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度酒駕…富商撞死空少賠家屬千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
富商向詠強有2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死性不改,2022年11月酒後無照駕駛,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酒測值達每公升0.58毫克。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最後判刑6年8月。據了解,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下午先喝了半瓶紅酒,隨後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準備返回新店住處,晚上8點52分開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由於當時下雨視線昏暗,期間遇上新加坡籍美國聯空航空空少違規闖越馬路,當時車速已超過該路段的50公里限速,撞上該名空少,送醫宣告不治。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向詠強認罪並賠償家屬800萬簽下和解書,另外給付產險公司200萬元強制險求償,為此案已付出1000萬元,淡家屬仍透過代理人傳達希望他入監的立場。向詠強坦言,自己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但他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也盡最大的能力賠償,希望能盡量彌補往生者家屬的傷痛,還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日子,更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本來負債累累,現在又負債更多了。審判長宣判,向詠強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案發後留在現場且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62條減刑事由,且坦承犯行,並已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量刑後,判處6年8月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電業法修正逕付二讀 藍白聯手再闖關成功
藍白立委在4月時曾在院會聯手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但因屬於「建請案」無強制效力,經濟部悍然拒絕買單,仍決議依電價審議結果執行,行政院昨日則通過由總預算追加1000億元填補台電虧損,台電估計今年虧損可望縮小到100億元左右。但藍白黨團認為,錯誤能源政策不改,除非一次全補足台電漏洞,否則台電虧損永難解決,提案修正「電業法」49條,並從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雖然還要通過一個月的法案冷凍期,但國民黨盼本會期休會前完成立法。國民黨版電業法49調修正案若三讀通過,未來台電電價漲跌,都需先經立院同意,民進黨團雖痛批此舉侵害行政權,但藍營反駁,一旦明確入法,就屬於立法權規範範圍,無侵害行政權的問題,民眾黨團則召開記者會,贊成國民黨提案逕付二讀,盼該案儘快進入實質審查,但民眾黨團屆時會自提修正版本,主張電價審議委員要公開透明以及成員必須有2分之1以上的民間代表。雖然電價已經在4月調漲,電業法即使未來完成修正,是否能對台電4月調漲案產生翻轉效果,仍有爭議,但藍綠白三黨黨團今天仍發出甲動令,朝野再度上演表決大戰。表決結果,出席立委有109人,國民黨團的52位立委投出贊成票,民進黨團51位立委投反對票,民眾黨的立委黃珊珊、吳春城則未到場投票,其餘6位白委皆支持藍黨團提案,也讓電業法修正案順利進入「一個月協商冷凍期」,預料將在一個月後的院會就能再度表決三讀。不過,因為冷凍期會跨越520新內閣就職,屆時代表政院回應電價調漲相關提案都將換成賴總統的新內閣閣員,藍營雖有可能在6月4日立院程序委員會中排入議程,並要求延會接力拼三讀表決,但該項修法能否溯及既往,仍有爭議,外界推斷,即使三讀,仍較可能適用在9月電價審議委員會決議,屆時,電價審查屆時也將有別於目前「政院說了算」的全新局面。
