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騎士閃違停 擦撞聯結車遭輾身亡
高雄市小港區捷運R3小港站3號出口今(19日)發生死亡車禍,17歲黃姓女騎士疑為閃避違停車輛,從外側車道切換至混合車道,卻與聯結車發生擦撞,黃女遭輾當場死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釐清。就讀高職的無照黃女下午向姊姊借車去市區,卻於3點2分遭遇車禍喪命,當時她疑似為閃避54歲黃姓駕駛違停的自小客車,不慎於切換車道時與62歲簡姓駕駛的聯結車發生擦撞,黃女倒地後遭聯結車輾過死亡,機車則碰撞違停轎車。警方表示,簡姓、黃姓駕駛酒測值均為0,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黃姊聞訊趕到現場時悲痛萬分。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不開放民眾檢舉併排臨停、交岔路口及公車招呼站10公尺與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停、橋梁或隧道或圓環或障礙物對面或騎樓或快車道臨停,以及機車臨停人行道和行人穿越道。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5交通微罪確定6月開放民眾檢舉
先前行政院曾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結果引起外界熱議。在民眾抗議後,立法院經各方討論後,決議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於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調整成民眾可以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4個違規項目進行檢舉,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職業駕駛工會更是表達強烈抗議,還一度包圍行政院,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在接受到民眾的不滿後,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新北女議員胞弟交通違規被罰「竟找分局長到服務處解釋」 三重分局說話了
新北市民進黨議員邱婷蔚的弟弟,連續2天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邱議員表示違規停車部分應以勸導代替開單,也接到許多在地民眾陳情,於是請三重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解釋」,不過邱婷蔚本人無奈喊冤,她表示弟弟違規是事實,已經有跟弟弟勸導,希望他遵守交通規則,而警方也在稍早前發出聲明,證實當日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邱婷蔚的胞弟13日在三重區騎機車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遭員警攔下依法開出罰單;翌日上午,弟弟又開車載著邱婷蔚在正義北路公車招呼站違規停車,再遭轄區員警開單裁罰。對此,邱婷蔚在15日叫三重分局長和交通組長2人,到她服務處去做「解釋」,表示為何違規停車,不是先以勸導代替開單,而是直接開單?三重分局解釋,依照《道交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開罰300至600元以下罰款。對於被質疑是對警方施壓,邱婷蔚無奈喊冤,並證實弟弟被警方開單是事實,但已經向弟弟勸導,希望他能遵守交通規則,並依規定繳納罰鍰,至於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一事,邱婷蔚表示,那是因為議會即將開議,分局長主動來拜訪,順便針對轄內交通狀況交換意見,因此交通組長也同行。邱婷蔚強調,絕對沒有把分局長跟交通組長找來關切的情況,甚至交通組長平日就很常到服務處拜訪,而且當天雙方也都相談甚歡,主要分局長是來告知轄內檢舉達人檢舉案件的成案情況,交談內容完全跟弟弟的違規無關,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傳言出現。三重警方稍早也透過聲明稿表示,鑑於新北市議會定期會即將開議,當天分局幹部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並探詢有無警政相關議題,洽談過程中針對民眾經常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主動與議員說明有關能否「以勸導代替舉發」等相關規定,當時議員也表示理解並認同同仁辛勞。至於邱議員胞弟違規遭警員開單舉發一事,警方也證實確有此事,相關交通違規均依規定製單舉發,一切依法辦理。
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記點,也不開放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民眾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最多可抵扣違規點數4點。