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包圍交部怒吼!大型重機爭取上國道「道路解嚴」 交通部:2前提再研議開放
路權團體1日號召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怒吼「道路解嚴」,爭取大型重機行駛國道、廢除內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包括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表示,若交通部仍無具體回應,520新政府上任前後,還會再發起其他陳抗行動,對此,交通部提出3點回應,表示會再研議開放行駛國道。網紅「通勤者之歌」發起「五月零壹交通起義」,約40輛汽車、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抗議,爭取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怒吼「道路解嚴」。根據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指出,陳抗的第一項訴求,就是希望政府盡快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民進黨即將三連任,在520就職前夕,他們要告訴新任交通部長,有一群車友依然很關心大型重機上國道這議題。至於第二項訴求就是爭取白牌機車路權,希望各地政府和中央政府調整法規,開放內側車道行駛機車,鬆綁道安條例99條,不要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提升機車路權,讓機車行駛方式更安全,只要搭配好相應交通工程和教育,這些訴求不但是長期向交通部爭取且都是合理的。由於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5項交通微罪不檢舉,但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未納入,羅宜指出,經立院討論後,縮減為5項不檢舉、不記點,代表外側車道空間會充滿許多違規停車,政府要開放外側車道空間讓不同車輛停放的話,相對應配套就不應該讓機車被擠在外側車道,北市或全台仍有很多路段內側依舊禁行機車。他並表示,交通部一直以來未積極對外說明,大型重機事故率非常低,甚至遠低於小客車,政府卻用奇怪的檢核方法宣稱大型重機沒有達到標準,一般民眾都不知道大型重機肇事率遠低於自小客車,政府應該有義務公布數據,交通部不去談肇事率,而是用奇怪數字引導台灣社會敵視重機,造成民間對立。除此之外,在路權團體爭取下,行駛台74線「草湖至霧峰路段」、台76線「八卦山隧道路段」已研擬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重機團體爭取6月試辦外,也持續爭取大型重機上國道。針對路權團體爭取廢止禁行機車訴求,交通部表示,經函詢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之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維護道路整體安全的同時,也能符合道路使用需求。不過交通部指出,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機車行駛之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係為機車行駛車道之安全配套。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強調,交通部已於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之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170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另外對於大型重機上國道議題,交通部表示,高公局曾於106年及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交通部指出,為了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公局也在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6成。今(113)年高公局除辦理民意調查外,將再啟動辦理大型重機行為檢核作業,鑒於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爰有賴大型重機騎士逐步改變民眾對自身駕駛行為觀感,強化各界對大型重機騎士禮讓及守法印象,改變各界對該政策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
司法之怒1/2196法官要結387萬案 司法院竟怪「沒集體向社會發聲爭人力」
