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公司坦承疫苗「真有血栓風險」 疾管署:有新事證5年內可重提疫苗救濟
英國製藥巨頭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疫情期間和英國牛津大學合作研發AZ新冠疫苗,卻爆出多起嚴重副作用,目前累計遭到51位患者集體求償約1億英鎊(約新台幣40.8億元);阿斯特捷利康公司近日首次公開坦承,AZ疫苗的確有可能「在極罕見狀況下」引發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TTS),嚴重恐導致死亡。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2日表示,疾管署會與食藥署持續密切關注,一旦有新事證,民眾也可以重新提出疫苗救濟申請。據外媒《每日電訊報》報導,英國男子傑米史考特(Jamie Scott)在2021年4月接種AZ新冠疫苗不久,大腦就發生血栓及腦出血,不僅在住院期間3次被判病危,出院後也無法再工作,被判定已造成永久性腦損傷。史考特2023年對阿斯特捷利康提出告訴,指控疫苗害他平白無故蒙受人身健康和間接財物損失;目前英國高等法院已受理包括史考特在內的51起類似案件,總求償金額達到1億英鎊。過去,面對多起疫苗相關訴訟,阿斯特捷利康始終否認指控。然而在2024年2月一份提交給英國高等法院的法律文件中,阿斯特捷利康首度坦承:「在極端少數的案例下,會造成罕見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台灣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台灣已密切注意這類國際訴訟案件。疾管署與食藥署正在共同監控疫苗的安全性和效力,同時提醒民眾,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疫苗救濟申請)。此外,政府亦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過程將會保持獨立及專業,確保公平公正。此事件也引起了立法者的關注,立委廖偉翔與陳昭姿質疑疾管署的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過程草率,指出審議過程需更加透明和有條理。對此,曾淑慧強調審議過程是依法進行,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京華城容積暴增案狂燒柯P 綠民代再曝柯文哲親蓋章交辦
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商場重建案,取得罕見的超高840%容積獎勵,遭外界質疑有圖利財團之嫌,由於柯文哲強調市長任內「透明、清廉」,引發爭議。京華城容積暴增至840%,簡舒培曝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但民眾黨反駁簡舒培完全誤解北市公文處理程序。(圖/簡舒培臉書)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再度於臉書上爆料,指柯文哲市長任內受理威京對京華城案的陳情,並透過2份專簽交辦都發局,都發局才會膽大妄為,對財團「要5毛給10塊」,聽命行事乖乖替柯完成「選民服務」。不過,民眾黨方面火速進行危機處理,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澄清,指柯文哲的「決行章」屬於市府依法辦理的程序,她想問「簡議員是真不懂,還是被意識形態蒙蔽雙眼、變笨了呢?」,雙方隔空較勁,火藥味十足。簡舒培今天再臉書上以「柯文哲的專簽又來了!」為題發文,強調兩個京華城專簽說明一切!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助京華城取得史上最高容積。他批評,京華城容積暴增爭議,威京竟然好意思出來喊冤說被霸凌37年,前副市長黃珊珊更跳出來說依法行政,雙方卻都避而不談「到底為什麼容積率會暴增到840%」。她還嗆聲柯文哲,在直播時說沒有指示京華城容積,更把核定責任都推給都委會委員及市府的公務人員,連續幾日面對媒體詢問時,連半句話都不敢吭。