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老爸往生!兄弟搶「申報扶養」鬧掰 「這原因」哥哥贏了
5月迎來報稅季,而所得稅法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的規定,目的在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不過,免稅額申報權利僅單一,如遇有2人以上重複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時,稽徵實務上如何認定,是不少人的疑問。對此,高雄國稅局解答了。高雄國稅局說明,當有實際扶養事實之數人在同1年度內重複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時,應由親屬間協議其中1人申報扶養,數人亦可協議每年輪流申報免稅額,如協議不成,則依各申報人提出實際扶養事實證據及民法規定扶養順位,核實認定由主要扶養人列報。高雄國稅局指出,所謂「實際扶養事實」,應以各申報扶養者所提出的實際扶養事證,參照申報扶養者與受扶養親屬間有無同住一家、負責日常生活起居飲食及衛生的照顧、實際支付扶養費用等情節,綜合判斷申報扶養者對受扶養親屬所盡扶持養護的程度,並以程度較多者,認定為主要扶養者,而得列報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高雄國稅局舉例,甲、乙兄弟於年度綜合所得稅均申報扶養其高齡90歲父親的免稅額,核定時發生重複列報情形,因該親屬已往生,該局輔導雙方協議由何人列報,但協議不成,於是請甲、乙兄弟提供扶養事實,查得結果哥哥與父親長年同住,並負責其食衣住行與醫療等照顧,弟弟則每個月匯款1萬元生活費與父親,最終該局認定弟弟僅盡經濟上部分負擔扶養義務,並非主要照顧者,所以剔除弟弟列報父親的免稅額,由哥哥認列。高雄國稅局提醒,家人同時或輪流照顧扶養直系尊親屬,為一般社會常情,各納稅義務人如能透過協議,由其中一人申報扶養親屬免稅額,除可調和納稅義務人最適稅負,又能避免爭端、增進家庭和樂。
姐報稅搶申報爸!怒嗆「男生賺比較多」:人家是女生 高薪男氣炸:罵我是畜生
5月迎來報稅季,納稅義務人若超過一定收入都必須繳稅。一名男網友抱怨,姐姐不僅要報爸爸扶養,還要求小孩也要給她報,原因竟是「你是男生賺得比較多,人家是女生」,讓他相當傻眼。原PO在PTT以「大家繳所得稅了嗎」為題表示,姐姐住外縣市,一個月會回來探望爸爸1、2次,收入大約只有他的4成,豈料近日報稅季,「剛剛姐姐傳訊息來,說她要申報扶養父親,如果可以,她希望我連小孩也給她申報扶養,說她這樣子就可以繳很少的稅。」原PO當下立刻問,「為什麼?」沒想到姐姐居然回,「你是男生賺得比較多,本來就該繳多一點的稅,人家是女生,本來就該給我報扶養。」原PO氣炸,「請問這算女權自助餐嗎?前幾年她還為了扶養我爸,罵我是畜生。」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吃自助餐的女權老阿姨,快點斷絕」、「她很敢講欸」、「正常情況下小孩只能由父母報扶養」、「父母給高稅率的報才對,省的錢分一半給她」、「申報父母幫手足繳稅很正常」、「我家是稅率高的人報,然後報扶養的人把所有因為扶養省的稅金都拿給爸媽」。國稅局提醒,未成年子女而有所得者,除其已結婚得合併其配偶之所得單獨申報課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由其父母合併申報課稅,配合民法修正法定成年年齡,納稅義務人須注意所列報之扶養親屬如已成年,該受扶養親屬須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情事,才可以列報扶養。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務必於法定期限內繳納稅款,如有逾期之情形亦應儘速繳納,以減少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八里輕生悲歌1/啃老男掛球框身亡家屬拒收屍 半年前他老父也在球場殞命
新北八里風雨籃球場本月16日一名男子「掛」在球框,民眾發現後嚇得報警,經查死者是42歲李男,他平常生活在轎車上,養了3隻貓,但家屬只認屍卻不願收屍。本刊找到李男家屬,發現李男父親去年竟是以同樣方式在新月橋球場輕生,留下的遺書直指是大兒子李男害死他。 李家父子先後以相同方式想不開結束生命,一名親友搖頭嘆氣,緩緩說起20年來的糾葛「李男根本是生來討債的」。原來李男是家中長子,不僅無業還是啃老族,若討錢不成,父母弟妹通通被家暴,就算家人申請保護令,警察也頻繁上門,但李男依舊故我。家人無計可施之下,偷偷賣房連夜全家搬離,未料李男神通廣大,追蹤到新租屋處,由於該社區大樓門禁森嚴,只有一條路進出,李男守株待兔等在巷口數小時,鐵了心堵到家人。親友說李男啃老20年,要不到錢就家暴父母弟妹,家人如同生活在地獄,即使偷偷賣房連夜搬家仍被他找到。(示意圖/翻攝自123RF) 一旦堵到人,李男直接在大庭廣眾下大聲開罵,親友苦笑「比暴力討債還激烈」,逼迫老父母「房子賣了不是有錢,錢給我、拿錢來、沒錢就去借給我」,這一罵就是20幾分鐘起跳,搞得街頭巷尾都知道,直到鄰居看不過去報警,員警到場李男不敢囂張趕忙離開,待員警離開又繼續堵人、開罵討錢,情節周而復始。 