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追求新來女書記官被控跟騷! 雲林男檢察官被自家人起訴
雲林地檢署魏姓男檢察官愛慕新來的女書記官(A女),以各種理由送小禮物、藉故攀談、假日期間不經意出現在她加班的辦公室,令她不堪其擾;女書記官報告直屬檢察官後,魏某仍不約束自己,不時在刷卡處堵人、地檢署內部跟蹤、尾隨、LINE傳送訊息,雲林地檢署以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3日指出,未婚的魏姓檢察官2008年分發至雲檢迄今,負責公訴業務;被害人A女是該署書記官,於2021年3月調入,配屬某偵查檢察官。魏姓檢察官對A女有好感,2022年間起假借各種理由贈禮、藉故接近攀談,讓女方深感困擾。據指出,A女為避免在辦公室相遇尷尬,剛開始收下後分享給同事,惟次數太頻繁,開始找各種理由婉拒,但魏某不死心,多次藉故接近,A女配屬檢察官察覺有異,確認女方無意與魏交往,主動出面制止,請他不要再接近A女。魏某明知A女已明確拒絕追求,竟然自2023年6月起到今年1月22日,反覆、持續於A女上班前到差勤刷卡處堵人,甚至還在雲檢內部跟蹤、尾隨騷擾,還一再用LINE傳訊息,各種不當舉動,導致A女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獲悉魏某疑有性騷擾等不當舉措後,今年1月間陳報檢察長戴文亮,隨即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立案調查,告知A女依法可提出性騷擾申訴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之刑事告訴。A女今年2月對魏某提出性騷擾申訴及跟蹤騷擾的刑事告訴,雲林地檢署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4月12日完成調查後提出書面調查報告,4月23日召開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做成性騷擾申訴成立的決議。刑事部分偵查終結,雲檢認為魏某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行為罪嫌,4月29日提起公訴。檢方指出,為強化魏某的性別平等意識以及人際關係敏感度,已命他接到雲檢通知日起1年之內,應接受性別教育課程6小時及自費心理諮商12小時。本案發生後,魏某已主動提出調動到他處。
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他帶女友回家睡1晚遭「加收2千」 網揭關鍵力挺房東
許多人離家在外讀書、工作,會選擇租屋,日前一名男網友就抱怨,自己租一人套房,有時女友會來住,沒想到隔幾天房東就說「這個月要加收2千」,且租賃合約有標示,讓他相當傻眼,後悔自己沒有認真看合約,「越想越不爽,所以上來問各位有人有過類似經歷嗎?想知道2千塊是不是合理範圍內」。該名網友在Dcard以「女朋友留宿 房東加收租金」為題,發文表示自己目前住在1人套房,不過女朋友有1、2天來,太累就睡在套房,結果隔幾天房東就通知說,「不好意思,你前幾天有朋友在你家過夜,所以這個月需要跟你多加收2000塊」,並提到租賃合約有寫。原PO回家認真翻看合約後,才發現真的有,「這也只能怪我沒注意看租賃,但我真的覺得2千塊會不會太多了,當下不想爭吵所以還是給了,但還是越想越不爽,所以上來問 各位有人有過類似經歷嗎? 想知道2千塊是不是合理範圍內」,希望尋求網友的建議。文章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他既然有寫,我覺得沒什麼合理不合理,我是房東我也不喜歡帶別人來租屋處」、「我覺得比較像禁止條款,房東的本意不是要收費,而是禁止你帶人回宿舍」、「合約有就是合理的,不過我覺得很蝦,又不是雅房共用水電」、「你簽了就沒什麼好含扣了,自己簽了又覺得不合理,那當初就不應該簽,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房東除了要算多出來的人的水電之外也是要保障其他房客的人的安全所規定的,誰知道你帶來的人會是怎樣的人」、「不爽為什麼要簽名?名不能亂簽你知道嗎?」、「合約都有寫你就吞了吧」、「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而且這是為了不讓人帶人才設的吧,有很多自私情侶,輕則吵鬧重則凶宅,我挺房東」。事實上,有些民眾在簽約時會因為租賃合約字數過多而不細看,但這反而會阻礙到自己的權益,而若是和房東、房客發生租屋糾紛時,內政部也建議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是直轄市、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等。
