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是詐騙!台中辣妹荷官暈船牛郎 奔現等無人「收竹聯戰堂血腥照」求買遊戲點數
台中市1名23歲辣妹荷官戴女,透過抖音認識男公關陳男,2人迅速墜入情網相約「奔現」,但戴女等無人還收到陳男傳來「竹聯戰堂」黑幫揍人的血腥照片,要求戴女買遊戲點數,戴女嚇得花容失色依指示到超商購買,所幸超商店員機警報警,員警到場後聽戴女講述始末,立即點破這是典型交友詐騙,且為10年老梗,戴女才恍然大悟。警方表示,17日接獲超商店員報案,稱有女顧客疑似遭到詐騙欲購買遊戲點數,警方隨即派遣警力前往現場。經查,戴女從事荷官,她自述日前在抖音認識1名自稱在酒店上班的男公關陳姓網友,雙方加LINE後相談甚歡,感情迅速升溫,戴女禁不住溫柔攻勢「暈船」,2人相約17日在西區1間超商見面,詭異的是戴女不但苦等不到陳男,還收到對方傳來的多張「竹聯戰堂」多張血腥照片,還要求她購買遊戲點數。戴女被嚇得不知如何是好,到超商買點數救情郎,直到超商店員見狀況不對報警,員警到場告知這是典型的交友詐騙,不理即可,才讓戴女鬆了口氣,感謝警方及時點破。警方指出,此詐騙手法已有10年以上歷史,受害人以男性居多,模式也很簡單,騙子先在交往網站散發盜來的帥哥美女照片,被害人上鉤後,雙方約見面,但卻又爽約,之後,以竹聯幫、四海幫等黑道之名,傳送血腥恐嚇照片,以被害人約會時性侵害女方,或與男方私下性交易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匯錢或買遊戲點數,否則會登門,把被害人打得跟血腥照片的人一樣,提醒民眾小心不要上當。
超商報電話被偷記 正妹遭設局「壁咚強吻」嚇壞…噁男下場出爐
台南市1名郭姓男子在超商消費時,無意間聽見店員詢問正妹電話,不料他竟暗中記下女方的手機號碼,並於事後撥打電話,未接通便掛斷;正妹誤以為郭男是友人,隨後回撥電話,並和對方相約見面,誰知竟遭到2度強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郭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男於民國112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在臺南市東區某統一超商內,聽聞超商店員詢問被害人電話時,將之記下,隨後撥打電話,未待女方接聽即掛斷,致當事人誤以為友人而回撥,並因郭男告以「你下來看看就知道我是誰」等語,而相約在臺南市東區某處見面。被害人於凌晨3時21分許前往查看時,詎郭男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違反女方意願,無視推阻及拒絕,對其施以強制力,強摟、強吻,見被害人掙脫後,復循後追逐至女方住處樓梯間,接續將她壓制於牆,強摟及強吻嘴巴,以此方式強制猥褻,經對方一再告以「我根本不認識你,請你離開」等語,始自行離開現場。台南地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並不認識,不思尊重告訴人身體自主權,深夜見其孤身可欺,竟違反意願強制猥褻,致告訴人身心受創,實屬可議,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調解,被害人嗣於調解程序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之意見,兼衡被告於審理中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被勸戴口罩他刺死超商店員!