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慘了! 5千萬元交保遭高院撤銷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獲高等法院支持,2024年5月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表示,明日將開羈押庭審理本案。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撤銷交保裁定 高院:有逃亡事實勾串之虞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去年8月檢警調從泰國將他解送回台,聲押禁見獲准,檢方起訴後,新北地院裁定郭以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佩戴電子腳鐐8個月,以監控行蹤避免脫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由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同案被告張旭昇新北地院以3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並禁止對證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檢方也提抗告,高院一併撤銷。高院認為,郭哲敏、張旭昇先後供述內容、各該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2人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共犯、證人之虞。高院指出,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其中張旭昇更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何以被告2人遵守其主文所諭知之條件,即可達原先羈押所欲達成避免串證之目的,且原裁定對被告張旭昇諭知之交保金額,是否符合比例,亦非無疑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
「刑事戰將」洩密還疑收黑錢 林明佐被控6重罪羈押禁見…刑事局開鍘停職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隊長任內,包庇博奕集團並洩密,甚至疑似收受不法黑錢,台中地院今(3日)裁定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的林明佐羈押禁見。刑事局證實已依法將林明佐停職。台中市刑大日前接獲情資,鎖定國內最大網路博奕網站集團,卻延宕多時未展開調查,台中地檢署懷疑警方相關人員有涉案嫌疑,其中三線二星、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隊隊長高升刑事局擔任警政監的林明佐,因疑似勾串博奕集團、包庇不法遭到調查。中檢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明佐住處,另副大隊長陳聖偉、科針隊長施明志以證人身份說明;經約談搜索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並共有6項罪行,且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員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確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收受物件。刑事局長周幼偉則證實,已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即刻將林明佐停職。林明佐畢業自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第60期,並有政大國際事務與策略研究所碩士學位。他獲台北市刑警大隊長賞識後,從刑事局調任台北市刑警大隊並任隊長,期間屢有功績,後來更被譽為「刑事戰將」,未料林明佐竟涉嫌洩密、疑似收黑錢,從英雄變階下囚。
台通光董座兒「涉內線交易」撈上億元 高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廉偵辦北市議員陳重文圖利案,意外查出台智光的母公司台通光電,在搜索前曾公告要買回庫藏股,董事長李慶煌之子李嘉豪與2名前妻及母親等人,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共買賣逾數千張台通光電股票,不法套利上億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檢方聲押禁見李嘉豪獲准,李不服提抗告,遭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北院以李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價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余天女婿淪詐騙車手遭逮 關看守所近3天沒人認出
資深藝人、前立委余天女婿陳鑒(Gary)驚爆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詐騙集團「收水房」角色,3日被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收押,據了解,陳鑒被羈押在北所孝三舍禁見房,飲食作息正常,亦配合所方管理,同房還有2名非同案共犯室友,而所方人員是直到新聞曝光後才知道他是余天的女婿,但選擇不公開新收編號。回顧此案,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與受害人合作在與詐騙集團交易的地點設下埋伏,成功逮捕了交易的車手,被捕的車手則供認了負責回收贓款的人和地點,警方也前往約定地點,意外抓到了陳鑒,並在他的身上起獲200多萬元的鉅款,立即將人依現行犯逮捕。陳鑒後被依涉犯刑法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詐欺取財罪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關押在台北看守所。而所方人員是直到新聞曝光後,才知道他是余天的女婿,但選擇不公開新收編號。此外,該醜聞曝光後,不少網友都覺得陳「鑒」好難唸,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資料顯示,「鑒」字注音為「ㄐㄧㄢˋ」,有明察、審察之意,或是借鏡、可以作為警戒或教訓的事,如今看來則十分諷刺。
