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啟示錄2/法院認證疫苗救濟審議黑箱 學者籲採「特別犧牲」從寬認定
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研發的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進而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不過,衛福部排除已申請過救濟、因「原因不明」而遭駁回的案件,受害者及家屬身心俱疲,現在只能轉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理與正義。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旗下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圖/黃耀徵攝)「盧太太案」的當事人劉姓女子當初是在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疑似引發高血壓猝死,家屬向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申請救濟遭駁回,只能一狀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訴衛福部審議小組兩小時內輕率審理90案,每案僅討論80秒,並未提出任何臨床或實驗檢驗事證,排除劉女之死與接種疫苗有關,卻直接引用法醫解剖報告充當審查資料,恣意、濫用作為違法認定,草菅人命堪比「黑箱流水線」,行政法院駁回審議結論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協助家屬的立委廖偉翔感嘆「法院終於還家屬公道」。盧太太家屬委任律師翁伊吟說,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盧太太案」的遺族委任律師翁伊吟引用高院判決書內容指出,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亦嚴重不足,「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議辦法」也不利受害者申請救濟。(圖/劉耿豪攝)她指出,法院認定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不利受害者獲公平公正審查,其中審議辦法第13條甚至規定,審查時須引用「符合以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的醫學實證」。問題是,新冠疫苗為全新疫苗,即使AZ疫苗現在坦承有引發血栓可能,也都是經過醫學專家針對不良反應「個案」、逐案分析累積結論,有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的研究「人口群體實證」,別說國內罕見、連國外論文並不多,受害者及家屬舉證更難。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認為,即使修改行政命令位階的審議辦法,也未必就能讓衛福部從寬認定。他強調,法學上有「特別犧牲」理論,可作從寬處理疫苗不良反應者的法律依據,建議立院制訂「特別立法」、尋求「專有財源」並引進跨部會協調機制,提供處理受害者「合理救濟金」、「協助返還商業保險理賠金」、「提供就業與社工輔導」的法源,全方位回應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受害者的困境。「特別犧牲理論」是指國家因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特別嚴重損害,國家負有「補償」之責,人民可就其損失向國家請求補償,目前國土計畫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條文中都有參酌設計條文。「後來若親朋仍想打新冠疫苗,我一定提及小妹不幸當見證。」化名「小美」的民眾對本刊表示,她的妹妹原本從事服務業,兩年多前被要求接種第二劑BNT新冠疫苗後突過世,死時僅30歲,無「三高」也沒「嗑藥」史,噩耗突如其來,迄今都難讓家人釋懷,再多錢也換不回妹妹生命,她只想請法院查真相,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她控訴,解剖後法醫認定死因疑與(疫苗導致突發)高血壓有關,衛福部卻好像想便宜行事,欲找小妹就診病例、佐證死因是高血壓(慢性病)導致,但衛福部查了兩年多,只找到小妹國中到診所看過「月經不順」,難舉證死因與慢性病有關聯,卻仍直接駁回救濟案,形同「盧太太案」翻版。現行新冠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制度規定,依不良反應個案情節分別判定為「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如附圖)。「相關」可獲300萬到600萬不等救濟金,「無法確定」為30萬到350萬元間,「無關」則直接駁回,但實際核發金額與標準有落差,都讓申請者產生疑慮。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說,傳統疫苗歷經多年研究改進後,才逐漸被大眾信任,反觀新冠疫苗是新技術研發的全新疫苗,按學理推測,初期確有可能有5分之一接種者,會發生輕重不一不良反應,包括死亡。他建議新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應從寬認定,除非衛福部審查過程全部上網公開,否則受害者仍會質疑黑箱,若導致民眾畏懼打疫苗,反將因小失大。