司法院長許宗力任期接近尾聲,卻發生士林地院李昭然法官墜樓身亡,以及高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迷的不幸事件,引發全國法官憤怒及民眾的普遍同情,雖然朝野立委都願意修法,放寬司法人員名額上限,讓司法人員喘口氣,卻也凸顯許宗力當院長7年來只顧打著人權美名、推動絕大多數民眾無感的法案及憲法訴訟,卻不重視相對應的司法人力評估,導致全國法官發起「白花運動」,為「健康權」而戰!根據統計,2016年全國法院總新收案量為313萬4394件, 2023年為387萬6060件,大幅增加23.66%,2016年法官總人數為2071人,2023年為2196人,只增加6%。司法高層告訴立法院,案件這麼多,需要司法人力5536人才能清理未結案件。可是根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上限為1萬5000人,但2024年度預算員額已達1萬4508人,司法院在各界質疑下,竟把國會當菜市場,向立委和行政院漫天喊價,希望增加5000多人、也就是增加目前司法人力的1/3才能結清舊案,似乎案子辦不完不是司法院的錯,而是國會和行政院未給足夠人力,讓人懷疑司法院解決問題的誠意和能力。能通過競爭激烈的司法官考試都是天之驕子,但分發後將面臨土石流般案件。(圖/翻攝司法官學院官網)至於司法院對內也是一樣離譜,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全國法官交相指責之際,在一封給全國法官的內部信件中,要求法官集體向社會發聲,爭取人力。好像司法人力不足,全國法官也與有過失,誰叫你們沒有「集體向社會發聲」?不過後來全國法官也真的集體發聲了,那就是讓司法院相當難堪的「白花運動」,而且當天還有一位高院女法官倒下!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往士林地院探視,竟對媒體表示:希望法官注意身心健康、參加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司法界對此罵聲不斷,有離職司法官在臉書PO文,質疑許宗力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許多法官紛紛要求許宗力下台。法官們在法官論壇上悲憤提出改革訴求,有法官指出,「今天聽院長的話外出運動半天,回辦公室案件會自動消失不見嗎?」連一向保守穩健的最高法院院長也忍不住開轟,最高法院前院長吳燦卸任前夕曾感嘆,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吳燦指出,三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司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已大幅加重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員額不要斤斤計較。接替吳燦的現任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也在交接典禮上表示,原本法官們聚在一起都在討論養生之道,現在改成討論退休生涯,她呼籲司法院給予協助和支持。不過司法院長許宗力似乎聽不進去。新北惡房東張淑晶誆騙數十位房客,遭最高法院重判入獄。(圖/報系資料照)司法院的荒腔走板,連執政黨立委也很難幫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調查指出,近年來司法案件暴增,司法人員出現出走潮,根據統計,近10年來,司法院出走人數達575人,包括法官98人、事務官53人、書記官424人。此外,濫訴問題也一直困擾司法界,不過由於法律上對濫訴界定模糊,司法院至今仍無解方。最知名的濫訴「專家」首推新北惡房東張淑晶,張淑晶2014年起,以不實廣告出租公寓隔間套房,簽約時拐騙房客留下親友資訊,房客要求退租,她不僅刁難還反告房客及親友,受害人數高達78人。最高法院先將她判刑5年6月定讞,後又依誣告罪另外判刑8年6月確定,目前正在服刑中。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赴陸之旅遭綠營酸「赴京領旨」意味濃 國民黨團提3點回應
國民黨團17名立法委員訪問大陸,行前遭民進黨團人士批評,此舉是向中共臣服,換取恩給式的差異對待,並且透過「國安五法」的修訂,讓台灣「內國法化」。對此國民黨團提出3點事實做出嚴正駁斥。為促進兩岸交流、理解,開啟台灣各產業實質的增長動力,國民黨團立委一行人赴大陸展開為期3天2夜的參訪行程。 綠營人士質疑,國民黨團此行向中共臣服,配合中共提出對台灣不利的修法草案,是徹底的統戰協力者。立法院下會期國民黨團提出重大法案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之一。面對外界質疑聲浪,國民黨團提出3點回應。第一:本次出訪中國大陸,就是定位和平破冰之旅,這是明確且極具意義的,以台灣2350萬人的權益為最優先,並且爭取兩岸和平穩定溝通的管道,在民進黨執政惡意螺旋不斷上升下,能夠為兩岸化解緊張關係,代表新的民意交流,這是責無旁貸、也是使命。第二:台灣自疫情過後,各方面運輸觀光產業都陷入停滯,尤其花蓮遭逢地震天災,急需有活水能夠挹注,此行如果能夠爭取打開兩岸觀光之門,受益的絕對是台灣百工百業,執政的民進黨政府無法做到,就不要惡意攻擊批評想做事的人。第三:台灣的農漁特產,也希望能建立良好暢通的溝通管道,以及恢復過去銷售交流的機制,為民眾爭取更廣大的市場,這也是此團的目的之一。國民黨團強調,此次訪問所想的,都是如何能讓台灣人民的權益獲得提升,跟側翼及惡質媒體的放話抹紅爆料截然不同,對於不實爆料的所謂修法目的,做出最嚴正的駁斥,黨團所提修法案,都以台灣主流民意為依歸,本於專業、務實與國人需求為主,與民進黨不顧8成民意執意廢除死刑截然不同。
談廢死、言「沽名釣譽」之卑劣!
