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草案 調升議員聘用助理、村里長發年終
為從制度面減少議員詐領助理費等相關費用問題,行政院會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同時亦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並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後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補助條例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至今,民生物價已累積一定程度的漲幅,而基本工資也已有因應之調幅,為健全地方縣市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並加強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同時顧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之需要,本次修法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期盼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的機會。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此次修法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並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另配合總額調整並增加議員聘用助理彈性,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陳建仁指出,由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為民服務,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本次修法也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慰勉其辛勞。此外,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多數面臨服務轄區範圍廣闊、交通不便等問題,本次修法也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行政院此次的修法版本中,為彰顯議員助理補助費係補助性質,刪除條文中「公費」之用語;調增議員每月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修正議員以補助費聘用助理人數之上下限,並刪除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之上限規定;修正由議會編列預算補助議員支應助理之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費用及上限;增訂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於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草案則酌增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的為民服務費,並免檢據核銷,以簡化審核程序,避免相關爭議。
房舍管理權人注意!中市學生移工宿舍需加裝住警器 違者最重罰3萬元
台中市消防局統計,全市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計54萬1588戶,但學生及外籍移工租屋卻未達一定面積規模,則不須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確保宿舍安全,台中市政府於今年4月修正通過《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新增房舍管理權人應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者將開罰。消防局指出,今年2月在豐原區1棟住家兼工廠發生暗夜大火,全家7人在睡夢中先被「火災火災,發生火災」狂叫聲給驚醒,發現濃煙竄出,全員緊急逃生報警,躲過死劫;2023年迄今,中市共有262起住宅火災因家中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因此及早警覺、應變逃生,顯見住警器的重要性。消防局說,去年稽查1075處寄宿舍,包括619宿外籍移工宿舍、456宿學生宿舍,發現有些無管委會的老公寓隔成「小資套房」及違建招租,因場所為供睡眠休息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恐造成人員嚴重死傷。為彌補法規不足,《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房舍管理權人應加裝住警器,若發生火警,可盡早提醒住戶避難逃生。消防局表示,為維護學生、外籍移工等在外租屋居住安全,強制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此類場所若檢查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消防局將依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11條之規定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台中市政府於今年4月修正公布《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學生校外租賃處所、外籍移工住宿地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第1款規定之場所,管理權人應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22日在議會支持下三讀通過,自治條例後續將函報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本周「註生娘娘」生辰 命理師提醒求子先注意「這大事」:並非是不給子嗣