但根據他掌握,京華城2020年3月17日向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提出市府應保障「三項權利」,盼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最後竟是由柯文哲蓋章決行,她強調鐵證如山,就是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幫京華城變更容積。簡舒培並表示,根據辦公室針對京華城容積變更案追查得到的系列公文,發現京華城2020年3月17日直接向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針對1991年都市計畫書保障的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及「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三項權利,盼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簡舒培說,柯文哲隨後在2020年3月19日蓋章決行,交由都發局辦理,都發局受理後,再於4月6日專簽呈給柯,請求核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柯也在4月15日蓋章通過。換句話說,財團陳情的對象是柯文哲,柯也接受陳情、同意幫京華城變更容積,因此要求都發局提交都委會研議。簡舒培指出,京華城變更案在柯文哲交辦下進到都委會研議,都委會就像京華城的阿拉丁神燈,京華城要什麼給什麼,甚至還增訂「給予獎勵之合計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0%」、「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毫無相關法令給的20%「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讓京華城容積率一口氣衝到史無前例的840%。她還說,都發局在2020年10月27日將都委會研議結果專簽呈給柯文哲,柯文哲蓋上「臺北市市長 柯文哲」的章,代表柯文哲親自核定再贈送京華城20%容積獎勵,將這份「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公告公開展覽。根據公文顯示,整個案子就是柯文哲受理陳情、並交辦都發局。但吳怡萱反嗆簡舒培,問簡是不懂還是變笨?她強調,決行章是市政府非常合理合法、依法辦理的程序,收到相關陳情、行政救濟,當然要將案子交由獨立機關都委會審議,若簡舒培僅靠決行章,認定是柯文哲下令,按照簡的邏輯,柯文哲當時就應直接命令要讓容積獎勵提升,而非交給都委會。她還說,現在有議員見獵心喜,用片段訊息、不對稱資訊落差,欺騙大眾,意圖操作風向,還自以為是檢察官辦案,她呼籲全案交給司法,由真檢察官說讓真相水落石出。
疫苗黑箱爭議再一起!立委爆疫苗救濟審議忙刪錄音涉滅證
立法委員廖偉翔、陳昭姿今天引用「台北高等行政判決」,痛批衛福部疾管署疫苗傷害賠償(VICP)程序缺乏透明度、審議過程荒腔走板,針對新冠疫苗造成嚴重副作用的死亡個案處理機制「完全失能」,質疑衛福部根本草菅人命。廖偉翔說,北高行政法院此判決書,揭露三項重大問題。首先,疾管署不僅會議錄音不公開,「原檔」更只保留一個月,訴訟程序還沒走完、錄音已經先行刪除,嚴重缺乏透明度,更有「滅證」的嫌疑,會議記錄中也沒有留下任何討論過程、只有「審議結果」。此外,疫苗救濟審議小組也沒有對紀錄留存有相關規定,廖偉翔痛批,根本就是「沒紀錄、沒錄音、沒規定」的「黑箱三無會議」。廖偉翔還說,VICP審議過程荒腔走板、流於形式,短短2小時居然就能處理90筆受害者提出的個案,平均每案僅分配到80秒的討論時間,80秒居然就能決定一個人的死因,並作出「不予補償」決策,根本視人命如同兒戲。參與記者會的律師翁伊吟補充,法院判決清楚指出,審議小組在判斷瑕疵問題上有許多重大疏忽。例如2位鑑定委員出具之鑑定報告,內容居然是參照檢察官的解剖報告,但是,檢察官解剖報告「並非認定死因,而是用以確認死者是否為他殺」。他更強調,檢方解剖報告鍾明白指出,死者劉君有家族性高血壓病史,這句話是家屬在調查筆錄中的陳述,不是任何醫學證明或是有相關的病史書證資料,結果鑑定委員竟然全部照抄,如此的鑑定報告「公信力在哪」?更被行政法院重重打臉。