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當全家面自爆:孩子爸不是你 人夫養兒10年崩潰…小王竟是「乾爹」
新北市1名何姓夜班保全為了扶養3名子女,平時還兼職外送工作,不料他拉拔近10年的小兒子竟非親生,這才發現妻子出軌同為外送員的林姓男子,么兒不僅稱呼小王為「乾爹」,老婆甚至曾在全家人面前自爆「孩子的爸不是你」,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新本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應賠償何男10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何男主張,他與張女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惟103年起女方即不願同房,其後甚至離家居住,夫妻間關係趨於冷淡,於110年張女藉故與其爭執中,竟自其言詞表示小兒子可能非其親生,而係她自被告懷胎所生。原告扶養孩子近10年,後女方竟代理林男對原告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何男指控,111年8月3日送臺大醫院之DNA鑑定報告結果顯示,該子99.98%係自被告受胎所生,張女並告知原告父母此事,欲迫使其簽屬離婚協議,致其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被告此等之行徑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顯然重大,要求林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辯稱,原告之配偶張女早因雙方感情不睦,在某次爭吵是否離婚時,遂告知何男關於次子係其與被告所生一事,原告當時氣憤之餘,更揚言既然如此更不會與女方離婚,欲造成其痛苦云云,足以證明原告早於2年前已知被告侵害其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要求法院駁回上訴。小兒子證稱,「大約在我4、5歲大班時,媽媽跟我說原告不是我的親生父親,那是在家裡說的,那時在場有媽媽、我、原告、姊姊、哥哥,他們都有聽到」等語。新北地院審酌,即便何男知道次子非親生,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知悉孩子生父是林男,被告辯稱侵權行為請求權罹於時效云云,洵無足取,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愛妻突拒同房離家!DNA一驗「10歲兒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怒告外送員小王
新北一名何姓男子與張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怎料到張女突不願同房,接著又搬離家中,後來才知,張女與林姓外送員有一腿。不過更讓何男晴天霹靂的是,養育了10年的小兒子居然是林男的種,傷心欲絕之下對林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男控訴,與張姓妻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然而到了2014年開始,張女不願與他同房共居,最後甚至離家出走,夫妻關係趨於冷淡;後來在爭吵過程中,他才從張女口中得知,最小的兒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何男表示,張女居然代理小兒子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並到台大醫院做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真的是情夫林姓男子的;不僅如此,張女把這件事情告訴他的父母,逼迫他簽署離婚協議,使他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因此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對林男提出100萬求償。