威爾斯美語無預警倒閉!消保會告銀行 更一審仍判敗訴
知名連鎖美語補習班威爾斯美語無預警倒閉後,多名付費學員因向銀行借款或刷信用卡預繳補習費遭銀行索討,消保會提告要求合作金庫等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2016年後未到期的金額,二審判消保會敗訴,消保會上訴,另追加提告請求遠東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要求給付分期款項,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4日仍認定消保會主張沒有理由,判決駁回。消保會可上訴,但相關銀行均不得上訴。消保會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件消費者在2013年至2015年間與威爾斯美語簽訂補習契約,消費者並與合作金庫及永豐銀行等金融機構、資融業者簽訂信用貸款契約、信用卡契約或分期付款契約,以預繳補習費方式購買課程。但威爾斯美語在2016年1月間無預警停業,未提供後續補習服務,消保會已代消費者向威爾斯美語終止補習契約,而威爾斯美語另將其對部分消費者之補習費債權讓與這些資融業者,這6家金融業者不得向消費者請求給付2016年1月31日以後之未到期金額。高院認為,消費者僅得向威爾斯美語請求退費或損害賠償,不得以威爾斯美語違約為由拒繳積欠貸款,且部分銀行請求消費者給付信用卡帳款,亦非違反保護消費者規定行為,消保會請求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未到期之金額,無理由,判決駁回,消保會敗訴。消保會不服,提起上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消保費另追加依民法第199條(即消費者與遠東銀行簽訂之個別議定條款)規定,請求遠東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給付分期款項。但高院更一審仍認為消保會主張無理由,判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市府彙整「京華城案」七大本 游淑慧翻第一頁就大傻眼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天指出,她很感謝北市都發局辛苦彙整該案卷宗、總共七大本,提供專案小組檢閱。但她翻開第一冊第一頁、京華城公司遞交給時任市長柯文哲的陳情信,就發現內容藏有許多亟需釐清的關鍵,該陳情書可謂「京華城案」起點,據都發局說法,這也是柯文哲市長任內,「唯一一件」親函交辦都發局處理的業者陳情案。游淑慧今天接受網路媒體專訪時說,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109年3月17日送給柯市長陳情書,柯文哲在兩天後交辦處理,不僅有「交辦單」,單子上還列了文號,要求公務員定期回報處理進度,也蓋下市長章並親簽0319的交辦日期。他說,曾有別的台北市議員詢問過都發局,柯市長八年任內,有沒有再交辦其他類似京華城業者關切的「容積處理」案?都發局長回答,就只有這一件。因此,她也說明,雖然民眾黨宣稱市長室都會收到很多業者不同的陳情案很正常,但若柯P以「交辦單」處理「容積案」就唯一只有京華城這件,難道還不特殊?民眾黨可與都發局對質,若答案是肯定的,「京華城案」對柯市長的特殊性即不言可喻。游淑慧說,柯P處理「京華城」弔詭處還不僅止於此。因為北市府當時正在與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打行政官司,結果前方(都發局)與業者打仗,後方(柯市長)卻收下該業者陳情,替業者尋求解套,難道柯文哲不能等訴訟完成後、再交辦都發局處理京華城陳情嗎?他曾顧慮過公務員立場嗎?後來,京華城敗訴,但因柯文哲交辦處理京華城陳情,業者仍得到解套。她還說,京華城陳情信內容最令他驚訝的是,京華城案目前最大爭議是,柯文哲市府同意給予超過100億元、5000多坪的容積獎勵,但根據京華城第一封陳情信內容,在109年3月17日時,京華城公司只關注「確保560%的容積率」「大街闊開發原則」「樓地板面積保障12萬平方公里」等三項,前市長郝龍斌也曾公開說明,僅京華城這三項要求,他就已不敢答應,引發京華城不滿,北市府與都發局也是為此「花公帑」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且市府已知109年7月就會宣判,為何柯P卻急忙在當年3月即要求都發局研議京華城陳情、而不請京華城等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再說?游淑慧說,既然京華城107年3月陳情信並沒有主動要求市府給與超過百億的容積獎勵,也沒要求市府修改細部計畫,那麼市府決定額外送給業者「百億大禮」究竟是誰的決定?更特別的是,有人替柯文哲辯護,指柯市府當初是因監委針對該案容積獎勵560%一事提出糾正,柯市府才有後續處理,但該監委卸任後還在京華城業主、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的基金會任職。游淑慧說,京華城在109年3月給市府陳情案中還沒有提到「額外容積獎勵」,但109年6月,柯市府就組了專家會議,替京華城案尋求解決之道,當時北市府與京華城的行政訴訟還在打,也讓部份公務員很不是滋味,難怪都發局長後來到市議會報告會語重心長的說「只要府級長官挺我們、都發局就撐得住(訴訟)」。
女警偷筆芯被逮!警自檢驚見「自己人」 她遭記1大過停職
