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被害人補償首例!單親爸被酒駕撞死…北檢審議73萬補償金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於今(28)日宣判。死者王男生前為單親父親,獨力撫養1名幼女,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審議認為,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驟失至親、天倫夢碎,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不容許補償金「全民埋單」。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與5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但喝得爛醉的李男不滿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駕駛技術不佳,強迫換手,卻猛踩油門在台北市區狂飆,4公里多的路只花4分鐘,可見速度之快。李車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沒注意前車減速,剎車不及追撞,造成前車駕駛王男傷重不治。由於事故時發生巨響,巡邏員警聽聞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北檢起訴後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本案定於今天下午宣判,是繼新北地院判決季姓婦人遭家暴弒夫案後,全國第二件國民法官判決案件。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北院日前審理時曾傳喚李男母親出庭。李母說,李被羈押後,她第一時間就到王男靈堂上香,給予王母20萬元,後續也有致電關心王母2次,強調會盡力彌補。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近日協助死者王男的父母、幼女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北檢審議認為,王男父母因已領取強制險賠償,因此駁回;至於幼女部分,審酌李男酒駕肇事犯行,造成幼女天倫夢碎,驟失至親之痛,無可彌補,依據霍夫曼係數計算法,計算法定扶養義務補償金額,最後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由於王男家屬是依據修正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舊法(新法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向北檢提出申請,依照舊法規定,北檢因是代為墊付補償金,因此將提起民事訴訟,向加害人李男追討這筆73萬多元補償金。★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1日上路 陳建仁:從補償提升為尊嚴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30)日出席「新法迎馨、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啟航宣導活動時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修正通過,其中關於保護命令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等新制,都將在明天7月1日上路,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為我國人權立國再啟新篇章。陳建仁表示,為維護、提升與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政府2017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詳加討論並做成了多項決議,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行政團隊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由以往的「補償」及「保護」,提升為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的重要里程碑。陳建仁指出,近年來多項重大矚目案件的發生,在犯罪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受創,需要多方面的照顧,涉及層面廣泛,包括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身心治療、經濟支持等,實需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所以本次修法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成效,也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期望摒除本位主義,同心協力,共同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陳建仁回憶,他在副總統任內,於2018年4月11日曾出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20週年大會」,親自頒獎表揚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所以倍感親切。犯保協會長期陪伴被害人走過傷痛,他特別感謝過去幾年來帶領分會同仁的主任委員,因為他們的付出,被害人保護工作得以成長茁壯,並且感謝志工朋友及從業人員們的付出與努力,引領被害人走出傷痛,獲得新生。
避免成洗錢詐騙天堂 立委籲嚴格納管虛擬貨幣