對此林男辯稱,早於何男與張女感情不睦、爭吵是否離婚時,張女已告知孩子不是何男的親生兒子,但何男堅持不肯跟張女離婚,這足以證明,何男早於2年前已知侵害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何男女兒的證詞提到「有聽媽媽對爸爸說弟弟不是他的親生小孩」,但不論張女告知何男有關小兒子非親生子一事是在何時,都可確定張女並未告知有關小兒子生父為何人,另外,林男曾在小兒子出生前與張女一家人出遊,任何人均可合理推論張女應有或曾有婚姻關係存在,因此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尋親10年未果 竹山公所接超級任務尋獲親哥竟在隔壁鄉
眾里尋「兄」千百度,那人卻在隔壁處!居住在南投竹山的30歲林姓女子,與38歲的廖姓男子為親兄妹,因家庭因素,林女幼時就送養,兄妹倆10年來互相找尋未果,昨天(4/30)在竹山戶政事務所熱心協助下,順利聯繫在隔壁鄉工作的廖男,讓這對失散近30年的兄妹,如願以償相聚。竹山戶政事務所主任梁坤勇,昨天透過臉書發布這段感人的兄妹相認真實事件,他說,多年前有個綜藝節目叫超級星期天,其中一個叫好又叫座的單元叫超級任務,當年這尋人的任務,蘊含感人肺腑的故事,實在賺人熱淚。如今超級任務卻在他眼前真實上演,梁坤勇表示,家住南部林女從小就由林姓養父母收養,10年前養父臨終時,才告知她有關親生父母及兄弟姐妹的事情,至此林女就不時惦記著尋親之事,也到高雄3度透過戶政事務所協尋,但都得不到尋找親人的結果。近來林女透過台中市警局偵查隊退休小隊長張昌平,與竹山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顏彰賢牽線,昨天下午陪同到竹山戶政事務所尋求協助,經瞭解林女的情況後,課員葉展維立即展現最佳工作效率,雖然查不到生母的行蹤,但再接再厲順利聯繫上廖男,而且他竟巧合的在隔壁鄉工作。廖男接到電話,立即趕到戶政事務所與妹妹相認,他說,因爲母親天生中度殘障,無力照料妹妹,不得已只好將妹妹送養,10年來廖男與母親曾數度到高雄戶政事務所試圖找尋妹妹下落,但人員礙於個資法無法給予聯絡方式,昨天還夢到與妹妹相認,沒想到竟美夢成真。梁坤勇感性表示,每1個案子都有悲歡離合的感人故事,我們身在公務部門,享受這種助人為樂的美好結果,真是快樂為善的好修行。
備受寵愛3/孫綻20年未見生父 曝感動相認瞬間「一看到就知道是他」
有過一段婚姻的米可白先前曾列出理想型條件,小她2歲的孫綻完美符合她希望的年齡區間,也孝順、愛家人。孫綻來自單親家庭,5歲時父母離異,他跟著媽媽生活,跟生父曾有20年沒有聯絡的空白期,他長大後,才鼓起勇氣尋父,有段十分感人的相認過程。孫綻童年對生父的印象極少,5歲後由媽媽扶養長大,媽媽在他13歲時改嫁,此後自然更不能提到生父。一直到他25歲時,決定想找到20年未見的生父,到戶政事務所查到生父的居住地資料,發現其實跟他高雄老家距離不遠。35歲的孫綻有段不完整的童年,但懂事體貼的他依舊成為有愛及溫暖的人。(圖/翻攝自孫綻臉書)找到父親居住的大樓,他跟管理員說明來意,「我是他兒子」,竟然被當詐騙集團,「我才知道爸爸早就另組家庭,也有兒子了」。後來爸爸與他約在附近咖啡廳碰面,許久沒叫過「爸爸」的他,對這詞彙頗生疏,他也20年沒見爸爸,等待的過程,自然是非常緊張。孫綻在25歲時到戶政查詢生父資料,因而與20年未見的生父相認。(圖/翻攝自孫綻臉書)他看著每個朝他走來的男子,想著會不會是爸爸,神奇的是,當爸爸一出現,還沒開口,孫綻就知道是他了,他形容,那個感覺很微妙,並立刻給爸爸一個擁抱,他的心情卻比想像的平靜,好好地與爸爸坐下來聊天分享著彼此。此後他與爸爸保持聯絡,媽媽也理解支持他這麼做,長輩們早把過去的事情放下了。孫綻演藝路曾起起伏伏,但他頗吃得了苦,也曾因《無主之子》入圍過金鐘,演技受到肯定。(圖/翻攝自孫綻臉書)雖然成長過程中沒有完整的家庭,孫綻曾透露自己其實很嚮往婚姻,覺得結婚會讓心穩下來。先前他出席新戲活動,被追問與米可白的戀情,顯得有點不知所措,害羞直呼「我現在當機,我現在好緊張」,也誇米可白「是個很善良、熱情、敬業的女生,真的很棒」,只不過兩人才剛熱戀不久,好消息可能還要再等等。
