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廢死、言「沽名釣譽」之卑劣!
The daughter of a Taiwanese judge was gang-raped and abandoned in court!假設前面是刊登在國際媒體報導的標題、中文的字義是「臺灣法官之女、遭輪姦並棄屍法院!」副標題「Taiwan no longer has the death penalty」(臺灣沒有了死刑)雖然是一個假議題!但這受害的法官還會贊成廢死嗎?日前37名死刑律師申請「死刑違憲」激起存廢「死刑」的激辯⋯!該死的萬惡之徒、卻有人要幫他們爭取人權釋憲?讓人懷疑、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這些年來、有許多票房極好的歐美電影、其內容不外乎都是將逃脫法律制裁的惡匪,被主角「替天行道」!近日亦有極高票房的「周處除三害」反應的不也是一個同仇敵愾的道理!這樣以暴制暴的電影能有如此極高的票房、為什麼?正因為許多習法、知法的律師法官違背了世俗良知,卻以他們的專業,行使讓那些罪犯能逍遙法外的行徑,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40年前在我經營政大書城期間、認識非常多法學教授、私下他們閒聊感嘆的說「習法而玩法的人」比罪犯更可惡、而更有甚者以此行「沽名釣譽」之能事,乃無恥焉!「沽名釣譽」出自春秋.管仲《管子·法法》!意思是指「故意做作,用『手段』來謀取名聲和讚譽、甚至權利與地位」管仲又曾說「釣名之人,無賢士焉。」2016我就親身遭遇一冤枉的案子!一個想出名的檢察官,將一個「陳幼祥」的涉嫌犯案、轉移焦點、將「尚未偵查」的內容編撰給所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將案情主角「陳幼祥」變成了「梁幼祥」!這個當時的「食安」大案讓他的預謀得逞,他因辦「名人」且受媒體大肆報導而出名,第二年尚未結案,他居然敢利用此案上呈、爭取了衛福部的國家三等勳章、爭取績效遴選升官。此案折騰了七年多後梁幼祥無罪定讞⋯但此人升官發財靠的就是「沽名釣譽」的行逕!36年前驚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的死刑犯邱順和,近日報聞他的「義務律師團」及「檢方」欲啟動再開審查會⋯當時嫌犯邱和順等抓捕後,見到家屬,即刻主動下跪道歉、傷心欲絕的陸正父親彎腰問他「你都拿到錢了、為什麼還要殺我的陸正?」邱和順在所有媒體前,低頭滿滿悔意、冒出一句良心的說:「希望法官判我重一點」⋯重點來了!當時正值國民黨醞釀解嚴的前夕!諸多學法出身的、開始百花爭鳴,因為沒了「戒嚴令」的緊箍咒,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衝撞、政府的任何動作都被解釋成「政治迫害」。一批人開始醞釀一種如何「沽名」接著「釣譽」的念想,既要如此,就必須在「解嚴」的光環下幹一些非常手段,「反核」「廢死」⋯都能博取「釣譽」的版面!回顧當時、冒出幾位「義務律師團」為該死的邱和順做免死的辯護!成功的行使了「沽名釣譽」⋯一位現在當上了大法官,另一位馬上要接任國防部長⋯《周易》「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焉!」我們痛心的是,此刻誰去關懷已83歲的陸正父親?委屈的皺紋、蒼蒼雪髮,孩子被破膛棄屍!家人痛楚四十年的折磨、誰去關懷?此刻台灣地震山搖,天災人禍⋯⋯!僅以此文、哀悼陸正,期以寬慰陸晉德老先生,並喚起社會支持「萬惡之徒、需以正法」!
