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教誰之過?女老師遭小六男童羞辱「妳被O到」 提告後家長賠慘了
台北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男童在上課期間嬉鬧,還當著全班同學向女老師嗆聲「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針對該言論向男童及其家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男童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女老師3萬5千元。被告針對敗訴部分上訴被駁回,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女老師正在教室上課,被告男童與座位旁同學嬉鬧,並出言侮辱老師稱「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認為男童言論侵害她的人格、職業尊嚴,向男童及其父母提告求償20萬。男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辯稱,當下教室現場混亂,並非所有人聽到男童說話,且主張教師應該透過性平教育,而非以訴訟方式解決。北院勘驗錄音檔發現,事發當下男童當全班面說「妳被O到了」,許多學生聽罷哄堂大笑、喧嘩,女師指責男童說話不好聽,教室內同學仍持續起鬨,還有其他男學生起鬨說:「老師被O到了」、「就是那個O精」等。法官審後認為,男童當時已為國小六年級學生,理應清楚自己言論帶有性暗示且對女性不尊重,故認定行為已對女老師名譽造成損害,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官指出,男童不尊重女老師教學專業,以性羞辱方式當眾使其難堪,父母亦未約束男童在校言行,審酌父為工程師、母為國小教師、男童現為國中一年級學生,判處男童及父母連帶賠償3萬5千元。案經上訴,北院認定原判決無誤後駁回,全案確定。
設局騙羽球鮮肉進房…女隊友脫衣硬上「跟我做一次」 他崩潰:真的不要
一名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團後,對男隊友小剛(化名)有好感,竟以「贈送球拍」為由邀請對方到家中,隨後脫去上衣,用手勾著男方脖子倒到床上,並親吻小剛胸部、身體,甚至用手碰觸其生殖器,要求「跟我做愛一次」,惟因被害人奮力反抗未能得逞。案經上訴,最高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潘女1年7月徒刑定讞。判決書指出,潘女和小剛因加入羽球社團進而結識,雙方並非男女朋友。女方於111年5月11日22時15分許,以欲贈送羽球拍為由,邀請小剛至住處拿取,隨後藉口球拍放在房間,誘使男方進房,隨即脫去上衣,先以手將他的頸部環勾倒至床上,見對方掙脫起身,潘女再次將其推至床上,並以身體壓制。期間小剛一再表示拒絕及制止,潘女仍不予置理,執意將男方衣服掀起,並親吻被害人胸部、身體,復以手隔著褲子碰觸生殖器,以此等強暴之方式,違反小剛意願而著手為強制性交之行為,嗣經對方奮力抗拒、喝叱,並趁隙離開,潘女之強制性交行為始未得逞。針對上述指控,潘女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在房間時親吻他,他當下沒有抗拒,他精神有問題與我沒有關係」等語;律師則主張,小剛身高將近180公分,與被告體型有差距,如果他不願意,潘女如何壓制得住,且小剛於案發後仍與潘女有聊天、參與球類活動,足證當時雙方為合意接觸。法官勘驗案發當下之錄音,發現小剛多次表明「很熱捏!不要用啦」、「我要回去了啦!好了喔!我要生氣了,我真的要生氣了」、「妳要幹嘛,妳發瘋唷」;潘女則稱,「就跟我做愛一次」;男方明確表示,「我真的不要,我真的沒有,沒有想要」;潘女回應,「我等下在你面前脫光衣服,你要不要?」等語。法院審酌,被告之主觀性慾,不僅以親吻身體、胸部及撫摸生殖器等猥褻行為為滿足,依當時之客觀環璄、被告行為態樣及其全部過程予以觀察,足以表徵擬對被害人為性交,且實際所為與性交行為之進行,為強制性交之主觀犯意,甚為明確,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潘女1年7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院維持歷審見解,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分居尪綑綁埋樹林 她掙扎12小時奇蹟「破土生還」
