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藥局因地震停業 詐團冒用店名謊稱「停業出清」大發災難財
花蓮23日凌晨連續發生2起芮氏規模6以上地震,導致富凱大飯店嚴重傾斜必須拆除,現場封鎖範圍內約有上百間店都強制停業,緊鄰飯店旁的藥局自然也受到波及。不過停業期間,藥局業者卻在網路發現店名被詐騙集團冒名盜用,在網路上販售壯陽藥,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處理,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據《三立新聞》報導,花蓮中山路正因進行富凱大飯店拆除作業而進行現場封鎖,緊鄰飯店旁的藥局無法做生意,因此停業休息。不過業者卻發現店名被人冒用,利用當時飯店倒塌的畫面,搭配斗大的文字,公然在網路上販售壯陽藥,並且還發文表示,藥局為了挽回捐失,出清處理,各類藥品限時優惠,意圖利用民眾的同情心大發災難財。藥局老闆童小姐向媒體表示,發現店名遭人冒用之後,他們立刻報案,並通報縣政府與衛生局,但也憤憤不平表示:「我們已經很慘了還這樣子!」花蓮分局軒轅所副所長余深賢表示,該藥局因地屬0423震災所倒塌知名飯店旁,遭人盜用名義於臉書販售藥品,目前尚未接獲有民眾因本案遭詐騙情事,但派出所已依規定受理協助下架,並持續追查偵辦,要找出詐騙主謀。
「北士科」遵循市場機制/市長機制? 黃珊珊揭公文駁招標爭議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爆出任內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標給前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家族「新光人壽」,外界質疑標案涉及勾結行為,引發爭議。對此,前台北副市長黃珊珊強調,廠商都是將本求利,地上權採價格標,「既然T17和T18並未要求投資計劃書,誰都可以投標,就絕不可能圖利特定人。」黃珊珊指出T17有6家領標、只有1家來投標,T18有9家領標、只有1家來投標,「你要說是新壽太聰明、那其他人豈不是太傻?還是其它人太會精打細算,只有新壽太傻?」「廠商都是將本求利,地上權採價格標,既然T17和T18並未要求投資計劃書,誰都可以投標,就絕不可能圖利特定人」,她指出,有人說市府低價圖利新光,但是其他領標廠商也都清楚底價(底價在招標同時已公告),為什麼到開標日沒有人出價競標?黃珊珊列舉市場機制進一步指出,廠商依據專業評決定是否投資。T16土地,仁寶溢價高達80%以上打敗競爭者得標,也是勢在必得,更是評估投資效益的決策,「難道這些名嘴和民意代表在指控他們公司高層故意出高價投標,圖利市政府?」為釐清該爭議案,台北市議會藍綠19名議員早前共同提案,建議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對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表示,BOT跟設定地上權本來就不一樣,議員不懂可以原諒,但市府公務員怎麼會不懂,「我是勸他們不用打了」,呼籲北市府,將所有會議紀錄公開。
NCC拒提供鏡電視資料給調閱小組! 立委氣炸:陳耀祥卸責擺爛
立法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審照過程相關資料,但NCC竟拒絕提供。NCC回函搬出法條,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調閱小組召集人、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痛批NCC主委陳耀祥推卸責任、擺爛,心裡面有鬼,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才不敢給資料,接下來NCC預算、人事案一律反對到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17日確定調閱內容,要求NCC在10日內提供資料。調閱文件範圍共有8大類、23項,包括鏡電視申設、審照、換照資料,針對董監事之審查資料、NCC受理外界檢舉之行政調查資料、NCC內部專案會議紀錄、審議該案歷次會議紀錄、錄音檔,就連「每周晨報會議紀錄」也皆要提供。NCC於25日回函交委會,內容引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指出立法院有權要求機關就「特定議案」提供資料,而憲法63條規範「特定議案」應指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再加上釋字729號,為判斷文件調閱權行使,是否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特定議案」目的與範圍均應明確。NCC辯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要求委員會釐清。