廖偉翔強調,整份判決書已經可以看出疾管署以及VICP委員是多麽黑箱、亂搞,外界才赫然發現,官方居然是用堪比「黑箱流水線」的方式處理疫苗爭議補償事宜,所謂的專家學者審議方式更「全無專業可言」。他也大酸,與其如此黑箱「不如用爻杯方式處理還更快更準」,與其浪費車馬費給這些專家學者,還要浪費訴訟費善後,不如把相關經費都補償給受難者家屬,才是政府與社會資源真正應被善用的方式。根據記者會現場提供的法院判決書指出,民眾在民國111年4月接種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出現頭痛,嘔吐等不適症,隔日死亡,死者家屬因此向衛福部疫苗受害審議小組提出救濟。
中低收入津貼遭取消沒事先告知...8旬翁怨「沒同理心」 新北市社會局回應了
年近8旬王老先生2012年起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去年9月,王辦理戶籍異動,社會局重新審查,以全家資產超標為由,取消資格。王氣憤地說,最起碼應事先告知,社會局承辦人員屢用輕視口吻回覆:「我們是救濟你,為何要告知?不然你去行政法院提告。」對此,社會局指出,已清楚向申請人說明未能發放津貼原因,均依規定執行。王老先生的戶籍原設在永和戶政事務所,他從2012年起,向社會局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通過審核,列冊中低收入老人1.5倍,每月可領生活津貼7759元,但每年需複查資格。去年9月15日,王將戶籍遷入妻子與大女兒的永和戶籍地,因變更戶籍,社會局重新審查資格,以「全家動產及不動產皆已超標」為由,自去年10月起,取消他的津貼資格。王老先生說,多次赴郵局提領津貼卻撲空,查詢後得知遭社會局取消資格,於是詢問永和區公所及社會局,均得到相同的回覆。「即使資格被取消,最起碼應事先告知,而不是任由申請人不知不覺。」最讓王老先生氣憤的是,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陳股長態度冷漠,屢用輕視口氣回覆:「我們是救濟你,為何要告知?不然你去行政法院提告。」王說,公務員應具同理心,盡力協助民眾解決問題,而非說風涼話。社會局回覆的公文指出,「臺端戶籍遷徙後,家庭應列計人口包含臺端、配偶、長女、三女、三女婿等5人。經重新審核全家人口之資產,臺端全家動產及不動產皆已超標。」根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王老先生戶籍遷徙前,家庭列計人口僅王本人、配偶、未婚長女等3人,已婚次女、三女未同戶未列計。戶籍遷徙後,家庭列計人口除原先3人外,還增加次女及三女2人。對此,社會局說明,2023年9月王先生遷戶籍與家屬同戶,戶籍異動後,戶內應計家庭人口增加,家庭所得提高而超過該津貼補助標準。關於王先生反映津貼遭取消過程,已向他清楚說明未能發放津貼原因,均依規定執行。社會局秉持親切待民精神,盡心為民服務,會持續提醒及加強各同仁以耐心傾聽、詳細解說態度,提供更好的服務。
照顧經費難與培訓相比 藍智庫示警別讓國手有後顧之憂
國民黨智庫、國家發展基金會指出,目前「運動發展基金」用途中,「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占大宗,約為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的33%至48%間,每年編列經費大約是23億元至33億元間。反觀,用於照顧輔導運動選手的經費,卻僅占基金總體預算2%左右,明顯失衡,呼籲政府進行改革補強,讓國手在為國拼搏之際能無後顧之憂,不必擔心退役後的出路與生活,而有所遺憾。「鞍馬王子」李智凱日前在體操世界盃杜哈站暨奧運資格賽預賽摘下銀牌,雖然前進巴黎奧運還是有機會,但難度提高,李智凱受訪時坦言,奧運金牌是他體操選手生涯的夢想,但隨著年紀逐漸增長,機會似乎變小。由於李智凱拼搏精神向來讓人讚嘆,他的這番話,讓聞者感受到運動員最現實、辛苦的那一面,也相當不捨。運動員是要與時間賽跑的職業,因其生涯高峰可能就短短的10年左右,甚至當一般人認為「還年輕」之際,就可能必須被迫面對是否黃金期已過、必須思考退役的抉擇,因此,如何提供運動國手必要的照顧及輔導,也成為國家培訓運動員工作很重要的環節,畢竟有完整的輔導與照顧政策與措施,運動員才不會有後顧之憂,能盡情在黃金階段求取最精彩的表現。