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上班摸魚被辭退!男告公司討賠償 法院狠打臉
上班「摸魚」被辭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大陸李先生(化姓)上班期間,打卡之後長時間脫崗。頻繁翹班被發現後,公司以李先生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要求與其解約。李先生狀告公司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最終,武漢洪山區法院判決駁回該項訴訟請求。李先生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現已生效。綜合陸媒報導,2021年10月8日,李先生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執行標準工時制。2022年2月開始,某公司陸續接到反映李先生存在翹班情況,遂對李先生誡勉談話,並要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2022年12月9日,公司再次發現李先生上班打卡後擅自離開工位,脫崗時間較長,在電話詢問其去向後,李先生承認因工作壓力較大,需上廁所、抽煙以放鬆心情,且未徵得領導同意擅自外出。公司事後通過監控數據查實李先生工作時間內頻繁出現打卡後長時間脫崗的情況。李先生在首次誡勉談話後未做出積極改變,公司再次與其面談,告知要扣除其當月全勤工資,並記過一次,李先生不接受。當日,某公司以李先生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有關考勤紀律「管理紅線」的規定為由,向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先生申請勞動仲裁。今年1月,經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先生在任職期間多次上班打卡之後長時間離崗,存在消極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經約談後仍未有積極改變,公司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李先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承辦法官提醒,近年來,勞動者維權意識覺醒,對損害自身權益的情形認知更加全面。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往往索要巨額賠償金,勞動者應當做好本職工作,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操守。用人單位具有用工自主權,當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勞動節若要真的快樂 張啓楷:修法提高勞工權益
立法委員張啓楷在1日勞動節指出,民進黨聲稱跟勞工朋友站在一起,總統蔡英文在2017年甚至表示,「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但以攸關勞工權益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例,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行政院會卻遲至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民進黨執政了8年,全國的勞工快樂嗎?」張啓楷呼籲,盡快修法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張啟楷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全世界39個主要國家,受僱者的平均年總工時,2022年的前5名分別是哥倫比亞2381小時、墨西哥2335小時、新加坡2293小時、哥斯大黎加2242小時、智利2026小時,台灣排名第6,平均年總工時為2008小時。張啓楷指出,民進黨執政了8年,看到上述官方公布的數據,再對照蔡英文所說,「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以及台灣在2023年的實質薪資負成長,怪不得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前要說,當初聽了蔡英文的話,可能覺得很感動,後來一想,「真的很想吐」。張啓楷甚至質疑,勞工根本不是蔡英文心中最軟的一塊,而是最好騙的一塊。