被害人律師代表:廢死運動讓民眾反感 台南殺警家屬也痛批沽名釣譽
憲法法庭進行死刑大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陳淑貞律師2024年4月23日代表出庭陳述意見,陳淑貞律師表示,廢除死刑運動讓台灣民眾相當反感,根據犯保協會對被害人及家屬所做問卷,超過96%、接近百分之百比例支持死刑,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她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更直接痛批廢死其實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陳淑貞律師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對於殺害小孩婦幼及家暴殺人,竟還不能判處死刑一事,無法接受,也認為目前精神鑑定制度很有問題,就算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有病,並非就不能判處死刑。對於目前流行的殺人案件說法,指殺死一、兩人不能判死刑,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非常反感。陳淑貞律師直言,死刑執行問題近年來懸而未決,死刑犯在監所生不如死,已有死刑犯不堪痛苦在監所自殺,現在死刑犯關在監獄至少20年以上,之前高雄大寮監獄暴動挾持案,也是因為不堪久待監獄才發生,顯示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陳淑貞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不應廢除,歷次死刑的違憲審查均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死刑犯與犯罪被害人之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同受保障,同享人性尊嚴,特定犯罪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别罪刑,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比例原則。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犯訴訟人權已充分保障,社會大眾高度肯認死刑具有防衛社會安全的目的,目前社會共識礙難接受廢除死刑。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同案凶嫌供詞為主要證據 監委籲再審30年前殺警案死刑犯
監察院2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發生在民國79年的殺警案中死刑犯王信福,經監委調查發現,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已遭槍決的同案被告陳榮傑反覆不一自白供詞,加上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後來送鑑定有無王信福指紋時竟變為左輪手槍;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及要有嚴格的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委調查報告指出,王信福在79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警員被槍殺事件。本案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81年槍決,王信福逃亡,在95年返台被逮捕,100年判決死刑定讞,惟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共同被告陳榮傑的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不具有證據能力。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認為,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與已死亡的證人、也就是同案被告陳榮傑對質,歷審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是依陳榮傑兩次警詢時所供稱,司法院93年釋字第582號解釋提及「對質詰問權是被告受憲法保障的刑事防禦權之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主文第一項後段提及「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王信福於審理時對陳榮傑無法行使對質詰問權,陳榮傑之證述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亦不能作為本案有罪論斷之依據。 