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無還款項達5.8萬!借錢搭車服務遭疑未追討和罰款 北捷回應了
台北捷運提供旅客透過證件登記的方式借錢搭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發現,10年來借出去的金額為52萬1077元,卻還有5.8萬元款項未還,北捷也未依照《大眾捷運法》第49條向旅客追討借款並要求支付違約金,讓法規似乎形同虛設。北捷回應,依法不會罰違約金,但會持續催收旅客所欠的車資。詹為元指出,台北捷運提供旅客透過登記證件的方式借錢搭車,「服務初衷很好,可以幫助真正有需求的旅客。」旅客至捷運櫃台以身分證件確認身分後,會拿到一張旅客欠費處理單,民眾可在10天內去任一服務台補繳車資。借費原則為單趟站點租借,最貴票價落在65元,金額並不大,根據資料顯示,10年來旅客借車資搭捷運的案件數為1萬8782人,借出去的金額為52萬1077元。不過詹為元發現,借出的52萬餘元,其中有約5.8萬元尚未歸還,而北捷在欠費處理單上詳細寫道「依照《大眾捷運法》第49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不過北捷卻未依照該法,向旅客追討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大眾捷運法》的規定似乎形同虛設。詹為元認為,市府不斷強調依法行政,但從案件上看來,法規卻淪為參考,因此要求市府應該要正視,不能因為金額不大就不重視。北捷回應,旅客因一時不方便或忘記帶現金時,提供小額車資借款,該借款並不屬於《大眾捷運法》49條「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範疇,因此不會對借款旅客計罰違約金;旅客還款比例接近9成,未還款項催收中。北捷說明,借款服務起始於1998年,對於無車資欲搭乘捷運時提供的服務措施,會請旅客出示證件並查驗是否欠款,若無欠款未還紀錄,則請旅客於「旅客欠費處理單」簽名後,發售單程票供旅客搭乘,10日內應於任一捷運站(含環狀線)補繳。
廟產好誘人1/借名登記返還6月關便門 9成宮廟不甩
台灣寺廟林立,過去因為法令和登記資格限制,廟產往往借名登記在部份管理委員會成員名下,然而成員凋零由後代繼承其遺產,卻因而與廟方發生「爭產」糾紛。內政部透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釐清產權,這套法律即將在今年六月落日廢止,而全國目前僅不到1成約6百家寺廟完成產權移轉,未來廟方與信眾爭端恐怕爭端難息。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國大大小小寺廟估有3.3萬多座,當年許多寺廟為了活化信眾的龐大香油錢,不少轉而投資購置周遭農地,然而寺廟本身沒有登記與昔日農地所有人必須具農民身份等限制,廟方大都把投資的廟產登記在部份廟方委員名下,全台 7千多座寺廟有類似狀況。 2022年6月起,內政部頒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為期2年至今年6月11日截止,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的借名登記的土地、房屋,免跑法院,就能辦理「正名」拿回委身他處的廟產,截至4月清查竟只有559家依正名暫法轉移或註記完成,執行率不到一成,其中全台最多宮廟的新北市完成約510筆更名或預告登記、台北市完成了39筆、台中市則完成了27筆,農業信仰大縣雲林縣也完成了30筆登記。《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上路後,不到一成的寺廟循此法成功將廟產「正名」,北市松山靈隱寺開山堂即為少數成功的案例。(圖/翻攝自松山靈隱寺開山堂) 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主祀王爺的廟宇首任主委「建銘」(化名)說,眼前13甲大片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5年前由廟方陸續花了新台幣百萬購入,當時廟方尚未取得寺廟登記證,且當時《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必須具「農民」身分的自然人才能持有農地,因此當時借名登記掛在6位農民廟委身上。 