立法委員陳歐珀、陳亭妃、吳琪銘與前新北市議員李坤城及專門援助詐欺受害者的「美國圓成基金會」今(8日)舉行「嚴格納管虛擬貨幣,莫成洗錢詐騙天堂」記者會指出,有鑑於虛擬貨幣等新興金融工具成為詐騙洗錢工具,呼籲行政院盡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並明確化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統一法院及檢察機關的法律見解,為詐欺受害者追回財產損失。陳歐珀表示,目前詐欺犯罪以抓到人頭帳戶提供者、基層車手為主,首腦經常逍遙法外,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抓人更要遏止不法金流,主管機關如何加強監管虛擬貨幣、遊戲點數等洗錢工具就很重要。除了抓到人、追到錢,更要完善對詐欺被害人的保障,建議法務部將因詐欺而家破人亡的受害人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補償對象。陳亭妃指出,過去檢方在聲請扣押虛擬貨幣時,多以存放在實體硬碟的冷錢包為對象,但圓成基金會近期在台灣援助的詐欺受害者案例,是台灣第一起刑事局在偵查中即聲請扣押線上熱錢包(電磁紀錄)的案例,因此有《刑事訴訟法》133條有關「物」之扣押的法律問題,造成法官各持不同的法律見解,讓檢方難以繼續追查不法金流。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及金管會應盡速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並訂定虛擬貨幣的相關規範,以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吳琪銘表示,行政院及金管會將虛擬貨幣定義為「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者」,有違國際防制洗錢金融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提出的技術中立原則,反而窄化了虛擬資產的定義,經常使用中心式帳本技術的遊戲點數就無法符合定義,成為金管會監管的對象,而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工具,呼籲金管會盡速補上虛擬資產定義上的漏洞。李坤城表示,從數據來看,電信詐欺罪有六成是提供人頭帳戶、一成是基層車手。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嚴加修法、根除金流還要嚴管虛擬貨幣等洗錢工具。洗錢不只是犯罪的溫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甚至在選舉時成為境外勢力扶植特定候選人的手段,呼籲主管機關跟上FATF的最新指引,洗刷台灣洗錢詐騙天堂的污名。美國圓成基金會執行長及受害者代表表示,追查詐騙金流必須建立完善的專家證人制度,希望台灣也能盡速建立專家證人制度,並加強對司法、檢調機關有關虛擬貨幣的教育,以強化詐騙洗錢的防制工作,莫讓台灣成為洗錢詐騙天堂。
國際婦女節政院提「性暴力犯罪防治四法」週四院會審查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政院宣布將於本週行政院會,跨部會同步提出四項修法,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盼有效防制性暴力犯罪。羅秉成表示,由法務部、衞福部及內政部等跨部會密切合作,同步提出「四法共構保護網、防制網路性暴力」的修法,政院擬於本週院會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等四項修法,期能有效防制性暴力犯罪。羅秉成指出,因科技發達迅速,火上添油,致使近年網路/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惡化,而網路有害內容例如未經同意散布私密性影像,以及深度偽造性影像之案件頻傳,對人民之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危害,社會大眾對此網路惡害無不深痛惡絕。羅秉成進一步指出,其中「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十八章之一「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是為抑制類新興犯罪事件,妥適對應各類行為惡性,明確層級化處罰規範,分別就「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及「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等不法行為明定刑責;並同時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配合增訂處罰要件及提高刑度,特別強化兒童及少年之權益保障。此外,為防杜被害人性影像繼續在社群媒體散布之風險,加劇被害人之心理創傷,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網際網路業者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之義務,以及違反之罰則;並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增訂新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以「刑事訴訟法」之羈押替代處分作為基礎,於許可停止羈押時,得指定相關被害人保護措施命被告遵守,包括禁止騷擾、接觸或其他危害行為,倘加害人有違反保護令之行為,另會構成刑責。
法務部推出《犯保法》修正草案 太魯閣號被害人及家屬最高領120萬
法務部14日下午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從現行只有45條條文,增修爲100條,草案已於3月30日送請行政院審議,如未來草案審查順利,太魯閣號出軌案被害人及家屬,將有機會領到最高120萬元的補助金。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嚞慧指出,這次修法強調被害人尊嚴,在補助金方面,修法後,遺屬最高共可領120萬、重傷者可領60萬到120萬,性侵害可領10萬到40萬元。相較於現行法律,遺屬每人平均領取70萬、重傷者每人平均可領100萬,性侵害可領20萬元,新修草案對於被害人及家屬更為有利。另外,草案增訂「犯罪被害保護令」,強化人身安全保護,禁止曾經犯罪者再對被害人或家屬騷擾、恐嚇等危害行爲,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30萬以下罰金,最長2年得延長1年。
