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老父養他到死!40歲身心障礙男聲請終生啃老 法官不答應
雲林一名40歲簡姓男子,因有情緒障礙症,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他在2018到2021年間,因病況嚴重、持續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導致沒有收入,向法院聲請依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5666元,要求父親負擔一半扶養義務,按月給付扶養費12833元直到他死亡為止。經法官審理,宣判駁回簡男之聲請。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簡父向法院表示,兒子已是40歲的成年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不能一直當啃老族脅迫家人。而他曾因故入獄,出獄後就主使祖父母的離婚訴訟,另外他還在法院訴請家人,要支付死亡親屬的喪葬等費用,兒子均有出庭,並且精神正常。簡父表示,自己已經已退休,僅靠每月14322元的勞保年金度日,還要照顧87歲高齡,罹有心血管疾病、大腸癌、二次中風而不良於行的父親,還要支付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已住院20多年胞弟的住院及尿布等費用,實在無餘力再照顧他人。簡父還表示,兒子對自己與其祖父均不敬,不僅曾經辱罵祖父,他也被兒子趕出住處,還不斷以電話騷擾。兒子長年在外,對直系尊親屬均未盡孝道,根本只是假裝生病。法官認為,簡男有身心障礙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但僅足認定有中度身心障礙,及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目前有精神病特徵,而區公所的證明,也僅證明其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均不足證明簡男現在或未來屬無謀生能力之人,因此請求父親按月給付扶養費,難認有理由。法官考量,縱認簡男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之人,依民法第1120條前段規定,關於扶養之方法,應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簡男並未舉證證明雙方已經協議,或經親屬會議決議,或經法院酌定以定期給付扶養費,作為簡男之扶養方法。日前依法宣判,簡男之聲請顯屬無據,應予駁回。可上訴。
陳凝觀妄批蔡衍明竟免責 謝寒冰揭「判決背後深意」歎:台灣當前的悲哀
《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妄批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國台辦狗腿」,遭最高法院認定「善意言論」駁回上訴,掀起外界譁然。資深媒體人謝寒冰在節目《大新聞大爆卦》感慨,台灣淪為污辱人的不用提證據的世界,但也指出法官判決背後的言外之意。謝寒冰直言,一般人對這判決可能感到很奇怪,但以此類推就能看出法官的意思,「只要曾經罵過民進黨狗腿,就可以跟著一起罵」,謝寒冰續指,作為執政黨的民進黨若全黨都是狗腿,必定會帶領中華民國成為狗腿國,「所以為了公眾利益,我們必須討論民進黨是否全黨都是狗腿」。謝寒冰也從法制面分析,指出除非用很明顯污辱性言論,否則法官難以判言論方有罪,尤其跟公眾事務有關、當事人是公眾人物特別如此,直言這種案例太多了,有些更賊一點的,還會在字幕上加「?」號並請來賓評論,屆時出事的也只是來賓。謝寒冰也感慨,當前的台灣變成「我說你有罪就有罪」,但提出指控的人卻不必舉證,反要被指控的人自清的世界,「我認為你可能是誰的狗腿、跟誰勾結,但我不需要提出證據,是你要自己證明你自己沒罪」,徐巧芯最近被潑髒水就是這樣的事情。回到狗腿言論爭議,謝寒冰認為蔡衍明應該針對來賓,而不是節目本身提告,如果來賓沒有佐證或根據,在訴訟的機率就會比較低;而法官為了維持言論自由,會把針對節目的尺度放比較寬,因為一旦節目有罪,就是製作單位和陳凝觀一起被判有罪,這會引起外界干預言論自由疑慮,因此大部分法官都不願扛責任。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台中44歲女「再婚生2寶」養不起 竟提告前夫子女:每月付我2萬5
