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愛媛首次破獲安毒工廠 台灣嫌犯「做毒就跟做蛋糕一樣」
日本愛媛縣警方於2023年5月破獲一起毒品製造案件,這也是愛媛當地自1990年以來,首次破獲製毒案件。當中甚至有2名台灣男子的參與,其中一名男子曾供稱自己沒有任何化學背景,但「做毒就跟做蛋糕一樣」,最後其中一名涉案男子在3月時遭日本法院判決7年有期徒刑。根據《讀賣新聞》報導指出,一名涉案的43歲台灣男子表示,他於2022年起與日本犯罪集團合夥,飛往日本愛媛縣松山市一間空屋製造安非他命,從2022年至2023年這段期間,他曾4次造訪日本,總共在日本待上130多天。而日本犯罪集團則提供男子每趟至少2萬新台幣的報酬,還有包辦期間的食宿交通餐飲費用。該名男子供稱,自己沒有任何的化學背景,是在犯罪集團的指導下學會毒品的製作。男子表示,自己是抱持著「打工」的心情學習,返台後甚至還會去圖書館查詢相關資料進修。男子也曾表示「製作甲基安非他命就像做蛋糕一樣,只要知道原料的比例和步驟,以及加熱時間,誰都能做到」。男子也曾提到,他曾經向犯罪集團的製毒老師表示,自己有想要退出的念頭,結果反讓對方威脅,更表示「不做毒就不能回國」、「周圍全是黑社會的人」等語。最後警方於2023年5月30日破獲該處製毒工廠時,男子也遭到警方逮捕。報導中也提到,這次警方查獲的甲基安非他命約有100克,相當於1000至3000次的使用量,市場價格為638萬日元。此外,台灣男子表示「可能已經擴散到社會上,為日本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感到非常抱歉」。目前該名男子已經被日本法院判決7年有期徒刑和250萬日元罰金。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台大醫學生是偷拍狼!他咖啡廳藏針孔「台大女廁也淪陷」 電腦還搜出大量偷拍片
台大牙醫系3年級的男大生竟是偷拍狼!這名男大生今年初搭火車至台南,刻意先過站再變裝返回台南,至某知名文青咖啡店,在廁所安裝針孔偷拍,員工事後發現遭人偷放針孔錄機影向警方報案,警方從男大生高雄住處電腦查扣數十部偷拍影片,包括男大生與女友做愛的影像,及台大女廁偷拍畫面,全案依照妨害祕密罪嫌送辦。台南市一家網路票選「非連鎖咖啡廳第1名」的文青咖啡店,吸引許多網美光顧,而男大生將針孔安裝在洗手乳內偷拍,1月時員工發現針孔錄影後報警,由於嫌犯處處製造斷點,警方歷經3個月調查,才逐步找到男大生家中。原來,偷拍狼先搭火車從高雄前往台南,先是過站下車但不出站,隨機搭列車返回台南站並在車上再變裝,出站後看似漫無目的亂走,繞來繞去才前往預計犯案的咖啡店,藏完針孔就離去。警方事後在他的電腦內查獲數十部在各地偷拍的影片,竟連台大女廁也淪陷,遭偷拍的咖啡廳被害人約有5、6人,有男有女,影片中還有他與女友尋歡時的偷拍畫面,另在房內查出一副疑為男扮女裝使用的義乳。據悉,嫌犯在律師陪同下應訊,辯稱偷拍影片都是自網路下載,矢口否認犯行。警詢後遭妨害秘密罪嫌送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將他聲請羈押獲准。近日台北市慈濟醫院護理師偷拍案件延燒,台南市去年5月曾發生醫師兼準新郎在婚前潛入安南區1家民宿的女生房間打手槍遭逮,近日台南又發生公共場所偷拍案,針對偷拍事件頻傳,警方呼籲店家及民眾提高警覺,小心偷拍行為,一旦發現可疑,請報警查處,以保障民眾隱私安全。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高雄軍營舊靶場掩埋近3.9萬噸廢棄物 中校後勤科長、包商遭收押起訴
一樁引人注目的「樹木修剪」案震撼曝光!高雄左營某土木包工公司在陸軍八軍團2021年的工程中,竟涉嫌與軍方後勤科長串通,利用營區舊靶場回填廢棄物牟利逾282萬元,橋頭地檢署26日依廢棄物清理法、貪汙等罪名,對楊、吳、王、劉4人提起公訴,而楊姓中校已於2023年申請退伍。檢察官與高雄市調查處及環保局人員,於1月17日及3月14日前往八軍團仁美營區舊靶場進行稽查,發現大面積填埋近3.9萬噸營建混合廢棄物,隨後傳喚楊姓少校和吳姓廠商,進行調查,檢察官訊後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宗案件的起因是一場「樹木修剪」工程,2021年5月由某土木包工公司擔任承包商,吳負責人樹木修剪時,卻將修剪後的樹枝等廢棄物非法填埋於營區內,楊中校作為工程的驗收人,明知廢棄物處理並不合法,卻放任不法作業,而楊中校更是在業者支付給吳公司的款項中,獲取一筆87萬7500元的不當利益。更令人震驚的是,吳與楊甚至串通,將廢棄物運至舊靶場回填,並於2022年7月才將凹地填滿,藉此牟取私利,除了將廢棄物回填,2人還與其他業者合作,將未經處理的雜土、磚塊等不明廢棄物運至營區中,甚至還牽涉到土尾場的非法活動,這一系列的不法行為使得其非法獲利282萬600元。檢方進一步指出,該公司自2016年至2022年間,至少有42起不法違規案件,裁罰金額高達2400元至30萬元不等;此外,根據環保局估算,未來清除處理這些廢棄物將需要高達4億元的費用。儘管楊中校已於2023年申請退伍,但案件仍在進行中,檢方26日偵結依楊、吳、王、劉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對於不法行為,檢方將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並確保案件的公正裁決。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醫療直昇機急送傷患遭雷射光束狂照 男子落網竟稱:只是無聊
