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女婿凶殘滅門「伴屍5天」遭逮!疑是詐欺通緝犯 名醫怒:還廢死嗎
新北市三重驚傳滅門慘案,69歲劉姓女子、30歲陳姓二女兒和3歲外孫11日被發現陳屍住家,震驚全台。據悉,24歲張姓二女婿疑因與妻子發生糾紛,於1日深夜行凶殺妻,2日凌晨又殺害岳母、繼子,伴屍5天後展開逃亡,目前已遭逮捕,相關案情仍待釐清。對此,名醫蘇一峰憤怒痛批「請問還是廢死嗎?」警方初步調查,張男懷疑妻子劈腿,1日深夜與陳女發生激烈口角,他一氣之下掐死女方,伴屍1夜後擔心事跡敗露,又因與岳母有金錢糾紛,竟一不做二不休,決定痛下殺手。張男2日凌晨潛入岳母房間,而男童平日與外祖母同眠,他先殺死劉女後,眼見剩下的男童為唯一活口,最終咬牙將孩子一同殺害。張男連殺3人後,先將妻子遺體搬進岳母房間「排排躺」,接著在案發現場停留5日,期間伴屍生活,更找來水族館業者清魚缸,直到6日中午才搭乘計程車前往板橋火車站,並南下展開逃亡。警方循線展開追緝,發現張男在台中租屋,今(12日)前往逮人,順利抓到張男,目前正在偵訊中,案情仍待釐清。新北三重發生祖孫三代滅門血案。(圖/陳柔瑜攝)據了解,張男疑為詐騙集團成員,目前因詐欺案被通緝;而陳姓女死者先前曾在網咖、早餐店、便利商店、茶飲店、牛肉麵店及零售業等地上班,過去有過2段婚姻,與前夫生下1子,今年才和張男登記結婚。陳女姐姐透露,妹妹通常都很晚下班,三重的房子也是由她承租,且妹婿之前向媽媽借了40萬,家中曾為此發生爭執。三重滅門慘案震驚全台,胸腔科名醫蘇一峰有感而發,在臉書發文稱「如果兇手真的是詐騙通緝的女婿,請問還是廢死嗎?等等說有悔意或者精神喪失就不用死了。詐欺犯滿街跑啊!台灣真的是詐騙天堂無誤」。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留言「假裝哭一哭,廢死可教化結案。現在台灣國已經發展出三口滅門了,廢死真的很厲害」、「黨要廢死,為了前途,法官判不下去」、「台灣司法教育從根本就出了大問題」、「恐怕會判:被告愛狗,可教化,免死」、「別人的命都不是命⋯變成悲哀的島」、「台灣價值是只有殺人犯才有人權喔」。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劃重點!童子賢提賴上任「政績立竿見影」優先三案
日前,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上節目時透露自己因考量家人因素拒絕準總統賴清德的入閣邀請,並表示自己要當永遠忠誠的反對黨,留在民間扮演直言不諱的意見提供者。近日,他在節目專訪中也建議賴政府上台後,應先著手於能源政策、廢死與反詐騙三大熱門議題,童子賢直言「這三件事,有了態度、做了決定、開始執行,百日內就會有立竿見影之效。」有關廢死與反詐騙的議題,根據《鏡週刊》報導內容,童子賢表示,廢死議題的部分,他給予較為軟性的意見,他認為不該與民意對撞,因加強社會治安,讓整體氛圍更加祥和,並降低殺人機率,也可達成另種型態的實質廢死,而反詐騙的部分,他認為則是最迫在眉睫的一項,他建議可建立政府跨部門合作、提高執法單位的數位與網路技能,全面打擊網路與科技犯罪。至於能源政策,根據週刊採訪內容,童子賢指出賴政府上任後,能源政策的調整是當務之急,自稱30年前也反核的童子賢說,現在認為核能可以是綠能盟友,他表示「核能到這個階段,如果不要把它妖魔化,就是一個可控制、進步、追求效率,跟安全係數的技術,像是芬蘭的OL3核電廠,用的是近15年的科技,而我們的核二、核三則是60年前的技術,為什麼核能不能追求進步呢?」童子賢也提到,「在2023年,台灣超過8成2的都是排碳的電,直言不靠核電協助,無法降低排碳」。他強調,核電是一種有效的「基載電力」,一旦啟用,電力就是很穩定。