台中一名44歲人妻離婚後又再婚,並生下2個孩子,由於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不穩定,養不起小孩,於是將前夫所生的2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人妻離婚後又再次結婚,和現任丈夫生了2個孩子,但工作不穩定,月薪只有8000~10000元,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相當辛苦,因此把主意動到和前夫生的2名子女身上,提告要求負擔扶養費。人妻主張,根據行政主計處公布的標準,2名子女每個月要給付25666元的扶養費,直到她死亡,不過2名子女表示,媽媽在生完他們後就分居不聞不問,從來沒照顧過,他們從小到大是受爸爸和阿嬤的照顧,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並駁回媽媽的聲請。人妻主張,2名子女每月要支付她2.5萬元扶養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官審理指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自應就其本身已符合「不能維持生活」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法官認定,從人妻的收入來看,難以看出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且現任丈夫,同樣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人,應該負擔扶養費,而非由她獨自負責,再以此主張不能維持生活、要求前夫的子女負起扶養義務,因此駁回聲請。
男女薪資比差距仍大 范雲偕勞團提五大勞動改革
民進黨立委范雲30日與12個勞工與婦女團體共同舉行「內閣換新、勞權更新 五大勞動政策改革,刻不容緩」記者會。范雲表示,過去政府推動勞動政策改革,包括基本工資連八漲等,但2023年男女薪資差距仍達14.7%,因此,他們提出多項改革訴求,希望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盡速兌現賴清德準總統政見、回應勞工期待。范雲表示,過去四年在民間、行政、立法的共同努力之下,促成基本工資連八漲、《最低工資法》、《職災保險法》立法、性工法修正強化職場性騷擾的保障等;然而,保障勞動權益、提升勞動條件,民間仍有期待。范雲指出,就性別薪資透明化部分,2023年男女薪資差距仍達14.7%,對比2015年僅縮小0.3%,尤其女性低薪問題在女性集中產業更嚴重,例如教保人員98%是女性,私立教保員平均月薪卻只有2.9萬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邱奕淦理事長補充表示,雖然性工法規定應實行「同工同酬」,但企業多採用「密薪制」,使勞工難以舉證,自101年以來該條僅裁罰3件,勞動部顯然欠缺其他積極政策措施;婦女新知基金會陳政隆開拓部主任則指出,根據勞動部資料,現在出生的女性要到74歲才能達到薪資平等,呼籲盡速建立薪資透明化機制。范雲提到,針對職家平衡,希望推動彈性育嬰假、針對雙親請滿育嬰假就再多給一個月育嬰津貼等;她也呼應托盟的倡議、提出彈性的親職假制度,可以日或小時為單位、並用到小孩滿八歲,協助育兒家長。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的黃喬鈴發言人表示,「擴充公共托育服務」配搭「彈性育嬰假」是國際上的做法,希望勞動部能提出應對方案,保障家長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權利。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羅運生理事長說明,衛福部雖已公佈三班護病比,但獎勵規則模糊、缺乏逐步推動策略、未見政府或醫院引領標竿的精神,期望衛福部盡速規畫三班護病比立法。至於非典型工作者勞權,范雲指出,政府應提供更完善的法制化保障,非典型工作已成新常態,以專法或修法等形式、提供更完善法制化保障,勞動部責無旁貸。
蔡燦得獲「上海白玉蘭」配角獎 腦中空白「完全不敢相信」
蔡燦得日前以舞台劇《平如美棠》獲得「第32屆上海白玉蘭戲劇表演藝術獎」配角獎,得知獲獎那刻她腦中一片空白,「這是我40多年來演過最難的作品,謝謝王柏森給我很多的力量,沒有他我真的做不到」,特別感謝同劇的男主角王柏森。蔡燦得5歲拍廣告出道,出道43年的她透露《平如美棠》是她演過最難的一部戲,因為在劇中她不但要挑戰從18歲演到80歲,且從頭到尾台上只有她跟王柏森兩個人,完全沒有下台喘息的時間,連換衣服和道具都是在台上進行,「更難的是台上還有兩台攝影機,連接著兩個超大的螢幕,會呈現不同的視角,比方有王柏森看著我的視角,所以光記cue點就很難,台詞還多到爆炸」。原本蔡燦得對「白玉蘭獎」並不抱期望,她表示:「這個戲真的太難演了,一開始要填報名表時,我說我不要填,我要背台詞,算了不要報啦!但他們沒有放棄,很感謝果陀劇場。」獲得提名已經很開心,完全不敢相信自己會得獎,因此上台領獎時腦中一片空白,更感謝果陀劇場的信任,與搭檔演出的王柏森。上海白玉蘭戲劇表演藝術獎不限劇種,舉辦32屆以來,共有90多個不同劇種報名,各個獎項得獎者不限一人,最近以《繁花》受關注的辛芷蕾就以舞台劇《初步舉證》獲得主角獎。台灣京劇名伶魏海敏、資深實力派演員金士傑分別在2004年和2012年獲得主角獎殊榮。這也是蔡燦得第2次以舞台劇獲獎, 2015年她曾以舞台劇《淡水小鎮》獲「現代戲劇谷2015壹戲劇大賞」最佳女主角獎。