目前我國培訓及照顧輔導運動員的經費來源除了約佔政府年度預算外,就是由發行運動彩券收入盈餘成立的運動發展基金。國民黨智庫在檢視運動發展基金用途後,發現多數預算是用在「前端」選手的發掘、培訓,用於「後端」選手的照顧輔導卻相當有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陳學聖召集人說明,檢視近五年(109年至113年)的運動發展基金用途,占比最多的「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每年編列經費為23億元至33億元之間,其中用於運動教練及選手生涯照顧輔導經費為5800萬元至6200萬元之間。至於補貼、獎勵、慰問、經護與救濟,優秀退役生活照護經費,每年則編列119萬元至250萬元之間,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僅占該計畫經費2%左右,且不到基金預算的1%。他指出,為了兌現蔡英文總統「照顧選手」的政見,行政院雖從民國109年起,由運動發展基金編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計畫經費,年編列約6800萬元至8500萬元之間,但就算將此計畫計算在內,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仍僅占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的2%左右。再者,「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各年度都沒有達到五成,且近五成錄取選手申請保留資格和留職停薪,不僅無法及時提供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所需之運動教練,亦可能占去其他有意轉任教練的退役選手名額,未能充分發揮計畫效能。陳學聖呼籲,政府除應充實運動選手照顧輔導相關經費,確實執行相關措施外,也應檢討現行的照顧輔導運動員措施是否符合選手所需,才能讓選手上場比賽時無後顧之憂,且退役後可以實際發揮所長,達成運動發展基金照顧運動人才之目的。國民黨智庫分析,運動發展基金用於「培訓選手」及「照顧輔導運動員」的經費編列不成比例,補貼、獎勵、慰問、經護與救濟,優秀退役生活照護經費,佔預算比例不到2%,有必要提升並針對問題進行改革,才能讓國手無後顧之憂的在運動場上拼搏,圖為「鞍馬王子」李智凱的出賽畫面(圖/報系資料照)
警察身心亮紅燈!4月沒過完6警自殺「最年輕僅25歲」 警政署說話了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25日午間傳出員警自戕,局下忠孝西路派出所一名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而這已是4個月來第6起警察自戕案。警政署25日下午發布公告,表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並召開專家會議。而警政署長責請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在臉書痛斥6名同事,後於租屋處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鍾姓警員,因4月11日未到班,警方連續多日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在4月14日發現,鍾員於4月10日前晚間,疑似從其胞兄住處附近11公尺高的橋墜入河中,警方出動人員搜尋,果然在河床發現鍾警員,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4月25日中午,台北市忠孝西路派出所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警界憾事層出不窮,反映近年警察超長工時、工作量暴增、動輒遭放大鏡檢視等常態性高壓,造成基層員警身心健康出現嚴重問題。警政署25日發布公告,表示已要求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提升辨識高關懷人員之敏感度,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也鼓勵同仁善加運用。