對此,林國成怒批,他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5條成立調閱小組,NCC說這是公司治理,問題這是NCC核准,立法院認為有問題而監督,怎麼會沒有關聯?NCC有什麼好怕?絕對心中有鬼,更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不然為何不敢給資料,還公然挑釁委員會之決議。林國成指出,陳耀祥認為自己7月份就走,現在就是卸責、擺爛,若有藐視國會罪,這是不是藐視國會?過去立委就可調閱,何況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調閱小組,竟還敢挑戰國會?他不會輕易為放過陳耀祥,一定會追到底。林國成表示,他首先會提案譴責陳耀祥不尊重委員會調閱小組,把立委當塑膠,接下來會開會,預算、人事案、業務推展上,通通一律反對到底,也會建議召委每周排NCC內容專案報告,包括中天關台、鏡電視開台,就來講清楚,讓立委問到飽。
力暘案風暴打擊公務員士氣 能源署澄清:通案性審查非圖利行為
台南地檢署2024年4月26日起訴力暘案官商15人,經濟部能源署林姓組長也在起訴名單,能源署對此說明指出,本案起源為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在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限制小於兩公頃(通稱「小二甲」)農地作光電使用,但農業部原先所要求的審查資料,在實務審查中難以執行,能源署才與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通案審查原則,協助地方政府續行審查。不宜將全國一體適用的通案性政策視為圖利行為,以免打擊公務員士氣。經濟部能源署指出,農業部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規定小二甲農地不同意以用地變更方式設置太陽光電,並於同年7月31日生效。經濟部、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全國各縣市申請案「一體適用」的審查原則,「通案性」審查所有光電業者的申請案,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縣市、特定業者,不宜將全國一體適用的通案性政策視為圖利行為。經濟部將配合法院審判程序辦理,但也呼籲應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以免打擊公務員士氣。能源署指出,就跨部會、中央地方研商後,所提出下列3種審查樣態中,業者都需要有土地明確範圍。1.採地政機關意見書,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函詢地政機關且附明確土地清冊;2.採台電併審系統衝擊範圍,須有2020年7月31日前,經台電公司受理審查,且農地變更土地已有明確範圍;3.採土地整合之直接或間接佐證證據,亦須取得2020年7月31日前地主使用意向書、租約證明、法院公證證明文件等文件。能源署強調,農業部原先所要求的審查資料,因為在實務審查中難以執行,例如台電公司的輸電等級併聯審查意見書並「沒有」要求業者應檢附土地清冊規定,而6.5GW達標計畫也是上位推動政策,同樣「沒有」相關對應案件清冊,因此經濟部能源署才與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之後,建立通案審查原則,以協助地方政府配合前述規定續行審查。
寒蟬效應席捲光電業? 力暘全國發電1.38億度恐因起訴停歇
力暘公司擁有20多年豐富的電力營造經驗,卻因台南七股案場依法取得併聯審查意見書辦理送件,遭公務員增加無法源依據之要件及審查意見,申請過程遭受諸多不合理限制,依法陳情後,員工卻在2024年4月26日被起訴貪污圖利等罪。不少光電業者擔心恐怕引發寒蟬效應,也擔心全國發電量已達1.38億度的力暘公司,將因此案而停歇綠電腳步。據了解,力暘以太陽光電案場開發起家,綠電產業案場包括地面型即屋頂行等不同類型,現已併聯太陽光電案場包含屏東縣佳冬鄉、新埤鄉、新園鄉及金門縣,總計101.49MW,年發電量達1.38億度,可提供4萬戶家庭用電,力暘是否會因為員工遭起訴而影響推動綠電產業意願,各界都很關注。以力暘在屏東縣佳冬鄉的天權等4案光電場(天權、玉衡、瑤光、開陽光電場)為例,併網共97.88MW。第一期和第二期光電案場啟用後,將是全台最大的分散式太陽能光電場,約可提供每年1.18億度電,更可直接投入綠電交易市場,解決用電大戶燃眉之急。力暘董事長黃志文曾表示,在太陽能光電場籌設之初,土地的取得是最困難的一部分。力暘同仁花費數年時間,逐一拜訪地主,持續不斷地溝通以取得信賴,才能有今天的併網成果,也代表了力暘能源長期深耕地方的努力與決心。透過與在地居民共同參與太陽光電的方式,實踐綠能,也使他們多一份穩定且永續的收入,讓原本貧瘠鹽化的土地,重新找回經濟價值。黃志文指出,為了讓佳冬太陽能光電場能順利併接台電電網,解決在地饋線缺乏的問題,力暘能源斥資6億元興建天權升壓站,占地總面積達1150平方公尺,這是民間少數業者同時擁有技術與資金,可自行興建大升壓站。去年底已正式完工,並負責該區光電場的電力併聯,是屏東邁向綠能城市的重要里程碑。