澎湖縣駐地醫療直升機「凌天航空」22日執行2件緊急醫療後送任務,但深夜在台南機場降落之際,突遭不明雷射筆綠色光束照射長達10多秒,有嚴重影響飛安疑慮。凌天航空立即向台南機場通報,台南警方隨即在曾文溪畔一處建築工地,逮捕了持雷射筆照射直升機的林姓男子。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凌天航空22日晚間執行醫療後送任務,將一名79歲腦出血婦人送往台南機場,以便轉往台南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接受治療。在從台南機場返航過程中,發現窗外有雷射光束照射,組員立即向窗外查看,發現地面有民眾持強力雷射筆持續朝航機進行照射長達10多秒,當下立刻進行拍照及錄影蒐證,之後通報台南機場。凌天航空主任陳萬昇指出,所幸當時病患已經離開航機,未造成病患在後送途中有飛行安全問題,但此行為是會非常嚴重影響飛航的安全。而台南市警佳里分局23日凌晨接獲市警局相關通報,立即依據凌天航空所提供照片及影片反覆比對,沿曾文溪堤岸一路溯源勘查,終於發現該雷射光束發射位置為曾文溪畔某新建工程工地。後查訪該工地工程師及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疑似林姓員工所為,經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係因不知法令,一時無聊隨意以雷射筆照射天空,已深感悔悟,全案經調查後,依違反民航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根據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民航法修正案》,任何人以雷射光束照射航空器最重可處90萬元罰金或7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者最重處死刑。
高雄百歲人瑞成白骨裝垃圾袋 檢警上門驚見!「未下葬」同住女兒恐觸法
高雄1名63歲金姓婦人與高齡百歲人瑞父親同住,去年因登革熱疫情拒絕衛生局數度上門噴藥,由於鄰居和社會局等人員長時間未見人瑞父親出門,遂於1月間報警,昨(23)日檢警登門搜索,發現人瑞已成白骨,裝在黑色垃圾袋中。詳細案情及死因,仍待釐清。據了解,金婦與父親相依為命,去年11月登革熱疫情高峰,住家位於疫情熱區,衛生局曾多次前往噴藥都遭金婦拒絕,連開罰金婦也不予理會,無奈之下衛生局只好求助社會局協助訪視。社會局指出,老翁有榮民身分,每月都有月退俸可領,也是退輔會列冊的關懷對象,不過退輔會與社會局等人員多次上門訪視,但女兒皆以「父親在睡覺」為由拒絕探訪,也曾對外謊稱,父親已在中國過世云云,訪視人員由於長時間未見到老翁,察覺不對遂今年1月向檢警通報調查釐清。檢警表示,查訪街坊鄰居後發現大家許久未見老翁,且女兒也拿不出任何死亡證明,昨日檢警進屋查找,在3樓透天厝的一包黑色垃圾袋中,發現已成白骨的老翁遺體。檢警初判金父屬於自然死亡,暫不會朝刑案方向偵辦,但金女未下葬父親的行為,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詳細案情還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海削男人3300萬!櫻花妹高調賣「戀愛詐騙手冊」 判刑9年罰168萬
日本女網紅渡邊真衣化名「莉莉醬」(頂き女子りりちゃん),透過她所工作的情趣用品商店與網路交友軟體,物色獵物進行戀愛詐騙,還堂而皇之出版戀愛詐騙教戰手冊,吸金超過1.55億日圓(約新台幣3300萬元)。渡邊真衣22日遭被名古屋地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8萬元)。而遭到她詐騙的50歲男性接受媒體訪問時,還表示:「如今對她只剩下憎恨,一定要把被詐騙的錢向她追討回來」。渡邊真衣在約20歲時,迷上了去牛郎店消費,最多時曾一個月替喜歡的牛郎進貢400多萬日元(約台幣84萬元),在欠下難以償還的巨額債務後,她透過誆騙自己上班風俗店的男性客戶匯錢給她度過難關,也從此開始了她的戀愛詐騙生涯。此後,渡邊真衣開始透過風俗店與網路交友軟體開始搜尋好上手的獵物,先於2021年3月向1名50多歲男子謊稱欠債,騙得1.17億日圓(約台幣2500萬元),後來還有另外2名男子被渡邊以同樣手法詐財,直到2023年8月,她共向3名被害人詐取1.55億日圓。後來,她將相關經驗整理成冊,寫成了「戀愛詐騙教導指南」在網上販售,專門教年輕女姓如何讓男子對自己產生好感,強調不用和對方見面、不用出賣肉體,只用社交軟體就能讓男生乖乖掏腰包進貢,推出後大受歡迎,收入近2000萬日圓(約台幣420萬元)。渡邊在著作中,分享了她與多名男人交往的經驗、教女生如何在不發生肉體關係的情況下,成功騙取男性的金錢。她表示有5種男性最容易受騙,第一種是孤獨的人,第二種是沒有特別興趣的人,第三種是從來沒有被別人依賴過的人,第四種是愛情經驗少的人,第五種則是有不擅長理財的人。渡邊還指出,女孩在面對這種獵物時,要記住3大重點,首先要充分瞭解對方,讓對方對自己產生信賴感,第二,要時時暗示自己的經濟環境不好,並向對方展現柔弱的一面,但要在對方第一次出錢時「假裝」拒絕,第三則是在收下金錢後,要充分感激對方的付出,這樣才能滿足男性的虛榮心。之後,一名購買該教戰守則的20歲年輕女性因詐騙成功獲利約1065萬日圓(約新台幣225萬元)而被捕定罪,渡邊也因此被視為詐欺共犯。