女子直播尋親 失散32年親生父認出:爸接妳回家
大陸河南一名李姓女子在一次直播中尋親,怎料親生父親一眼認出她,比對DNA後,2人還真的是父女。爸爸表示,32年來他多次找女兒,現在終於團圓。據《都市報》報導,河南平頂山一名李女28日開直播尋親,而親生父親一眼認出她,比對DNA後,2人真的是父女。李父傳訊息給李女,「閨女等著爸爸接妳回家吧。」李女說,一個叔叔進直播間,說她是自己女兒,她本來以是開玩笑的,但男子能說出她的出生年月日跟手的特徵,連殘疾外表他都知道。據悉,李父32年來多次找女兒都沒如願,現在父女終於團圓。李女表示,媽媽在懷孕8個月離家出走,把她生下後,將她遺棄路邊,讓好心人撿回家。此消息曝光後,卻有不少人開酸「我還以為拐賣結果是棄養,尊重但不理解」、「出生時看人家殘障就棄養,現在有收入了就要認親了」、「接回來幫哥哥弟弟錢蓋房子呀」、「說好聽放在路邊等好心人撿,其實就是放棄當時孩子的生命」、「重男輕女還棄養,現在閨女直播賺錢了,嗯,可以吸血了,他怎麼就不嫌棄了」。此外,《極目新聞》報導,陝西漢中也有一名女子楊小麗,4歲時被人拐走,而成年後她走上尋親路,去年6月,她得知生父名字,開直播大海撈針,同年8月,她終於找到家人,而這過了42年。
前女友出軌…綠帽男23年後報復「睡了她女兒」 1手段超狠
國外一名男子分享,他在前女友懷孕時發現,自己遭到出軌,心死決定分手,過了23年後意外重逢,於是他設局和前女友的女兒發生關係,以此做為報復,令人超震驚。原PO在《Reddit》論壇透露,23年前當時的前女友告知懷孕消息,令他興奮不已,雖然雙方還沒確定婚禮日期,但討論後決定等孩子2、3歲再舉行,怎料懷孕7個月時,他從朋友口中得知:「孩子是我的,不是你的!」結果爆發肢體衝突,女友選擇和友人走,2人也因此分手。原PO在女兒出生後進行2次DNA鑑定,證實孩子不是他的,為此沮喪搬家離開,事隔多年,他因為工作緣故站時返回家鄉2周,某次的學校聚會遇到前女友和她的女兒,但他拒絕交談,直到前女友離開,他才和對方的女兒交談,驚覺當年的「朋友」,也不是親生父親,事實上真正的生父早已去世。原PO和前女友女兒刻意拍了親密照,傳給前女友炫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為前女友的女兒感到同情,而對方也如此痛恨自己的媽媽,隔天2人約在他住的飯店酒吧見面,怎料前女友女兒喝到大醉,沒辦法開車回家,因為不清楚對方住處,只好帶回房間,但當晚2人各睡一張單人床,什麼也沒發生。原PO指出,他和前女友的女兒一直保持聯繫,某天晚上他採取了行動,睡過了一次又一次。完事之後,他和前女友女兒一起拍下親密照,並由對方傳給前女友:「我終於可以叫他爸爸了!」以報復對方當年的出軌。
未婚就幫生小孩…男友趁她懷孕「跟別人訂婚」 男方家嗆:可以搬出去
「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我也是我爸媽的寶貝啊!」1名女網友透露,自己跟男友交往期間,男方家一直要她到家裡住,還說大家都是一家人,她也無怨無悔地為了家庭付出,甚至幫男友生了1個小孩,誰知她後來收到訴狀,才發現男友全家趁她懷孕期間安排他和別人訂婚,現在甚至想把她趕出門,讓她超崩潰。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跟男友未婚,起初男友家人一直叫我搬進來,說我們是一家人啊,期間真的待我很好。我也無怨無悔替這個家付出,叫我快生小孩,如他們所願去年誕下一子。