力暘喊冤:申請案屢遭刁難 依法陳情、竟被起訴貪污圖利
台南地檢署2024年4月26日偵結力暘案,起訴力暘公司員工及官員多人,力暘公司發表新聞稿指出,公司始終秉持合法經營、與地方共榮共好精神,絕無地方政府護航、便宜行事損害居民權益情形。公司依法取得本案併聯審查意見書辦理送件,卻遭公務員增加無法源依據之要件及審查意見,申請過程遭受諸多不合理限制,業者無所適從。人民依法陳情,卻被認為是共同貪污圖利。希望各界不要未審先判,也期待司法還原真相。力暘公司指出,台南五天案件的審查,為2020年7月31日前,就已取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的電場,依法得繼續適用本要點修正生效前相關規定審查完竣。公司依法取得併聯審查意見書辦理送件,卻遭公務員增加無法源依據之要件及審查意見,申請過程遭受諸多不合理限制,讓業者無所適從。力暘公司強調,人民依法陳情,卻被認為是共同貪污圖利。公司始終秉持合法經營、與地方共榮共好精神,取得的每一筆土地都是與地主或國有地承租人達成共識後再合法承租,絕無地方政府護航、便宜行事損害居民權益情形。力暘能源表示,目前尚未正式收到起訴書,案件目前將進入司法審理階段,而新聞媒體就案件僅為片面報導,於此渲染下所形成之社會輿論及不實臆測,除影響司法審判之獨立性與公正性外,亦對本公司之商業名譽產生負面評價,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及守護正當司法程序,避免未審先判,期待司法還原真相。
台通光爆內線交易「爽撈上億」 董座家族9人遭約談
台通光電(台灣智慧光網聯盟母公司)負責人李慶煌及其兒女等親友,今年3月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購買台通光電股票,不法獲利上億元,涉犯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今(2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9處,約談李慶煌及親友等9人說明。台通光3月8日發布重大訊息,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將實施庫藏股買回公司普通股股票,並削除股份,預定從3月11日起至5月10日間,買回500萬股,每股價格約26至35元,買回總金額上限11.3億,公告一度讓股價漲逾33元。沒想到,檢廉追查發現,李慶煌涉嫌在重訊公布前,禁止交易期間透過兒子、女兒、女兒、兒子前妻等親友員工名義,出脫脫台通光股票,不法獲利初估破億。廉政署今天兵分9路搜索,帶回相關人士共9人到案,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圖利,遭到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據悉,台通光電是台智光的大股東,台智光之所以遭到搜索,是因為廉政署接獲情資,台智光疑似從2023年12月到2024年1月間,以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請託議員以議會質詢等方式,施壓公務員,藉此獲得較優渥的台北市警局CCTV(閉路監視器)網路傳輸預算,涉案的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圖利、且名下有約25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經檢察官2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當時,兼任台通、台智光的董事長也遭約談,被檢察官諭令交保350萬元。檢察官指揮廉政署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公務員涉案,結果發現台通董事長及其家人,在公告實施庫藏股重大訊息的禁止交易期間,疑似利用親友帳戶進場買賣股票,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預計深夜移送複訊,訊後不排除祭出強制處分。
徐巧芯捲入大姑夫婦詐欺風暴 北檢將分案調查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嫌洗錢詐騙案遭收押禁見,綠營質疑徐也捲入其中。台灣基進黨高雄、台南黨部執行長楊佩樺、吳依潔認為,徐自爆曾幫家人墊付100萬元,但金流不明,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巧芯涉嫌詐欺、圖利、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徐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接受調查。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案鬧得沸沸揚揚,讓徐成為綠營箭靶。