紙雕師二審判無期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在2021年疫情警戒期間,進入超商被蔡姓店員提醒戴口罩,竟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男,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二審卻改判蔣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量刑違法且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蔣男2021年11月21日未配戴口罩,到桃園市住處旁的便利超商,蔡姓店員依當時政府的防疫措施,要求他配戴口罩,並告知若未配戴口罩將無法為其結帳,他返回住處配戴口罩,但第2次到超商消費結帳時,又與蔡發生爭執,他再回家拿刀到超商殺死蔡男。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將蔣判處死刑,他及檢察官都未上訴,但法官依職權送上訴。案發後法官為釐清蔣男殺人時行為控制力是否完全,辨識力有無減低,將蔣男分別送至2家醫院鑑定,但2家醫院出現不同的鑑定結果,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鑑定報告,認為他因服用藥物後產生暴力反應,符合《刑法》減刑規定。高院審酌蔣男有部分反社會人格,是由藥物濫用之藥物導致,非無矯治、再社會化的可能,令他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已兼顧他的更生改善及復歸與社會安全之維護,並與罪責相當,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雖認定蔣男是自首,但不符合減刑的規定,卻未在判決理由說明,且他有2分醫院鑑定報告,但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醫院鑑定結果,卻未詳述為何不採用對蔣不利的鑑定報告之理由,此外,二審量刑調查程序也違背法律規定,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金門深夜爆「首例超商搶案」! 阿北得手5千元落跑⋯「肚子餓吃麵」遭逮
金門縣昨(30日)晚間發生首起超商搶案,一名年約50多歲的劉姓工人趁店員晚班交接時,闖入超商行搶,得手現金5000多元後隨即逃逸無蹤,警方獲報立即展開追捕,8小時後火速逮捕劉姓竊嫌。據了解,該起搶案發生於30日晚間9時許,劉男看準超商店員晚班交接正在清點鈔票,於是闖入店內強搶現金,店員見狀試圖阻擋歹徒,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導致店員受到輕傷,經送醫治療已無大礙。金門發生首起超商搶案,店員與劉姓竊嫌發生肢體衝突,最終仍被得手5000多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劉男得手5000多元現金後趁亂逃出超商,趁著黑夜濃霧繚繞翻入一旁的草叢,隨即不見人影,警方獲報後漏夜進行搜捕行動,最終在今(31日)凌晨4時許在另一間超商逮獲劉嫌。劉嫌落網時供稱,因為自己肚子餓了,才會跑到超商買麵果腹,警方訊後依《強盜罪》將劉男移送法辦。事實上,該起「金門首宗超商搶案」就發生在塔后村附近,距離金門縣長陳福海的服務處僅200公尺左右,加上金門地小人稀,選擇在此行搶可說是膽大包天。
阻詐成效斐然!去年攔詐17億 北市議會加碼5倍防詐預算
北市警局為強化攔阻詐騙成效,加強辨識詐騙能力,13日舉辦「金融機構協助攔阻詐騙座談會」,會中邀請各金融機構與超商代表與會,共同研擬精進臨櫃攔阻策略,並由李四川副市長表揚攔阻詐騙有功的金融機構與超商店員,去年北市警銀合作阻詐金額高達17億餘元,相較過往有顯著的成果,北市議會更於今年大幅提升防詐預算近5倍之多,鼓勵警銀共同攔阻詐騙,強化大眾識詐能力。北市警局統計112年詐欺案件發生4,008件、財損12億2,410萬餘元,與111年同期相較,發生數減少36件,破獲數增加63件,惟財損金額增加3億9,906萬餘元,其中未成功攔阻百萬以上匯款共計74件,財損金額6億餘元占總財損金額的50%,經分析詐騙手法,以假投資占82%為最多,多數原因為被害人遭教導以工程款項、購車買房、房屋裝潢等理由辦理提、匯款,甚至為躲避關懷提問要求被害人到多家金融機構嘗試提領。