檢察事務管太多 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更生保護業務
富商翁茂鍾饋贈司法人員襯衫及邀宴引爆司法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因此提出建言,要求檢察官回歸偵查專業,而法務部今天則回應表示,將加速規畫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及更生保護會的會務,讓檢察官專職檢察事務。法務部針對檢察機關與富商翁茂鍾之間不當交往的行政調查報告出爐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隨即發布聲明,籲請法務部慎重評估檢察署退出更生保護等業務的可行性,並讓檢察官專注在檢察業務上。對於檢協會的建言,法務部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為使各級檢察人員全力協助民眾解決訴訟紛爭及專責打擊犯罪,自2019年研修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開始,即由部長蔡清祥責成保護司組成專責小組,著手規畫檢察人員退出更生保護業務。
維冠倒塌115人慘死!賠償金7536萬 檢方不服上訴遭駁回
2016年2月美濃強震造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不幸罹難、近百人受傷。台南地檢署代位求償,但不服一審的賠償金7536萬多元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昨(10日)二審駁回上訴。2016年2月6日,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大樓不耐強震襲擊倒塌,造成115人住戶及路過民眾不幸死亡的慘劇,事後家屬及受災戶共有154人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圖/報系資料照)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支付給死者家屬和民眾共8356萬多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並代位求償提告,要求建商林明輝及負責設計、監造和相關事項的其他4人洪仙汗、鄭進貴、張魁寶、鄭東旭,應連帶支付這筆金額。台南地院審理此案,認為5名被告的過失成為大樓倒塌後,使房屋損壞加速、加劇及傷亡增加之因,才會造成死亡或傷害與維冠大樓倒塌毀損,所以是有因果關係,應該要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不過,法官認為檢方求償的金額中,有筆「精神慰撫金」為820萬元,但《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明訂此款項不得讓與他人,所以必須扣除,5名被告只需賠償7536萬多元。台南地檢署不服上訴,昨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
「社運醫師」柳林瑋強吻女子 被害人申請被害補償40萬逾期遭駁回
曾經發起公民1985聯盟、參與過太陽花學運的「社運醫師」柳林瑋,被控在2017年間藉口成立網路平台「壓力很大」、需要「取暖」為由,趁機摟抱女子後強吻,被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被害女子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40萬元,檢方因她申請時已逾2年法定時限,不符規定,予以駁回。2017年5月,1位林姓女子在臉書以《這是一場華麗優雅的誘騙》為題,發文影射柳林瑋假借面試邀約,竟在車內趁機強吻得逞。事後林女被柳提告妨害名譽。林女反擊提告柳強制猥褻,並從網路上找出其他4名被害人,檢方深入追查後,查出柳涉嫌猥褻3女犯行。檢方去年依3個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柳,全案法院審理中。檢方調查,柳林瑋2017年4月16日上午,以通訊軟體MESSENGER聯繫被害女子,以他成立醫療保健媒體網路平台,以及洽談工作為由邀約見面,2人當天下午見面後,在台北市建國中學散步閒聊時,2人因下雨而到柳男停放在建中對面停車格內的車子內避雨。柳男藉口他以成立網路平台,壓力很大,精神緊張為由,請求被害人給予擁抱支持,被害人雖感錯愕,仍勉強配合給柳抱抱,但柳男卻「霸王硬上弓」,以雙手緊抱被害人頭部,對她強吻得逞。柳男被起訴後,被害人今年初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40萬元,但檢方認為,案發時間為2017年4月,被害人2017年12月具狀控告柳猥褻,卻遲至今年1月才申請補償,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自知有犯罪被害時逾2年,不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因此依法駁回。
海軍陸戰隊阿兵哥硬上乾妹妹 5天後她輕生「有被強O的感覺」