美國54歲男子安蔡景(Chae Kyong An)2022年闖入分居妻子家中,並在殘忍毆打、刺殺對方後,將妻子丟進樹林中的淺坑掩埋。奇蹟的是,安妻遭活埋12小時後還能自行爬出,並順利獲救。法官則於日前對安蔡景處以重刑。據《紐約時報》報導,安蔡景案發當天闖入妻子位於華盛頓州住處,並在威脅「我什麼都不要!今天我要殺了妳」後攻擊妻子。安妻安漾(Young An)雖動之以情:「想想我們的孩子。」但仍遭丈夫刺傷、綑綁,再被帶進樹林中活埋。安漾在法庭上供稱,儘管被活埋前已透過Apple Watch報警,但還是在淺坑中躺了12小時,最後鼓起勇氣「把自己挖出來」。丈夫謀殺、活埋她的行為,更粉碎了自己與孩子們生活,「我的餘生必須在創傷與健康問題中度過」。對於遭妻子及檢方建請法官裁處重刑,安蔡景辯護律師指出,安蔡景是因精神疾病、PTSD、服藥過量及治療不足,才會失控傷害妻子,並表示被告案後每天都活在遺憾與悔恨之中。安蔡景則在庭上宣稱,「希望能回到那天,但永遠不要走進房子並離開」。法官在安蔡景同意認罪協商,承認2級謀殺未遂罪指控後,判處安蔡景可判刑度最高的13年9個月有期徒刑、禁止與安漾聯繫。《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19歲淫男嘿咻14歲女網友 2度野戰成「公廁四腳獸」下場慘了
台中1名19歲男子阿國(化名),2021年4月中旬透過網路認識1名14歲女子小萱(化名),2人打得火熱,阿國竟色心大起,2度騎機車載小萱,前往公園廁所野戰,小萱母親發現後氣炸提告,法院日前判決阿國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阿國案發當時已年滿19歲並無前科紀錄,在面對未成年的小萱時,應謹守本分,不得任意而為,小萱那時也才剛滿14歲,對性事尚屬懵懂,不知自我保護。法官審酌,阿國罔顧小萱心理,只為滿足自身私慾,在小雨人格尚待健全發展時,2度將她帶至公園廁所做出性交行為,危害小雨身心健全成長,直到小雨母親發現此事報警,全案才得以曝光。法官表示,阿國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小萱及其母親調解,但雙方因和解金未能達成共識,無法成立調解,法官日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阿國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人夫中風癱瘓4年妻想離婚 他只求「小孩別改母姓」
屏東一名女子小萱(化名)跟男子阿國(化名)婚後有1子,但2020年阿國中風,喪失行為自主能力,雙方也分居4年多,兒子由女方照顧,小萱跟法院訴請離婚,而阿國只希望,小孩別改母姓,最後法院也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小萱在2014年跟阿國結婚,婚後有1子,2020年阿國腦幹出血中風,目前身體情況依然沒有好轉,導致無行為自主能力,這期間阿國住屏東,小萱住高雄,雙方分居4年多,小孩由小萱和其家人獨自照顧,所以小萱向法院訴請離婚,子女由她扶養。阿國透過訴訟代理人說,他對小萱主張的事實均無意見,他意識清楚,但講話不清楚,希望子女以後不要改母性,如果小萱改嫁,希望他能拿監護權。法官表示,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7款定有明文,按夫妻一方有不治之惡疾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而立法旨在於夫妻共同生活若因身體或健康有障礙,不宜令其繼續共同生活時,所謂「不治之惡疾」,應解為任何足以危及婚姻關係維繫,為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礙,而不容易治癒之疾病,不以該疾病有傳染性或為常人厭惡者為必要。法官解釋,阿國腦幹出血致四肢癱瘓,無法行動,生活完全依賴照護,因吞嚥困難及嚴重構音障礙,無法言語溝通等,可以認病情已造成夫妻共同生活障礙,危及到婚姻,而阿國疾病難以治癒,所以小萱請求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控鄰日抽40根菸「被毒害」 法官親赴現場聞味道打臉