針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即將在5月2日排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張啓楷表示,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當時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民進黨不願意排入議程,等到2024年三黨席次不過半,行政院會才在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質疑民進黨政府真的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嗎?張啓楷指出,過去企業員工加薪100元,只能抵免130%稅額,民眾黨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把抵免額拉高到200%,企業若是為24歲以下青年或45歲以上壯世代員工加薪,抵免額為220%,加薪65歲以上的員工更是提高到250%,如此才能提高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張啓楷說,每年到了5月1日勞動節,大家都在喊「勞動節快樂」,但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不能只是嘴巴說說,而是必須拿出實際行動,如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經預計在明天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呼籲,一定要盡快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
女同事請生理假「連休3天」…限動狂發出遊照 打工弟忍不住問了!她竟喊:不請白不請
職場女性若是突然經痛不適,可向雇主請「生理假」在家休息,不過就有一名網友發文抱怨,遇到女同事「請生理假出去玩」,害人手不足工作忙翻,讓他無奈直呼,生理假「合法但不合理!」一名網友在Dcard以「生理假合法但真的合理嗎」為題發文,表示打工時曾遇到一名女同事明明請了生理假,但卻在IG限動分享出遊照片,由於對方已連休2天,接著隔天又請生理假,等於她可以連放3天假。原PO透露,該名女同事後來每個月都會突然請生理假,導致大家工作量暴增,事後他終於忍不住攤牌問清楚,怎料對方竟毫不遮掩,直呼「不請白不請,還能領半薪」,得知保障女性勞工的福利被濫用,讓他不禁傻眼嘆,「是合法啊,但是不合理到讓人反感!」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生理假應該存在,但這種濫用的人只能祝他生理期痛死」、「很多女生都是真實不舒服才會請假,是那些老鼠屎拖累大家」、「撇開什麼責任感的不說,她畢竟沒有違法」、「生理痛真的是可以痛到當場暈倒那種,看到有人濫用都覺得很生氣」、「很多立意良善的政策都被有心人玩壞了,最後都變成對立的問題。」不過也有人認為,有問題的是老闆,「哪來的爛公司連臨時調度的能力都沒有,可以公開一下嗎?」、「缺人手要責問的是老闆不是同事好嗎?正常主管本來就要有意識可能會有這種狀況發生來調度人力」、「這是個人權益,不要把公司人力分配問題怪到個人權益,撇開濫用生理假的人,事實上就是很多女性需要這樣的假。」
提修法廢「一例一休」 國民黨團盼落實週休二日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王育敏、林沛祥1日召開「廢止一例一休,全面推動週休二日」記者會,主張透過修正「勞動基準法」,提升勞工勞動環境,緊隨世界就業市場潮流趨勢。黃健豪指出,台灣現今的勞動問題就是低薪又過勞,提出週休二日修法,雖然不是萬靈丹,無法直接解決勞工低薪問題,但是可讓勞工在一個星期工作五天後,能有完整兩天的休息,步入已開發國家的生活水平。另外,黃健豪指出,我國白領外流嚴重,一年至少流失的30萬人到先進國家如日本、新加坡等亞洲等先進國家國工作。當他國已在討論週休三日,台灣卻還在爭論一例一休還是週休二日。因此,國民黨團提出修法,旨在提升勞動環境,保住國內人才之餘、吸引外國專才,提升整體就業環境。王育敏指出,台灣在國際上工時排名世界第六,比日本、韓國還高。台灣現今的勞動工時不減反增達到2019.6個小時,勞工加班工時更長達96個小時,種種跡象顯示勞工過勞情況並沒有改善。此外,準總統賴清德任命的準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談勞基法修法時曾表示,「民進黨是執政黨,不應有左傾的幼稚病」。她質疑,何佩珊擔任新任勞動部長會幫勞工朋友,積極捍衛權益嗎?「倘若遇到資方,就會向資方傾斜嗎?」王育敏表示,她作為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非常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世界的潮流趨勢已走向週休三日,而台灣還在一例一休修惡,勞工有充分休息的,勞資雙方才會和諧,台灣才能向前行。林沛祥指出,這次週休二日的修法旨在保護社會中多數的勞工階層,綜觀先進國家以高薪、引人的工作待遇吸引人才,但台灣卻運用法律壓榨人才,特別是政府並沒有給予高階勞動者足夠的投入。他盼望透過此次修法落實週休二日,讓勞工好好休息,如果要上班就週一到週五上班,如果要加班,老闆就多請人或加薪。
