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閨蜜兼大嫂有染! 人妻憤怒「燒掉老公衣物」遭告縱火罪
英國一名50歲的人妻發現,丈夫與她的最好的閨蜜兼大嫂發生了關係,因此氣得將老公的衣服和鞋子丟出去,放在後院的花園裡焚燒,最後拍了照傳給對方,卻也為此而挨告。根據外媒《WalesOnline》的報導,事情發生在2021年5月,人妻瑞安(Rhian Templeton)從電話中得知這段婚外戀後,憤怒地從車庫中取走丈夫的衣服和鞋子,放在後院裡放火焚燒,燒毀了價值約900英鎊(約新台幣3.7萬元)的物品,並且拍了張大火燃燒的照片傳給早已分居的丈夫史蒂芬(Stephen)。後來,這對夫婦經歷了曲折的離婚,瑞安也因此被指控縱火。檢方表示,瑞安有充分時間思考與準備縱火的材料,也在明知道房子可能遭祝融的情況下做了這樣的行為;史蒂芬則稱那些遭焚燒的衣服對他很有情感價值,「這是盲目的報復」。不過,瑞安也否認了縱火,表示自己只是在處理不需要和廢棄的衣服;她的辯護律師也指出,雖然縱火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刑,但瑞安只是因得知丈夫與閨蜜兼大嫂有染而太過震驚,才會衝動犯錯。報導指出,經過法院審理,由於瑞安沒有任何前科,罪名也未達需要被拘留的程度,因此僅被判12個月的社區服務,以及60小時的無償勞動,並要負責支付150英鎊(約新台幣6163元)起訴費用和95英鎊(約新台幣3903元)的受害者附加費用。
網紅陳沂加入成人平台直播 邀「前海龍蛙兵」壹柒柒開戰
網紅陳沂今(24)日宣布將加入成人直播平台成為其中一員,她同時在臉書發文,透露自己想成為「新一代情色教主」。而直播方SWAG今日也證實此事,更加碼表示29日還會和前海龍蛙兵壹柒柒一同現身。自稱是「滋事型」網紅的陳沂,今日在社群發文「新一代情色教主,正式上線」,而她近日則因再戰馮語婷掀起熱議。先前陳沂上節目與李妍憬因吳宗憲爆發衝突,因為陳沂說她曾說吳宗憲錄影遲到不對稿的報導,立刻被吳宗憲說她沒代表作要封殺她。自稱是「滋事型」網紅的陳沂,今日在社群發文「新一代情色教主,正式上線」。(圖/SWAG提供)當時因為因為提到吳宗憲,主持人沈玉琳立刻請「吳宗憲辯護律師」李妍憬發聲,李妍憬說:「以前錄沈玉琳製作的節目,是憲哥主持的,這些主持界的大哥因為有功力在,會知道流程與時間,根本不用對流程。」此外,對於陳沂將在成人平台直播,SWAG今日正式回應,證實陳沂加入一事,透露陳沂首場直播將訂在5月29日晚間9點,屆時將和話題人物前海龍蛙兵壹柒柒同台開戰,並強調陳沂日後將為觀眾「帶來沒有尺度上限的直播內容」。
陳沂、李妍憬因吳宗憲槓上 梁云菲挺謝和弦前妻被網爆整型
《甄心分享小琳鐺》日前邀請陳沂、李妍憬、梁云菲、余祥銓上節目暢談自帶炎上體質話題。其中,余祥銓被陳沂指出是亞洲第一衰人,只要是一點點小事都會被放大成好笑的事情;梁云菲說自己在謝和弦與前妻鬧離婚之際,因為認識他前妻而力挺她,結果被謝和弦網爆說她整型,但她也無關痛癢,還說謝和弦的整型業配還是她介紹的;陳沂則因為講吳宗憲錄影遲到、不對稿的事情被李妍憬糾正。《甄心分享小琳鐺》日前邀請陳沂(左三)、李妍憬(左二)、梁云菲(左一)、余祥銓(右一)上節目暢談自帶炎上體質話題。(圖/緯來)節目中,陳沂與李妍憬爆發衝突的關鍵點是吳宗憲,因為陳沂說她曾說吳宗憲錄影遲到不對稿的報導,立刻被吳宗憲說她沒代表作要封殺她,因為提到吳宗憲,沈玉琳立刻請「吳宗憲辯護律師」李妍憬發聲,李妍憬說:「以前錄沈玉琳製作的節目,是憲哥主持的,這些主持界的大哥因為有功力在,會知道流程與時間,根本不用對流程。」陳沂說自己的代表作是吳宗憲。(圖/緯來)沈玉琳也說:「以前進休息室跟憲哥對流程,他可能也沒在聽,說會看大字報。」但他看到工作人員大字報拿反,吳宗憲也是繼續主持。陳沂表示這件事情聽說是製作人流出來的,李妍憬則懷疑是不是沈玉琳講出來的?讓沈玉琳笑著走去旁邊的來賓位置上說:「這節目好可怕喔,妳去主持,我來坐這邊好了!」余祥銓被陳沂指出是亞洲第一衰人。(圖/緯來)陳沂說跟坐在她旁邊的余祥銓其實是國中同學,「國中時余祥銓就是風雲人物,因為余天都會來接他,但他出國回來後「余肥」就變帥了!」但她持續關注余肥的消息,「因為他後來的社會事件都很好笑。」余祥銓說自己曾在五分埔發生被打事件,因為停車糾紛被五分埔的地主阿北打,但那真是有苦難言,監視器被洗掉,他還得向對方道歉,對方還嫌他道歉沒誠意,那件事也成為他回台灣後最氣的事情。
