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要特赦陳水扁!蔡正元:要還當年這人情
總統蔡英文即將在520正式卸任,近日傳出蔡可能會特赦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並以聲請沒收扁家被扣案的11億元不法所得方式,降低社會衝擊。前立委蔡正元強調,如果沒有陳水扁的提拔,蔡英文沒有機會到今天的地位,所以她讓周刊放出消息,觀察社會的風向,沒太激烈就端出來。「周刊敢報導,一定有所本的!他是她的馬仔耶,靠她吃飯的!他如果報導不實,會被宰了!」蔡正元8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所以倒過來想,這是蔡英文的意思,然後請周刊先放個訊息,看外面反應怎麼樣?蔡正元指出,如果外面反應尚可,那就順水推舟,蔡英文就會端出特赦案,因為這是她的職權,我們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不過從8日到20日剩下12天,照道理來講,這段時間不應該有什麼人事案,不應該有什麼重大的事件,就是看守總統?「可是你要知道,蔡英文非凡人!」「她的權力一定要掌握到一分一秒,要用得乾乾淨淨!就像我們榨果汁一樣,要榨到那個水果連渣都沒有!」蔡正元強調,她的權力慾望跟一般人不一樣,所以她會運用這個權力,來討好阿扁、或討好阿扁後面的那一群人。主持人馬千惠說:所以這個案子在秘密進行?「可能是吧,因為陳水扁動不動就說:蔡英文妳答應過我的!他講過一兩次對不對?」蔡正元提到,陳水扁要跟她討功勞(人情):妳是我提拔的人!的確,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如果沒有陳水扁的提拔,蔡英文今天就是一個沒有博士學位的學者而已!有經過阿扁的提拔,加持很多,所以她才有今天的機會。所以蔡英文會不會還這個人情?可能性是有的。蔡正元直言,要不然,周刊不可能這樣大幅報導,還繪聲繪影,講得超細的:如果特赦是哪幾個案子、影響是什麼樣子?其他人如果沒有蔡英文授意,吃飽太閒?所以蔡英文在觀察消息出來之後,大家的聲浪怎麼樣,如果只是表達反對,沒有什麼太激烈的情緒,她就端出來了。
國營養豬場回填廢污泥!開挖飄「豬糞發酵」腐臭味 南檢聲押6官商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洪欣昇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等專案小組人員共90餘人,於昨(7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 20 處執行搜索。經南檢主任檢察官劉修言與專案小組人員在現場開挖後,發現養豬場區內確有回填堆置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的廢污泥、營建廢棄物及棄置斃死豬之情事,廢污泥回填深度達2至3公尺,現場開挖的土方散發出豬糞發酵腐敗臭味。養豬場就地棄置之斃死禽畜。(圖/台南地檢署提供)經南檢啟動團隊辦案模式,由10餘位檢察官協同複訊本件李姓被告等5名公務員及梁姓被告等6名廠商、證人6人,並認其中4名養豬場公務員與2名廠商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3、4款、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等罪嫌,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1名養豬場公務員及3名廠商分別交保新臺幣(下同)20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專案小組發現,國營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廢污泥,未依規定再利用,即屬廢棄物,未經許可即任意回填、堆置廢棄物者,不但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環境品質,造成民怨,更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等刑責;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南檢將持續追查環保犯罪,守護民眾權益與健康,並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養豬場回填掩埋之營建廢棄物。(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視障老父討扶養費「每月8千」 女兒氣炸拒給:記憶裡根本沒他