為有效攔阻詐騙款項,北市警局持續與金融機構、超商業者合作,近年阻詐金額與件數皆有顯著成長,統計112年透過金融機構關懷提問成功攔阻案件計有1,657件,成功攔阻金額高達17億餘元,較111年增加482件、10億5千萬餘元,會議中與金融機構相互交流透過加強執行客戶KYC(Know your customer)機制,留意客戶異常帳戶及資金流向,藉以發掘潛在詐騙,及時攔阻款項遭提領。此外臺北市政府為展現打擊詐欺的決心,去年已將攔阻獎金禮券提升2倍至每案最高4千元,累計頒發207萬餘元的獎金禮券給2,299位攔阻詐騙有功人員,同時感謝臺北市議會對於打詐工作的大力支持,將今年防詐宣導及市民攔阻獎勵金預算提升近5倍之多,有效強化警銀合作機制,提升宣導辨識詐騙能力,鼓勵民眾加入攔阻詐騙行列。北市警局呼籲民眾,投資必定有風險,切勿輕信號稱有「內線訊息」、要求您「註冊不明投資網站」及「下載不明投資軟體」的訊息,民眾若遇詐騙或發現疑似被詐騙手法,也請盡快撥打165反詐專線由警政專人協助。
他「自帶便當」要求微波遭拒!嗆聲超商店員要客訴:幫忙一下會少塊肉嗎
超商店員本來就沒有義務幫忙微波,更何況是「自己帶」的便當,一名網友發文抱怨,由於租屋處沒有廚房家電,因此他都會將便當帶去附近超商,再請店員幫忙微波加熱,但最近卻接連2次遭到拒絕,讓他忍不住怒嗆「幫忙加熱一下是怎麼了嗎?」還揚言要去客訴,引起網友一面倒撻伐。該名網友在《爆料公社》以「幫忙微波是會少塊肉嗎?」為題發文表示,他平時習慣在公司打包便當,等到下班後再帶回家吃,由於租屋處沒有微波爐可以加熱,於是他都會拿到附近超商請店員幫忙微波,但是近期他熟識的店員離職了,因此連續2次要求超商員工幫忙微波都遭拒絕,氣得他大罵「我就問幫忙加熱一下是怎麼了嗎?再一次我一定客訴你們店!白目。」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齊聲砲轟,「這樣就要客訴~有義務要幫你微波嗎?當自己家啊!」、「真不知道是怎樣教的才能教出這樣一個不知廉恥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一定要滿足你的要求嗎?」、「誰知道你有沒有感冒或是怎樣?超商的微波爐是給客人共用的」、「微波爐是熱店內食物用的,誰知道你的便當盒到底乾不乾淨,或能不能加熱,萬一燒起來算誰的?萬一有毒素釋放,導致後面客人中毒算誰的?買一台微波爐、電磁爐、電鍋 以上都不貴吧,搞得好像幫你是義務一樣」、「人家幫你是好心,沒幫你是應該的欸,台灣就是有你這種人才這麼多奧客。」另外,也有超商店員出面說明,「我也是全家店員,我說真的我們可以拒絕幫你微波店外的食物,你真的客訴的話,是不會成立的」、「超商是零售業不是服務業,沒有責任或義務幫你微波,我10年前讀大學在兩大超商都打工過,10年前就不允許幫客人微波公司產品以外的食物好嗎。」
「現金儲值員」狠詐苗栗婦600萬 誆稱「抽中股票」面交秒落警網
苗栗縣一名婦人在日前誤信網路投資社團資訊,且前後遭詐團共騙走600萬元,直至詐團成員以「抽中股票」為由要求婦人再交付700萬元出金獲利時,這才驚覺受騙連忙報警,警方獲報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於昨(5)日在約定面交超商內逮獲掛有「現金儲值員」名牌的蔡姓男子,全案於訊後依法移送偵辦。通霄分局指出,受害婦人係自今年1月起經由臉書社團管道接觸投資LINE群,並在詐團成員指引下開始使用「錢進188專案」APP,一舉落入詐團自製投資軟體圈套中,且接連投入高達600萬元的資金,未料婦人在想提領獲利時,卻被告知「抽中160張股票」,甚至需再交付700萬才可出金,一時間才驚覺受騙連忙報警。警方在獲報後,則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與婦人聯手,共同假裝配合囂張詐團交付要求的巨額申購金,雙方約定在昨(5)日面交鉅額款項時,員警則佯裝成超商店員等待詐團車手上門,並當場將前來收款的19歲蔡姓男子逮捕帶回,同時查扣偽造工作證、收款收據及行動電話等證物。經查,該名蔡姓男子所屬集團,係以話術誘惑民眾進入投資群組,隨後再由成員假冒「理財專員」以協助申購股票等形式詐財,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警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其他詐欺上游、共犯。