F.I.R前主唱Faye涉誣告 親吐狀告恩師原因:捍衛詹雯婷3個字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恩師暨F.I.R團長陳建寧指控誣告,今(14日)上午在台北法院開庭審理。詹雯婷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哽咽表示「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3個字的捍衛。」詹雯婷先前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認為遭人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不過,根據刑事局鑑定結果,檢方認定詹雯婷在授權陳建寧議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確實是親筆簽字,將陳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分案偵辦詹涉誣告罪。台北地院今日開庭,詹雯婷的辯護律師慶啟人當庭表示,原定出庭的證人阿沁突然請假,若讓陳建寧以隔離方式作證,事後仍可把證述內容透露給不在場的阿沁,因此請庭上務必待2人都到庭再行詰問。審判長認為,陳建寧、阿沁的證述其證明力如何,會由北院妥適判斷,另為避免有串證之虞,當庭命阿沁不得閱覽陳的證詞筆錄。庭訊結束後,詹雯婷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自己一直對陳建寧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詹雯婷說,她直到2014年才發現,陳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她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她提到,「2019年7月間,我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我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在此之前,我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詹雯婷強調,「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針對相關說法,陳建寧則反駁,「關於偽造她簽名一事,謝謝法院還我們清白,基於過去情誼,希望她好好面對未來。」陳建寧直言,「我跟華研覺得莫名奇妙,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我們三個一起簽到華研,最後拋棄我們。」
採訪疫情遭判刑4年!陸公民記者刑滿獲釋成謎 外界憂遭「類監禁」
大陸公民記者張展自2020年2月起前往湖北省武漢市,追蹤報導新冠肺炎疫情,遭到當局拘捕並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張展今(13日)服刑期滿,卻傳出包括其母親在內的親友都遭到警告,甚至「被喝茶」,要求他們不要到監獄接張展。另有人權團體擔心,北京當局可能以身體健康為由,將張展送往其他醫療場所進行另類「關押」。據了解,張展曾經從事律師工作,後因參加維權活動並參與修訂律師管理辦法的簽名活動,被註銷律師執業證。反送中運動爆發後,張展大量轉發香港人抗議視頻及資料,並撰文發聲,利用行為藝術等聲援香港,甚至撐著寫有「結束社會主義,共產黨下台」字樣的雨傘在上海遊行,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名刑拘2個月。2020年2月,COVID-19疫情蔓延時,在官方限制記者採訪報導武漢情況的背景下,張展前往武漢做實地疫情採訪,在個人推特、YouTube平台發布了大量關於疫情和民眾生活的影片報導。