肚子痛想請生理假!她遭店長要求「醫生證明或改事假」 網揭3點違法
不少女生生理期時會經痛,因此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然而日前一名女網友就表示,自己在請生理假時,被店長要求要有醫生證明,要不然就改成事假。該名女網友在Dcard上以「工讀生請生理假」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因為生理期肚子太痛,所以向公司請了生理假,但被要求要給證明,當原PO反問生理假要怎麼開證明時,對方則回應「去找醫生開啊⋯請假都要開證明」,隨後原PO也詢問生理假不是規定不用開證明,公司則要求她跟店長談。而店長也是說「請生理假要開證明喔,不然不能請」,在原PO指出生理假規定不用開證明後,店長則要求改為事假,「就當放假一天,工讀生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也沒有影響」,這也讓原PO相當迷茫,這樣合不合法,只好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已違法,如果本來老闆就很欠修理,剛好可以勞檢,違法點1:拒絕生理假(要求證明);違法點2:要你請其他假;違法點3:未給付半薪」、「今天生理期來很痛直接向公司請假,我們老闆娘直接准假,所以妳這個公司可以不要了」、「不合法,本來生理假就是不能要求證明,而且雇主不能不給生理假」、「你這樣事假就沒了,怎麼會合法」。事實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42.6萬標成426元!卡地亞官網標錯價不想認 墨西哥醫上訴消保機構取貨成功
法國珠寶品牌卡地亞(Cartier)曾於2023年年底之際發生官網標錯價格的事情,官方誤將一對18k玫瑰金鑲鑽耳環的價格標錯,一名墨西哥醫師見狀後在網路上隨即下單購買,事後遭到卡地亞取消訂單。最後該名醫師直接將此事向墨西哥消保單位提出申訴,最後在歷經4個月的協商後,卡地亞同意出貨,目前醫師已經拿到他訂購的2副耳環。根據外媒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12月左右,當時墨西哥27歲醫師維拉里爾(Rogelio Villarreal)在上網之際看到卡地亞的廣告,發現當中的產品價格都十分昂貴,但在其中發現了一副只要13美元的耳環,於是便直接購買了2副。沒想到,這副18k玫瑰金鑲鑽耳環的價格原本要1.3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42.6萬元),官方因不明原因將其標記成13美元(折合新台幣約426元)。在維拉里爾購買之後,卡地亞官方便展開一連串行動,其中包含告知耳環缺貨、價格標錯、贈品補償等方式,希望能讓維拉里爾取消訂單。但最後維拉里爾拒絕取缺訂單,並將此事向墨西哥聯邦消費者保護機構提出申訴。最後在歷經4個月的申訴後,卡地亞官方決定為自己的疏失負責,同意成立訂單,目前維拉里爾已經在26日收到當初訂的2副耳環。
高雄男警傳訊「只想玩女警」 性騷會議漏洞百出遭法官駁回
高雄一名方姓女警2019年間多次遭到同派出所男警騷擾,男警傳簡訊「我只想玩女警」、「會不會只看到胸」等訊息給她,甚至邀約前往汽車旅館,方女不堪其擾提出性騷擾申訴,但被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方女氣憤要求提告撤銷決議,後續一審原判決撤銷,市府社會局對此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法院維持原判決,判社會局敗訴。高雄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表示,經調查,男警在2019年利用LINE及共同服勤期間對方女性騷擾,男警曾傳「反正躺下來差不會很多」、「我只想玩女警」和「我會不會一直只看到胸」等騷擾訊息給方女,上述行為屬於《工作平等法》所稱之性騷擾,但會議決議後,卻認定涉及行騷擾防治法的事項「不成立」,方女對判決結果不服要求撤銷該決議。法院說明, 一審法官發現,該次會議記載漏洞百出,不只紀錄上主席從女性變男性,就連委員和主席的發言內容、討論意見和表決過程等資訊,都草率帶過未詳實紀錄,程序明顯存在瑕疵,因此判決撤銷。法院表示,高市府社會局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會議記錄看不出開會內容,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也沒有投票表決紀錄與詢問其他委員的意見,無從得知是否有獲得過半委員同意,就決議性騷擾事件不成立,違反性騷擾防治會設置要點,判定程序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漢來海港巨蛋店疑「生熟食混用污染」 食物中毒累積11例