親友說最誇張的是,李男妹妹出門和回家都要左顧右盼,就怕被哥哥「逮到」,也曾躲在附近店家跟李男耗上幾個小時,搞得班也不能上,家也無法回。李男父母7旬高齡,李父已退休,平時待人親切和鄰居互動良好,唯一嗜好是每天出門拉二胡,去年底李父突然一夜未歸,家人接獲警方通知,他竟在新月橋籃球場輕生,身邊留下一封遺書,直指大兒子害死他,這樣的啃老悲歌親友無一不心痛。 父親離世後,李男仍繼續上門堵人討錢,家人忍無可忍再次醞釀脫逃,在好心房東幫忙下連夜搬家,但把機車放在車棚內營造「還住在這裡」的假象,不過還是被李男找到。未料,日前就接到警方通知認屍,家屬確認八里籃球場的死者正是李男,但疑似因20年糾葛而不願收屍。李男死後,家屬認屍但不願收屍,疑因七旬老父因他而尋短,再加上長達20年的陰影,心結難解。(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殯葬處人員指出,通常輕生案現場由警方拉封鎖線勘驗,除了調查死者身分,一方面交由民政局殯葬處協助將大體移至殯儀館,後續檢察官相驗如無他殺之嫌疑,就會由家屬領回,如是沒有親屬後代的「有名無主」或查無身分的無名屍,包括做法會、火化以及放入納骨塔,將由殯葬處編列的預算支付,不過,很少有家屬指認卻不領回的案例。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中44歲女「再婚生2寶」養不起 竟提告前夫子女:每月付我2萬5
台中一名44歲人妻離婚後又再婚,並生下2個孩子,由於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不穩定,養不起小孩,於是將前夫所生的2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人妻離婚後又再次結婚,和現任丈夫生了2個孩子,但工作不穩定,月薪只有8000~10000元,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相當辛苦,因此把主意動到和前夫生的2名子女身上,提告要求負擔扶養費。人妻主張,根據行政主計處公布的標準,2名子女每個月要給付25666元的扶養費,直到她死亡,不過2名子女表示,媽媽在生完他們後就分居不聞不問,從來沒照顧過,他們從小到大是受爸爸和阿嬤的照顧,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並駁回媽媽的聲請。人妻主張,2名子女每月要支付她2.5萬元扶養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官審理指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自應就其本身已符合「不能維持生活」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法官認定,從人妻的收入來看,難以看出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且現任丈夫,同樣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人,應該負擔扶養費,而非由她獨自負責,再以此主張不能維持生活、要求前夫的子女負起扶養義務,因此駁回聲請。
攻擊「封口費案」證人!川普違反禁言令遭罰29萬元 法官警告:再犯判監禁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16年大選前夕,涉嫌支付成人片女星「風暴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約新台幣397萬元)的封口費,以換取遮掩2人的婚外情,遭到紐約曼哈頓大陪審團起訴,成為美國史上首例被控刑事罪的總統。然而,「封口費案」尚在審理之際,川普卻又因多次違反「禁言令」,遭到法官開罰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綜合外媒報導,負責審理封口費案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莫城(Juan Merchan)於當地時間30日裁定,由於川普涉及違反9項「禁言令」規定,故判處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罰款,原因為川普多次公開攻擊與此案有關的證人、陪審員及法庭人員及其親屬,被認定藐視法庭。法官更警告,若川普執意違反禁言令,恐免不了牢獄之災,「法院不會容忍其『繼續故意違反』該命令的行為,如果有必要且在適當情況下,法院將判處監禁做為懲戒」,並要求川普需於30日下午前,下架其在社群平台及競選網站上,發布的9則違規貼文。對此,川普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辯稱,這些言論是對「政治攻擊」的回應,川普沒有故意違反禁言令,並強調該判決已經侵犯到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迎5月報稅季!國稅局盤點「6大申報常見錯誤」小心別踩雷