2020年5月14日,張展在武漢所住賓館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次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羈押於浦東新區看守所至今。同年9月初,知情人士透露,張展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遭到強制灌食,身體狀況極差;同年12月,辯護律師稱,張展自6月底開始正式絕食,遭到強制插管灌食、上腳鐐、24小時戴約束帶等酷刑。張展會見律師時淚水不停,說「每一天都是煎熬」。律師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張展可能「無法活著走出高牆」。CNN報導,張展於今日服刑期滿,至今卻沒有關於她是否已獲釋的消息。英國釋放張展運動的倡議者透露,「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張展已經離開監獄並與家人團聚的消息。我們都還在等待。我知道她的父母和兄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並被嚴厲警告不要接受媒體採訪。朋友的電話也無人接聽。」面對外媒關注張展是否已獲釋,大陸外交部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拒絕證實,發言人僅稱「我不了解相關情況,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觸犯法律的人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同時,中國依法充分保障被告和服刑人員的合法權利」。一直關注張展的維權人士沈艷秋說,「前兩天我跟他媽媽聯繫過,我說,張展母親,5月13號張展要出獄了,你是不是能去接張展嗎?我說,你身體不好,是不是我再陪你一起去?然後她母親跟我說,她不一定能去,這不一定能去就是打引號的,你知道吧!然後可能是當局給她或者發話了,或者施加壓力了,你知道吧,然後我跟張展母親通好電話以後,我就被喝茶了。」另名維權人士王劍虹更悲觀,直言當局可能會以張展身體健康為由,將她送往不知名的醫療場所,以便藉治療為名,行監控隔絕之實,「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張展的情況,身體狀況非常的糟糕,然後出獄的時候,當局就直接把她送到類似醫院這樣的地方,把她控制起來」。
台中惡狼性侵4姊妹362次 落網曾宣告總刑期「逾2千年」!高院判關22年
台中一名曾任保全的男子阿豪(化名),與一名單親媽媽曉雲(化名)交往同住時,卻把狼爪伸向女友的4名未成年女兒,強制性交並拍下過程,直到其中一女轉告學校報警,才揭發他的惡行。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他觸犯362次強制性交罪,再加上偷拍等犯行,判處的宣告刑超過2000年,但執行刑卻僅判決15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認同檢方主張,撤銷改判22年,可上訴三審。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男子阿豪與曉雲在2022年4月交往。交往後,曉雲帶著4個女兒一起搬進男友租屋處。不過阿豪期間因性慾無法獲得滿足,竟心生歹念,漠視女兒們年幼懵懂,並以握有母親不利證據為由,對她們輪流性侵、指侵、口交,並拿手機拍攝,或是趁女孩們洗澡時強迫對方開啟視訊鏡頭,擅自截取女孩胸部裸露的畫面,藉此方式滿足性慾。後來,阿豪因A女結交男友引發不滿,竟以贈送手機為由,將A女騙至租屋處質問,甚至拿出剪刀攻擊A女,導致她臉部瘀傷腫脹、右小腿慘遭戳傷,當晚又再性侵得逞。A女不堪受辱,隔天返校向老師反應自己與家中姊妹慘遭性侵的情況,校方隨即報警處理,阿豪的惡行因此曝光。