徐巧芯自爆婆婆拿房子扺押借了近2000萬給大姑夫妻,最後利息還不出來,她幫忙墊100萬元,卻被綠營質疑金流去向,財產申報上也沒有債權,遭質疑財產申報不實。徐則表示沒有要求婆婆還款、或付利息。徐巧芯澄清說,每年都有244萬的贈與家屬的額度,這100萬是贈與給婆婆,用來償還銀行貸款的利息,婆媳並非借貸關係,婆婆不是她的債務人。台灣基進黨認為,徐巧芯為了自清第一時間就說與對方沒聯繫,也沒涉詐騙洗錢案任何環節,但她的說法疑點不少,因此整理相關資料後,2024年4月17日到北檢、監察院告發徐巧芯涉嫌《刑法》詐欺罪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
財經新內閣/爆準經長曾率家人幹部捐錢民進黨 藍委批綠抹紅台商也雙標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公布新內閣經濟部長由崇越集團前董事長郭智輝出任,引發外界議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料,郭不僅曾違反證交法被判緩刑,還被外媒點名報導曾幫大陸籌設晶圓廠,賴清德準總統真的認為郭適任嗎?立委黃健豪也說,如果按照民進黨昔日強烈批判的「紅色資本」標準,郭崇越就是綠營一貫在罵的「紅色資本家」,難道僅因郭曾動員家人、公司幹部捐錢給綠營,民進黨就又搞雙標嗎?若綠營替郭崇越背書,可否未來對待台商也不要再動輒抹紅、搞雙標?王鴻薇說,過去民進黨向來是緊盯有在大陸佈局的台商,動輒扣紅帽,痛批是「紅色資本家」、極盡嘲諷能事,鴻海郭台銘就是例子,立委王定宇還說中共應頒發郭董「乖寶寶貼紙」。但反觀郭智輝的崇越在大陸投資非常非常多,服務據點遍及上海北京等12個城市,還成立5家子公司在大陸註冊,按照民進黨過去對台商、台灣企業赴陸投資的抹紅定義,民進黨對待「崇越」郭智輝的立場,難道是又在搞雙標?這樣的「雙標」檢視台商方式,經濟部與民進黨都不必解釋清楚嗎?她還說,網友爆料,郭智輝曾在2014年表態將認養國內棒球場,進軍職棒,但後來又改口沒計畫。2015年,郭又說2017年若職棒有新球隊,崇越願組新隊,並加入日本職棒獨立聯盟,但2017年郭又抱怨加盟職棒門檻太高要考慮,然後在2022年宣布崇越確定不加入職棒,國內棒球迷因此質疑郭智輝「常開空頭支票」,此事或與經濟部工作無關,但任何企業董事長甚至經長的過往「誠信」一定會遭受到檢驗,這也是未來新經長未來必須說明的事。立委黃健豪則質疑,按照民進黨標準,郭智輝與其他的台商都被打成「紅色資本家」,但為何唯獨郭智輝能夠出任經濟部長?他懷疑難道與郭曾捐款給民進黨有關,所以才「綠能你不能」?黃健豪說,108年1月2日,郭智輝就曾用全家人名義,包括其女兒、兒子,太太在同一日捐5筆政治獻金給民進黨,總共50萬元,用家人名義還不夠,郭還找了集團內其他人也捐,包含崇越資深副總、執行長、財務長、營運長等另5人在同一天捐贈民進黨100萬台幣,他必需要問,這是不是一種「花錢買官」的行為?經長要掌管全國經濟政策,但新任經長,不僅牴觸民進黨一貫以來的「紅色資本」疑慮,還曾捐大筆金錢給民進黨,這樣的經長未來的政策,能夠中立嗎?能夠不圖利嗎?能從國家角度好好發展台灣經濟嗎,他要請問賴清德,你用人的標準究竟為何?黃健豪說,他原本認為,企業家出任經長對台灣是好事,但現在看起來,台灣企業家這麼多,為何賴清德獨鍾郭智輝,是否與曾捐輸綠營有關?這都是賴必需向全民說清楚的事。王鴻薇今天在國民黨記者會中再度質疑,經長在上任前有違反證交法、商業會計法前科,堪稱前所未有,司法界也有質疑。她說,高院曾判決定讞,郭智輝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因高院第一審郭獲緩刑,因此沒有上訴,就認罪,但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不服上訴,上訴後,高願仍判決緩刑確定。王鴻薇還表示,崇越也曾被彭博社點名替大陸華為建晶圓廠,引發美國關切,彭博是直接點名、而非影射,經濟部當時說要查,但經濟部看起來採信崇越說法,但她相信美方一定十分關切,賴政府可能要向美方說明白。國民黨立委質疑,郭智輝曾率求子女、太座、公司幹部捐獻民進黨政治獻金,才讓郭不必受到綠營向來嚴格檢驗台商的標準,不僅不會被綠營批評、還能夠高居經長(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圖利他人纏訟17年! 前汐止市長黃建清判刑6年定讞