台中市陳姓男子指控謝姓鄰居,於2021年5月的9天內「日抽40根菸」,製造大量二手菸並飄進其住處「毒害」他,據此提告謝鄰求償10萬元、要求禁止謝鄰在其住處半徑100公尺內居住及暫留。二審法院日前維持一審法官「現場勘驗」後見解,駁回陳男訴求。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謝鄰在其租屋處隔壁房屋騎樓,或於其租屋處內以打開前門或後門方式,在住處周界2公尺或半公尺以內距離,每天抽40支以上菸、製造大量濃烈二手菸,從而讓煙霧飄進他住處,致其生命、身體健康、居住安寧人格權受侵害。陳男控訴,雙方曾於2021年1月間因二手菸問題於台中地院和解,並獲對方5000元賠償,但謝鄰違反調解條件,故向法院提出告訴,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謝鄰強制執行因違反調解條件的30萬元怠金裁處;要求謝鄰需在判決確定後30天內搬離,並限制謝鄰居住、租賃或暫留在他住家100公尺範圍內。但負有舉證責任的陳男,僅提供1段2021年5月17日拍攝的3分鐘影片,且影片中男子抽菸地點非「菸害防制條例」規範之全面禁菸場所,謝鄰亦非同法管制吸菸之未成年對象,故無公權力可強制管制。另承攬法官為釐清案情,親自到現場勘驗並請謝鄰於房屋門前抽菸,確認陳男門口處雖可聞到菸味,但進入其屋內並開啟窗戶約2到3分鐘,均未聞到菸味,自難採信二手菸毒害說法,駁回陳男訴請。陳男不服上訴後,謝鄰除駁斥日吸40多根菸,指出陳男住處有氣密窗、騎樓與房屋有水泥牆間隔,菸味不應飄進其住處,也反控陳男違法偷拍。法官最後依一審法官勘驗、陳男舉證不足,駁回陳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新竹騎士折小黃後照鏡運將辣椒水回擊! 行車糾紛2人「判坐牢」
陳姓男子去年6月騎機車載著劉姓男子行經新竹市東區民生路時,與張姓男子駕駛的小黃差點發生碰撞,陳男不滿,尾隨其後並徒手把小黃後照鏡折斷,張男也不甘示弱,隨即拿出辣椒水朝陳男和劉男狂噴,雙方鬧上法院,後續新竹地院依法判處陳男拘役30天和張男拘役40天。據了解,陳男載著劉男騎車,至新竹市民生路260巷口對向車道時,張男駕駛計程車從對向外側車道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陳男立即煞車才未發生擦撞,但陳男心生不滿追逐其後,見張男等紅燈時,徒手將計程車右後照鏡折斷,張男隨即下車,持辣椒水噴向陳男跟劉男,導致2人均有左右側眼急性過敏性結膜炎和左側前臂燒傷。法院表示,2人若遇行車糾紛,均知應以適法之方式主張自己權利,法官考量2人均坦承犯行,但雙方各有堅持,無達成和解的共識,最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陳男拘役30日,張男則依傷害罪,處拘役40日並沒收辣椒水。
高雄男警傳訊「只想玩女警」 性騷會議漏洞百出遭法官駁回
高雄一名方姓女警2019年間多次遭到同派出所男警騷擾,男警傳簡訊「我只想玩女警」、「會不會只看到胸」等訊息給她,甚至邀約前往汽車旅館,方女不堪其擾提出性騷擾申訴,但被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方女氣憤要求提告撤銷決議,後續一審原判決撤銷,市府社會局對此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法院維持原判決,判社會局敗訴。高雄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表示,經調查,男警在2019年利用LINE及共同服勤期間對方女性騷擾,男警曾傳「反正躺下來差不會很多」、「我只想玩女警」和「我會不會一直只看到胸」等騷擾訊息給方女,上述行為屬於《工作平等法》所稱之性騷擾,但會議決議後,卻認定涉及行騷擾防治法的事項「不成立」,方女對判決結果不服要求撤銷該決議。法院說明, 一審法官發現,該次會議記載漏洞百出,不只紀錄上主席從女性變男性,就連委員和主席的發言內容、討論意見和表決過程等資訊,都草率帶過未詳實紀錄,程序明顯存在瑕疵,因此判決撤銷。法院表示,高市府社會局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會議記錄看不出開會內容,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也沒有投票表決紀錄與詢問其他委員的意見,無從得知是否有獲得過半委員同意,就決議性騷擾事件不成立,違反性騷擾防治會設置要點,判定程序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Toyz官司還沒完!罵雪碧「破X」週一將開庭 她嗆:不可能和解