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職業化作半套2/籃球聯盟制度外的漏洞 暴露球員權益長年未受保障
今年初台灣男籃因國家隊組訓不順利,讓多年的球員保險保額不足的爭議再起,事實上不只國際賽球員未受保障,球員長年在國內打球本身也沒保障。有知情人士透露,籃球聯盟規定只要獲選為國家球員,都有薪資「保底」或調薪的保障,然而部份球隊卻「玩半套」,根本不理會這項制度,漠視球員應有的利益。台灣現行籃球有SBL、P. LEAGUE+以及T1 League三個聯盟,一名熟知台灣籃球運作的人士指出,依P. LEAGUE+的聯盟規章規定,只要有中華隊身份的球員,月薪保底就是12萬元;T1 League與SBL聯盟規章則是規定,保底年薪至少120萬,但就曾發生一名菜鳥球員於某聯盟的賽季中入選中華隊,理應在賽事結束隔月要替球員加薪,沒想到該名球員的加薪卻「遙遙無期」。該人士也舉例,很多時候外界會認為「某位球員資歷不錯,怎麼選秀卻落選?」他說,選秀制度各聯盟皆有保障中華隊球員最低薪資,有時候球團會認為新秀「太貴了」,價值未到聯盟的薪資保障,而選擇私下議約,例如「薪資保底12萬,可是球團只能給你6萬,願意來就簽約」,但他也說,若球員遇到這種情形,「打還是不打?」不接受或向聯盟反應可能就會因為得罪人而影響生涯發展。依照現行各聯盟規章規定,凡曾獲選為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的球員,保障月薪12萬元或是年薪120萬元,只是曾發生球員於季替中華隊出賽,國際賽事結束後卻未獲加薪。(圖/非當事球員;中華奧會提供)另名知情人士也透露,目前職籃球員其實很多都沒有勞健保,未得到該有的保障。曾有球隊為了替大咖球員節稅,給付薪資方式改成公司對公司的合作模式,而非球團與球員的僱傭關係,例如某球員月薪50萬,一年600萬,若是僱用關係球團就必須用50萬去做勞健保的申報,但如果是公司對公司,該球員名義上並非球隊的員工,而是合作廠商,此時球員就要自付勞健保,甚至是受傷時也多要自己承擔。他說,球員若不幸受傷,通常球隊薪水照付,但若以「合作模式」的球員受傷為例,後續的復健,隊醫能處理的就幫球員處理,「在這以外的,球員就要自己處理」,比如說,球隊通常都有合作的醫院,如果該名受傷球員不願意在球隊安排的醫院治療,選擇自己信任的醫院,那產生的醫療費用就要自己付,近期某位受大傷的球員,即循這樣的模式,醫院、復健以及後續的療養所產生的費用,全由該名大咖球員自付。他也提及,以前留下許多「惡習」,多數球員的合約都是透過「仲介」而非經紀人協助談合約,因此造成球員的薪資一大部分被抽成抽走,仲介把球員當商品,但球員又很怕得罪他,畢竟通常所謂的仲介在球圈地位崇高,若到時候不讓球員打中華隊,或是利用各種手段讓球員無法生存,導致球員普遍害怕影響生涯而選擇默默吃悶虧,例如,就曾發生一名資深球員在菜鳥時期實領月薪4萬,實際領到的報稅單卻是8萬元的薪資,這也顯見「仲介」中間到底抽成了多少。曾任籃協副秘書長、現職T1 League秘書長王志群表示,以聯盟的角度絕對支持國家隊,也希望對球員的保障制度建立更加完善。(圖/翻攝自王志群臉書)一名球隊內人士則認為,國內籃球環境並不健康,以職業化之名,但思維及做法卻停留在過去,甚至多數時候球團選擇走制度外的漏洞,看似符合規章制度,嚴格來說卻是違反規定,「若以國內聯盟都無法保障球員,更遑論國際賽要保障球員,不能總以使命感或熱情綁架球員為國爭光,所有後勤支援從上到下卻都沒到位。」曾任籃協副秘書長、現職T1 League秘書長王志群表示,國內有3個聯盟擁有眾多球隊,如何讓球員無後顧之憂地加入聯盟,並在球隊中安心打球是重要議題,這包括參加國家隊或季外的集訓等,這些都需要體育署和籃球協會協助。P. LEAGUE+執行長鄭偉柏則回應,聯盟會與六支球團持續的溝通,產生共識,健全規章,同時保障球團、球員的權益。
職業化作半套1/球員保險卡薪資未透明 立委促修法補理賠金不足問題