台智光不甩蔣市府? 蔣萬安強調該做的都會做不容疏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包括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招商、京華城的容積案爆發弊案疑雲,以及台智光案,都陸續遭遭藍綠質疑,甚至被民眾一狀告到法院,指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台北地檢署也展開偵辦。媒體今天詢問,外傳柯市府任內的台智光案書面記錄有缺失、疑似被民眾黨帶走,蔣萬安重申,對於臺智光案,檢調都已經啟動調查,市府會全力配合,並維持一貫而且堅定立場,就是要釐清事實、調查真相,應讓檢調有充分辦案空間,盡快將真相向外界做清楚聲明。蔣萬安表示,其實臺智光案,市府很早就請政風調查,檢調在今年初就發動了搜索相關強制處分、羈押等等偵辦中,他相信檢察官一定會徹查到底然後還原真相。至於臺智光傳不滿蔣萬安的處置,昨日缺席市府會議,蔣萬安則說,昨日幕僚就向他報告,臺智光公司未派員來出席,市府將依照發給臺智光公司的函文內容,繼續之後處理程序。另方面,市府在4月8日已發文終止專案合約,從4月8日以後,就會依照公版費率1761元支付,資訊局即刻來進行相關備援方案的佈建,但最重要就是「治安」絕對不容許有任何死角,維護治安是市府最重要考量。外傳北市相關網路,恐非全部由臺智光佈建,已經涉嫌違約,蔣萬安回應,合約定得非常清楚,該怎麼處理就會怎麼處理。至於柯「三大案」中的北士科爭議,有議員發現14場訪談會議竟然無錄音檔,質疑強調公開透明的柯文哲,其實並沒有言行一致,對此,蔣萬安說,他要重申,請留給辦案人員能公正辦案的空間,不受任何的干預,因此北市府一定全力配合。另外,對於京華城案,蔣萬安說,一開始先經過監察院糾正,後來容積率再增加20%以及30%,今年初監察院又再次糾正,認為在相關適用法律上面是有重大違失,市府已即刻要求政風進行調查。她也證實,檢調其實已經向北市府索取資料,北市府也全力配合。他也再次重申,只有還原事實跟真相,才能清楚向外界說明,也希望勿枉勿縱,有問題就依法徹查,沒有問題也應該還給當事人清白。對於柯文哲「是否留下許多未爆彈、讓蔣市府收爛攤」的問題,蔣萬安說上任後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很多大家關心的議題,即刻解決,包括像北流的爭議工程款項目,第一時間也與廠商聯繫,趕快停止每個月要支付80多萬的利息,並趕快用墊付款的方式先支應,今年也得到議會同意編列預算,現在外界包括議會質疑的這幾個案子,同樣會釐清事實、調查清楚,有問題就依法徹查,沒有問題就還他們清白。
汪小菲再闖大S豪宅!律師住處送文件吃閉門羹 她報警堵人「保全警方都到場」
大S和汪小菲離婚後官司爭議不斷,雙方多次隔空交火,先前汪小菲突然現身大S住的信義區豪宅鬧事,引發高度關注,今早才剛出庭的他2日晚間又派委任律師抵達信義區大S豪宅社區說要送達文件,但對方拒絕面收,管委會保全在保護住戶、擔心引發衝突情況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確認是汪小菲委任律師送達文件,研判現場無違法事件發生,汪小菲律師稍後低調離開,至於S媽跟大S或經紀人,都未做出回應。《三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今年3月22日赴大S位於北市信義區的豪宅,隨後又現身警局聲稱要舉報大S長期濫用藥物,引發外界熱議,沒想到2日又傳出派出律師到大S信義區豪宅打算帶走家人,當下只見樓下有兩名警察以及律師等共5人,還有疑似汪小菲保母也到場。不過律師僅證實是受汪小菲之託而來,但不願多透露細節。另外,大S轄區警方晚間接獲社區管委會報案,指稱有人代表汪小菲來送達關於離婚後的民事訴訟相關文件給大S,但當事人在法庭外不願有額外接觸,加上委任律師持續在樓下等待,管委會請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說明不涉入民事糾紛,加上現場並無衝突,警方到場告知雙方權利後,汪小菲的律師也自行離去。日前大S控告汪小菲搬走家裡4件高價藝術品,提告毀損債權,全案原本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給予汪小菲不起訴處分,不過大S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2日稍早再度約談汪小菲說明,庭訊結束後,汪小菲表示,為了私人的事情浪費大家時間太多,真的不好意思。更透露目前已經都沒有和大S連絡過,對於S媽先前替大S抱屈,也不便多做評論。大S指控,2022年3月9日,汪小菲命司機至原住所將4件高價值藝術品,搬到S Hotel隱匿,質疑汪小菲趁她聲請強制執行財產前,早一步動作,致法院查封時找不到畫作,涉嫌毀損債權。
遭10多女控性侵 NONO「7案纏身」現身士林地檢署…近照曝光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提告性侵,演藝事業停擺。北檢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不起訴。另外7名女子提告部分,北檢因無管轄權,均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地檢署日前收案後,已完成分案,由婦幼專責檢察官偵辦,後續將視案情需要傳喚相關人出庭釐清案情。今(2日)下午NONO在同下現身,庭訊約1小時後離開。回顧案發經過,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指控涉嫌多次性侵、性騷擾,被害人包含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最年輕僅15歲。不過,北檢去年12月偵結,將其中3案不起訴。事後,芳療師和另名女子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程序不完備,發回重查,北檢將再度偵辦。至於另外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士檢分成「偵字案」、「他字案」,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據了解,NONO被馮語婷爆料,自從爆發性醜聞後消聲匿跡,可靠消息指出,「他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還暴瘦20公斤(讀者來信說的),NONO平時對於廟會活動就很熱衷,但神明如何看待他?」不過今天現身北檢的照片,感覺身材和過去差不多,似乎沒有所謂的「暴瘦」情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酒駕慣犯不繳錢!「中2500萬樂透」還爽買房 下場慘了