北市一名63歲男子因年邁又重度視障,難以自行謀生,因此提起訴訟要求女兒給付每月8千元「扶養費」,但女兒當庭吐露辛酸過往,表示父親在她1歲時就要求與母親離婚,母親為取得她的監護權還付了50萬元。父親斷聯多年,從未盡過扶養義務,還另有婚姻育有一女,如今卻突然現身向自己要錢,令她無法接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女子得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男子自陳在1995年與前妻離婚後,未與女兒聯繫,如今因自身年邁,且重度視障無謀生能力,需要人扶養,故提起訴訟請求女兒每月給付8千扶養費。女兒答辯時則表示,父親婚後不務正業,且好賭成性,完全不照顧家庭。當她年僅1歲多時,因左眼開刀視力幾近全盲,父親卻要求離婚,母親為了取得她的監護權,甚至給付50萬元。女兒還說,父親自離婚後從未探視過她,遑論給付扶養費,全由母親獨力扶養自己長大。父親放任母女倆自生自滅,在她記憶中根本沒見過對方,父親更於2001年與另名女子結婚,並育有1女,如今卻突然請求她負擔扶養義務,令人難以接受,請求駁回聲請,同時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男子在聲請狀內就自陳與前妻離婚後,即未再與女兒聯絡,可見其從未扶養或探視,已違身為人父應盡之責任;如強令女兒成年後應扶養父親,顯失公平,故駁回男子請求,同時免除女兒扶養義務。可上訴。
聯發科工程師游泳心肌梗塞亡!家屬認定「延誤就醫」求償寒舍艾美董座敗訴
聯發科王姓工程師2020年到台北市寒舍艾美酒店泳池游泳,因身體不適,自行到池畔休息後,請飯店人員協助送醫,最後心肌梗塞死亡,家屬控酒店負責人蔡伯翰等9人延誤就醫,涉嫌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蔡男9人,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仍認為罪嫌不足,二度不起訴蔡男9人。但家屬又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過失,駁回家屬聲請。民事部分,家屬求償2566萬餘元,台北地院民庭判決家屬敗訴。可上訴。2020年7月29日晚間,王男到寒舍艾美的游泳池游泳,不幸猝死。家屬認為,當時王男曾兩度向櫃台求救,卻飯店沒進一步作為,導致延誤就醫,控告泳池救生員、飯店櫃台人員、經理、酒店負責人蔡伯翰9人涉嫌過失致死。檢方調查,當時王男獨自在泳池游泳後,自行爬到岸上,曾向服務人員表示需要食物、飲料補充體力,當時服務人員見王男疑似喘不過氣情形,曾詢問王是否需要協助,但遭王婉拒。20分鐘後,王離開泳池,跟服務人員表示希望酒店人員陪他一起搭計程車去醫院,但當王男走出更衣室後,就在休息區倒地不起,一旁的服務人員見狀通報119送醫,但送醫後因心肌梗塞死亡。檢察官認為,當時救生員等酒店人員已注意到王男有喘不過氣問題,並表明可協助就醫,王男第一時間曾拒絕,還能主動表明要去醫院,沒有人能預判之後王會因心肌梗塞暈倒,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不起訴蔡伯翰等9人。家屬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二度偵查後,仍認為蔡伯翰9人罪嫌不足,再度不起訴9人。但家屬又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過失,駁回家屬聲請。民事部分,王男家屬向蔡伯翰、寒舍等他們認定有賠償責任的被告,共求償2566萬多元。但蔡男等人均以沒有因果關係為由,拒絕賠償。北院指出,寒舍艾美會館雖未遵守游泳池規範而有缺失,然與王男之死沒有因果關係,故王男家屬無從依消保法規定提告求償,判家屬敗訴。
八八會館郭哲敏回籠了 恐在監所過端午節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新北地院2024年5月7日更為裁定,將郭哲敏和張旭昇收押禁見。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蔡英文卸任前夕特赦陳水扁? 法務部:未接獲指示
外傳總統蔡英文在卸任前夕將特赦因前總統陳水扁,法務部7日表示,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目前尚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陳水扁的特赦作業。 涉及「龍潭購地案」而遭判刑20年的前總統陳水扁,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在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至今9年。礙於病情,陳水扁仍有4大案未審結,其中包括侵占總統府公文案、國務機要費涉教唆林德訓等案。倘若總統府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免除其刑,那麼陳水扁未來將免於牢獄之災。有關特赦傳聞,法務部表示,目前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陳水扁的特赦作業,若接獲指示,法務部會由專人擬制報告,探討可行性。法務部也指出,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法務部強調,縱使陳水扁獲特赦,扁家海外遭扣鉅款流向,依據法務部推動刑法沒收新制的立論與正當性,已宣示新制目的是阻斷犯罪者或第三人,因僥倖享有犯罪所得利益,因此檢察官仍可向法官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不會因為陳水扁獲特赦不用執行刑期,就把錢還給扁家。