監委指出,本案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但在場所有其他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而陳榮傑自從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一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鑒於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79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96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無王信福之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陳榮傑既供稱槍是王信福交給他的,犯案槍枝上可能留存王信福的指紋,惟79年起出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查證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連環殺人犯死神不收?他靜脈注射8次全失敗 典獄長急喊卡
美國發生一起死刑犯要行刑但是「死神卻拒絕收」的情況?一名現年73歲的連續殺人犯於1974年入獄,服刑43年後,原訂2月底執行死刑,不過典獄長在進入行刑室將近1小時後,宣布暫緩執行,原因是醫療團隊嘗試8次靜脈注射都失敗,目前當局正在考慮下一步該如何處置。根據《美聯社》報導,愛達荷州(Idaho)原定要執行這名連環殺人犯克里奇(Thomas Eugene Creech)的死刑,不過這名死刑犯在行刑室待了近1個小時後,竟突然被宣布暫緩死刑,據典獄長表示,原因是醫療團隊嘗試多達8次後,始終未能找到克里奇的靜脈來注射。另據《衛報》報導,73歲的克里奇早在1974年就入獄,且在全美3個州被判犯下5起謀殺罪,同時涉嫌另外多起謀殺案,克里奇1981年更是出手毆打獄友致死,在被關押超過40年後,獄方決定在2月28日執行死刑。報導稱,克里奇在當天上午10點被推入愛達荷州最高級監獄的行刑室,然而懲教長特瓦爾特(Josh Tewalt)在10點58分宣布停止執行死刑,並在記者會上透露「3名醫療小組嘗試8次靜脈注射都失敗,有幾次是針頭無法進入靜脈,也有幾次是靜脈狀況不佳,最終在嘗試手臂、腿、手背和腳掌等部位後宣告失敗」。根據報導,阿拉巴馬(Alabama)曾在2022年通報兩起因靜脈注射失敗的案件,死刑處決在愛達荷州是相較罕見,自1976年來該州共執行3起案,針對這起「死神也不收」的死刑,由於克里奇的死刑執行令即將到期,當局正在考慮下一步該如何處置。不過克里奇的律師則事向向地方法院提出暫緩執行死刑的新動議,並表示「這事起嚴重拙劣的處決過程,該部門無法執行人道且符合憲法的處決」。美國連續殺人犯克里奇靜脈注射8次都失敗,最終暫緩死刑。(圖/翻攝自X)
全球首例 !阿拉巴馬州「氮氣死刑」引爭議 專家:恐造成囚犯痛苦死去
美國阿拉巴馬州宣布,在台灣時間25日下午2點鐘開始, 對一名58歲的死刑犯接受「氮氣窒息法」(Nitrogen Hypoxia)處決,成為美國、也是全球史上首位以此方式伏法的死囚。不過專家指出,這種全新處刑方式,囚犯會因為氧氣被氮氣剝奪,使其窒息死亡,認為這種方式備受爭議。58歲的死囚史密斯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圖/達志/美聯社)根據《路透社》等外媒報導,58歲的死囚史密斯(Kenneth Smith)已於美國時間24日晚上8點25分,台灣時間25日下午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史密斯被判死刑原因,是他在1988年殺害伊莉莎白希內特(Elizabeth Sennett),這名婦人被發現在在家中身中多刀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丈夫以1千美金買凶殺人,史密斯是其中一名殺手;他在1996年被判處死刑,不過2022年執行失敗後,阿拉巴馬州重新審閱程序,成為全美首位以氮氣處決的死刑犯。報導稱,這起全球首例以「氮氣缺氧」讓死囚伏法的處決方式,執行前引發各界爭議史密斯在獄中的輔導牧師和律師團隊不斷為他請命,並以多次處決違反美國憲法第8修正案「禁止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方式」請求暫緩,案件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被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所謂的氮氣處決,就是在犯人臉部綁上密閉面罩並灌輸氮氣,據阿拉巴馬州官方指出,這種處決方式約為15分鐘,犯人在幾秒內就會失去意識,幾分鐘內就會缺氧死亡,不過專家對於這樣的說法抱持懷疑態度,根據埃默里大學醫學院麻醉師兼麻醉學副教授席佛特(Joel Zivot) 認為,若死囚的面罩不合適,恐造成氮氣外漏,造成執行死刑時間拖更久,等同讓死囚遭受殘忍、不人道的待遇。美國過去執行死刑方式多以藥物注射方式,但過去就曾因為藥物短缺,官方拿未經測試的藥物混合使用,引發注射失敗的情況,據統計,美國統計從2018年以來,全美共發生3起死刑注射失敗事件,2014年在奧克拉荷馬州,甚至造成一名死刑犯痛苦掙扎20分鐘後才死亡,而美國在2023年共執行24件死刑,皆採取藥物注射方式。針對史密斯這次使用「氮氣窒息法」處決,聯合國一組人權官員就指出,氮氣處決將「導致痛苦且羞辱性的死亡」,這可能會違反美國加入的一項禁止酷刑與不人道刑罰的國際條約,而阿拉巴馬州在呈交法庭文件則指出,史密斯所面臨的死刑方式,遠比他30多年前對所殺害女子的遭遇好得多了,雖然使用氮氣處決引發爭議,但對被害人家屬,他們終於看見司法伸張正義的一刻。58歲的死囚史密斯接受「氮氣窒息法」處決。(圖/翻攝自 X)
