓、心跳、體溫後均正常,也有在執勤人員聯繫簿內記載「患有糖尿病」。所方進一步表示,李母送藥的行為不符合監獄行刑法、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品辦法規定,拒收是依法行事,且李母當時只說「需要安眠藥」,而非告知是胰島素。所方強調,李男死亡當天上午8時戒護就醫時,生理數據依舊正常,並沒有管理不當或延誤救治等違失,是因其未遵守醫囑又長期酗酒,與收容管理並無因果關係。基隆地檢署認為,看守所值勤人員聯繫簿雖有記載李男有糖尿病、尿失禁等症狀,但所方仍應了解其醫矚用藥,並隨時注意血糖數值,畢竟糖尿病若放任血糖飆升,易導致昏迷終至死亡,應是普遍常識;再者,法院查出李男入監後,不曾獲得所方提供胰島素注射,所方也沒有血糖機,導致李男錯失急救的黃金時機,判定基隆看守所有明確違失,共須賠償269萬7686元。而針對這個判決結果,所方不服已經提出上訴。
老嬤跟團旅遊「睡夢中離世」 家屬提告旅行社求償66萬…結果失望了
若在旅遊期間死亡,旅行社是否要負擔責任?中國四川有一名劉姓老嬤,在2個女兒的陪同下參加組團到山東旅遊,但隔天清晨被發現叫不醒,醫護趕到現場確認劉嬤已經死亡。事後,家屬認為旅行社存在長途跋涉情形,是導致老人死亡的誘因,因此告上法院,討醫療費和死亡賠償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了。據《紅星新聞》報導,譚姓姊妹都已經50多歲,2人2022年5月22日帶劉姓老母親外出旅遊,但24日清晨5點半接到電話,與其他同住旅客的電話,表明劉嬤叫不醒,打電話報案後,救護人員抵達現場,確認劉嬤已經過世。譚姓姊妹辦完後事後,將山東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的50%,共計13萬元(人民幣,下同),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加起來總共15萬。家屬認為旅行社要為劉嬤的死負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劉嬤的死因是心因性猝死,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不存在不和是老年人身體狀況的情形,加上劉嬤入住飯店後均未表現異常,因自身疾病不幸在睡夢中去世,認為旅行社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官指出,老人在睡夢中離世固然令人惋惜,但離世原因系其自身疾病因素,為意外事件,因此駁回譚家姊妹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出爐後,家屬提出上訴,但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陸船越界捕撈拒檢釀2死 家屬擬小三通赴金門
陸籍快艇日前於金門禁止水域越界捕撈,拒檢導致船隻翻覆,船上4名大陸漁民中2人不治。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海基會已順利聯繫到4位大陸漁民的家屬,預計近日會從廈門經由小三通抵達金門,會再與家屬說明整件事情的原委,並提供人道方面的協助。目前通關途徑都在協調中。金門海巡隊16日傍晚已向金門地檢署報驗,檢方隨即於晚間會同法醫相驗,金檢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表示,由於有2位漁工大體及另一案件,相驗時間比較久,雖家屬抵金時間無法確定,但應不致影響到認屍的時間;至於是否解剖?將詢問家屬意見再做決定。至於2名生還的漁工,海巡隊做完筆錄後,16日也已移往金門地檢署複訊,因偵查不公開,請各界靜待調查結果。根據知情人士說明,海基會收到陸委會的委託後,已發函海協會來協處該起事件。海基會也透過諸如各地台商協會與大陸當地有關單位來幫忙聯繫。據了解,4名船員中,身亡的陸籍人員為四川廣安人、重慶人,其中一位為船長,另一人則為30多歲漁民;生還人員為四川與貴州人,目前海基會經輾轉連絡,已全數聯繫上4位大陸漁民的家屬。據指出,4位漁民的家屬預計這幾天會經由小三通模式來到金門,目前未聽聞會有大陸官員陪同。這兩天政府也會加速處理4位大陸漁民家屬赴金門的相關事宜。國民黨籍金門立委陳玉珍16日透露,往生者家屬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尤其是事件發生的經過,據她了解兩位往生者都會游泳,為何會溺水?海巡署為我們護漁,但驅趕相關流程為何?都要調查清楚。她表示,2位往生者當中,1位是四川廣安人、1位是重慶人,本來就住在福建圍頭一段時間,部分家屬要從四川經小三通趕至金門,這部分她會再作協助。推動金門成為「永久非軍事區」的縣議會「跨黨派問政聯盟」召集人陳泱瑚表示,很擔心陸方會藉此進一步有其他「不必要」的行為,雙方應該趁機坐下來好好理性的對談,對於海、岸巡人員往後在執法上的態度也不要過於激烈,盡量用較柔性的作法驅離即可,避免兩岸再發生類似衝突。金門縣紅十字會也表示,在喪葬費用方面若家屬有經濟上的困難,太武山海印寺與金門縣佛教會也會全力協助。
封路修化糞池「擺花盆示警」無用 機車騎士沒注意摔車亡