日本檢方於審理中指出,「犯嫌利用想找交往對象的受害者的感情,是極其卑劣的犯罪」並強調,「透過詐欺手冊的發行,『莉莉醬』的稱號在社會上廣泛傳播,其社會影響力不容忽視」。辯護律師則希望法官從寬處理,稱渡邊真衣起初也是被牛郎利用,她也有身為被害者的一面。在訊問被告時,渡邊真衣表示「不論在家裡或學校,都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並向被害者謝罪,稱「我背叛了被害者的感情,自己現在十分後悔」。名古屋法院22日審理後認為,渡邊巧妙地假裝對受害者有意思,讓受害者對她產生浪漫好感,接著再利用受害者的善意狡猾犯罪,因此判她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此外,因渡邊詐騙得手後沒有申報收入,同時還欠稅4000萬日圓(約台幣845萬元)。日本媒體在法庭外採訪了遭到詐欺的50歲男子,該男子表示:「我討厭她,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對她只剩下了仇恨。我只想說,我要把我被詐騙的錢全部追回來。」
新北242家企業違法「開罰破千萬」 嘉里大榮、國光客運上榜…原因曝光
新北市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等法規的雇主名單,總共有242家業者,以未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他還有超時工作、職場性騷擾等,開罰超過1180萬元。勞工局公布的雇主名單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各有28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總共74家;而違反性工法部分,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多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國光汽車客運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且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加上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重罰43萬元。此外,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國際潛水展疑賣保育類「鯨骨項鍊」被檢舉 廠商稱「海報打錯字」:是牛骨製
「台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參展廠商遭民眾發現疑似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業者也於事發後立即撤展,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若有違反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至150萬元,如虛偽標示則可處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展覽廠商在參展海報上主打全台獨家販售鯨尾項鍊,被民眾懷疑是鯨骨,業者還被爆出先前力推東加共遊團,貼文表示每周將送出鯨骨項鍊,如今參展海報從「鯨骨」改為「鯨尾」。廠商負責人昨發文表示,沒有仔細核對廠商輸出的海報文字,原文應該是鯨尾項鍊(牛骨製造),也就是陳列東加王國帶回來的牛骨製鯨尾項鍊,一時大意引起風波深感抱歉,現已主動撤展,並全力配合動保處調查。主辦單位也澄清,該廠商資料顯示是做水下旅拍,會刊資料也一樣,事先不知廠商會販售疑似保育類動物產品,收到通知時立刻核查展位並確保相應產品已撤除,對於此次事件感到遺憾,未來將致力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動保處說,鯨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對於後續鑑定方式將先藉由拍照,透過圖片辨識生物特徵,如果無法辨識,會把物件送至鑑定機構做實體鑑定,必要時破壞部分構造以辨別真偽。中華鯨豚協會發出聲明,收到民眾檢舉資訊,有廠商在公開場合販售「鯨骨產製品」,因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明顯觸法,協會第一時間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海洋保育署,目前官方單位已完成蒐證,將由台北市政府做後續稽查,呼籲民眾切勿因為好奇心而觸法。
74歲女房東日租套房「針孔偷拍」 試圖以罹患「紅斑性狼瘡」從輕量刑