今年2月台灣男籃組訓參加亞洲盃資格賽過程困難重重,練球時總是只有幾名球員到場,溯源問題就在於球員出征國際賽事的保障嚴重不足,許多球員擔心出賽受傷後的復健費用,就連原球隊的薪資可能也會受到影響,有人因而婉拒徵召。多位立委表示,理解球員許多顧忌,希望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與各球團、球員溝通,未來期待透過修訂《國家體育法》,讓出賽保障制度更完備。「印象中以前的中華隊是帶著很多人的期許出去比賽,輸了,技不如人,回來再多練,但現在是連前面的準備都不足了,更別提大家都關心的保險問題。」中華男籃隊長劉錚年初在賽前發文暴露中華隊困境,除了訓練球員嚴重不足,歸化球員及保險問題也一直長年未解。劉錚一語道破籃球隊員擔心的國際賽保險爭議,現職P. LEAGUE+台北富邦勇士隊張宗憲更進一步指出,他曾在2014年國家隊美國移地訓練時手指斷掉,僅獲實支實付最高3萬元理賠,雖然籃協後續有替他籌付26.5萬的醫藥費,但是他在合約年受傷,導致當時未能與球隊續約。他也說,中華隊球員沒人願意受傷,但若因傷沒了工作,卻沒有完善的保險給付,還要自己承受傷痛及漫長復健,任誰都承受不了。現職P. LEAGUE+桃園璞園領航猿隊林正,在今年亞洲盃資格賽對戰菲律賓時,不幸扭傷左腳踝,回國後也連帶影響也在母隊的出賽。現職P. LEAGUE+台北富邦勇士隊張宗憲曾在打國家隊受過無數次的傷,甚至有次手指斷掉僅獲實支實付最高3萬元理賠,讓他痛批「從年輕單身到現在都當爸了,協會還是穩穩的,一點都沒變。」(圖/報系資料照)針對籃球隊員擔心的國際賽事保險問題,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長、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以中華職棒為例,職棒大聯盟近年已與球員工會達成台灣第一個團體協約,將被國家徵召的職棒選手保障制度化,但今年碰到沒有保險公司願意全部承保,依照該團體協約只能部分承保,因此今年3月14日舉行公聽會做出決議,修改《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希望保險理賠不足的部分,由政府協助解決問題,並以球員提供薪資合約作為理賠基準。目前棒球國際賽失能險理賠規定是以薪資作為賠償給付,月薪低於20萬元者以20萬給付,20萬至70萬則依月薪給付,高於70萬則以70萬給付,複數年約(一年以上合約)最高給付2年;籃球則因沒有球員薪資而無法估算保費,目前籃協投保的失能險,所有球員皆統一額度,全部失能保險理賠上限300萬,暫時失能則是一個月5萬,最高支付上限12個月,兩項運動保險理賠差異極大。民進黨立委、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表示,希望職籃借鏡職棒的經驗,並促修《國家體育法》,以球員提供薪資合約作為理賠基準,以平衡大咖選手與菜鳥受傷代價不相同。(圖/記者劉耿豪攝)蔡其昌說,過去中華職棒聯盟在實務運作涉及保險,球員皆願意提供薪資合約,從來沒有拒絕過,因此他也曾公開喊話,他們很願意協助籃協,但若球員還是不願意提供薪資合約,只能說球員在損及自己的權益。一名熟知台灣籃球運作的人士指出,球員不願公布薪資的原因在於,他們多數是因為合約有簽署保密協定,且合約內容涉及層面廣,導致球團跟球員不太願意公佈。此外,若球員薪資公布了,球又打不好,球員可能會就被球迷噴,所以很多球員大概也都不想公布。據了解,關於球員提供合約的部分,目前朝「遮蔽合約」邁進,意即將個資、保密協定或重要條文等遮蔽,僅露出薪資部分以提供保險公司估算,兼顧球員權益保障與個人隱私。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未來《國家體育法》修法版本也有提及球員「短期失能」的保障,因此就算只是扭傷腳,也會受到應有的保護。
塔利班掌權阿富汗「想最大化觀光旅遊產業」 這國是最大外國遊客來源處
阿富汗被極端保守的塔利班(Taliban)2021年再次奪取政權後,不斷從各方面打壓當地女性權益,甚至頒布婦女不得參訪該國相當受歡迎的班達米爾國家公園(Band-e-Amir National Park)的禁令,原因是「觀光對女人來說不是必須的事情」,雖然如此,但塔利班卻想大力發展該國觀光旅遊產業,透過數據顯示,阿富汗的外國遊客數逐年攀升,光是在2023年就有超過7000名外國遊客造訪,其中,中國是阿富汗最大的外國遊客來源國。塔利班新禁令,「觀光非女人必須之事」。(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美聯社》引述阿富汗旅遊局局長穆罕默德薩伊德(Mohammad Saeed)說法,由於阿富汗的地理位置相近中國且人口眾多,中國目前是阿富汗最大的外國遊客來源國,相較於同樣鄰近中國的鄰居巴基斯坦,來阿富汗旅遊「更安全」,根據薩伊德表示,「有不少遊客告訴我,他們不想去巴基斯坦,因為那裡很危險,經常遭到襲擊。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好消息」。為了迎接更多的外國遊客,阿富汗境內唯一的五星級喜來登(Serena)旅館近日重啟、包括專為外國女性服務的水療中心和美容沙龍,尷尬的是,掌權的塔利班限縮女性出入公共場合。