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王戰攻城獅爆插曲!林書豪濺血送醫 弟抱屈:我哥被打不合理
PLG+新北國王今(4日)作客新竹挑戰御頂攻城獅,前役才扭傷腳踝的當家球星林書豪,本役第3節尾聲和攻城獅前峰施顏宗一次攻防中,2人猛力相撞,造成施顏宗牙齒當場噴飛;林書豪則是右眼眉角濺血,緊急送醫。弟弟林書緯賽後受訪時直言,「要想辦法保護球員,我哥被打要送醫院,這很不合理!」國王今日作客新竹,以98比88擊敗地主攻城獅,林書緯繳出16分、12助攻雙十數據;洋將路易士也砍下16分、17籃板,成為贏球重大功臣。不過,當家球星林書豪今天僅拿8分,但他在第3節哨音即將響起前,因攻城獅球員施顏宗試圖抄球,雙方當場撞在一起,施的牙齒當場噴飛,林書豪則是右眼眉角大量出血。值得一提的是,一向好脾氣的林書豪當下罕見動怒,面露不滿質疑裁判為何沒吹犯規,隨後被緊急送醫治療。對此,新北國王球團事後發出公告,指林書豪第3節因碰撞造成右側眉骨部位撕裂傷,目前已至醫院完成縫合,暫無大礙。雖然林書豪提前退場,新北國王最終仍以10分之差贏球,現階段戰績已反超攻城獅,暫居例行賽第3位。針對哥哥受傷一事,林書緯賽後受訪時忍不住為林書豪抱屈,直言「你要想辦法保護球員,我哥被打要送醫院,很不合理,很多對抗,但要保護球員!」
NET告大日侵權!法官裁定停審「先與基市府好好打官司」:有結果再審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未歇,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17日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同時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基市府構成侵權並求償。基隆地院30日開庭時審判長表示,對於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而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並建議NET與基市府的「官司好好打」,等該案訴訟有了結果再審,經與兩造律師討論後,裁定先停止訴訟。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後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向基市府提起產權之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4月17日第1次開庭,下次庭期是6月5日,將再開言詞辯論庭。而NET除控告基市府外,也同時控告大日侵權,基隆地院30日開庭審理。 NET律師指出,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曾「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因此讓基市府誤認有產權,才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大日律師則反駁,大日公司當時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因此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內容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基市府等條款。審判長表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僅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而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審判長說,若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並建議NET與市府的案子先好好打,打完後本案再審。最後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林書豪又受傷! 國王守住勝利94:76讓領航猿晉級再等等