通霄警方呼籲民眾,宣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投資必定是詐騙,切勿輕信LINE投資群組邀請等來源不明的投資管道,如有疑問可隨時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110」或至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
詐團誆稱送黃金卻要求「遊戲點數」當運費 苗栗婦險遭網友詐走萬元
苗栗市一名謝姓婦人日前在網路上結交網友後,雙方便開始熱絡聯繫,未料對方在眼見已取得謝婦信任後,竟誆稱要送黃金給謝婦,並要求其至超商購買萬元「遊戲點數」以當作運費,然而謝婦卻渾然不知的乖乖照做,所幸遭機警店員發現報警查明,才成功阻止婦人遭詐團騙走積蓄。據了解,該名謝姓婦人因曾使用交友網站,遂在網路上認識一位不知名的網友,並與對方互相加LINE後而日漸熱絡產生感情,然而對方卻是來者不善,竟在發現取得謝婦信任後,開始誆稱要送黃金等貴重珠寶,且還向婦人提出「購買遊戲點數當運費」的荒謬要求。然而,一時被網友甜言蜜語沖昏頭的謝婦竟乖乖照做,並在毫無察覺異狀的情況下,隨即至苗栗市府前路上一家超商購買總計達1萬元的遊戲點數卡,直至遭店員發現不對勁並連忙報警後,謝姓婦人才得知自己落已入詐團圈套中。苗栗警分局指出,北苗派出所係於日前接獲轄內一家超商報案,表示有婦人至店內欲購買大筆「遊戲點數卡」疑似有遭詐情事,遂連忙由值班警員應磊、王宣璋兩員前往關切,並在經婦人自行表明為網友指示後,確認為一起詐騙案件,所幸遇上該超商店員機警察覺,才得以讓婦人免於受害損失金錢。苗栗警分局表示,現今詐騙方式無奇不有,民眾在面對網路交友訊息時,應謹慎查證是否正當,如有任何疑惑皆可洽詢110警察機關或165反詐騙諮詢電話查證,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切記絕對不要輕易聽信指示購買點數卡,以免誤入詐騙集團陷阱而遭受損失。
鮮肉男星7公分貼臉結帳電暈大叔 王碩瀚男女通吃上演大膽情慾戲
新生代男星王碩瀚在新片《(真)新的一天》扮演陽光超商男孩,與事業有成的老闆李銘忠相遇後,總以幾乎貼臉的7公分距離結帳,電暈大叔李銘忠,尤其一句「我們同月同日生」,更讓大叔大暈船,跟他展開一場匪夷所思的青春冒險,顛覆彼此人生。王碩瀚17歲時自伊林「璀璨之星」選秀拿下冠軍後出道,曾於noovy樂團擔任吉他手在台、日兩地演出,為追尋演員夢、單飛回台發展。他從伸展台首度轉戰大銀幕,為甩開演出撞牆期,在導演陳宏一建議下,毅然持刀自剃平頭,果然瞬間進入角色,就連親友看到他都驚呼是「另一個王碩瀚」。王碩瀚在《(真)新的一天》展現男女通吃的魅力。(圖/海鵬提供)該片劇情描述王碩瀚飾演的陽光超商店員,在一晚邂逅李銘忠飾演的大老闆,意外發現兩人的生日都是四年才有一次的「229」,這場相遇讓兩人關係變得微妙。然而蹺家少女虹茜的加入,讓「三人行」的日子越發瘋狂。片中王碩瀚與虹茜、李銘忠均有大膽全裸愛慾演出,男女通吃的特質更讓他魅力爆棚。王碩瀚坦承演出每一場床戲都讓他異常緊張,即使經過兩個月的親密訓練,他拍完事後都如釋重負、彷若重生。《(真)新的一天》將於3月22日全台上映。
虛設7公司「開立假中獎發票」3年詐領逾1500萬元 主嫌下場曝光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2016年除在沙鹿區虛設7家水資源公司,竟還夥同旗下10多人印製假發票,3年間詐領逾1500萬元。涉案人士包括一對陳姓夫妻,他們兌獎一張發票抽成30元,最終陳男、陳女分別遭判2年6月、2年徒刑、5年緩刑。至於曾男則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處4年6月徒刑,且需追徵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檢警查獲詐領發票獎金案,主嫌曾姓男子在沙鹿區虛設7家水公司,並於承租廠房內夥同旗下10餘人,3年間偽造5萬9203張中獎發票,金額下至200元上至20萬元不等,詐領金額總計超過1500萬元,旗下成員協助兌獎1張發票可得佣金20元至40元。