一審中,阿豪的辯護律師向法官強調A女已與阿豪分居二處、命令她洗澡時開啟視訊鏡頭,存在拒絕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不過法官依據阿豪過去得知A女報警後,曾傳送「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再怕」、「我手上也有你媽媽的證據」、「我一定會跟你們玩大一點」等訊息,認為阿豪儘管未與姊妹同住,卻仍能透過聯繫方式進行恐嚇。小姊妹們也一致作證稱:「二姐每週假日都被性侵,暑假時橫跨週一到週日,三姐是每週假日被逼幫他口交。」台中地院審理,審酌阿豪犯後坦承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為檢方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檢方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執行刑的上限原先是20年,不過2005年修正後提高到30年,以修正的理由來看,原先是要避免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過輕,造成數罪中各罪的實質刑罰,與單一犯罪之刑罰差距過大,導致犯案件數多的人反而受到優待。阿豪一共犯了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45次,每罪判8年,又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177次,每罪判7年10月,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39次,每罪判7年8月,加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違反其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電子訊號罪等罪嫌,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高分院法官認定,由於阿豪的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且各罪都是凌辱未成年人,造成4名被害者終身苦痛,以侵害法益的加重、加乘效應來看,應該至少判處法定應執行刑規定之中重度刑,原判只有15年,只達修法後應執行刑上限的二分之一,尚有過輕,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2年,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YouTuber坐輪椅撞女警挨告 律師神辯護「反正他逃不掉」 法官信了釋放
佛羅里達奇事又一樁。32歲YouTuber「El Valien-T」遭指控用輪椅攻擊女警,被警方告上法院,不過法官採信辯護律師說法,認定四肢癱瘓的YouTuber「顯然沒有逃跑風險」,還稱「從沒見過這樣的案件」,裁定判決前釋放被告。據《太陽報》報導,本名為阿瑪斯塔(Bryant Amastha)的El Valien-T,於當地時間上周三在家中與媽媽發生爭吵,警方獲報並現場逮捕其母親時,阿瑪斯塔突然情緒失控,用電動輪椅撞擊女警與吐口水,遭到員警上銬逮捕,並被指控2項攻擊執法人員罪行。阿瑪斯塔在法庭上反駁,聲稱是警察撞到他的輪椅,「我就在車道上,車道又這麼窄」,且他雖然有吐口水,但不是對員警的方向噴吐,「我有胃食道逆流,所以經常吐口水」。拒絕承認犯行。阿瑪斯塔也指控員警連人帶椅的逮捕過程相當粗暴,導致他受傷,「他們要把我的雙手放背後反銬,但我做不到啊」。阿瑪斯塔擁有10萬粉絲。(圖/翻攝畫面)辯護律師則在庭上指出,阿瑪斯塔四肢癱瘓,「顯然沒有潛逃風險」,請求法官在判決前釋放阿瑪斯塔,讓被告不必入獄。法官雖採信辯護律師說法,還稱「我真的從沒見過這樣的案件」,但命令阿瑪斯塔不能與涉案警官接觸。來自哥倫比亞的阿瑪斯塔為創作型音樂YouTuber,歌曲多為西班牙語,其社群有10萬粉絲追蹤,但最新影片距今已有將近1年時間。
