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市中階警官性侵女兒!曾對拒檢民眾強行搜身 意外催生警職法
北市警離譜醜聞!一名任職於北市警局某單位的中階警官被其女兒爆出,遭到父親長期性侵,事件曝光後,有知情人士指出,該名警官從警以來爭議不小,卻數次均能平安度過,疑似就是因為背後有議員護航,同時翻出該名中階警官曾因無故攔查民眾,遭民眾飆罵三字經,依妨害公務罪將民眾送辦,最終民眾不服,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釋字535號中也作出解釋,認定當時的《警勤法》有欠完備,進而催生現今所使用的《警察職權行使法》。根據大法官釋憲聲請書指出,該名中階警官1998年時任保安大隊員警,於北市重陽橋進行臨檢勤務,卻發現一名李姓民眾於夜間獨自行走,便上前要求李姓民眾出示身分證件查驗身分,遭到李民拒絕。該名中階警官見李民拒絕後竟對其強行搜索身體,讓李民一氣之下對中階警官飆罵三字經,卻反遭到中階警官依妨害公務罪嫌將李民送辦,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也判處李民緩刑。李民不服,上訴未果後申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也在2001年做出解釋,認為當時《警勤法》確實有法規有欠完備之情形,有關單位必須在2年內進行通盤檢討,因而催生出《警職法》。而根據現行《警職法》第6條所規定,警察人員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合理懷疑有其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有事實足認其將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身分之必要者」、「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場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得查證其身分。而《警職法》第7條中也明定對於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必要措施,「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若仍無法查證身分,警察得將人民帶往勤務所查證,過程中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向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即通知其所指定之親友或律師。《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拒檢狂逃8公里!男自撞路邊慘拋錨 警逮他身上藏毒
新北市保安大隊1名39歲陳姓男子人日前駕駛1部車身有多處擦傷的汽車行經湳雅夜市附近,恰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發現,察覺有異,上前準備將男子攔停,未料男子見警方跟上,竟直接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也一路尾隨,最終該車因自撞路邊護欄而打橫在路邊,警方也緊急上前將男子拖下車,並在其身上查獲毒品。新北保安大隊23日凌晨行經湳雅夜市一帶時,發現一輛汽車有多處擦傷,且行跡可疑正在停等紅燈,遂迴轉到該車後方,不過車上的陳男見警車在其後方,竟一時心虛狂踩油門,一路往高架快速道路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也立即跟上前,不過考量民眾及自身安全,一路保持安全車速及距離尾隨該車,並開啟警鳴器及喊話器示意陳男停車受檢,但陳男仍然拒檢不配合停車,且車速相當快,最後員警幾乎不見該車蹤影,沿路狂追8公里,本以為無功而返;孰料員警行經台65線高架泰山區下橋處,發現一輛轎車自撞路旁護欄嚴重毀損且打橫停在路中,正是稍早不斷追逐的陳男車輛,警方立即持槍上前喝令陳嫌下車及趴下,隨後也在車內起出各式毒品16包,總共近53公克。全案訊後將陳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再追查溯源。新北保安大隊表示,本案嫌犯雖想以駕車逃逸方式躲避員警盤查,但皆無法逃脫員警法眼及追緝,對於員警執勤奮勇及打擊毒品犯罪之表現特別予以嘉許,將秉持嚴正執法、勿枉勿縱之積極態度,持續強化打詐、掃黑、肅槍、緝毒等重點,防制街頭暴力及聚眾鬥毆等不法情事,以維穩轄區治安。
新北男酒駕拒檢!倒車逃逸險撞到人 警連開4槍「帶回1男1女」
新北市中和區今(19日)清晨驚傳槍響,一名男子拒絕停車攔檢,一路開往中正路逃逸,期間警方朝輪胎開4槍,順利將人壓制。據了解,男子有酒駕情形,車上還搜出K他命毒品,目前警方已將車上1男1女帶回調查,至於詳細情形仍有待釐清。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男子開車進到巷子內後發現是一條死巷,因此欲倒車重回大馬路上繼續逃逸,過程中差點撞到員警;員警立即朝左前輪開槍,順利將人壓制。