桃園璞園領航猿28日作客新北國王,只要這場奪勝就能確定晉級季後賽,不過領航猿三分球命中率不佳,加上國王隊在主場球迷力挺下,於第3節拉開領先分差,終場國王94比76守住勝利,領航猿晉級季後賽的魔術數字還是M1。領航猿此役三分球前19投落空,直到第3節剩5分27秒伯朗投進團隊這場比賽第1個三分球,不過儘管外線失準,領航猿半場打完只落後2分,直到第3節國王才靠著單節28比15攻勢拉開分差,並維持領先到最後。國王隊林書豪本戰替補出賽,在第4節剩1分35秒出手得分落地時踩到領航猿白曜誠而扭傷左腳踝,而白曜誠在裁判觀看重播後收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而這次攻守林書豪也因受傷當下不滿被吹一次技術犯規,因此領航猿也有執行一次罰球的機會。國王林書豪(右)在第4節踩到領航猿白曜誠(左)的腳而扭到左腳踝。(圖/新北國王提供)整場比賽國王隊5名球員得分雙位數,林書豪、曼尼高各16分全隊最高,林書豪並有6籃板、4助攻,奧帝14分、12籃板。領航猿全場三分球28投1中,單場三分球進球數隊史最低,沃許本貢獻25分、14籃板,盧峻翔15分次高,但三分球6投盡墨,也發生8次失誤。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伊朗格鬥選手「踢舉牌女郎」 下台秒被圍毆!遭大會終身禁賽
格鬥錦標賽「Hardcore MMA tournament」近日在俄羅斯舉行,而日前一場賽事,輪到一名來自伊朗的選手海巴地(Ali Heibati)上場。沒想到他竟在比賽開始前,突然踢了舉牌女郎的屁股,引發現場觀眾不滿,在他下場後,慘被群眾圍毆,最終大會還祭出終身禁賽的處分。根據《鏡報》等外媒綜合報導,一名來自伊朗的選手海巴地日前到俄羅斯參加格鬥錦標賽。而在比賽開始前,他卻踢了舉牌女郎瑪麗亞(Maria)的屁股,引起現場觀眾不滿。從網路上流出的現場畫面可以看到,當時舉牌女郎瑪麗亞在比賽開始前舉著牌在台上走動。而當她經過海巴地的前方後,海巴地就突然升起右腳,網往瑪麗亞的臀部一踢。當下瑪麗亞對此舉相當錯愕,想上前找他理論卻被裁判擋下。最後,海巴地在比賽中遭到對手阿爾卡迪擊敗,沒想到,海巴地疑似因為不服輸,還繼續攻擊對手。甚至一度與一名轉播員發生爭執,從口角衝突演變成肢體衝突,海巴地的種種行徑讓現場觀眾相當不滿,在海巴地下台後,立刻衝上去對他進行圍毆。事後海巴地雖然有在社群平台發文,向舉牌女郎瑪麗亞道歉,並辯稱當時因為戰鬥情緒高漲、太過激動,並表示他是個已婚男人,對女性保有尊重。不過這番道歉似乎並未見效,主辦單位仍對他祭出終身禁賽的懲罰。
大法官稱死刑存廢「只能向民意妥協?」 羅智強痛批:不要把自己當上帝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大法官詹森林說,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只能向民意妥協嗎?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24日痛批,若未來法案送到立法院,他絕對反對修法,民意明顯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我跟你對著幹」。針對大法官稱「難道只能向民意妥協」的言論,羅智強表示非常不滿,大法官是不是認為自己是上帝,有權忽視民意,尤其該言論是否已經透露大法官自己的心證,想要挑戰大多數民意,好像只剩法務部能夠代表八成民意。羅智強說,大法官不能把自己當上帝,八成以上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他要求,如果大法官認為死刑應該被廢除,應該回到立法院,由立法機關來決定。他也說,現在很多都是待退的大法官,要廢除死刑早點廢,要卸任了是「神龍擺尾」還是「西施回眸」?大法官如果侵犯立法、背叛民意,他不會接受。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對大法官詹森林的言論表示尊重,但那就是個人觀點,蔡清祥也重申法務部立場,「死刑是合憲的」,而死刑的存廢與否,應該尊重立法機關的決定。
大阪3國中生設局「仙人跳」 22歲男大生逃跑時「墜樓身亡」
日本大阪一名14歲少女,夥同2名國中生一同設「仙人跳」的騙局,結果在一次誘騙22歲男大生的時候,男大生在逃跑之際意外墜樓身亡。目前大阪家庭裁判所於22日裁定,將該名14歲少女送進少年院。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月12日,當時大阪一名14歲國二少女,夥同2名國三男生在社交平台上進行誘騙,一名22歲男大生上鉤之後,被他們誘騙至大阪中央區瓦屋町的一棟大樓進行赴約。而在男大生抵達後,眾人將男大生拐騙到6樓,後續試圖透過恐嚇的方式劫取金錢,結果反而逼到男大生萌生逃跑意圖。最後男大生企圖從6樓的樓頂跳到隔壁4樓的屋頂,結果過程中不慎失足,男大生就這樣墜落至地面慘死。整起事件爆發後,後續警方又調查得知,這3名國中生其實早在1月時也用相同手法,將一名19歲男性誘騙至相同地點進行洗劫,也有一名28歲上班族也是3人的受害者。大阪家庭法院於22日表示,指稱該名14歲少女「利用謊言讓對方顯露弱點,進而試圖勒索現金的卑劣行為」以及「認定有以仙人跳為常態之行為」,再加上,大阪家庭法院認為少女的問題行為主要是源自於家庭環境等根深蒂固的因素,所以最後判處將少女送到少年院。而2名15歲少男則被大阪地方檢察院移送至家庭法庭,日後由家庭法庭進行處分。