2007年改制前的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全員證明書給蔡宏昇,讓其獲得土地補償費用6684萬餘元,全案歷經法院纏訟17年終於確定。最高法院10日認定,黃建清的犯罪事證明確,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同案被告吳仁惠、趙河清、蔡宏昇也分別被依圖利等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確定。但更三審認定應沒收土地所有權,於2008年5月8日變更登記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的14筆土地,最高法院則認為,應再調查是否為有對價關係的犯罪所得,這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本案是因蔡宏昇得知「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實為神明會,而非祭祀公業,且「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有大筆土地,部分土地經土地徵收而有6000多萬元的土地補償費,蔡於是從中動手腳獲取不法利益。蔡宏昇提供不實沿革、派下員系統表,申請變更為管理人,但屢遭駁回,蔡由地政士吳仁惠透過趙河清介紹,認識時任汐止市長的黃建清,共同犯罪,由黃指示祭祀公業業務的承辦人後,同意核發派下員證明並同意備查蔡宏昇為管理人,蔡因此順利請領土地補償費6684萬餘元。高院更三審考量黃建清時為汐止市長,受國家俸祿,應清廉自持,竟濫權核可,圖利他人,惡性不輕,且犯後未坦認犯行,並無悔意,依圖利等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就判刑部分駁回確定。
見樹不見林2/為省錢徒增糾紛 柯文哲為個人信仰遭反噬
北市警局與台智光在民國106年柯市府任內簽訂額外專約,提供警用監視器傳輸,但網路費率遭批不合理,北市法務局、資訊局及警察局都盼廢除專約,改採較為合理的價格支付網路費用。蔣萬安則宣布,啟動終止與台智光106年警察局專案合約的作業程序。外界認為,現任市長蔣萬安處理此事迄今未失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點出癥結,認蔣起碼有件事處理勝過柯P,就是與台智光議約砍了傳輸費率,省下1900萬元,反觀柯P任內的議價紀錄文件,不僅市府到現在還沒找到,現在居然還搶著罵別人浪費。北市議員詹為元也質疑,柯文哲拿監院報告聲稱監視器用2M、3M傳輸量「沒差」,但任內卻堅持77%監視器用2M、23%用3M,請問柯P若認同監院所言,為何有23%監視器用3M,不全部都用2M最省錢?他研判,柯P當時其實已判斷,須提升光纖網路輸出速度,但卸任後卻改口品質都一樣,其間概念似未理解手機用3G、4G、5G傳輸,其實差很多?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引發爭議的北市警用監視器高傳輸費率3M 2200元,是柯文哲前市長110年核定的費率,而「租用費率」決定前是否曾議價則是爭議重點。(圖/報系資料照)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柯近期批判蔣萬安、郝龍斌的說法,其實又在魚目混珠,誤導大眾。例如,柯強力批判台智光主契約不該長達25年,應歸咎郝龍斌,但卻未說清楚,郝沒簽警用監視器傳輸契約,而是BOT契約,是「優先議價租用」(光纖網路),而非「限定租用」。此外,當年市議會但書絕無強迫柯市府必需用3M頻寬,而是提供A、B套餐,關鍵是柯市府為何堅持非採購200萬畫素監視器?若按柯的邏輯,這是否也算「綁標」、圖利監視器財團?市府知情人士分析,從警用監視器傳輸費案到台智光案,除檢調正在深入調查的行賄案外,整起案件其實就是柯一心標榜柯市府「省錢」、「沒負債」,卻操作過頭遭昔日施政反噬。蔣萬安與柯文哲的城市治理哲學有極大不同,柯文哲堅持YOURBIKE應作為通勤使用,不宜做休閒用途,蔣萬安則認為有助北市節能減碳,力挺前30分鐘免費。(圖/黃威彬攝)該人士說,柯堅持採購200萬畫素監視器,因認為符合科技進步的「智慧城市」需求,但另方面卻嫌3M傳輸費太貴,降價用2M就好,未能顧及「200萬+2M」若出現畫面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是否「真夠智慧」,萬一哪天真遇到重大公安事件,2M傳輸難以符合處理需求,屆時是現任市長蔣萬安負責、還是已經卸任的柯P扛責。「柯P曾強烈反對YOUBIKE前30分鐘免費,因為認定YOUBIKE只能通勤使用、非娛樂休閒用途,但蔣提出YOUBIKE前30分鐘免費的政見,認為有助北市節能減碳就值得做」該人士指出,其兩者間沒有對錯問題,而是蔣、柯二人對北市治理「信仰」差異,而多數北市民已經認同蔣的主張挺他當市長,至於延續柯P「信仰」的接班人則落選。柯若堅持蔣也是「非笨即壞」,其實是強迫現任市長也必須接受他的信仰,既理不直氣也不壯。