20年來,省道開闢與外來人口移入,該廟因公共設施完竣,需繳納地價稅,共同持有廟委也概括承受,近期因《廟產正名暫法》授權即將屆滿,廟方積極聯繫當初借名登記的出名人,沒想到因廟委過世衍生後續繼承等原因,現況竟達60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其中20多位後代移居國外聯繫困難,另有3位兄弟有意私吞僵持不還,眼看正名暫法大限6月落日,廟方追了2年心急如焚又無可奈何,未來行政便門一關,若繼承人再過世,廟方拿回廟產只剩下司法追討一途。 對此,雲林縣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長吳承翰表示,內政部原本要鼓勵各大廟宇藉這波便門,整理名下不動產,盼先為未來產權糾紛「拆彈」,然而實況並沒那麼簡單。以農地來說分為「一般農業用地」與「特定農業用地」,這幾年配合《國土計畫法》,不少蓋在一般農業用地的廟宇,已經紛紛申請變更為「宗教特定事業用地」,「正名」釐清廟產所有權;然而大多廟宇卻落在特定農業用地,礙於政府高舉糧食自給大旗,即使雲林等各縣市政府帶頭喊出修《農業發展條例》開活路,讓一定時期前蓋在特農地的廟宇能補申請宮廟登記證並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農業部也死守寸步不讓。宜蘭縣冬山鄉「慈濟祖宮」占地達2,000坪建築物全為違建,縣政府多次勒令停工未果,並於2023年08月遭縣府強制拆除。(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宗教禮制司副司長羅素娟則稱,其實正名暫法也有照顧買農地的廟方,期限內只要檢具廟方購買與納稅證明經民政局認可後,縱使不能移轉回廟方產權,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也會有「限制登記」註記,具有限制效果。官員補充,一旦買賣或繼承等,都必須要與廟方協議取得共識為之,也不可任意設定抵押,即使出名者過世,註記也會延續,信眾不用因為廟方買的是農地,就擔心廟產遭任意變賣。
貴婦奈奈一家涉吸金潛逃6年! 公公黃立雄返台投案主因曝「加國庇護遭拒將遣返」
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名醫公公黃立雄創立之醫美診所「杏立博全」,在2018年驚傳倒閉,捲款10億潛逃加拿大,3人都涉嫌詐欺遭調查局通緝。不過黃立雄夫妻日前主動聯繫調查局稱願回台投案,據傳是因夫妻倆申請庇護居留遭加國否決,即將被遣返,才順勢聯繫我國司法單位。貴婦奈奈和丈夫以及公公捲款10億潛逃加拿大。(圖/翻攝自法務部調查局官網)貴婦奈奈日前才被週刊直擊在加拿大小鎮生活,如今傳出公公黃立雄及妻子因在加拿大申請庇護遭拒,違法居留將被遣返,因此主動聯繫調查局說明願意返投案台,調查局今天亦證實兩人有望回台受審。「貴婦奈奈」從2004年開始,就在無名小站經營「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部落格,成功收獲了大量人氣,並於2011年與黃博健、公公黃立雄成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黃立雄本身也是名醫,業績長紅。但2018年11月間突然宣布倒閉,遭到多家廠商出面提告詐欺,疑似捲走將近10億元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在收到報案後即展開調查,檢方偵辦並查扣診所內部帳冊時,就發現「貴婦奈奈」一家在診所倒閉前,就常向員工借款,並超賣股票吸引金主投資,但早在2017年11月13日,黃立雄就啟程飛往加拿大多倫多,夫妻倆則在同年11月30日抵達美國舊金山,而「貴婦奈奈」一家3人也因遲未到案,於2019年1月8日遭到通緝,其時效長達25年。據了解,黃立雄曾為台大醫院婦產科知名醫師,卻積欠了103年、104年、106年和107年4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及罰鍰,更欠繳個人健保費、違法醫療法等罰鍰,總計高達7130萬9322元。當時國稅局打算追查並限制其出境時,才發現黃立雄早就潛逃出國,只好移請士林分署追討稅款,而士林分署便將他列為「欠稅大戶」,全面清查其名下的財產時,發現他的在台資產已所剩無幾。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對於通緝犯願意返國歸案,非常歡迎,希望能返台盡早針對案情說明清楚,台灣方面也一定會依法辦理。另雖然加拿大與台灣沒有正式司法互助協定,但台灣的司法單位和加拿大相關單位都有密切聯繫,還是會做實質上的互助。至於返台時間,尚未接到確切訊息,但相關單位會持續積極處理。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欠稅僑委1/綿羊油大王回台豪購Gomaji 遭澳洲政府急追67億欠稅