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全中運停課4天 網友羨炸北市學生「出國潮」!蔣萬安:盼多給選手加油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睽違12年在台北市登場,台北市政府為提供機會讓學生踴躍參與,特別宣布轄區內各公私立國中、高中、高職約150所學校,4月22日至25日期間可停課4天;若算上週末六、日,更有長達6天連假。不少眼尖網友發現,社交軟體上一時間湧現學生「機場打卡潮」,讓許多人直呼「好羨慕」。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還是鼓勵學生多給選手加油打氣,有機會他也將到全中運現場觀賽。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中運)是從2001年開始的學生體育賽事,其前身是1952年由台灣省政府所舉辦的「台灣省中學運動會」。全中運主要是由國中、高中、高職等學生參與競賽,是專屬國高中學生的全國級別的賽事。台北市曾於2012年舉辦過一次全中運,這次是睽違12年的再次舉辦。由於全中運舉辦期間,全台2.3萬名選手、教練及裁判湧入台北市,因為場地及參賽選手、工作人員多為北市國高中職師生,因此台北市政府特別宣布轄區內各公私立國中、高中、高職約150所學校,4月22日至25日期間可停課4天,北市國小則正常上課,沒有停課。台北市的國高中職學生因為北市舉辦全中運不用上課,Threads上就有網友表示「台北的國高中生是不是八成都在日本?」、「這幾天台北高中生的限動:機票」,讓許多網友羨慕不已的同時,也認為學生藉著放假出國遊玩,似乎和放假原意背道而馳。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22日表示,北市的國高中學生,早在1月23日至1月26日就已完成補課,這也是為何當時北市學生的年假比其他縣市晚1周的關係;但蔣萬安也表示,仍希望學生踴躍進場觀賽,有機會他也會到現場看,還是鼓勵學生多多給選手加油、打氣。
「鞍馬王子」李智凱返國 是否再拚奧運門票「會與教練再討論」
原本要力拼奧運出戰資格的「鞍馬王子」李智凱,19日於體操世界盃卡達杜哈站中,以0.1分之差無緣提前拿到奧運門票。教練林育信痛批裁判不公,直言「硬生生被做掉」,李智凱也表示「就差這麼一步」。而目前李智凱已經返國,受訪時被問及是否還要爭取奧運門票,李智凱也直言「先休息陪伴家人,後續再與教練討論」。據了解,在19日的體操世界盃卡達杜哈站中,李智凱最終在決賽雖然拿下15.400分,但其決賽對手約旦體操好手艾爾索(Ahmad Abu Al-Soud)則拿下15.500分,李智凱以0.01分的差距僅拿下第2名。最終,李智凱以些微差距落敗,痛失巴黎奧運門票。如今想要再爭取的話,就必須出席5月體操亞錦賽,更在該項賽事中取得個人全能的資格,或是以外卡的身分,這才有望取得奧運的出戰資格。教練林育信也表示,李智凱在世界盃的賽事中,前2站的確沒有表現好,約旦選手艾爾索也有強勁的實力,但「裁判全是中東國家的人不說,那個哈薩克選手下法發生嚴重失誤,總分竟然都還有15.133分,當時全場都譁然」。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李智凱返國時在機場接受訪問,表示「這次比賽拿出最高難度6.6,也執行得算不錯,但沒有得到裁判的喜愛,代表著還有更多努力空去應戰,目前先好好休息、陪陪家人」。對於是否還要爭取巴黎奧運門票資格,李智凱也坦言「會再與教練做詳細的討論與準備」。
賣淫女拒親嘴遭毆 她失手刺死嫖客…法院認「防衛過當」判刑4年
大陸一名失足婦女在拒絕男子「親嘴」要求後,被持續毆打,後在鄰居勸說下,男方離開出租屋,之後踢了女子一腳並揚言要「弄死」她,女子一氣之下持水果刀將他刺死,事後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一判決,判決認為該女子屬於防衛過當,經媒體報導引發關注和討論。《瀟湘晨報》報導,41歲的蒙某是廣西人,案發前租住在重慶沙坪壩區。據她供述,2023年10月20日14時許,她在某巷子等業務,一名男子路過並問價。雙方談好後,她帶男子到出租房,2人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因她不同意男子提出的親嘴等要求,男子動手扇她耳光和用拳頭打她的頭,持續了3、4分鐘。蒙某稱,有鄰居敲門並勸說後,男子走出了出租屋,但隨後又衝進屋說要弄死她,並一腳將她踢倒在地,於是她抓起旁邊的水果刀,在男子衝過來打她時,從地上站起捅了男子一刀。隨後,男子將刀拔出,還想捅她,但馬上就沒了力氣,後來就不動了。庭審中,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蒙某刑事責任。同時,蒙某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處罰。