對此,交通部也強調,修法後不會降低執法強度,駕駛人若違反規定仍要罰款,並依情節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12年6月30日施行後,雖然112年全年死亡人數較111年下降,但因同時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民眾被無端波及的案件數暴增,嚴重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對此,行政院7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記點,也不開放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交通部表示,經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後檢討修法,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一、修正第7條之1,最高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第31條之1第2項)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2款)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二、修正第63條: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4點)。修正第63條之2:配合修正條文第63條,刪除有關逕行舉發案件記違規點數規定。不過交通部也強調,本次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亦不會有處罰漏洞。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之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之處罰。
記點扣照飆7936人「一般駕駛人佔89%」 交通部祭暫緩記點擬檢討
交通部今年6月底實施的違規記點新制,在計程車、貨運公會等職業駕駛反對下,宣布暫緩違停記點措施,不過至12月中,有7936人記點12點吊扣駕照,但最多的不是計程車和貨車駕駛,89%為一般駕駛人。路口、公車站及併排違停記點制6月底上路,開放民眾檢舉,除罰款外,新增記點處分並開放民眾檢舉,此外,人行道和人行空間違停,也開放民眾檢舉,讓每日違規開罰和舉發記點數量大增,引發職業駕駛人不滿,騎樓違停檢舉氾濫也引發民怨。交通部及內政部8月到12月祭出多項微調措施,像是今年8月24日行政院找內政部和交通部研訂放寬上下客貨違反臨時停車,勸導免舉發具體處理原則,另外,交通部11月也邀內政部和各縣市政府研商,未完善臨停配套措施前,上下客貨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不記點,地方政府可視需要另行公告轄管騎樓停車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但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此外,交通部也會同內政部修法,自11月24日起,上下客貨致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者或在騎樓處停車,不予記點。此外,研訂裁罰細則可勸導免予舉發16款違規態樣具體認定原則,落實違規輕微者以勸導代替舉發。不過根據統計,6月記點新法實施半年來,因部分配套措施尚未完備,違規記點1年累計12點依規定吊扣駕照2個月,112年6月30日至12月13日,記滿12點為7936人,其中普通駕駛人7049人,高達89%,職業駕駛人則是887人,約占11%。另外,記點新制6月底上路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下降,7至9月與去年同期比較,死亡人數分別減少15、62、60人,共137人。另112年1至9月道路交通事故計死亡2224人,也比去年同期減少42人,下降1.9%,改善出現成效。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因為道安的確有改善,未來會針對較不影響行車安全的記點項目檢討,兼顧道安與民眾生計,已請交通部公運監理司研議。
扯!高雄貨車紅燈等停於輕軌軌道上 無視列車猛按喇叭
高雄凱旋二路與四維二路交叉口處,昨日(30日)一起不當行為畫面引起矚目,小貨車因為紅燈竟直接停在輕軌軌道上,恰逢一列輕軌列車駛來,司機不斷按喇叭示警,然而貨車駕駛似乎死守紅燈優先的交通規則,不予理會列車,堅持原地停留,這一幕被民眾拍攝並上傳至網路社群,掀起廣泛網友討論。網友在社群媒體「社會事新聞影音」上分享了一段影片,引起廣泛關注,事件發生時間為11月30日傍晚5時47分左右,畫面中,小貨車沿著四維二路從東向西行駛,因遇紅燈而將車輛停在輕軌軌道上,正好當時一列輕軌列車駛來,列車司機不斷鳴喇叭提醒,示意貨車離開軌道。但影片中可見,貨車司機似乎對於這一警示不以為意,仍堅守原地,並未有適當的反應,影片一度在網路上引起熱議,苓雅分局凱旋所員警檢視影片後表示,該貨車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7款「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近」,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駕駛還涉及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1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可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後續警方將以車追人,對該貨車駕駛依法開出罰單。警方呼籲,請用路人行經輕軌路口應減速慢行,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保持路口淨空,以免違規受罰,得不償失。
機車停家門口被「魔人狂檢舉」 台中男收12張紅單怒了:政府在幹嘛