23日公布新內閣名單中,徐佳青留任僑務委員會主委,外界不知道的是,徐佳青所聘的僑務諮詢委員、知名台商吳進昌卻因高達新台幣67億元的逃漏稅,正遭到澳洲政府調查。吳進昌是僑委會雪梨僑務諮詢委員,他2021年買下團購平台Gomaji(夠麻吉)後,至少每年都會出現在台灣新聞報導上1次,被媒體譽稱為澳洲富豪、「綿羊油大王」。但在台灣又是收購團購平台,又是砸錢買廠辦買店面的僑委,實際上卻是澳洲政府認定的逃稅大戶,長期遭澳洲政府追討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的欠稅,家族在澳資產還被凍結。根據澳洲法院公告,該國法官認定,吳進昌及妻「未能申報透過其英屬維京群島實體出售Nature's Care股票所得的收入」,並且涉嫌「在審計期間試圖就交易的真實性誤導專員」,判決書中也寫明吳家就是被認定逃漏稅,因此同意澳洲稅務局針對吳家的資產進行凍結,並駁回吳家申請稅務局文件保密的要求。澳洲媒體報導,吳家被凍結的資產包括多處房產,以及在聯邦銀行、澳新銀行和西太平洋銀行的銀行帳戶,同時,資產凍結命令,也要求吳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在澳洲的任何資產價值。不過,吳進昌及妻子陳素珍、長子吳鎧圳早就回台灣定居,因此受凍結令影響最深的為次子吳鎬任。吳進昌大手筆,2022年在有新店華爾街之稱的區段內買下一二樓店面,經營Gomaji與獵人谷之夢兩個品牌。(圖/Google Maps)本刊調查,吳進昌及妻子陳素珍90年代移民澳洲,一開始專賣綿羊油及相關產品,後來投入保健食品行業,並創立Nature's Care(豐納康),成為澳洲第三大保健品牌,在台灣及中國也都有不小的知名度。2018年4月,吳進昌家族將Nature's Care所屬的ANCB公司75%股份,以190.87億元(5.85億美金)賣給兩家中資的股權基金,這筆交易讓吳家一躍成為澳洲最有錢的華人,卻也被澳洲稅務局盯上,吳家最後為此次交易繳納了30.34億元(9300萬美元)的稅金。但澳洲稅務局察覺有異,決定逐年審計吳家的報稅單,從2015年的納稅申報表開始,一張張一筆筆都仔細審查,查核歷時2年,直至2020年12月完成,發現吳進昌一家少報69.5億元(2.13億美元)的收入,澳洲稅務局最終認定吳家有逃漏稅,判定總欠稅金額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而2020年也是吳進昌加速對台灣投資的一年,不僅豪砸7.31億買下團購平台Gomaji(夠麻吉)55%股份,更豪灑6.4億拿下內湖整棟廠辦。接著,吳進昌大肆在台灣買進房地產,先是2021年12月斥資2.53億元買下新店「極景藍區」1、2樓店面,2022年6月則以Gomaji與澳台國際投資2家法人名義,加碼同社區近5.64億元買下店面及辦公室。光是在有「新店華爾街」之稱的新店北新路三段,吳進昌就花了8.17億元,不僅將之前買下的Gomaji遷移到此棟二樓,更在一樓開設「獵人谷之夢旗艦店」,兩家公司皆由吳進昌擔任董事長。當時商仲業者分析,他應該是看到新店裕隆城、寶高工業區的優勢。上述總計,吳進昌2020年起在台灣至少花了21.88億元。獵人谷之夢開幕儀式,董事長吳進昌邀請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左四)到場剪綵,還可見到前行政院長陳冲(右五)。(圖/僑委會官網)另一邊,澳洲稅務局則是自2020年起就與吳家欠稅問題不斷進行爭執與追討,但直到2023年10月,《澳洲金融評論報》(The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簡稱AFR)獨家報導吳家可能會賣掉ANCB公司剩餘的25%股份,這才讓稅務局擔心吳家人會落跑,且特別研究了台灣關於執行外國判決的法律,驚覺「從台灣收回資產很困難」後,稅務局僅花了10周就完成吳家所有資產估算,然後,在同年12月20日,憑藉4529頁的證據、官員75頁宣誓書和30頁的法庭申請,說服法院凍結吳家價值67.54億元的資產。而澳洲最大華文報紙《澳洲新報》也在2023年12月21日報導,聯邦法院批准稅務局的申請,凍結吳進昌家族4名成員相當於積欠稅款2億美元的資產。至此,吳進昌家族從澳洲華人首富成為法院認證的澳洲欠稅大戶,還登上澳洲各大媒體版面,引發澳洲華僑圈譁然。根據澳洲媒體報導,吳進昌家族透過發言人表示:「已根據澳洲稅務局通常的上訴程序對修改後的評估提出正式反對,正在等待該程序的結果。」CTWANT記者上班時間四度致電至吳進昌2021年收購並擔任董事長的上櫃公司「Gomaji夠麻吉」,詢問有關吳在澳洲涉嫌逃稅之事,均未獲得正式回應。直到傍晚才由吳家在台的友人私下來電表示,「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眼紅,所以有人找媒體做出這些惡意攻擊,加上澳洲媒體報導的內容太過誇張,原本吳家打算不理會,也有做法律訴訟的準備,沒想到這消息已經傳到台灣來,讓他們感到很驚訝。」澳洲吳氏集團則於台北時間4月23日晚間7點15分來函,針對CTWANT(時報周刊/周刊王)致電詢問澳洲吳氏集團有稅務疑問,回應如下:1. 澳洲稅務局在收入認定上有不同意見,吳氏集團已經委任澳洲律師在進行稅務裁處,而且我們都已經提供稅務擔保,「沒有任何欠稅的問題」。 2. 法院早在2024年元月8日就已經解除資產凍結的命令,目前沒有資金運用或者經營上的問題,都是正常運作,我們都確實遵守澳洲當地的相關法律或規範。3.澳洲媒體的不實報導,都造成家族聲譽影響,已交由當地律師團處理。