對此,蒙某認罪認罰,並表示會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庭審中,蒙某辯護人認為,其防衛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即使認定防衛過當,因她在事發後積極補救等,也可免予刑事處罰。法院認為,案發時,蒙某的人身權利受到了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為制止該不法侵害,保衛自己人身權利,她以水果刀捅刺反擊鄭某,具有防衛性質,但不構成特殊防衛。同時,不法侵害尚未達到嚴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在此情況之下,蒙某選擇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鄭某要害部位,防衛行為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據此,今年3月13日,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李智凱「被做掉」爭奧失利 發79字文揭心聲:就差這麼一步
台灣「鞍馬王子」李智凱今(20日)在體操世界盃杜哈站表現亮眼,卻以0.1分「銀恨」無緣提前拿到奧運門票。此結果讓教練林育信極為不滿,直呼「硬生生被做掉」;李智凱則在晚間於臉書抒發心情,表示明明拚盡了全力,但「就差這麼一步」。李智凱在文中表示,完成比賽並以第2名銀牌作收,「至少我覺得這一次我對自己無憾了,拚盡了全力」,坦言這次比賽是當前週期難度最高的一次,「能夠順利完成,它也發揮得不錯,這樣就夠了」。但李智凱也無奈透露,「只是夢想這條路該怎麼走?就差這麼一步……」道盡對比賽結果的傷感。文章一出,各界紛紛湧入留言替他加油,並讚揚李智凱在國際賽場上讓台灣發光發熱。李智凱想搶下奧運門票,只能在今年5月亞錦賽拿下個人全能資格,但這不是他的強項,是否參賽也仍是未知數,只能看是否能取得只有1席的外卡資格。教練林育信也說,前2站沒表現好確實是致命傷,約旦選手艾爾索實力也不錯,但過去很少拿到如此高分,質疑裁判做掉上屆東京奧運銀牌的李智凱,「裁判全是中東國家的人不說,那個哈薩克選手下法發生嚴重失誤,總分竟然都還有15.133分,當時全場都譁然」。
「中國田徑IU」穿高衩三角短褲奪金掀「走光疑雲」 教練出面解釋了
中國20歲田徑女子選手夏思凝,因其甜美的外表與南韓藝人IU高度相似,因此在中國有著「中國田徑IU」的稱號,在網路上也有著超高的人氣。但近期夏思凝在一次比賽中拿下冠軍後,網路上卻有人質疑夏思凝當時身穿高衩三角短褲,認為其在跨欄時會有走光的風險。而這番言論,不僅讓許多支持夏思凝的網友感到憤怒,就連夏思凝的教練也出面解釋,如此穿著的用意為何。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夏思凝日前參加室內田徑大賽南京站的女子60公尺跨欄項目,最後順利以8秒28的成績拿下冠軍,同時也刷新自己的個人紀錄。但由於當時夏思凝身穿的高衩三角短褲實在太吸引目光,事後就有網友發出質疑,認為夏思凝的短褲太短、甚至在跨欄時會有走光的可能,也有網友毒舌的認為,夏思凝之所以選擇這條短褲,就是想要博取攝影師與媒體的注意,幫自己爭取曝光。這些言論曝光後,隨即在中國的網路上引起一陣罵戰,就有網友認為「這是招誰惹誰了,天生的體態難道也有錯?」甚至有網友引述魯迅的名言「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為此,夏思凝的教練團事後也出面表示,運動員穿著三角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減少摩擦力、風阻,終極目標就是要爭取速度,而這件短褲極有可能會提升0.01秒的速度。再加上,夏思凝當時穿這件短褲的時候,大會裁判也沒有禁止,因此穿著並未違規。
蘇巧慧戰余天 民進黨新北主委改選牽動2026百里侯之爭
民進黨各縣市黨部主委改選15日起登記,現任立委蘇巧慧、前立委余天紛紛表態登記角逐新北市黨部主委,蘇巧慧更於15日上午10:00搶得登記頭香。由於本次改選牽動2026新北市長與新北市議員選戰,格外引發關注。本刊調查,以新北市態勢而言,老縣長蘇貞昌與新系持續維持結盟關係,本次甚至成功拉攏在新北「關鍵少數」的英系,大約12日才敲定由蘇貞昌之女、立委蘇巧慧角逐主委,外界普遍預料,主委職位為蘇巧慧「跨出選區」跑全新北市的有力理由。然而,在新北市佔黨員數絕對優勢的「正國會」前立委余天,14日也在臉書發布參選消息,由於此前余天已無公職,此舉應是近日緊急協調出來的「正國會」孚眾人選。根據了解,余天參選地方立委、黨部主委不曾失敗。自2008年與2019年分別在三重地區打敗國民黨強敵朱俊曉、鄭世維,在2016年黨內新北市主委改選時,也大贏蘇、新系合作的時任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知情人士指出,余天應是為了全力拉抬有望轉任民進黨秘書長的現任內政部長林右昌,先替林鋪路以參選2026新北市長。