控鄰日抽40根菸「被毒害」 法官親赴現場聞味道打臉
台中市陳姓男子指控謝姓鄰居,於2021年5月的9天內「日抽40根菸」,製造大量二手菸並飄進其住處「毒害」他,據此提告謝鄰求償10萬元、要求禁止謝鄰在其住處半徑100公尺內居住及暫留。二審法院日前維持一審法官「現場勘驗」後見解,駁回陳男訴求。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謝鄰在其租屋處隔壁房屋騎樓,或於其租屋處內以打開前門或後門方式,在住處周界2公尺或半公尺以內距離,每天抽40支以上菸、製造大量濃烈二手菸,從而讓煙霧飄進他住處,致其生命、身體健康、居住安寧人格權受侵害。陳男控訴,雙方曾於2021年1月間因二手菸問題於台中地院和解,並獲對方5000元賠償,但謝鄰違反調解條件,故向法院提出告訴,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謝鄰強制執行因違反調解條件的30萬元怠金裁處;要求謝鄰需在判決確定後30天內搬離,並限制謝鄰居住、租賃或暫留在他住家100公尺範圍內。但負有舉證責任的陳男,僅提供1段2021年5月17日拍攝的3分鐘影片,且影片中男子抽菸地點非「菸害防制條例」規範之全面禁菸場所,謝鄰亦非同法管制吸菸之未成年對象,故無公權力可強制管制。另承攬法官為釐清案情,親自到現場勘驗並請謝鄰於房屋門前抽菸,確認陳男門口處雖可聞到菸味,但進入其屋內並開啟窗戶約2到3分鐘,均未聞到菸味,自難採信二手菸毒害說法,駁回陳男訴請。陳男不服上訴後,謝鄰除駁斥日吸40多根菸,指出陳男住處有氣密窗、騎樓與房屋有水泥牆間隔,菸味不應飄進其住處,也反控陳男違法偷拍。法官最後依一審法官勘驗、陳男舉證不足,駁回陳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月薪27萬總監遭公司開除 理由竟是「1年遲到98次」結局大逆轉
準時上班是身為員工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如果多次遲到,可能會影響到考績。中國北京有一名工程師,每天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公司沒有明確規定上班時間,也沒對他「遲到」行為做提醒,後來卻以1年內遲到98次為由開除,氣得他告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40多歲的王男是一名資深工程師,2021年5月起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團隊技術總監,簽訂3年的合約、月薪6萬多(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7萬。上班期間,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工時均超過8小時。到了2022年底,公司要求解約,雙方為了離職賠償金協商未果時,王男突然收到「解除勞動契約通知書」,理由是他在2022年1至11月間遲到98次,違反公司紀律。王男憤而提起勞動仲裁,要公司支付賠償金、未休特休工資和加班費,仲裁支持除了加班費外的請求,之後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公司主張《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工作時間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1年內遲到超過60次,取消年終獎金或解雇,而公司實際執行的工作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沒有義務和經歷告知員工違規,但不代表放棄處罰員工的權利,而王男的行為已嚴重違法公司紀律。王男指控,公司沒明確規定上班時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王男辯稱他自到職起每天都有打卡,雙方合約規定標準工時,但沒有具體的上下班時間,他每月實際工作時間都超出公司所說的朝九晚六,公司也從未對他「遲到」行為進行告知,更沒有以遲到曠工為由扣罰薪水或獎金。此外,身為團隊負責人,他發現其他員工的打卡和薪水,同樣沒有因遲到扣罰薪水或解約。法院認為,公司未舉證有告知王男明確的上班時間,而在其多次晚於早上9點時,具有管理責任的公司,卻從未盡告知義務,此外王男每天工作時間和出勤狀態,明顯有別於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特殊性,因此公司在雙方協商離職方案時,以王男遲到98次為由開除,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應構成違法。最後判公司支付王男賠償金166512元、未休特休薪水15179.3元。不過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美女主播不忍了!一口氣「提告21人」:一個都跑不掉 點名2現職員警踹共