余天女婿淪詐騙車手頭 「收水」每單抽2%佣金…驚人月收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余天的女婿陳鑒上月30日參與詐騙集團犯罪時,遭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幹員逮捕,剛收回的200餘萬元贓款也被查扣。據了解,陳鑒當下疑為脫罪,還出示余天特助名片自稱是國會助理。警方調查,陳鑒在詐團內擔任「收水」角色,負責收取贓款,每單金額約200萬到300萬元,可抽2%佣金,月入近百萬。回顧案發經過,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與受害人合作在與詐騙集團交易的地點設下埋伏,成功逮捕現身交易的車手;經過偵詢,車手供出負責回收贓款的人和地點,警方立即前往約定地點,意外抓到了陳鑒,並在他身上起獲200多萬元的鉅款,當場將其依現行犯逮捕。陳鑒當下疑為脫罪,還出示余天特助名片,聲稱「我是國會助理,不可能違法。」據悉,陳鑒疑因在家族的建築公司收入不到5萬元,數月前透過網路求職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角色,負責向車手收取詐騙贓款,每單金額約200萬到300萬元,1天約收取5單,每單可抽取2%佣金,初估月入近百萬。警方在陳鑒身上起獲200多萬元鉅款,當場將其依現行犯逮捕。(圖/警方提供)檢方複訊後,日前依涉犯刑法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詐欺取財罪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陳鑒獲准。陳鑒目前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所方人員直到新聞曝光後,才知道他是余天女婿,但選擇不公開新收編號。另一方面,針對陳鑒自稱國會助理,余天氣憤表示,辦公室根本沒有陳鑒的名字,名片可能是他自己去外面印的,不禁感嘆「二女兒怎麼嫁了這麼一位老公,真的氣死人,他怎麼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至於是否早知情?余天強調,「怎麼可能,之前他沒被抓到,完全沒有任何跡象,我怎可能事先知道,這種不光彩的事很丟臉,他也不可能會跟我講。不管外界怎麼說,政治我不管了,現在就當平凡人」
傳蔡總統卸任前赦扁 蔣萬安提不法所得處理需三思
台北市長蔣萬安7日表示,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一案牽涉非常廣,除了刑責是否免除外,還需考慮是否要歸還沒收的不法所得,牽涉之廣千絲萬縷,呼籲總統蔡英文慎思。據府內人士表示,蔡英文近期交代核心幕僚研究,打算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於5月20日卸任前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讓其免除其刑,也就是說儘管罪仍不可免,但是殘留未執行的刑期已不必再執行。此外,為避免衝擊過大,相關案件已扣的新台幣11億餘元犯罪所得,將全部聲請沒收。對此,蔣萬安7日出席「台北市擴大國中男生公費九價HPV疫苗接種政策啟動記者會」時受訪表示,針對蔡英文總統可能將於5月20日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一事,牽涉的層面非常廣,不管是相關法律適用、刑責免除,以及相對應如免刑後,不法所得未歸還有無法律扞格等,一定會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呼籲總統審慎思考。府內人士向本刊直言,蔡英文一直沒有忘記陳水扁提攜之恩,才會主動在卸任前、沒有選戰壓力之時著手處理赦扁難題。但法律層面沒走完就特赦,確實與蔡英文的法學訓練衝突,斷然特赦也將留下話柄。近期若能梳理出一套合法且社會也能接受的論述,蔡英文卸任前赦扁「可能性過半」。
傳蔡英文520前將特赦扁 藍綠立委多傾向朝大赦方向
現任總統蔡英文520卸任在即,外傳其有意在此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藉此拆除這顆政治炸彈,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回應,總統府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陳前總統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等案遭判刑20年,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2015年申請保外就醫,然而,在這9年期間,行事作風較為高調,除替女兒打官司外,對政治議題也經常發表意見,因身分敏感,此種頻踩紅線的行為,也考驗台灣民眾對於民進黨的信任度,故常成為藍綠攻防焦點,為防止社會對立進一步激化,據《鏡周刊》報導指出,總統