對此,林右昌低調表示,自己不排斥任何可能,到任何艱困區為黨一戰都行。而不少人質疑蘇巧慧有意參選2026新北市長,如本次主委改選當選,未來辦理初選時,是否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力挺蘇巧慧的新北市議員林秉宥15日上午向CTWANT強調,黨部主委的職務不單純只是主持黨內初選,還必須帶領黨部發展黨務,團結黨公職,並作為黨公職的支援單位,從政策規劃到辦理活動,擴大社會參與。林秉宥直言,如果只把主委看成市長選舉的操盤手,未免太過狹隘。民進黨是有制度的政黨,黨內的選舉一切依照制度進行,主要的決策會議也是由各級民代共議,絕非主委一人可定奪,因此自己對於行政不中立這樣的質疑,無法苟同。
黃子佼沒那麼嚴重? 立委曝「緩起訴書內文」:檢方認證過的!
藝人黃子佼雖得以從去年6月的性騷擾指控中脫身,但檢方先前搜索時,發現黃子佼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甚至自殘出院後的第18天還在買,後續更爆出有受害者遭黃子佼性侵。對此,知名實況主「統神」張嘉航日前評論黃子佼事件時,脫口說出「沒有到那麼嚴重」、「我也想幹未成年啊」遭炎上。而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11日)也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書指出,內文中檢察官認定黃子佼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白話文翻譯等於認定該行為「不太嚴重」,直言「實在無法接受。」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在臉書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並發文表示,針對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乙案,她近日看了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件的緩起訴書後,發現黃子佼從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購買性影像長達6年,結果檢察官認為黃子佼「只是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就予以緩起訴處分。張雅琳質疑,長達1800多天連買7片,難道是失慮7次?她也直言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2023年修正,持有即是犯罪,卻還繼續下載,「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且緩起訴書還寫著,檢方認為黃子佼「『僅』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供己觀覽,查無散布或販賣情形,所為行為之損害非鉅」云云,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不太嚴重」,讓她直言「實在無法接受。」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圖/翻攝自Facebook/張雅琳 Ngalim Tiunn)張雅琳續稱,試問倘若黃子佼真的把持有之未成年影像予以散布、販賣,即已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二項及三項之罪,豈可以此未構成之更嚴重罪名,來作為論述淡化或減輕被告行為的理由?「我注意到仍有許多民眾認為,『只是緩起訴,又沒有罪』,因而認定持有未成年兒少性影像不是一件嚴重的事!這將無法保護兒少,更是對未成年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一大打擊。」因此,她也認為不論是法官及檢察官,雖是依法被賦予獨立行使職權,但就牽涉社會重大公益或攸關普世價值之案件,法官與檢察官所做成的裁判與處分,仍應受大眾公評,這才可以真正讓司法進步,也使司法裁判,更可符合人民的情感與期待。最後,張雅琳再次重申,保護兒少是大人的責任。沒有人置身事外!「我會善盡立法委員的責任,提出修法版本,同時,我希望北檢能針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內容的心證或過程,提出相關新聞稿說明,未來倘若高檢署也認為該處分恐有偵查未臻完備、或有疑慮等情事,都應該做出發回續查之決定」,白話文就是「送回去重新查!」《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