北市大同分局日前獲報轄內有2間店鋪發生竊案,警方獲報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偷竊的是「友軍」—中山分局的內勤余姓員警,其因偷竊文具、玉米等價值約300元物品遭逮。中山分局自檢後確認屬實,也當場對女警記一大過停職靜候調查。據了解,51歲的余姓女警上月30日晚間8時勤務結束後,返回其在大同區的住處,隨後竟前往文具店及超市順手牽羊,竊取店內筆芯文具及玉米等食品,總價值約300餘元。店員事後清點發現,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是友軍所為,而犯案的余姓女警也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自檢發現後,也火速將女警列為重點輔導對象,並表示,余員身為執法人員,前亦曾犯此類案件,現列本分局重點輔導對象,惟仍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將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據悉,余姓女警2016年時曾因偷竊豆腐與雞蛋等小物,被店家發現報警,後續也遭法院判處4000元易科罰金,未料此次卻再度因為偷竊被逮。而其先前也曾因不斷請長假,將所有假別用光後欲再請假被拒,一度坐在大樓女兒牆上方,被警消苦勸下來。據了解,余姓員警在成為警察前,曾在銀行上班,家中經濟無虞,其在2021年時,就曾因不滿考績被打丙等,怒打行政訴訟,最終敗訴確定,如今因偷竊被逮,其事後也表示,自己當時精神狀態不佳,不知道自己偷竊。對此,中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社區換電梯要繳6萬元!她喊「住1樓用不到」拒分攤 法官判敗訴理由曝
台北市北投區一處屋齡逾25年的社區,通過決議要更換各棟電梯,但住在一樓的趙姓女住戶堅稱自己「用不到」,拒絕支付電梯費用,遭到管委會提告,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因「1理由」判決趙女敗訴,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北投一處社區於2023年召開權利人臨時會議,決議通過更換老舊的電梯系統,並依各戶所有權人的「樓地板面積所佔比例」作為分擔電梯基金的基準,不過住在一樓的趙姓女子卻拒絕分攤費用,管委會多次索討無果,只好訴諸法院處理。趙女辯稱,自己住在一樓用不到電梯,加上她所持有的坪數較大,認為此計算方式不符合比例原則、有失公允,因此拒絕支付6萬3947元的電梯基金。對此,士林地院法官認定,經社區所有區權人開會討論後決議,採用「樓地板面積所佔比例」作為電梯基金分配基準,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相當,因此管委會請求趙女支付6萬餘元電梯基金,即屬有據。針對趙女主張「用不到電梯」一事,法官認為,社區用水需要使用水塔,然而相關設備清洗必須透過電梯才能抵達樓頂,因此難認住在一樓毫無使用社區電梯之需求,故判決趙女敗訴,必須分攤6萬3947元的電梯基金,全案可上訴。
她兩段婚姻都遭外遇 「小三」婆婆要求自省…喊「神明的試煉」勸接受
台北一名人妻發現老公外遇後,向同住的婆婆訴苦,不過婆婆卻以「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這是王爺(神明)的考試」等,要人妻接受兒子外遇,甚至還批評人妻兩段婚姻都遭背叛,要反省自己。人妻離婚後憤而將婆婆告上法院,日前士林簡易庭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人妻表示自己在婚姻期間遭受了老公的家暴和外遇,向婆婆尋求幫助後,對方卻對她表示,外遇是很正常的事情,並以自身也是小三的身份,要求她接受這樣的局面。而當人妻提到前夫也有外遇時,婆婆更是對她進行指責和批評,要求人妻要檢討自己,否則為何兩段婚姻都遭到配偶外遇背叛。婆婆還將人妻和兒子的前女友進行比較,進而指責人妻此外,人妻也表示婆婆威脅她不准讓小孩改姓,「你可以把小孩帶走,但如果你敢改姓,祖先不會放過妳…」,並施加壓力要求她繼續與丈夫同住,種種情況讓人妻認為自己的精神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因此離婚後憤而提告婆婆,要求賠償30萬元。婆婆在開庭時表示人妻在婚姻期間常常與丈夫吵架,對她也不禮貌,且人妻經常藉口在深夜要帶著子女離家,這樣的行為讓整個家庭都不安寧。婆婆還提到,人妻總是隨時在錄音和錄影,對家庭氣氛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婆婆也強調自己雖然年紀大了,但她從未對媳婦做出任何不當的行為,並且大部分的家事都是由她親自處理,認為自己過得更加痛苦,因此人妻提出的求償沒有任何道理。士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婆婆的言行並未構成侵權行為,法官認為婆婆僅是分享自己的人生經驗,並未要求人妻要接受丈夫的外遇行為。此外,婆婆對於子孫改姓的看法也屬於表達自己的意見,並未對人妻造成實際損害,依一般社會通念,一般人均不致於因遭長輩「祖先不會放過你」等語,而達到心生畏佈之程度,因此法院判決人妻敗訴。本案可上訴。
律師申請換發「不列父母、配偶身分證」 最高行政法院逆轉駁回敗訴確定