塔利班於2021年8月重新掌權後,不斷祭出多項打壓女權的措施,先是頒布關閉大多數女子中學、禁止女性報考大學或前往海外留學,接著阻止女性外出工作等禁令,甚至還陸續禁止女性進入各種公共場所,包括澡堂、健身房和公園等。先前「勸善懲惡部」代理部長哈納菲(Muhammad Khalid Hanafi)還表示,「對女性而言,觀光遊覽不是必要活動」,因此外國遊客若想使用該項設施,就必須出示護照「驗證」後才能享受相關服務,而身份證件上註明「出生地為阿富汗」的女性,則依規定禁止進入。事實上,雖然塔利班積極想發展觀光旅遊,但他們對阿富汗女性和女孩的種種限制,卻令不少海外旅行社非常遲疑,此外,塔利班是目前阿富汗的合法統治政權,但許多國家在塔利班重新掌權後,就與阿富汗斷絕外交關係,各國的阿富汗使領館全數暫停運作,塔利班想靠旅遊賺取外匯和發展這項產業,前方道路仍有非常多挑戰。塔利班重新奪取阿富汗政權,如今想最大化發展該國觀光旅遊產業。(圖/翻攝自X)
「5必備搭機禮儀」要注意! 引網共鳴:第2點桃機超多
暑假旅遊旺季即將到來,許多人都在煩惱「如何買到便宜的機票」,但旅遊部落客馬摩則認為搭機的「禮儀」也很重要。對此,他整理了5個必備的搭機禮儀,並強調「這些事情不只會影響自己的權益,還會影響他人甚至是機組人員。不論自由行、跟團都值得了解這些事項。」馬摩近日在臉書專頁「一直玩的馬摩」發文分享「5個必備的搭機禮儀」:一、手提行李件數馬摩說明,手提行李是有件數限制的,航空公司說1件就是1件。這件事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假設在免稅店買了土產,它們也通通會算在件數中,所以千萬不要在免稅品店買了好幾袋,想通通帶上飛機,則會被機組人員攔在登機門,直到收拾好才會放行。且以前沒那麼嚴格時,帶太多手提也會被白眼,因為會影響其他旅客放手提的空間。他建議可以事先準備1個大袋子,再把免稅店物品裝一袋進去或是登機前先買好土產一起打包託運。二、行李轉盤越線馬摩表示,行李轉盤區會畫有黃線,上面寫有「請在黃線後方等候」(部分國家則為紅線),其意思就是不要越線「叫你在線後面等行李」,「連迴轉壽司都要等送到你座位才能拿了!擠在黃線前面會擋住其他人視線,你越線行李也不會特別快。」他強調這個很細節,卻讓很多人困擾。三、幫陌生人顧行李、託運行李馬摩指出這風險超級高,呼籲千萬不要做,因為你不知道行李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四、無視廣播馬摩表示,登機門可能會變更,甚至會從機場東邊換到西邊,所以在機場聽到廣播時可以稍微留意一下,這個資訊很重要,「廣播內容大意是:...The departure gate has been changed...」,一個沒留意,可能會讓全機的人等你上機,接著就會看到地勤在找人。他也提醒,不要逛免稅店逛到忘我,因為一樣會有登機廣播在呼喚你。五、拿錯行李馬摩表示,這樣雙方的行程都會被延誤,甚至你不知道拿到的行李裝了什麼,因此「為了保護自己也為了他人權益,拿行李前一定要核對行李吊牌。」此文一出,便引起網友共鳴,留言表示「2真的每次回國都一定會看到」、「2的問題桃機超多」、「真的太重要!!很多旅客真的就是太放鬆而疏忽了這些小細節,真的會造成同機乘客及機組人員的困擾,也會自己留下不開心的經驗,真的不值得。事前多點留心,會讓旅行更好。」
獸父警性騷女警竟升官 市警局認「沒懲處」重啟調查:補記過2次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某小隊長性侵女兒案,持續延燒並擴大,市議員林延鳳今(30日)質詢指出該名小隊長過去考績低劣、性騷女隊員,卻能升官任主管職,質疑其背後有人撐腰。市警局承認當年調查程序不完善,將追究記過2次、一併懲處時任隊長。林延鳳表示,該名小隊長過往風紀問題不斷,曾因寵物醫療糾紛遭獸醫毆打、多次性騷女警,要求與女警一起排班和常訓,2015年有女警舉報性騷卻因有力人士介入不了了之,隔年竟能兼任副分隊長升職,質疑捷運警察隊包庇、吃案,有政風問題。市警局回應,該小隊長經考核認定可擔任主管職,但近期重新檢視調查券資,發現當時雖有調查簽辦紀錄,但無懲處僅調職,有程序不完備,經查確認其失檢屬實,核予記過2次,另一併懲處已退休的時任警察隊長申誡2次,該案也將重啟調查,以維當事人權益。市警局表示,第一時間獲悉妨害性自主報案後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先將其調離非主管職務,另該員因涉案情節重大,故其雖已報請停職,但不准許提早退休。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基層透露該名警官經常刻意編排與女警出勤,下班再跑攤做公關,能當上主管是仰賴民代關說,對這個醜聞「並不意外」。