新北一名王姓男子因酒駕遭裁處9萬罰鍰,事後卻不繳錢。結果執行憑證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調閱王男財產資料,赫然發現王男曾領取2000餘萬元的彩金,推測其中獎金額超過2500萬元,立刻扣押其銀行存款,並通知曾移送過王男案件的裁罰機關,再將未結案件移送執行。新北分署指出,自王男中樂透後,執行其銀行存款,共全額徵起26萬餘元。新北分署表示,年過40設籍於新北市的王姓男子於2018年7月25日上午酒駕,且無照駕駛,在新北市土城區被警察攔檢,之後遭裁處9萬元罰鍰,並於2019年9月移送至本署執行,經執行年餘無著,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嗣移送機關發現義務人名下新增房產,又今年2月移送本署執行。新北分署調查發現,王男自2012年起即為本署之執行常客,多為交通違規罰鍰及滯納使用牌照稅與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等案件,但亦多執行無著,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承辦書記官收案後鍥而不捨調閱義務人財產資料細心審查,詫異發現王男曾於2022年領取彩券業發給之「機會中獎」獎金2000餘萬元,研判其於2023年間取得的房產,應是中樂透後所購置,立即扣押王男銀行存款,並不忘通知曾移送過王男案件之裁罰機關,再將未結案件移送執行。新北分署於今年3月間再次扣押其銀行存款,經足額扣押13萬餘元,包含於2023年底執行其銀行存款徵起3萬元,總計王男中樂透後,執行其銀行存款,共全額徵起26萬餘元。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周處》劇照惡搞換臉蔡英文 刑事局:無具體犯罪事實
近日電影《周處除三害》的劇照人物遭置換成總統蔡英文和副總統賴清德,變成惡搞梗圖在網路上流傳,而警方接獲民眾檢舉,依涉嫌涉煽惑罪展開偵查。對此,刑事局則表示,因無具體犯罪事實及可追查情資,已簽辦結案。最近網路上流傳1張《周處除三害》的惡搞劇照,原本畫面中的「尊者」及2名護法,被民眾改換成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等人,上面還寫「台灣價值」4字。經民眾檢舉,全案由刑事局偵防中心追查中。不過刑事局昨天(1日)表示,此案經初步瞭解,無具體犯罪事實及可追查的具體情資,已於上月12日簽辦結案,並未對任何特定對象進行強制處分作為,也未接獲著作權人告訴。此外,刑事局強調,民眾在網路社群平台發言或發布相關資料時應謹慎小心,善加查證來源出處,引用相關資料也務必詳加求證,避免觸法。
流程冗長立院要修法 涉兒少性剝削24小時內封網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政府封網流程冗長,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衛福部建議增列第8條之1,如遇到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為限制接取,獲立委支持通過。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為「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另為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灶,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眾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廟產好誘人1/借名登記返還6月關便門 9成宮廟不甩
台灣寺廟林立,過去因為法令和登記資格限制,廟產往往借名登記在部份管理委員會成員名下,然而成員凋零由後代繼承其遺產,卻因而與廟方發生「爭產」糾紛。內政部透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釐清產權,這套法律即將在今年六月落日廢止,而全國目前僅不到1成約6百家寺廟完成產權移轉,未來廟方與信眾爭端恐怕爭端難息。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國大大小小寺廟估有3.3萬多座,當年許多寺廟為了活化信眾的龐大香油錢,不少轉而投資購置周遭農地,然而寺廟本身沒有登記與昔日農地所有人必須具農民身份等限制,廟方大都把投資的廟產登記在部份廟方委員名下,全台 7千多座寺廟有類似狀況。 