童子賢建議,若能再核二、核三延役的前提下,導入2座OL3核電廠,可以替台灣帶來30%至32%的發電,台灣平均電價可下滑30%左右,綠能也會繼續發展,讓綠能發電到20%,台灣的不排碳發電,馬上可以提升到50%以上,就可以讓台灣的排碳比例,進入全球前段班。針對核能發電的關鍵議題核廢料處理的問題,童子賢也提出他的解方,他解釋道,低階核廢料中無放射性的鈾238佔99.2%,具有放射性的鈾235則佔0.7%,過去為了0.7%讓低階核廢料必須找儲存放置地點,但隨著科學進步,可以讓這些燃料棒透過工程技術充分利用,藉此解決核廢料問題。童子賢強調,從這些核廢料裡,把鈾238提煉出來,用技術最終產生鈽239當燃料棒,就能百分百處理掉這些核廢料。對於民眾普遍對核電的恐懼,童子賢表示全球曾發生過的3個核電廠災難,都是低級錯誤造成,像是車諾比就是在核電廠內實驗核武器導致,福島核災則是應急柴油發電機被海水浸沒,使全廠停電,產生的一連串災難,他表示「現在手機掉到水裡都可以繼續使用了,許多核電廠還是用到40年,甚至60年前的技術,科技一日千里,新技術就可以把這些笨問題都解決。」他認為不應該再用舊有的技術來衡量日新月異的科技現況。童子賢強調,當全球重視核電,核廢料提煉必將被重視,核廢料回收絕非技術問題,而是商業問題,「『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是否「特赦阿扁」一再引戰 立院司委會召委說話了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不管要不要特赦前總統陳水扁,民進黨目前處理陳水扁案對司法制度的傷害都已造成「而且是重傷」,關鍵就在陳水扁的保外就醫。他指出,在獄服刑者不是不能保外就醫,但是實際能保外就醫者並不多,除非生病並到危及生命才能保外就醫,獄中還有很多病重者都未必能保外,「如果大家認為國民人人民等」,他要問,為何獨有陳前總統可以保外就醫?蔡總統即將卸任,近來有不少報導直指「是否特赦陳水扁」將成新舊政府交接的及手難題。對此,吳宗憲說,民進黨要不然就依法赦免陳水扁、全權扛起可能的政治責任及後續反彈,要不然就依法對陳水扁執刑,別再放他在外邊趴趴走,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民進黨向來的「搞雙標」習慣。他也以廢死爭議為例指出,民進黨不敢廢除死刑、又不想執行死刑,最後就是要求法務部「不要執行」,現在更是「反陳水扁的選票也要、愛陳水扁的選票也要」,結果搞一個不赦免也不關保外就醫的作法,這不僅是不對,也嚴重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因為台灣根本就不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重傷司法莫此為甚。「陳水扁有沒有符合保外就醫的要件,其實非常清楚」,吳宗憲今天在接受網路媒體採訪時說,他「個人淺見」是並不反對陳水扁被赦免,但特赦前「一定要求陳水扁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其次,他堅決不認同陳水扁目前的保外就醫。吳宗憲也解釋,國家若永遠搞「雙標」,是非常嚴重且糟糕的事,他最討厭為了「因人設事摧毀制度」,因自己從政前曾經是司法人,很清楚目前對陳水扁的處理方式,對司法的傷害有多大,司法就應該要獨立,他也曾當面建議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要求他當選後「手別伸進司法」,就像民進黨傾全國之力保護抄襲論文的林智堅,還硬扯抗中保台,但最後民進黨還不是「短多長空」?國家制度可不可以不要繼續為特定政治人物修改,國家可以這樣做嗎?