林姓男子前年為修繕化糞池,私自在新北市三峽區道路封路,又只用花盆加上滅火器「示警」,害騎車行經道路的謝姓男子閃避不及摔車身亡,新北地方法院認定謝男本應照顧退休老母,卻因意外身亡害謝母受扶養損害,判決林男需賠償包含100萬餘扶養費用在內共409萬餘。判決指出,林男2022年某日為修繕化糞池,未經申請許可,就在新北市三峽區某道路通往土城的方向僱請挖土機與貨車佔用車道施工。林男私自占用道路後,亦未注意交通管制設施,架設標誌、拒馬、交通錐等,只以花盆疊加滅火器充作交通錐,害騎車路過的謝姓男子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摔倒,隨後因頭部撞到突起水泥地重傷送醫,經急救後仍於兩小時後不治。刑事部分,法官認定林男未先向新北市府申請使用車道許可,又未依規定裝設完善交通管制,就擅自縮減車道動工,害謝男摔車後重傷死亡,涉有過失致死,考量林男認罪,判處10月徒刑。民事部分,謝男老母白髮人送黑髮人,怒向林男索賠扶養費300萬餘、精神慰撫金200萬與喪葬費33萬餘等共567萬餘,林男硬凹謝男在施工地點前就已失控翻車,抗辯謝男死亡與他施工並無相當因果關係,並認為謝男老母親提出的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駁回。法官認為,謝男之死明顯與林男過失有相當因果關係,且喪葬費33萬餘、精神慰撫金200萬等均為必要,惟扶養費用部分,因為謝母除了謝男為另有一子女,應以一半計算,因此重新計算應以175萬餘為恰當,判林男共需賠償謝母409萬餘。
一樣搶頭香!背後有洋蔥 賴清德與唐于田相見歡
副總統賴清德今天一早開始全省廟宇跑透透發紅包行程,第一站是老家萬里昭靈宮,第二站就來到基隆慶安宮。搶頭香的是東華大學學生唐于田,他八點多來排隊,而且特地準備一封感謝信要給賴清德,而賴清德也親切地詢問唐于田的近況。原來唐于田當年在就讀基隆高中時,家境清寒,與生病父親相依為命;為了省錢,唐于田和爸爸二人一天只吃一個便當,疫情期間沒有多餘的錢買口罩,冬天因為沒錢叫瓦斯,洗了三個月的冷水澡因而感冒,在學校老師關心之下,唐于田的家庭狀況才因此曝光,學校方面也緊急介入。然而,就在學測前二個月,唐于田的父親病情急轉直下,唐于田一方面要擔心父親,一方面要準備學測;學測結束後,父親走了,唐于田存下的獎助學金連繳醫藥費都不夠,更別提喪葬費用!所幸在各界人士慷慨解囊下,順利度過難關,唐于田更是一口氣錄取6所國立大學。賴清德得知此事,2022年6月特地到基隆高中探視唐于田,除了贈送他2本書和1台平板電腦之外,並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唐于田知道今天賴清德要來慶安宮發紅包,特地趕來要把感謝信,親手交給賴清德!陪同前來的基隆高中校長鍾定先表示,當年副總統一個大大的擁抱,一直鼓勵著唐于田,讓他有信心面對未來。
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達標 遺產稅6項扣除額調高
台北國稅局表示,2024年遺產稅案件調整6項扣除額和2項不計入遺產總額,經台北國稅局計算,被繼承者若有配偶、成年子女2人,其中1人為重度身心障礙者,遺產總額未達2829萬元,不用繳交遺產稅。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漲幅,調高2024年度遺產稅6項扣除額,以及2項不計入遺產總額,而遺產稅的免稅額則維持1333萬元、課稅級距也保持不變。而調整的6項扣除額包含配偶扣除額從493萬元提高到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從50萬提高到56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618萬元提高到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也同樣從50萬元提高到56萬、喪葬費扣除額從123萬提高到138萬。不計入遺產總額中,被繼承人生活必須器具與用具從89萬提高到100萬;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50萬提高到56萬元。台北國稅局計算,如果被繼承人有配偶、2名成年子女,惟有1人是重度身心障礙者,那麼該被繼承者配偶扣除額為553萬元、成年子女扣除額為112萬元(56萬元x2人)、身心障礙扣除額為69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為138萬元,加計免稅額1333萬元,其遺產總額未達2829萬元時,免繳納遺產稅。不過,發生遺產稅案件時,高雄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的各順序繼承人與其配偶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該財產價值之計算,原則上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時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