縱容廠商1/警局監視系統案吵到口乾 柯文哲主政放任弊情悶燒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入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的北市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案,陳員遭到法院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年曾大批藍綠在議會聯手污錢,且日前又聲稱「早知合約怪怪的」,但有議員跳出來指控,過去柯文哲口頭都答允「要處理」,實際無所作為,現在急著甩鍋卸責,其實就是縱容弊案的始作俑者。本刊進一步取得台北市議會數次質詢紀錄,內容直指柯八年任內有多次能與廠商協議「啟動接管機制」的機會,一旦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應作為而無作為,導致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指出,他長期關注北市警局監系統傳輸費預算案,當年前市長郝龍斌簽下「光纖到府」25年合約就是不合理,但也因為事已成定局,因此決定給廠商營運機會及建置傳輸設備的時間,四年後他發現承攬廠商實無作為。當年為此還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事,隨後他即接到廠商寄送存證信函「要他不要亂講話」,甚至遭放話威脅「寧可花1000萬去做公關,都不願意讓議會砍100萬」,廠商行徑如此囂張,他堅持十年監督此事,就是圖那一口氣,不能縱容無理廠商。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右)與台智光簽下長達25年「光纖到府」服務案,至今北市府仍拿不到半毛權利金,遭認為當時有圖利財團之嫌。(圖/報系資料照)該案主約其實是「光纖到府」服務市民,附約則為市府監視器傳輸費,而合約明訂廠商年營業額15億以上才開始收取0.5%約750萬元的權利金;廠商還聲稱主約搭配附約很容易就到達營業額15億元上繳權利金門檻,然而至今這項標準仍然達不到,原先預估市府25年可以拿到3.94億權利金可能是一場空。「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林世宗當時即主張柯市府應以合約中第18條「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無償取回傳輸設備所有權,只要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回應,廠商「僅是財務高估,與承諾無關」,認為廠商並無不法情事,無法以此為由協議接管,但依權已請政風處理,據了解也無後續。此外,當年北市府宣稱要在四年內成為全國第一個光纖智慧城市,目標為80%的家戶覆蓋率,市府不用出半毛錢,以釋出市有公共設施提供廠商佈建光纖網路,及採購未來通訊服務作為對價的方式來招商,但簽約四年後,覆蓋率僅完成60%,柯市府資訊局也檢驗合格;廠商還訂出108年達成光纖16%出租目標,並預估台北市潛在光纖用戶約16萬戶迴路,但用戶卻未達1%,當時林世宗再次主張既然廠商做不到,且距離目標差距極大,市府就應依約啟動接管機制,但是柯市府回函僅表示「會督促廠商盡快完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右一)表示,當年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左一)的便當會,特別告訴柯「光纖到府」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上廉政委員會調查。(圖/報系資料照)林世宗回顧說,他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的便當會上,就告訴柯該案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啟動市府廉政委員會調查,得到口頭應允,後續卻無實際作為,僅得到柯認為「該廠商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的回應。而簽約七年後,廠商在合約承諾北市用戶要達市佔率四成(約36萬戶),但光纖到府服務推出多年,用戶數卻未達千人,與原先預估有極大落差,林世宗又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但市府推稱,當年廠商內簽時表示「不以賺錢為目的,以服務市民為優先」,合約上最後也沒有明訂任何處罰機制,以至於市府無法依約啟動接管。林世宗說,他還曾跟資訊局索資想了解台智光的客戶數,但資訊局回,這是「營業秘密」恕無法提供。林世宗認為,很多事都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針對該案,柯文哲擔任八年市長理應責無旁貸,他多年來都是向市府主張應「啟動接管」,是最簡單的一條路,接管就不會發生解約會造成的監視器空窗期,甚至須給付鉅額違約金,畢竟市民安全與市民血汗錢都是民代所需把關,因此,林也質疑,「既然柯文哲也覺得廠商不合理,為什麼可以作為卻選擇不作為?」現在卻經常模糊焦點,又說議會聯合貪污,但其實柯市府最無卸責之由。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縱容廠商2/前後任市府交鋒讓問題失焦 議員指啟動接管才是解方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台北市警察局預算案涉嫌圖利廠商遭檢調收押禁見,也引發前後任市府的隔空對槓,對於合約內容解釋爭論不下,甚至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大動作宣布要解除柯文哲任內所簽訂的民國106年費率專案合約,並多次質疑前朝留下的問題,但有議員也認為,雙方已讓問題失焦,解不解約已非重點,若能以合約中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是最簡單的一條路。