海削男人3300萬!櫻花妹高調賣「戀愛詐騙手冊」 判刑9年罰168萬
日本女網紅渡邊真衣化名「莉莉醬」(頂き女子りりちゃん),透過她所工作的情趣用品商店與網路交友軟體,物色獵物進行戀愛詐騙,還堂而皇之出版戀愛詐騙教戰手冊,吸金超過1.55億日圓(約新台幣3300萬元)。渡邊真衣22日遭被名古屋地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8萬元)。而遭到她詐騙的50歲男性接受媒體訪問時,還表示:「如今對她只剩下憎恨,一定要把被詐騙的錢向她追討回來」。渡邊真衣在約20歲時,迷上了去牛郎店消費,最多時曾一個月替喜歡的牛郎進貢400多萬日元(約台幣84萬元),在欠下難以償還的巨額債務後,她透過誆騙自己上班風俗店的男性客戶匯錢給她度過難關,也從此開始了她的戀愛詐騙生涯。此後,渡邊真衣開始透過風俗店與網路交友軟體開始搜尋好上手的獵物,先於2021年3月向1名50多歲男子謊稱欠債,騙得1.17億日圓(約台幣2500萬元),後來還有另外2名男子被渡邊以同樣手法詐財,直到2023年8月,她共向3名被害人詐取1.55億日圓。後來,她將相關經驗整理成冊,寫成了「戀愛詐騙教導指南」在網上販售,專門教年輕女姓如何讓男子對自己產生好感,強調不用和對方見面、不用出賣肉體,只用社交軟體就能讓男生乖乖掏腰包進貢,推出後大受歡迎,收入近2000萬日圓(約台幣420萬元)。渡邊在著作中,分享了她與多名男人交往的經驗、教女生如何在不發生肉體關係的情況下,成功騙取男性的金錢。她表示有5種男性最容易受騙,第一種是孤獨的人,第二種是沒有特別興趣的人,第三種是從來沒有被別人依賴過的人,第四種是愛情經驗少的人,第五種則是有不擅長理財的人。渡邊還指出,女孩在面對這種獵物時,要記住3大重點,首先要充分瞭解對方,讓對方對自己產生信賴感,第二,要時時暗示自己的經濟環境不好,並向對方展現柔弱的一面,但要在對方第一次出錢時「假裝」拒絕,第三則是在收下金錢後,要充分感激對方的付出,這樣才能滿足男性的虛榮心。之後,一名購買該教戰守則的20歲年輕女性因詐騙成功獲利約1065萬日圓(約新台幣225萬元)而被捕定罪,渡邊也因此被視為詐欺共犯。日本檢方於審理中指出,「犯嫌利用想找交往對象的受害者的感情,是極其卑劣的犯罪」並強調,「透過詐欺手冊的發行,『莉莉醬』的稱號在社會上廣泛傳播,其社會影響力不容忽視」。辯護律師則希望法官從寬處理,稱渡邊真衣起初也是被牛郎利用,她也有身為被害者的一面。在訊問被告時,渡邊真衣表示「不論在家裡或學校,都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並向被害者謝罪,稱「我背叛了被害者的感情,自己現在十分後悔」。名古屋法院22日審理後認為,渡邊巧妙地假裝對受害者有意思,讓受害者對她產生浪漫好感,接著再利用受害者的善意狡猾犯罪,因此判她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此外,因渡邊詐騙得手後沒有申報收入,同時還欠稅4000萬日圓(約台幣845萬元)。日本媒體在法庭外採訪了遭到詐欺的50歲男子,該男子表示:「我討厭她,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對她只剩下了仇恨。我只想說,我要把我被詐騙的錢全部追回來。」
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桃園4欠稅大戶欠3.1億餘元追嘸稅 最大咖是華映