後面接到訴狀公文(我莫名奇妙被告了),才知道男友全家在我懷孕期間,安排男友跟別的女生訂婚」。女網友提到,因為男友的訂婚對象不願意生小孩,所以男方才利用她,後來2人雖然沒有結成婚,「現在倒好了,金孫到手了;只要男友跟我有些爭執,我就被他們家人罵。情侶間不就是互相磨合難免爭吵?甚至被他們家人罵說:請記得你姓什麼;你們吵架影響我們家,你可以搬出去了。」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為了小孩好才更該帶著孩子快跑,這種家庭下他們一定會灌輸小孩一堆奇葩觀念,更甚至跟孩子說自己媽媽的壞話」、「沒婚姻關係還留在那幹麻?不走的話就是名副其實的生產工具了」、「沒結婚生小孩還不快帶小孩走」、「說不離開為了小孩都是騙人的⋯不離開小孩才可憐好嗎⋯這麼小是懂什麼」。
遭牧師非法送養 比利時女夢見生父「一定把妳帶回家」回台尋親
一件尋親案揭開近半世紀前的送養黑幕。47歲雅斯敏(Yasmine Martin)從小被比利時養父母灌輸「被美國親生父母拋棄」,一度懷疑幼年時在台灣育幼院的回憶不過是幻想,直到養母去世後找到相關文件,並透過催眠療法重拾記憶、DNA鑑定,才確認自己是100%台灣人。據《中央社》報導,雅斯敏在大女兒出生後,夢見生母淚流滿面看著她、生父彎腰對她說「有一天一定把妳帶回家」,當場從夢中哭醒,開啟了長達20多年的尋親旅程。雅斯敏表示,過去向養母試探多次,都被拒絕談論身世話題,直到養母去世、網路發達逐漸爬梳出模糊線索。她表示,自己父親可能是南投地方望族,在新竹當兵買食材時認識顧攤的母親,但未婚生女的兩人不被生父家族認可,媽媽娘家無力扶養她,只能送她到翁節敦牧師在台北縣三重的福音育幼院。(圖/翻攝自臉書Taiwan in the EU and Belgium)但翁節敦3、4年後在沒取得生父母送養同意書情況下,偽造文書利用假的監護人、在公文把雅斯敏改名「翁仁義」方式,將她送到比利時。雅斯敏找資料時,也發現台灣1970年代的報紙以「牧師假慈悲,收養孤兒賣」、「受託照顧涉嫌遺棄,翁節敦被移送法辦」、「人口黑市」等標題及內容,報導翁節敦涉嫌多次違法送養。雅斯敏雖取得這條關鍵線索,還找到當年一起玩的牧師孫女寫信到比利時,並在信中稱她「小倩」,疑似親生父母替她取同音小名的信件,然而,司法爭議纏身的翁節敦赴美後已失去音訊數十年;孫女在她詢問生父母資訊後也斷了聯絡,尋親之路遭遇挫折。雅斯敏強調,自己不會怪罪任何人,只想找到台灣親人與當年育幼院夥伴,目前雖找到移民到美國的80多歲堂姑,並找到南投、陳姓、可能有親戚當過鹿谷鄉長等線索,但離找到父母還有段距離。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表示,會協助不會中文的雅斯敏尋親,如有相關線索可用以下方式聯絡電郵:bel@mofa.gov.tw 若會英文、法文,可至yashumble@yahoo.fr網頁留言:https://www.taiwanembassy.org/be/contact_us.html
驚世女師大玩師生戀!揪國中女上摩鐵還「種草莓」 離譜對話曝光
24歲楊姓國中女老師與校內女學生甲女(化名)發展師生戀,2人不僅對話鹹濕,還多次在摩鐵、楊女車上及住處等地發生親密行為,楊女甚至用手指對其施行性行為,就連會考當天凌晨,楊女還開車載甲女直奔摩鐵溫存。女學生父親發現女兒頸部有「種草莓」吻痕,追問後得知上情,憤而對楊女提告。判決書指出,楊女於民國112年間擔任臺中市某國中之老師,其明知校內學生甲女於112年5月至8月間僅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卻與甲女於通訊軟體LINE上相互聯繫時,頻有曖昧言詞,並於112年5月20日凌晨1時23分許載她到摩鐵開房間,以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頸部造成吻痕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6月14日中午12時許,楊女搭載甲女至其位於台中市清水區住處,於同日中午12