日修法後首個「少年死刑犯」 殺害單戀女同學雙親再縱火
日本政府先前修改成年法令,將18歲及19歲青少年列為「特定未成年人」,使其在享有投票權同時須為自身行為負責。而一名在19歲殺害暗戀女同學雙親的男子,近日成為新法實施以來,首位遭判死刑的前特定未成年人。據《NHK》報導,被告遠藤裕喜在2021年10月12日凌晨3點半,持柴刀及水果刀潛入甲府市公司男性職員家中,殺害1樓房間內的55歲男職員及其50歲妻子、砍傷2人14歲次女後,再以打火機點燃油縱火。事件造成職員夫妻死亡、2名女兒從2樓逃生時受傷,職員家遭祝融。起初,遠藤裕喜因19歲未成年身分,外界無法得知其姓名、身分與外貌,即使被判刑也是以矯正後回歸社會為主。不過,在新法於2022年4月1日實施後,他追求17歲女同學不成,憤而殺害對方雙親、傷害妹妹及縱火燒屋的內情,終於被攤在陽光下並震撼日本社會。甲府地方法院今(18日)召開陪審團審判,65席旁聽席也因為此案,湧入多達426人抽籤只為盡量瞭解案情。最終法官不採信辯護律師的嫌犯精神衰弱、行為能力明顯下降說法,宣判遠藤裕喜死刑。法官三上純表示,這是一宗源於自私、不合理動機,並有極惡意與強烈殺意以及經過精心策畫的殘酷犯罪,再考量被告康復回歸社會機率很低,犯下重大刑事案件,沒有理由迴避死刑。三上純見遠藤裕喜聽聞判決時2度點頭,要對方「請不要放棄思考」;被告則在法官宣讀完後,面無表情依指示回到座位。辯護律師事後表示,將和遠藤裕喜討論是否上訴。陪審員則指出,雖然被告的成長經歷讓人同情,但檢方出示的殺人證據也令他痛苦,最終在複雜心情下希望遠藤裕喜「面對犯罪,思考悔恨與遺憾」。
看漫畫相信「殺人改運」 黃富康被判死刑…坐牢11年心臟病發過世
新北國三生遭同學持刀割頸身亡,家屬發聲強調反對廢死,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也讓外界討論死刑存廢問題。事實上,原本尚有38位死刑犯,但犯下隨機殺人案的黃富康去年10月因心臟病發病逝,因此剩下37位待執行。黃富康是犯下台灣首起隨機殺人案的犯人,2009年因為投資失利、負債百萬元,又長期忍受妻子壓力,竟扭曲日本漫畫《銃夢》的內容,認為殺人可以改運,在租屋網查到十幾筆資料,並抄錄在日曆紙上,隨後開始用手機聯絡名單上的房東,3月9日約出簡姓房東,將對方狠心殺害。黃富康殺害簡姓房東,連對方的妻兒的也不放過。(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黃富康連簡男的妻子余女和兒子也不放過,打電話謊稱要簽定租屋契約,到了約定地點後,將2人砍傷,所幸余女和兒子及時逃離並報警,送醫搶救保住一命。當警方到場時,黃富康已經不知去向,最後因砍殺過程受傷,到醫院包紮時被逮個正著,被依殺人罪移送法辦,出庭應訊時供稱,因為心情不好,吸毒才想要殺人,還揚言有殺害辦案人員的打算。經過法官審理,最高法院於2012年8月16日判決黃富康死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卻遲遲未執行,直到去年10月17日因心因性休克,在台北看守所過世,享年52歲。
上任6年僅2次死刑 法務部揭「未執行」原因:37名死囚均聲請救濟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受害者家屬發出公開信,提出3點聲明和4點呼籲,強烈表達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也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民眾好奇目前剩下的37名死刑犯,何時才會執行?對此法務部今(5日)做出回應,承諾「一定依法執行」。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提到,我國現行法仍有死刑規定,死刑尚未廢除前,對於死刑執行仍本於依法行政,但尊重死刑犯聲請救濟的權利,目前37位死刑犯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1名死刑犯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必須等司法救濟程序終結。法務部強調,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而且就死刑之執行,一向秉持依法審慎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陳送部長依法執行,倘無視法制,貿然執行,才是違法執行。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但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值得深思,同時澄清媒體報導「不願執行死刑」是誤會。事實上,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018年7月上任後,分別在同年8月以及隔年4月依法執行2次死刑。法務部表示,並非拒絕執行死刑,而是所有死刑案件的執行,都須合乎法律規範,絕非一句口號即可完成。