警政署在公告中提到,為了強化員警身心健康照護及自殺防治作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建立多元諮商管道。期使同仁在遭遇挫折或壓力時,能夠自我覺察並尋求資源協助,以更健康的方式來面對及解決問題。警政署說明,為了讓員警能在不受標籤疑慮下求助專業人員,紓解其心理壓力及情緒困擾,近年各警察機關均已遴聘心理師或身心科醫師提供「身心健康諮詢」及「委外預約諮商」服務,還有「委外預約諮商服務」,不用再透過關老師轉介,可以自行向各機關合作的諮商機構預約。另外,為落實保密機制,個案姓名係以代號取代, 晤談資料由心理師或諮商機構留存(不提供機關),相關服務流程及內容亦均予保密作法,希望能提升同仁信賴感及使用意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園長是詐欺犯1/美女園長吸金6千萬 誆稱:不會跑!竟人間蒸發
苗栗縣通霄鎮一間在地經營20餘年的幼兒園爆發詐騙吸金案,主角竟是長相亮麗優雅、身材高挑的陳姓女園長!家長和學生控訴,陳姓女園長從2018年起,利用親友間信任關係吸金,以一股10萬元,分長短期投資,承諾每3個月可領7000元至1萬元不等紅利,廣邀親友及學生入股,幫助她成為幼兒園最大股東,以自立門戶當老闆。不過投資人後來逐漸領不到紅利,園長還直接神隱,才驚覺遭詐,估計受害人數達50人、詐騙金額至少6千萬元!陳姓美女園長以認購一股10萬,每3個月可領取7000元至1萬元的紅利吸金。(圖/當事人提供)據了解,涉嫌詐欺吸金的陳姓女園長已年近50,但保養得宜,外觀亮麗優雅,是不少人眼中的模範幼兒園美女教師,她從事教職約20年,一路從帶班老師升為主任,最終爬上幼兒園園長一職。本應看似前程一路平坦,孰料陳姓女園長卻捲入詐欺風暴,向家長和學生宣稱未來想接管幼兒園,希望大家協助她成為幼兒園最大股東的名義吸金,受害者遭詐金額從數十萬至上千萬元都有。一名受害者花花(化名)出面指控,她是陳姓園長的第1屆幼兒園學生,印象中的老師一直都是漂亮優雅溫柔,花花長大成年後於2024年3月和老師巧遇,隨後媽媽也將當天她和園長的合照傳給老師,卻怎麼也沒想到會被老師詐騙。花花表示,媽媽原本對於老師勸說投資的行為感到怯步,甚至詢問老師「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卻基於她是老師「應該不會騙人」,加上陳姓園長在電話中不斷強調,「看妳單親很久,剛好有這個機會給妳」、「第1屆感情特別深厚,不會亂講」、「我領固定薪水,但能力比較好,老闆有給額外福利變成被動式收入」、「入股很久,我媽我妹也有」、「我一直都在,我不會跑掉」等語,讓媽媽在基於人情與信賴的情況下,決定購買2股20萬元。受害者指出,陳姓美女園長拿出印有幼兒園官印的股權轉讓合約書,才會讓他們誤以為真而受騙。(圖/當事人提供)儘管媽媽已決定幫助老師入股,但電話中的老師顯然對於媽媽僅入2股不甚滿意,繼續勸說,「妳可以再想一下,要不要再多一點」、「機會不多」、「會怕就放半年,如果真的有疑慮提早3個月講,可以將本金全部退回」,孰料隨後幼兒園就爆出老師霸凌學童的事件,因此意外得知陳姓園長疑似有詐騙之嫌。而原本信誓旦旦強調不會跑掉的園長,在拿到入股的20萬元後,也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託拒絕提供原本約定好的認股合約,更直接上演人間蒸發。花花隨後向園方確認,竟得到陳姓園長已離職的消息;向陳姓園長的丈夫聯繫,其丈夫也只是不斷道歉,希望大家高抬貴手,給他們一點時間處理,隨後就拒絕接聽電話,讓她決定直接在社群平台上發文,因此引出更多受害人,進而得知陳姓園長早在6年前就開始行騙,讓她驚覺事態嚴重,且聽說園長就連親妹妹都騙,讓親妹妹也看不下去,憤而報警提告。對此,幼兒園緊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園方並不會對外招攬投資,呼籲受害者備妥相關事證,循正當法律管道提出救濟,園方也會給予必要協助。律師強調,園方在2024年3月底因家長打來求證才知曉整件事情,但對陳姓前園長的犯罪事證並不清楚,陳姓前園長儘管有承認部分事實,但相信僅是一小部分,園方會全力配合檢警調查,後續也會在確認相關事證後,對陳姓前園長提出必要之刑事與民事告訴。
園長是詐欺犯3/受害人衝美女園長住處討公道 竟只剩中風老父及外傭