時許至下午4時許,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5日晚間8時許,甲女自行搭乘計程車前往楊女住處,於同日晚間8時至8時30分許,楊女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8日上午10時59分許,楊女搭載甲女至摩鐵,飲用酒類後,自同日上午10時59分至中午12時23分許,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甲女之頸部造成吻痕,以手撫摸甲女胸部,並以手指插入甲女性器之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1次。楊女否認和甲女發生關係,辯稱2人僅有親吻、擁抱等行為。檢方查出,楊女曾傳訊給甲女稱「真的每次摸到都很濕」、「自從跟你打砲之後我沒有跟別人打過了!」、「好啦你也記得山(刪)紀錄」、「這些對話」、「太危險」、「等一下換我me too」等語,顯見被告確實曾撫摸甲女身體、胸部、下體,並將手指放進甲女之陰道內。台中地院審酌,被告在甲女就讀之國中擔任女老師,本應遵守師生分際,明知甲女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思慮尚欠成熟,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仍未能克制己身情慾衝動,對甲女為猥褻及性交行為,使甲女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受有不良影響,所為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警界醜聞!北市中階警官主管性侵親生女 挨告厚顏急送報告搶5月1日退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日前接獲一名女大學生報案求助,指稱自己未成年時,遭到任職於台北市警局某單位的中階警官主管父親長期性侵害。離譜的是,婦幼隊緊急通報北市警局及該涉案主管所屬單位後,涉案主管居然厚顏遞出提前退休報告,申請在5月1日退休,該單位還緊急下封口令要同仁不得對外透露。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北市婦幼隊日前接獲一名女大學生報案求助,表示自己未成年時曾遭到父親長期性侵害。更讓人吃驚的是,這名父親竟是任職於台北市警局某單位的中階警官主管。女大學生表示,父親因為警職工作壓力大,下班後經常在外飲酒,但酒後回家居然對自己親生女兒毛手毛腳並藉著酒意性侵,還威脅女兒不得對其他人透露此事,因此連同住屋簷下的家人都渾然不知。當她成年就讀大學後,逐漸理解法律相關規定,並在好友陪伴下前往婦幼隊報案,並正式對自己親生父親提告妨害性自主罪。離譜的是,婦幼隊見警局單位主管涉案,立刻緊急通報北市警局及該涉案主管所屬單位。雖然該涉案警主管職位已經遭到緊急撤換,但他居然厚顏遞出提前退休報告,申請在5月1日退休,而該單位也緊急下封口令,要同仁不得對外透露。令人備感蹊蹺的是,2022年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多次在辦公室及駐地犯下性侵害案件,當時台北市警察局及中正一分局直接召開記者會說明,並立刻祭出停職處分。相較之下,市警局面對該名警職主管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的醜聞,迄今居然未見任何處分。有知情人士質疑,該名主管因與「有力人士」交好,雖然從警爭議甚多,仍可通過警界嚴格的品操考核晉升外勤主管,引發基層議論。目前,該名中階警官據稱已遭拔官接受調查,而台北市警察局也會再提出調查說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阿公罹癌想開刀活下去…惡婆婆為拿遺產隱瞞病情 她心碎問:我要怎麼幫?
