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補教師放課特別授業伸狼爪…摸遍女學生竟辯「緩和氣氛」 賠百萬換緩刑
1名許姓男子曾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間補習班擔任數學輔導老師,不料他竟利用在教室內單獨為女學生(下稱甲女)進行課後輔導之機會,多次環抱,撫摸、揉捏其腹部、胸部,強制猥褻得逞,一審遭處有期徒刑2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男於民國111年12月間,在臺北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數學科之輔導老師,111年12月10日晚間6時8分起至7時58分間,許男在教室內單獨為甲女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要求甲女起身至教室前方螢幕解題,並接續20多次站在甲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甲女之腰側。許男不顧甲女多次掙脫、閃躲之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甲女之胸部,待甲女返回座位坐下後,許男復多次蹲在座位旁,將甲女環抱,撫摸、揉捏甲女之腹部、胸部,以此違反甲女意願之方式,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得逞。許男否認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並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沒有意圖、也沒有想到我的行為會觸碰到甲女胸部,但畫面中看起來似乎是碰到了,我承認有對甲女為猥褻行為,然我沒有對甲女實施強暴、脅迫,也沒有壓制甲女之性自主決定意思,不構成強制猥褻」云云。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告曾要求甲女站至螢幕前解題,並趁機從後方「22次以手環住甲女身體」,原先環抱位置僅在腰側,然逐漸將手滑至腰部以上,甚至穿過甲女之腋下、對應甲女之胸部位置,雙肘更不時前後、上下晃動,亦於甲女坐回座位上時,「多次」蹲在座位旁,以雙手環住甲女,幾乎將甲女環抱在懷中。一審法官認定,甲女「多次」以移動閃躲、彎腰避開、往外移動、撥開、甩動欲掙脫、左手肘向外彎曲、架起、往後掙開、大動作收拾物品、起身等不同動作,嘗試以肢體抗拒被告之猥褻行為,然而,被告非僅無視甲女之抗拒行為,時常於甲女抗拒後仍不放手,更持續、一而再、再而三為猥褻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均不足採。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案發時,係甲女在本案補習班之輔導老師,與甲女存在師生關係,本應善盡教學工作,維護學生權益,卻恣意碰觸甲女之身體,毫不重視人際、師長與學生間應有之身體互動界線,應予嚴重非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高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30歲員警約女護理師見2次面就性侵 他被依強制性交罪送辦
彰化縣一名黃姓警員涉嫌性侵一名女護理師,黃男涉嫌透過交友網站,約出這名女網友,兩人僅僅約出來見面兩次,男警就違反女網友意願,涉嫌在車上和家中強吻、撫摸女網友,最後甚至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女方覺得發展太快,但黃警認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被害人事後在Dcard發文抒發心情,黃男得知後,竟到她工作地點騷擾要求刪文。女護理師不甘被傷害具狀提告,警方受理偵辦後,已將黃警依強制性交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黃姓警員(右)2020年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圖/翻攝自彰化縣警局網站)從彰化縣警局網站可見,站在右方的黃姓警員2020年從田中分局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不過據《記者爆料網》指出,30歲的黃姓警員今年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擔任護理師的被害人,同月17日隨即約她在雲林縣虎尾鎮咖啡廳見面、聊天;3天後再約被害人於台中市見面,晚間用餐後在西區草悟道散步聊天,黃男對被害人做出摟肩、親吻等親密行為;被害人告知才第二次見面,覺得太快了,但黃男表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了」!黃員載被人到高鐵台中站搭車期間,甚至在車上對她強吻、抓揉胸部及意圖撫摸其下體,並把被害人載到自己位於彰化市的住處,違反她的意願,在房間對她性侵得逞,結束後,黃男開車載被害人前往高鐵雲林站搭車。據了解,被害人事後感到很害怕、無助,向友人透露此時還語氣發抖,友人要她趕快去報案,被害人並在Dcard 貼文提醒使用交友軟體要小心,沒想到黃男得知後竟到被害人工作地點,要求她刪文。被害女網友不甘受辱,檢具相關資料向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案,才讓這件爆光。據了解,黃姓警員為警察專科學校第31期畢業,當警察9年共待過5個分局,還曾當過分局偵查隊的偵查佐,長官給予評價是「個性散漫、工作能力欠佳,平時上班心不在焉,情緒起伏大,與同事相處差,經常於勤務中把玩手機,毫無警戒,幹部多次告誡仍未改善,經常於勤務中與外人通話」,去年4月調至彰化縣員林警分局交通分隊至今。針對這起警員涉嫌性侵女護理師案,彰化警方證實接獲報案,警方偵訊後,認為男警涉案程度重大,偵訊後將其以涉嫌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依法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嫌強制猥褻新事證出爐!宥勝再度出庭「30分鐘結束」 5月24日宣判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雖然先前宥勝已坦承認罪,但由於告訴人又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傳喚宥勝。