苗栗縣通霄鎮一間在地經營20餘年、號稱海線第一的幼兒園,爆發任教20餘年的陳姓園長,對學生及家長詐騙至少6000萬餘元,就連7、80歲學生家長奶奶的養老金也都不放過。而憤怒的受害人前往園長住處,希望園長可以給個說法時,卻發現早已人去樓空,後續更有人得到消息,指出園長疑似帶著重要家當跑路,躲在苑裡一處寺廟內避風頭。據了解,年近50歲的陳姓園長外型亮眼,已婚、育有一子,於幼稚園任教20年,更因外貌與優雅的態度,成為幼兒園的招生門面。知情人士爆料指出,根據陳姓園長對外提供的園方股份轉讓書,幼兒園負責人要求園長幫忙拉贊助,新建大甲校區遭對手查漏稅,造成紅利帳戶短時間內無法使用等訊息,疑似全是陳姓園長冒用負責人名義,自導自演的騙局,她蓋下的幼兒園公章也全部都未經過園方同意,涉嫌有偽造文書等情形。陳姓前園長涉嫌偽造文書,強調自己能力出眾才能有額外獎勵,領取園方股份紅利,以此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圖/當事人提供)事件曝光後,憤怒的受害人前往陳姓園長的住處討公道,卻發現陳姓園長和其丈夫、兒子早已搬走,只留下中風的老父親與一名外勞,隔段時間再次前往,竟發現陳姓園長中風的老父親也已離開,整棟房子早已人去樓空,相關家具更被搬出運走,讓受害人們又氣又無奈,只希望陳姓園長出面交代清楚。知情人士不滿表示,陳姓園長疑似連自己的親媽和親妹都騙,其對2個妹妹所詐取的金額至少有上千萬,妹妹還拉著自己的朋友一起投資入股,如今卻發現全是騙局,姊姊更是直接跑路,只能無奈貸款先將一些朋友損失的金額還上。受害人PO出相關轉帳通知,指出陳姓美女園長曾貼出幼兒園「轉帳通知」,想證明確有此事增加受害人的信任感。(圖/當事人提供)由於受害人數眾多,苗栗通霄分局偵查隊也特別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民眾若是該幼兒園的受害者,可前往通霄分局報案,並同時備妥相關證據,以釐清1.投資時間、幾股、金額2.何時交付投資錢、在哪交付?3.分紅(利息)幾次、何時何地?4.有無對話記錄、合約書等供警方查驗。對此,幼兒園緊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園方並不會對外招攬投資,呼籲受害者備妥相關事證,循正當法律管道提出救濟,園方也會給予必要協助。律師強調,園方在2024年3月底因家長打來求證才知曉整件事情,但對陳姓前園長的犯罪事證並不清楚,陳姓前園長儘管有承認部分事實,但相信僅是一小部分,園方會全力配合檢警調查,後續也會在確認相關事證後,對陳姓前園長提出必要之刑事與民事告訴。
私校相繼停招…5年後恐40校退場 教師離職後只能「自己看著辦」
受到少子化衝擊,近年來幾所私立大專校院相繼停招、停辦,但依照教育部統計,自2020年到現在,僅10位退場學校老師轉到其他私校任教,專家預估,到了民國118年,屆時將有40所私立大專校院退場,將迎來一波私校教師離職潮,期間如果無法找到體質強健的學校任職,就只能到業界工作,最後只能「自己看著辦」。教育部長潘文忠17日直言,大專校院一年級學生數自111學年起減至20萬人以下,逐年遞減,117學年度降至最低點,新生數剩15.7萬人,屆時超過8成學生可進公立學校,私校恐招不到人。全國私校工會副理事長尤榮輝表示,估計民國118年將有40所私立大專校院退場。目前對退場學校的私校老師,教育部委託經濟部金屬中心建立教師介聘平台,但做法上非常消極,絕大多數老師都不知道這項資訊,因此還是希望教育部能多用心,積極宣導,並協助退場私校老師轉職。尤榮輝也坦言,退場學校的私校老師想要找到工作並不容易,大多情況屬於中年失業,如果年紀輕一點、理工科出身的人,還有機會轉往業界,但如果是社會人文領域的中年老師,失去工作之後,有人只能返鄉種田,或當起街頭藝人,甚至前往大陸當約聘教師,處境很可憐,因此還是希望教育部能攜手勞動部,建立失業教職員救濟金制度,予以協助。升學輔導網站「大學問」執行長魏佳卉提到,退場私校老師是否能成功謀職,最後還是只能「自己看著辦」。依照她了解,近年來當中不少人都轉往大陸工作,且如果提前掌握到自己學校恐將倒閉,也會趕緊轉往國內體質強健的大學謀取教職,其他如果年資已滿,便在原校屆齡退休。
「混凝土充骨灰」歸還家屬! 無良葬儀社棄置190具遺體放到腐爛