竹東劣警「違法查個資」討債 還洩露給2幫派男!檢建請法院重判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竹東警分局偵辦黃姓警員(男、86年次)自民國112年9月至113年4月間,假職務之便,違法蒐集民眾個資後,部分個資由黃男供己討債使用,部分則交給陳男(71年次)彭男(86年次)違法利用,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檢方29日偵結,對3人提起公訴。竹檢獲分局主動提報,認此風不可長,絕對要揪出此敗壞警紀害群之馬,乃於 113年4月26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黃男辦公室、寢室等處,並將之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續於翌(27)日對陳男、彭男執行搜索、拘提等作為。檢方查出,黃男自民國112年5月8日起,擔任竹東警分局某派出所警員,其明知不得任意非法蒐集、利用及洩漏個資予他人知曉,竟因個人催討債務所需,自112年9月至113年4月間,在其駐地,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利用所配發之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在辦公處所登錄公務電腦後,虛偽登載不實用途於職務上所掌管各該查詢系統之電磁紀錄準公文書上而行使之,進而先後違法蒐集4位被害人之個人資料,其中兩筆供己催討債務之用,餘兩筆則以通訊軟體LINE、MESSENGER 傳送翻拍照片方式,傳送被害人個資給陳男、彭男違法利用。檢察官認為,黃男身為司法警察,肩負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之重要使命,本應慎重行使國家賦予之公權力,竟不知潔身自愛,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非但查詢民眾個資供己催討債務之用,又與具幫派背景之陳男、彭男私下勾結,代為查詢民眾個資供渠等作為不法利用,嚴重違背法定職責,敗壞警察形象,足以影響民眾對於公權力及公文書之信任且危及被害人身家安全,所為已使人民對公權力之信任生不良影響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議員質疑小隊長性騷女警還能升官 北市警回應:追究記過2次
北市捷警隊一名鄭姓小隊長先前被爆出長期性侵女兒,北市議員林延鳳30日於質詢時表示,該名小隊長過去劣跡斑斑,還曾涉嫌性騷女警,考評不佳卻仍繼續升官。對此,北市警局也回應指出,第一時間獲悉員警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時,就已報請地檢署指揮並移送地檢署,考量該名員警涉嫌重大,已報請停職,不允許其提早退休,同時回溯該員涉嫌性騷女警一事,發現當時相關調查程序並未完備,追究記過2次,並對時任捷警隊的宋姓隊長一併懲處。林延鳳指出,該名鄭姓小隊長過去可謂劣跡斑斑,先是因故和獸醫發生糾紛而登上媒體版面,隨後便開始發現涉嫌性騷女警,甚至要求排班必須要和女警一起,儘管鄭姓小隊長劣跡斑斑,卻仍升上小隊長,疑似有「有力人士」介入。北市警局也回應強調,針對該員於2015年涉嫌性騷女警一事,經督察室重新檢視調查卷資,發現該案儘管有簽辦紀錄,但相關調查程序並未完備,經查該員言行失檢屬實,追究對其記過2次,並對時任捷警隊的宋姓隊長(已退休)追究行政責任,相關案件也以重啟調查,以維當事人權益。北市警局強調,後續將持續要求各主官(管)幹部應破除情面,針對員警平時言行及一般風評落實相關考核作為,如發現考核不落實或知情不報等情事,將依規定從嚴追究行政責任,並持續檢討精進。
補教師放課特別授業伸狼爪…摸遍女學生竟辯「緩和氣氛」 賠百萬換緩刑
1名許姓男子曾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間補習班擔任數學輔導老師,不料他竟利用在教室內單獨為女學生(下稱甲女)進行課後輔導之機會,多次環抱,撫摸、揉捏其腹部、胸部,強制猥褻得逞,一審遭處有期徒刑2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男於民國111年12月間,在臺北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數學科之輔導老師,111年12月10日晚間6時8分起至7時58分間,許男在教室內單獨為甲女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要求甲女起身至教室前方螢幕解題,並接續20多次站在甲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甲女之腰側。許男不顧甲女多次掙脫、閃躲之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甲女之胸部,待甲女返回座位坐下後,許男復多次蹲在座位旁,將甲女環抱,撫摸、揉捏甲女之腹部、胸部,以此違反甲女意願之方式,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得逞。