電競圈雙神殞落!「不死鳥」統神日前因爭議言論,YouTube頻道遭官方全數下架,統神死對頭之一的「椅子」Toyz,則因販賣大麻二審遭判4年2個月,預計5月入獄服刑;另案提告Toyz誹謗、精神傷害的網紅雪碧則直言,絕不會與Toyz和解,此案將在下週一(29日)開庭。雪碧因支持超哥毆打Toyz,遭Toyz嗆:「破X,回去好好伺候妳的乾爹就好!」憤而提告誹謗、精神傷害。據《TVBS》報導,雪碧除預告不可能和解,也說開庭當天「要畫美美的妝登場」,更指Toyz的言論讓她形象大傷、丟工作,損失粗估幾十萬,還因為提告花了6位數律師費。網紅雪碧今年1月到北檢發聲與對Toyz和網友提告。(圖/項程鎮攝)Toyz日前聽聞宿敵統神頻道被Ban,在直播開心噴笑,還到夜店包場開趴,未料今(27日)傳出他將在5月入監服刑。對此,直播平台「浪直播」發言人表示,與Toyz的合約不會因該案受影響,且Toyz明天會開直播說明被判刑和服刑細節,表示Toyz對這結果有點驚訝,正在消化事情中。另據判決書,Toyz(劉偉健)因出資擔任金主,並負責尋找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之大麻煙彈貨源;友人則向其回報出售、獲利情形,與負責尋找販售對象。Toyz花費60萬買500顆大麻煙彈,之後再以每顆4500到7000元價格販售。Toyz雖辯稱因失慮而販毒,事後相當懊悔及拿出30多張公益感謝狀,希望獲得緩刑。但一、二審法官皆裁定4年2月有期徒刑,Toyz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談廢死、言「沽名釣譽」之卑劣!
The daughter of a Taiwanese judge was gang-raped and abandoned in court!假設前面是刊登在國際媒體報導的標題、中文的字義是「臺灣法官之女、遭輪姦並棄屍法院!」副標題「Taiwan no longer has the death penalty」(臺灣沒有了死刑)雖然是一個假議題!但這受害的法官還會贊成廢死嗎?日前37名死刑律師申請「死刑違憲」激起存廢「死刑」的激辯⋯!該死的萬惡之徒、卻有人要幫他們爭取人權釋憲?讓人懷疑、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這些年來、有許多票房極好的歐美電影、其內容不外乎都是將逃脫法律制裁的惡匪,被主角「替天行道」!近日亦有極高票房的「周處除三害」反應的不也是一個同仇敵愾的道理!這樣以暴制暴的電影能有如此極高的票房、為什麼?正因為許多習法、知法的律師法官違背了世俗良知,卻以他們的專業,行使讓那些罪犯能逍遙法外的行徑,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40年前在我經營政大書城期間、認識非常多法學教授、私下他們閒聊感嘆的說「習法而玩法的人」比罪犯更可惡、而更有甚者以此行「沽名釣譽」之能事,乃無恥焉!「沽名釣譽」出自春秋.管仲《管子·法法》!意思是指「故意做作,用『手段』來謀取名聲和讚譽、甚至權利與地位」管仲又曾說「釣名之人,無賢士焉。」2016我就親身遭遇一冤枉的案子!一個想出名的檢察官,將一個「陳幼祥」的涉嫌犯案、轉移焦點、將「尚未偵查」的內容編撰給所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將案情主角「陳幼祥」變成了「梁幼祥」!這個當時的「食安」大案讓他的預謀得逞,他因辦「名人」且受媒體大肆報導而出名,第二年尚未結案,他居然敢利用此案上呈、爭取了衛福部的國家三等勳章、爭取績效遴選升官。此案折騰了七年多後梁幼祥無罪定讞⋯但此人升官發財靠的就是「沽名釣譽」的行逕!36年前驚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的死刑犯邱順和,近日報聞他的「義務律師團」及「檢方」欲啟動再開審查會⋯當時嫌犯邱和順等抓捕後,見到家屬,即刻主動下跪道歉、傷心欲絕的陸正父親彎腰問他「你都拿到錢了、為什麼還要殺我的陸正?」邱和順在所有媒體前,低頭滿滿悔意、冒出一句良心的說:「希望法官判我重一點」⋯重點來了!當時正值國民黨醞釀解嚴的前夕!諸多學法出身的、開始百花爭鳴,因為沒了「戒嚴令」的緊箍咒,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衝撞、政府的任何動作都被解釋成「政治迫害」。一批人開始醞釀一種如何「沽名」接著「釣譽」的念想,既要如此,就必須在「解嚴」的光環下幹一些非常手段,「反核」「廢死」⋯都能博取「釣譽」的版面!回顧當時、冒出幾位「義務律師團」為該死的邱和順做免死的辯護!成功的行使了「沽名釣譽」⋯一位現在當上了大法官,另一位馬上要接任國防部長⋯《周易》「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焉!」我們痛心的是,此刻誰去關懷已83歲的陸正父親?委屈的皺紋、蒼蒼雪髮,孩子被破膛棄屍!家人痛楚四十年的折磨、誰去關懷?此刻台灣地震山搖,天災人禍⋯⋯!僅以此文、哀悼陸正,期以寬慰陸晉德老先生,並喚起社會支持「萬惡之徒、需以正法」!