美國科羅拉多州(Colorado)一對經營葬儀社的無良夫妻,被爆出在收取費用後,竟將近200具遺體棄置在骯髒的建築內,且涉嫌詐領超過90萬美元(約新台幣2930萬)的新冠疫情救濟金,用於旅遊、整形和購買奢侈品等,事跡敗露後2人遭指控犯下190項虐待屍體罪、5項盜竊罪、4項洗錢罪和超過50項偽造文書罪,恐面臨至少20年的牢獄之災和超過新台幣800萬元的高額罰款。據外媒《9news》報導,霍爾福德夫婦(Jon and Carie Hallford)在科羅拉多州經營「回歸自然葬儀社」(Return to Nature Funeral Home),主打使用可生物分解的棺材、裹屍布或是什麼都不使用的「天然安葬」,其中天然安葬形式的安葬程序收費還高達1895美元(約台幣6.15萬元)。但他們在2023年11月被爆出將接手的190具遺體棄置在充滿蛆蟲和蒼蠅的骯髒建築內,2人向家屬收取總計超過13萬美元(約台幣423萬元)的火葬、埋葬費用後,竟從未履行過服務。更可惡的是,霍爾福德夫婦為了向選擇火化遺體的家屬交代,竟用混凝土魚目混珠,佯裝成骨灰交還家屬。另外為了節省成本,葬儀社停放遺體的建築內,本應用於保存遺體的冷凍裝置在被查獲時竟處於關閉狀態,等同放任遺體在建築內腐爛。除了經營黑心葬儀社,霍爾福德夫婦還被指控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間詐領3筆新冠疫情救濟補助金,2人將獲得的90萬美元用於私人支出,包括購買汽車、加密貨幣和奢侈品,以及激光瘦身手術。檢方提供的起訴書特別指出,霍爾福德夫婦光是購買汽車,就花掉了18.6萬美金,這筆金額足以將他們堆放的190具遺體火化兩輪還有剩。惡行曝光後,霍爾福德夫婦如今面臨高達190項虐待屍體罪、5項盜竊罪、4項洗錢罪和超過50項偽造文書罪,根據起訴書內容,光是其中15項聯邦罪名就可能讓霍爾福德夫婦面臨長達20年的監禁和25萬美元(約台幣813萬元)的罰款。
以哈談判又受阻!哈馬斯開出釋放全體人質條件 要求以色列「永久停戰」
以色列與哈馬斯近期的談判可以說是十分的不順利,在美國介入後所提出的停火條件,被哈馬斯所拒絕。哈馬斯則於14日提出自己的條件,便是要求以色列對加薩走廊永久停戰、軍隊撤離迦薩走廊、加強救濟與援助等行為後,哈馬斯才願意釋放全部的人質。根據《以色列時報》報導指出,哈馬斯的提案總共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為期六周的停戰期,在這段時間內不會有任何人質獲釋,但以色列的軍隊必須在這段時間內撤離迦薩走廊,同時允許巴勒斯坦人毫無阻礙的回到加薩走廊。而在第二階段、第三階段中,每個階段也都持續六周,除了停火的基本條件外,哈馬斯要求要增加人道主義的援助,以及對加薩走廊的重建,而哈馬斯會在這兩個階段陸續釋放人質。截至目前為止,以色列尚未針對哈馬斯的要求做出回應。報導中也提到,哈馬斯在2023年10月7日入侵以色列之際,曾擄獲253名人質,目前數字上還有129名人質在押,但外界普遍認為,並非是所有人質都還存活於世。而在15日晚間,又傳出哈馬斯提出條件,要求每釋放1名以色列人質,以色列就要釋放30名遭關押的巴勒斯坦人犯。雖然以色列方面並未回應,但以色列情報局摩薩德則認為,從哈馬斯提出的條件就可以明確知道,哈馬斯的領導人對於人質不感興趣,他只是想用以色列與伊朗之間緊張的機會,達到統一加薩走廊,並在加薩走廊實現全面升級。摩薩德也提到,以色列還是會竭盡全力,想辦法從加薩走廊帶回遭關押的人質。
獨/女警遭檢舉含冤自轟!關鍵第三人身分曝 疑為前警大校長家屬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31日傳出在私車內舉槍自戕的憾事,而壓垮梁女的最後一根稻草,疑似就是因梁女在就讀警大國境學系研究所時,於畢業前夕遭第三人檢舉涉及竊盜案件,遭校方火速退學;梁女在自戕前更留有遺書,認為隊職官處理方式過於離譜,而關鍵檢舉人的身分卻始終隱匿。本報也接獲相關消息,有知情人士指出,檢舉人疑似為前警大校長家屬,其疑因不滿梁女雖為特考班出身,卻成績優異,才會眼紅檢舉。由於該名檢舉人的身分始終隱匿,本報也接獲消息指出,該名檢舉人的「後台很硬」,其身分疑似為前警大校長的家屬,疑似因眼紅梁女雖然為特考班出身,但成績卻相當優異,才會憤而檢舉。據了解,31歲的梁姓女警為家中獨女,其老家為善化大地主,104年特考班畢業。梁女從警8年,其3年前自永康分局調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在職期間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人緣相當不錯,更曾安撫民眾打消輕生念頭。