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潛水展疑賣保育類「鯨骨項鍊」被檢舉 廠商稱「海報打錯字」:是牛骨製
「台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參展廠商遭民眾發現疑似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業者也於事發後立即撤展,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若有違反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至150萬元,如虛偽標示則可處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展覽廠商在參展海報上主打全台獨家販售鯨尾項鍊,被民眾懷疑是鯨骨,業者還被爆出先前力推東加共遊團,貼文表示每周將送出鯨骨項鍊,如今參展海報從「鯨骨」改為「鯨尾」。廠商負責人昨發文表示,沒有仔細核對廠商輸出的海報文字,原文應該是鯨尾項鍊(牛骨製造),也就是陳列東加王國帶回來的牛骨製鯨尾項鍊,一時大意引起風波深感抱歉,現已主動撤展,並全力配合動保處調查。主辦單位也澄清,該廠商資料顯示是做水下旅拍,會刊資料也一樣,事先不知廠商會販售疑似保育類動物產品,收到通知時立刻核查展位並確保相應產品已撤除,對於此次事件感到遺憾,未來將致力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動保處說,鯨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對於後續鑑定方式將先藉由拍照,透過圖片辨識生物特徵,如果無法辨識,會把物件送至鑑定機構做實體鑑定,必要時破壞部分構造以辨別真偽。中華鯨豚協會發出聲明,收到民眾檢舉資訊,有廠商在公開場合販售「鯨骨產製品」,因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明顯觸法,協會第一時間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海洋保育署,目前官方單位已完成蒐證,將由台北市政府做後續稽查,呼籲民眾切勿因為好奇心而觸法。
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 動保團體籲彈劾林業保育署長
「搶救野生動物聯盟」18日上午前往監察院,舉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長林華慶未落實管理《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管控依法應繳回的被吊捕動物、任不肖商人私宰販售,放任山豬吊等非人道獵具,讓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也造成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呼籲監察院彈劾林華慶。搶救野生動物聯盟指出,《野保法》修法草案條文多版本禁用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彈簧續壓套索殘忍陷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時,會前多位立委也連署提案同意禁用山豬吊條文在《野保法》19條入法,卻因農業部林保署反對,最後爭議過大而擱置交付協商。動保人士表示,林保署對於非法狩獵、非人道獵具、私宰販售野生動物肉品等相關法規與政策缺乏完整管理,多年來並未完整通盤檢討、落實配套管理措施,取而代之的是浪費人民納稅錢,發送同樣殘忍的改良式獵具、給予通報給獎金,不但不追究施放陷阱人責任還對誤傷動物發放獎金。搶救野生動物聯盟表示,現行《野保法》規定,動物造成農損或因原民狩獵文化可例外捕捉動物,但依法還是必須洽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使用陷阱,且捕獲野生動物後、農損危害解除須繳回處理,否則私宰及販售未經檢疫野生動物肉品不僅違法、更有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高風險變種病毒,但如今假借利用農損或原民例外使用的狩獵族群,早已形成獵具及完整的野生肉品市場經濟產業鍊,山豬、山羌、果子狸等肉品販賣隨處可見。動保人士說,不肖業者獵殺野生動物販售,萬一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像SARS、MERS、COVID-19等高風險變種病毒,或是鼬獾及白鼻心的狂犬病保毒,風險不是台灣能承受的,指控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控管不力,呼籲監察院彈劾署長林華慶。