直到某天超商店員發現,常有特定人士持多張相同公司開出的中獎發票到店兌獎,消費金額通常不到10元,而向中區國稅局檢舉,曾男等人的事跡終於敗露。檢警隨後前往包括不法集團虛設的公司以及犯嫌住所,共計18處進行搜索,傳案曾姓主嫌等12人到案說明,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品。涉案的12人包括主嫌曾男、打工族黃男,以及一對陳姓夫妻。其中夫妻檔2016年11月開始上班,職務內容就是每天印製假發票,等到開獎日再以之前所印的發票交給同夥盧男、曾男兌獎,盧男兌領得獎金共計31萬6400元。不過夫妻倆遭逮後即坦承犯行,符合減刑要件,又將犯罪所得繳回,最終陳男、陳女分別遭判2年6月、2年徒刑、5年緩刑,需服15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曾男由於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遭處4年6月徒刑,還需追徵犯罪所得1322萬2206元,全案仍可上訴。而他旗下的8名同夥也都坦承犯行,自白所述符合減刑要件,又有繳回犯罪所得,去年8月均遭判刑。
超商女店員遭移工「強抱」! 她曝1地:讀書4年不敢逗留
苗栗縣竹南火車站的1間超商,13日有名25歲的沙姓印尼籍移工竟在光天化日之下,突然闖進櫃台擒抱挾持女店員,嚇得女店員當場崩潰大哭不斷尖叫,事後沙男竟供稱因心情不好才會做出脫序行為。影片曝光後,引起熱議,就有曾在中壢念大學的女網友坦言,她整整4年都不敢在移工聚集的火車站附近逗留,甚至不敢穿短褲出門。原PO於15日在Dcard以「超商女店員被移工強抱新聞」為題指出,不敢想像女店員當下有多麽害怕,自己在中壢讀書4年,有次跟一群朋友出門被移工吹口哨,她坦言那種感覺真的很噁心,導致她之後完全不敢在火車站附近逗留也不敢穿短褲。原PO認為,雖然移工為台灣帶來廉價的勞動力,但是台灣並沒有很嚴厲的法律去約束他們,對此她真的覺得很可怕,尤其身為女性必須時時刻刻提防他人,她也希望政府能夠設立因應措施,給人民保障,不論男女都能不再被騷擾,安心出門。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外國來的蟑螂真的很多,政府完全沒在管」、「身為超商店員,我真的超怕哪天會突然發生在自己身上,無法想像這個女生的陰影面積」、「這種垃圾就該關一關然後遣送回國永不得入境,不殺雞儆猴根本治不了他們尿性,未來台灣移工只會越多,我還是覺得亂世該用重典」。
一刻不得閒!你爽放假他正忙 春節「10大忙炸工作」公開
喜迎農曆新年,大部分民眾都已經開始過7天長假,無論是出遊、享用美食或是在家耍廢,都能療癒身心。然而。在春節期間,卻有10個工作還是努力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可以說是一刻不得閒,只為維持社會運作。1111人力銀行盤整出春節期間「忙炸的10個工作」,上榜的有外送人員、便利超商店員、醫護及警消人員等。交通運輸人員每到農曆新年,民眾返鄉過節或是出遊外宿,使得大眾運輸系統更加忙碌,台鐵、客運、高鐵加開班次,運送南來北往大量人潮,還有台北人外出遊玩走春最仰賴的捷運,也都是照常運行,足以想見大批出遊人潮,也讓辛苦執勤的工作人員加倍忙碌。百貨專櫃人員每到春節假期,全台各大百貨推出的超值福袋,總能吸引大批人潮排隊搶購,盼望人潮能帶來買氣,不管是彩妝保養、國際精品、流行服飾,還是精緻家電品牌,紛紛搶攻商機,也讓專櫃人員忙得不可開交,因此百貨從業人員在春節期間的班表,都是上好上滿,也有部分業者,為了鼓勵春節期間到班的工作同仁,會主動加發獎勵金慰勞第一線員工,也是衝刺業績外的額外收獲。飯店旅宿人員雖然冷氣團侵襲春節連假,不過仍不減國人遊玩興緻,早就訂妥飯店旅館,飯店接待已就備戰狀態迎接大量住房遊客,不過因為房務人力嚴重短缺,許多旅宿業者都延後入住時間;另外除夕圍爐訂席以及外帶應景年菜,也都讓餐飲領班、內外場人員以及計時工讀生忙到炸裂。