台灣有許多民間習俗信仰,不少想要求子的夫妻都會去祭拜「註生娘娘」,命理師柯柏成也發文表示,本周日(4月28日)就是註生娘娘的千秋聖誕,許多人會準備供品來祭拜,但他要提醒大家求子有件頭等大事一定要明白。柯柏成在臉書發文表示,農曆三月二十日是註生娘娘的千秋聖誕,古代要求子的都不會錯過這一天,有關於供品如何準備,建議可以先詢問廟方,但是在求子上有件大事要注意,「如果只是想單純求子女,再問下去想不想要有個孝子賢孫?你所期望的子孫是否可以無災無難到公卿?這個難度一定是不斷增加,按照淨空老法師的指導,子孫有緣來投胎,只有四種情況:報恩、報怨、討債、還債,除此之外沒有第五種狀況,所以過去生沒有結下好因緣,就算子孫求來了,如果是冤親債主來討債報怨,接下來的日子必然無法太平」。柯柏成說明有很多狀況並非是註生娘娘不給子嗣,而是她明白後面等著的都是討債的冤親債主,實際評估過後,註生娘娘覺得這樣當事人會過得更辛苦,不如就讓排隊的冤親債主緩一緩,而若是這樣導致無子的話,無法選擇來投胎的子孫,要有三個方法可以讓因緣趨向良善的方向,「結善緣無非就只有三個布施方向,財布施、法布施和無畏施,以對象來說,可能會有大部分認為,既然是求子,自然是布施給兒童青少年性質的社福機構,理論上是沒有問題」。不過柯柏成也提及已故國學大師曾仕強教授有提供另一種思考模式可以供大家參考看看,像是以工廠管理角度來說,生產產品的好壞,很大因素取決於來料的問題,源頭的來料品質如果不行,工廠裡的各種角色怎樣努力都沒有用,因此來料的部分就必須就採購源頭嚴格控管,只要來料沒問題,剩下的就很好辦,換成子孫的就源管理,首先要布施的對象應該是老人社福機構,因為老人距離投胎的時間點以正常狀況下來說最近,結善緣的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地方無疑的就應該是對老年人。柯柏成表示,「近年因為晚婚及各種社會文明病導致想生育而有困難的夫婦,除了在醫學上盡人事之外,在面對註生娘娘祈願的時候,除了供品之外,不妨如實稟告自己在老人社福上的布施狀況,只是單純的財布施也很好,但因緣會稍淺,如果能親身親力擔任義工這樣的布施就更為直接,這種因果的感應會相當的快速,建議有需求的朋友可以試看看」。
黃子佼風波不斷 世新大學除名「傑出校友」
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事件,日前遭檢方查獲持有7個兒少性影像,後續又被一名K小姐指控10多年前性侵,風波不斷。過去黃子佼曾在母校世新大學創校60週年獲頒第五屆傑出校友,今(8日)也被發現疑似遭到除名,名單上已不見他的大名。根據世新大學網頁顯示,學校每5年舉辦傑書校友選拔,每次選拔以不超過20名為原則,並得視情況增設特別獎項,類別分為學術類、傳播類、文藝體育類、社會服務類、工商類及其他,在傳播領域得有特殊表現或重大貢獻者才能獲頒榮譽。黃子佼過去獲頒傳播類傑出校友,同屆獲頒此榮譽的影視人員包括蔣珮珮、劉德凱。不過,隨著黃子佼負面風波越演越烈,名單上已不見他的任何資料,雖然尚無公告,但世新大學網站顯示,「傑出校友有嚴重失格情事而致影響校譽者,得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組成7人至15人評議委員會,經評議委員會決議通過即除名」、「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世新大學傳播類傑出校友已不見黃子佼大名。(圖/翻攝自世新大學)
甲辰龍年「第1個天赦日」! 廖大乙建議「做2件事」趨吉避凶、脫殼轉運
今(15)日是甲辰龍年第1個天赦日,民俗專家廖大乙也建議,第1個天赦日眾人齊心靈動力強,個人更能趨吉避凶。另外今年犯太歲、有宗教信仰的人應帶上2樣供品至廟裡祈求,有「脫殼轉運」之效。2024甲辰龍年是能重新整頓、蓄勢待發的一年,對於準總統賴清德即將在5月20日就任,廖大乙表示,「對內和諧共好,對外團結一致,台灣才會好,國家一切平順,個人也會好」,因此第1個特赦日應捨棄小我信念,眾人齊心為台灣祈福。生肖龍、狗、牛、羊者今年犯太歲,古人曾說「太歲當頭坐,無災必有禍」;廖大乙則說,犯太歲的人不用惶惶不可終日,只要凡事先思考一下再做,並多多行善積德,就能趨吉避凶。天赦日是上天赦免凡間人們過錯的日子,這天也非常適合祈求;而甲辰龍年第1個天赦日上午9點到下午3點的時間最有靈動力,也最吉祥。廖大乙說,不管有無宗教信仰,都可在這段時間,在見天的地方,雙手合十向天祈求台灣今年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這段時間集眾力的祈求,靈動力會很強,也就能心想事成。特赦日除了為台灣祈福外,廖大乙提醒,若是有民俗宗教信仰的人,也可準備「帶殼的龍眼乾、花生」,或「需要削皮的水果」當供品,向自己信奉的神明祈求,承諾會努力布施行善,並多傳播善的訊息,即可脫殼轉運,逢凶化吉。
甲辰龍年首個天赦祈福日到來 不做「這三事」福祿自然上門
2024年3月15日當天,同時也是農曆二月初六,命理師柯柏成表示,當天同時也是龍年首個天赦日,由於龍年只有6個天赦日,他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錯過這個好日子,有心為福作善的朋友不可錯過。命理師柯柏成在FB發文解釋,天赦日的本意是由上天大赦天下,這一天百無禁忌,要開店、嫁娶、談合約,不用去翻農民曆對八字,都是好日子;如果開店做生意的,最適合選這一天開張,如果還預到傍晚下雨,那就是來自上天的祝福,生意興隆財源滾滾。除此之外,天赦日的特點就是許願特別容易實現,不限在寺廟道觀,就算是在天主基督的教堂也一樣,建議這次可以事先把今年的願望寫在A4大小的紙上,數量上越貪心越好,寫上二、三十件也沒關係,到寺廟、道觀或教堂時向主神稟報許願,之後裝入紅包袋用膠水封口後放進自己的書桌抽屜,年底接近除夕時再打開核對,可以發現達成率超高,七八成都沒有問題。如果去許願的寺廟需要供品祭拜的話,都是按照廟方的建議就好,但可以加入幾件需要剝殼去皮的供品例如花生、橘子、蘋果…等,象徵金蟬脫殼壞運過盡好運來。柯柏成也提到,天赦日煮錢水是必備的,可以參考先前提到的煮錢水方法,上次天赦日放在財位的零錢就可以清空移出,換進新的零錢,舊的可布施出去給社福機構積累福德,或者存入自己的薪轉帳戶當生財錢母,布施出去的效果會更好,財像流水,有著正向的循環會讓財來的更快。除此之外,柯柏成也提到,在天赦日當天有三件不可作的事情,只要不做,好運自然來臨:1. 殺生,天赦日是上天大赦天下的日子,上天有好生之德,最理想是能素食一整天,這樣可以上合天心。2. 睡懶覺,這是上天賜福的一天,別睡太晚,早點起來去迎接賜福的陽光。3. 爭吵,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不少人是以吵架當溝通,這一點不太合適,連天赦日都吵,當然上天的祝福就難接收到。