侯友宜指蔡總統蕭美琴都強烈主張廢死 問賴清德是否願依法執行死刑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今天強調,8成民意反對廢死,但民進黨政府說有38名死刑犯都還在釋憲當中,因程序所不能執行,但司法院馬上打臉,指法務部所訂的執行死刑規則,是2020年自行訂定的,要不要執行死刑跟釋憲毫無關係,侯友宜因此痛批民進黨根本敢做不敢當,並指出馬政府8年執行33件、蔡政府8年執行2件死刑,而蔡英文、蕭美琴都是強烈主張廢死,賴清德是不是主張廢死?會不會依法執行死刑?還欠選民一個清楚的說明,請不要又迴避,侯友宜說,賴清德在未明確表態前,他也會每天一問,因為這是身為領導人,必須給國民的清楚說明。國民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羅智強近期為死刑相關議題與對手、社民黨候選人苗博雅槓上,北市議員王欣儀也為此發表一封「給大安人的信」,談到親姐姐遭殺害的往事,呼籲拒投堅持廢死的苗博雅,再度引發「廢死」議題的爭辯,更有網友直呼「下架民進黨才有機會恢復死刑」。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今日與競辦發言人江怡臻、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董耀琮、退休教師王炯元召開「民意沸騰!請問賴清德,人民要的校園安全與司法正義何在?」記者會,回應廢死議題。侯友宜表示,蔡英文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都主張廢死,他已在辯論會問過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到底是主張廢死還是反廢死,賴清德迴避、不敢直接面對這問題,民進黨不要一邊說民進黨沒有廢死、一邊都不執行死刑,請賴清德給一個肯定的答案。侯友宜說,他昨天看了兩封信心情非常沈重,一封是受害的新北市孩子家長公開呼籲不能廢死;還有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多年前的痛苦,她的姊姊多年前遇害,讓她無法忘懷。這些都是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不管是1年、5年、10年,都無法隨者時間淡忘,因為是刻在心上無法復原。「希望凸顯正義、公道還給被害者家屬」侯友宜說,民進黨這幾年主張廢死,已不執行死刑方式取代修法的廢死,民進黨政府曾幾何時為了保護加害者人權,讓被害者以及被害者的家屬暗夜哭泣,更不斷地受到傷害,讓社會感覺到「壞人囂張,好人寒心」。 侯友宜說他曾看過現場見到歹徒的殘忍、被害者家屬柔腸寸斷的吶喊,他反對廢死,死刑作為治安最後一道防線,對嚇阻犯罪有一定的作用。他也強調8成的民意是反對廢死,但民進黨政府說有38名死刑犯都在釋憲當中,因程序所不能執行,但已經遭司法院打臉,指是否執行死刑跟釋憲毫無關係,可以看出民進黨根本敢做不敢當。馬政府8年任內執行33件死刑、蔡政府8年才執行2件,蔡英文、蕭美琴都是強烈主張廢死,賴清德是不是主張廢死?會不會依法執行死刑?侯友宜強調,他明確表示反對廢死,一切程序完備以後就應依法執行死刑,這是他的態度,絕對不會拖延。請賴清德回答「贊成還是反對廢除死刑?」,蔡英文說要把棒子交給賴清德,那請問是否把廢除死刑的主張,也交給賴清德?賴清德沒有明確表態前,他會每天一問,這是身為領導必須給國民清楚的交代。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董耀琮也說,最近事件讓家長擔心會群起效尤,希望教育部盡快適度修法,不適當學生、物品進到校園,老師卻沒有任何工具可以預防與輔導,現行搜查有問題學生物品時,需要有2位以上家長代表,但現在雙薪家庭沒有人力可以進行,教育部應該適度修正法規,不要造成校園安全漏洞。退休教師王炯元則表示,基層老師對教育熱誠不減,但少數孩子因為家庭、校外因素影響放棄課業且出現行為偏差,校外影響力與現今社會氛圍罪成最大阻礙,例如出現新同學,卻礙於法條與尊重基本人權,學校沒有新同學資料,無法輔導與教導,如今已造成多起悲痛不捨的校園種大事件,應該給予老師充分的實權,請教育部擬定配套措施,維護學生受教基本權利,還給學生、家長、老師安全無虞的校園。
