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ET告大日侵權!法官裁定停審「先與基市府好好打官司」:有結果再審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未歇,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17日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同時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基市府構成侵權並求償。基隆地院30日開庭時審判長表示,對於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而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並建議NET與基市府的「官司好好打」,等該案訴訟有了結果再審,經與兩造律師討論後,裁定先停止訴訟。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後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向基市府提起產權之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4月17日第1次開庭,下次庭期是6月5日,將再開言詞辯論庭。而NET除控告基市府外,也同時控告大日侵權,基隆地院30日開庭審理。 NET律師指出,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曾「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因此讓基市府誤認有產權,才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大日律師則反駁,大日公司當時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因此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內容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基市府等條款。審判長表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僅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而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審判長說,若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並建議NET與市府的案子先好好打,打完後本案再審。最後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院長不適任1/許宗力心中只有死刑? 憲法法庭編制大、基層苦哈哈
士林地方法院風評能力俱佳的法官李昭然日前墜樓身亡,就在2024年4月19日李昭然頭七當天,又發生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在辦公室兩度昏倒、一度沒心跳,苗栗還有一位年輕優秀陳姓書記官疑似過勞死,讓社會大眾心中起了大問號:司法究竟怎麼了?眼見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籌備多時的死刑大辯論上場,不少法官指出,許宗力對死刑存廢問題,似乎比基層死活更感興趣,難怪司法界憾事連續不斷。有法官透露,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本該多替基層爭取人力,心中似乎只有死刑等釋憲案件,一再擴編憲法法庭人力,憲法法庭只有15位大法官,助理竟多達31人,書記官和書記則合計27人(書記官18人、書記9人),另外還有4位研究法官,其中一位李姓研究法官回任法官好幾年不用辦案,讓法界為之側目。至於許宗力7年前上台成立的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竟安插7個小編專門做司法大內宣!憲法法庭組織龐大,15位大法官竟配置62名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指出,憲法法庭配置的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共高達62人,都算在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內,難怪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基層要求補充人力的呼聲雙手一攤,表示行政院給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已到上限,沒辦法再找人,原來司法院人事處長協助許宗力,把許多可以辦案的人力,調到憲法法庭和司法院服務,難怪基層補不到人。基層法官、書記官面對如潮水湧進的眾多案件,只能坐困愁城,但憲法法庭和司法院卻擁有相當誇張龐大編制,等於變相掏空基層辦案人力,基層過勞死、加班苦哈哈也就不足為奇。此外,司法院長許宗力和總統蔡英文力推的國民法官制度,當成民進黨的司改政績,耗費了龐大司法資源和人力,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只有108件,審結件數更是少得可憐、僅16件,可是宣傳預算卻是編好編滿。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023年10月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司法院在2021年到2024年分別編列7000萬元、6400萬元、1400萬元、1400萬元,合計高達1億6200萬元。國民法官制度第1年審結16案,司法院編列4年宣傳費高達1.6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國民法官制度花了納稅人1億6200萬元,結果一年只結16件案子,對其他司法預算產生排擠校應。尤有甚者,許宗力似乎忘記他手中擁有的龐大司法資源來自於納稅人血汗錢,相較律師界承辦國民法官案需自理財源和人力,當然無法與司法院抗衡,許宗力卻在2023年9月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上,以輕蔑態度質疑律師界,「辯方在國民法官案件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引起律師界強烈反彈。更諷刺的是,許宗力領導的大法官會議曾在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行政機關重視公務員的健康權,規定在3年內修法,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權益,不料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認為修法內容換湯不換藥,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現在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苗栗地院接連出事,大法官會議夸言的健康權,司法院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去要求行政機關。