警政署大掃黑8千悍警搗不法 10天逮399人扣77槍
春節期間台北市西門町發生黑幫槍戰4人受傷,內政部警政署聯合台灣高等檢察署自上月19日至29日間實施全國同步掃黑、肅槍行動專案,總計執行治平專案65件、查獲嫌犯399人,查扣不法金流115萬7800元,並破獲改造槍械場所12處、查扣各式槍械77枝。警政署指出,自2019年6月起推動治平案件整合協調平台機制,截至今年2月29日止,全國警察機關透過該平台,已執行治平專案112案、查獲嫌犯849人;這次專案期間亦透過平台整合執行治平專案5案、查緝嫌犯46人。經查,此次掃黑肅槍專案行動,總共動員全國警力8806人,執行到案包括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弘仁會)、信堂、太極堂、梅花堂,天道盟太陽會、北海會、同心會,四海幫海中堂、太陽聯盟、小南門幫等幫派幹部及成員,並掃蕩幫犯罪組織圍事經營及活動處所共計2125處。警政署長黃明昭指出,黑幫成員常改造槍枝、或者持槍犯罪,更涉及詐騙犯罪對社會造成危害,去年〈槍砲彈藥刀械條例〉修法後,對於公然開槍提高刑責達7年以上重罪,另外,對於黑幫過年期間舉辦的春酒活動,署長黃明昭表示「只要黑幫舉辦活動,絕對會成為警方檢肅的目標」,強調警方對黑幫犯罪一律零容忍。掃黑專案成果中,包括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接獲情資,桃園市八德區林姓角頭率眾囚禁室友,並以徒手、棍棒將人毆打致死,林男等人再將死者載至蘇花公路邊坡棄屍;林男還在桃園市設立神壇,並以陣頭、人力仲介等方式吸收未成年成員;今年1月間,林男以照顧女友小孩不周為由,喝斥2名未成年少女,並以四肢撐地之方式進行體罰,再不斷施以拳腳痛毆,造成2人身體多處瘀傷。專案小組上月前往桃園市、台北市等據點搜索,陸續拘提林男等16人到案,並查扣手機、幫派標誌卷軸、服飾等證物,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聲請林男等7人羈押禁見獲准。另外,中和分局接獲報案,指出天道盟太陽會湯姓幹部率眾強索保護費;案專案小組蒐證後,去年9月至11月間,湯男曾以消費糾紛為由,藉幫派名義恐嚇店家,並強索每月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保護費。湯男還主動邀約被害人到中山路的開發公司,顯示自己具有組織性之犯罪集團。上月26日,警方一舉逮捕湯男等7人,並查扣天道盟徽章信封一箱、開發公司匾額2個、天道酬勤匾額1個、開發公司名片及棍棒等證物,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而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則掌握高雄岡山有身分不詳男子非法改造、持有槍械,遂與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循線逮獲王姓男子,並查扣改造手槍1把、非制式衝鋒槍1把、非制式霰彈槍1把、子彈199顆、霰彈3顆、槍械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槍砲罪》移送法辦。警政署強調,為遏止幫派分子任意開槍滋事,今年1月3日新修正公布施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公然開槍行為列入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無論是持有槍械,或公然開槍必定依法嚴辦,模擬槍亦從行政罰提升至刑罰,並管制用來改造使用之零組件,藉以阻斷非制式槍械改造來源。警政署重申絕不允許幫派組合假借人民團體、公司行號等名義辦理春酒等餐會高調活動聚集壯大聲勢,只要符合構成要件,將強力執法掃蕩。
國民法官新制爆爭議!酒駕致死案 台中院檢互控違法
國民法官新制爆發院檢爭戰。台中丁姓工人酒後開壓路機不慎輾死同事,台中地檢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但台中地院認為,該案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起訴違反法令,判決不受理;檢方則上訴,指地院逕自不受理才違反法令,此案刑成台中院檢互指對方「違反法令」,案經台中高分院認定,檢方缺失可補正,判決發回台中地院。檢方起訴指出,2020年底某日下午4時許,丁男喝酒後駕駛膠輪壓路機在工地施工,因酒後注意力下降,倒退行駛時撞上後方同事,送醫急救死亡,警方到場時丁男酒測值0.44毫克,檢方認定丁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認為,依新公布施行的《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由該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但本案檢察官逕依普通程序提起公訴,起訴程序違背規定,且無從補正,就丁被訴部分,應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判決。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主張《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85條及刑訴法規定,起訴程序違背規定,屬可補正範圍,且從法理可知,應行國民參審案件,若有違反卷證不併送規定,法院「應通知檢察官取回」但一審不受理判決,卻無任何論述,也未優先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更正起訴書內容,反控地院才違反法令。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本案確實應為國民參審案件,台中地院應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規定,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非屬不能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