勇警噴飛還想站起畫面曝光!通緝犯遭攔查拒檢竟衝撞 淡水警赴基隆逮3嫌
新北市淡水區7日晚間發生員警遭衝撞案件,24歲王姓通緝犯在淡金路5段遭遇攔查時遇檢不停、加速衝撞,賢孝所警員王翰祥更因此連人帶車摔在路邊,導致全身多處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警方則一路追氣,於7日深夜和8日清晨逮捕王男在內的3名犯嫌,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王員7日晚間6時許在淡金路5段執行交整勤務,發現王男駕駛的BMW轎車車牌塗黑,示意駕駛停車受檢,王嫌卻拒絕受檢,王員一路追趕,王男卻加速逃逸還衝撞警車,導致王員摔車倒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王員連人帶車滑行數公尺,而他在摔車後立刻試圖站起,但王員左小腿和雙手掌和手背都有擦挫傷,立刻被送往馬偕醫院治療,所幸經救治後已無大礙。王姓男子不願通緝身分曝光而衝撞警車,王員連人帶車滑行數公尺,場面怵目驚心。(圖/翻攝畫面)淡水警方則一路追緝,發現王嫌往基隆方向逃逸,7日晚間11時許先是在暖暖區過港路查獲25歲陳姓女車主和25歲楊姓男子,初步搜索車上後未發現不法物品,又於8日清晨查獲王男。警方調查,確認王男是是基隆地檢署發布恐嚇取財、妨害自由二案的通緝犯,因不願通緝犯身分曝光才會衝撞警車,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毒品通緝犯闖紅燈甩尾狂飆1.6公里 多項違規慘吞15萬元罰單
高雄市一場驚險的逃逸行動,揭露1名毒品通緝犯的真面目,27日凌晨洪姓男子在拒絕員警盤查後,展開一系列驚險逃脫行動,狂飆1.6公里後仍被警方攔截逮捕,並於其車內搜查出一批毒品咖啡包,當場依毒品通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據悉,仁武分局員警凌晨1點多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洪男駕駛的小客車後車燈損壞,上前攔查提醒修復時,洪男竟拒檢逃逸,員警見狀立即展開追捕。未料洪男竟一路闖紅燈、逆向行駛,甚至在巷弄內飆車、甩尾,危險行徑讓追捕的員警手忙腳亂,雙方追逐1.6公里後,警方抓準攔截機會,成功將洪男制伏逮捕。警方調查後得知,洪男於2023年12月因毒品遭到通緝,同時於其車內查獲9包毒品咖啡包,毛重達45.8公克,並確認呈卡西酮類陽性反應,事後洪男承認毒品為其所有,目前已依毒品通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此外,警方還發現洪男涉嫌無照駕駛及一系列危險駕駛、交通違規行為,多項違規掣單合計罰鍰高達15萬1200元,警方呼籲,毒品犯罪嚴重危害個人健康、家庭及社會,愛惜生命請遠離毒品,維護自身及安全的社會環境。《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桃園警匪槍戰…他突擊派出所和襲警 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23日晚間發生警匪槍戰,雙方駁火近百槍,其中1警還左肩中彈,桃園地檢署24日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複訊後認楊嫌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甘佳加和主任檢察官林俊杰親自蒞庭,晚間法官裁准,楊嫌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表示,獲悉楊嫌23日深夜,持改造槍械射擊派出所,在逃逸過程與警多次駁火,且開槍射傷執行圍捕的員警,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並至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詳查犯案經過及不法行為,指示員警積極仔細蒐證。楊嫌下午移送桃園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楊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之1槍擊公共場所、刑法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檢指出,為維護社會良好治安,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不遺餘力查緝非法槍彈,楊嫌僅因不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再再顯見被告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幸經員警奮不顧身,即時將被告制伏,桃檢對重大危害治安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態度,以杜絕暴力,落實維護社會治安、安定人心。