The daughter of a Taiwanese judge was gang-raped and abandoned in court!假設前面是刊登在國際媒體報導的標題、中文的字義是「臺灣法官之女、遭輪姦並棄屍法院!」副標題「Taiwan no longer has the death penalty」(臺灣沒有了死刑)雖然是一個假議題!但這受害的法官還會贊成廢死嗎?日前37名死刑律師申請「死刑違憲」激起存廢「死刑」的激辯⋯!該死的萬惡之徒、卻有人要幫他們爭取人權釋憲?讓人懷疑、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這些年來、有許多票房極好的歐美電影、其內容不外乎都是將逃脫法律制裁的惡匪,被主角「替天行道」!近日亦有極高票房的「周處除三害」反應的不也是一個同仇敵愾的道理!這樣以暴制暴的電影能有如此極高的票房、為什麼?正因為許多習法、知法的律師法官違背了世俗良知,卻以他們的專業,行使讓那些罪犯能逍遙法外的行徑,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40年前在我經營政大書城期間、認識非常多法學教授、私下他們閒聊感嘆的說「習法而玩法的人」比罪犯更可惡、而更有甚者以此行「沽名釣譽」之能事,乃無恥焉!「沽名釣譽」出自春秋.管仲《管子·法法》!意思是指「故意做作,用『手段』來謀取名聲和讚譽、甚至權利與地位」管仲又曾說「釣名之人,無賢士焉。」2016我就親身遭遇一冤枉的案子!一個想出名的檢察官,將一個「陳幼祥」的涉嫌犯案、轉移焦點、將「尚未偵查」的內容編撰給所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將案情主角「陳幼祥」變成了「梁幼祥」!這個當時的「食安」大案讓他的預謀得逞,他因辦「名人」且受媒體大肆報導而出名,第二年尚未結案,他居然敢利用此案上呈、爭取了衛福部的國家三等勳章、爭取績效遴選升官。此案折騰了七年多後梁幼祥無罪定讞⋯但此人升官發財靠的就是「沽名釣譽」的行逕!36年前驚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的死刑犯邱順和,近日報聞他的「義務律師團」及「檢方」欲啟動再開審查會⋯當時嫌犯邱和順等抓捕後,見到家屬,即刻主動下跪道歉、傷心欲絕的陸正父親彎腰問他「你都拿到錢了、為什麼還要殺我的陸正?」邱和順在所有媒體前,低頭滿滿悔意、冒出一句良心的說:「希望法官判我重一點」⋯重點來了!當時正值國民黨醞釀解嚴的前夕!諸多學法出身的、開始百花爭鳴,因為沒了「戒嚴令」的緊箍咒,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衝撞、政府的任何動作都被解釋成「政治迫害」。一批人開始醞釀一種如何「沽名」接著「釣譽」的念想,既要如此,就必須在「解嚴」的光環下幹一些非常手段,「反核」「廢死」⋯都能博取「釣譽」的版面!回顧當時、冒出幾位「義務律師團」為該死的邱和順做免死的辯護!成功的行使了「沽名釣譽」⋯一位現在當上了大法官,另一位馬上要接任國防部長⋯《周易》「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焉!」我們痛心的是,此刻誰去關懷已83歲的陸正父親?委屈的皺紋、蒼蒼雪髮,孩子被破膛棄屍!家人痛楚四十年的折磨、誰去關懷?此刻台灣地震山搖,天災人禍⋯⋯!僅以此文、哀悼陸正,期以寬慰陸晉德老先生,並喚起社會支持「萬惡之徒、需以正法」!
游盈隆:大法官把民意當狗屎 廢死是核彈級災難
對於民調顯示,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台灣民意基金會4月23日公布蔡英文總統8年執政民意總結,包括調漲電價、民進黨一黨單獨組閣、兩岸關係、外交表現等,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蔡英文司法改革滿意者僅有35.6%,不滿意者竟然有54.6%!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在中天電視《新聞千里馬》表示,蔡英文上任之初,高舉司法改革大旗,民眾期待最熱切,結果到最後民意顯示,54.6%不滿意!這對賴清德未來4年是非常重要的巨大挑戰,但賴清德從大選到現在,從未提過司法改革,到底為什麼?《新聞千里馬》主持人馬千惠指出,根據《ETtoday》今年1月的民調,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游盈隆直言,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15位大法官中,恐怕不只一位是像詹森林這樣的態度,非常高傲!對於民意非常漠視、忽視、藐視、蔑視,這些大法官是XX!「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嗎?」游盈隆嘆氣,這什麼話?大法官中很多人躍躍欲試想要跟民意對抗。有人舉憲政主義高於直接民主,但游盈隆認為,書不知道讀到哪裡!美國聯邦層級的直接民主從未發生過,所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如何否決直接民主?不可能!游盈隆強調,只有在台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他舉亞里斯多德的話,最好的政府是大多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如果是少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這叫做貴族政治!游盈隆直言,民主政治怎可能不面對民意?民主政治就是負責、迅速回應民意,就這麼簡單!現在這15位大法官覺得他們是為所有人好、是很神聖的、民意算什麼?這是權貴在做決定!這很荒唐,應該跟社會進行良好溝通,再做決定!