進口蛋銷毀拖延再惹議 農業部澄清了
有媒體報導指出,進口蛋銷毀拖延,多花納稅人超過8000萬元,對此,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11日針對進口雞蛋所引起的倉儲費用爭議進行澄清,他表示,這是錯誤解讀,8000萬元是去年雞蛋專案進口後所有的倉儲費用,而非報廢雞蛋的倉儲費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進行審查「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駿季會前受訪表示,畜產會依據《畜牧法》成立,負責管理國內畜牧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而進口雞蛋是為了滿足當時人民對雞蛋的需求,基於這個政策目標,進口雞蛋的倉儲是必要的。陳駿季指出,8000萬元的倉儲費用是指從去年開始進口雞蛋後,針對不同批次雞蛋進行調度所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並非用於報廢雞蛋的倉儲費用。他也強調,根據會計規定,這些倉儲費用的補助並沒有超過二分之一,大約補助4116萬元。
以行動劇演出黑熊誤踩陷阱痛苦死亡 動團籲全面禁用獸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進行審查「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時,動保團體在立法院外進行抗議,以行動劇演出黑熊中山豬吊痛苦死亡,呼籲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等陷阱器具,並要求販售之禁止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的網路陳列販售及下架義務。動保團體今日於立法院外進行抗議表示,雖林業保育署推行交換精準改良獵具、仿造日本縮小踏板直徑的作法,希望預防黑熊誤踩,但其他線徑、壓力調整、限位器等改良機構實際上也無法證實能防止誤捕其他野生動物,獵具再怎麼改良,如果沒有可落實執行管理的控管機制,勢必如同過去一樣造成動物傷亡慘況完全失控。動保團體認為,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已是全民共識,但更應全面禁止「使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才能杜絕利用漏洞傷害野生動物之不法行為,且販售禁止之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之網路陳列販售及下架義務。對此,陳駿季回應,獸鋏對於動物殺傷力大,針對動保團體的訴求,該次《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的目的之一就是禁用獸鋏,販賣、持有方面也已經在《動物保護法》中明文禁止。
「蘇卡達象龜」誤闖新竹菜園…農民緊急通報 野生動物救傷隊暫收容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一處菜園8日有一隻長相特殊的烏龜出沒,農民發現後趕緊通報。對此,新竹縣農業處表示,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野生動物救傷隊出動至現場處理,經由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虛擬鑑識中心辨別,這隻迷途烏龜為保育類的野生動物「蘇卡達象龜」,初步判釋為母象龜。新竹縣長楊文科說,這隻「迷路的象龜」被民眾發現通報後,縣府第一時間即刻啟動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機制,由新竹縣野生動物救傷隊前往接收,經目測外觀無受傷情形,健康狀況良好,目前先由新竹縣野生動物救傷隊暫養收容。初步判釋為母象龜。(圖/新竹縣農業處提供)農業處推測,象龜很可能因飼養逃逸或棄養,至誤闖民眾菜園覓食才被發現,經量測甲長約42公分,重量約9公斤,若有飼主發現走失,請盡速聯繫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森林暨自然保育科(電話03-5518101*2921)辦理認領事宜。農業處指出,蘇卡達象龜,原產於非洲的撒哈拉沙漠、薩赫勒地區和西非的荒漠草原,為生活在陸地的大型陸龜科種類,食性為植食性,依據農業部公告,蘇卡達象龜為保育類動物,民眾須持有合法核准文件才可飼養。農業處提醒,民眾未經登記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涉及非法買賣,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並可沒入所飼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