台北市警察局監視器傳輸費預算案爭議再起,甚至牽扯到郝龍斌、柯文哲及蔣萬安等三任市長,至今各方立場仍爭論不下。(圖/CTWANT資料照)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表示,他多年來以「用戶未達標準」、「覆蓋率未達1%」甚至是「市府拿不到權利金」等重大情事為由,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機制都遭柯市府無視,但現在行賄案罪證確鑿理應符合「重大情事」,若是接管也無解約斷訊及解約金等問題。因此,他再度書面質詢蔣市府要求必須有作為,資訊局回函表示,「對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費用社會一案,本局將持續關注該案件的後續發展情形,如符合本契約第18條約定之重大情事,本府將依約辦理。」該案癥結點一直是費率表,預算是依照費率表去算出,而費率表每年市府資訊局都須與廠商議價,林世宗多年來的立場都是市府應以公版TGSN價格為主,但柯市府在民國106年與廠商另訂專案費率約,將3M價格訂於高於公版的2200元,且合約效期至民國125年,無形中也造成局處每年議價的「選擇困難」。今年1月18日,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最後通過「但書」,應以TGSN費率1761元實支實付,預算始得動支;但在31日的朝野協商中,陳重文又另立但書,認為應以柯市府所簽下的106年專案費率2200元為主。消息人士指出,陳重文當時還「預知」以專案費率約可以砍1900萬元,最後警察局協商後,真的就是1900萬元,「怎麼那麼神?你說多少就是多少」。本案中很弔詭的是兩個但書並行,但最後警察局議價時卻是選擇以專案費率談判。據透露,警察局在最初議價前,有先行文詢問資訊局、法務局能否再與廠商以公版費率議價,兩局處皆回函表示,合約允許另外議價,不受106年專案約綁架,沒想到原先警察局立場相當堅定,還一度表示一旦議價談不攏,願意走法律訟,不料最後卻選擇專案約。「警察局不知道立場為何轉彎?」林世宗質疑說,市府每年都派資訊局副局長與業務處的副秘書長參與會議,「市府是不是有人跟著配合?否則怎麼十年都是如此,談資費的時候是不是有人放水?兩個但書並行為什麼最後卻是選擇價高的費率?」蔣與柯的市府都無法卸責。面對議員質疑,市府資訊局僅表示,交由檢調與廉政署釐清。過去議會有多名藍綠議員同時「高頻率嚴重關心」該案,但檢方目前只收押了一個,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認為案情不單純,應該還有議員涉案。(圖/劉耿豪攝)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認為,如果一個議員、幾個議員、藍綠的議員竟然同時關切一個案子,而且還不是普通關心,而是「高頻率嚴重關心」,說他們只是一時興起,可能嗎?高舉「安全邏輯」要求提升3M,或許還能服人,但後續連費率都要求關切,說沒問題誰信。但檢方目前只收押了一個,若要認真查,依照過去發言紀錄,藍綠應該都還有。他說,蔣市府主張降低費率,是被收押者反對;而柯也主張減少支出,為此曾啟動覆議案,只是兩人都有未爆彈,萬一市府內部有人捲入弊案,兩人都有責。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羈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繼續關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護航、圖利監視器業者,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200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21日傳訊他重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他提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北院依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認定他涉犯圖利等罪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之追訴與審判程序,而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無違法或不當,陳重文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陳重文被檢調人員搜索,從台北市議會辦公室帶回訊問後遭檢 方聲押,原本北院諭知200萬交保,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 ,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陳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 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且他交保後確有勾串證 人的舉動,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為適當裁定。