楊姓犯嫌昨夜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立即逃逸,經警線上攔截圍捕,員警於23時7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男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蔡姓員警仍忍痛奮力回擊圍捕,然楊男仍脫困逃逸。警方一路追捕,楊姓犯嫌23時20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893號前,遭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楊嫌見無退路可逃,再度槍擊在場員警,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使楊男終棄槍就範,而蔡姓員警經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
高雄男拒檢飆3公里沿路丟「愛馬仕」 警急追逮人再開10張罰單
高雄1名33歲朱姓男子昨(19)日深夜騎機車違規,巡邏員警發現後上前攔查,未料朱男拒檢加速逃逸,警方狂追3公里逮人,過程中發現朱男丟棄1個信封,警方打開後赫然發現印有愛馬仕logo的毒果汁包,當場逮捕朱男,除依《毒品罪》送辦外,另外針對他一路違規行駛開出10張交通罰單,累計可處4萬1200元罰鍰。警方表示,梓官分駐所員警昨日凌晨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在梓官路段發現朱男騎乘機車違規右轉,準備上前攔查,但朱男見狀後加速逃逸,員警一路尾隨,約莫3公里朱男自知難逃停車受檢,過程中,朱男一度狡辯因無照駕駛心虛逃逸,但眼尖的員警早發現他在逃逸過程中丢棄1包信封。員警返回該處,發現信封內裝有1包K他命、8包安非他命、以及數包印有愛馬仕logo的果汁包,全案訊後依《毒品罪》送辦,此外警方也針對朱男拒檢逃逸過程中出現無照駕駛、闖紅燈、紅燈右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及危險駕駛等計10件交通違規,當場製單舉發,累計罰鍰可處41200元。
高雄「拒檢男」逃3天終落網 猛撞7車又狂違規遭送辦
高雄市警方於16日晚間巡邏時,因赫見一名男子邊駕車邊抽菸便欲上前攔查,未料駕駛見狀後竟猛踩油門逃逸,且不僅沿路上瘋狂違規,還當場與另7輛汽機車發生碰撞,誇張行徑讓民眾直搖頭,然而警方在經多日循線追查後,終於在18日將人逮捕到案,並在訊後依法移送法辦與裁罰。高雄市鳳山分局指出,該案為員警於16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生,當時巡邏警方因赫見1輛白色小客車男駕駛邊抽菸駕車,遂連忙以鳴按喇叭方式,示意該車駕駛停車接受攔查,未料男子竟當場猛踩下油門加速離去,且在隨後沿途違規並肇事後同樣逕自驅車離去。據了解,當時白色小客車駕駛為一名趙姓男子,而其在逃逸過程中不但沿途違規,且還因無視道路號誌闖紅燈,進而於五甲一路158號前與另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隨後車輛還失控衝至對向車道,再波及另6輛機車導致紛紛倒地,亦還造成2名機車騎士受有輕微擦傷。事發後警方則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在經過多日循線追查後,於18日時在大樹區高屏溪內發現趙男肇事的車輛,同時掌握趙男棄置車輛後行蹤,應是往義大世界後方某大樓藏匿,遂隨即派員前往查緝,並成功將趙男逮回說明。警方表示,針對趙男企圖逃逸且衝撞波及7車行為,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關於危險駕車、不服稽查取締、肇事逃逸、無照、闖紅燈、逆向等違規情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2條3項、21條1項1款、第53條第1項、第45條1項1款等規定裁罰,最高可處8萬7200元罰鍰。
無照少年改裝機車拒檢加速逃逸! 不慎撞上警棍門牙斷裂嘴唇受傷