法務部忠告大法官們:勿廢除死刑! 恐引發社會動盪、憲法機關對立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將進行死刑大辯論、決定死刑存廢,司法界盛傳以司法院長、兼任大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首的大法官們,可能趁機廢除死刑,引起全台灣8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民眾大恐慌。法務部對此與最高檢察署組成因應小組,呼籲憲法法庭勿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並強調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除死刑,應由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憲法法庭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將侵越立法權、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法務部指出,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憲法法庭應將解釋後果評估納入考量,不應透過憲法判決主導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發憲法機關間衝突及國內社會動盪。目前全球尚有許多具影響力的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國未廢除死刑,法務部冀望憲法法庭應審酌我國歷史背景文化與歐盟國家迥然不同,不應將歐洲廢除死刑經驗直接移植至國內。憲法法庭歷次解釋認定死刑制度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因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憲法法庭應維持以往一貫死刑合憲見解,以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法務部強調,死刑是重大爭議問題,應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目前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而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等釋憲前後,立法、行政機關對於廢除死刑已有相當程度共識,反觀我國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共識,民意有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法務部研究指出,死刑制度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憲法解釋,大法官已數次宣告合憲,死刑制度已長期為我國憲政秩序所肯認,有鑑於目前憲政秩序、社會法價值未有改變,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時空環境並無變遷,憲法法庭應維持向來死刑合憲之見解。法務部認為,生命權固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但並非不得以法律干預之,就生命權的干預,一般認為憲法第23條之「限制」包括「剝奪」在內,而依法律允許剝奪生命之情況,並不當然違反人性尊嚴。死刑制度屬於最後不得已之手段,亦非以殘忍、不合人道的方式執行,並非酷刑。
色法官蔡明宏性騷多名下屬卻沒事 6司法高官涉隱匿挨告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吸女書記官乳,還把頭埋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台北地院11日抽籤分案,聯絡蔡開庭,而院方其實當年有進行調查,但沒有追究蔡的刑責,曾任士林地方法院的3位院長和3位司法院長涉嫌隱匿,全案正調查中。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據《鏡週刊》報導, 知情人士說,6位被告發的院長級人物,有士林地方法院院長陳宗鎮,院長吳水木、吳景源等人,還有司法院前後3任院長,官銜很高,現在都是被告,非常罕見。據悉,一名女書記官在2007年控訴,她被蔡載到北投山上,在車內被襲胸,蔡還強吻吸她奶,蔡更把頭埋她的雙腿說,「再5分鐘就好。」這讓她嚇壞,事後提出檢舉。而院方當時有調查,但以被害人「感覺到不被尊重」為由,不提出正式申訴,最後查無不法結案,讓該名女書記心死,如果當年有調查,可能不會讓蔡變本加厲,女法官也不會受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水上鄉民代走私3千萬「K他命」! 他收押138天愚人節獲交保