外送人員春節假期大部分的外送員,都會選擇返鄉或者乾脆休假,不過外送需求還是有,又該怎麼辦呢?部分外送員瞄準過年商機,選擇繼續跑外送賺獎金,遇到出手大方客人還會加碼給紅包,也算是另類收獲,不過春節假期氣溫驟降,頂著寒風穿梭大街小巷,使命必達並非輕鬆事。彩券行工作人員農曆春節將至,台灣彩券公司日前宣布加碼,3款電腦型彩券,加碼總獎金新台幣9.7億元,創下史上次高,可望刺激國人購買試手氣,全台彩券行也是摩拳擦掌迎接商機,不少經銷商自願延長營業時間到深夜,民眾買氣旺,也為自己搶賺過年紅包!便利超商店員台灣超商實體門市超過1萬3千家,密度僅次於南韓位居全球第二,而且超商包辦了「飲食、宅配郵寄、繳費、美妝、民生必需、電玩娛樂、名店伴手禮、年菜預訂、休憩、購票…等功能」,加上全年無休的營業型態,每個店員都手腳俐落包山包海,除了收銀結帳外,還得負責影印、繳費、寄收包裹、微波熱食及現煮咖啡等,共作項目包羅萬象,年節期間還得銷售禮盒,一定忙炸。醫護人員前陣子機師工會通過合法罷工權引發議論,就有網民說「如果哪天醫護人員要罷工,那受傷生病不就GG了!」,醫護人員採輪班制,過年大家輪休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有意外狀況急診室就會忙得不可開交,加上原有住院的病患醫護人員的沉重負載可想而知。警消人員警消人員24小時全年無休輪班,堅守崗位守護全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雖然111年度相較於110年,火災減少5700餘件,刑事案件減少近3萬件,但據統計仍顯示火災發生在住宅區就佔了近73%,提醒民眾年節期間務必小心用火,大家開心過年圍爐但消防人員須要上緊發條,守護人民安全十分辛苦。再者,年節期間返鄉車潮南來北往,警察要維運交通順暢工作量也比平日備增,全民放假警消不敢懈怠。餐廳內外場生活型態轉變,許多家庭圍爐都改到飯店或餐廳團聚,除了除夕圍爐、初二回娘家外,過年的聚餐多數都外包處理,因此餐廳訂位大爆滿,為了滿足顧客需求許多餐廳一個用餐時段至少翻桌兩次,外場忙著帶位、上菜、桌邊服務,內場要備料、烹調、清潔等,無論內外場都十分忙碌,但考量從業人員的辛勞及服務品質,年節期間業者大都會增派計時人員來分擔工作量。遊樂園工作人員放假期間就是跟家人一起出遊的好時機,到風景區或遊樂園放鬆是許多家族旅遊首選,每到年節期間遊樂園附近的交流道就會回堵,光是進停車場要排半小時也是常態,遊客流量至少是平時的3-4倍,要維持遊樂園工作人員沒有最忙只有更忙,要讓遊客在園區內玩得安心又開心留下美好回憶,工作人員都得輪班在第一線提供最好的服務。
自製取貨條碼!超商店員聯合外鬼「0元購」 3天得手51萬
北市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一間便利商店店長報案表示,店內的包裹遭人異常領取,包裹與所顯示的代收金額有明顯落差,粗估損失約51萬餘元,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為23歲的周姓前超商店員聯合2名男子,先付取60元店到店運費以取得0元取貨條碼,再由周姓店員看準外觀看似單價較高之包裹,將條碼覆蓋上去後,以此領貨成功。初步了解,23歲的周姓前超商店員與30歲的文姓男子和55歲擔任外送員的余姓男子疑似因缺錢花用,竟利用周姓店員的職務之便,動起超商內包裹的歪腦筋,3人想出只要付60元的店到店運費,以此取得0元取貨的條碼,再由周姓店員從超商內的包裹外觀研判出較為高單價的內容物,如化妝品與電器等,將0元取貨條碼覆蓋上去,最後由文男出示證件,成功取得「0元包裹」後再由余男變賣,3人分工合作,短短3天就盜取26件包裹,累計金額約51萬餘元。直到事後店長對帳時,發現包裹及代收金額明顯有誤,緊急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掌握相關事證後見時機成熟後,持搜索票前往其住宅搜索,同時查扣手機、證件等贓證物,全案依偽造文書、加重詐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網路購物盛行,近來許多超商推行「店到店取貨」等便捷的付款方式,惟詐騙犯罪之手段方法標新立異,如有店家再次遇到類似情形,務必提高警覺、雙重查證,勿輕易讓民眾領走包裹,造成店家營業損失。民眾於網購消費時,亦應切記不得以身試法,以不正之方法獲取金錢利益,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向警方詢問及查證。