侯辦提3問 質疑賴清德廢死立場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近日被質疑面對廢死議題避重就輕,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競辦今(2)日說,目前3名總統候選人只有侯友宜支持繼續維持死刑,民進黨政府則以拖延、不執行死刑方式實質廢死。侯友宜日前在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主張反對廢死。賴清德則說,台灣執行死刑須經縝密程序,最好的刑事政策是社會政策。侯友宜競辦發言人黃子哲、江怡臻與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吳宗憲今天舉行記者會,續攻賴清德對廢除死刑態度。黃子哲表示,賴清德不斷閃避、廢話一堆,兩公約並沒有提到廢死,馬英九也表態要繼續維持死刑,但需謹慎使用,這也是兩公約最大精神。黃子哲質疑,馬英九執行31名死刑犯,民進黨執政到現在只執行2例,現在還有38死刑犯尚未伏法,民進黨態度到底是什麼,為何在台灣是殺人難判死、判死不執行,法務部、大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通通互踢皮球。黃子哲強調,台灣有8成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但民進黨政府為了自己意識形態與廢死理念,而與民意背道而馳,受害家屬的司法與社會正義何在;他也認為,民進黨以不執行死刑實質廢死,民怨已經沸騰,賴清德應說清楚。曾任檢察官的吳宗憲表示,民進黨想要廢除死刑,但又不希望失去支持死刑的8成民意,因此既不廢死又不執行死刑,導致法官依據法律判決,最後竟可以內部行政命令導致無法執行,而以釋憲、憲法法庭慢慢拖的方式實質廢死,這是技術性玩法,以吸取廢死與反廢死選票。此外,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2024競選發言人凌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今天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凌濤指出,他要三問賴清德,如果賴清德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會把台灣帶向災難,請問賴清德在競選哪一國的總統。如果沒有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情勢又要怎麼維持。如果沒有中華民國憲法,賴清德一旦當選,是否就會消滅中華民國。這三問是所有國民具體對賴清德的疑慮,賴清德有責任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談光電弊案「該辦就辦」 蔡英文:8年任內無一高層官員涉及貪污
蔡英文總統1日主持113年元旦總統府升旗典禮活動,並發表元旦談話,且在會後接受媒體的提問。有關在野黨陣營對於民進黨政府的綠電弊案提出質疑,蔡英文表示,「該查的就查,該辦就辦」,絕對不會容忍執政團隊的害群之馬跟不肖的個案。蔡總統1日發表「8年,世界不一樣,台灣也不一樣」新年談話,會後針對媒體詢問,光電弊案、兩岸議題、廢死爭議等課題,一一作出回應。有關光電弊案,蔡英文指出,最近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提到,在歷任政府中,只有蔡英文政府至今無高層官員涉及貪污被揭發案例,台灣的國際清廉指數也達到27年來最好的成績。蔡强調,絕對不會容忍執政團隊的害群之馬跟不肖個案,該查就查、該辦就辦。針對廢死議題,蔡英文表示,台灣沒有廢除死刑,目前的死刑犯都仍在釋憲法律程序中,她也必須要提醒,無論誰當總統都不能超越法律,因為台灣是法治國家。她指出,死刑存廢議題仍有許多討論,當中牽涉到情感與理性、價值與理念,因此,政府要持續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強化治安、加強查緝幫派組織、增加政府量能、強化社會安全網、完善收容人精神醫療服務,這些政府都在努力,不足之處還需要繼續加強。對於來屆選舉對於3位總統候選人的看法及如何看待民進黨的選情,蔡英文説,總統實在是不適合談選舉,「但大家都知道我支持誰,他今天就站在這裡(賴清德)」,而蔡英文路線不是指一個人,是一個團隊一起創造、一起走出來的,蔡英文路線就是沈著、穩健、令人信賴、走向世界,未來台灣要繼續走向世界,還是從世界脫隊。
國三生命案引爆死刑爭議 侯友宜重申「反廢死」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學生遭割頸而亡事件,對此「廢死聯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以暴不能制暴」,遭網友群起灌爆,再度引發廢死跟反廢死的討論。對此,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9)日強調,反對廢死是自己一向不變的態度。侯友宜說,他反對廢死,這是他不變的態度。他指出,民進黨用人權、國際趨勢主張廢死,但治安沒有比較好、黑金也沒有掃除,毒品更是不用說。目前還有很多死刑犯仍在監獄中尚未執行,實際上就是廢死,納稅人要花錢養重大罪犯,民眾也無法安全、安心的生活。侯友宜強調,自己一定會展現專業、魄力,對黑金、槍、毒大力掃蕩,與犯罪勢不兩立,尤其民進黨這幾年對內部不願檢討的官商弊案,也一定會查清楚,還給人民一個公道,還給人民一個生活安定的環境。另有媒體問及,會不會擔心選戰到最後,賴清德奧步滿天飛,侯友宜表示,民進黨貪贓枉法的案件有夠多,對內不查清楚,對外也不交代說明,他們最擔心有查案專業的侯友宜,如果當選,會一件一件查清楚。至於辯論準備情況,侯友宜表示,平常心,該做的事就做,反正一切事情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