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控台捷援烏有弊 外交部將對洩密採取法律行動
立法委員徐巧芯近日質疑台灣與捷克合作援助烏克蘭的計畫有弊,外交部6日嚴正回應指出,台灣與捷克合作援助烏克蘭,公開透明,經得起檢驗,相關預算都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因我國外交處境特殊才會以密件處理;外交部痛批,立法委員若對內容有疑問,可由外交部派員說明,但不應公開機密文件,外交部對於涉及洩漏機密採取法律行動因應。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指出,台灣援助烏克蘭是對抗威權擴張,並與理念相近的第三國合作援烏,自從俄國入侵烏克蘭開始,台灣政府和民間立即展開人道援助工作。考量到台烏之間無正式官方關係,因此主要援助計畫是透過鄰近烏克蘭的友好國家,如捷克、波蘭、立陶宛、斯洛伐克共同進行;另有一部分計畫,則是與烏克蘭地方政府或NGO直接合作。劉永健表示,因我國外交處境特殊,只要台灣和理念相近國家進一步合作,就會受到阻撓,甚至試圖破壞,這也是外交部以密件處理備忘錄文件的主因。但相關文件均依照法定程序送立法院備查,立法委員均可調閱,所謂密約根本是無稽之談。 立法委員對內容有疑問,外交部可派員說明,但不可以直接在媒體面前公開機密文件,視國家機密保護於無物。外交部對於本案涉及洩漏公務機密一事,將準備採取法律行動因應。「徐巧芯委員臆測想像、穿鑿附會,刻意誤導外界。」劉永健表示,我國與捷克合作援烏,自戰爭開始即持續討論與進行,是現在進行式。他說,徐巧芯刻意將此事和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訪問捷克做不當連結,是刻意誤導外界,因此外交部長吳釗燮在立院備詢的時候,清楚知道這點,並不隨她起舞。劉永健解釋,徐巧芯指控台捷合作計畫中,捷克政府指定的執行單位-捷克衛生科技院(CHTI)是一間私人公司,但事實上CHTI是與捷克外交部、衛生部、內政部、工商部合作的一個非營利組織(NPO)。劉永健批評,台捷兩國合作,反被我們的民意代表抹黑成是圖利特定政治金主、政治獻金,以這種臆測想像的說法,除了爲自己博取聲量、轉移最近的輿論關注焦點,如果傷害了台灣的聲譽,損及台灣與友好國家的關係,或是破壞了對烏克蘭的援助,大家想想最後的受益者是哪些國家。
警界明日之星林明佐「勾結博弈集團」! 2千萬來源不明遭檢羈押
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林明佐2日遭檢廉搜索移送並收押禁見,3日下午5點30分則押送至看守所,因他在任職期間涉嫌洩密勾結博弈集團,戶頭有不明資金2千萬元,住宅則搜出百萬現金,涉嫌《洗錢防制法》、《貪汙罪》和《洩密罪》等重罪,後續檢方依《貪汙罪》羈押林明佐至看守所偵辦。據了解,林明佐任職許多縣市的刑警大隊長和偵查隊長,竟知法犯法, 勾結博奕集團,甚至收受高達2千萬元的黑錢,林明佐在期間多次洩密給博弈集團1名女會計,讓博弈集團提前撤離,導致警方多次搜索前往據點時慘遭撲空,本可查獲的賭資粗估超過10億,最後僅查扣7000萬元。警方表示,因走露風聲屢次造成搜索撲空,經調查,竟發現林明佐的帳戶竟有超過2千萬元的存款,與薪資明顯不合乎邏輯,還在他的住宅查獲百萬元現金,警方分析金流和交往對象發現來源多為可疑渠道,與博弈集團有關聯。檢方說明,台中地院認為林明佐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等疑慮,3日下午將林明佐裁定收押禁見,移送至台中看守所偵辦,並禁止他接見、通信和收受物件,檢方考量到他的身分特殊,立即通報矯正署,篩選1名因廢棄物清理法入獄的獄友與林明佐同一個房間。台中看守所副所長鄭哲成表示,林明佐本是警界的明日之星,卻因涉嫌貪汙淪為階下囚,令人不勝唏噓,此事在警界傳開後,許多同仁紛紛拍手叫好,因林明佐經常未按照正常程序走,私底下破口大罵下屬和摔東西洩憤,讓不少人頗有怨言。
勾結博弈集團!警政監林明佐「涉6重罪」羈押禁見 台中警吐怨氣:少起訴他2罪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爆出,於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勾結博弈集團」,檢方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6罪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昨(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裁准林明佐收押禁見,不過就有員警爆料,台中檢方還少起訴他「這2罪」。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疑涉嫌在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不僅包庇賭博、洩密給博弈集團,甚至收受高達2000多萬的黑錢,台中地檢署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洗錢防制法》等6項重罪,起訴林明佐。檢方認為,林明佐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昨(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經訊問認定林明佐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准林明佐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台中員警透露,此事在警界傳開後人人拍手叫好,因為林明佐不僅辦案未按正常程序走,私下還經常暴怒對著下屬破口大罵,甚至摔東西洩憤,讓不少人頗有怨言,調侃直呼檢方還少起訴他《公然侮辱罪》及《恐嚇罪》2罪。