電競冠軍網紅Toyz要入獄了!販賣大麻煙彈 遭判刑4年2月定讞
香港籍知名網紅劉偉健(Toyz),曾是電競界的傳奇人物,是「英雄聯盟」世界冠軍,卻在2021年被捲入一場販毒風波中,因涉嫌販賣大麻煙彈而被起訴,一、二審均被判刑4年2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劉男未在偵查犯罪職權公務員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之前,向該等公務員坦承犯行,與自首要件不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檢警的調查顯示,Toyz自2020年11月起便與被告楊、賴等人聯繫,向上游方姓及江姓男子以高達60萬元的價格購入了500顆大麻煙彈,Toyz隨後指示賴嫌尋找合作販毒下線,並在2021年2月和7月期間透過多人合作,販賣大麻煙彈。警方於2021年8月接獲線報後,以購毒者身份進行偽裝交易,當場將相關嫌犯逮捕,扣押大量毒品作為證據,在偵查過程中,Toyz坦承犯行並供出毒源,最後獲得150萬元的保釋金。Toyz雖然在一審時主張有「貢獻台灣」的具體事證,並獲得公益團體頒贈感謝狀,希望合議庭審酌,給予緩刑,但遭駁回,檢察官認為,Toyz作為公眾人物,言行應符合法度,以免給年輕粉絲帶來不良示範,而販毒行為實屬不該;然而,Toyz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並供出毒源,請求法官依法酌減其刑。Toyz再次上訴至最高法院,強調是在檢警發現販毒行為前坦承犯行,應可減刑,法官認定其並未符合自首要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Toyz須入獄服刑4年2個月。《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Toyz要被關了 販售大麻煙彈判刑4年2月!全案定讞
前《英雄聯盟》電競世界冠軍的選手劉偉健(Toyz),先前因販賣500顆二級毒品大麻煙彈被查獲,一、二審被判4年2月。案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偉健出資擔任金主,並負責尋找含有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之大麻煙彈貨源,友人則負責尋找販售對象,並需製作帳冊、報表向劉偉健回報出售、獲利情形。劉偉健花60萬買500顆大麻煙彈,之後再用每顆4500到7000元賣給其他人。事後,劉偉健表示,17歲就來台灣闖蕩,因失慮才會販毒,為此自己也感到相當後悔。同時他秀出做公益的30多張感謝狀,希望可以獲得緩刑。不過一、二審,法官皆裁定4年2月有期徒刑的判決。劉偉健不服上訴,案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事實上,劉偉健爭議事件不少,除了去年底在2023星光電競大賞中被統神嗆「找販毒的來頒獎,到底在搞什麼」、「販毒狗」、「丟人現眼」;今年初他批評「超哥」(黃伯超)的日料餐廳「醋飯難吃」,慘遭對方「超派鐵拳」當街痛毆,引發外界關注。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游盈隆:大法官把民意當狗屎 廢死是核彈級災難
對於民調顯示,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台灣民意基金會4月23日公布蔡英文總統8年執政民意總結,包括調漲電價、民進黨一黨單獨組閣、兩岸關係、外交表現等,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蔡英文司法改革滿意者僅有35.6%,不滿意者竟然有54.6%!對此,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在中天電視《新聞千里馬》表示,蔡英文上任之初,高舉司法改革大旗,民眾期待最熱切,結果到最後民意顯示,54.6%不滿意!這對賴清德未來4年是非常重要的巨大挑戰,但賴清德從大選到現在,從未提過司法改革,到底為什麼?《新聞千里馬》主持人馬千惠指出,根據《ETtoday》今年1月的民調,73.5%的台灣民眾不支持廢死,僅21.8%的民眾支持廢死;而詹森林大法官認為,一定要與民意妥協嗎?游盈隆直言,如果大法官決定廢死,這就是核彈的災難!15位大法官中,恐怕不只一位是像詹森林這樣的態度,非常高傲!對於民意非常漠視、忽視、藐視、蔑視,這些大法官是XX!「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嗎?」游盈隆嘆氣,這什麼話?大法官中很多人躍躍欲試想要跟民意對抗。有人舉憲政主義高於直接民主,但游盈隆認為,書不知道讀到哪裡!美國聯邦層級的直接民主從未發生過,所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如何否決直接民主?不可能!游盈隆強調,只有在台灣,把直接民主的民意當成狗屎,這不可思議!他舉亞里斯多德的話,最好的政府是大多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如果是少數人為全體利益做決定,這叫做貴族政治!游盈隆直言,民主政治怎可能不面對民意?民主政治就是負責、迅速回應民意,就這麼簡單!現在這15位大法官覺得他們是為所有人好、是很神聖的、民意算什麼?這是權貴在做決定!這很荒唐,應該跟社會進行良好溝通,再做決定!