凌晨持刀搶超商!店員機警應對 嫌無法得逞開溜後隔天遭逮
宜蘭縣礁溪鄉一間超商21日凌晨2點多遭人持刀搶劫,歹徒身穿雨衣、頭戴全罩安全帽,手持摺疊刀威脅店員交出錢財,而店員則拿起美工刀防身,接著躲進倉庫反鎖後報警,男子見無法得逞便火速離去,事後警方也逮捕這名林姓嫌犯,將依恐嚇取財罪移送宜蘭地檢察署偵辦。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男子不僅從頭到腳包得嚴實,什麼商品沒拿就走向超商櫃檯,並把手伸出來,示意店員把收銀機裡的錢交出來,最後還亮出折疊刀說:「錢拿來」,而女店員也拿起美工刀防身,趕緊向後退躲進後方倉庫報警,男子見狀無法得逞便騎車開溜。林男作案時穿著的雨衣、安全帽、攜帶的折疊刀。(圖/警方提供)警方到場後,調閱沿線監視器,比對周遭停放車輛的車牌,終於鎖定目標。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犯嫌是將車停放在附近後,徒步前往超商,巡視周遭即走向櫃檯,持折疊刀向超商店員要求交付金錢。警方於22日下午發現49歲林姓男子涉有重嫌,於是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起獲犯案時穿著的雨衣,安全帽及折疊刀等相關證物,而林嫌也坦承犯行,供稱因缺錢花用鋌而走險,全案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基隆男清晨買菸竟怒毆超商店員 因出言恐嚇未成年被判罰3千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在去年2月16日清晨時分前往某超商買菸,並向值班店員借取打火機,未料陳男竟僅因借不成打火機就當場怒踹電動門,且在被店員見狀制止後,還與另名徐姓友人一同毆打店員,並在離去前恐嚇該名未成年店員,而店員則當場報警提告,基隆地院於近日審理終結,最終判罰陳男3000元。檢方調查指出,陳男在案發當日清晨4時50分前往超商買菸後,便向林姓店員借取打火機欲點菸來抽,而林姓店員則向其表示沒有打火機可借,未料陳男竟因此而大動肝火,不僅用腳直往電動門猛踹,隨後被店員當場指責後更是怒氣衝天,甚至一度出言恐嚇「若不是見你是小孩子,早就把你打死」等語。經查,陳男在不滿遭到該名未成年店員斥責後,便夥同另名徐姓友人將店男拉至店外,並當街在騎樓處大打出手,2人同時瘋狂朝少年怒毆,造成其受有腦震盪、口腔鈍傷、右側前胸壁挫傷等傷勢;據了解,少年一度憤怒提出傷害告訴,不過最後因雙方達成和解而撤告,但陳男仍就因出言恐嚇一事,被檢察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審理期間當庭坦承不諱,並表示認罪,且針對傷害少年一案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同時也當場交付1萬5000元賠償金,而被害的林姓少年也當庭向法官表示願意原諒陳男。法官最終認為,該案件中的恐嚇事證明確,又被害人尚處未成年階段,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但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願意承認己過,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也已履行調解條件,而全部彌補告訴人的損失完成,同時亦獲被害少年原諒,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陳男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