高雄漢來海港城巨蛋店傳出食安問題!根據高雄市衛生局表示,26日3人用餐後出現上吐下瀉案例,目前因食用完畢而出現不適人數累積已有11例,均已出院,衛生局派員現場稽查,經查疑有生熟食混用污染之虞,已同步針對可疑的食材及環境進行採檢檢體共20件,檢驗致病原,並針對廚工及就醫民眾採檢人體檢體56件檢驗中。衛生局表示,衛生局今日接獲醫院通報3人於26日至左營漢來海港巨蛋店進食後發生腹瀉等腸胃道症狀,衛生局隨即派員現場稽查,經查疑有生熟食混用污染之虞,已同步針對可疑的食材,包含蘋果蘿蔔汁、生蠔、生菜、生魚片、提拉米蘇、冰淇淋、生菜沙拉、主廚沙拉、冰塊等及環境進行採檢檢體共20件,檢驗致病原,並針對廚工及就醫民眾採檢人體檢體56件檢驗中。衛生局說明,截至目前於該2時段用餐後出現不適症狀就醫累計11人,就醫後均已出院。為落實風險管理及損害控管預防性措施,業者將於4月27日至4月28日停業2日期間徹底清消改善,衛生局並同步進行複查,如未改善完成,可依照「食安法」第8條和第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鍰。如消費者因訂位被取消,或主張食物中毒者,請保存就醫單據(例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雙方若無處理共識,請消費者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消保官會盡力協調以解決爭議。
院長不適任2/法官、書記官網內互打 許宗力避風頭漁翁得利
正當司法界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倒、一度失去心跳等事震驚不已,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24年4月20日深夜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過勞死,讓司法界憾事再添一樁。不過蕭一弘還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引起正反兩極不同意見,有法官指出,本案重點應該是司法院如何改善工作環境,現在竟要評比法官仇恨值,似已模糊焦點。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質疑,認為蕭一弘的問卷調查很怪,容易讓人做文章認為書記官過勞死是因為法官太討厭!還有法官表示,法官群體對抗外界汙衊與司法高層壓榨時很遜,但網內互打卻很強,不如票選「最喜歡/最討厭的司法高層作為」,還有法官指出,蕭一弘應該建議法官學院開溝通課程,增加司法人員交流,而不是列出有仇恨值的命題進行民調。也有人感謝她重視書記官的工作環境,但也擔心問卷會加深司法人員的心結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在臉書社團調查「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引發爭議。(圖/翻攝靠北書記官)蕭一弘在社群媒體回應指出:有人說原本要求司法院高層要謝罪負責的行政責任,可以藉由(此事)推給個別法官來開脫。她表示「這點我不清楚,因為我本意就"沒有要誰負起責任"」,也無法預料「是不是因為這樣,助長誰"推卸、轉嫁"了行政責任給誰?」她說非常感謝一點,就是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組成一個多元社會。至於當初為何願意公開自己的全名,她表示要邀請書記官同仁填表單,「我不可能讓大家糊里糊塗填單,我願意對我的調查負責」,她強調她的價值觀很清楚,主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交派工作給部屬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或者快要下班了,卻突然交辦緊急事項,也是很不貼心,但很諷刺的是,因為我這樣的個人行為,導致我配偶在假日接到主管的電話,吃不下午餐。對書記官提出上述民調的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和台中教育大學碩士,專長研究法官工作壓力和滿意度,還出了書。