蔡英文已決定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媒體報導指出,幕僚單位研議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意即不免其罪,但未執行的殘刑不必再坐牢,且為避免衝擊過大,扁案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然而,其餘因病停審之四大案件,包括二次金改、侵占總統府公文案、陳敏薰(首任台北101董事長)買官洗錢案、教唆偽證案,將不適用特赦範圍內;另外,相關案件之被告如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馬永成等人,依法無法特赦,將留待司法後續審理;陳水扁的妻兒吳淑珍、陳致中也不適用於特赦。對於陳水扁特赦的消息,藍綠各自陣營也有各自看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如依《赦免法》規定,特赦的前提是案子要依法審完,但陳水扁因保外就醫而停審,只有赦免法中的大赦可以處理,此舉勢必引起社會極大反彈;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則表示,他稱尚未有確切消息,因此不妄自判斷,另外,他也查閱歷任總統大赦紀錄,蔣中正嚴家淦1次、李登輝2次、陳水扁1次,在考量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的情況下,建議可以整體一併考量,不必針對個人,可以參酌大赦這個選項。根據媒體報導,陳水扁本人則未加以說明,僅以「毫無所悉」回應,此外,他今日上午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不擔心朝小野大,相信台灣人民是政府最大後盾」。
不滿水電工「檢查收400元」釀衝突 醉男索賠5000元酒瓶砸頭下場慘
高雄市三民區3日晚上10點發生糾紛事件,1名34歲李姓男子請47歲蔡姓男子到家中修理水電,李男因蔡男僅檢測就向他收取400元,覺得不合理因而心生不滿,事後酒醉前往蔡男家興師問罪,蔡男歸還錢後,李男還強索精神賠償5000元,甚至持酒瓶和水管毆打蔡男,造成蔡男受傷,後續警方依法將李男移送偵辦。警方表示,高雄三民第一分局接獲通報,在三民區中庸街有民眾發生糾紛,經了解,蔡男是1名水電工與李男是朋友關係,蔡男日前到李男住處修理水電,僅檢測就向他收取400元工錢和材料費,李男不滿,事後酒醉到蔡男家討錢理論,蔡男當場就退錢還給他,但李男覺得對方應再支付精神賠償金5000元,2人引發口腳衝突,李男趁勢搶走錢還持空酒瓶和水管毆打蔡男,造成蔡男頭部、臉部和手部撕裂挫傷。警方說明,趕到事發現場後,立即將李男逮捕,訊後全案依《殺人未遂》和《強盜等罪》將李男移送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也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蔡男獲准。
母親節前「跳繩勒斃母」 老婦生前最後身影曝…北投逆女遭聲押獲准
台北市北投區今(6日)發生1起人倫悲劇。1名58歲的高姓女子疑因精神不穩,竟持跳繩將80多歲老母親勒斃。高女胞兄返家後,見媽媽趴臥在房間地板,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一度以為她是心臟病發身亡。不過,檢警發現死者頸部有勒痕,加上高女身上有抓痕且神色有異,認定其涉有重嫌,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高女目前未婚,平時在醫院擔任送件人員,平時和89歲母親同住在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某透天厝,但她近期疑似精神狀況不穩,上週請假未到班。北投分局今日上午10時50分接獲報案,高姓男子驚見老母親倒臥房間地板,已失去呼吸心跳,因老人家有心臟病史,懷疑她是舊疾發作,趕緊通報119求助。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老婦人已死亡多時,且頸部有明顯勒痕,懷疑案情不單純,遂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監視器畫面顯示,高母昨(4日)晚間曾走出家門打掃,之後並無可疑人士進出,現場也無外力入侵跡象。警方詢問和死者同住的高女,過程中赫見她的手臂上疑似有抓痕,且神情有異,懷疑對方涉嫌重大。不僅如此,高女胞兄也證稱,自己回家時聽見妹妹不斷喃喃自語,說著「我殺了媽媽」。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方複訊後認定高女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初步調查,高女凌晨疑似跟母親發生口角,憤而拿跳繩將其勒斃,詳細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相驗釐清。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慘了! 5千萬元交保遭高院撤銷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獲高等法院支持,2024年5月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表示,明日將開羈押庭審理本案。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越南移工遭綁架撕票魂飄異鄉 善心人幫籌後事送他安心回家