高雄柴山深夜驚傳瓦斯槍射獼猴! 警方逮捕3名嫌犯起獲2枝空氣槍
高雄市柴山區近日傳出一起嚴重事件,疑有人持槍射擊台灣獼猴,引起外國友人的關切與勸說,鼓山分局得知後主動展開偵辦,於9日成功查獲3名嫌犯並帶回案發地,搜出2枝空氣槍,包括1枝彈簧槍和1枝瓦斯槍。據悉,案情源於高雄爆料公社社團中一名匿名網友貼出的影片,顯示有3名男子持槍疑似對獼猴進行騷擾,鼓山分局警方對爆料影片進行過濾與調查後,確認案件發生於高雄市鼓山區柴山大路31號附近,時間為4月6日凌晨1時10分。為追查案情,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於8日下午15時40分成功鎖定涉案人身分,並在夜間展開行動,將3名嫌犯帶回調查。搜查過程中,警方起獲2枝空氣槍,其中包括1枝彈簧槍和1枝瓦斯槍,經過鑑定後,這些槍械並不具有致命傷害力。目前案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並已函請農業局審查是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詳細案情將隨調查進展進行公布,警方將嚴肅對待任何對野生動物的不法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育生態環境。
馬桶裡有蛇!民眾三芝賞櫻如廁受驚 倉皇逃出便意全消
新北市三芝區林姓民眾日前與家人至八連溪旁櫻花公園遊憩,家人因內急進入公廁準備方便,剛想坐上馬桶,卻驚見馬桶上竟有1條紅黑相間的蛇在蠕動,當場嚇到便意全消,驚叫奔出,林男急向新北市動保處報案。動保員到場確認是條無毒紅斑蛇,立即使用安全蛇夾將紅斑蛇放入蛇籠,帶往深山地區野放。林男表示,當天偕同家人到櫻花公園賞花遊玩,家人突然想要上廁所,進入公廁才剛要坐上馬桶時,赫然發現1條全身紅黑色,身型細長的蛇盤踞在馬桶上,吐著蛇信的模樣十分嚇人。家人受驚嚇大喊求救,他衝進廁所查看後,立即打電話向動保處報案。動保員唐俊源到場順利捕獲該條蛇,他表示,確認這條蛇是台灣低海拔地區常見無毒紅班蛇,民眾不必太過驚慌。最常見毒蛇種類有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赤尾青竹絲等,每種蛇類習性都不相同,但是都不會主動攻擊人類,若到郊外雜草林區活動時,可攜帶手扙、雨傘等,先藉著「打草驚蛇」,提早發現並保持安全距離,降低被咬風險。動保員順利捕獲廁所裡的蛇,帶往山區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據動保處統計,2023年度共接獲民眾通報捕蛇總案件量已達3650件,其中前3名依序是龜殼花、紅班蛇、臭青母,顯示台灣蛇類活動頻繁,動保處提醒民眾進行郊區戶外活動時,仍需穿著長袖長褲和包鞋,做好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動保處提醒,從事戶外活動時應穿著具防護功能的長袖、長褲和包鞋,避免穿著短褲、涼鞋等進行爬山或夜遊行程。萬一被蛇咬到,務必保持鎮靜,記住蛇的特徵,盡速就醫才是最佳做法。民眾不要輕易嘗試自行捉蛇,可能會導致蛇受到驚嚇而發生攻擊行為,應與蛇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也提醒民眾發現蛇類切勿任意騷擾或飼養,避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眾如需通報捉蛇案件,可撥打動保處24小時通報電話02-29596353或1999市民專線。三芝櫻花公園入口處有告示牌,提醒民眾小心蛇類。(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逾2千隻斑龜遭放生!宜蘭武荖坑溪驚見「集體暴斃」挨轟造孽
野放動物常因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大量死亡,讓立意良善的「放生」活動成了殺生造孽,近日就有民眾發現,宜蘭蘇澳鎮武荖坑溪上游附近,被野放高達2000多隻的斑龜,但原本生活在低海拔的斑龜,疑似無法適應山上的低溫水域,傳出大量死亡災情。有民眾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發文表示,「是哪個放生團體啊!這不是在積陰德,是在造孽…這些河龜抓來深山溪裡放,水又冷又急,還有石頭過大,很多都卡在石頭縫動彈不得,每一隻都無精打采奄奄一息,很多已經死亡,真是阿彌陀佛」,並標註野放地點就在武荖坑秘境林道。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譴責,「變相殺生」、「真以為這樣就是做公德?與其如此,還不如去佈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真的很討厭這種放生概念,因為你們的放生行為,他們才會被抓去被你們買,請不要製造這種不恰當的放生行為了」、「放生變成放死,造福變成造孽」、「無知也是一種罪。」對此,宜蘭縣政府畜產科長卓盟翔今(21日)受訪時表示,由於斑龜生存在低海拔的水域,若被帶至山區野放恐因無法適應山區水溫導致暴斃,目前已聯繫保育人士協助救援,倖存的斑龜也會進行收容醫治,呼籲民眾切勿貿然放生,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2條規定,判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埔里稀有冬候鳥棲息茭白筍田 慘遭移工獵殺