媒體曾報導她在花蓮地院服務期間曾因懷孕小產,2006年底請了5個月假到美國娘家安胎,2007年2月底在美國生產,請假到同年5月。至於她手上的案子,都交由庭長和其他法官代理,蕭一弘擔任檢察官的先生也請假到美國陪產。當時花蓮地院決議讓蕭一弘停分案半個月,她主張一個月,還提出再申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法官李昭然墜樓後,前往士林地院慰問。(圖/報系資料照)有司法界人士透露,當時也在花蓮地院服務的法官張嘉芬同樣懷孕了,想在2007年3月6日請假待產前多結一些案子,不眠不休加班,避免增加同事負擔、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已懷孕9個月的張嘉芬,竟在同年3月5日開完庭後,腹痛如絞,送醫急救、不幸胎死腹中,同事都為她感到不忍,張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她的父親是前高階警官張世平。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僅對法官之死發表公開信,還要法官多戶外運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至於書記官疑似過勞死,以及法官蕭一弘對書記官民調等情形則未表示意見,不少法官懷疑他是選擇緘默避風頭,因此都在冷眼旁觀後續發展。
網購最新詐騙手法!賣家接受退貨「未拆封」商品裡竟全是紙片:差點轉賣
許多人都有在蝦皮購物的習慣,以往常見的案例都是買家取貨付款不去領,或是顧客買到假貨等等,沒想到現在連退貨機制都可以拿來詐騙。有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PO出影片,只見畫面中,賣家打開「未開封」的退貨商品進行檢查,竟然發現裡面都是裝有重量的紙板,真正的商品早已被調包,此景也讓賣家驚呼,外包裝和封膜跟真的沒兩樣,「現在詐騙真的有夠厲害!」有網友昨(25日)晚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貼出影片和聊天紀錄截圖控訴,蝦皮上有人裝買家詐騙,偷天換日調包商品,「狸貓換太子!最新詐騙包裹手法?再給我鬧!」原PO表示,對方先是惡意下單,取完貨過沒多久就申請退貨,而退貨的理由清一色都是「不需要了」,殊不知商品早已被調包!外包裝還做的一模一樣,塑膠膜也封得夠完整,裡面更是特地裝了有重量的紙板,所以拿在手上完全感覺不出來被調包,「沒有拆開看還真的以為裡面真的是粉底!現在詐騙真的有夠厲害!」(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賣家也感嘆,根本不可能去割開新封膜一個一個檢查,「今天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調包商品寄給下單客人,不就變成我詐騙了嗎?呼籲各位辛苦賣家們,退貨商品務必務必檢查仔細,這沒拆開還真看不出來,防不勝防啊!」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台灣是全世界詐騙之光」、「去提告詐欺吧」、「這種退貨理由真的很奇怪…不需要了跟買到更低的價格就不要去取貨就好了,拿一拿再退貨怎麼想都怪,沒想到現在連店家都要自保了」、「買家退貨次數後台有記錄,你們賣家不是能看見?」、「拜託請提告」、「好扯喔!蝦皮也是放任詐騙」。也有網友指出,「買賣雙方的金流都暫時放在蝦皮代收,蝦皮就有義務保障雙方的權益 !所以廣大的買家賣家們絕對不要再姑息蝦皮只賺錢,卻一點作為都沒有。」蝦皮購物對於退貨有明確規定,買家於鑑賞期內申請退貨退款,須保持商品正確及完整以符合規範。若賣家對於收到的退回商品有疑慮,可向平台提出爭議申訴,蝦皮將會依雙方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及協調。針對此個案,蝦皮已與賣家聯繫,在資料確認後將協助返還款項。同時也會向買家釐清,如果有違反平台規定,將會對帳號權限進行限制,以維護用戶權益。
輔大爆偷拍!女大生上廁所頭頂冒手機嚇壞 男大生落網辯:沒衛生紙