「刑事戰將」洩密還疑收黑錢 林明佐被控6重罪羈押禁見…刑事局開鍘停職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隊長任內,包庇博奕集團並洩密,甚至疑似收受不法黑錢,台中地院今(3日)裁定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的林明佐羈押禁見。刑事局證實已依法將林明佐停職。台中市刑大日前接獲情資,鎖定國內最大網路博奕網站集團,卻延宕多時未展開調查,台中地檢署懷疑警方相關人員有涉案嫌疑,其中三線二星、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隊隊長高升刑事局擔任警政監的林明佐,因疑似勾串博奕集團、包庇不法遭到調查。中檢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明佐住處,另副大隊長陳聖偉、科針隊長施明志以證人身份說明;經約談搜索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並共有6項罪行,且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員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確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收受物件。刑事局長周幼偉則證實,已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即刻將林明佐停職。林明佐畢業自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第60期,並有政大國際事務與策略研究所碩士學位。他獲台北市刑警大隊長賞識後,從刑事局調任台北市刑警大隊並任隊長,期間屢有功績,後來更被譽為「刑事戰將」,未料林明佐竟涉嫌洩密、疑似收黑錢,從英雄變階下囚。
快訊/三線二高階警官成博奕集團內鬼 林明佐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於擔任台中市警局刑大大隊長期間,涉嫌包庇、洩密給博弈集團,中檢昨(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到林員住處及辦公室搜索,並將他帶回。今(3)日訊後認為林明佐涉犯《洩密》、《貪污》等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聲押禁見。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洩密 曾經手「瑪莎拉蒂惡少」牽扯博弈集團案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被懷疑在台中任職刑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警方甚至從博弈集團的帳本中發現他的名字,檢方也持續搜索釐清案情中。不過林明佐也被發現過往曾經經手辦過「瑪莎拉蒂惡少」牽扯的博弈集團案。據了解,林明佐擔任台中市刑警大隊大隊長時,2021年台中發生瑪莎拉蒂惡少打傷宋姓男大生事件,當時台中市刑大追查下發現了案外案,惡少還投資了博弈集團網站。而林明佐也經手指揮偵辦,不過台中地檢在去年指揮偵辦一起網路博弈案時,發現案件疑似遭人洩密,且博弈集團似乎與林明佐有關聯。後來檢方在搜查博弈集團的金流和帳務時,發現裡面有林明佐的名字,因此在2日時,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持搜索票到刑事局林明佐的辦公處和其住所進行搜索。台中市刑警大隊的陳姓副大隊長、科偵隊施隊長兩人則以證人的身分,自行前往廉政署中區調查組協助調查,結束後再各自搭車離開。台中地檢署同時也要求市刑大,提供博弈專案卷宗資料,此案不排除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針對本案,台中地檢署聲明,偵辦前台中市林姓警官涉嫌洩密等案件,由本署檢察官於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依據刑事訴訟法及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在知會該機關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員在場後,持搜索票至林姓警官的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目前全案尚在釐清中。事實上,林明佐今年1月時,從台中市刑大大隊長,高升回刑事局擔任警政監。不過後來卻傳出是因為有人向警政署檢舉,高層因為擔憂會出大事,才將他調回台北。
警政監林明佐涉博奕案洩密漏夜偵訊 2警官列證人請回
台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任職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交往密切,且涉及洩密,今天(2日)前往其刑事局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將林明佐帶回廉政署中機組偵訊,另外台中市刑大副大隊長、科偵隊長也被列證人帶到中機組,經檢廉訊問後,2人都在晚間7點多離開,林明佐仍在偵訊中。台中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博弈集團,發現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與該集團過從甚密,疑有洩密之嫌,2日上午會同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兵分二路前往刑事局搜索,並到台中市刑大帶回副大隊長陳聖偉及科偵隊長施明志協助調查。中檢表示,檢察官於今天(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依據《刑事訴訟法》及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知會該機關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員在場後,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目前全案尚在釐清中。晚間7點左右,林明佐搭乘廉政署車輛,進入中機組接受偵訊,幾乎同一時間,陳聖偉及施明志正好完成訊問,搭乘車輛離開,據了解,林明佐已被列為貪汙案被告,由台中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進行複訊。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搜索 疑勾結博弈業者涉貪!刑事局:全力配合調查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今(2)日辦公室遭搜索,他之前任職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疑似包庇業者,中檢指揮廉政署今日同步搜索刑事局林明佐辦公室以及中市刑大,而中市刑大副大隊長陳聖偉及科偵隊長施明志則是自行到廉政署進行調查、釐清案情。對此,刑事局回應全力配合調查,勿枉勿縱。據了解,檢方去年偵辦一起博弈集團案件時,發覺有警界人士疑似洩密,內帳中還出現林明佐的名字,更傳出警方辦案竟「抓小放大」,包庇不法業者等等。也曾有人向警政署高層檢舉,今年1月初林明佐調回台北,任刑事局警政監。對此,刑事局回應,中檢今日率員會同警政署政風室至刑事局執行案件調查,林姓警政監配合釐清案情中。林員之前任職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今年1月17日調任刑事局警政監職務後並未參與刑案偵辦,刑事局辦案秉持鐵面無私原則,將全力配合調查、保全證據;另本於無罪推定及兼顧林員名譽,期能勿枉勿縱,但若有違法絕不寬貸,從重議處。