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英19歲青年吸毒酒駕撞死13歲男孩 還醉醺醺返回現場干擾施救
近日,英國一名19歲的青年酒駕撞倒了一名13歲男孩後肇事逃逸,但他離開現場後不僅沒有躲起來,反而醉醺醺地回到現場,阻止現場人員對男孩施救。男孩送醫3天後宣告不治,而這名青年最終遭判刑6年9個月,並且吊銷駕照8年4個月。據《BBC》報導,2月29日傍晚,13歲男孩凱蘭希普斯利(Kaylan Hippsley)在英國南威爾斯的朗達卡嫩塔夫(Rhondda Cynon Taf)市,被19歲的哈雷懷特曼(Harley Whiteman)駕駛的汽車撞倒,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前曾吸食古柯鹼並喝得爛醉,他在車禍發生後駕車逃離,並在事後返回現場,干擾在場醫護人員對希普斯利施救,而該名男孩在3天後死亡。本起事件在4月30日開庭,根據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懷特曼開著他的福特嘉年華,在一條限速20英里的市鎮道路上,以時速40至60英里歪歪扭扭的超速蛇行,當他試圖閃避一輛反向行駛的雪鐵龍時,將站在路邊一家便利商店前的希普斯利撞飛到12公尺外的馬路上。事故發生後,懷特曼並未停車,繼續高速行駛過事發現場。當時懷特曼的長相已被一名目擊者認出,並在他試圖拿出手機對懷特曼拍照時揚長而去。事後,懷特曼駕車返回家中,在放下兩名車上乘客後又重新返回車禍現場。當時一名實習護士正在為希普斯利進行心肺復甦,懷特曼竟然試圖打斷她,「為什麼你們不離開他並且停止這樣做!」還焦躁不安的對一名認出他的男子大吼大叫:「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沒有車!我甚至不會開車!」當警察到場,要求懷特曼接受酒測並提供呼吸與血液樣本時,遭到懷特曼強硬拒絕。但他事後告訴一名緩刑調查人員,他在車禍發生前吸食了古柯鹼且喝了四品脫(約2.3公升)的啤酒。據了解,希普斯利的父親在2018年過世,之後他便與祖母兩人一同居住,祖孫倆相依為命。希普斯利的姐姐奧莉維亞(Olivia)告訴法庭,弟弟的死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莫大的恐懼。「今天無法伸張真正的正義,」她說,「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擔心有一天我們必須在街上與殺害凱蘭的兇手擦肩而過。」奧莉維亞還在法庭上陳述:「我今年19歲,大部分週末都是和我的祖母一起度過的,因為我不敢放她自己獨處。我們的父親於2018年不幸去世,現在我必須獨自面對悲傷並承擔一切……我希望能開始工作,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我一直感到焦慮和沮喪……我無法經過他被喪命的地方,我不能去醫院,我害怕告訴行駛中的汽車,我甚至都不敢坐車。」希普斯利的祖母凱(Kay)補充說,由於過度悲傷,她始終無法返回家中,目前與一位親戚住在一起。「你不僅從我身邊奪走了我的孫子凱蘭,還毀了很多人的生活。」她告訴懷特曼:「我永遠無法從這件事中恢復過來,我內心無法原諒你。」懷特曼的辯護律師詹姆斯哈特森(James Hartson)承認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後的表現「令人震驚」,但他表示這「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因為他的當事人事後無法解釋自己在碰撞現場的行為,並且「感到震驚、迷失和恐慌」。哈特森表示,隨後的報告發現懷特曼再犯的風險很低,而且「他的悔恨似乎是真誠的」。法官傑里米詹金斯(Jeremy Jenkins)則當庭表示,懷特曼「公然無視交通規則」,導致希普斯利死亡,而他隨後的行為「令人憎惡且無情」,因此無法採取任何其他的處罰方式。事後,懷特曼被判處在少年犯管教所接受6年9個月監禁,還被取消駕駛資格8年4個月,並且需要通過格外嚴苛的測試才能重新獲得駕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分居尪綑綁埋樹林 她掙扎12小時奇蹟「破土生還」