新北市16日晚間發生一場驚險的警民對峙,1名張姓少年無照騎乘改裝機車,遇到警方設置的臨檢點時,竟然毫不畏懼,企圖逃逸,警員盡力攔截,張男卻不顧警方警示,橫衝直撞,最終不慎撞上1名警員手中的警棍,導致其門牙斷裂及嘴唇受傷,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訊後將依法將張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據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副分局長許耀彬表示,設置臨檢點是針對明德二路百福車站附近改裝車聚集情況而展開,在此次臨檢中,共查獲23件違規行為,包括改裝車輛和危險駕駛等。無照少年飆車遇警攔查,企圖加速逃逸,最終仍落法網。(圖/翻攝畫面)其中,張男因為無照駕駛和車輛改裝問題而感到恐懼,在被攔查時無視警方指示,企圖逃脫,甚至直接衝向執法警員,警員為保護自身安全,使用警棍制止,但張男卻不慎撞上警棍摔車,造成嚴重傷害,包括門牙斷裂和嘴唇受傷。警方表示,將張男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後,再帶回進行相關偵訊,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罪》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偵辦,同時也會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處罰。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長童寶賢強調,聚眾飆車等危險行為嚴重擾亂社會治安,警方將堅決取締,以確保社會秩序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高雄驚險肇事逃逸!男開車抽菸拒檢 逆向衝撞7車釀2人受傷
高雄市1名男子16日晚間駕車抽菸被警方攔查,竟拒檢並加速逃逸,在逃逸過程中,其不僅擦撞1輛轎車,更逆向衝撞路口等紅燈的6部機車,導致2名騎士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緊急出動,並將全力追捕該名肇事男子。鳳山警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16日晚間執行巡邏時,目睹這場驚心動魄事件,該男子駕駛著1輛轎車,邊開車邊抽菸,當員警試圖攔截該輛車輛時,男子還無視警方攔查的要求,毫不猶豫地加速逆向逃逸。警員見狀奮勇追捕,但該男子駕駛技術令人咋舌,在五甲一路158號前擦撞1輛轎車後,更是逆向衝撞路口等紅燈的6部機車,造成嚴重的交通混亂和2名騎士受傷,所幸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即使沿途造成車禍,肇事男依然毫無留戀,持續加速往屏東方向逃逸。警方表示,肇事逃逸男子這樣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將面臨巨額罰款,還將承擔賠償責任並受到法律制裁,目前警方已經鎖定了車輛及嫌疑人,全力展開追捕行動。高雄男拒檢且加速逃逸,路口擦撞1輛轎車。(圖/翻攝畫面)
南投深夜街頭槍響!白色休旅車拒檢撞警車逃逸 員警連開10槍反制
南投警方14日晚間於南崗工業區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1輛白色休旅車行駛未開燈,行跡可疑,當員警試圖攔檢時,卻遭遇車上3名嫌犯的咆哮與衝撞拒檢,局面一度失控,警方不得已連開10槍反制,但仍未能阻止3嫌的逃逸,目前已查獲逃逸車輛,將積極進行追捕歸案。南投警方指出,當時已是深夜11點多,員警正在南崗工業區巡邏,發現1輛白色休旅車未開啟車燈,行駛路上顯得異常,當警方試圖進行盤查時,車上3名男子卻降下車窗大聲叫囂,並按喇叭作出挑釁行為,隨即加速逃逸。儘管警方隨即通報線上警網進行追捕,並開啟警笛與警示燈,試圖要求車輛停車受檢,但休旅車卻在追逐過程中進入無尾巷,員警不得已下車要求配合攔查,卻遭到車輛加速逃逸的挑戰。面對嚴峻情況,警方只得連開10槍進行嚇阻反制,但仍無法阻止3名嫌犯的逃逸。隨後,警方在工業區附近發現了3名嫌犯棄置的車輛,並在現場發現10顆彈殼,車輛的前車牌和保險桿上有4處彈孔,右後車輪爆胎,但車內並未發現血跡,目前警方正積極調查車輛的來源,並查閱路口監視影像,全力展開逮捕行動。
花蓮男藏毒拒檢逃逸連撞翻2車釀4傷 竟當場棄車「赤足」逃跑
花蓮市1名30歲的黃姓男子,在7日開車行經吉興六街時遭到警方攔查,然而其不僅拒絕接受檢查,還加速駛離現場,在逃逸的過程中,不慎撞翻1部農用搬運車和1輛小貨車,還造成共4人受傷送醫。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表示,當日執行巡邏勤務的警員,發現黃男的車輛停在路邊,便鳴笛示意要其接受檢查,黃男發現警車後,立即加速逃離現場,在巷弄間高速行駛,員警見狀緊追在後,雙方於巷弄間飛馳。高速行駛期間,黃男相繼撞上1部農用搬運車和1輛小貨車,小貨車當場翻覆橫躺路邊,事故導致4人受傷,其中有3人被送往慈濟醫院,1人被送往門諾醫院,所幸經院方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車禍發生後,黃男並未留在現場處理事故,反而脫下鞋子赤腳逃離現場,警方於其車內發現疑似毒品和含有酒精成分的提神飲料,為了將逃逸的黃男緝捕歸案,吉安分局已經啟動專案小組,全力展開搜捕行動。警方呼籲,如遇警方執行勤務攔查時,駕駛人依法有配合義務,如確有違規行為時,更應配合受檢,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加速逃逸,以免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陸籍快艇翻覆案 海委員:籌補建置密錄器與360度監視設備