三立新聞台主播馬郁雯有「揭弊女神」封號,日前針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直播時募款120萬遭質疑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採訪黃國昌,請對方回答,未料之後竟遭網友網暴、人身攻擊,讓她不忍了決定提告,「這21人一個都跑不掉,我們法院見。」馬郁雯今(11日)在臉書表示,上月27日晚間,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直播時募款120萬遭質疑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身為電視台主跑立法院的記者,於29日上午在立法院採訪黃國昌時提出相關質疑,希望黃國昌回答,但讓她失望的是,針對此事黃國昌不僅試圖用暴怒來轉移焦點之外,更有一群昌粉群起到她的粉絲專頁留言謾罵,「我尊重言論自由,但不代表你(妳)們可以對我人身攻擊、甚至用惡毒的語言問候我的家人。」馬郁雯因此於2日到警局正式提起公然侮辱刑事告訴,第一波提告人數為21人。馬郁雯說,「這21人一個都跑不掉,我們法院見。」不過讓她意外的是,經過交叉比對,這21人當中,竟有3名是現職員警,分別服務於新竹市警察局法制科 、高雄市警局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以及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馬郁雯說,「我是跑社會線出身,我知道警察辛苦,為了避免不要濫訴與帶給警政機關困擾,我主動向這3個單位的警政主管求證,但讓我不能接受的是新竹市警局與高雄市前鎮分局竟然都不約而同的想以員警帳號『被盜』為由,試圖結案與撇清責任。」馬郁雯認為,大家都不是三歲小孩,想公開請教新竹市警局局長邱紹洲、高雄前鎮分局長洪榮敏2件事,「第一,一般帳號被盜都是拿來詐騙,有人聽過駭客盜帳號是為了用來上網罵人?第二,這兩位員警帳號被盜都老神在在、沒有做出任何處置,直到被我查證此事後才匆匆忙忙地報案自清,請問這是一般人帳號被盜該有的反應?我收到來自員警帳號辱罵是事實,我只是要一個道歉、一個公道,這要求很過分嗎?」她直言,既然新竹市警局與高雄前鎮分局想要透過帳號被盜這麼爛的理由息事寧人,那她也不用再為警政單位著想,「我已經針對這兩位員警一併提告,請這兩位員警自行舉證去跟檢察官好好說明自己的帳號何時、何地被盜,如果帳號真被盜,司法自然會還他們清白。」
2個月用水量狂飆1023噸…老夫妻看傻眼 水公司堅喊:水表正常
家住大陸江蘇省丹陽市新新家園小區的張先生近日遭遇了一件令人費解的事情,家中2個月的用水量竟然高達1023噸,遠超平時每2個月10餘噸的正常用水量。面對這一離奇情況,張先生和自來水公司之間的爭議持續不斷,雙方正計劃對水表進行校驗以查明真相。綜合陸媒報導,張先生家位於頂樓,是1套160平方米的覆式結構住宅,平日他和老伴一起住,孩子則在外工作。張先生表示,2人一直以來都是每2個月由自來水公司的抄表員上門抄表,並按照每噸3元的價格支付水費。多年來,他們家的用水量一直保持在正常範圍內,即使是用水量較大的夏天,最多也不會超過20噸。然而,去年11月和12月,張先生家的用水量卻突然飆升,達到了驚人的1023噸。自來水公司表示,已經多次前往張先生家檢查是否存在漏水點,但並未發現異常。面對如此離譜的用水量,張先生感到十分不解,他懷疑自家的水表存在問題,但自來水公司堅稱水表讀數準確,要求張先生按照表上的數據支付水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自來水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計劃近期與張先生一起對水表進行校驗,如果校驗結果顯示水表確實存在故障,那麽自來水公司將按照實際用水量進行收費;如果水表正常,張先生只能按照所計數額支付水費。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出現如此大的用水量確實超乎認知,建議雙方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水表進行鑑定,以確定問題的根源。如果鑑定結果顯示水表存在問題,自來水公司應該根據用戶平時的平均用水量進行多退少補;如果水表正常,且自來水公司已經排除了管道漏水的可能性,水公司需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用戶沒有偷水行為。目前,雙方仍在就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進行協商。張先生表示,他希望自來水公司能夠盡快查明真相,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同時,他也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檢查家中的用水設備,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