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 陳菊:廢死需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1日下午在副主委蔡崇義、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陪同下,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高哲夫處長(Filip Grzegorzewski),雙方在會談中就死刑存廢、移工、人權教育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陳菊表示,期則未來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被社會理解。陳菊表示,台灣在4月23日曾就死刑釋憲案也進行公開的言詞辯論,人權會受邀以鑑定機關身分,由高涌誠代表出席憲法法庭,從國際人權公約觀點分析,提供鑑定意見,表達廢除死刑的立場。人權會依據中程策略計畫,成立推動逐步廢除死刑小組,並參考歐洲國家廢除死刑的經驗,進行社會溝通、推動關心照顧被害者等制度等。陳菊提及,廢除死刑在台灣具有高度爭議,根據調查,民意80%支持死刑,在國會與整個社會氛圍,廢除死刑的立場也遭受很大的輿論壓力,需要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人權會基於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將持續與NGO團體、大專院校合作,展開社會對話,修復犯罪創傷,保護被害人正義。高哲夫表示,人權是歐盟的DNA,在歐盟印太合作戰略中人權是關鍵的一環,台灣是歐盟的重要夥伴,期待台歐盟雙邊能就人權議題持續深化交流。他說,期待透過歐盟的經驗分享,協助台灣達到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陳菊表示,台灣近幾年來,在許多人權領域上都有很重大的進步,期盼人權會未來能夠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在社會能被充分瞭解,展開進一步的對話。也期盼未來能夠有機會前往歐洲回饋分享台灣的人權經驗,共同為世界人權之進步做出貢獻。
談廢死、言「沽名釣譽」之卑劣!
The daughter of a Taiwanese judge was gang-raped and abandoned in court!假設前面是刊登在國際媒體報導的標題、中文的字義是「臺灣法官之女、遭輪姦並棄屍法院!」副標題「Taiwan no longer has the death penalty」(臺灣沒有了死刑)雖然是一個假議題!但這受害的法官還會贊成廢死嗎?日前37名死刑律師申請「死刑違憲」激起存廢「死刑」的激辯⋯!該死的萬惡之徒、卻有人要幫他們爭取人權釋憲?讓人懷疑、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這些年來、有許多票房極好的歐美電影、其內容不外乎都是將逃脫法律制裁的惡匪,被主角「替天行道」!近日亦有極高票房的「周處除三害」反應的不也是一個同仇敵愾的道理!這樣以暴制暴的電影能有如此極高的票房、為什麼?正因為許多習法、知法的律師法官違背了世俗良知,卻以他們的專業,行使讓那些罪犯能逍遙法外的行徑,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40年前在我經營政大書城期間、認識非常多法學教授、私下他們閒聊感嘆的說「習法而玩法的人」比罪犯更可惡、而更有甚者以此行「沽名釣譽」之能事,乃無恥焉!「沽名釣譽」出自春秋.管仲《管子·法法》!意思是指「故意做作,用『手段』來謀取名聲和讚譽、甚至權利與地位」管仲又曾說「釣名之人,無賢士焉。」2016我就親身遭遇一冤枉的案子!一個想出名的檢察官,將一個「陳幼祥」的涉嫌犯案、轉移焦點、將「尚未偵查」的內容編撰給所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將案情主角「陳幼祥」變成了「梁幼祥」!這個當時的「食安」大案讓他的預謀得逞,他因辦「名人」且受媒體大肆報導而出名,第二年尚未結案,他居然敢利用此案上呈、爭取了衛福部的國家三等勳章、爭取績效遴選升官。此案折騰了七年多後梁幼祥無罪定讞⋯但此人升官發財靠的就是「沽名釣譽」的行逕!36年前驚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的死刑犯邱順和,近日報聞他的「義務律師團」及「檢方」欲啟動再開審查會⋯當時嫌犯邱和順等抓捕後,見到家屬,即刻主動下跪道歉、傷心欲絕的陸正父親彎腰問他「你都拿到錢了、為什麼還要殺我的陸正?」邱和順在所有媒體前,低頭滿滿悔意、冒出一句良心的說:「希望法官判我重一點」⋯重點來了!當時正值國民黨醞釀解嚴的前夕!諸多學法出身的、開始百花爭鳴,因為沒了「戒嚴令」的緊箍咒,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衝撞、政府的任何動作都被解釋成「政治迫害」。一批人開始醞釀一種如何「沽名」接著「釣譽」的念想,既要如此,就必須在「解嚴」的光環下幹一些非常手段,「反核」「廢死」⋯都能博取「釣譽」的版面!回顧當時、冒出幾位「義務律師團」為該死的邱和順做免死的辯護!成功的行使了「沽名釣譽」⋯一位現在當上了大法官,另一位馬上要接任國防部長⋯《周易》「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焉!」我們痛心的是,此刻誰去關懷已83歲的陸正父親?委屈的皺紋、蒼蒼雪髮,孩子被破膛棄屍!家人痛楚四十年的折磨、誰去關懷?此刻台灣地震山搖,天災人禍⋯⋯!僅以此文、哀悼陸正,期以寬慰陸晉德老先生,並喚起社會支持「萬惡之徒、需以正法」!