南投縣埔里鎮一處茭白筍田相繼出現稀有冬候鳥凍原豆雁、白額雁,近期吸引鳥友拍照記錄,2隻落單候鳥相互幫忙,1隻覓食時另1隻昂首警戒,未料18日2名移工騎乘機車造訪,用彈弓獵走1隻候鳥,警方獲報查緝中。縣府指移工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南投縣野鳥學會表示,凍原豆雁(Anser serrirostris)、白額雁(Anser albifrons)均繁殖於歐亞大陸的寒帶苔原,冬季遷移到日本、韓國及大陸中南部,在台灣為稀有冬候鳥,前者以金門紀錄較多,後者較常現蹤蘭陽平原。埔里鎮茭白筍田地主潘先生說,凍原豆雁去年11月飛抵他的田區過冬,本月16日又飛來白額雁作伴,從鳥友口中得知兩隻是稀有冬候鳥,因此沒驅趕,感嘆「茭白筍幼苗被吃很多,沒有驅趕,沒想到卻被移工吃了,很可惜」。潘先生指出,事發前曾看到移工騎乘機車來了解環境,18日傍晚該輛機車又出現,原以為他們已離開,未料自己在工寮餵狗時,白額雁驚惶飛走,追過去只見現場遺留一雙紅色拖鞋,目擊者指移工潛入茭白筍田,拿彈弓獵走豆雁,事後白額雁飛回茭白筍田上空繞行2、3圈飛離,疑受驚嚇不敢下來棲息。警方指出,接獲南投縣野鳥學會前理事長喻榮華傳訊息告知豆雁疑遭移工獵殺後,已加強田區巡邏查緝。南投縣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長張景富表示,移工獵捕、宰殺野生動物涉嫌違反《野動法》。
水泥萬獸塚2/貓頭鷹也逃不過!廢棄蓄水池成奪命陷阱 石虎跌入只能等死
台中山區一處廢棄蓄水池被生態愛好者蟲蟲(化名)發現至少13隻動物的屍體,而這並非個案,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都曾被發現跌落廢棄蓄水池中,更有4隻貓頭鷹喪生同個蓄水桶內,倘若沒有被及時發現,只能在水泥空間中受困而亡,蟲蟲建議登山客將樹木或大石頭丟進池內,為動物們留下逃生通道。據了解,台灣山區有許多果園,園主往往會興建蓄水池方便灌溉,但果園荒廢後,多數經營者離開前並不會將蓄水池填平或敲毀,因此成為動物奪命陷阱。這些蓄水池往往以水泥建構而成,由於壁面光滑,動物跌入後無處下腳,動輒1至2公尺的深度讓牠們無法跳躍離開,最終只能在恐懼和飢餓中被曝曬而亡,連珍貴的保育類動物都無法倖免。根據調查,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石虎跌落廢棄蓄水池的案例,當中「最幸運」的石虎被救出時只剩1.7公斤,較正常體重少了將近一半,送往特生中心治療後恢復健康,但多數石虎被發現時往往已無力回天,更有石虎的四肢出現脫皮情況,疑似是試圖逃離卻屢次失敗留下的傷痕,讓救援單位無比心痛。石虎也是廢棄蓄水池的受害者之一,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跌落案件,其中僅1隻被幸運救起,剩下的石虎都成為水泥墳墓的犧牲者。(圖/翻攝石虎保育大使阿虎加油臉書)蟲蟲提到,他前年曾在廢棄蓄水池中發現保育類的台灣野山羊屍體,而該水池內側池壁離地約2公尺,壁面上滿是清晰刮痕,比對羊腳後,確認是擅長跳躍和攀爬的野山羊在臨終前嘗試逃離,仍在一次次的跌落中含恨離世。廢棄蓄水池對動物造成的傷害不僅限於陸域動物,連能飛翔的貓頭鷹都無法逃離魔掌。蟲蟲表示,他曾在一個蓄水桶中發現4隻貓頭鷹屍體,該蓄水桶空間狹小,貓頭鷹往往是為覓食而俯衝進入,卻因無法展翅而難以離開,最終成為犧牲者。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不斷發生,蟲蟲呼籲登山客若在山林間發現這類生態陷阱,可將附近的倒木、大石頭推入水池,堆出一條逃生坡道,好為這些珍貴的生命留下活路。保育類台灣野山羊擅長攀爬和跳躍,但牠跌進蓄水池後照樣無法逃出生天,池壁上更留下讓人心痛的清晰刮痕。(圖/翻攝小鵂鶹生態工作室臉書)至於果園經營者未撤除水池致野生動物誤入而死亡,是否有違法問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私人農作場域原灌溉用蓄水池因久未使用或無人巡視,進而造成野生動物不慎掉落或受困其中,因原建造之設施使用目的係為灌溉農作蓄水之用,而非為獵捕野生動物,因此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此類容易造成野生動物受困之設施如排水溝、集水井、靜水池與高聳的擋土牆等,該署已透過運用木(竹)材、棉繩網、石材等簡易的材料,於既有構造物增設生態友善設施,讓不慎落入的野生動物能自行脫困,也呼籲各類廢棄農園果園共同合作搭建人與野生動物友好的橋樑。