台中一名男子不滿,媽媽把機車停在自家門口,結果遭到檢舉魔人瘋狂檢舉,1個月後收到罰單時,機車已經被吊扣牌照,根本沒有機會改正,質疑是被惡意檢舉,引發爭議。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了。男子在TikTok平台指出,自己不是個案,「台灣已經吵一片了」,接著提到家門口有一支消防栓,媽媽平常會把機車停在旁邊,結果被檢舉,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停車。男子認為,若是違規被開單沒話講,但是他們收到第1張紅單,是1個月之後的事,但是不只1張,而是一大疊,甚至機車還被吊牌處分,更指出檢舉可以每隔2小時舉發,沒有上限,並舉例如果要報復鄰居,「他收到第1張紅單時,就直接破產了,80幾萬」,痛批政府不知道在幹嘛。收到罰單已經是1個月後,而且不只1張。(圖/翻攝自japan857615 TikTok)針對此事,警方調查得知,民眾是9月1日至11月28日遭民眾檢舉違規,舉發共計12件,若以每張罰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計算,總金額最高應為7200元,並非遭罰80萬元,且1次違規會記1點違規記點,累計12點會扣照或扣牌2個月。警方承諾,會重新查驗檢舉影片,若屬同1行為重複檢舉,將予撤銷,也建議民眾申請「交通違規案件簡訊通報」服務,申請後若在台中市5天內遭檢舉3次以上,系統即自動發送簡訊通知,避免遭持續舉發。
新北交通罰鍰超收近1億 違停是主因 交通局長:紅線確實比較多
新北市政府每年編列10億元罰鍰歲入,但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發現,去年超收近1億罰款,比原預算多10%,認為主因是紅黃線設置不符合實際使用需求,另交通相關業務由交通局交工科負責,但台北市則由二級機關交通管制工程處管理,建議應重新規畫業務權責。對此,交通局說明,部分罰單由外縣市警方開立,人力調整仍須檢討。陳乃瑜指出,交通局每年編列10億元的罰金罰鍰收入,近期審查預算時發現,每年均會超收,去年最新決算數字,比預算超收9991萬元,等於超收近1成,罰鍰主因是「違停」。新北市紅黃線設置不符合用路人實際使用需求,曾接獲民眾陳情,「新店某幼兒園門口畫設紅線,要如何讓幼兒安全進入校園?」盼能檢整紅黃線設置比例。此外,陳表示,新北市標誌、標線及號誌等交通設施規畫設計與管理維護是由編制51人的交通局交通工程科負責,相同業務在台北市則是二級機關交通管制工程處管理,交工處員額有219人比新北市交通局206人還多,新北面積又比台北市大10倍,「基層公務員真是血汗」,建議市府增加預算及基層人力,並重新規畫業務權責。針對預算超收近億元,交通局長鍾鳴時澄清,年度預算編列是根據前3年歲出,編列明年度歲入,統整資料後發現,部分罰單是外縣市警察開立,警方依據車主車籍資料,因此最後數據回歸到新北市。鍾鳴時坦言,「紅線確實比較多」,近日因記點制度爭議,新北市將調整改善紅線設置,研議增加黃線比例,預計明年6月前完成主要道路檢討改善。目前車少路寬的路段開放夜間紅線停車,除計程車招呼站外,至少每一路段都有黃線。關於交通局業務權責,鍾鳴時說,事權下放、增加人力、改善工作環境是好事,政府組織調整則需要時間作改進。台北市屬老牌直轄市,新北市組織編制能否比照北市,中央有不同審查意見,而現階段交通局大量工作已委外,減輕基層同仁負擔。
違停不能只靠照片檢舉 交通部:「記點制」暫緩實行
先前交通部頒布新規定,除限制路口、公車站10公尺停車外,同時也開放民眾檢舉。此舉引發計程車駕駛的憤怒,甚至職業駕駛組團到交通部抗議。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初步達成3共識,分別是民眾不能僅靠照片檢舉,必須要有3分鐘以上的影片舉證,每個路段開放10%黃線臨停區域,第三點則是,在黃線臨停規畫區完成前,暫緩實施記點制。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為改善交通事故,先前祭出多項交通新制,其中包含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停車或併排違停,6月底起會遭記點,一年內遭記12點就會吊照2個月,兩年內遭扣照2次,在違規記點就會吊銷駕照。但由於現行路上的計程車招呼站嚴重不足,再加上國人過往習慣路口或公車站攔車,先前就有駕駛1個月內遭記7點,甚至有同一時間、地點載客遭檢舉2次,甚至已有駕駛遭記12點被吊照。由於新制涉及職業駕駛的駕照,因此該制度嚴重衝擊職業駕駛的生計,所以先前職業駕駛工會上路抗議。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最終雙方達成3點共識。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交通部已承諾會參考公會建議,積極與全台22縣市地方政府協商在道路每100至150公尺處畫設10%臨停用黃線,提供給職業駕駛上下客貨。其次就是,內政部警政署也同意,在道路臨停黃線尚未完成之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特別是在不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情況下,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並排停車等情況。最後就是,交通部同意,民眾在檢舉違規事證時,不能僅憑照片就完成檢舉,要有動態3分鐘的影片,且要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才能算是舉發成立。交通部也表示,在臨停車位不足的情況下,實施記點制度可能會影響許多民眾的駕照,以及影響到職業駕駛的生計。,目前確實有朝在黃線臨停區劃設完善前、違停罰款不記點等方向討論,但相關初步方向仍待跨部會進一步討論。
台男赴日旅遊「橫濱遇持槍搶劫」!目擊者急報案 日警逮44歲犯嫌