2022年6月起,內政部頒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為期2年至今年6月11日截止,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的借名登記的土地、房屋,免跑法院,就能辦理「正名」拿回委身他處的廟產,截至4月清查竟只有559家依正名暫法轉移或註記完成,執行率不到一成,其中全台最多宮廟的新北市完成約510筆更名或預告登記、台北市完成了39筆、台中市則完成了27筆,農業信仰大縣雲林縣也完成了30筆登記。《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上路後,不到一成的寺廟循此法成功將廟產「正名」,北市松山靈隱寺開山堂即為少數成功的案例。(圖/翻攝自松山靈隱寺開山堂) 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主祀王爺的廟宇首任主委「建銘」(化名)說,眼前13甲大片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5年前由廟方陸續花了新台幣百萬購入,當時廟方尚未取得寺廟登記證,且當時《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必須具「農民」身分的自然人才能持有農地,因此當時借名登記掛在6位農民廟委身上。 20年來,省道開闢與外來人口移入,該廟因公共設施完竣,需繳納地價稅,共同持有廟委也概括承受,近期因《廟產正名暫法》授權即將屆滿,廟方積極聯繫當初借名登記的出名人,沒想到因廟委過世衍生後續繼承等原因,現況竟達60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其中20多位後代移居國外聯繫困難,另有3位兄弟有意私吞僵持不還,眼看正名暫法大限6月落日,廟方追了2年心急如焚又無可奈何,未來行政便門一關,若繼承人再過世,廟方拿回廟產只剩下司法追討一途。 對此,雲林縣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長吳承翰表示,內政部原本要鼓勵各大廟宇藉這波便門,整理名下不動產,盼先為未來產權糾紛「拆彈」,然而實況並沒那麼簡單。以農地來說分為「一般農業用地」與「特定農業用地」,這幾年配合《國土計畫法》,不少蓋在一般農業用地的廟宇,已經紛紛申請變更為「宗教特定事業用地」,「正名」釐清廟產所有權;然而大多廟宇卻落在特定農業用地,礙於政府高舉糧食自給大旗,即使雲林等各縣市政府帶頭喊出修《農業發展條例》開活路,讓一定時期前蓋在特農地的廟宇能補申請宮廟登記證並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農業部也死守寸步不讓。宜蘭縣冬山鄉「慈濟祖宮」占地達2,000坪建築物全為違建,縣政府多次勒令停工未果,並於2023年08月遭縣府強制拆除。(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宗教禮制司副司長羅素娟則稱,其實正名暫法也有照顧買農地的廟方,期限內只要檢具廟方購買與納稅證明經民政局認可後,縱使不能移轉回廟方產權,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也會有「預告登記」註記,具有限制效果,一旦買賣或繼承等,都必須要廟方同意為之,也不可任意設定抵押,即使出名者過世,註記也會延續,信眾不用因為廟方買的是農地,就擔心廟產遭任意變賣。
百人包圍交部怒吼!大型重機爭取上國道「道路解嚴」 交通部:2前提再研議開放
路權團體1日號召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怒吼「道路解嚴」,爭取大型重機行駛國道、廢除內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包括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表示,若交通部仍無具體回應,520新政府上任前後,還會再發起其他陳抗行動,對此,交通部提出3點回應,表示會再研議開放行駛國道。網紅「通勤者之歌」發起「五月零壹交通起義」,約40輛汽車、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抗議,爭取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怒吼「道路解嚴」。根據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指出,陳抗的第一項訴求,就是希望政府盡快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民進黨即將三連任,在520就職前夕,他們要告訴新任交通部長,有一群車友依然很關心大型重機上國道這議題。至於第二項訴求就是爭取白牌機車路權,希望各地政府和中央政府調整法規,開放內側車道行駛機車,鬆綁道安條例99條,不要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提升機車路權,讓機車行駛方式更安全,只要搭配好相應交通工程和教育,這些訴求不但是長期向交通部爭取且都是合理的。