力暘光電案遭起訴很冤 業者不平:私地零碎狹長、只能鎖定小二甲
台灣私有土地多為小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以下,尤其非都市土地更為零碎狹長,多維持農牧、養殖等使用方式,較不易整體發展,受限於各自獨立使用,使得光電業者整合私有土地時,經常面臨土地零碎狹長問題,當周邊地主無意願時,土地未達2公頃,業者僅能先行申請開發。有業者透露,力暘案並非單一個案,被迫轉為2公頃(亦稱「小二甲」)以下申請,這是全台光電業者困境,力暘案凸顯所有業者面臨的問題。有業者指出,以力暘公司為例,申請相關「小二甲」光電案,就是礙於台灣私有土地多為小面積,而且非都市土地更為零碎狹長,不得不然的結果,現在檢方認為力暘公司刻意違反小二甲禁令,申請多筆小二甲光電案,其實有點倒果為因,因為民間業者通常只能協調到小二甲的土地,並非刻意鎖定小二甲。檢方2024年4月26日起訴力暘案,案發地點為台南市七股地區,當地因屬農、漁、閒置型態,土地多為狹長零碎,地主若有光電開發意願,於簽約時期僅能遷就既有面積進行規劃光電案場,為求開發效能,前置整合期仍會探詢周邊地主意願,可是地主通常有繼承人眾多、彼此意見不一的情形,業者考量開發時程與成本,及同意光電開發地主之開發權益保障,無法讓已同意開發地主等候多時,所以當周邊地主無意願時,土地未達2公頃,僅能先行申請開發。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晋曾直言,土地取得困難、收地越來越慢,以及台灣事實上廢除小二甲,這是國內太陽能面臨的重大挑戰。他呼籲,政府應該要規劃太陽能專用土地,而非讓業者背負「滅農」的黑鍋,同時,他也建議,行政院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區域共134處,讓太陽能產業推動再生能源,更促進地方創生。
社會救助補丁2/「有能力工作者」認定僵化 社救法廢除「虛擬收入」爭議大
依照現行《社會救助法》認定,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即使沒有工作、收入不明或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仍被標定為具有「虛擬收入」的有工作能力者,被視為擁有基本收入,排除在社會救助範圍外,因此民團倡議應廢除虛擬收入之限制,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感受到溫暖,但也有議員與第一線公務員持不同看法,認為恐造成錯放某些人而造成財政負擔。嘉義市議員張秀華分享,「阿官」(化名)的妻子是外配,兩人育有兩子,但妻子不明原因離家未歸,而阿官因視力問題無法正常工作,然而弱視未及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補助的程度,他只能偶爾到廟口抬轎賺些零錢,來支付兩個國小的孩子學費和養育費,父子處境非常困難,需要政府緊急扶助,但按照家戶平均所得的計算方式,兩夫妻都需要計入基本工資,導致阿官不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條件。「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主張《社會救助法》應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應該讓更多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坦言,廢除該項限制可能會「錯放某些人」,一些並非真正需要的人或試圖透過欺詐手段獲得補助的人也可能混在其中,但《社會救助法》的立法精神是防弊或是接住需要被幫助的人,「寧濫毋缺」與「寧缺毋濫」經常陷入兩難。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常接觸到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顯見法令沒跟上時代的需求與變化。(圖/劉耿豪攝)巫彥德說,很多人認為應該是「寧缺毋濫」,但在COVID-19期間,政府祭出許多紓困措施,希望救助因疫情而失業的人,然而像是在街頭賣口香糖或玉蘭花的人,因為沒有失業證明或勞健保退保紀錄,並無法獲得補助,這些一眼就能看出是弱勢的族群,政府到底是幫不幫,難道還要他們勒緊腰帶挨著過日子。一名北部議員卻對「虛擬收入」持不同看法,強調正直壯年的人就應該找工作,為了維持基本生活,甚至該降低原本期望的工作薪資,不該在家裡巴望著等求助,「你要先去做,而不是靠社會救助你。」他說,如生病、身心障礙等特殊原因,領社會扶助合情合理,但若是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卻無任何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或遲遲未就業,「為什麼人民的稅金要救這些人?」況且會加上虛擬收入,是需要失業一整年,等於要一整年都沒有工作,所以若要修法排除虛擬收入,以第一線人員來看並不合理。立委劉建國是2010年《社會救助法》主要修法者,對於民團倡議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持保留態度。他認為,目前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以政府的角度而言,還是要鼓勵有基本工作能力者透過工作得到報酬,未來若不設限就將所有失業民眾納入《社會救助法》,恐怕會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立委陳冠廷則認為,所謂的「虛擬收入」,該計算缺乏合理性與事實基礎,可能嚴重高估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導致他們無法符合資格。未來他會建議勞動部提供更多的就業支持服務,幫助這部分民眾盡快回歸勞動市場,也確保社會救助資源能夠更有效地使用。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青壯人口回歸職場豐沛動能相當重要,立委劉建國堅持《社會救助法》對象仍應設定條件,否則恐怕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圖/報系資料照)議員張秀華不否認放寬法令限制可能會有人濫用制度,但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需要幫助的人得到支持,因此政府機關在審核資格時,應該派員實際訪視,只要問鄰居,問里長,一定把個案現況都瞭解得一清二楚,「政府不能預設立場,把每個人都當小偷,而忽視真正需要照顧的人,所以唯有把社會救助做好,讓人民有好日子過,社會才能安定,經濟發展也才會隨之成長。」