2大過免職!新莊劣警「勾結詐團」收賄 1收押1交保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派出所王姓員警自2021年涉嫌與疑似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勾結,利用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協助詐團查詢人頭帳戶背景,並藉此收賄,新北地檢25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前往派出所搜索,並將王員帶回偵訊,檢方將王員羈押禁見,曾男則以30萬元交保,新莊分局則火速祭出2大過及免職處分。據了解,王員從2021年間開始利用公務電腦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並查詢多筆警示帳戶通報情形,再將資料回傳給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從中牟取賄賂,手段相當卑劣,更可惡的是王員還利用警政系統查詢被害人背景與行蹤,進而協助討債。檢廉昨(25)日兵分8路,前往王、曾的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查扣2人用來聯絡的手機和疑似藏放賄款的冷錢包。檢察官複訊後,將王員依涉犯貪汙、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公務員包庇犯罪組織、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曾男則依貪汙、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由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對此,新莊分局表示本案配合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25日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王員住家等地點搜索,全案訊後將王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莊分局強調,王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2大過及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陸戰隊營區66旅工程僱「逃逸移工」 軍方重罰包商「66萬元」
6名逃逸移工,在海軍陸戰隊66旅下湖營區東營區內進行建築物整建修繕的工程,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發現,包商疑似雇用外籍逃逸勞工,警方表示昨天監控到包商載運逃逸移工進入營區,立馬持拘票直衝營區內,逮捕6名逃逸移工,軍方說明包商將重罰66萬元。66旅營區位在桃園龜山的下湖營區,營區內含有M60A3戰車、AAV7兩棲登陸戰車、反裝甲及車載防空飛彈等重要軍事裝備,是大台北市的防衛主力。66旅在2017年首度橫跨淡水河,在北投復興崗進駐一個裝甲營兵力,同年政軍兵推,也模擬蔡英文總統緊急撤離過程中遭第五縱隊襲擊,當時軍方立即派出在北投復興崗駐守的海軍陸戰隊66旅前往援救,但也造成了外界擔憂是否有洩密的疑慮,所幸目前尚未發現有陸籍人士在內。移民署表示,早在月前就提前掌握到66旅下東營區內僱用非法移工修繕建築工程的相關訊息,曾三度前往查緝,但都查無所獲,懷疑是消息走漏風聲,昨日突然監控到包商用車輛載運逃逸移工進入營區施工,立刻持拘票衝往營區內,在工地當場逮到6人帶回偵辦。軍方說明,未來將要求保全落實人車管制,目前已對雇用非法移工的包商開罰各項罰金66萬,因為在國軍營區本就禁止此舉行為,若違規將會進行違約罰錢處分。
律師揪團當詐團軍師又出事 辯護律師幫鄭鴻威傳訊息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又有新進度!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7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2024年3月搜索聲押鄭鴻威的助理林圭毅,發現林男手機有問題,查出鄭鴻威遭聲押後,鄭從看守所寄信給劉育年,劉將鄭的社群軟體帳密洩漏給鄭的妻子、姊姊,鄭的姊姊再將社群軟體帳密、以及鄭指示林男及同夥交辦事項外洩給林男,讓鄭在看守所蹲苦窯,竟能繼續搖控相關事務,劉男認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6日依洩密罪起訴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全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獲准。目前鄭仍在羈押中,楊雅涵、李明潔已獲准交保。鄭鴻威收押後,委任律師劉育年辯護,鄭自看守所寄信給劉,劉轉交信件給鄭的妻子、姊姊,洩漏鄭的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密碼等偵查祕密,給鄭的妻子及姊姊。劉又於2月間,收到鄭鴻威郵寄信件,將鄭的帳密,及鄭指示助理林圭毅、楊姓律師等人交辦事項,包含指示林男使用未扣案的電腦設備登入帳號並聯絡客戶,還指示楊繼續承接詐團陪偵案件之紙條後,將該紙條持往鄭的法律事務所大樓外,轉交歐姓共犯,歐再轉知鄭男姊姊透過LINE傳送照片檔轉知林圭毅。檢調3月14日第二波偵查,搜索聲押林圭毅後,自扣案的林男手機內發現該紙條的翻攝片,查出劉育年洩密情事,北檢主動分案追究劉刑責。