宥勝則出庭30分鐘後雙手合十低調離去,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在3月26日開庭時,由於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後續由於告訴人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有再調查之必要,因此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並傳喚宥勝出庭。宥勝在出庭30分鐘後隨即離去,在面對媒體時,仍是雙手合十一語不發,後續就搭車離去。而宥勝的委任律師並沒有透露案情內容,也沒有對今日庭訊內容做出說明。據了解,目前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
宥勝沉寂10個月…被爆找《犀利人妻》製作人求復出 本人發聲了
藝人宥勝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波,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官首度開庭時,他駁斥「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但之後坦承犯行,裁定8萬元交保。如今,宥勝被爆料聯繫《犀利人妻》製作人王珮華,希望能復出,本人也對此做出回應了。宥勝在性騷風波後沉寂10個月,這段時間去禪修,上心靈成長課程,今年更陸續參加公益活動,先是在花蓮以「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理事長名義出席稻米活動,隨後又出席慈善團體舉辦的公益園遊會。由於宥勝過去因演出《犀利人妻》打開知名度,他被媒體爆料向該劇製作人王珮華求救,希望能夠復出,而對方建議能多做公益,並用過往做行腳節目的經驗,經營親子旅遊頻道。宥勝PO出對話澄清。(圖/翻攝自宥勝臉書)針對傳聞,宥勝在臉書發聲,坦言事件發生以來,他只希望能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從來沒有心思去尋求復出,同時PO出與王珮華的對話,可以看到王珮華表示:「有一則新聞,指私下要我支援你復出,沒有採訪我,也未曾如此說過,跟你說一聲」,因為被問到給宥勝復出的建議,「我提或許直播親子,會溫暖」。宥勝得知後,徵求王珮華的同意公開對話,他更強調:「自我反省,修正品格,扛下責任,是目前我唯一該做的事,沒有其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超商報電話被偷記 正妹遭設局「壁咚強吻」嚇壞…噁男下場出爐
台南市1名郭姓男子在超商消費時,無意間聽見店員詢問正妹電話,不料他竟暗中記下女方的手機號碼,並於事後撥打電話,未接通便掛斷;正妹誤以為郭男是友人,隨後回撥電話,並和對方相約見面,誰知竟遭到2度強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郭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男於民國112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在臺南市東區某統一超商內,聽聞超商店員詢問被害人電話時,將之記下,隨後撥打電話,未待女方接聽即掛斷,致當事人誤以為友人而回撥,並因郭男告以「你下來看看就知道我是誰」等語,而相約在臺南市東區某處見面。被害人於凌晨3時21分許前往查看時,詎郭男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違反女方意願,無視推阻及拒絕,對其施以強制力,強摟、強吻,見被害人掙脫後,復循後追逐至女方住處樓梯間,接續將她壓制於牆,強摟及強吻嘴巴,以此方式強制猥褻,經對方一再告以「我根本不認識你,請你離開」等語,始自行離開現場。台南地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並不認識,不思尊重告訴人身體自主權,深夜見其孤身可欺,竟違反意願強制猥褻,致告訴人身心受創,實屬可議,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調解,被害人嗣於調解程序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之意見,兼衡被告於審理中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朱學恒判刑有4大理由 北院:無悔意、應嚴懲
名嘴朱學恆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台北地方法院2024年3月29日審結,法官考量鍾沛君於偵審指訴一致,參酌證人證述及鍾陳述被害經過的情緒反應,以及對鍾所生影響,加上稽核卷內通訊與行程紀錄等書證、語音與對話錄音等物證,還有朱以簡訊及切結書所為審判外自白後,認為朱學恒確實接續以強暴方式強制猥褻鍾沛君,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應予嚴懲,因此重判朱有期徒刑1年2月,還可上訴。北院指出,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晚因酒醉斷片並無記憶,他雖曾在審判外自白,但為遭到誤導的虛偽自白,而且以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不過北院調查後,認定4大理由可證明鍾沛君遭朱學恒強制猥褻:1.勾稽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及被告於案發返家後旋即傳訊予被害人,顯示被告雖有飲酒仍意識清楚,且依被告偵查中供述,亦見被告並非全無記憶,故被告辯稱因酒醉斷片不復記憶云云,應無可採。2.又依被告偵查中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內容,及通訊紀錄與對話錄音,均徵被告係自行書寫簡訊及切結書自白有違反被害人意願之舉,證人陳菁徽並無傳遞足以影響被告之紙條,且與被害人指訴相符,故被告辯稱審判外自白係遭誤導、為虛偽自白云云,亦不能採信。3.依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行程記錄及現場照片等書證,與被告偵查中供述,被告有充足時間及空間對被害人為強制猥褻行為,因此,被告辯稱無足夠時間、空間,亦無可採。