大法官稱死刑存廢「只能向民意妥協?」 羅智強痛批:不要把自己當上帝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大法官詹森林說,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只能向民意妥協嗎?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24日痛批,若未來法案送到立法院,他絕對反對修法,民意明顯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我跟你對著幹」。針對大法官稱「難道只能向民意妥協」的言論,羅智強表示非常不滿,大法官是不是認為自己是上帝,有權忽視民意,尤其該言論是否已經透露大法官自己的心證,想要挑戰大多數民意,好像只剩法務部能夠代表八成民意。羅智強說,大法官不能把自己當上帝,八成以上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他要求,如果大法官認為死刑應該被廢除,應該回到立法院,由立法機關來決定。他也說,現在很多都是待退的大法官,要廢除死刑早點廢,要卸任了是「神龍擺尾」還是「西施回眸」?大法官如果侵犯立法、背叛民意,他不會接受。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對大法官詹森林的言論表示尊重,但那就是個人觀點,蔡清祥也重申法務部立場,「死刑是合憲的」,而死刑的存廢與否,應該尊重立法機關的決定。
對司法判決缺乏信心 鄭運鵬:不認為台灣有條件廢死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前立委鄭運鵬表示,對於台灣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強調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倡議廢死聯盟及反對廢死代表於憲法法庭展開長達5小時之言詞辯論。外界對於法務部之立場相當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面對「死刑存廢」議題,鄭運鵬表示,首先需先釐清,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許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鄭運鵬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鄭運鵬進一步提出,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加上對於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表示,過去台灣冤案不少,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另外,鄭運鵬補充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他指出,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
指死刑存廢與否是另一題 法務部重申:死刑不違憲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死囚律師團主張死刑違憲,但法務部持不同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重申,大法官會對所有死刑判決都是「合憲」,他也認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遠超支持者,因此,是否廢死是另一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司法院秘書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昨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蔡清祥強調,死刑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蔡清祥說,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非常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媒體追問,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但有大法官質疑難道只能跟民意妥協?對此,蔡清祥回應,這是個人觀點,他尊重大法官的意見,至於廢死與否是另一問題,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釋憲辯論2/政府不該「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 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但大法官釋字576號解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不殘酷嗎,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殘酷應報才是如今死刑的真正目的。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李念祖說,法官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