5億高中生同婚 夏男推「賴生在Push我」 嗆法官:什麼叫結婚真意?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3日)辯論終結,被告夏姓男子除拒絕認罪、嗆審判長「很好笑」,也把急於完成同性婚姻的責任推給死者賴生,稱兩人之所以在賴生爺爺入塔當天結婚,是賴生「在PUSH我」。夏男被問及「是否有結婚真意」,回答審判長林依蓉不想自定義所謂的多深感情基礎、結婚真意,反問其與賴生的結婚自由意識到底侵害到什麼國家法律?認為兩人只侵害少數人的利益。對於「何時想跟賴小弟結婚、何種狀況下提及求婚」問題,夏男稱兩人在賴生家見面約20幾次,賴生在爺爺死後擔心住處問題,也很沒安全感;賴生在案發前1天,因為奶奶阻擋爺爺牌位進家裡向他抱怨,他認為對方想發展關係及有共同生活共識,問賴生:「還是我們結婚?」接著要反問「我們要住哪」的賴生查清楚同婚法條。夏男表示,由於同婚無法很公開、他想考地政士,加上賴生才18歲,還要考量雙方父母,因此過去沒跟賴生太熱絡,後考量大家可以自己作主、經濟條件也可以,兩人才會結婚。夏男也對「為何要趕在賴阿公入塔當天結婚」解釋,稱賴生當時不想捧牌位但還是要結婚,指賴生「用這種方式引導Push我回應」。審判長在訊問「什麼原因結婚」後,要秒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的夏男,「不要再講法律用語」;但夏男被問「為何去找賴小弟」,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我們是土地開發不是代書而已,當初只是拜訪客戶角度去找他。」更指自己因為賴生去世,如今才會有理說不清。檢方則於法庭主張,社會上結婚通常具一定感情基礎、親密性,即使早期農業社會奉父母之命婚姻,也都有結婚儀式,反觀夏男與賴生什麼都沒有,甚至互動比一般朋友不如,正常人更不會在剛喪父時結婚。檢方認為,賴生遭夏男慫恿於告別式當天結婚,且有多名證人可證明賴生非同性戀,若賴生因喪父需心靈慰藉,也應是找證人提及的心儀女生結婚,另夏男種種行為都證明是假結婚,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如今於法庭上不斷說法律用詞,顯然是有備而來,請法院量處適量之刑期。
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快訊/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疑涉貪 漏夜偵訊後遭聲押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檢舉,於台中市任職刑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昨(2)日檢廉搜索其辦公室以及住家,另以證人身分訊問台中市刑大副大隊長、科偵隊長,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以林明佐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今(3)日向法院聲押禁見。本刊調查,林明佐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大隊長高升回刑事局擔任警政監,不過由於在台中期間,疑似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許多案件中調查金流和帳務時,發現林赫然名列在其中,甚至曾有人向警政署檢舉,高層因憂心出大事,1月份將他調回台北。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洩密 曾經手「瑪莎拉蒂惡少」牽扯博弈集團案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被懷疑在台中任職刑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警方甚至從博弈集團的帳本中發現他的名字,檢方也持續搜索釐清案情中。不過林明佐也被發現過往曾經經手辦過「瑪莎拉蒂惡少」牽扯的博弈集團案。據了解,林明佐擔任台中市刑警大隊大隊長時,2021年台中發生瑪莎拉蒂惡少打傷宋姓男大生事件,當時台中市刑大追查下發現了案外案,惡少還投資了博弈集團網站。而林明佐也經手指揮偵辦,不過台中地檢在去年指揮偵辦一起網路博弈案時,發現案件疑似遭人洩密,且博弈集團似乎與林明佐有關聯。後來檢方在搜查博弈集團的金流和帳務時,發現裡面有林明佐的名字,因此在2日時,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持搜索票到刑事局林明佐的辦公處和其住所進行搜索。台中市刑警大隊的陳姓副大隊長、科偵隊施隊長兩人則以證人的身分,自行前往廉政署中區調查組協助調查,結束後再各自搭車離開。台中地檢署同時也要求市刑大,提供博弈專案卷宗資料,此案不排除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針對本案,台中地檢署聲明,偵辦前台中市林姓警官涉嫌洩密等案件,由本署檢察官於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依據刑事訴訟法及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在知會該機關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員在場後,持搜索票至林姓警官的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目前全案尚在釐清中。事實上,林明佐今年1月時,從台中市刑大大隊長,高升回刑事局擔任警政監。不過後來卻傳出是因為有人向警政署檢舉,高層因為擔憂會出大事,才將他調回台北。
警政監林明佐涉博奕案洩密漏夜偵訊 2警官列證人請回
台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台中市刑大任職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交往密切,且涉及洩密,今天(2日)前往其刑事局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將林明佐帶回廉政署中機組偵訊,另外台中市刑大副大隊長、科偵隊長也被列證人帶到中機組,經檢廉訊問後,2人都在晚間7點多離開,林明佐仍在偵訊中。台中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博弈集團,發現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與該集團過從甚密,疑有洩密之嫌,2日上午會同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兵分二路前往刑事局搜索,並到台中市刑大帶回副大隊長陳聖偉及科偵隊長施明志協助調查。中檢表示,檢察官於今天(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依據《刑事訴訟法》及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知會該機關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員在場後,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目前全案尚在釐清中。晚間7點左右,林明佐搭乘廉政署車輛,進入中機組接受偵訊,幾乎同一時間,陳聖偉及施明志正好完成訊問,搭乘車輛離開,據了解,林明佐已被列為貪汙案被告,由台中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進行複訊。