桃園去年公告4名欠稅大戶共積欠3.1億餘元,民代認為地稅局執行效率差像在姑息,不追只會越來越多,地稅局解釋都有移送桃園執行分署,坦言最大筆是已宣告破產的華映2億餘元,但2廠房已3、4度流標,另3位自然人1人已死、1人已還款500萬並辦理分期,會加大力道續追。議員黃婉如、陳雅倫、張肇良都說,政府不要對小老百姓幾千元欠稅斤斤計較,動輒發公文恐嚇要強制執行,對欠稅大戶卻都束手無策,應超前部署及早因應,不要放任累積變成欠稅大戶,未來欠稅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追,尤其許多欠稅大戶多是人頭戶或早已脫產,市府應建立機制,以免追稅無門。詹江村也認為,地稅局雖然有在追討欠稅,但效率差強人意。地稅局長姚世昌說,市府每年都會將個人累計欠稅逾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的案件,於7月1日公告。桃園去年公告重大欠稅案件共4件,最大筆是中華映管累積房屋和地價稅欠稅約2億餘元,華映過去都沒有欠稅紀錄,是2022年宣告破產才欠下的,所有資產被凍結法拍,但因廠房標的太大拍賣不出去而卡關,像是龍潭已4拍、楊梅已3拍,只要成功法拍,地稅局有優先債權可追回欠稅。另外3件都是自然人,1人已死亡,1人名下無財產,另1人已向桃園執行分署清償500萬,剩下1000多萬分26期償還。姚世昌說,會持續查察可供執行財產,加強清理,也會協助分署評估拘提管收,積極維護租稅債權,另外也成立「追追追專案」針對欠稅超過100萬元且已移送桃園分署執行者共33件積極查處,扣除公告欠稅大戶4件,追追追專案欠稅總額為8683萬元。
癌末男遭棄養「表妹照顧到臨終」 兄姊提告追討700萬遺產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生前因為確診口腔癌末期,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出院後的他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葉姓表妹也十分盡責,讓吳男得以善終。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表示會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未料在吳男過世之後,葉女拿取吳男的存款被吳男的兄姊發現,吳男的兄姊就對葉女提出訴訟,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吳男過世之後,原本棄吳男不顧的兄姊注意到吳男的銀行帳戶被提領一空,後續得知是葉女提領後,直接對葉女提出告訴,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同時還要葉女歸還吳男生前贈與的項鍊、金牌等物。葉女在法院上表示,吳男患病後,自己將其帶來宜蘭照顧,吳男為了方便治療與給予費用,便將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不動產權狀等物交給葉女,並贈予項鍊、金牌,叮囑其協助幫忙處理醫療與身後事。後續葉女也在吳男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甚至到最後的喪葬費用進行墊付,金額至少超過500萬元。而且,吳男的友人也在法院上表示,吳男生前患病時,其哥哥、姊姊曾分走吳男的錢,吳男出院後也曾因為不知何去何從,向該名友人哭訴。該名友人也表示,自己曾去宜蘭探望吳男,曾看到吳男與葉女母親相談甚歡,但對於兄姊不願意照顧他仍心存芥蒂。吳男友人也在法院上提到,吳男曾向葉女母親表示,會留一筆錢給其養老,以及留一筆錢給給葉女的子女生活教育費,雖然第一時間就遭葉女母親拒絕,但最後吳男還是將錢交付給葉女。最後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在世時曾受到葉女的照顧,當時帳戶中被葉女提領的161萬元,以及金牌、項鍊的贈與,均屬於人之常情,法院採信葉女的說法。但後續的524多萬元的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代墊的費用,但由於葉女並沒有辦法拿出有效的單據支持其說法,且吳男生前雖然有同意要留下一筆費用給葉女母親與葉女的子女,但吳男並未說要給予多少、何時給,且葉女的說法也無其他相關證據。因此,法院最後判決葉女應歸還524萬2200元給吳男的兄姊等4人,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陳塘偉律師表示,就本案件而言,雖然吳男生前曾向友人、葉女母親與葉女表示要贈與金錢,但實際上該種方式與法定的遺囑要件不合法,並不屬於有效遺囑。如果吳男有意打算將自己的遺產贈與葉女與葉女母親,且不願意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的話,因為親屬在法律上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便吳男留下有效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最適當的做法,就是吳男應在生前完成財產的轉移,或是透過保險、信託等金融工具來達成目的。