陸籍快艇翻覆案持續延燒,由於執法過程中,迫於高速及海浪影響,執勤人員來不及拿取蒐證器拍攝,導致事后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引發雙方各説各話之囧境。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定下週一(4日)進行專題報告。海巡會表示,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提前於2024年完成密錄器編裝率100%目標。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日前越界到金門海域捕魚,爲躲避海巡署的查緝加速逃離,不料翻覆釀2死2生還。生還者被救起返回中國大陸後向當地媒體透露,乘坐船隻急轉彎不會翻船,翻覆是因爲遭到台灣海巡艇衝撞頂翻,掀起輿論戰。中方代表團與海巡署2日將進行第13輪協商,目前針對事后處理方針仍在洽談中,尚未對外發表任何共識。海委會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本案該快艇除有越界、拒檢事實,且屬「三無船舶」,本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對象,雙方對該類船舶均會加強取締,海巡署取締於法有據。至於執勤同仁未及蒐證乙情,因有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人證與物證,仍可還原事實。海委會指出,中國海警局於2月18日午間宣布在金廈海域執行巡查行動,中國海警等2艘即於隔天19日16時許針對航經限制水域外之國籍「初日號」遊輪進行登檢,對我方施壓意圖明顯。對此,海巡署將會持續密注當地海域情勢,秉持「依法執行、不升高衝突」等原則,妥適應處海上狀況。海委會也提到,因海巡署CP艇未配置全船監視系統,自發現越界陸船蛇行、開始廣播、趨近到快艇翻覆,前後約5分鐘,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海巡人員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致該名負責蒐證人員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完成蒐證程序。為避免類案再生,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海委會强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9年決議,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建議海巡署應於二個月內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人員,期間雖陸續籌補1358台,惟目前配發所屬使用密錄器,未採用執勤人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未來將改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
海巡發威1/海上查獲80噸走私煙火 審檢警消合作3月結案銷毀
「爆竹一聲除舊歲!」華人社會常在春節喜慶燃放爆竹煙火熱鬧一番,但爆竹儲存不當或施放不慎,經常引發嚴重公安意外。海巡署艦隊分署第8海巡隊2023年9月13日出巡時,在台灣最西領土的澎湖縣花嶼附近,發現一艘大陸籍貨船越界航行,海巡人員鳴笛示警,對方竟拒檢逃逸,海巡人員隨即登船檢查,赫然發現帆布底下藏有約8000箱、重量約80噸爆竹煙火,數量之多,堪為近年來走私爆竹煙火之最,海巡人員立即逮捕船長和船員共6人,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台灣海峽素有黑水溝之稱,海象不佳時,海巡人員仍須出勤查緝毒品和走私貨物,危險又辛苦。(圖/報系資料照)法院資料顯示,船長龔躍進供稱,他在2023年9月初接受蔡姓男子委託,以人民幣1萬元的代價,代為運送爆竹煙火一批,目的地是菲律賓,龔男遂租用貨船,雇用4名船員和1名廚工,2023年9月9日從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某港口出海,2天後抵達彭佳嶼海面,與不詳船隻會合後,吊載大批爆竹煙火到貨船上,隨後往南航行,2023年9月13日行經花嶼西北9浬處,意圖逃避海巡署臨檢,反遭查獲大批爆竹煙火。對於要運往菲律賓的爆竹煙火,為何行經台灣領海的花嶼等海域,船長龔躍進和船員都語焉不詳。