5月報稅季又要到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時間1個月,為了避免國人出現漏報、誤報等情形,國稅局也列舉出「6大報稅常見錯誤」,提醒民眾多加注意。6大報稅常見錯誤如下:一、與配偶分居未依規定據實填報配偶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致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經分別各自填寫一張申報書辦理申報,但疏忽在申報書上填寫他方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亦未註明分居,違反所得稅法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二、免稅額申報錯誤●每人免稅額為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為13.8萬元;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同居一家有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僅為9.2萬元,不適用增加50%的規定。●誤列報已成年未在學或非身心障礙,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的子女。 三、申報時自行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如對下載所得資料的所得年度、金額或所得類別有疑義,請先向憑單填發單位洽詢、確認,在未確認清楚前,切勿自行刪除或變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以免發生漏報。四、漏報所得●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個人房東出租房屋與個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個人間借貸並辦理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約定收取之利息漏未申報。●海外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所得申報。●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交易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五、申報不得列報的扣除額●捐贈列舉扣除額:列報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的限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或申報全民健康保險以外的保險費,超過每一個被保險人每年2.4萬元的限額。●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未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費用;列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自行申報未扣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的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列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的房貸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課稅年度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列報子女就讀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未經教育部認可學校(如國外語言學校)的教育學費。六、網路申報資料「未上傳」致報稅失敗採網路申報者,可以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檢查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確認無誤後,請務必將「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報稅系統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手機版)或「上傳申報成功」(線上版及離線版)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並請印收執聯自行留存7年,以便日後查考。
4男女「婚外性行為遭抓包」鞭刑20下 皮開肉綻畫面曝