律師陳宏奇2021年至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沒有父母及配偶姓名等項目的身分證被拒,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陳宏奇可以換發不含配偶、父母姓名等資料的身分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廢棄,駁回陳的聲請,全案確定。2021年1月21日,陳宏奇至文山戶政所,申請換發不含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認為,違反內政部依《戶籍法》制定的管理辦法,不准他的申請。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且今年初憲法法庭的判決,也指出應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時候決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證上的重要隱私資訊,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是違法且違憲。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據《身分證管理辦法》等規定,事務所對身分證應登記項目沒有更改變動的權限,如果陳男認為使用身分證時揭露的項目恐侵害其隱私權,可自行遮蓋身分證上部分項目。北高行認為,父母姓名的列載,較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同時將其父母姓名一併揭露,很難認為有其必要;配偶全名對個人身分專屬的識別,也是間接效用,但對隱私權造成不利影響,違反比例原則,因此父母、配偶姓名可不必登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廢棄、駁回陳的聲請。
聯發科工程師游泳心肌梗塞亡!家屬認定「延誤就醫」求償寒舍艾美董座敗訴
聯發科王姓工程師2020年到台北市寒舍艾美酒店泳池游泳,因身體不適,自行到池畔休息後,請飯店人員協助送醫,最後心肌梗塞死亡,家屬控酒店負責人蔡伯翰等9人延誤就醫,涉嫌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蔡男9人,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仍認為罪嫌不足,二度不起訴蔡男9人。但家屬又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過失,駁回家屬聲請。民事部分,家屬求償2566萬餘元,台北地院民庭判決家屬敗訴。可上訴。2020年7月29日晚間,王男到寒舍艾美的游泳池游泳,不幸猝死。家屬認為,當時王男曾兩度向櫃台求救,卻飯店沒進一步作為,導致延誤就醫,控告泳池救生員、飯店櫃台人員、經理、酒店負責人蔡伯翰9人涉嫌過失致死。檢方調查,當時王男獨自在泳池游泳後,自行爬到岸上,曾向服務人員表示需要食物、飲料補充體力,當時服務人員見王男疑似喘不過氣情形,曾詢問王是否需要協助,但遭王婉拒。20分鐘後,王離開泳池,跟服務人員表示希望酒店人員陪他一起搭計程車去醫院,但當王男走出更衣室後,就在休息區倒地不起,一旁的服務人員見狀通報119送醫,但送醫後因心肌梗塞死亡。檢察官認為,當時救生員等酒店人員已注意到王男有喘不過氣問題,並表明可協助就醫,王男第一時間曾拒絕,還能主動表明要去醫院,沒有人能預判之後王會因心肌梗塞暈倒,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不起訴蔡伯翰等9人。家屬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二度偵查後,仍認為蔡伯翰9人罪嫌不足,再度不起訴9人。但家屬又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過失,駁回家屬聲請。民事部分,王男家屬向蔡伯翰、寒舍等他們認定有賠償責任的被告,共求償2566萬多元。但蔡男等人均以沒有因果關係為由,拒絕賠償。北院指出,寒舍艾美會館雖未遵守游泳池規範而有缺失,然與王男之死沒有因果關係,故王男家屬無從依消保法規定提告求償,判家屬敗訴。
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蔡衍明被稱「國台辦狗腿」竟屬「善意言論」 資深律師:一般人早就被判公然侮辱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不滿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中指他為「國台辦狗腿」,遂向壹電視、陳凝觀等提告,日前最高法院判決蔡衍明敗訴確定,判決書內容更指陳凝觀發言「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引發譁然。對此,前立委蔡正元就嘲諷指出,那他也可以「善意評論」陳凝觀的老闆、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直言法官寫的理由相當可笑荒謬。資深律師李貴敏更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了!前立委蔡正元今天(3日)在政論節目《頭條開講》嘲諷,台灣現況就是綠的就可以無法無天,如果是藍的「連家裡鳥都被抓光」,而年代電視台老闆練台生傳聞是可以隨時跟蔡英文吃飯,甚至能夠決定NCC主委的人,法官當然不會判有罪,至於判決書上講的「善意評論」,真的是令他聽不下去,若按照法官邏輯,那他也可以「善意」的說「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而且不論言詞如何負面尖銳,練都不能有意見,真的是相當荒謬可笑。資深律師李貴敏則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今天就算毀謗罪裡面的確有免責條款,有「可受公評之事」,但陳凝觀在節目中稱蔡衍明「國台辦狗腿」、「紅色滲透」,是更嚴重的指控,甚至根本就應該採取《反滲透法》來就辦蔡衍明,但至今沒有列為被告也沒有調查,顯然就是無稽之談。李貴敏分析指出,這份判決書明明也承認陳凝觀的言詞「尖酸刻薄」、「負面」,最後結論卻是「善意評論」,真的是轉得很硬,也更令民眾清楚看到司法的沉淪、變成打壓異己的手段,直言難怪最近有很多司法官不要終身職要申請退休,就是因為太多政治的壓力。