由於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5項交通微罪不檢舉,但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未納入,羅宜指出,經立院討論後,縮減為5項不檢舉、不記點,代表外側車道空間會充滿許多違規停車,政府要開放外側車道空間讓不同車輛停放的話,相對應配套就不應該讓機車被擠在外側車道,北市或全台仍有很多路段內側依舊禁行機車。他並表示,交通部一直以來未積極對外說明,大型重機事故率非常低,甚至遠低於小客車,政府卻用奇怪的檢核方法宣稱大型重機沒有達到標準,一般民眾都不知道大型重機肇事率遠低於自小客車,政府應該有義務公布數據,交通部不去談肇事率,而是用奇怪數字引導台灣社會敵視重機,造成民間對立。除此之外,在路權團體爭取下,行駛台74線「草湖至霧峰路段」、台76線「八卦山隧道路段」已研擬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重機團體爭取6月試辦外,也持續爭取大型重機上國道。針對路權團體爭取廢止禁行機車訴求,交通部表示,經函詢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之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維護道路整體安全的同時,也能符合道路使用需求。不過交通部指出,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機車行駛之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係為機車行駛車道之安全配套。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強調,交通部已於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之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170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另外對於大型重機上國道議題,交通部表示,高公局曾於106年及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交通部指出,為了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公局也在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6成。今(113)年高公局除辦理民意調查外,將再啟動辦理大型重機行為檢核作業,鑒於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爰有賴大型重機騎士逐步改變民眾對自身駕駛行為觀感,強化各界對大型重機騎士禮讓及守法印象,改變各界對該政策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司法之怒2/北院成保單執行重災區 書記官幻想被鐵櫃打到就能調職
血汗司法問題引發社會關注,書記官也無法倖免於難!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壽保險已繳保費的準備金可做為強制執行標的,聲請執行保單案子如土石流湧向台北地方法院,因為全台灣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位於台北地院轄區。北院統計,2023年強制執行案件達20幾萬件,較2022年增加35%。儘管北院準備多套劇本因應,緊急投注許多資源和人力,仍有書記官悲鳴:很久沒有在天還亮著的時候放心下班了!據了解,北院為了清理人壽保單的執行案件,多管齊下,一方面在民事執行處新增7股書記官,還將民事科任職未滿3年的書記官都調去民事執行處,並鼓勵執達員和錄事從內部升遷,同時對外招考,擴大民事執行處陣容,可是有新進人員一聽說要到北院民事執行處上班,嚇得打退堂鼓,5月1日又有2位書記官要離職,讓北院已經吃緊的人力雪上加霜。據指出,北院甚至還打起刑事科的主意,想調動刑事書記官到民事執行處,後來發現許多刑事書記官沒有辦民事案件的經驗,調去還要重新學習和適應,也不是辦法,擔心搞得內部兵荒馬亂才作罷。不少書記官經常在社群軟體PO文吐苦水,反映司法人員的辛苦。(圖/翻攝臉書「靠北書記官」)有北院書記官在臉書「靠北書記官」社群抱怨:知道民執辛苦,但我不知道會苦成這副德性。自從大法庭相關裁定出爐後,重災區的天下第一院(指北院)嚴重超時加班已成家常便飯,能調動的都走了,有勇氣提離職的已經說出口了,不知道這把火會燒到何時?也不知道增股後會不會變好,更不知道現在要把氣出到誰身上.....。這位書記官指出,剛進執行處時被教導要定時巡卷,到現在已經完全沒有餘力巡卷了,進行中的案子已經壓垮我們,還有那些已結案件的狀紙要調卷處理,辦公室的卷櫃漸漸疊高,總想著如果鐵櫃倒下來打到我,是不是就可以離開這個可怕的地方?有其他書記官留言說,這幾年業務爆量、紀錄科的人都做到唉唉叫了,執行處這種被「神」遺棄的地方更不用妄想得到一絲憐憫,去年各公司(指各法院)發的防自殺小卡當用則用,這份工作不值得大家賠上自己的人生。還有一位書記官判斷:可能還要兩年,等可以執行的保單都執行的差不多了,浩劫才會結束。書記官和法官是關係緊密的工作夥伴,同樣是血汗司法的受害人。(圖/翻攝司法官學院官網)另有書記官PO文向保險公會喊話,希望「顧一下出貨的效率」,暗酸保險公會收費漲價了,效率也沒提升。他說每天看著未結數字漲得比台股還恐怖,你知道我們準備要跟院長室先點茶還是咖啡。(因為未結數字太難看 準備被請去泡茶)。債權人還常有情緒性話語,認為是法院在不當延滯執行程序的進行,這個鍋真是背的很冤枉。不過也有書記官替壽險公會喊冤,認為他們也忙瘋了。對此,不少法官和書記官認為應該修改《強制執行法》,把執行法院改為債務人所在地法院,減少單一法院壓力。金管會和保險局則從社會安全網的角度,認為可修訂《保險法》,避免民眾保單被強制執行而失去保障。