「我覺得我婆婆很可惡!」有名女網友透露,婆婆的親生爸爸得了攝護線癌要開刀治療,但婆婆為了能趕快繼承遺產,竟選擇騙原PO老公還有大姑、二姑、大伯說檢查沒事。對此,她無助的問「很想幫阿公可是我要怎麼幫?我婆婆是獨生女很急著要阿公死繼承遺產!」原PO於近日在臉書社團「毒菇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婆婆的親生爸爸得了攝護線癌要開刀治療,但婆婆卻隱瞞阿公的病情,騙原PO老公還有大姑、二姑、大伯說阿公檢查沒事。原PO心疼的說「我是阿公的孫媳婦,阿公告訴我他想開刀治療活下去,但婆婆卻希望他趕快死繼承遺產。」她認為婆婆很可惡「我婆婆是獨生女很急著要阿公死繼承遺產!」雖然很想幫阿公,可是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幫忙,十分無奈。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勸她「我覺得長輩的病情需要開刀,還是要讓阿公知道」、「如果妳不便直接戳破,那就透過院方來通知妳先生!妳婆婆好可怕,自己的親生父親耶,難道她不怕下一代的子女也這樣對待她嗎?」
火鍋店認錯人…四川男意外讓「失聯41年雙胞胎」重逢 結局超感人
失散多年的家人重逢,是值得欣喜的一件事。中國四川有一名黃姓男子,多年前在火鍋店用餐,以為遇到朋友,沒想到對方表明不認識,原來自己認錯人,但因為長得太像,一問之下意外幫朋友找到分開41年的雙胞胎哥哥。據《華西都市報》報導,一名黃姓男子2013年某天在火鍋店用餐,正好碰到成都朋友曾勇,上前打招呼時,對方卻說不認識,也不叫這個名字,詢問後得知該名男子叫劉勇剛。後來,2名長相極為相似的男子見面,不僅身材、外貌,就連一些細微的小動作都很像,而且名字都有「勇」字。朋友在火鍋店認錯人。(圖/翻攝自微博)原來劉勇剛從小是被養父母收養,當時他還有一個雙胞胎哥哥,但因為經濟條件,只能負擔一個孩子,而曾勇也知道自己有個素未謀面的弟弟,雙方見面後,不用做DNA鑑定,彼此確認是親兄弟,失散41年後重逢,他們打算找到親生父母,遺憾的是生父已經因病去世,母親也隨之改嫁。劉勇剛和曾勇與生母團聚。(圖/翻攝自微博)兄弟倆得知生母的名字,而且在懷他們的時候,已經結婚第3次,有了相關線索,順利就找到生母家,3個人抱頭痛哭許久。生母表達自己的後悔之情,但他們不責怪,可以理解當時的苦衷,最後協商輪流撫養生母,一家人過上幸福的生活。
江蘇3歲發育遲緩兒夭折 生父趁回妻回娘家「親手悶死他」
2024年1月,中國江蘇徐州一名發育遲緩的3歲男童歡歡(化名),被無業遊民的生父趁母親因家暴逃回娘家打離婚官司時,將他帶回老家殺害。如今男童的母親將消息曝光,要親手替兒子討個公道,消息傳出,引起輿論震驚。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歡歡的生母夏女士2018年經友人介紹,認識了同年紀的青年劉某,兩人並未經過太長時間的交往就結婚了。後來,夏女士在2020年3月,生下了兒子歡歡。一開始,夫妻倆都欣喜於歡歡的到來,但隨著歡歡日漸長大,他們開始意識到孩子肢體語言不如同齡兒童,而歡歡一歲做了檢查,診斷出有發育遲緩的跡象,而且是全方位發育落後、發育遲緩,讓父親劉某開始對歡歡有了怨言,嫌他丟人。為了治療孩子,夏女士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附近租了房子,堅持替歡歡進行治療,歡歡三歲時已經學會走路了,偶爾也會喊「媽媽」,但是很難交流,「和孩子交流他是聽不懂的,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他,一直堅持給他康復,每天帶他出去,希望有一天我的歡歡和正常的孩子一樣。」夏女士表示。不過,同樣因為歡歡的發育遲緩,丈夫家一直不喜歡這個孩子,想要放棄他。歡歡住在徐州市的時候,丈夫家也從未出過錢給歡歡治療。歡歡的奶奶還曾當面告訴夏女士「不要在孩子身上花錢康復了。」歡歡的爸爸劉某,則是個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白天睡在家裡面不去工作,晚上就去網咖上網打遊戲,平日就靠借錢維生,向夏女士的親戚朋友借了很多錢,卻從來沒有還過。夏女士稱自己被逼得沒辦法了,「他躺在家裡睡覺,我就說我出去上班,你帶著孩子,我出去掙點錢,把我朋友錢還了。」此外,劉某還有家暴的傾向,平時稍有不順心,就把夏女士打的遍體鱗傷,「我問他為什麼打我,他說他心情不好,說就是看我不舒服、不爽、說就是要揍你。」