批綠營國會改革擬修法 羅智强:為護航行政官員連臉都不要
民進黨團早前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當中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使法等法規提出相關修正建議。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强31日表示,民進黨所提出國會法案版本,不罰行政官員,反而修法要罰立法委員,也是笑話一場,連自己的臉都不要了。民進黨團國會改革版本内容概括35條,重點含括推動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完備黨團協商,定制立委質詢行政院長時間表定、針對「馬文君條款」,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有洩密涉刑事者可移送法辦。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提的國會改革法案「自我閹割」、「自廢武功」,不僅是「笑話一場」為了護航行政官員,民進黨立委連自身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列舉民進黨2016與2024年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並進行對比,直言「民主進步根本民主退步」。對比過程之中,羅智強指出,2016年民進黨提的法案指出,立院對於文件原本之存在或真實性具有合理重大之懷疑時,可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原本,2024年的法案卻說立法院只能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參考文件」。另外,民進黨2016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内容提及政府機關無正當理由,拒交、隱匿文件資料,或在聽證時拒絕列席、虛偽陳述,要罰緩30萬,藐視國會的要判有期徒刑,2024年提的法案中卻連罰緩、有期徒刑都沒了,改成只能移送由執政黨掌握人事的監察院來糾正。最後,針對民進黨提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羅智強狠酸民進黨為了護航行政官員,連自家立委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進一步表示,倘若民進黨主張移送法辦,首要移送的分別是當年把法務部大門踹破的邱議瑩,以及在質詢時問候官員爸爸的陳其邁。
民進黨團推國會改革法案 柯建銘:原則是絕不違憲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公布黨團版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括完備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強化幕僚單位提升專業量能、深化性平反對歧視、違反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涉犯罪得司法移送等8大面向;針對在野黨團主張的「調查權」,則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強調需符合「可調查」、「有限制」與「要保密」3個原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與立委鍾佳濱、范雲舉行記者會,公布黨團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涉及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包含8大重點:第一、完備同意權行使規定,針對憲法的人事同意權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針對法律者則須經出席立委2分之1同意。第二點、明定「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規定「調查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不得侵犯其他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且不得針對訴訟裁判確定前、訴願事件尚未確定前的處置與卷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且委員會與小組成員的保密義務,擴及至離職後、解密前之期間。第三點、逕付二讀的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以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第四個重點、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將秘密會議「禁止攝錄影」、「簽具保密切結書」等規定入法,且若洩密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該管檢察機關;第五、新增立法院「資通安全處」,由副秘書長擔任資通安全長。第六點、規定立法院法制局與預算中心得聘用具教育人員任用資格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資格者,以強化幕僚單位專業量能;第七點、立委涉嫌性騷擾,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得邀請具性別平權專業的學者專家進行調查;第八點、立委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若涉及刑事責任,應提報院會,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柯建銘說,國會改革五法是經過7次專家學者與黨內小組會議,以非常嚴肅的心情修改這些法案,是立院這個會期的重中之重,與藍白兩黨的毀憲不同,民進黨團版的原則是絕不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