日本是全球公認治安良好的國家,但不代表每個人都不會遇到危險或突發狀況。據悉,一名台灣籍旅客日前赴日本旅遊,20日晚間在神奈川縣橫濱車站附近遇上持槍搶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路過民眾目擊經過,立即報警處理;神奈川縣警方已逮捕搶匪,初步調查歹徒當時拿的是空氣槍,詳細案情仍待釐清。綜合日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日本時間20日晚間8時50分許,地點位於神奈川縣橫濱市,一名日本籍男子拿著預藏的空氣槍,在橫濱站西口的計程車招呼站附近遊蕩,隨後鎖定一名台灣籍男性旅客,接著持槍上前搶劫,要求對方交出身上財物。神奈川縣警方指出,當時有路人目睹案發過程,立即到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目前已將搶匪逮捕,全案朝強盜未遂方向偵辦中。據了解,犯嫌為日本籍44歲男子五十嵐彥,他自稱是某團體職員,犯案原因仍在調查中;至於被搶的台籍旅客,在案發當下僥倖逃脫,並未受傷,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整條馬路都紅線!小黃憂怕被罰不敢載客 議員喊話:應設置上下客專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於6月30日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對職業駕駛造成莫大衝擊,新北市更有多條道路皆為紅線,小黃司機不敢違停,更恐導致孕婦、身障者及高齡長者攔不到車,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和王威元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設置上下車專區,為民眾解決問題‧劉美芳表示,去年全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款收入高達220億元,此收入卻沒有回饋到道路設計,讓道路變得更人性化、更安全,反而將台灣變成『行人地獄』的責任推給駕駛人,不斷提高罰款金額、增加檢舉項目,讓職業駕駛們苦不堪言,一旦被吊扣駕照而無法執業,生活頓成困境,呼籲政府應苦民所苦,不該增加人民的負擔。王威元也舉例,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整條道路超過700公尺卻沒有一個合法的上下車地點,所有的計程車、營業用小客車,都不能在此合法載客,老人、孕婦和身障者也就無法在此路段上車,質疑此做法「不近人情」,並要交通局重新規劃正義北路,希望它未來可以變成設計完善,有合法上下車專區的示範道路。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理事長劉鴻樟表示,一般店家都有卸貨區,但職業駕駛卻沒有專區讓乘客上下車;另外,新北市跟台北市的招呼站有不同的形式,新北市是畫線,台北市是畫格子,這部分應該要統一規劃,且應以清楚的立牌方式呈現,將更明確易找。台北市多元化計程車產業工會總幹事譚傳紹則建議,從路口10公尺到20公尺的部分,將紅線改為黃線,方便職業駕駛上下貨物及讓乘客上下車。以香港來說,路邊許多路段都能供計程車司機暫時讓乘客上下車,是台灣政府可以參考的作法。劉美芳也呼交通局在3個月內提供示範道路,或是妥適的處理辦法如:劃車格專用區及規劃黃線,並規劃乘客上下車的專區,避免小黃司機一直被檢舉。
疑似管教過當?虎馬當街將幼童推下車遭PO網 下場恐吃罰單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停等紅燈的車子後車門突然被打開,一個小孩被推下車…」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出這樣一段影片畫面,推測可能是孩子不乖被媽媽推下車恐嚇,最後孩子雖被拉回車上,但該影片已引發輿論撻伐、網友大呼「不配當父母」。台中市警六分局表示,目前未接獲報案,將通知車主釐清是否違反兒少法。影片拍攝地點是台中市人來人往的逢甲商圈,畫面只見該輛車子在停等紅燈,忽然後方車門被打開,一名幼童被推下車、且車內的人疑似要關上車門,孩子嚇得拉住車門不斷往內爬,最後才又被拉回車上。將該影片PO網的網友指稱,因當時見到前方兩輛車卡在斑馬線上,之後又見到後車門打開,一度以為是要下車理論,沒想到竟在馬路上丟出個孩子,「感謝前車示範丟小孩場景」。許多網友則留言撻伐、直呼「太扯了,這種父母不配有小孩」、「小孩長大後也可以丟老人」、「嚇小孩時間、地點都不適合」。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表示,目前未接獲有人報案,但該名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第1項第2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的規定,可處以300至600元罰鍰,也將通知車主到案,釐清是否有違反兒少法的情況。
防豪雨來襲 北市士林疏散門周邊即起開放紅黃線停車
尼莎颱風日前帶來豪雨,北市出現零星災情,內湖區康樂隧道口土石及路樹崩塌滑落,一度無法通行。熱帶性低氣壓最快明天成颱,台北市交通局今天晚間宣布,即日起開放士林區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停車,同時該區域路邊停車暫停收費,請民眾儘速移車。因應熱帶性低氣壓及東北季風共伴效應,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預估明早百齡左右岸堤外停車場有積水可能,為紓解堤外停放車輛臨時停車需求,交通局宣布,即日起開放士林區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停車,同時該區域路邊停車暫停收費,請民眾儘速移車。交通局指出,士林區開放停車範圍包括中正路(通河西街至環河北路)(不含)以北區域範圍。承德路4段、5段(承德橋至基河路)以西區域範圍。交通局呼籲,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交通局表示,未來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之時間,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02-27590666轉6402、6403、6415)台北市颱風期間緊急停車範圍請至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網站查詢:https://pma.gov.taipei/News.aspx?n=4B8F3517A14C3706&sms=22916786D12E5E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