游盈隆:大法官把民意當狗屎 廢死是核彈級災難
對於民調顯示,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台灣民意基金會4月23日公布蔡英文總統8年執政民意總結,包括調漲電價、民進黨一黨單獨組閣、兩岸關係、外交表現等,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蔡英文司法改革滿意者僅有35.6%,不滿意者竟然有54.6%!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在中天電視《新聞千里馬》表示,蔡英文上任之初,高舉司法改革大旗,民眾期待最熱切,結果到最後民意顯示,54.6%不滿意!這對賴清德未來4年是非常重要的巨大挑戰,但賴清德從大選到現在,從未提過司法改革,到底為什麼?《新聞千里馬》主持人馬千惠指出,根據《ETtoday》今年1月的民調,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游盈隆直言,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15位大法官中,恐怕不只一位是像詹森林這樣的態度,非常高傲!對於民意非常漠視、忽視、藐視、蔑視,這些大法官是XX!「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嗎?」游盈隆嘆氣,這什麼話?大法官中很多人躍躍欲試想要跟民意對抗。有人舉憲政主義高於直接民主,但游盈隆認為,書不知道讀到哪裡!美國聯邦層級的直接民主從未發生過,所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如何否決直接民主?不可能!游盈隆強調,只有在台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他舉亞里斯多德的話,最好的政府是大多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如果是少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這叫做貴族政治!游盈隆直言,民主政治怎可能不面對民意?民主政治就是負責、迅速回應民意,就這麼簡單!現在這15位大法官覺得他們是為所有人好、是很神聖的、民意算什麼?這是權貴在做決定!這很荒唐,應該跟社會進行良好溝通,再做決定!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死囚律師「1句話」讓家屬心痛 作家痛斥:菁英廢死強迫原諒
憲法法庭昨(23日)進行死刑辯論,37名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提到,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對此,作家漂浪島嶼痛斥,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何其偏頗虛假,要菁英廢死強迫原諒,就仗勢而行。作家昨(13日)在粉專《漂浪島嶼--munch》發文表示,套套邏輯是誰先殺了誰的,「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放在已經殘殺他人是生命的死囚身上,成為一種反諷,破壞全稱命題的神聖宣告,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何其偏頗虛假,要菁英廢死強迫原諒,就仗勢而行,還搬出「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簡直就是無視殺人,只究死刑,喊到讓社會心好痛。作家指出,廢死運動如果不能在替代刑罰、補償制度上努力,讓被害家屬接受,社會釋懷,一直在喊那種自打嘴的超人價值,簡直是越走越倒退,最後就是遭到反噬。作家直言,一場憲法大秀已完成,沒有甚麼讓人折服的進步價值,說穿就是靠提名優勢,玩起菁英過半的決定遊戲,司法要政治化,民主國家就是民意解決,立法院不管用,就下屆直接換掉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再重新審理釋憲一番。作家嘆,反正時光長長久久,十年後再恢復死刑,對於所有家人已死,早已傷心無望的家屬,也不差新添時間的折磨等待。另外,他也引述廢死聯盟聲明,表示「殺人兇犯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
指死刑存廢與否是另一題 法務部重申:死刑不違憲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死囚律師團主張死刑違憲,但法務部持不同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重申,大法官會對所有死刑判決都是「合憲」,他也認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遠超支持者,因此,是否廢死是另一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司法院秘書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昨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蔡清祥強調,死刑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蔡清祥說,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非常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媒體追問,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但有大法官質疑難道只能跟民意妥協?對此,蔡清祥回應,這是個人觀點,他尊重大法官的意見,至於廢死與否是另一問題,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釋憲辯論2/政府不該「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 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但大法官釋字576號解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不殘酷嗎,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殘酷應報才是如今死刑的真正目的。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李念祖說,法官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