許男否認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並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沒有意圖、也沒有想到我的行為會觸碰到甲女胸部,但畫面中看起來似乎是碰到了,我承認有對甲女為猥褻行為,然我沒有對甲女實施強暴、脅迫,也沒有壓制甲女之性自主決定意思,不構成強制猥褻」云云。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告曾要求甲女站至螢幕前解題,並趁機從後方「22次以手環住甲女身體」,原先環抱位置僅在腰側,然逐漸將手滑至腰部以上,甚至穿過甲女之腋下、對應甲女之胸部位置,雙肘更不時前後、上下晃動,亦於甲女坐回座位上時,「多次」蹲在座位旁,以雙手環住甲女,幾乎將甲女環抱在懷中。一審法官認定,甲女「多次」以移動閃躲、彎腰避開、往外移動、撥開、甩動欲掙脫、左手肘向外彎曲、架起、往後掙開、大動作收拾物品、起身等不同動作,嘗試以肢體抗拒被告之猥褻行為,然而,被告非僅無視甲女之抗拒行為,時常於甲女抗拒後仍不放手,更持續、一而再、再而三為猥褻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均不足採。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案發時,係甲女在本案補習班之輔導老師,與甲女存在師生關係,本應善盡教學工作,維護學生權益,卻恣意碰觸甲女之身體,毫不重視人際、師長與學生間應有之身體互動界線,應予嚴重非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高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高雄國小校長「校外浴廁偷拍」!不雅影像竟放辦公室
由於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日前遭檢舉在校外浴廁內涉嫌偷拍,受害者為1女童及1成年人,檢警26日也兵分多路,對其住所及校長辦公室進行搜索,隨後成功發現偷拍影像及相關事證,目前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也立即將其停職調查。高雄地檢署指出,該單位本月10日獲報轄內51歲張姓男子,疑涉有在浴廁內偷拍特定對象私密影像之情事,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黃嬿如指揮偵辦,並於4月26日至張男住居所及所任職某國小執行搜索,隨後查扣到相關偷拍事證,因此拘提張姓被告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以及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事實及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性,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7日經法院裁准。高雄地院也補充,因被告本件犯行之性質對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影響甚巨,就司法追訴之國家公益及社會安全法益與被告人身自由之權益加以權衡後,認為對被告執行羈押堪稱相當,符合憲法之比例原則及羈押相當性原則,而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故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故自27日起對被告執行羈押2月。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嚴正譴責觸法行為,目前已立即撤換張姓校長,並由檢調單位羈押偵辦中,若校長經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或褫奪公權,教育局會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予以解聘。此外,也會積極配合檢調偵辦,如確有不法情事,絕不寬貸。而教育局也按規定馬上派任督學先代理該校校長職務,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為第一優先,目前學校都維持正常教學及校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