獨/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被搜索 中市刑大副大、科偵隊長到案列證人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今(2)日下午遭搜索,疑似在台中任職刑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甚至在內帳中出現林的名字,檢調正釐清詳細案情。另外,檢調同步兵分多路搜索,中市刑大副大隊長陳聖偉以及科偵隊長則到案列證人。本刊調查,林明佐今年1月才從台中市刑大大隊長高升回刑事局擔任警政監,不過由於在台中期間,疑似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許多案件中調查金流和帳務時,發現林赫然名列在其中,甚至曾有人向警政署檢舉,高層因憂心出大事,1月份將他調回台北。
攻擊「封口費案」證人!川普違反禁言令遭罰29萬元 法官警告:再犯判監禁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16年大選前夕,涉嫌支付成人片女星「風暴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約新台幣397萬元)的封口費,以換取遮掩2人的婚外情,遭到紐約曼哈頓大陪審團起訴,成為美國史上首例被控刑事罪的總統。然而,「封口費案」尚在審理之際,川普卻又因多次違反「禁言令」,遭到法官開罰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綜合外媒報導,負責審理封口費案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莫城(Juan Merchan)於當地時間30日裁定,由於川普涉及違反9項「禁言令」規定,故判處9000美元(約新台幣29.3萬元)罰款,原因為川普多次公開攻擊與此案有關的證人、陪審員及法庭人員及其親屬,被認定藐視法庭。法官更警告,若川普執意違反禁言令,恐免不了牢獄之災,「法院不會容忍其『繼續故意違反』該命令的行為,如果有必要且在適當情況下,法院將判處監禁做為懲戒」,並要求川普需於30日下午前,下架其在社群平台及競選網站上,發布的9則違規貼文。對此,川普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辯稱,這些言論是對「政治攻擊」的回應,川普沒有故意違反禁言令,並強調該判決已經侵犯到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嫌強制猥褻新事證出爐!宥勝再度出庭「30分鐘結束」 5月24日宣判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雖然先前宥勝已坦承認罪,但由於告訴人又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傳喚宥勝。宥勝則出庭30分鐘後雙手合十低調離去,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在3月26日開庭時,由於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後續由於告訴人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有再調查之必要,因此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並傳喚宥勝出庭。宥勝在出庭30分鐘後隨即離去,在面對媒體時,仍是雙手合十一語不發,後續就搭車離去。而宥勝的委任律師並沒有透露案情內容,也沒有對今日庭訊內容做出說明。據了解,目前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
台南正副議長一審宣判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2022年底選舉前夕爆發賄選案,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2024年4月29日審結,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無罪。對此,議長邱莉莉略帶哽咽地表示,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更感謝一路走來給她溫暖支持的親友,以及議會民進黨團每一位議員的信任,總算沈冤昭雪,謝謝大家的關心。副議長林志展則簡單地回應說,「尊重司法判決」。台南地院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之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證人方一峰具瑕疵之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至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於同年月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同年月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另外,關於妨害證人方一峰部分,合議庭認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本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證人方一峰之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本案被告藍綠和無黨籍人士都有,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