大姑夫婦捲詐欺案 徐巧芯抱傅崐萁大哭:若自己涉案會下台
因大姑夫婦捲詐欺案遭羈押禁見,國民黨立委徐巧芯14日哭著抱黨團總召傅崐萁,她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而先生如果涉案她會離婚,自己涉案會直接下台。徐巧芯14日和黨團到花蓮震災,在離開前被媒體包圍,徐因為情緒不穩抱傅胸膛,她哭喊,「我真的沒有」。徐巧芯也在臉書發文,「我對詐騙案深惡痛絕。我本身就是間接受害者。關於我先生的姊姊與其先生涉入詐騙這件事,我非常痛苦,這幾乎讓我的家庭破碎。」徐巧芯說,如果檢警查出她有涉入,她直接下台。徐巧芯表示,「我的先生的姊姊說起來跟我是姻親關係,一般人應該都可以想像到,關係真的並不密切。但畢竟是「家人」,我心裡真的很過意不去。溫朗東所說的2021年杜男開設的公司,正是我婆婆被借錢2000萬,正在追討中的資產,所以並非溫說的沒有動作、沒有處理。但因為我老公的姊姊被他的先生家暴、限制人身自由、威脅恐嚇,所以家人對這筆欠債不敢伸張,一直都在辦理離婚,也聲請了保護令(今年3月25簽發)。因為還有這些較為私密的特殊情況,所以目前案情到底她是被威脅還是自願我也不清楚。如果她是自願,我當然要大義滅親,要求從嚴辦理。」徐巧芯指出,「至於今年選舉的時候辦活動,共同的朋友一位鹿小姐,與我的小姑共同合夥公關公司,該公司與詐騙「完全無關」,請勿以訛傳訛,損害人家的商譽了,並不是所有跟我先生姊姊有關聯的公司都是詐騙集團。該公司平常做很多時尚相關的產業,在全台灣口碑都很好,我花了五萬元,請他們幫我發化妝師。該公司在去年十一月受到杜男恐嚇,就是我協助報案,絕對沒有護短,也沒有知情不報。」徐巧芯強調,「過去我只知道大姑的先生欠我們家的錢,並不知道他們有涉入詐騙,一直到新聞爆發才知情。我希望檢調大力調查,並將真相公佈於世,一定要從重量刑,嚴懲詐騙犯。如果檢警查出我有涉入,包含利用議員或立委職權協助詐騙任何一點點,我會立刻辭職;如果是我先生涉入,我會立刻離婚,以宣示我的決心。」
大姑涉洗錢遭收押禁見 徐巧芯:婆婆也被騙2000萬
近年台灣詐騙案頻傳,刑事局近日偵辦一起假投資詐欺案,3嫌遭逮,檢方申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其中一人是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徐巧芯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大姑認識一名杜男,他跟婆婆借了2000萬元。刑事局電偵大隊偵辦一起詐欺案,而徐巧芯大姑等3人涉洗錢,金額為2700萬,訊後被依違反洗錢法送辦,3人羈押禁見獲准。徐巧芯13日說,大姑上月涉一場詐欺洗錢案,類似車手幫忙轉帳,至於細節如何她不清楚,她痛恨詐騙,希望司法單位從嚴辦理。徐巧芯強調,「因為我們自己也是受害者」,大姑結婚後認識一位杜先生,而杜男不學無術,會跑去朋友的工作場合叫囂,她當下有協助報案。徐巧芯指出,杜男以投資名義,跟她婆婆借2000萬沒有還,追討時杜男疑似把錢轉到不知名公司,家人會對他提告,希望錢能找回來,她對此很憤怒。徐巧芯跟杜男說,不可能跟他有商務上往來,也希望他在外不要招搖撞騙,而杜男囂張,還開槍威脅。杜男說,「我可以幫你開槍!」徐巧芯表示,「我不需要別人開槍,你還錢就好」。徐巧芯稱,杜男這句話其實是說,有槍別惹他。最後,徐巧芯強調,既然檢調抓到這起案子,如果有確切事實,希望從重量刑。
三家上市櫃財報難產恐下市 牧東小股東召開股臨會改選董事
根據金管會統計,迄今仍有三家上市櫃公司未如期出具2023年度財報,牧東(4950)、廷鑫(2358)、昶虹(2443),若仍未於期限內補齊的話,恐將陸續於今年6月、11月面臨下市之虞。牧東最新公告已收到3%小股東來函,向台北市商業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股東臨時會,預計5月29日在台北校友會館召開,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昶虹變更名稱前為億麗科技,今年4月3日重訊子公司某員初步判斷涉及舞弊後續處理,依董事會決議與律師討論後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及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對該員提起刑事告訴並追討挪用之款項。截至今年4月1日止,應申報2023年全年財報的上市櫃公司(含第一上市櫃)共計1826家,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牧東2023年第三季及年度財報,連續未繳財報,證期局已加重罰緩72萬元之外,並自2023年11月17日起停止買賣,若連續滿六個月未改善,估計恐將在今年6月20日終止上櫃。