水泥萬獸塚1/鼬獾、山羌、保育動物冤死果園 廢棄蓄水池慘成亂葬崗
森林是動物賴以為生的家園,台中山區生態資源尤為豐富,但生態愛好者蟲蟲(化名)發現,當地有許多廢棄果園,人類離開後沒將蓄水池填平或敲毀,有動物覓食時不慎跌入,又因水泥壁面光滑、無處落腳,最終只能慘死其中,甚至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貓頭鷹都曾掉入此類陷阱,有如恐怖的動物亂葬崗。蟲蟲表示,他十分喜歡大自然,有空時便會去爬山散心,更會藉機觀察動物活動,他去年12月29日與友人相約至台中山區進行生態探索,卻看到讓他心痛的畫面。2人於一處廢棄果園當中探險,人類留下的設施卻並未被填平或敲毀,這些水泥建物則成為動物的奪命陷阱。「我們跳進去之後,才發現裡面都是屍體。」蟲蟲說,該果園散落多個失去功能的「前」蓄水池,在其中2個明顯看到鼬獾屍體,他原以為只是個案,跳入其中一個蓄水池中觀察,以工具翻動後才驚覺有如亂葬崗。生態愛好者蟲蟲去年底在廢棄果園探險時,發現有鼬獾陳屍蓄水池內,牠更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圖/Grandis Liou提供)「裡面至少有11隻鼬獾、1隻曾列保育類動物的山羌和1隻狗的屍體及骨骸,最後根本挖不下去。」蟲蟲難過表示,該蓄水池長寬約3公尺,深度則為1公尺多,2.7坪多的空間中有起碼13隻動物在此喪命,蚯蚓、昆蟲或青蛙等小生命更是不計其數,這其中更暗藏「連鎖效應」。蟲蟲研判,鼬獾喜食腐肉,應是被山羌或狗兒的屍體吸引而來,飽餐一頓後才發現被困在四方的水泥環境裡,更因壁面光滑、無處下腳,四處掙扎都無法離開,最終只能在恐懼和飢餓中被曝曬而亡。而這並非個案,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都曾被發現跌落類似的廢棄蓄水池,更有4隻貓頭鷹喪生同個蓄水桶內。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不斷發生,蟲蟲與友人就地取材,拿起附近的水泥柱放入蓄水池內作為斜坡,希望將來掉落的動物能以此通道逃生,更呼籲登山客若在山林間發現類似情況,可將樹木或大石頭丟入其中,為動物留下一條生路。蟲蟲在廢棄蓄水池中找到至少11隻鼬獾、山羌和狗兒的屍體,2.7坪的空間成為動物難以彈脫的水泥墳墓。(圖/Grandis Liou提供)至於果園經營者未撤除水池致野生動物誤入而死亡,是否有違法問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私人農作場域原灌溉用蓄水池因久未使用或無人巡視,進而造成野生動物不慎掉落或受困其中,因原建造之設施使用目的係為灌溉農作蓄水之用,而非為獵捕野生動物,因此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此類容易造成野生動物受困之設施如排水溝、集水井、靜水池與高聳的擋土牆等,該署已透過運用木(竹)材、棉繩網、石材等簡易的材料,於既有構造物增設生態友善設施,讓不慎落入的野生動物能自行脫困,也呼籲各類廢棄農園果園共同合作搭建人與野生動物友好的橋樑。
誇張!綠島驚見「鯨豚」遭分屍 「人搶肉」釀疑雲
台東縣綠島鄉日前於柴口岸際驚見鯨豚碎屍,疑似擱淺後遭有心人士上前分屍搶肉,現場還遺留裝有部分肉塊的塑料袋,場面相當殘忍,海洋委員會保育署連忙會同相關單位展開調查,也呼籲民眾依同協助破案,找出罪魁禍首,獎勵金高達20萬。據悉,海保署近日接獲通報表示綠島有鯨豚擱淺岸邊,甚至身上還遍布明顯的分割痕跡,疑似遭有心人士分屍搶肉,場面相當心碎,一旁還遺留裝有部分肉塊的塑料袋,手法相當拙劣。勘驗結果指出,該鯨豚為銀杏齒中喙鯨,解剖比對死亡個體與分離肉塊,發現仍缺失約62x35x18cm的肉塊,甚至據台灣百種海洋動物圖鑑透漏,銀杏齒中喙鯨分布於印度太平洋區的熱帶至暖溫帶海域,具有紡錘形的身型、長吻喙,台灣海域活體目擊及擱淺紀錄不多。海保署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第4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強調,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若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而查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至第42條及第43條第3項的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依法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依其協力情形及查獲違反案件的情節輕重,可發給2000元至20萬元檢舉獎勵金。