印尼亞齊省以保守與嚴格伊斯蘭教法聞名,過去就曾針對對已婚偷情男女實施鞭刑,儘管西方與人權組織一再質疑此一刑罰過於殘忍,甚至印尼總統佐科威也呼籲停止這種行為;但這樣的刑法卻在亞齊獲得強力支持,近日又有4名男女近日因涉及「婚外性行為」,遭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其中一名男子接受鞭刑後背部出現紅腫的鞭打傷痕,同時還滲血。(圖/翻攝自X)從照片中可見,2對男女跪坐在藍色地毯,一旁則是宗教警察和其他相關人員,照片可見女子跪在地上接受鞭刑,而男子則是站著接受鞭打,據《每日郵報》報導,實施懲罰的是被稱為「Wilayatul Hisbah」的宗教警察,而這4名男女就是因為觸犯當地嚴格的性別關係法規與伊斯蘭教法,被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報導稱,其中一名男子接受鞭刑後背部出現紅腫的鞭打傷痕,同時還滲血,而工作人員則在鞭刑後替他檢查傷口與上藥,據悉,在接受鞭刑之前,所有受刑者必須接受醫療檢查,包括血壓測量等,由於亞齊省政府2023年起實施更嚴格的法律,明文禁止沒有親屬關係或是婚姻關係的男女在公共場所或車輛內靠得太近,目的是「減少犯罪」。當地法律還規定,未婚情侶間的親密或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同性性關係、販賣和飲用酒精飲品以及賭博等,都有可被判鞭刑,另據《衛報》指出,印尼亞齊省以穆斯林占多數,該省也是印尼唯一一個實施伊斯蘭教法的地區。依據伊斯蘭教法,觸犯賭博、通姦、飲酒與同性戀等罪行,都將被處以鞭刑。儘管西方和人權組織質疑這樣的刑罰過於殘忍,呼籲停止這類「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鞭刑懲罰,甚至連印尼總統佐科威也呼籲停止這種行為;但這樣的刑法卻在亞齊獲得強力支持。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印尼分部的監測,光是2020年,亞齊省執行至少60次公開鞭刑,並對254人進行懲罰。4名男女近日因涉及「婚外性行為」,遭宗教警察當眾用藤條鞭打20下。(圖/翻攝自X)
長照悲劇頻傳!老人受暴5年增5成 施暴者95%是家人
高齡社會下,長照悲劇頻頻發生。近5年來,老人受暴通報數成長5成,且施暴者高達9成5都是家人,又以子女、孫子女居多。衛福部分析,老人虐待問題多發生在家內,主因是「照顧問題」,要改善老年家暴,最重要是讓民眾知道「照顧長者,不能只靠一個人」。2019至2023年間,老人保護通報案件自1萬4971件,暴增至2萬2540件,成長5成。衛福部分析,暴增原因與113保護專線的推廣、民眾敏感度提高有關,令潛在黑數浮上檯面。去年老人保護案件中,以直系血、姻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晚輩等施虐者最多,占55%以上;其次為伴侶占26%;其他家庭成員占14%,非家庭成員僅5%。受暴類型以精神暴力最多,占48%;其次為肢體暴力40%、跟蹤騷擾22%、疏忽4%、無人扶養3%、遺棄2%。衛福部長薛瑞元說,統計數字與外界對照服員、外籍看護較易施暴的想像完全不同,直系卑親屬、伴侶等同居家屬施暴比率高,最主要原因,就是因照顧問題和長輩有爭執。長者若因失能、失智,無法配合照顧者要求,加上照顧者知識不足、太累,就會「牙起來」。老虐情況無季節分別,但不論何種家暴形式,都是節慶期間發生率較高,主因是家人相處時間長,薛直言「連假也不要休太久。」台灣自立支援照顧專業協會名譽理事長林金立指出,高齡化趨勢下,照顧長者的悲劇只會變多。台灣人習慣一人扛起照顧責任,這是最危險的,不僅沒有喘息空間,自己生病了也不知道。最近一名年輕男子照顧失智爸爸,雖有請外籍看護,但回家時,看護也下班了,等於下班後還要接手照顧,常面對「半夜會番癲、跑出去的爸爸」,有次發生拉扯,爸爸摔斷大腿,男子自責到患了恐慌症,半夜聽到一點聲響就從床上彈起,白天開車竟出了車禍,直到協會介入,爸爸入住機構,情況才好轉。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說,國外曾調查,家庭照顧者高達65%有憂鬱症傾向、20%有憂鬱症、87%有慢性精神病,照顧者的暴力事件往往來自愛和疲憊。許多人施暴後都後悔不已,和一般家暴不同。她呼籲衛福部提供主要照顧者定期的免費身、心健康檢查。親友一句「你辛苦了、你還好嗎」也能讓照顧者感受到關心,減少憾事發生。
女老師上班途中離奇失蹤…7天後找到人「毫髮無傷」 真相讓全網炸鍋
大陸1名網友近日發布信息稱,姐姐的女兒在四川省南充市擔任老師,幾天前在去學校的路上失蹤。據悉,該失蹤老師就職於南充市高坪七小望城校區,校方此前回應稱,該老師是上週三(17日)上班路上失蹤的,近期工作狀態正常。警方介入調查後,已經找到該位女老師,對方並未捲入危險,失蹤原因讓網友炸鍋。綜合陸媒報導,有網友21日發布視頻稱,四川南充高坪區1位小學老師17日在去學校的路上莫名其妙失蹤;女師親屬也發視頻稱,這位教師是自己姐姐的女兒,並希望大家提供線索。另有學生家長出面證實,確實已經好幾天沒有該老師的消息。遺憾的是,女老師的上班途中有些路段沒有監控,無疑為找人增加難度。隨著事件不斷發酵,當地媒體聯繫了女教師所在的南充高坪區第七小學望城校區;工作人員證實該女老師失蹤的消息,並表示在積極協助警方找人。