輔大進修部女學生23日晚間上廁所時,發現頭頂居然出現一隻手拿著手機在猖狂拍攝,讓她當場嚇壞直接逃出女廁,隨後校方獲報後也連忙協助女學生報警,並趕至女廁將詭異的19歲莊姓男大生揪出,沒想到莊男竟辯稱男廁沒衛生紙,不得已才去女廁上,對於手機拿高一事則自稱是「穿衣服伸手」所造成的誤會,經警方調查發現莊男手機無私密影像,因此女學生後續僅提出性騷擾申訴。事發當時,女學生在晚間獨自前往廁所如廁,沒想到上完廁所剛抬頭便猛然看到一隻手拿著手機在頭頂上出沒,讓她當場嚇壞,趕緊狂奔回教室找同學們控訴,學生們知悉後也連忙陪同女學生前往教官室處理。教官獲報後先是協助其報警,並迅速趕至事發女廁,發現莊男仍躲在女廁內不敢出來,經調閱監視器也揭露莊男已在女廁一段時間,讓受害女學生更加無言,質疑莊男偷拍恐怕不只1受害者。莊男更表示,當時是因為男廁無衛生紙才勉強至女廁使用,加上穿衣時手伸太高,才讓女學生發現後感到不適,對此警方也不敢疏忽,經莊男同意後查看其手機,發現手機內包含雲端並無私密影像,因此女學生後續也僅提出性騷擾申訴,後續交由校方處置,也提醒民眾在外如廁時應提高警覺。
輔大校園驚見偷拍狼!男大生「女廁做1舉動」喊冤:男廁沒衛生紙
新北市輔仁大學又爆校園偷拍事件!一名女大生指控,她日前晚間在學校上廁所時,突驚覺有男學生躲在女廁偷拍,嚇得她趕緊向校方通報,而該名涉案的莊姓男大生被教官逮獲後,竟辯稱「男廁沒衛生紙」才跑到女廁解決。對此,警方表示,經檢視莊男手機及雲端硬碟並未發現私密照,刑事部分暫不提告,事後女大生也已提出性騷擾申訴。據了解,事發於23日晚間8時許,該名女大生在校內某棟大樓的1樓女廁如廁時,突看見上方竟伸出一隻手舉著手機在偷拍,她立馬用力拍打隔壁牆面嚇阻,對方發現東窗事發後也秒將手抽回。嚇到花容失色的女大生趕緊衝出廁所,並向校方通報此事,學校教官得知後也趕抵女廁,當場揪出19歲的莊姓男學生,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莊男卻向員警供稱,因男廁衛生紙用光了,加上自己內急肚子疼,不得已只好去上女生廁所。至於遭控伸手偷拍,莊男則聲稱,當時上完廁所他欲將外套穿起,因此將手舉高,沒想到此動作卻被誤認為在拍攝,矢口否認犯下偷拍惡行。對此,警方表示,經檢視莊男手機及雲端硬碟並未發現涉及性私密影像,刑事部分暫不提告,不過被害女大生質疑,偷拍證據早已遭莊男刪除,因此提出性騷擾申訴,後續將函請該校進行處置。
騎士「未打方向燈」遭連開7罰單「秒噴8400」 交通部揭沒列入微罪不罰原因
許多熱心民眾在路上看見有駕駛違規時,都會選擇拍下證據檢舉,以期台灣交通環境可以更好,不過後來也出現「檢舉魔人」,讓一些駕駛感到困擾,日前立委王世堅就質詢「未打方向燈」檢舉不斷,且有機車族一次連收7張罰單噴8400元,質疑違反比例原則,對此,交通部也進行回應。行政院先前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時吸菸,以及在圓環、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以及違停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十種情況,不過並沒有列入「未打方向燈」。而王世堅近日在立法院提出書面質詢,表示去年「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違規案件高達108萬3607件,且還有的案件是連續檢舉,曾有機車騎士一口氣接到了7張罰單,遭開罰8400元,另一個案例則是有騎士2分鐘內,在不同路口因未打方向燈,遭後方車輛檢舉3次,質疑這樣開罰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且大量的檢舉是否造成警力的負擔。對此,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也說明,「未打方向燈」並未列入微罪不開放檢舉的修法當中,是因為打方向燈屬於後方車輛判斷前車行進方向重要設備,也攸關行車安全,且目前未打方向燈的罰鍰範圍在1200元到3600元,因此未納入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微罪中。不過林福山也指出,現行法規規定如果要檢舉同一輛車的違規行為,檢舉時間需間隔6分鐘以上,且需要行經至少1個路口。如果未達到6分鐘的間隔或者未經過1個路口,則連續檢舉將僅被視為一次舉報。這樣的規定已經考量到比例原則,同時也提供了相關的申訴管道。至於未來是否會考慮檢討違規檢舉的間隔時間或者距離限制更長。林福山也指出目前警方主要以靜態方式執法,而動態方面存在一些困難,考慮到危險程度和可控性等因素,仍然需要民眾的協助。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未對檢舉時間和間隔進行檢討,立法委員和交通委員會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和結論,將尊重委員會的審查結果。
印度4咖哩調味料驗出致癌物 「台灣有進口」品牌曝