廷鑫、昶虹則是未繳2023年度財報,證期局除了已罰鍰24萬元,兩家公司也股票也於4月上旬遭處分為停止買賣,若連續滿六個月未改善,估計恐將在今年11月18日下市。高晶萍指出,在今年4月1日為止,仍有這三家公司未依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繳交財報,且原因都是類似的,多為會計師終止委任後還未找到接手的會計師,導致未能如期出具年度財報。牧東光電在2023年6月5日,即遭櫃買中心公布,由於其及其子公司於從事新業務與首次往來對象交易時,屢次發生未確實評估供應商及客戶之履約能力、付款條件與其他供應商顯不相當、徵信未落實致產生逾期帳款並提列重大減損、簽約後即全額預付貨款致公司受有損害及承擔不利益之風險,且未適時採取債權保全措施,嚴重損及股東權益,其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遭櫃買中心爰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0萬元。今年3月25日,金管會來函不同意牧東申請展延補行公告申報112年第三季財報,牧東自112年11月17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迄今;並於4月10日,牧東公告已收到3%小股東來函,向台北市商業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股東臨時會,預計5月29日在台北校友會館召開,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
越南最大金融詐欺案!女首富「詐貸近3900億」遭判死刑
越南女首富、萬盛發集團(VTP Goup)董事長68歲的張美蘭(Troung My Lan)11日遭越南法院因涉越南有史以來最大金融詐欺案,詐欺金額高達304兆越南盾(約新台幣3900億台幣),加上賄賂、違反銀行規定及挪用公款等罪名遭判處死刑。根據越南媒體報導,有房產大亨之稱的張美蘭涉及越南最大宗金融詐騙案,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銀行詐騙案之一,她不僅遭控訴與西貢商業銀行高層合謀外,她更在2012年至2022年的這10年間以詐欺貸款方式安排2500筆貸款,總共詐騙超過1000兆越南盾(約新台幣1.28兆)。而為了要掩飾違法行徑,她更指示下屬賄賂越南央行「越南國家銀行」(State Bank of Vietnam)裡的審計人員。不過截至2023年秋季,約70%的貸款金額被認為是無法追討的,1000兆越南盾占西貢商業銀行在這段期間發放貸款總額的93%,也相當於越南截至2023年9月底的國內生產總額(GDP)的22.6%。張美蘭起初跟著母親在市場銷售化妝品,隨著經濟改革她才開始從地房地產,到了1990年代她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大型酒店及餐廳,到了2011年她已經成為知名商業人士,更獲准將3間資金短缺的銀行合併為西貢商業銀行。根據越南法律規定,任何人在任何一間銀行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5%,但張美蘭卻透過空殼公司與代理人的手段,實際上擁有超過90%西貢商業銀行股份,掌權任命自己人擔任經理,指示批准對特定空殼公司的貸款。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法官11日表示張美蘭因賄賂、違反銀行規定、挪用公款罪名遭定罪,將張美蘭判處死刑。檢方指出,張美蘭自2019年2月起就命令私人司機從銀行領取巨額現金放在她的豪宅地下室,並在3年中提取108兆越南盾(約新台幣1393億)。這場打貪行動又稱「炙熱熔爐」(blazing furnace),已導致數以百計的政府高階官員及備受關注的企業高層遭起訴或被迫下台。