美國54歲男子安蔡景(Chae Kyong An)2022年闖入分居妻子家中,並在殘忍毆打、刺殺對方後,將妻子丟進樹林中的淺坑掩埋。奇蹟的是,安妻遭活埋12小時後還能自行爬出,並順利獲救。法官則於日前對安蔡景處以重刑。據《紐約時報》報導,安蔡景案發當天闖入妻子位於華盛頓州住處,並在威脅「我什麼都不要!今天我要殺了妳」後攻擊妻子。安妻安漾(Young An)雖動之以情:「想想我們的孩子。」但仍遭丈夫刺傷、綑綁,再被帶進樹林中活埋。安漾在法庭上供稱,儘管被活埋前已透過Apple Watch報警,但還是在淺坑中躺了12小時,最後鼓起勇氣「把自己挖出來」。丈夫謀殺、活埋她的行為,更粉碎了自己與孩子們生活,「我的餘生必須在創傷與健康問題中度過」。對於遭妻子及檢方建請法官裁處重刑,安蔡景辯護律師指出,安蔡景是因精神疾病、PTSD、服藥過量及治療不足,才會失控傷害妻子,並表示被告案後每天都活在遺憾與悔恨之中。安蔡景則在庭上宣稱,「希望能回到那天,但永遠不要走進房子並離開」。法官在安蔡景同意認罪協商,承認2級謀殺未遂罪指控後,判處安蔡景可判刑度最高的13年9個月有期徒刑、禁止與安漾聯繫。《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海削男人3300萬!櫻花妹高調賣「戀愛詐騙手冊」 判刑9年罰168萬
日本女網紅渡邊真衣化名「莉莉醬」(頂き女子りりちゃん),透過她所工作的情趣用品商店與網路交友軟體,物色獵物進行戀愛詐騙,還堂而皇之出版戀愛詐騙教戰手冊,吸金超過1.55億日圓(約新台幣3300萬元)。渡邊真衣22日遭被名古屋地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8萬元)。而遭到她詐騙的50歲男性接受媒體訪問時,還表示:「如今對她只剩下憎恨,一定要把被詐騙的錢向她追討回來」。渡邊真衣在約20歲時,迷上了去牛郎店消費,最多時曾一個月替喜歡的牛郎進貢400多萬日元(約台幣84萬元),在欠下難以償還的巨額債務後,她透過誆騙自己上班風俗店的男性客戶匯錢給她度過難關,也從此開始了她的戀愛詐騙生涯。此後,渡邊真衣開始透過風俗店與網路交友軟體開始搜尋好上手的獵物,先於2021年3月向1名50多歲男子謊稱欠債,騙得1.17億日圓(約台幣2500萬元),後來還有另外2名男子被渡邊以同樣手法詐財,直到2023年8月,她共向3名被害人詐取1.55億日圓。後來,她將相關經驗整理成冊,寫成了「戀愛詐騙教導指南」在網上販售,專門教年輕女姓如何讓男子對自己產生好感,強調不用和對方見面、不用出賣肉體,只用社交軟體就能讓男生乖乖掏腰包進貢,推出後大受歡迎,收入近2000萬日圓(約台幣420萬元)。渡邊在著作中,分享了她與多名男人交往的經驗、教女生如何在不發生肉體關係的情況下,成功騙取男性的金錢。她表示有5種男性最容易受騙,第一種是孤獨的人,第二種是沒有特別興趣的人,第三種是從來沒有被別人依賴過的人,第四種是愛情經驗少的人,第五種則是有不擅長理財的人。渡邊還指出,女孩在面對這種獵物時,要記住3大重點,首先要充分瞭解對方,讓對方對自己產生信賴感,第二,要時時暗示自己的經濟環境不好,並向對方展現柔弱的一面,但要在對方第一次出錢時「假裝」拒絕,第三則是在收下金錢後,要充分感激對方的付出,這樣才能滿足男性的虛榮心。之後,一名購買該教戰守則的20歲年輕女性因詐騙成功獲利約1065萬日圓(約新台幣225萬元)而被捕定罪,渡邊也因此被視為詐欺共犯。日本檢方於審理中指出,「犯嫌利用想找交往對象的受害者的感情,是極其卑劣的犯罪」並強調,「透過詐欺手冊的發行,『莉莉醬』的稱號在社會上廣泛傳播,其社會影響力不容忽視」。辯護律師則希望法官從寬處理,稱渡邊真衣起初也是被牛郎利用,她也有身為被害者的一面。在訊問被告時,渡邊真衣表示「不論在家裡或學校,都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並向被害者謝罪,稱「我背叛了被害者的感情,自己現在十分後悔」。