台北市1名張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另名女子,彼此互認為乾兄妹,後來張男入伍服役利用休假與乾妹等人聚會喝酒開趴,並在乾妹妹家借宿,結果他竟趁酒意性侵乾妹妹,犯案5天後乾妹輕生死亡,案由台北地院重判張男12年10月,而被害人父母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共獲補償300萬元,檢方將向張男追償。判決指出,張男2016年8月入伍在陸戰隊服役,2016年9月張男放假,和乾妹及朋友相約KTV飲酒唱歌,至翌日凌晨4時結束,眾人就決定去乾妹家借宿,因為房間及床位不夠,張男與乾妹共睡一床,朋友則是睡在客房,而乾妹的媽媽則睡在家中樓上房間。不料張男睡到一半獸慾大發,強壓乾妹性侵得逞。隔日張男及朋友搭車離開後,乾妹情緒低落傳訊息給閨蜜「有被強姦的感覺」、「覺得被硬上真的很不好」,乾妹事發5天後因故輕生。台北地院去年重判張男徒刑12年10月。被害人父母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檢方認為,2人原可期待被害人供養老年生活,安享天倫,因張男犯行導致2人突逢喪失愛女之痛,頓失生活及精神上重大依靠,所受精神痛苦既深且鉅。檢方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2人法定扶養義務、精神慰撫金、殯葬費共計300萬元。◎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港女命案凶嫌延後來台投案 被害家屬逾時無法申請補償
轟傳港台兩岸的港女命案,發生迄今已逾2年,依據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被害人家屬可向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且法務部早已指示士林地檢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積極協助香港被害人家屬,然而申請犯罪被害補償的時效僅有2年,至今被害人父母均未提出申請,已逾法定申請時限,確定無法獲得補償。根據我方檢警調查,2018年2月8日,凶嫌陳同佳偕同潘姓女友自香港來台旅遊,2月13日入住北市某旅店,陳男2月17日於旅店房內殺害女友,翌日將女友裝進行李箱內,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陳男隨即於案發後搭機返港。由於陳男返港後將被害女友相機、手機、台幣變賣,並盜領1萬8500元港幣,因而被香港警方循線以竊盜等罪逮捕,而我方則於2018年3月尋獲被害人遺體,解剖確認被害人懷有身孕,是遭勒頸致死,遂由士檢依殺人罪通緝陳嫌,且無限期追訴陳嫌殺人犯行。由於陳男犯罪地在台灣,港方無法追訴其殺人罪,最後以2件竊盜罪、1件處理贓物罪控訴陳嫌,士檢雖曾多次請求港方進行司法互助,因港方未接受,陳男嫌已於去年10月23日出獄,雖然出獄後宣稱願來台投案,不過日前又透過熟識的牧師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要等疫情平穩後再來台。士檢去年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將申請表送交被害人父母,卻未收到回訊,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被害人父母可申請法定撫養義務、精神慰撫金、殯葬費最多共310萬元,但該法也規定時效係自知悉有犯罪被害時起2年,如逾時就不能申請補償金。
邱顯智任時力黨團總召 公布礦業法等25項優先法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30)日公布2020優先法案記者會,立委當選人邱顯智指出,本屆第一會期的優先法案計有25項,包括廣電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平均地權條例等。會中邱顯智也介紹黨團幹部,由他擔任黨團總召,立委當選人陳椒華為副總召兼書記長,立委當選人王婉諭則擔任幹事長。時力優先法案共25項,除了「廣電三法」之外,包括強化兩岸協議監督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及針對囤房稅的「房屋稅條例」,另外還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刑事陪審法、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刑事訴訟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兒少法、幼照法、礦業法、最低工資法、工會法、集會遊行法、反媒體壟斷專法等。邱顯智表示,時力堅持一路走來的價值和理想,針對各項社會大眾關注的議題,將秉持就事論事的態度,強調雖然黨團在國會是少數在野黨,但立場及所提出相對應的法案都非常清楚,他也呼籲「歡迎跟時力有相同價值、理想的各黨團或個別委員,合作推動進步價值法案。」王婉諭則說,未來在國會要為弱勢勇敢發聲,守護台灣孩子,例如不法幼托業者的裁罰低於其不法所得,應提高罰金以有效杜絕不法;此外,現階段僅公開業者姓名,但沒有公開機構,希望未來能有統一平台,讓家長可以更了解相關資訊。
街友逞凶打死人 164萬補償金恐全民買單
屏東一名杜姓男子在105年4月10日與另一名潘姓街友起口角衝突,杜姓男子一氣之下,持鐵製球棒打死潘男,遭屏東地院判處12年徒刑,潘男家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請領164萬元補償金,檢方先代墊此筆金額,並向杜男追討該筆支出,屏東地院裁准,但杜男本身並無工作能力、露宿街頭,清償能力備受質疑,此筆金額恐成呆帳,由全民買單。判決書中指出,杜男與潘男都是當地街友,平常活動、居住範圍都在屏東縣「永新公園運動極限場」,杜男供稱,案發當天見潘男在在欺負另一名街友,遂上前調停,兩人因此起口角衝突,但杜男竟持隨身攜帶防身用的L型鐵管,痛毆潘男後倒頭就睡,未料,隔天潘男遭人發現時,已經明顯失去生命跡象。最後杜男遭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潘男家屬依法向杜男要求164萬補償金,屏東地檢署先代墊該筆金額給潘男家屬,並向杜男求償,屏東地院認為合理,判杜男應給付檢方該筆支出,杜男對此筆金額也沒有意見,但是杜男平常餐風露宿、無正常工作,是否能支付該筆金額恐是個大問號。杜男是「街友界的惡霸」,據了解,他不只犯下一起殺人案,在4月5日,杜男才因為與另一名陳姓街友在公園飲酒後,討要酒錢不成,他竟持西瓜刀朝陳男頭部揮砍,並持鐵棒毆打,所幸陳男送醫急救後,幸免於難。杜男也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