據悉,蔡衍明不滿資深媒體人陳凝觀於民國108年6月27日主持「年代向錢看」節目時,稱他為「國台辦狗腿」,損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練台生、《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製作人盧諭慶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賠償非財產損失300萬元,並應於《中國時報》等報頭版、《年代向錢看》節目刊登及播出澄清啟事以回復名譽。陳凝觀、壹電視主張,他們在節目上只是引述郭台銘指稱蔡衍明為「國台辦狗腿」,而非直接批評蔡衍明,一審的台北地院也認為,陳凝觀是在節目上針對媒體報導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補助金等事件進行討論,「非單純以負面用語抽象謾罵上訴人,難認為偏激,亦未逾越必要之範圍程度,可認係善意發表言論」,基於討論公共事務而發言,當應放寬審查標準,以免阻礙公共議題討論,判決蔡衍明敗訴。
養不教誰之過?女老師遭小六男童羞辱「妳被O到」 提告後家長賠慘了
台北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男童在上課期間嬉鬧,還當著全班同學向女老師嗆聲「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針對該言論向男童及其家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男童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女老師3萬5千元。被告針對敗訴部分上訴被駁回,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女老師正在教室上課,被告男童與座位旁同學嬉鬧,並出言侮辱老師稱「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認為男童言論侵害她的人格、職業尊嚴,向男童及其父母提告求償20萬。男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辯稱,當下教室現場混亂,並非所有人聽到男童說話,且主張教師應該透過性平教育,而非以訴訟方式解決。北院勘驗錄音檔發現,事發當下男童當全班面說「妳被O到了」,許多學生聽罷哄堂大笑、喧嘩,女師指責男童說話不好聽,教室內同學仍持續起鬨,還有其他男學生起鬨說:「老師被O到了」、「就是那個O精」等。法官審後認為,男童當時已為國小六年級學生,理應清楚自己言論帶有性暗示且對女性不尊重,故認定行為已對女老師名譽造成損害,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官指出,男童不尊重女老師教學專業,以性羞辱方式當眾使其難堪,父母亦未約束男童在校言行,審酌父為工程師、母為國小教師、男童現為國中一年級學生,判處男童及父母連帶賠償3萬5千元。案經上訴,北院認定原判決無誤後駁回,全案確定。
高雄男警傳訊「只想玩女警」 性騷會議漏洞百出遭法官駁回
高雄一名方姓女警2019年間多次遭到同派出所男警騷擾,男警傳簡訊「我只想玩女警」、「會不會只看到胸」等訊息給她,甚至邀約前往汽車旅館,方女不堪其擾提出性騷擾申訴,但被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方女氣憤要求提告撤銷決議,後續一審原判決撤銷,市府社會局對此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法院維持原判決,判社會局敗訴。高雄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表示,經調查,男警在2019年利用LINE及共同服勤期間對方女性騷擾,男警曾傳「反正躺下來差不會很多」、「我只想玩女警」和「我會不會一直只看到胸」等騷擾訊息給方女,上述行為屬於《工作平等法》所稱之性騷擾,但會議決議後,卻認定涉及行騷擾防治法的事項「不成立」,方女對判決結果不服要求撤銷該決議。法院說明, 一審法官發現,該次會議記載漏洞百出,不只紀錄上主席從女性變男性,就連委員和主席的發言內容、討論意見和表決過程等資訊,都草率帶過未詳實紀錄,程序明顯存在瑕疵,因此判決撤銷。法院表示,高市府社會局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會議記錄看不出開會內容,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也沒有投票表決紀錄與詢問其他委員的意見,無從得知是否有獲得過半委員同意,就決議性騷擾事件不成立,違反性騷擾防治會設置要點,判定程序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周玉蔻敗訴發文稱法官很怕黃國昌 黃:還在鬼扯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臉書發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因而吃上官司。黃國昌向周玉寇求償100萬,並要求刪除文章、刊登判決主文等。今(25日)日北院判決出爐,周玉蔻應賠償黃國昌30萬元,並刪除文章,全案仍可上訴。周玉蔻主張黃國昌身為公眾人物及法務部長的可能人選,本就可受公評,認為黃應對外界批評給予最大的包容。台北地院也試圖讓雙方和解,然而周玉蔻稱「盡最大誠意」擬出的聲明,卻被黃認為沒有歉意,導致和解破局。台北地院指出周玉蔻的消息來源是不具名的周刊爆料,且內容是指黃國昌曾與學生交往,和周對黃涉嫌妨害性自主的指控明顯不同,此事已侵害黃國昌的名譽,北院表示,周玉蔻身為資深媒體人,具社會影響力,應在發表言論前審慎查證。然而,周玉蔻對北院判決不服,今日在臉書聲明中表示,「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對黃國昌喊話,表示「黃委員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我的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黃國昌則回擊道「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雙方隔空唇槍舌劍,火藥味十足。