台灣近期頻傳食安事件,進口食品日前也出現食安疑慮。香港、新加坡相關單位日前針對2間印度品牌咖哩調味香料發出警告,指樣品經抽查驗出致癌物環氧乙烷;而根據國際進出口資料,該2品牌有產品銷入台灣。據《中央社》報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CFS)5日對「MDH」、「Everest」2品牌共4種咖哩或調味香料產品發出食物警告,指抽查樣品驗出第一級致癌物環氧乙烷,建議消費者停止食用,香港經銷及進口商已回收相關商品。新加坡食品局(SFA)18日也公布Everest同款調味香料中的環氧乙烷超出許可值,指示進口商下架回收。進出口數據提供商「Volza」的資料指出,台灣有廠商向印度進口該2品牌調味香料的紀錄,最新出口資料為今年2月20日。此外,印度另個草本生產商因貶低現代醫學、宣傳阿育吠陀特殊療效,涉嫌不實廣告、誇大療程,遭印度最高法院申訴,該公司部分產品雖有在台灣出售,但台灣網站並未出現爭議廣告內容。中山醫學大學健康科技中心網站指出,環氧乙烷主要用於消毒醫療設備和食品中細菌、控制農產品蟲害、製造乙二醇,但環氧乙烷會引起身體腫瘤並導致中樞神經、末梢神經病變。
新北242家企業違法「開罰破千萬」 嘉里大榮、國光客運上榜…原因曝光
新北市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等法規的雇主名單,總共有242家業者,以未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他還有超時工作、職場性騷擾等,開罰超過1180萬元。勞工局公布的雇主名單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各有28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總共74家;而違反性工法部分,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多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國光汽車客運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且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加上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重罰43萬元。此外,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苗栗書記官疑過勞病逝 地院「組專案小組」調查…發3點聲明回應
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似過勞病逝,掀起外界議論。苗栗地院則於最新回應中指出,對於書記官疑似因配屬法官交辦工作壓力,導致過勞病逝狀況,院方並未受理相關申訴,但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以釐清事實。臉書粉專《靠北書記官》20日揭露陳姓書記官因過勞導致蕁麻疹發作、3次發燒住院,最終因敗血症併肝腎衰竭過世,且書記官病逝時小孩才8個月大。有同僚留言,「陳書座住院時,我有去醫院探望,我印象中,當時陳書座要請長假休養,他的主管還有『勸慰』再幫忙一下,很缺人手呢,然後人二度病倒,死了」。粉專也直指,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12日凌晨於宿舍墜樓身亡令司法界萬般不捨,「但是書記官遭到職場不法侵害的聲音,明明不惶多讓,卻始終被埋沒、被掩蓋,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樂於協助書記官,讓我們一起把書記官的聲音,傳出去」。據悉,陳姓書記官2022年1月4日到苗栗地院服務;隔年11月14日住院5天,同月21日申請自2024年1月1日起育嬰留職停薪,卻於2月19日因病導致器官衰竭身亡。苗栗地院表示,陳姓書記官留職停薪住院期間,院長、科室主管、同仁均有透過通訊軟體、手寫卡片及送營養補給品等方式關心;書記官父親亦曾來信致謝。書記官病逝後,地院同仁自發性募資33萬餘元致贈遺眷,表達深切慰問。苗栗地院指出,將調取陳書記官差勤資料、辦案紀錄、病歷資料等,向考試院銓敘部爭取從優撫卹。另針對外傳司法界過勞情事,正檢討相關運作流程並陸續完成簡化管考、經費報支等行政流程,與精進送達回證處理,望減輕書記官及其他同仁負擔。地院也指,院內有提供同仁心理健康關懷方案,補助全年最高12次、每次2500元的心理諮商費,並訂有相關申訴處理要點,由委員每月輪值處理申訴,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