4.此外,被害人於案發時雖無呼救反應,然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被害人身上,指摘被害人指證不實。北院審酌朱學恒對鍾沛君所為強制猥褻行為,所用之強暴手段,嚴重侵害鍾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參酌因鍾與朱的職業特性,及朱與鍾間因工作相識之關係,於案發後仍有諸多共同錄製節目之工作邀約,朱於偵、審中仍利用經營之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係他人指使之政治打手,朱遭政治迫害等情,致鍾於提出告訴後,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鍾無法輕易抹滅之心理傷害。法官參酌朱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嚴懲,並審酌朱前無犯罪紀錄之品行、朱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刑1年2月。朱學恒被控2022年8月6日晚間,邀鍾沛君到餐廳餐敘,趁友人先離開包廂、兩人獨處時,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靠牆強吻,鍾女被嚇到,回神後轉頭挪開嘴唇,朱見她呆坐在地,竟又起身壓住鍾,不顧鍾死命掙脫,二度強吻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
朱學恒慘了!北院重判1年2月 法官:強制猥褻鍾沛君成立
名嘴朱學恆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台北地院2024年3月29日審結,認為朱學恒強制猥褻鍾沛君成立,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還可上訴。朱學恒被控2022年8月6日晚間,邀鍾沛君到餐廳餐敘,趁友人先離開包廂、兩人獨處時,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靠牆強吻,鍾女被嚇到,回神後轉頭挪開嘴唇,朱見她呆坐在地,竟又起身壓住鍾,不顧鍾死命掙脫,二度強吻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朱學恒面對指控,一度發文道歉宣布無限期停止活動。鍾沛君痛批朱學恒事後無悔意,毫不避諱出席相同通告,一再挑戰自己底線,甚至還在同台時當面談論他最不該討論的性騷擾事件,因此不再忍耐了。朱學恒曾到北檢告發自己涉及性騷擾,引發議論,不過他只檢附鍾的臉書內容當事證,並未主動向檢方承認有無踰矩的行為,因此檢方不認為朱是「自首」或「投案」。鍾沛君痛批朱學恒事後無悔意,毫不避諱出席相同通告,一再挑戰自己底線,甚至還在同台時當面談論他最不該討論的性騷擾事件,因此不再忍耐了。
說好的清白?宥勝性騷改口坦承犯行 24字回應交保「尊重法官判決」
藝人宥勝被控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官於26日再次開庭,宥勝已坦承犯行,法院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對此,宥勝則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法官判決。」台北地院表示,經訊問後,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今日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法院也強調,宥勝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與案件相關的2名女子有聯繫、接觸之行為。如有違背上述遵守之事項,得依法,辯護人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促請檢察官為適法之處理。對此,宥勝則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法官判決,一切依法處理,靜待公開資訊,謝謝大家關心。」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踢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不僅酒醉抓胸、解內衣揉胸,甚至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而後在1月首次開庭時,宥勝曾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強調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
宥勝性騷改口認罪獲交保 法官警告:勾串證人就收押
男星宥勝日前被多名女子指控,他對女同事性騷,甚至已經不是第一次,臺北地檢署2023年11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他,2024年3月26日宥勝到台北地院開庭,改口承認性騷,庭訊後法官諭知全案審結,諭令交保8萬元,但也認為宥勝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警告他不得接觸被告或證人進行串證,否則將收押。法官同時請檢察官一併注意,發生串證時,律師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再為適法處理。北院指出,被告訊問後已坦承犯行,參諸本案起訴書所載各項證據,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 惟被告今日業已坦承犯行,且本件業已審結,觀諸本件之情節及訴訟進度,並衡諸比例原則,認尚無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准予被告8萬元具保,並命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與C 女、B 女接觸、聯繫之行為,如有違背上述遵守之事項,本院得依第117條第1項第4款為羈押,辯護人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促請檢察官為適法之處理。