金管會出手解移工出境賣帳 專家憂矯枉過正貼歧視標籤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近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近兩年外籍移工賣銀行帳戶的情況劇增,離台的移工帳戶在詐騙查獲案中比例確實偏高,已形成詐騙犯罪溫床。據了解,移工透過「賣帳戶賺錢」近年增溫,近期外籍移工賣帳戶的情況大量增加,多家銀行已對移工的帳戶交易提高警戒。市場上更有傳言,外籍移工的帳戶,一個可賣到新台幣40萬元,且外籍移工若已離境,抱定主意不再來台,將台灣的帳戶出售成為人頭帳戶,將更難追討,恐成為詐騙溫床。對此,近期在高檢署見證下,金管會已與勞動部、內政部舉行跨部會會議決議,未來將由內政部移民署提供移工出入境的資料給聯徵中心,讓銀行能進行批次查詢,以有效鎖定相關帳戶,一旦查出金流異常,即可予以凍結。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說明,考量外籍移工的權益,並不會全面對已離境的移工帳戶關帳,但跨部會議已有共識,至少要提供移工的出入境資料給銀行,讓銀行知道這些帳戶名義所有人若已離境,卻在台仍有密集活動「八成就是人頭了」。金管會官員指出,未來移工出境後,後台的標準作業流程有三:首先,移民署將移工出入境資料提供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聯徵中心);接著,各銀行定期上聯徵中心撈資料,以掌握該行的移工帳戶中,有多少自然人戶主已經離境;最後,觀察這些離境者帳戶現金流,撈出異常帳戶。然而,勞動部官員也在會中提出,部分移工屬於「行蹤不明」,也就是坊間俗稱的「逃逸外勞」,他們為規避查緝,通常不敢動自己名下合法帳戶,往往求助地下匯兌等違法方式,將收入寄回母國,「不肖份子就有上下其手空間」。未來有望一併連動聯徵中心,將失聯者與出境者資訊一併撈入聯徵中心資料庫中,以利銀行端統一查核,也可能藉此找回失聯移工。對此,勞動法學者向CTWANT分析,由於移工離境後,可能有尚未結清的薪資入帳,甚至可能再返台工作,一律列警示恐會造成對移工歧視,不如先落實限制帳戶僅供本人使用,其他人不得提領及轉帳,如真的不幸失智、失能等特殊原因者,再採特例開放由指定親屬代理。學者呼籲,銀行在開戶源頭就要嚴加管制,也要清楚說明理由,再透過聯徵中心過濾,才是打詐良方。
花蓮地震釀重大災情 「5大類受災者」半年免繳健保費
4月3日花蓮大地震釀成重大災情,多人因此受傷受害。健保署4月5日宣布,領有救助金的災民,以及災民的配偶、父母、未成年或無職業子女,半年內都不必繳納健保費,由中央政府支應。災難發生起3個月期間,若被判定為受災相關的就醫,也不必繳納醫療費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4月5日在官網發布公告,表示依行政院於113年4月3日公告,本次0403花蓮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依「災害防救法第45條第3項規定」及「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凡屬上開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受災之保險對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於受災當月起6個月期間,其應自行負擔之健保保險費(113年4月至113年9月),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該措施受益對象有5大類,包括:1.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者、2.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者、3.受災當月與前兩類對象一同投保,或為其配偶、父母、未成年之子女4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的子女、4.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者、5.領取政府核發農田、漁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金者。符合前述資格的災民,不必自行辦理申請作業,由花蓮縣政府提供名單給健保署。若因受災名單資料取得遲延或漏失,導致當月未受補助者,健保署將在資料補正後,於次月追溯辦理保險費補助。此外,在4月3日起的3個月內,災民就醫時,若被判定為受害相關,不論是生理、心理的治療,包含部分負擔、住院一般膳食費用都全免。而地震時在災區活動者,如災後回到居住地、到外縣市居住,於非災區醫療院所就醫,可主動告知醫療院所,若醫師專業認定是因受災需接受診療,同樣免繳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若因災害導致藥品損毀、遺失,災民亦可向醫師表明,由醫師重新處方,後續申報費用時只要註明「R004」即不列入重複用藥計算。此外,災難發生起1年內,健保署也不急於追討災民所欠繳的健保、不加徵滯納金,待災難後再繳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