周玉蔻敗訴判賠30萬喊「法官果然很怕」 黃國昌202字怒回擊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23年時在臉書指控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兩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25)日做出判決。2023年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並在談及司法改革議題時,表示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而這說法也引來周玉蔻的不滿,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這段言論這也引起黃國昌不滿,怒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並提告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刪除該篇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周玉蔻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台北地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此案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並不服,隨後在自己的臉書貼出聲明,「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表示黃國昌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自己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而黃國昌也透過臉書回應,「被法院認證造謠抹黑的媒體人,怎麼會有這種人?過去這段時間,一直透過律師私下來拜託希望和解,但,提出來的道歉聲明又寫得爛到看不出任何誠意」。黃國昌直言,「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言詞相當直接且犀利。
NCC將換主委 賴士葆曝首要之務:讓中天新聞復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正副主委與委員等4名人選曝光,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長劉柏立成為新任主委提名人選,呼聲最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主委陳耀祥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尤其是NCC在中天換照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要讓中天復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呼籲NCC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是讓中天新聞台復台。(圖/報系資料照)賴士葆在臉書發文指出,蔡政府全面執政8年期間,NCC這個媒體主管單位完全背離獨立機關的精神,成為服務政黨的工具。主委陳耀祥以及政治立場偏綠的委員通力合作打造媒體成為一言堂,道地政府的傳聲筒,綠媒每年承接政府大量的公共工程,互利互惠,絕大多數的媒體已經喪失第四權的功能,不再肩負監督公權力的責任與義務,反而淪為替政府擦脂抹粉的工具。賴士葆表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其中的大惡就是以政府的公權力關掉政治立場與蔡政府不同的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提起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都還給中天公道,NCC對中天的不予換照遭法院撤銷,NCC仍繼續上訴,不准中天復台。NCC利用審照權力來箝制媒體,這個權力被私心自用, NCC無法秉公執行公權力,應該修法拿掉這樣的權力,就像給不適任的人握有利器去濫殺無辜一樣。賴士葆說,作為媒體的監理機關,陳耀祥在NCC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處理其他新聞台的雙重標準,讓NCC變成極具爭議的機關,其實需要打掉重練,名為獨立機關,實則政府附隨組織。賴士葆強調,立法院新的民意必須監督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的打手來打擊異己,尤其NCC在中天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還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堅持不肯讓中天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