檢察官起訴指出,2016年底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由女助理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回女助理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不過,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他假裝心情不佳,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抵抗,宥勝才停手。宥勝2024年1月9日走出法庭接受媒體訪問,聲稱「之前一直保持沉默是想要保護女生,當事人她沒有提告、也沒有對外說過任何一句話,我完全尊重她,所以我不多做解釋,現在進入司法程序,我就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過現在案情逆轉,他當庭認罪,還被法官警告不能串證、騷擾證人,不然就押起來。宥勝先前被爆出,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不僅酒醉抓胸、解內衣揉胸,甚至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消息曝光後他在臉書發文致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但後來改口表示,事實並非如此,並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沒辦法說太多,另外目前居住在台中的他,出事後也都在台中陪伴家人。,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
說好的清白呢?新台幣8萬元交保理由出爐 宥勝坦承性騷「當庭認罪」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續法官於26日再次開庭,宥勝已坦承犯行,法院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台北地院表示,經訊問後,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今日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法院也強調,宥勝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與案件相關的2名女子有聯繫、接觸之行為。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在1月首次開庭時,宥勝曾對媒體喊冤,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強調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
宥勝涉性騷再次開庭 法院裁定8萬元交保…原因不明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更於1月開庭審理。日前法官為釐清案情,26日上午再次開庭,但開庭後突然裁定宥勝以新台幣8萬元交保,目前原因尚不明確。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表示「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在1月首次開庭時,宥勝曾對媒體喊冤,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強調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官為了釐清案情,選擇於26日再次開庭,但開庭沒多久後,宥勝突然被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目前尚不明確遭裁定交保的理由,其委任律師面對媒體的詢問也是沒有回應。
宥勝捲性騷醜聞!神隱半年狂出席公益活動 網諷:要復出了嗎?
以愛家好男人的優質形象在演藝圈走跳的41歲男星宥勝,在去年6月捲入#MeToo醜聞,遭多名女子指控強吻、揉胸、舔耳,如今沉潛大半年後,今年陸續以公益形象公開活動,先是1月份在花蓮以「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理事長名義出席稻米活動,昨(24日)又出席慈善團體舉辦的公益園遊會,對此有眼尖網友也發現,宥勝跟過去相比,看起來顯得消瘦憔悴許多。(圖/翻攝自Facebook/宥勝之旅)宥勝昨在臉書《宥勝之旅》發文表示,「今年的路得公益園遊會非常成功,感謝大家充滿愛心的付出!特別感謝購買友善米的每位朋友,收入皆已全數捐出,有你們真好。很珍惜與大家相處的每分每秒,回憶將永留心中,謝謝你們,永遠祝福你們。」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做快樂的事情!繼續發光發熱」、「宥勝加油」、「感謝宥勝的愛心公益」、「要復出了嗎?哈哈哈」、「好像消瘦許多。」回顧#MeToo事件,宥勝去年6月遭控對多名女員工強吻、揉胸、舔耳,去年11月他遭到臺北地檢署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在今年1月出庭時否認犯罪,檢察官聲請傳喚被害人出庭。他當時開庭後也聲稱,「其實我之前一直保持沉默是想要保護女生,當事人她沒有提告、也沒有對外說過任何一句話,我完全尊重她,所以我不多做解釋,現在進入司法程序,我就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過去年他因涉性騷後神隱,悄悄申請成立社團法人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今年開始陸續以理事長身分出席活動,昨(24)日更在臉書粉專上無預警曬出一家四口的背影照並表示,自己週六將出席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的稻田活動。在沉寂半年後,默默透露自己將公開現身參加活動,替小農發聲,讓花蓮成為他復出後的第一站,也讓外界猜測這是他準備復出的起手式。雖然宥勝性騷醜聞爆出後,臉書退讚約5萬人,但目前仍有126萬追蹤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