一口氣買2百萬金飾…豪氣男「1舉動」讓老闆秒報警 追查真的有鬼
大陸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近日破獲一起利用購買大額黃金,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扣押電信詐騙資金人民幣52.6萬元(約新台幣236萬元)。據悉,一名鄧姓男子近日走進金飾店,完全不看款式、價錢,一口氣就買了價值200多萬元的金飾,此舉讓老闆直覺有異,隨後通報警方,進而破獲這起案件。《奔流新聞》報導,「警察同志,剛有個人從我們店裡買了50多萬的黃金,不看款式、不問價格,我覺得他有很大問題…。」4月15日12時許,接到蘭州市七里河區某金飾店負責人給轄區建蘭路派出所的電話報警後,民警馬尚明立即帶領輔警趕到事發金店,找到了這名消費者。經詢問,這位出手闊綽的消費者叫鄧某,廣西人。據鄧某交代,他於4月15日當天從廣西乘坐飛機轉機成都到達蘭州市,隨後通過「紙飛機」軟件聯繫到上線,根據上線指示,鄧男使用他人銀行卡在轄區金店刷卡三次,共計消費52.6萬元,購買約800克黃金飾品後準備離開。從廣西到蘭州,用遼寧的銀行卡購買黃金,鄧某可得人民幣4000元(約新台幣1.8萬元)酬勞,且使用境外通信軟件聯繫等,一系列異常操作讓民警起疑。隨後,民警通過核查鄧某手機、銀行卡,確認他涉嫌電信詐騙洗錢,從其身上查獲作案手機兩部、涉案銀行卡兩張。經訊問,鄧某對使用他人銀行卡通過購買黃金飾品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資金52.6元已被依法扣押。該案涉及全國電詐案件四起。後續打擊破案、退贓正在進行。
補教師放課特別授業伸狼爪…摸遍女學生竟辯「緩和氣氛」 賠百萬換緩刑
1名許姓男子曾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間補習班擔任數學輔導老師,不料他竟利用在教室內單獨為女學生(下稱甲女)進行課後輔導之機會,多次環抱,撫摸、揉捏其腹部、胸部,強制猥褻得逞,一審遭處有期徒刑2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男於民國111年12月間,在臺北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數學科之輔導老師,111年12月10日晚間6時8分起至7時58分間,許男在教室內單獨為甲女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要求甲女起身至教室前方螢幕解題,並接續20多次站在甲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甲女之腰側。許男不顧甲女多次掙脫、閃躲之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甲女之胸部,待甲女返回座位坐下後,許男復多次蹲在座位旁,將甲女環抱,撫摸、揉捏甲女之腹部、胸部,以此違反甲女意願之方式,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得逞。許男否認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並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沒有意圖、也沒有想到我的行為會觸碰到甲女胸部,但畫面中看起來似乎是碰到了,我承認有對甲女為猥褻行為,然我沒有對甲女實施強暴、脅迫,也沒有壓制甲女之性自主決定意思,不構成強制猥褻」云云。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告曾要求甲女站至螢幕前解題,並趁機從後方「22次以手環住甲女身體」,原先環抱位置僅在腰側,然逐漸將手滑至腰部以上,甚至穿過甲女之腋下、對應甲女之胸部位置,雙肘更不時前後、上下晃動,亦於甲女坐回座位上時,「多次」蹲在座位旁,以雙手環住甲女,幾乎將甲女環抱在懷中。一審法官認定,甲女「多次」以移動閃躲、彎腰避開、往外移動、撥開、甩動欲掙脫、左手肘向外彎曲、架起、往後掙開、大動作收拾物品、起身等不同動作,嘗試以肢體抗拒被告之猥褻行為,然而,被告非僅無視甲女之抗拒行為,時常於甲女抗拒後仍不放手,更持續、一而再、再而三為猥褻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均不足採。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案發時,係甲女在本案補習班之輔導老師,與甲女存在師生關係,本應善盡教學工作,維護學生權益,卻恣意碰觸甲女之身體,毫不重視人際、師長與學生間應有之身體互動界線,應予嚴重非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高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