夏女士表示:「我帶著孩子也沒有還手的能力,他1米8,我1米6,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我只能任他打。」劉某不僅嫌棄歡歡,在家裡對妻子夏女士也是動輒打罵。(圖/翻攝大皖新聞)2024年1月下旬,夏女士再次被劉某家暴後趕出家門,「那天他在家裡,不讓我帶走孩子,我只能做出這種選擇,只能逃離他。起訴離婚,然後才能爭取到孩子撫養費。」然而,在夏女士回到娘家準備離婚訴訟的同時,劉某也把孩子帶回了老家。沒幾天的31號晚上,劉某家人開車趕到了夏女士娘家,劉某跪在地上說孩子沒氣了,夏女士當下的反應,就是懷疑孩子是不是被劉某殺害了,後來法醫鑑定報告也證明了這一點,歡歡屍檢的結果,符合「被他人捂致口鼻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徵。媒體走訪歡歡生父劉某位於徐州市銅山區房村鎮下洪村的老家,下洪村一名村幹部講述,劉某確實是該村村民,殺害3歲兒子一事也基本屬實,但是幹部並不清楚事發原因,只知道劉某的妻子正在鬧離婚,而被害男孩發育不良,「那小孩有多種殘疾,半年前村里給小孩辦理了殘疾證。」該村幹部還透露,劉某本身也是被領養的養子,殺子事件發生後,劉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帶走。目前,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不少關注,歡歡的母親夏女士表示,自己站出來把事件曝光,是希望引起輿論的關注,能讓官方重判孩子的父親死刑。夏女士含淚控訴,自己不單單是要為兒子討回公道,如果僅僅是因為孩子發育遲緩就殺死孩子,然後還不被判處死刑,那麼未來,恐怕會有更多家有遲緩兒的家長進行效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滿妻晚歸大吵…她惱羞離家「月底懷孕了」 人夫驗精蟲揭超綠真相
桃園1名人夫不滿妻子經常藉口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請求她將重心拉回家庭,不料女方勃然大怒,2人爆發激烈爭執,老婆奪門而出,直到隔天才回家。沒想到,人妻同月底表示自己懷有身孕,丈夫到醫院檢驗精蟲,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驚覺被戴綠帽,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自111年10月起,妻子開始以公司需要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起初自己不疑有他,認為僅係與同事間之正常交流,惟女方晚歸情形日益頻繁,他懷疑另有隱情,便從旁得知妻子和許姓男同事過從甚密,並發現2人經常以加班、同事聚會之名義向其報備,實際係單獨相約私會。原告表示,自己請求妻子將重心拉回家庭,詎料女方惱羞成怒,大吵後奪門而出,直至隔日上午才返家,而她當晚竟和許男在汽車旅館過夜,且女方同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然而他到醫院檢驗,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腹中胎兒之生父顯有疑義,他為此感到心如刀割,要求許男和妻子連帶賠償80萬元。人妻辯稱,自己確有離家居住於旅館一事,但並未與許男同宿,被告2人間並無踰越男女分際之不正當往來,原告雖提出多筆對話紀錄文字檔,試圖抹黑被告有外遇之行為,然文字檔並非不可修改,其可信性、真實性皆有疑問,其餘證據亦無法證明被告有外遇之行為,全係原告憑空想像、斷章取義後得出之結論。桃園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被告2人間確有討論許男性器大小及硬度等情,甚至有談論補班打炮日、塞滿嘴巴等露骨之語,顯為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並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原告婚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判處許男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