而梁女在考上特考班正式成為警察前,更是中字輩法律學系畢業的高材生,在系上也常擔任幹部,是同學眼中的開心果。梁女2022年9月考上警大國境學系研究所,希望能成為基層幹部,只因「往上爬才能保護想保護的人」,但卻因和同學開玩笑,以其手機轉帳1870元(你八七逆)與947元(就生氣)給自己,和同學大玩諧音梗,在和同學解釋過程,遭第三人錄音與誘導式問話,隨後拿著相關證據檢舉梁女涉嫌竊盜,因此觸犯警大「天條」,遭到校方火速退學。儘管當事人不願意追究,更不願意指控梁女偷竊,但梁女仍遭警大火速退學。對此,梁也向校方提出申訴,卻遭到駁回,只能提起訴願,不過相關程序仍在進行中,梁疑似無法承受壓力,因而舉槍自戕,讓親友同事相當震驚。據悉,梁女自戕後也被發現留有遺書,遺書中埋怨隊職官處理過程太過離譜,更無法理解為何第三人堅持要檢舉她。對此,警大也回應表示深表遺憾與哀悼,後續也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並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事後,梁女的告別式也在4月12日進行,梁父母強忍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含淚送女兒最後一程,梁母更是從事發至今都無法闔眼睡覺,只要眼睛一閉上,就能看見女兒冤死的一面,顫抖的希望警大能對此給出合理交代,不要讓女兒含冤而死。
女警自轟1/遭第三人檢舉涉嫌竊盜 警大未審先退學 她自戕證清白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31日在私車內使用警槍自戕,她在2022年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孰料卻在畢業前夕、去年12月被第三人檢舉涉及竊盜案件,校方在未完整調查下即火速將她退學,梁女申訴未果後也提起訴願,但訴願結果還未出爐,就先傳出憾事。警大內部人士爆料指出,梁女在申訴書中表明,她是以嬉鬧心態使用好友A男手機轉帳給自己,之後也有將錢轉回對方帳戶,但卻遭不相干的「第三人」誘導問話、錄音、檢舉,且在校方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即強行通過退學處分。有人爆料指出,梁女遭警大未審先判,涉及竊盜遭到退學,成為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導致她自戕證清白。(圖/資料照)對梁女自戕被指為與遭警大退學有關時,警大先是回應遺憾與哀悼,表示後續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且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據了解,31歲的梁姓女警為104年特考班畢業,從警8年,其3年前自永康分局調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在職期間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人緣相當不錯,更曾安撫民眾打消輕生念頭;未料,梁女近期因身體不適請假休息,3月31日原排定補休,卻在晚間8時許向所內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隨後在晚間8時30分許領用械彈與無線電,並簽出擔服備勤勤務,隨後駕駛個人車輛外出。梁姓女警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和A男為摯友,彼此金錢界線較為模糊,常會互相轉帳或將現金放在其桌上。(圖/翻攝畫面)直到晚間10時許交接班時,由於遲遲未見梁女身影,加上梁女曾撥打電話給同事,同事第一時間沒接到電話,隨後回撥30多通電話均無法接聽,所內驚覺有異隨即派人外出尋找,最終在晚間11時50分許於官田體育公園發現梁女的私車,但梁女被發現時已陳屍在車上,其左胸中彈明顯死亡,身旁有一把警槍。事後,有知情人士爆出,梁女走上絕路的主因並非身體不適,而是其在學期間因涉及竊盜案件,遭學校火速退學,梁疑似申訴未果,才會憤而自戕以此自證清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