「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怒告誦經師 判賠36000元
紀姓誦經師2023年在「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急找人遞補而延誤法事,喪家怒砍喪葬費用7萬多元,葬儀社提告轉向紀求償,台中簡易庭判賠7萬多元。紀上訴並辯稱他誦經只賺1200元,葬儀社找人遞補花1500元,僅損失300元,要求他全扛不符比例;台中地院改判賠償3萬6000元,不得上訴。葬儀社張姓業者的員工,2023年1月2日以LINE群組向紀姓誦經師下單,約定承攬1場「頭七法會」誦經,並確認時、地,但1月6日晚間9時30分法會開始了,紀竟未到場,葬儀社怕開天窗而倉促找他人遞補,但法會已延誤1個小時,事後紀以LINE訊息向葬儀社道歉。但張姓業者提告求償,並指控,葬儀社治喪原收費27萬1420元,但因喪家指責,被扣款7萬1420元,要求紀賠償葬儀社損失費用及名譽損失共20萬元。台中簡易法庭通知開庭,紀未到場、也未具狀,法官認定,視同自認對造主張,因張未舉證名譽受損及情節重大情事,而認定該請求無理由,判賠7萬1420元。紀上訴並抗辯,他與葬儀社約定誦經報酬1200元,葬儀社另找人到場誦經花了1500元,最多只損失300元,不能要求他填補全部損失。葬儀社員工出庭作證,葬儀社行業若出現喪家無法接受的錯誤,雙方協商收費有時會去尾數,但還是要看實際損失及喪家感受,此案家屬抱怨頭七誦經很重要,原本怒拒付款,經協商後付款2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喪家感受應是對辦喪事的整體滿意度,無法排除尚有其他不滿意之處,難以認定全因誦經延誤所致,認定賠償金額以總收費的10%至15%,與遭扣款7萬1420元半數的平均值為適當,判賠3萬6000元,全案確定。
上班才1小時…新人「尿遁開溜」還討整天薪:不給就檢舉!
職場上的員工有百百種,但老闆最頭痛的就是遇到「奇葩新人」。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抱怨,她月初時聘雇了一名新員工,對方上班不到1小時,便以「上廁所」為由開溜,沒想到事隔幾天竟又回來,向她討要整天的薪資,甚至嗆聲若不給「要去勞工局檢舉」,讓原PO相當苦惱,只好發文求助其他網友,而不少過來人也紛紛給出建議。原PO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指出,她月初時聘雇了一名新員工,對方上班還不到1小時,就以「上廁所」為由開溜,接著就再也沒有出現,豈料事隔幾天後,該員工竟回來討要薪水,起初原PO打算給予1小時的薪資,但對方卻不領情,要求原PO支付整天的薪資,甚至嗆聲「就算未做滿1天也是要付1天薪水,不然就要去勞工局檢舉!」原PO無奈地表示,這名員工沒有打卡,自己也不知道該如何算薪資,「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不知道勞工局會怎樣做…?」此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痛批「給他去告啊!沒打卡,他要怎麼證明他有上班」、「現在很多這種到處騙錢,很多公司爲了省麻煩就乖乖給了」、「職業蟑螂」、「直接以曠工處理可以一毛不給」。不過也有網友指出,原PO要先找到該員工曠職的證明,因為《勞基法》中規定,員工上、下班舉證的責任在資方,「如果資方沒辦法舉證,還真的只能乖乖給錢,就當學一次乖吧!」
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重審 環團悲三接上路無力回天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26日表示,最高法院發回「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予高等行政法院,有望透過判決確認撤銷許可後,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將面臨停工。據了解,為達到北部天然氣供氣平衡等因素,台灣中油評估於桃園大潭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位址興建北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並於2015年2月提出「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且於同年9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2019年11月正式開工興建第三座接收站。