院長不適任2/法官、書記官網內互打 許宗力避風頭漁翁得利
正當司法界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倒、一度失去心跳等事震驚不已,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24年4月20日深夜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過勞死,讓司法界憾事再添一樁。不過蕭一弘還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引起正反兩極不同意見,有法官指出,本案重點應該是司法院如何改善工作環境,現在竟要評比法官仇恨值,似已模糊焦點。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質疑,認為蕭一弘的問卷調查很怪,容易讓人做文章認為書記官過勞死是因為法官太討厭!還有法官表示,法官群體對抗外界汙衊與司法高層壓榨時很遜,但網內互打卻很強,不如票選「最喜歡/最討厭的司法高層作為」,還有法官指出,蕭一弘應該建議法官學院開溝通課程,增加司法人員交流,而不是列出有仇恨值的命題進行民調。也有人感謝她重視書記官的工作環境,但也擔心問卷會加深司法人員的心結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在臉書社團調查「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引發爭議。(圖/翻攝靠北書記官)蕭一弘在社群媒體回應指出:有人說原本要求司法院高層要謝罪負責的行政責任,可以藉由(此事)推給個別法官來開脫。她表示「這點我不清楚,因為我本意就"沒有要誰負起責任"」,也無法預料「是不是因為這樣,助長誰"推卸、轉嫁"了行政責任給誰?」她說非常感謝一點,就是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組成一個多元社會。至於當初為何願意公開自己的全名,她表示要邀請書記官同仁填表單,「我不可能讓大家糊里糊塗填單,我願意對我的調查負責」,她強調她的價值觀很清楚,主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交派工作給部屬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或者快要下班了,卻突然交辦緊急事項,也是很不貼心,但很諷刺的是,因為我這樣的個人行為,導致我配偶在假日接到主管的電話,吃不下午餐。對書記官提出上述民調的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和台中教育大學碩士,專長研究法官工作壓力和滿意度,還出了書。媒體曾報導她在花蓮地院服務期間曾因懷孕小產,2006年底請了5個月假到美國娘家安胎,2007年2月底在美國生產,請假到同年5月。至於她手上的案子,都交由庭長和其他法官代理,蕭一弘擔任檢察官的先生也請假到美國陪產。當時花蓮地院決議讓蕭一弘停分案半個月,她主張一個月,還提出再申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法官李昭然墜樓後,前往士林地院慰問。(圖/報系資料照)有司法界人士透露,當時也在花蓮地院服務的法官張嘉芬同樣懷孕了,想在2007年3月6日請假待產前多結一些案子,不眠不休加班,避免增加同事負擔、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已懷孕9個月的張嘉芬,竟在同年3月5日開完庭後,腹痛如絞,送醫急救、不幸胎死腹中,同事都為她感到不忍,張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她的父親是前高階警官張世平。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僅對法官之死發表公開信,還要法官多戶外運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至於書記官疑似過勞死,以及法官蕭一弘對書記官民調等情形則未表示意見,不少法官懷疑他是選擇緘默避風頭,因此都在冷眼旁觀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