嘉義縣水上鄉代會主席林家緯涉運輸、走私市價逾3千萬K他命,分包藏在模具機內走私至台遭查獲收押。林與協助分裝、收貨的葉姓、王姓同夥等3人,被依走私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今天(1日)法院辯論終結,被收押138天的3人均認罪求輕判,合議庭當庭諭知林50萬、葉16萬、王8萬交保,3人聽見後喜不自勝。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家緯1日上午從看守所被提訊到法院,下囚車時其髮型激似脆笛酥「小瓜呆」,臉上毫無表情,緩步走入候審室。下午開庭時,林和24歲葉男、47歲王男均坦承犯行,並口徑一致對法官認錯。根據林的辯護律師表示,林轉為證人,希望法院審酌是否適用證人保護法予以減刑,更補充林平常都有做公益、捐便當等善事,希望可以從輕量刑。對此,公訴檢察官認「證人保護法」是抓到人將案情釐清對偵查有很大功勞,但共犯仍在逃,是否適用請庭上斟酌。林家緯也再次懊悔強調說「我真的錯了」,希望能有從輕量刑機會。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5月宣判,同時認全案已審結,3人無羈押必要,裁定林家緯50萬、葉男30萬、8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回顧這起案件,林家緯2023年間,在telegram上以暱稱「發哥」的帳號,與綽號「華哥」的陳佳源和綽號「原哥」等人謀議,由林家緯與「原哥」各出資約260萬元,購買淨重18公斤,純度83.69%,純質淨重15公斤的K他命,並在馬來西亞境內分成18包夾藏在模具機內進口到台灣。這批毒品2023年9月23日從馬來西亞運抵台北港,被關務署基隆關查驗發覺有異,檢調單位獲報後,靜待貨物送抵指定的倉庫,再趁同夥王哲豪、葉耀穎進行監控、把風收貨的時候,當場人贓俱獲。士檢主任檢察官江柏青統籌,由檢察官詹于槿根據手機通訊紀錄,率警調單位南下嘉義搜索,溯源查出運毒案幕後主嫌,正是水上鄉代會主席林家緯,並在2024年1月間將林家緯、葉耀穎、王耀穎3人提起公訴。另外,專案小組追查出,陳佳源因來不及到場而未就擒,檢方已另行分案偵辦陳佳源涉案情節。
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下屬 法官蔡明宏遭彈劾
監察院1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監察委員高涌誠、紀惠容、鴻義章負責調查,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全體通過彈劾蔡明宏,並指出地方法院與司法院疑似有系統性包庇問題,將再進一步深入調查。監委調查發現,蔡明宏在2004年以午餐為由,載A女至陽明山上性騷擾;2007年又強邀B女共進晚餐,再聲稱為淨山活動場勘,載至陽明山強制猥褻得逞;2009年強要C女陪同購買鳳梨酥後,再載到西門町「U2電影館」性騷擾;2010年蔡數次藉故要求D女至其辦公室,多次進行性騷擾;2022年邀約E女陽明山午餐後,載至小路強制猥褻得逞。監委表示,監察院約詢被害人時對上述情節指證歷歷,雖蔡明宏於約詢時矢口否認,然與全案卷證互核,堪認定被害人指述為真。彈劾案文指出,蔡明宏身為士林地院資深法官,且長期擔任該院審判長、行政庭長、庭長等重要職務,卻未能潔身自愛,保有高尚品格,反利用其職場上之優勢地位,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得逞。監委調查指出,蔡明宏的慣犯行徑凸顯其嚴重欠缺自我控制能力,不但造成A女等5名被害人長期之精神痛苦與陰霾,更直接重挫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核已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而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4款及第7款、第49條第1項所列應受懲戒之事由,情節重大,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監察法第6條及法官法第51條第1項規定提案彈劾,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北院恐審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蔡明宏聲請移轉管轄成功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本案還可抗告。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全部案情分別由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中。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院前行政庭長涉猥褻案情擴大 蔡明宏二度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24年3月6日再度開會,認定另有3名行政人員受害,二度將蔡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人審會2024年2月20日首度開會,討論蔡明宏的強制猥褻和性騷擾案,認定蔡對女書記官強制猥褻,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彈劾。蔡明宏當天現身司法院,親自向司法院人審會答辯,會前向媒體強調自己清白,絕對沒犯案,希望司法院長官相信他。不過司法院人審會支持士院見解,有必要移請監察院調查本案,因此不採信蔡的辯詞,蔡目前已遭司法院停職。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前銀行職員詐貸還高利貸 加入骨髓捐贈者獲緩刑
胡姓前銀行職員2022年擔任紓困貸款經辦人員時,利用職務之便以不知情的父母名義向銀行詐貸上百萬款項 ,被發現後他坦承犯行,稱交友不慎,被高利貸業者催款才會犯錯,後因擔任巡守志工、加入骨髓捐贈者行列,獲新北地院量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檢方指控,胡姓前職員2022年任職某銀行時,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文書,在審查時先以虛偽收款帳號、金額需增應撥付明細表,再利用其他銀行「肺炎紓困專戶」名義偽造成不實匯款申請書,待主管審核通過後,趁將申請書送交給經辦辦理掃描前,再把受款人改成不知情的父母名義。胡姓前職員利用此方式,在4個月內向銀行詐貸6筆貸款,將款項拿去償還私人貸款。事後銀行發現異常,向胡姓前職員提告,他坦承犯行,並表示詐貸而得的上百萬已還給銀行。他哭訴,是因在網路上交友不慎,被騙得向高利貸借款,高利貸業者催著還款,情急之下才會鋌而走險,對於詐貸深感悔過,胡的辯護人亦替其求情,請求審判長減刑。審判長考量胡姓前職員家境小康、未婚,但須撫養父母,另犯罪情狀顯可憫恕,酌量減輕其刑。審判長又考量他因個人債務問題造成銀行損失、應予非難,但他從偵查到審理階段皆坦承犯行,又返還犯罪所得,另擔任巡守隊志工、投身佛教慈濟公益活動,加入骨髓捐贈者行列,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提供40小時勞動服務,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