陳姓男子和友人於2023年4月2日透過訂房網站在台中的日租處套房租房,入住後竟發現房內藏有隱藏式攝影鏡頭,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是74歲蕭姓老婦房東,陳男和友人得知後將蕭女告上法院。案件經過上訴,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蕭女拘役40天,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陳男與友人在去年4月透過訂房網站與蕭姓房東聯繫租屋,未料在入住後,陳男竟發現房間內安裝了多個針孔攝影機,包含充電頭密錄器、掛勾密錄器等等,驚覺自己和友人的隱私被偷拍於是立即報警處理。蕭女辯解,她在去年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安裝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和浴室「掛勾」,因擔憂租客破壞床具和吸毒,為了蒐證的心態才安裝的,蕭女還向法官求情,因她年事已高並罹患紅斑性狼瘡,表達了調解的意願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表示,一審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蕭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但蕭女不服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蕭女因賠償金額太大而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上訴無理由,將蕭女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2雙鞋飄異味又有不明液體 她報案逮噁男鄰居…下場曝光
新北市1名簡姓男子,先前趁夜深人靜時,竟在社區大樓電梯口和樓梯間,偷偷拿走女鄰居的鞋子自慰,導致對方2雙鞋子毀損,事後女鄰居趕緊至警局報案,警方在其中1雙靴子內採集到精液後,經DNA檢測與簡男的相同,於是依法將他起訴。新北地院依2項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簡男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去年的4、5月間,簡男會在深夜至凌晨時分,悄悄拿走女鄰居放在公共區域鞋櫃裡的布鞋和靴子,並躲在樓梯間等區域打手槍,結束後再將鞋子放回原位。後來,女鄰居發現自己的鞋、襪出現異味和不明液體,才嚇得跑去警局報案。檢警針對其中1雙靴子進行酸性磷酸酵素檢測法、前列腺特殊抗原測法,結果均呈現陽性反應,另對體液進行DNA檢測後,也與簡男的DNA相符,罪證確鑿。沒想到的是,經過檢警調查,簡男早在2021年間就曾以類似方式騷擾女鄰居2次,同樣將精液以不詳方式倒入對方鞋內,礙於當時跟蹤騷擾防制法尚施行,仍無法可罰。而檢方認為,簡男觸犯公然猥褻罪、毀損罪,並依較重的毀損罪將他起訴。該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簡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毀損了女鄰居的2雙鞋子,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亦缺乏尊重他人的正確觀念,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但至今仍未與女鄰居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2項毀損他人物品罪,各別判處拘役40日,合併應執行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滿年輕人不讓座!男子「紙袋甩臉、屁股壓頂」 判處拘役65天
捷運博愛座再度因為「讓座」問題引起糾紛,也讓美意徹底變調!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因為不滿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沒有讓座給一對母子,因此他不但用紙袋與身體攻擊對方,還在車廂內大聲飆罵三字經,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近日判決出爐,該名男子被判處拘役65天。畫面曝光後,有網友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多了。據《東森新聞》報導,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在民權西路站上車,當他走進車廂,看到博愛座上坐了年輕人,他先是用紙袋甩在年輕人臉上,打中年輕人嘴唇跟臉頰,接著又一屁股坐在對方身上,還不斷用三字經、五字經飆罵對方,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站務人員立刻請他們在下一站下車,隨即報警處理。男子則向到場警方表示,他不是腿痠要坐下,而是希望這名年輕人能夠讓座給一旁推著嬰兒車的媽媽跟小孩。事後這名男子被提告傷害罪、強制罪,還有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他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三罪判處合併執行拘役65天,等於易科罰金6萬5千元。畫面在網路上曝光,網友也紛紛搖頭,留言表示:「他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不過只會欺負老實人而已,怎麼不去找那些凶狠魁武的人呢?」、「偽君子,明明可以好好說,動手動腳代表你只是一個惡劣的人。」、「假借見義勇為的方式情勒他人並沒有比較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