北院法官開庭訊問陳重文後,他對檢方指控的《公司法》 部分事實不爭執,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財產來源 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 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北院認為,陳重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確有事實」足認他有犯重罪而有勾 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陳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 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為了保全證據,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汙犯 行,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無法用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沈嶸驚曝貴婦奈奈不法所得「藏這裡」 至今不悔為愛出逃下場曝光
前知名百萬部落客貴婦奈奈與伴侶黃博健開設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惡性倒閉,遭控吸金詐騙,據傳2人捲款近10億元潛逃出境,2019年被列為在逃通緝犯。沒想到,貴婦奈奈日前被媒體堵到,並接受專訪,強調自己現在只能靠打零工維生,連吹暖氣的錢都沒有。而命理師沈嶸也藉著這次機會,通靈貴婦奈奈一家的情況,發現貴婦奈奈並不算說謊,畢竟犯罪所得全部都由她的伴侶掌控,且貴婦奈奈至今仍相信對方只是「周轉不靈」。據《鏡週刊》報導,貴婦奈奈和伴侶黃博健隱居加拿大漢米爾頓市,而她的神情看起來憔悴,發現記者時還受到不小的驚嚇,後來她接受專訪時表示,她現在只能打零工,發過傳單也做過清潔工,甚至頭髮都自己剪,一家5口(黃博健全家與她)擠在低價分租、約20坪的地下室,沒有多餘的預算開暖氣或買厚棉被,時常擔心會凍傷,不是外界想的那樣過奢華生活。報導曝光後引發討論,許多網友狂罵貴婦奈奈在訪談中假意哭窮,對此,命理師沈嶸通靈貴婦奈奈腦波,發現貴婦奈奈雖然有使用到部份犯罪所得,也知道錢藏匿在哪裡,但錢財多數仍掌握在黃博健的手裡,因此她才會認為自己過得很辛苦,身上有「無奈」、「辛酸」、「痛苦」、「壓抑」的頻率,她現在的遭遇完全就是「惡報現前」的寫照。不過,貴婦奈奈並未感到懊悔,也不後悔愛上讓她捲入這一切的黃博健,在她的意識裡,覺得自己的人生之所以走到這一步,只是資金周轉不靈所導致的金錢糾紛,對於協助償還債務實際上是「無能為力」。雖然貴婦奈奈堅信伴侶沒有詐欺,認為一切都是有人陷害要奪取診所經營權,但沈嶸通靈調閱貴婦奈奈伴侶黃博健的因果簿,發現他確實有明確詐欺意圖,因果記錄有「詐欺」、「背叛」、「逃避」、「欺騙」和「圖利自我」等惡業,也是目前享受犯罪所得的最大使用者。而貴婦奈奈扮演著營造富貴多金、生活優渥的人設,藉此吸引並遊說投資人投入龐大資金,所以在因果上她仍是「協助詐欺」的共犯。而貴婦奈奈與伴侶黃博健目前的關係已經來到「刑剋」,而且是黃博健「刑剋」貴婦奈奈,沈嶸說貴婦奈奈落得如今這般下場,就是愛上詐欺犯、協助詐欺的果報。沈嶸進一步調閱貴婦奈奈的受胎基因,發現她的靈魂有「晚景淒涼」的密碼,雖然她一直轉移住處難以真正受到司法制裁,可以確定的是她未來也不會太好過。至於貴婦奈奈是否如她所宣稱的「有誠意解決、只是需要一點時間」?沈嶸通靈後發現貴婦奈奈目前的心態是不願主動回台投案,只想躲到25年追溯時效(2044年)過了再說。沈嶸痛批:「貴婦奈奈簡直是人美心惡,明明知道自己就是詐欺共犯,還不肯認罪、滿嘴狡辯,就算外表看起來很美,靈魂頻率仍是醜八怪。」沈嶸更通靈出貴婦奈奈「貪婪」、「所求不得」的頻率與「餓鬼道」相應,離世後將直接墮入「餓鬼道」變成「少財鬼」,形貌醜陋,不僅只能以少許不淨食物充飢,且永遠得不到想要的,痛苦難耐。最後,沈嶸也安慰投資人不要過於傷心痛苦,雖然錢可能追不回來,但貴婦奈奈也絕不會有好下場,將持續痛苦一輩子直到離世也不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