名古屋法院22日審理後認為,渡邊巧妙地假裝對受害者有意思,讓受害者對她產生浪漫好感,接著再利用受害者的善意狡猾犯罪,因此判她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此外,因渡邊詐騙得手後沒有申報收入,同時還欠稅4000萬日圓(約台幣845萬元)。日本媒體在法庭外採訪了遭到詐欺的50歲男子,該男子表示:「我討厭她,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對她只剩下了仇恨。我只想說,我要把我被詐騙的錢全部追回來。」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SBL假球案柯旻豪求交保 當庭爆料爆2球員「聯手台啤操控比賽」
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15人遭踢爆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柯旻豪是唯一遭羈押球員。16日士林地院開庭,柯僅認下注簽賭,否認打假球,為求交保還加碼爆料吳季穎、翁嘉鴻2人「聯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為什麼只有他遭羈押,受命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交保,之後讓柯還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柯旻豪向法官陳述,自己沒打假球,強調吳季穎先前供述是對他的污衊,他解釋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4月23日賽事「真的沒操控比賽」,自己在場上努力打球得分,連教練也誇他是戰術執行最成功的;至於吳曾匯10萬至其戶頭,是因為吳提款卡壞掉,所以到便利商店時,他才領10萬,其中2萬是吳欠的、1萬吳給分紅,至於7萬就還吳。辯護律師當庭聲請傳喚其他涉案球員吳季穎、周暐辰、陳品銓、顏聞佐、黃鉉閔、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吳祐任、邱忠博、李其恩等人,同時請法院函詢裕隆公司與柯簽訂的聘任合約。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傳喚。因羈押期屆滿,法官開延押庭訊問柯,案發後有無與周暐辰、黃鉉閔討論過。柯表示只記得周有問要不要刪掉手機內與吳季穎的賭博聊天,但他沒有給意見,周隨即自行刪除聊天紀錄。法官再問柯本人是否刪除手機聊天紀錄,柯則辯稱自己的iPhone 8機型老舊,記憶體不足,所以本來就有刪除訊息的習慣,且與吳季穎聊天都是用WhatsApp,而刪除的紀錄也被數位鑑識還原,強調不是涉打假球後才刪除對話。柯向法官表示願拿50萬具保,表示5個月來已知道不能再觸碰法律,願接受任何限制,但真的想回家,想家人、老婆,也保證絕對不會串供、接觸其他被告,否則願意被重判。柯辯護律師說,幾次開庭,柯與其他被告供述一致,大家都沒操縱比賽,也沒有跟其他共同正犯勾串之必要,被告也承認簽賭,但簽賭與操控比賽是兩件事,相關證據在偵查中保全完備,案情明朗,交保對司法權不會構成妨礙,認為無繼續羈押之必要。邱獻民檢察官表示,在訊問時,周暐宸連是否要刪除手機涉賭訊息都要問過柯旻豪,代表本假球案中柯處於主導角色,且共犯翁嘉鴻通緝尚未到案,原串證理由仍在,請法院審酌運彩條例第21條第2項併科罰2000萬之罰金刑,羈押理由也持續,建請續押。主任檢察官葉耀群補充表示,被告辯稱手機老舊需刪除對話,但扣案手機WhatsApp對話紀錄僅34則、Wechat33則,而其手機有26萬7600則圖像檔、音訊2萬9249則、視訊7971則,為何刪除檔案較少的對話,而不刪除容易拖延手機速度的圖像等,足認被告辯詞難以採信。柯旻豪對此不滿表示:「吳季穎、翁嘉鴻有聯手對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吳爲什麼不用被押,而我卻要羈押?」更表示,刪除對話是周暐宸自己的決定,與自己無關。法官聽取檢察官、辯護人及柯旻豪意見後,表示合議庭作出裁定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