一名在桃園工作的越南籍武姓移工,因家中經濟狀況不錯,遭另外4名越南同鄉夥同一名台灣友人綁架囚禁,並透過視訊要求其父支付2億越南盾(約台幣24萬)贖金,在得手後還將武男撕票棄屍。雲林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得知該案後,覺得家屬應該需要幫忙,透過管道聯繫,最後籌捐出19萬台幣協助處理後事,並提供家人機票費用,讓死者得以好好回家。據《三立新聞》報導,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破一起移工撕票案,35歲阮姓女越南移工和31歲的黎姓男越南移工為情侶關係,阮女先透過網路認識來台在桃園工作的同鄉24歲武姓男子,得知武男家中經濟狀況還不錯後,心生歹念,阮女先將武男從桃園誘騙到雲林斗六市,再由黎男帶領其他嫌犯等人強押上車,載到偏僻的工寮囚禁,接著再以視訊的方式,要求武男在越南的家人支付約2億越南盾贖金。武父救子心切,連忙匯款支付贖金,但這群綁架犯並沒有想要收手放人的意思,反而將武男改囚禁到某家汽車旅館,繼續向其家人勒索更多錢財。另外,這群嫌犯為防止武男呼叫求救,不僅狠心塞東西到其嘴裡,甚至還拿膠帶封住武武男的眼口鼻,導致他無法呼吸致死。5名嫌犯發現武男死後,將其遺體掩埋到台糖公司所有的某處甘蔗田裡,毀屍滅跡後就開始逃亡。雲林地檢署4月9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通報,得知越南籍武姓移工遭勒索且疑似遭殺害,在4月10日循線逮捕越南籍黎男、越南籍阮女、越南籍黃男、越南籍武維男和台籍許男等人。經4月11日晚間偵訊後,檢方認定這5人涉嫌刑法第348條第1項意圖勒贖而擄人且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台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得知此事,覺得武姓移工年紀輕輕客死異鄉,家屬還得飛來台灣處理後事,機票還有火化遺體等肯定是筆不小的支出,於是連繫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黃明政,想瞭解看看家屬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歷經一番功夫,最後夜市慈愛會裡的善心人士們捐出19萬台幣,幫助死者武男在台辦理後事,並協助家屬帶著其骨灰搭機返鄉。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表示,看到一個年紀輕輕剛來台灣想要打拚的孩子就這樣殞命,而且還是越南同鄉的加上一名我們國家的嫌犯,真的覺得很難過和不好意思,所以想透過這個方式讓武男的家屬感受到台灣人的溫暖與愛心。而本來在韓國工作的武父表示,其實家中經濟稱不上非常好,但他們夫妻很用心栽培兩個兒子,談及過世的大兒子,他沉痛表示兒子剛在韓國留學完回到越南,然後想說來台灣賺錢順便學語言,希望可以學成後回到越南當翻譯,沒想到發生不幸。武父表示,事情發生後,太太難過到住院,自己其實也不太懂該怎麼處理,還好有嫁來台灣懂中文的姪女可以幫忙。至於雲林夜市慈愛會,武爸爸直言,沒想過台灣會有這樣的愛心團體給予協助,「我們真的很感謝和感動,謝謝台灣,讓我的兒子最後一程可以走得圓滿。」陳鴻榮不僅親自把善款交給武爸爸,火化前更親自向死者上香致哀,希望他可以放下一切去往另個世界,他表示,「能讓往生者早日回歸故土比較重要,雖然是件憾事,但至少讓他們知道,這世界、社會還是有希望和溫暖的,而不是只帶著悲傷或是恨回去。」偵辦此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表示,案件偵辦不分國籍,不論案件被告或被害人國籍為何,他們都會從嚴、從速偵辦,保障外籍人士在台工作、居住、財產及生命安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朱啟仁也表示,近來移工勒索撕票案不少,且都是越南籍對自家同鄉犯案,且犯案手法都非常決絕,希望雇主、仲介可以提高警覺,若有發現聘僱的移工有異狀或失蹤,應馬上報警,降低憾事的發生。
余苑綺留下千萬遺產!都在陳鑒手上 網紅律師示警「1情況」:各方人馬會搶爆