對此,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回應,2024年4月17日10時許,該局火花派出所接獲市民邱某報警稱,其在高坪區某校任教的妻子伍某失蹤,請求查找。警方接獲通報後,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立即組織開展事件調查、人員查找等工作。經全力工作,4月23日下午3時許,民警在順慶區華鳳街道找到伍姓女教師,對方的生命跡象正常,沒有受到傷害,目前已被送醫進一步檢查。經警方初步了解,伍女供稱其因自身原因離家出走。消息曝光後,大批網友傻眼直呼,1個成年人還搞離家出走這套,最起碼跟家人或者學校說一聲,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好幾天,太不應該了;也有人指責女教師浪費社會資源,實在太不成熟,畢竟因為她的失蹤,不僅驚動了警方,很多媒體和網友更是紛紛報導和發聲,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彰化伸港姊妹車禍後現況!姊姊會笑了 妹妹仍重度昏迷插管治療中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休旅車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院搶救至今已過去63天,24日則傳出好消息,姊姊雖然氣切插著呼吸器,但醫護人員跟她聊天時已經會笑,刺激四肢也有反應,院方已計畫申請第二次脊髓幹細胞治療,希望姊姊能重返校園生活,而妹妹雖然生命徵象穩定,但仍處重度昏迷插管治療中。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消息一出,親屬、家扶中心志工以及學校同學都前往探望,也錄音為其加油打氣。送醫院搶救至今已過去63天,24日彰化秀傳則傳出好消息。醫護人員跟10歲姊姊聊天已經會笑,精神不錯,且刺激四肢也有反應,目前每天都有安排中醫和復健療程,院方已計畫申請第二次脊髓幹細胞治療。至於9歲的妹妹,腦傷情形嚴重,雖然生命徵象穩定,但仍處重度昏迷狀態插管治療中,家人和志工們也一直陪伴在其左右,期待妹妹早日康復回校。
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繳稅門檻「2類人免申報」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列出5大免繳稅族群的門檻條件,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至於另外3類族群,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仍必須完成報稅作業。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1、免繳稅、免申報單身,112年度年收入未達21.6萬元。2、免繳稅、免申報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3、免繳稅、要申報單身,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4、免繳稅、要申報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5、免繳稅、要申報雙薪,扶養2名子女,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星談心2/許願當綠茶婊惡女被打槍 郭亞棠拒跟圈內人交往原因曝光
郭亞棠近來上課學塔羅、學芳療積極充實自己,她因可愛外型過去多接傻白甜角色,但她透露其實最想挑戰「惡女」,像是外型單純但內心腹黑的綠茶婊角色,笑說曾跟製作人毛遂自薦,立刻被打槍。除了事業上尋求突破,她在感情也在尋覓好對象。因可愛外型,郭亞棠過去多接傻白甜角色,但她其實最想挑戰內心腹黑的綠茶婊。(圖/林士傑攝)她透露自己空窗近3年,坦言不想跟圈內人談感情,也從來不找同生活圈的對象,「希望對方身上有我不會的東西,要有崇拜感。」她農曆年前虔誠去拜月老,戲稱自己條件寫滿一張A4紙,希望能找到身高178公分以上、長得順眼、經濟大方、愛狗,有共同嗜好、雙方家庭處得來的對象,立刻就被周遭親友吐槽:「這太困難了!」38歲的她,外表比實際年齡還要凍齡許多,她透露自己常吸引到年下的弟弟,但她其實更喜歡比自己成熟的對象,上任男友比自己大14歲,也是朋友介紹認識。她當初一開口就問對方「有生小孩的壓力嗎?」「如果結婚希望女生在家相夫教子嗎?」表明自己不是會為了婚姻放棄演藝事業的類型,只可惜雙方交往近兩年,最後還是因性格磨合等問題,退回朋友關係。雖然喜歡成熟男性,但郭亞棠坦言會吸引到的常常是弟弟。(圖/林士傑攝)愛家的她,其實生活重心也幾乎放在家人身上,透露這趟跟家人出國累雖累,但她其實很珍惜這段時光,特別是出發當天她才去參加電視台高層親屬的告別式,讓她想起爸爸在世時,都沒機會一家人一起出國,「我的心情其實很像洗三溫暖,也覺得很遺憾之前都沒有帶爸爸出國過。」郭亞棠日前與家人赴韓國旅遊,雖然過程很累,但親情無價她覺得累得很值得。(圖/郭亞棠提供)她目前最希望的就是圓夢買房,目前她都在物色新北30坪左右、約兩千萬的房子,希望有足夠生活空間,容納她跟兩隻愛犬,但也坦言自己的存款,距離買房頭期款還有一大段距離,希望能繼續拼事業完成買房夢想。