然而,反對中油三接開發案的桃園觀音居民及環團於開工前的2018年11月,提出撤銷「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雖於2022年2月一審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3月廢棄一審判決「駁回居民之訴」部分,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外界解讀,居民要求三接停工的訴求重獲生機。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過去法院以「利害關係人」對居民與環團認定訴訟資格,對居民解讀並不利,畢竟要舉證權利受損的因果關係並不容易。而此次最高行政法院援引《海岸管理法》,強調除維護海岸地區的自然系統與生態資源等公共利益外,意旨更寓含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權,不能因海岸地區所生災害而受不利影響。陳憲政強調,本次判決書指出,若是反對三接開發的居民,可對原本內政部「撤銷海岸利用許可」的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則感嘆,三接施工期間已對藻礁造成重大破壞與生態影響,中油看來也沒打算處理,判決書要求中油要對「藻礁生態環境衝擊,加強補充相關復育及彌補措施」訂定保育計畫,「我不樂觀」。而環保人士、前立委陳椒華則對CTWANT說明,自己在2018年起便積極關注此案,而過去4年,民進黨國會過半,內政部與環保署(現環境部)對於經濟部與中油、台電等單位開發案件全面護航,未來四接也會依樣畫葫蘆。陳椒華坦言,中油不可能就此停止刻正進行的工程,畢竟即使許可遭撤銷,中油也會主張不符比例原則,研判最後仍會照常完工運轉,「只能為藻礁悲嘆」。對此,中油公關室發言人柯珂如表示,此案二審認為一審部分內容不夠完備,因此要求一審再盡職權調查釐清,並非直接否定一審判決。柯珂如強調,此行政訴訟的被上訴人是內政部,中油僅是參加人,案件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因此中油後續作為將配合內政部辦理,「現階段不會停工」。柯珂如重申,三接(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預定2026年6月前完工,刻正按照進度施工中,而目前國內只有位於台中及高雄兩座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完工後有助於北部天然氣穩定供應,有其必要性。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Melody離婚後被金主討債! 她否認欠70萬美元「前夫將出庭對質」
45歲女星Melody(殷悅)2006年與企業家吳育奇結婚,婚後育有2名寶貝女兒,豈料17年過去,今年7月無預警宣布婚變,離婚消息震撼各界;Melody後來被吳育奇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再被吳男的林姓友人提告要求返還70萬元美金,原因是Melody想在美國加州買房卻借款未還。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並定4月22日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Melody和林姓金主各自委任律師出庭代打,根據林男的委任律師指出,Melody購買美國加州的房子並授權當時的先生吳育奇向他借款,吳也提供Melody的帳戶,並在2022年5、6月間3次匯款2千美元、35萬美元及34.8萬美元,總計70萬美金至Melody在美國的帳戶,匯款目的也有註記為「家用」,但至今都沒有償還借款。Melody委任律師則反駁,Melody僅知道林姓友人是誰,但兩人素未謀面,也未委由吳向他借錢,實際上是吳男向Melody宣稱這筆錢是與金主生意往來,也是吳男自己的錢,交給Melody作為「家庭支出」。Melody並不清楚吳男到底是怎麼向金主說的。林的律師反駁,如果是生意往來,怎麼會註記為「家用」,應該記載為「商用」才對,此外,吳是上班族,為何會與林有生意往來,要求Melody確認是否有在收到錢之後購買房產,至於實際花多少錢買美國哪裡的房產,金主沒過問,必須請吳男出庭作證。不過Melody的律師反對傳喚吳男作證,認為雙方已離婚,加上吳男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且還在審理,認為吳男證詞可信度不高,還是應由林男舉證本件借款的人事時地物等過程。對此,法官認為確有必要由吳男親自詳述本件借貸細節,諭知4月22日上午9點半再次開庭,將傳喚吳育奇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