資深藝人、民進黨前立委余天和李亞萍的女兒余苑綺於2022年8月罹癌過世,如今小她4歲的老公陳鑒(Gary)竟在2日驚爆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車手頭子,被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 對此,網紅《楊律師(黑心律師)》昨(4日)也在臉書發文分析,余苑綺過世後留下千萬遺產,但兒子和女兒還很小,小孩的錢很自然會由爸爸掌管,因此只要出現1情況,「事情就大條啦,各方人馬都會拼命來搶!」臉書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昨發文指出,余苑綺過世後留下千萬遺產,法律上的繼承人有3人,包括老公陳鑒,以及兒子和女兒,所以陳鑒至少拿到1/3,「但因為兒子和女兒還很小,小孩的錢很自然會由爸爸掌管,常見的方法有2種:『錢存在兒子女兒名下帳戶內,但存摺印章由爸爸保管』或『錢先匯入爸爸名下帳戶內,混在一起由爸爸保管』,若是後者,事情就大條啦,各方人馬都會拼命來搶!」楊律師續稱,從「檢察官」的角度看,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很可能是犯罪所得,可以當「證據」也可以「沒收」,所以檢察官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扣押但從「被害人」的角度看,必須要先把被告的財產扣住,未來才可以慢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否則告贏也拿不到錢,因此楊律師指出「有2種方法可選,要嘛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刑事),要嘛自己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民事),但前者的成本較低。」再來,若從「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角度看,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大部分實質上是「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錢」,若還沒被扣押,就要先把存摺印章找出來,衝到銀行把相同金額的錢領出來,但楊律師也坦承,這會冒著被告偽造文書的風險,所以要自行權衡是否要這樣做,「但若我是余苑綺的兒子,我一定衝。」楊律師在文末也指出,若從「訴訟律師」的角度看,「余天的女婿當詐騙集團、余苑綺的老公當收水手、余祥銓的姊夫被抓、余天的孫子孫女沒上學、余天如何搶親權」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應該要放在「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遺產如何保住?」才是。
要求老父養他到死!40歲身心障礙男聲請終生啃老 法官不答應
雲林一名40歲簡姓男子,因有情緒障礙症,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他在2018到2021年間,因病況嚴重、持續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導致沒有收入,向法院聲請依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5666元,要求父親負擔一半扶養義務,按月給付扶養費12833元直到他死亡為止。經法官審理,宣判駁回簡男之聲請。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簡父向法院表示,兒子已是40歲的成年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不能一直當啃老族脅迫家人。而他曾因故入獄,出獄後就主使祖父母的離婚訴訟,另外他還在法院訴請家人,要支付死亡親屬的喪葬等費用,兒子均有出庭,並且精神正常。簡父表示,自己已經已退休,僅靠每月14322元的勞保年金度日,還要照顧87歲高齡,罹有心血管疾病、大腸癌、二次中風而不良於行的父親,還要支付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已住院20多年胞弟的住院及尿布等費用,實在無餘力再照顧他人。簡父還表示,兒子對自己與其祖父均不敬,不僅曾經辱罵祖父,他也被兒子趕出住處,還不斷以電話騷擾。兒子長年在外,對直系尊親屬均未盡孝道,根本只是假裝生病。法官認為,簡男有身心障礙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但僅足認定有中度身心障礙,及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目前有精神病特徵,而區公所的證明,也僅證明其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均不足證明簡男現在或未來屬無謀生能力之人,因此請求父親按月給付扶養費,難認有理由。法官考量,縱認簡男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之人,依民法第1120條前段規定,關於扶養之方法,應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簡男並未舉證證明雙方已經協議,或經親屬會議決議,或經法院酌定以定期給付扶養費,作為簡男之扶養方法。日前依法宣判,簡男之聲請顯屬無據,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