癌末男遭棄養「表妹照顧到臨終」 兄姊提告追討700萬遺產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生前因為確診口腔癌末期,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出院後的他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葉姓表妹也十分盡責,讓吳男得以善終。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表示會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未料在吳男過世之後,葉女拿取吳男的存款被吳男的兄姊發現,吳男的兄姊就對葉女提出訴訟,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吳男過世之後,原本棄吳男不顧的兄姊注意到吳男的銀行帳戶被提領一空,後續得知是葉女提領後,直接對葉女提出告訴,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同時還要葉女歸還吳男生前贈與的項鍊、金牌等物。葉女在法院上表示,吳男患病後,自己將其帶來宜蘭照顧,吳男為了方便治療與給予費用,便將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不動產權狀等物交給葉女,並贈予項鍊、金牌,叮囑其協助幫忙處理醫療與身後事。後續葉女也在吳男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甚至到最後的喪葬費用進行墊付,金額至少超過500萬元。而且,吳男的友人也在法院上表示,吳男生前患病時,其哥哥、姊姊曾分走吳男的錢,吳男出院後也曾因為不知何去何從,向該名友人哭訴。該名友人也表示,自己曾去宜蘭探望吳男,曾看到吳男與葉女母親相談甚歡,但對於兄姊不願意照顧他仍心存芥蒂。吳男友人也在法院上提到,吳男曾向葉女母親表示,會留一筆錢給其養老,以及留一筆錢給給葉女的子女生活教育費,雖然第一時間就遭葉女母親拒絕,但最後吳男還是將錢交付給葉女。最後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在世時曾受到葉女的照顧,當時帳戶中被葉女提領的161萬元,以及金牌、項鍊的贈與,均屬於人之常情,法院採信葉女的說法。但後續的524多萬元的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代墊的費用,但由於葉女並沒有辦法拿出有效的單據支持其說法,且吳男生前雖然有同意要留下一筆費用給葉女母親與葉女的子女,但吳男並未說要給予多少、何時給,且葉女的說法也無其他相關證據。因此,法院最後判決葉女應歸還524萬2200元給吳男的兄姊等4人,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陳塘偉律師表示,就本案件而言,雖然吳男生前曾向友人、葉女母親與葉女表示要贈與金錢,但實際上該種方式與法定的遺囑要件不合法,並不屬於有效遺囑。如果吳男有意打算將自己的遺產贈與葉女與葉女母親,且不願意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的話,因為親屬在法律上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便吳男留下有效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最適當的做法,就是吳男應在生前完成財產的轉移,或是透過保險、信託等金融工具來達成目的。
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申報、免繳稅門檻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公告5大試算情境,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另外,有3種情境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也必須完成報稅作業。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情境1、免繳稅、免申報單身112年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總數21.6萬元。情境2、免繳稅、免申報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情境3、免繳稅、要申報單身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 情境4、免繳稅、要申報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情境5、免繳稅、要申報雙薪,扶養2名子女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