龔躍進聲稱當時沒有要越界捕魚,心想路過應該沒關係,多數船員也知道貨船駛進台灣領海,並了解船上載有許多爆竹煙火,但推說不知有無違法。澎湖地檢署和海巡人員對他們的說辭持保留態度,也懷疑這批爆竹煙火其實是要運往台灣,作為龍年春節使用,檢方遂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懲治走私條例》等罪提起公訴。80噸走私爆竹煙火在第8海巡隊護送下運往嘉義,花了3天時間才銷毀完畢。(圖/讀者提供)由於本案查獲走私違法煙火爆竹達80噸,數量驚人,檢警基於安全起見,特別避開人群密集之處,並派遣海巡人員嚴加看守,以免閒雜人員接近、產生意外。最後在消防機關支持配合下,聯絡廠商於2024年1月間在嘉義地區灌水銷毀,由於數量龐大,花了3天才處理完畢,沒有造成任何意外。此外,澎湖地院2023年11月速審速結本案,將本案船長和船員及廚工共6人各處6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各向國庫支付5萬元,被告未上訴、全案確定,涉案船長、船員已遣返大陸。不過本案運送爆竹煙火過程中發生一段插曲,首先是本案走私煙火爆竹的貨船台灣無人駕駛,檢警特別從南投收容所將船長和船員借提出來,在海巡人員監視下,將80噸爆竹煙火運往嘉義銷毀,期間還發生貨船一度拋錨,差點上演海上漂流記,所幸緊急搶救修復後,順利完成運送任務,未發生任何事故。
將帥無能? 吹哨者爆金廈「海巡門」消失30分鐘有貓膩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天指出,海巡人員「吹哨者」提供日前發生在金廈海域,中國大陸快艇翻覆釀兩死不幸事件,海巡人員第一時間撰寫的報告內容。凸顯海巡基層人員在事故發生後的認真負責,並立即清楚回報過程,但是, 海巡署高層卻僅提供外界片面資訊,即使到海巡署昨日召開記者會,仍不願意將事實公諸於世,才會引發更多問題。徐巧芯指,吹哨者提供資料顯示,海巡艇24日下午1時5分就請陸船停船受檢,直到1時45分陸方無名船才翻覆,並記載是陸方蛇行躲避,海巡艇碰撞後才翻覆,非常清楚,明顯與海巡署迄今提供時間不同。(圖/徐巧芯辦公室提供)徐巧芯表示,根據海巡吹哨者提供的第一時間報告內容,2月14日12時47分,海巡第12(金門)巡防區田埔雷達監控到一艘大陸船隻,在復國墩東北方4.4海里,也就是金門限制水域外一海里,航向為209,航速20節。12時53分,金門巡防區通第一激動巡邏站巡邏組及復國墩守望哨加強監控。13時5分,我海巡CP-1051艇在北碇東方1.1海里,也就是禁止水域內0.86海里,發現中國大陸籍「無船名」漁船越界捕魚,就先以聲光示意該船停船受檢,當時海象為,風浪為4至5級,陣風7級,浪高1公尺。她說,吹哨者報告在2月14日1時45分前的內容,都與海巡署昨日記者會提供資料相同,但從當天1時45分以後,海巡人員第一時間報告的內容,與海巡署22日記者會內容就開始截然不同。徐巧芯說,海巡人員報告指出,CP-1051艇追趕大陸無名船後,陸方無名船蛇行拒檢,陸方無名船隨即與CP-1051艇發生碰撞,導致陸船翻覆、陸方船員落海,這些內容與海巡署昨日記者會內容並不相同,因為吹哨者說,1時45分陸方無名船船員落海、海巡人員緊急救援。但海巡署記者會指,陸方無名船是在24日下午「1時10分翻覆、人員落海」,海巡署昨日也說1時5分看到陸方無名船,1時8分要求陸方停船受檢,1時10分陸船翻覆,因為過程很短,還要救人因此才來不及準備密錄器,沒有畫面。但吹哨者資料顯示,事件過程,其實是30分鐘。「海巡人員的報告顯示,1時5分就請陸船停船受檢,直到1時45分陸方無名船才翻覆,並記載是陸方蛇行躲避,海巡艇碰撞後才翻覆,非常清楚」徐巧芯說。她因此要問,海巡署從一開始的新聞稿,就說是大陸無名船,因為「蛇行拒檢不慎翻覆、人員落海」,與海巡人員吹哨者提供的資料差異極大,是哪種內容屬實?她還說,當天下午2時7分,我海巡艇返航,將陸方墜海人員送醫,但昨日下午海巡署記者會卻說是,2時40分才將陸方人員送醫,按照海巡署記者會說法,海巡人員其實是延誤將大陸落海船員送醫,但是海巡吹哨者提供的第一時間報告,海巡人員2時7分就已經將大陸落海船員送醫,顯示海巡基層人員確實非常認真,希望大陸人員健康不會有事,讓她非常好奇,海巡署高層為何要更改這些重要的事件時間點?徐巧芯說,當日下午3時33分,金門海巡隊長致電陸方說明事件經過,及搜救狀況,也請陸方提供四位大陸船員資料,並請陸方「低調處理」。吹哨者提供的報告還顯示,包括海巡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組組長第一時間都已經收到,幾乎海巡署高層官員第一時間都收到現場基層海巡人員的詳細回報,凸顯基層人員發生事情後勇於負責,相當認真,填寫報告立即處置,但是海巡高層卻讓事發過程「直接消失30分鐘」,還隱匿兩船碰撞、說得不清不楚,產生更多疑點,徐巧芯也問海巡高層究竟為何要隱匿、居心何在?國民黨團接獲海巡吹哨者提供基層海巡人員第一時間,針對金廈大陸無名船翻覆提供的報告,與海巡署提供的報告內容有許多差異,令人不解。(圖/徐巧芯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